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的各种通报制度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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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的各种通报制度及其作用
国际刑警组织的各种通报制度及其
作用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
INTERPOL,) 简称国际刑警组织(ICPO): 成立于1923 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 二战期间,该组织迁到德国首都柏林,一度受纳粹组织控制: 二战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沿用“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原名。

1956 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1989 年,该组织总部迁到法国里昂: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罪案。

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国际刑警组织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警务合作平台, 是国际警务合作的主渠道。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 计算机技术取得了飞速发展并逐步推动人类历史进入了互联网时代。

但是, 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各种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 跨国网络犯罪问题日益突出。

各国应以国际刑警组织为中心加强打击跨国网络犯罪方面的合作, 有力打击跨国网络犯罪, 维护世界互联网秩序和国际公共安全。

历史上, 国际刑警组织的组织规模不断壮大,执行机制及警务技术各有突破。

如今,随着国际警务执法需求及执法环境的演变, 国际刑警组织的发展趋势突出地表现为在国际警务合作中发挥其资源性功能、区域行动增多、工作手段智能化、关注的犯罪领域进一步细化等方面。

国际刑警组织的产生与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经历了曲折起伏的过程。

经过八十多年世界各国政府和警察机构的共同努力, 成为除联合国外规模第二大的国际组织和全球最大的警察组织。

尽管由于受国际刑警组织章程规定的限制及各国法律规定差异的局限,在同国际犯罪及其他跨国性犯罪作斗争中尚不能尽如人意, 但在协调各国预防和打击国际刑事犯罪方面, 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国际刑警组织的正式成员国后, 在建立和完善与国际刑警组织互通犯罪情报信息、协调办理涉外案件、探索打击跨国犯罪的有效途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促进国际范围内的刑事司法合作做出了贡献。

国际刑警组织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警务合作平台, 是国际警务合作的主渠道。

历史上, 国际刑警组织的组织规模不断壮大, 执行机制及警务技术各有突破。

如今, 随着国际警务执法需求及执法环境的演变, 国际刑警组织的发展趋势突出地表现为在国际警务合作中发挥其资源性功能、区域行动增多、工作手段智能化、关注的犯罪领域进一步细化等方面。

协助成员国侦查罪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

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 (即“国际通缉令” )这一渠道进行的。

国际通报分为: 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

其中,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

不过,国际刑警组织在红色通报下加以标注“这些要犯在被司法宣判有罪之前,都视同无罪”,表示被通缉的要犯需在审判后才能定罪。

国际刑警组织要犯通报等级分为7 个等级,「红色通报」追缉国际通缉犯,黄色通报代表协寻失踪对象;蓝色是跟监特定对象; 绿色是警示犯罪手法;黑色是确认无名尸身分; 白色代表各国的宝物、骨董、名画失窃查赃; 紫色是有关国际特殊犯罪手法; 橘色则在美国九一一恐怖攻击后新增,通报恐怖分子的动态信息。

是保证和促进各成员国刑事警察部门在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合作: 它的主要任务是汇集,审核国际犯罪
资料,研究犯罪对策; 负责同成员国之间的情报交换; 搜集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及犯罪指纹, 照片, 档案;通报重要案犯线索,通缉追捕重要罪犯和引渡重要犯罪分子; 编写有关刑事犯罪方面的资料等。

具体如下:
红色通报各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心局接到红色通报后可立即据此对通报人员实施拘捕并参照本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国际引渡,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

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

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 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

协助成员国侦查罪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

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这一渠道进行的。

二、蓝色通报各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心局接到蓝色通报后可立即据此对通报人员进行定位,鉴识或取得与刑事调查相关的讯息。

三、绿色通报各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心局接到绿色通报后可立即据此对通报人员警告被认为可能威胁公众安全的犯罪活动。

四、黄色通报各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心局接到黄色通报后可立即据此对通报人员进行搜寻,可能此通报人员为重要失踪人口或无法自我辨识。

五、黑色通报各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心局接到黑色通报后可立即据此对通报人员进行情报搜寻,此通报人员为已死亡人口。

六、橙色通报各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心局接到橙色通报后可立即据此对通报人员警告被认为可能威胁单一人士、物体人身或财产的犯罪活动。

七、紫色通报各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心局接到紫色通报后可立即据此对通报人员被提供有关此通报人员作案手法、程序、犯罪对象、设备或躲藏地点等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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