我国分省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甘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分省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甘肃——
概述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利用风能资源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我国风能资源丰富,根据国际上通用的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评价指标,我国陆地70m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300W/m2的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为26亿kW。
《我国分省区风电开发建设指南》将按照我国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介绍各地区与风电开发建设相关的风能资源、电价、收益、地方政策、项目流程和支持性文件,以及其他风电建设情况(如风电规划、建设规模、投资商等),为风电相关的投资商、开发商、研究人员等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资源概况
甘肃省风能资源总体上是河西西部最好,河西中东部、陇中北部、陇东北部次之、甘南高原、黄河谷地、徽成盆地等区域风能资源相对较差。春季是风能资源利用的最佳季节,午后和夜间是风能资源利用最佳时段。随着离地高度的增加,大部分地方风能资源明显提高。70m高度上,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20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31089万kW;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25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28604万kW;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30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23634万kW;平均风功率密度达到400W/m2以上的技术开发量为4530万kW;
甘肃省风能资源潜在开发量地区主要分布在河西西部瓜州-玉门地区、马鬃山地区、小苏干湖地区、金塔县北部、高台县北部、甘州区北部、金昌市西北部、民勤县北部;而乌鞘岭地区、白银市中北部、华家岭地区、环县西北部等地区的风能资源的可开发利用率较高。酒泉中北部风资源条件较好,且酒泉地区地势平坦,地形相对简单,适合大片开发,在酒泉南部的祁连山区北部地形起伏坡度较大,相对复杂,适合分布式开发。在张掖、武威、金昌、白银、庆阳北部的小部分地区受到不同地形坡度和土地利用的限制,适合开发分布式风电场。
来源:全国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报告
图1:甘肃省70m高度层30年平均风速分布图
来源:全国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报告
图2:甘肃省70m高度层30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分布图
二、电价
2009年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决定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陆地风电标杆电价按照4类风能资源区分别定价(见下表),四类风能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分别为0.51元/kwh、0.54元/kwh、0.58元/kwh、0.61元/kwh。甘肃省属于Ⅱ类和Ⅲ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Ⅱ类资源区为0.54元,Ⅲ类资源区为0.58元。
表1: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
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表2:2014年调整后的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甘肃省属于Ⅱ类资源区和Ⅲ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甘肃省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有影响,新投产的风电发电项目收益率将下降,成本回收周期延长。
图3: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区图
三、经济性评价
1、计算依据
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财务效益分析,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等财务状况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以判断其在财务上是否具有可行性。本财务评价主要参考及编制依据如下:
1) 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确定项目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
2) 按照2009年5月25日颁布的国发[2009]2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确定项目资本金;
3)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6月28日公布的基准利率计算贷款利息,其中长期贷款利率为5.4%,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4.85%,影响建设期利息,进而影响动态总投资和项目总投资。
4) 按照2008年12月9日发布的财税[2008]156号文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计算电力增值税;
5) 按照2008年11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计算购进设备可以抵扣的增值税。
6) 按照2007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所得税;
7) 按照1994年2月25日发布的国税发[1994]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
8) 按照2005年8月2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计算教育费附加;
9) 按照2010年11月18日公布的财政部财综[2010]98号《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
算地方教育费附加。
2、资金筹措及成本计算
1) 风电项目按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考虑。
2) 一般情况下资本金比例,国有企业或国内注册民营企业按20%考虑,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按33%考虑,其余为国内银行贷款,长期借款还款期限暂定为15年;
3) 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计算,风电场流动资金取值一般为30元/kW,其中铺底流动资金为9元/kW。
4) 总成本费用。
风电项目发电成本主要包括折旧费、摊销费、维修费、购买数值天气预报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费、利息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折旧法,一般折旧15年,残值3%-5%。
修理费率暂采用固定取费法,风电场在运营期内修理费率一般取1.5%。
职工人数按风电场容量确定,其中5万kW按16人考虑,每增加5万kW按增加8人考虑,工资按80000元/人•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