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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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有幸参加了由海南省教育厅组织的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专业教学法培训项目团,赴德国参加了为期21天的职业教育培训。

此次培训,我们理论上比较详尽地了解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历史、法律、培训质量监测机制、师资培养、教学方式及方法、校企合作、改革和发展前景等,实践中参观了各类专业的实训室,并现场目睹了其中部分专业的实践教学。

其中德国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能获得成功,这是关键因素之一。

一、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德国将从事职教工作的师资分为几类,即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普通教育课教师和专业实践课教师,企业里的实训课教师。

1.职教教师的培养和准入。

德国有严格的教师培养和准入制度,根据德国《职业教育法》,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内容截然不同。

(1)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普通教育课教师。

要成为这类教师的方式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方式是针对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他们需再进行两年的教育学硕士学习,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之后参加一年半在教育学院的学习,在教育学院学习期间需要到企业里参加实践学习。

第二种方式针对不是教育学专业的硕士毕业生。

他们要先提出申请,经政府部门同意后,进行18个月的双元制教育。

第三种方式针对职业院校的硕士毕业生。

他们需要向职业学校的校长提出申请,校长同意后,与学校签订三年的定向培养合同,送到教育学院培训。

第四种方式针对职业院校的本科毕业生。

他们需要向职业学校的校长提出申请,签订三年的定向培养合同,送到教育学院培训。

以上四种方式参加培训与学习后,还需最后通过国家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才能成为教师。

(2)职业学校的实践课教师。

要成为这类的教师,学历不作严格的要求,具备本科学历就可,但必须取得技师资格并有五年以上实践经验。

首先要获得职业学校聘请,并送到教育学院培训学习两年,最后通过国家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成为教师。

(3)企业里的实训教师。

要成为这类的教师,除了遵守德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业务上要求教师必须年满24岁,有对应职业的实践经验,接受过同专业“双元制”职业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才可成为教师。

2.职教教师的培训。

德国法律对教师的培训有明确要求,并配备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与市场对接,根据市场的需要调节培训内容,培训工作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年两个阶段进行。

政府对信誉好的培训机构会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每位教师有5个工作日可以带薪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这5个工作日可以分散和集中使用。

德国培训教师的目标是让教师具备能够独立教学的能力,跟我们国家的“双师型”教师培训目标比较一致。

要求教师要具备的能力有教课能力与教育能力,评估判断能力,培训学生自我完善能力,自学能力,合作教学能力,研发的能力,对学生组织考试的能力。

依据培训的内容可以分为几种类型培训,教师业务培训、教师提高与创新培训、社会性要求培训、教师之间相互交流经验的交流式培训,为改变自己的工作专业内容而进行的转岗培训等。

二、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可借鉴之处
1.严格的教师培养和准入制度。

德国的师资队伍建设在培养期间为准教师们在今后的职教生涯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严格的准入保障了职教教师特有的职业素质。

(1)严格有效的培养方式。

教师的培养主要由两个单位联合进行,既教育学院和教师见习所在的职业学校。

教育学院采用先进的教学法进行教学,如任务教学法、分组教学法、文字导向教学法、模拟情境教学法、四步教学法、鼓励教学法等。

准老师在职业学校的学习,学校都会安排一个师傅带着,这位师傅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指导方案。

(2)严格苛刻的教师资格考试。

准教师通过培养后,都要经过两次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教师。

主要考核老师几个方面的能力,教课能力与教育能力、评估判断能力,培训学生自我完善的能力、自学能力、合作教学能力、研发的能力、对学生组织考试的能力。

教师资格考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考试委员会,进行笔试和口试。

此外还要求准教师有该专业的职业实践经历,并进行对应的考核。

2.规范的教师培训及考评机制。

德国严格的培训机制保障了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内容与企业发展需求同步,提升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

职教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有效的三个层面保障。

一是国家法律层面的保障;二是有“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企业的主动参与;三是专职培训机构做支撑。

各个层面各尽其责,形成了从宏观到微观系统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保障体系。

(1)企业实践的零对接。

国家制定了教师两年内至少有4个星期在企业里进行实践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保障了职业
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经验
Ѳ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郑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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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及时性、经常性,为教师掌握企业最新技术技能需求提供了直接参考,保障了职业院校教学内容与企业需求的零对接。

(2)对教师的考核评价。

职业学校定期地对每一位教师进行评价,评价是匿名的,采取问卷评价方式。

由第三方统计交上来的问卷,形成一份30页纸的报告,并把这个报告反馈给这位教师。

所以教师要胜任岗位和培养出优秀的学生,需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和其他授课技能。

三、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启示
德国二战后国家实力得以迅速崛起,与职业教育体制发展完善有很大关系。

职教体系中的师资队伍建设模式又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在顶层设计中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设计好了途径,在培养和培训层面为教师构建好了各种发展平台。

总结归纳其已经取得的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几点启示。

1.加强职教师资专业化发展顶层设计。

依据国家教育部2013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由省级政府部门牵头,依托省内外研究机构,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对我省的职教教师专业化发展途径进行系列研究,制定我省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我省目前正与省外机构合作,进行我省中职学校第三方评价工作,可以以这个为契机,开展我省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研究。

加强支撑教师专业发展不可或缺部门的建设,如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职教教师培养培训机构、职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监督评价机构。

特别需要加强的是企业实训基地的建设,政府应与省内外有实力的行业、企业沟通,理顺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渠道,为教师了解掌握企业最新技术技能提供便利条件。

在德国的部分州政府会促进学校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企业和学校相互挂牌,挂起各自的牌,在他们看来也是一种荣耀,可以很好地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

2.制定灵活的职教师资资格制度。

目前单一类型的教师证书制度,缺乏灵活性,极大地限制了职教教师队伍的来源。

我省应建立灵活的职业教师证书制度,通过招聘、引进、特岗、特邀、特聘、培养、培训等多种途径,继续扩大我省中职专任教师队伍的数量规模,降低师生比。

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打破学历和身份限制,积极引进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特殊技能人员到学校任教,扩大中职兼任教师队伍。

这一点在德国的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中也有很好的体现,仅以德国实训教师培养为例,除了接受过培训师教育并取得培训师证书的人有资格担任企业培训师,负责职业教育实践技能课教授之外,通过师傅考试并获得师傅资格证书的人,同样可以成为实训教师。

通过不同类别的资格认证,为更多愿意投身职业教育的人提供了选择机会,不仅可以多渠道招贤纳士,而且保证了职业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

3.改革完善教师评聘制度。

首先要清楚地认识到改革完
善教师评聘制度能有效保障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积极性。

应从政府层面制定符合职业教育实际需要、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和职教师资队伍成长的教师评聘标准体系,完善中职教师职务(职称)晋升体系。

制定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和职称评聘制度,加速推进中职教师评聘教授职称,完善外聘企业技能型人才到中职学校任教及职称评聘制度。

通过职称评聘,引导教师切实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此外,要依法保障民办中职学校教师同样的职称评聘待遇。

4.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合理布局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国家和地方结合产业发展、区域发展需要和教师培养培训需求,依托普通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继续建设我省的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单位。

建立基地工作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基地的区域和专业布局。

目前我省正在实施中职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应以此为抓手,分省、市、学校三级加以管理教师继续教育。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省级培训机构具体负责业务管理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完善配套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等工作。

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制订本校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参训教师的组织选派和管理指导工作。

省级培训机构、市(县)培训机构和各中职学校在统一部署下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各中职学校、各教师培训机构分别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档案。

5.建设我省特色的“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

制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通过与高校合作培养和企业合作培训两条途径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双师型”教师的评聘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待遇。

各中职学校要制定“双师型”教师引进与培养的专项计划,安排专项经费,打造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

省级部门应以建设现有的21个专业带头人工作室为抓手,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为目的,逐步搭建专业带头人成长平台,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特色鲜明、“教、学、做”合一的“领军型”、
“双师型”专业(学科)教师队伍。

以上是本人通过此次培训,对德国师资队伍建设的理解及思考。

三周的培训,本人感觉收获很多,德国还有着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他们的校企合作、学生知识结构的搭建、特殊学生的培养、对职业教育的评价机制等,这些都将为本人的今后工作提供许多宝贵借鉴。

【参考文献】
[1]刘晓萍.德国职教师资之重——
—“师傅”培养制度研究[J].2008.
[2]张巾帼.德国职业教育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启示[J].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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