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处辖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程序,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辖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分类(具体分类详见附表):1、大修工程:对公路及其工程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等级范

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和增建,以逐步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

2、中修工程: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修理维修加固,以恢复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项目。

3、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对三、四、五类桥梁进行的维修加固,或对等级较低桥梁的拆除重建工程。

第四条省高管局是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建设主体,我处负责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制定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考虑整体路网规划和投资效益,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以延长公路和桥梁的使用年限,提高公路的综合通行能力。

第六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下一年度工程计划的制定以公路使用现状和路网规划为依据,首先由我处养护科安排养护工区在每年的2月中旬至3月上旬对所辖公路、桥梁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全面调查,并结合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连同调查结果及其它相关资料一并报市公路管理处,每年3月中旬前完成上报工作。

第七条养护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提出我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议计划(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省高管局。

第八条省高管局审核后,及时上报省交通厅。

第九条经省交通厅审核批准后,管理处养护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或以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

第十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由管理处委托养护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资质情况、技术和管理水平、信誉和业绩等方面,以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招标范围

1、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养护科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在150万元以下的公路大中修工程,养护科采用内部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3、因突发事件、紧急抢修或战备需要进行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采取指定施工单位的形式。

第十二条凡具有省级交通行政主管理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参加过养护工程施工,并取得较好信誉的公路养护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第十三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

第四章施工管理

第十四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的有关条款和程序进行,可参阅有关细则。

第十五条开工前养护科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施工期间大型工程须组建现场办,并选派项目工程师负责项目协调管理等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六条公路养护大修工程管理实行工程协调会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由项目工程师定期召开由驻地监理和施工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分析工程施工情况,研究制定下步施工安排,同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每月由施工单位将工程进度情况汇总填写工程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工程师审核签认后上报市公路管理处,以便及时反馈工程建设情况。

第十七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其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要严格执行计量支付制度,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及时申报工程计量,做到数据真实,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多计;驻地监理工程是在审核计量时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如发现所报计量有漏报、

瞒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合同价内的工程变更,按合同管理条款中规定的两类变更程序进行,超出合同价的工程变更,首先由养护科提出初步意见报送省高管局养护处或者总工办审核,再由省高管局开专家会研究决定,原则上不允许有重大变更,确需重大变更的,上报省高管局审批。

第二十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一般不采取断交施工,必须断交的项目应按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登报声明。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交通部、省、市有关规定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施工。开工前制定《养护工程作业区交通组织方案》,并严格执行。做到施工人员无违章作业,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文明、整齐有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有关规定在施工全路段设置规范的施工通告、禁超、改道等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隔离设施等,做到标志规范、齐全、醒目,保障施工路段的安全畅通。

第二十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必须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大力开展创省优质工程活动,严格按照有关的质量指标进行质量控制,力争达到优良工程标准,争创省优质工程。

第二十三条养护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环节,尤其对隐蔽工程要进行重点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路养护大修工程实行月联查制度,于每月下旬召集由各项目经理参加的质量联查,以表彰优秀,鞭策后进,总结经验,改正不足。

第五章工程验收

第二十五条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及时编写竣工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包括路线竣工图、工程批复文件、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和技术总结、各种原材料试验、各外部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种有关质量问题报告、交接检查记录、主要测量记录、主要工程照片和声像资料等相关资料,一个月之内上报管理处养护科。

第二十六条竣工文件的编制,应做到全面、完整、准确、如实的反映工程真实面貌。凡原设计图表涉及的内容,实际实施所做的各项工作成果均要反映,不得遗漏。竣工资料需装订整齐美观,一式

二份,报养护科一份,施工单位自存一份。

第二十七条工程验收办法和内容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的规定执行,检验评定标准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十九条要认真执行计量支付制度,施工单位要定期填报计量支付报表,经审核签字后交市公路管理处财务部门登记入帐,以便及时准确地反映工程成本,并据此结算工作价款。

第三十条公路养护大修工程实行项目审计,分为建设期间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记,未经竣工决算审计,不得付清工程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在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合同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留金、通报批评、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取消两年之内全市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投标资格:

(一)中标后,将中标工程项目非法分包、转包的;

(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

(三)因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导致工期延误、工程投资增加的;

(四)其它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条如上级部门有新的政策出台,本办法须做相应更改。

第条本办法由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路大、中修、桥梁维修工程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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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对公司承接的监理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力求实现项目建设的质量目标,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的一般内容 1、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确认分包。 2、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3、督促承包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组织与建立监理项目的质量监控体系。 5、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控制。 6、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第二条质量管理依据 1、国家及有关部门及监理项目(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的法规及质量监督文件和规定。 2、承包合同中有关业主对工程质量要求的条款。 3、设计文件。 4、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经过批准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第三条质量管理责任 1、实行公司和项目监理站两级质量责任制。

2、公司负责人对监理质量全面负责,项目监理站具体负责项目质量管理。 3、公司一级对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是:选派适当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监督检查项目监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协助解决项目监理中的具体质量问题,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程序和规章办法。 4、项目监理站的质量责任是:根据有关质量控制的依据具体负责质量监理。 第四条质量管理组织保证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招聘监理人员,视项目需要,聘请质量监理人员。 2、组织公司监理业务人员学习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熟悉现行质量管理和验收的规范和标准。 3、加强质量管理,明确各岗位和有关人员质量责任制。 4、明确质量管理的信息流程。 第五条监理站质量监控准备 1、建立和完善组织,形成有效的质量监控组织保障。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为有计划进行质量监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控 1、检查承包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到位情况;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对不符合分包工程施工技术资质要求、难以保证分包工程资质的分包施工单位,不得签字,并应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极为重要,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道班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3、道班的工作车辆应有由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作业,严禁车辆在危险处停留。 第二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应注意的事项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或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局在检查中若发现道班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在山体滑坡、塌方、山体经常掉石、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3、作业人员操作特种养护机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场地的环境卫生,不要乱丢乱放杂物、垃圾,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污染。 5、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 6、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在山坡下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山体的变化情况,保护自身安全。 7、当养护维修作业区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维修作业区前后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志。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 第三条、清扫、绿化养护作业应注意事项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行作业。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提升高速公路路况服务水平,确保高速公路“畅、洁、绿、美”及行车安全,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是指通过完善制度,监督实施,严格考核等管理手段,以达到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目的。 第三条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并逐步向化和市场化转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管理处内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 第二章日常养护目标及内容 第五条日常养护目标:达到XX管理处与各施工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第六条日常养护内容: (一)路况巡查和检测 路况巡查和检测是日常养护的重要的内容之一,包括日常巡查、夜间巡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和专项检测。

(二)路基 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 2、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3、清除挡土墙、护坡滋生的有防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修理缩缝,疏通泄水孔,清除松动石块。 (三)路面 1、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2、排除路面积水、积雪、积冰,铺防滑料,维持交通; 3、路缘石的修复。 (四)桥梁、涵洞、隧道 1、清除污泥、积雪、积冰、杂物,保持桥面清洁; 2、疏通涵管; 3、伸缩缝清理,泄水孔疏通; 4、保持隧道内及洞口清洁,及时清理洞内暗沟、沉淀池垃圾泥沙,按要求进行隧道专项清洗。 (五)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标志牌、轮廓标等维护或定期清洗; (六)绿化 1、绿化树木、花草的抚育、修剪、治虫、施肥; 2、幼苗的抚育、灭虫、施肥、除草。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XX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检测和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第四条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不论是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还是业主统购材料,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 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承包人按规定接受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

第六条筹建处(或业主)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主要原材料、特殊原材料。 第二章一般原材料 第七条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行多厂家比眩 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平行试验结果确认许可。 3、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将供货合同报驻地办、总监办核备,报业主备查。 4、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要坚决清理出常 5、路基填土的征用,严格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程序进行。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交公路发,2001,3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公路养护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以及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作业内容参见附录~具体划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集的 1 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编制~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制时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对于国省干线公路和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公路养护工程、抗灾抢险工程,要优先安排。 公路管理机构在安排养护工程项目时,应参照公路路面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的结果~做到决策科学化。 第八条经营企业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计划由经营企业编制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核备。经营企业应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第十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2 第十一条对于公路养护的中修和大修工程,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应引入竞争机制~并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对于公路改建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对修复、增设、绿化等专项工程~应根据工程量、规模大小~分别按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设置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指挥,以确保养护工程实施路段的行车安全。车辆不能通行的路段必须修建临时便道或便桥,并做好便道、便桥的养护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2.1养护计划的分类 养护计划按其编制的内容、作用和时间长短,分为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 2.2养护计划的定义 2.2.1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当年养护生产实施的计划。是按照中长期计划所确定的养护目标,根据高速公路现状,落实生产任务,有效地指导养护生产活动的计划。 2.2.2季度计划 季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年度计划,结合季度特点进行分解的季度养护工作目标,所编制的季度养护计划。 2.2.3月度计划 月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季度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细化的月度具体养护工作实施计划。 2.3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2.3.1养护计划的编制原则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贯彻全寿命周期理念,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力求在高速公路经营期间,以最少的养护投入,达到最佳的路况效果,机电设施应同时统筹考虑升级更新等提升管理效能所产生

的社会经济效益,达到设施最佳运行效果。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以1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清单为 依据 232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年度计划由项目公司(营运公司)进行编制,报投资公司审批。养护年度计划需先通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内部审核,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养护计划上报投资公司审批。 年度计划应紧密结合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结构物的技术状况和中长期养护计划,贯彻以路面养护为中心、桥涵隧道等结构物安全为重点、预防性养护为指导思想。

1. 【项目公 相关职能部1/单位= 养护工程部 ^1 司或营运公 司养护管理 岗】编制计划 前, 对路况进 行调 查,并以 经常性检查、 定期检查、系 统生 产的养 护分析 报告, 形成编制依 据; 2. 【养护管 理岗】编制年 度计划方案; 3. 【部门副 :疋计划财务部审核T 分管领导审核 -f 上报 Y.投资公司审批“ 省交通集团审批 开始 路况调查及 数据分析 *编制年度计划方:案 ■■部门副经理审址 r [Y 又、 .部门经理审核一 分管领导审核 总经理审核 卜结束 经理】审核年

某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制度

xx总公司xx高速公路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贯彻执行这一方针,进一步加强xx高速公路xx标安全生产管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建成吉茶高速,项目经理部结合xx高速xx标工程特点,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以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保障全体施工人员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合同段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中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安全就是效益,只有搞好安全,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得到持续发展。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副职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对安全管理负相关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高速xx标,凡参与修建此标段工程的施工分部及劳务协作队伍均应遵守及执行本实施办法;实施中按照“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原则作业,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项目部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章.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规定、规程、条例、制度和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本合同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计划,根据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职业危害和劳动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或制定改进措施。 四、坚持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五、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六、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总结经验教训。 七、有权对所在的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表扬、奖励和处罚决定。 八、维护安全人员的权利,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 第六条项目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负责领导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公路养护站管理制度

湖南省公路养护站管理制度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二OO一年十二月

一、学习制度 1、积极响应党中央创建学习型社会的号召,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公路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刻苦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做知识型的新一代养路工人。 2、县公路局在每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下达各养护站执行。每年可在适当的时间由县公路局根据学习计划出题对职工进行考查,以督促学习正常开展并检验学习效果。 3、每月组织职工进行两次学习,学习由养护站站长主持并由记录员做好记录。 4、集中学习应进行考勤,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处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除因公出差外,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二、劳动考勤制度 1、实行人员考勤制度,逐日填写考勤表并存放在学习室内,以便监督和检查。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职工请一天以内的事假由站长批准,三天以内由县局工务股批准,三天以上的事假和婚、丧、产、探亲假由县局批准。按审批程序逐级由有关负责人签字生效;凡未经批准擅离岗者,不论何种原因均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后应按时销假,不得无故

超假;若在请假期间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及患有各种疾病需请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当天经站及县局批准签字生效。 3、节假日实行轮休制,一般应在当月休完。 4、养护生产实行定额管理、量化考核。路肩、边沟、路面清扫等作业项目要责任到人。实行个人劳动报酬与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 5、考勤必须认真负责,做到真实、及时、准确。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追究养护站站长责任。 三、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生产检查验收采取岗位工人自检,站长、安全质检员、记录员验收的方式进行,并自觉接受上级养护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2、检查验收应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和工程材料不得使用。 4、不合格工程项目,必须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未经检验合格的养护作业项目不予结算。因未遵守有关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5、养护站应按定额、质量标准坚持每天检查生产成绩,量验数量和计算实际工效,认真填写检查验收记录以备核查和结算,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版)

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更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 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各中心及各作业点必须明确职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路养护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1、为确保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凡是在公路上从事养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公路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穿戴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帽进行养护作业。 2、养护人员修补坑槽或在行车有效路面进行其他作业时, 应在作业范围区前后一定距离放置好安全作业牌(墩)或设立其他明显标志。 3、养护范围内出现的路基缺口和塌方, 滑坡路段, 必须及时填补或清除, 如一时难以填补的, 应在两端设立明显标志(或采取堆放土、石等紧急措施)。

4、上下班乘坐车辆时, 车未停妥严禁下车, 严禁在车上打闹嬉笑。 5、在路上作业时, 应注意观察, 避让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6、在路上作业休息时, 必须在公路水沟外, 面向公路休息。 7、采料取土时, 严禁挖神仙土, 清理塌方时, 应注意观察边坡的松土和落石。 (二)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 1、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B照, 方准上车驾驶, 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2、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不开疲劳车、英雄车, 要礼让三先, 宁停三分, 不争一秒, 做到不酒后驾车。 3、驾驶员必须落实班前检查, 班中观察, 班后保养的制度, 做到勤保养、勤维修, 及时做好车辆的例保工作, 始终将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决不

2018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部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的养护管理目标,按照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及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筹措必要的资金用于养护工程,确保公路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从车辆通行费中解决。 第八条养护工程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养护决策咨询、养护设计、养护施工、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工程验收、项目后评估、监理咨询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养护工程资金。 第九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信息技术在养护工程中的应用。 第二章养护工程分类 第十条养护工程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第十一条预防养护是指公路整体性能良好但有轻微病害,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程。 第十二条修复养护是指公路出现明显病害或部分丧失服务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包括大修、中修、小修。 第十三条专项养护是指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务功能而集中实施的完善增设、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灾后恢复等工程。 第十四条应急养护是指在突发情况下造成公路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各类养护工程所涉及的技术服务与工程施工等相关作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资格条件的单位承担。 应急养护,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直接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队伍实施。 第十六条养护工程应当按照前期工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养护除外。 第三章前期工作

公路养护制度

苍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农村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 要求保洁公司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 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对保洁公司要求如下: 1、养护人员必须保持全天上路。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 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5、每天对公路进行巡查,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 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应及时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 时 设置警告标志,1小时内应向所在交所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 造 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所在交管所汇报。 8、每位管理人员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 病 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积物 品、 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交管所汇报。 10、完成交管所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 各保洁公司管理好所属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确保施工安全,具体如下: 1、上路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标志服、标志帽,不得穿硬底、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3、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的需要,规范项目部施工内业资料管理,提升项目部技术管理水平及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内业资料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是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在施工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智力成果,属项目部资产,为防止内业资料的流失和竣工资料的及时移交而制定本办法; 3、为实现内业资料形成格式化、归档模式化、共享网络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 1、本办法适应项目部及所有施工班组,是项目部内业资料管理实施和操作的依据,也是项目部对项目部内业资料管理的检查和考评依据;

2、项目部严格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业主另有要求的,以业主要求为准,各行业另有规范、条例规定的,按行业规范、规章为准; 第三条、其他说明 1、本办法由项目部质检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内业资料管理人员及设施配置 1、项目部设置专职资料员,负责项目部内业资料的收集、检查、归档 等管理工作; 2、项目部下属各作业队应设专职或兼职资料员,开工前项目部对作业 队资料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担任作业队资料员资格;3、项目部资料员为公司正式职工,在项目部质检部长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资料管理策划、收集、归档工作,享有与部位负责人同等待 遇,业务上应接受质检部长、项目总工的指导,以实现项目部内业资 料管理的专业化; 4,作业队的内业资料管理与作业队的验工计价挂钩,对资料填制不合要求、内业资料上报不及时的,资料员有权要求终止或暂停项目部对作业队的验工计价或资金拨付,直至整改符合要求,资料员对《项目内业资料管理检查情况评分汇总表》规定的其他部门资料的归档负有 检查、督促的责任;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养护维护工程管理办法(草稿) 总 则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建、养”并重,强化管 理,深化改革, 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 保证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以及交通工程附属设施和绿化工程经常 处于完好状态, 逐步实施公路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 化的养护管理, 确保公路“畅、安、舒、美”科学有效的行使公路行业 管理和监督职的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1. 1公路养护领导岗位职责 (1)遵守执行《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坚持 科学养护与规范化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改善公路服务水平。 (2)组织养护职工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公路养护工作任务。 (3)做好每月路况自查自评工作,对公路养护应做到勤保养、勤检查, 发现问题及向养护科及监理汇报,确保公路畅通无阻。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注意防火、防盗,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5)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做好养护机械的选型配套,提高机械车辆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6)积极推广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善养护手段,提 高养护水平和质量。 (7)协助执法部门保护辖区内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

1.1. 2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实施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检查、监督班组执行道路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1. 1. 3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检查、验收生产材料和做好每月公路养护作业质量查评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1. 4巡查抢修管理制度 (1)养护单位负责每天按要求频率对公路进行巡查,必要时,养护科也可要求增加巡查路况次数,并建立巡查登记制度。巡查到位,其他发现公路险情的,要及时报告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和排除。 (2)每天巡查公路后,由巡查人员按照《公路日常巡查》表,记录当天巡查人员或发生路障的时间、地点和清理险情。 (3)遇大雨、雷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增加公路巡查次数,雨(雪) 停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要求全面巡查一次,加强值班制度。巡查要注意观察公路绿化、水沟和危险路段,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养护科、监理报告, 施工单位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遇到重大的公路险情,如山泥倾泄、路面塌方、排水系统堵塞、 雪阻、大树被风吹倒、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堵塞等,要第一时间上报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并迅速调动机械车辆,组织员工赶往现场,全力抢修。 (5)清除路障要注意安全,要划定警界线,有专人在现场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动用机械清除路障,要有足够的人员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对公路抢修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不能保障公路畅通,导致公路交通严重堵塞,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的处理, 追究其责任。 2.1. 1桥梁养护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桥梁(涵、隧道)的定期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湖北省公路日常养护基础管理图表范本

湖北省公路日常养护基础管理图表范本 一、公路管理站上墙资料 (一)公路管理站名称 竖匾:XX县(市、区)公路管理局XX公路管理站 方匾:XX公路管理站 (二)情况介绍 1、公路管理站简介 XX公路管理站 站房照片(彩色) 单位简介:XX公路管理站位于线桩号,占地亩。现有职工人,其中党员人,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技师人,高级工人,初级工人。担负着XX路、XX路、XX路等国省干线XX公里的日常养护及水毁修复任务。 一.责任路段:养护总里程 km(国道 km,省道 km)。桥梁延米/ 座,隧道延米/ 道,涵洞道,共计条线路。 二.固定资产:房屋总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三.主要业绩:历史传承及突出亮点 2、职工名单(卡片式公示,便于更换)

3、管养线路一览表 4、管养桥梁一览表 5、管养隧道一览表

(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 1、公路法(摘抄)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摘抄) 3、岗位职责:(1)站长岗位职责;(2)副站长岗位职责;(3)记录员岗位职责;(4)机械管理员岗位职责;(5)安全员岗位职责;(六)其它岗位职责。 4、制度:省公路局于2010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管理站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路养〔2010〕250号),统一制定了七项制度一规范,即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制度,劳动考勤制度,生产检查验收制度,巡路抢修制度,材料、机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路养护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四)三图三表 1、路况升降图(把计划栏全部去掉;一月改成一季度一填;加路线编号一栏;只填国省干线) 2、养护路段示意图(无意见) 3、气象记载图(无意见) 4、劳动情况考核表(无意见) 5、主要养护生产资金动态表(留空白;加洒水车、清扫车)

高速公路材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材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材料管理与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为更好地利用资源,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特制定如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原材料管理及采购 三、内容 1 、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 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回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应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异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有仓库保管人员留挡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所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此验收依据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2、材料使用与出库制度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须进行材料的领用手续,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情况下发放材料(特殊情况领取少量材料除外,但过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公路养护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

养护维护工程管理办法(草稿) 总则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保证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以及交通工程附属设施和绿化工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逐步实施公路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的养护管理,确保公路“畅、安、舒、美”科学有效的行使公路行业管理和监督职的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1. 1公路养护领导岗位职责 (1)遵守执行《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坚持科学养护与规范化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改善公路服务水平。 (2)组织养护职工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公路养护工作任务。(3)做好每月路况自查自评工作,对公路养护应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发现问题及向养护科及监理汇报,确保公路畅通无阻。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注意防火、防盗,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5)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做好养护机械的选型配套,提高机械车辆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6)积极推广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善养护手段,提

高养护水平和质量。 (7)协助执法部门保护辖区内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 1.1.2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实施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检查、监督班组执行道路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1. 1. 3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检查、验收生产材料和做好每月公路养护作业质量查评工作(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1.4巡查抢修管理制度 (1)养护单位负责每天按要求频率对公路进行巡查,必要时,养护科也可要求增加巡查路况次数,并建立巡查登记制度。巡查到位,其他发现公路险情的,要及时报告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和排除。 (2)每天巡查公路后,由巡查人员按照《公路日常巡查》表,记录当天巡查人员或发生路障的时间、地点和清理险情。 (3)遇大雨、雷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增加公路巡查次数,雨(雪)停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要求全面巡查一次,加强值班制度。巡查要注意观察公路绿化、水沟和危险路段,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养护科、监理报告,施工单位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遇到重大的公路险情,如山泥倾泄、路面塌方、排水系统堵塞、

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实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并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巡查内容 第二条上路巡查主要以目测为主(特殊情况可用仪器检测),实行日查、月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三条路基巡查内容:路基是否沉陷、路肩有无病害;路面有无坑凼,排水设施是够完好通畅、有无违章占道现象。 第四条桥梁巡查内容:人行道板、伸缩缝、栏杆是否完好,泄水孔是否堵塞、桥墩台是否发生移位;水沟、涵洞是否淤塞。 第五条绿化巡查内容:公路沿线的绿化有无病害。死亡和缺失及路产路权的维护。 第六条其他沿线设施巡查内容:边坡是否稳定;沿线设施、标志、标牌、标线、减速设施是否完好,标志、标线是否清晰。 第三章上路巡查职责 第七条各养护站站长为本标段巡查员,每天上路对所管路段进行巡查,掌握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患措施,发生应急情况及时向所通报,每天填写巡查记录,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小结并报所养护科。 第八条养护科工作人员不定期、经常性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标段搞好公路日常养护,养护站每日巡查发现的病害必须记录在巡查记录里以便拟定小修计划。 第九条养护科每月定期对全所管养公路进行检查,公路所每季度对全所管养公路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组由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按照《公路日常养护检查考评办法》进行全面检查考评,并填写公路质量检查记录备案,公路所按考核的分值计发标段当月工资。 第四章上路巡查应急处理办法 第十条各养护站在巡查时,若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现轻微的病害,应作好巡查记录上报养护科,有养护科编制小修工程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养护站在巡查时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情况,无法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立即向所里报告,由所领导召集工程科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如遇路基严重沉陷,边坡垮塌,严重水毁,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等重大情况,公路所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同时按所制定的防灾减灾预案实施,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尽快恢复公路安全畅通。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在巡查中如发现占道、挖掘、砍伐行道树,超限运输等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应及时报告,路政科应以书面形式通报执法大队处理。 第十四条作好防洪抢险工作。各标段必须坚持雨前、雨中、雨后查路、查沟、查桥(涵)的“三查制度”。 第十五条养护巡查车,每周出一个巡查通报,包括里程、专人记录JBS的轨迹分析。

高速公路原材料管理规定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原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整体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依照合同文件及有关的规范,结合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的工程建设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关于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二章原材料采购程序 第四条:水泥、钢材、沥青、路面用碎石、预应力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等,本项目实行材料准入制度,按如下采购工作程序: 1、承包人首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选用社会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对生产厂家主要调查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等。经过调查、比选,初步确定厂家范围。 2、承包人对初步确定厂家的产品取样试验,进行比选,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

3、承包人将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的有关资料,书面向总监办申报。有关资料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等级、企业诚信度、产品品牌、取样试验结果等。 4、总监办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供货厂家范围,由总监办与监管处进行联合考察,抽样试验,进行比选,总监办将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通知承包人。 5、承包人根据总监办的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签订采购合同。 6、采购合同签订后经驻地办审核向总监办申报,总监办许可后备案,报业主工程科备查。 第五条:石料、砂、白灰、土工合成材料、外加剂、外掺剂、软基处理用水泥等,须按以下采购工作程序: 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办、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厂家的使用性能,生产厂家的经营状况、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进行考查。根据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经过调查、取样、试验合格后,经驻地办、总监办监理工程师许可后承包人方可与供应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报总监办核备,业主工程科备查。 第三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第六条:原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凡规范及合同文件未涉及而本项目需要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七条:监理工程师对某一料源送检原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原材料都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原材料。

高速公路工程试验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试验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总监理办公室 二0 一* 年* 月

试验资料管理办法 一、试验室名称 全线试验室采用统一的名称并要求挂牌。施工单位、驻地办、总监办试验室名称统一使用母体试验室全称+项目全称(可简化)+工地试验室。 二、试验记录规范化填写 1、试验记录所填写的试验数据,要求准确、真实,并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2、公路土工试验规程执行JTG E40 -2007, 沥青和沥青混合料试验执行 JTJ052-2000 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执行JTG E42 -2005 标准,公路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执行JTG E30-2005 标准,公路工程岩石试验执行JTG E41-2005 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执行JTG E60-2008 标准。水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执行JGJ055—2000 和JGJ98-2000。公路工程钢筋试验执行GB/T228-2002和GB/T232-1999。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执行JTG E51-2009。 三、抽检与报验程序 1 、原材料:各种材料进场前,首先由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对进场材料的各项指标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材料使用许可证,将使用许可证和自检试验报告单、试验记录一式二份报到驻地办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对该材料进行抽检,检验合格后,由驻地办试验工程师签发使用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签署后,施工单位、驻地办试验室各留一份。材料进场过程中,施工单位按批次自检,驻地办试验室对自检合格后的材料按批次抽检。总监办、建管办试验室随机抽检 2、现场报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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