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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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维修保养标准化管理手册

高速公路维修保养标准化管理手册

高速公路维修调养尺度化打点手册xx高速公路开展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高速公路维修调养尺度化管理手册第一章总那么一、定义维修调养是指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从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而进行经常性、周期性、预防性养护和维修工作,使高速公路及其从属设施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原有道路状况和使用品质不下降。

二、分类按照工作内容分为:巡查、日常调养、小型维修。

〔1〕巡查内容:日常巡查按期巡查特殊巡查专项巡查〔2〕日常调养内容:路面调养路基调养桥梁与涵洞调养交通安然设施调养绿化调养〔3〕小型维修内容:路基小修路面小修桥、涵、隧小修沿线设施小修绿化补植三、流程及分工:流程分工四、责权划分①公司养护总负责报酬:公司总经理②公司养护具体负责报酬:公司主管副总经理③公司养护科总负责报酬:养护科科长对路段养护工作组织和开展以及养护科打点总负责,对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按照所分配段落的不同,主要负责地址段落的日常养护巡视和日常养护工作打点。

对所辖路段养护工作开展负责,对路段总负责人负责,对监理和承包人不按期查抄和抽查。

第二章巡查和通知单巡查是通过搭车或步行的方式,了解设施状况完好程度,目的是尽早发现病害或损坏,及时进行调养或维修。

巡查是维修调养工作的根底,是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养护方案的依据。

第一局部:日常巡查一、责任主体及频率路况的日巡查由施工单元、监理单元、打点公司三方共同实施,每天至少一次。

二、巡查要求:1. 路容路貌整洁、美不雅;2. 路基边坡不变,排水设施完善、畅通;3. 路面平整无明显跳车,病害处治及时、有效;4. 桥梁、地道、涵洞及通道等构造物保持完好状态;5.沿线设施尺度、齐全,恢复及时;6.绿化长势良好,无虫害、无死苗木;7. 防汛抢险、除雪防滑预案完善,办法到位,效果明显;8.天气、路况、工程维修等交通信息及时发布;9. 养护作业尺度,安然办法齐全,现场打点有序;三、巡查内容1、路容路貌:路面较大散落物、路面〔翻浆〕唧浆和坑槽、护栏板〔活动护栏〕、标记牌、标线、防眩板〔网〕、防抛网、隔离栅及刺丝缺掉、倒伏、中分带绿化苗木枯死、路基边坡、边沟的水毁。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工程项目高效、高质量的完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项目管理机构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依托于道路养护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管理机构具体包括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部、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督部等相关部门。

三、项目管理流程养护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确定、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及批准,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项目确定在项目确定阶段,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养护需求等因素确定项目的开展。

通过调研、评估等方式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

五、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对养护工程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布局的阶段。

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立项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批。

审批机构依据项目的可行性、成本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做出是否立项的决定。

六、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最为复杂的部分。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进行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安排。

同时,对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工期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是对项目实施结果的检查和评估阶段,也是项目管理的总结阶段。

项目监督部门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做出最终结论,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八、质量管理养护工程项目的质量是项目管理的核心要素,也是公路养护工程的重点之一。

项目管理机构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确保道路养护的效果和效益。

九、安全管理养护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是保障道路养护人员、设备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项目管理机构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十、成本控制养护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

高速公路养护工区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工区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工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高速公路养护工区,促进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营,确保行车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区是指为保障高速公路运营安全、进行路面维护和设施维修而设置的专门区域。

第三条养护工区内的所有人员和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管理单位的指挥和调度,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安全。

第四条养护工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大声喧哗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在养护工区内进行维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六条进入养护工区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禁止无证、无牌、无保险的车辆进入。

第七条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养护工区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环境整洁。

第八条在养护工区内所有人员都应当保护环境,做到资源节约、非法采石、破坏植被等行为均属违规,应当严肃处理。

第二章养护工区的管理第九条养护工区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责任人员和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十条养护工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每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及时更新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第十一条养护工区内应当设置标志、警示标志以及相关设施,保障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养护工区内应当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响应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养护工区内应当配备紧急救援车辆和急救设备,保障工作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十四条养护工区内应当每天定时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养护工区内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指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六条养护工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三章养护工区的作业第十七条养护工区内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计划进行工作,确保作业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八条养护工区内的作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保证作业的顺利进行。

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制度范本

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制度范本

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公路的安全运行,保障公路设施的完好性和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公路管理部门、公路运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中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维修补救相结合的原则,维护保养工作贯穿于公路工程全生命周期。

第四条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责任、有效管理,确保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协同性。

第五条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应当遵循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公路利用率,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第二章维护保养管理第六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工程维护保养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路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包括路况检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方案等信息,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可靠。

第八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水平过硬的维护保养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巡查考核制度,定期对路面、桥梁、涵洞等公路设施进行巡检,并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对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和奖励。

第十一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提高维护保养工作的效果。

第三章维护保养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包括路面养护、桥梁维修、涵洞清淤、路肩绿化等内容。

第十三条路面养护工作应当包括路面清扫、清理、修补、铺设防滑材料等,确保路面平整、无障碍,提高车辆行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桥梁维修工作应当包括桥面清理、钢梁防锈、桥墩加固等,确保桥梁结构稳固、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涵洞清淤工作应当包括涵洞内部清理、疏通水道、维修涵洞结构等,确保涵洞畅通、排水正常。

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石锁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所辖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适应新的养护管理模式,提高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养护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体现预防性、科学养护的管理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等规定,结合石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际,为使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节约养护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养护规范化管理,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石锁高速公路管理处所辖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护管理体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通过预防性、及时性、计划性、科学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持设施完好,实现道路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标。

第四条养护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管理、转变理念、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反应快捷、保障畅通”的方针,开展“以路面养护为中心,桥梁隧道安全为重点”的全面养护工作。

第五条养护工程范围包括主要设施和附属设施。

主要设施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通道);附属设施包括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

具体作业内容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执行。

第六条小修保养工作实行管养分离,由管理所(养护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由交通工程机电维护中心负责实施。

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第二章养护管理职责第七条管理处小修保养管理工作职责:一、代表公司对辖区内各路段养护管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接受公司对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

确保各路段道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值保持在优良。

具体指标在年初公司与管理处及管理所(养护中心)签订的责任书中明确。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三、管理机构1.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实行统一领导和分别负责的原则。

2.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管理岗位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机构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基本原则1.科学合理性原则: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的原则,做到合理规划、科学施工、有效管理。

2.先进性原则: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应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3.安全保障原则: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应把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经济效益原则: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应注重经济效益,提高效益水平,降低成本。

五、工作流程1.规划阶段(1)明确养护工程的目标,确定养护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2)制定养护工程规划,确保养护工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设计阶段(1)根据规划确定养护工程的设计方案,保证设计方案符合养护需求。

(2)编制养护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3.施工阶段(1)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验收阶段(1)完成施工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养护工程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2)出具验收报告,确认养护工程的最终质量,并进行竣工。

6.维护养护阶段(1)完成养护工程后,进行养护保养工作,延长养护工程的使用寿命。

(2)对养护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养护工程的稳定运行。

七、责任追究1.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单位应设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果和责任进行评估。

2.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和渎职行为,应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国道、省道及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3. 公路养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

2. 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养护技术档案。

3.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三、养护内容与标准1. 公路养护内容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病害处理、清洁保洁、绿化美化等。

2. 根据公路等级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养护标准和作业指南。

3.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或极端天气造成的公路损害,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纳入养护计划。

四、养护工程实施1. 养护工程应根据公路实际情况和养护周期,制定年度和季度养护计划。

2. 养护工程实施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3. 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警示,保障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 养护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达到预定的养护效果。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1. 公路养护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2. 根据养护工程的规模和复杂度,合理预算养护成本。

3. 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六、监督考核与奖惩1. 建立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对养护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

2. 定期对公路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评价的依据。

3. 对于养护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随着公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保障公路运输安全畅通,保护公路设施的完好,提高公路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公路养护维修管理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应当依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制,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组织第五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六条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便于查阅和追溯。

第八条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学习,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三章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流程第十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按照“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验收”工作流程进行。

第十一条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公路养护维修工程计划,确定工程范围、任务和要求,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规划设计。

第十二条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施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施工现场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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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质量目标及工程内容 (3)
(一)路基 (3)
(二)路面 (4)
(三)桥梁、涵洞、隧道 (4)
(四)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4)
(五)绿化 (5)
第三章职责划分 (5)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和制度。

(5)
(二)制定小修工程管理机构图(详见附表)。

(5)
第四章计划管理制度 (5)
第五章人员管理制度 (6)
第六章材料管理制度 (6)
第七章机械管理制度 (6)
第八章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7)
第九章施工管理制度 (8)
第十章附则 (9)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XX管理处负责解释。

(9)
XX管理处小修工程主要病害修复时限 (11)
及质量标准规定一览表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2001)、《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2-200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等技术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小修工程施工的管理。

第三条小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日常维护保养指对路基、路面、沿线设施、绿化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第四条XX管理处小修保养工程必须坚持“经常性、及时性、安全性、预防性”的养护要求,实现“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的。

第五条加强小修工程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合理配备技术管理人员、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

第六条保证小修工程的投入,并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根据小修工程的工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采取了委托专业施工队伍完成,以确保小修工程的施工质量。

提倡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小修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二章质量目标及工程内容
第八条养护质量目标:达到与省高管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第九条小修工程内容
(一)路基
1、小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

2、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轻微沉陷翻浆的处理。

3、桥头接线或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4、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设施等局部损坏。

5、局部加固路肩。

(二)路面
1.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2.沥青路面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龟裂、啃边等局部病害。

3.水泥混凝土路面日常清缝、灌缝及堵塞裂缝、板块等局部病害的修复;
(三)桥梁、涵洞、隧道
1、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2、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3、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修理。

4、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5、清除隧道洞口碎落岩石和修理圬工接缝,处理渗漏水,清理洞内暗沟、沉淀池垃圾泥沙。

(四)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里程牌等修理或部分添置更换。

2、路面标线的局部补画。

(五)绿化
绿化树木、花草缺株的补植。

第三章职责划分
第十条XX管理处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小修工程进行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和制度。

(二)制定小修工程管理机构图(详见附表)。

(三)组织路况调查和养护质量检评工作,及时掌握高速公路路况水平,科学编制所辖路段小修工程年度计划并上报省高管局进行审核。

(四)负责XX管理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除外)小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考核、竣工验收。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小修工程管理档案,及时上报各类小修工程资料。

(六)负责组织养护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小修工程的施工质量,降低养护成本。

第四章计划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根据路况调查和路况检测评定结果,于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年度小修工程计划报省高管局审核汇总,由省交通厅批准;
第十一条根据批准的年度小修工程计划,结合路况实际,及时安排小修工程。

小修工程年度经费按照养护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控制在批准的计划经费之内。

第五章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路段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养护工程科科长职责、工程养护科副科长职责、路基、路面养护工程师职责,桥梁工程师职责。

第十三条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小修工程的有关技术要求、作业流程、质量标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第六章材料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为降低养护成本,提高养护质量,加强对小修工程的材料采购、仓储、检验、使用进行监管,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合格。

第十五条材料采购要根据作业的需要和仓库的库存量,合理制定采购计划或材料购置清单。

做到用途不明不购、质量不明不购、规格不清不购,严把工程材料质量关。

第七章机械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加强对养护机械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养护机械管理制度,确保养护机械性能完好,使用效率高,运行安全。

第十七条养护机械根据有关规范要求,结合XX管理处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配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养护机械的配备应能满足小修等养护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路面坑槽修补、灌缝、设施修复等小修工程项目实现机械化作业。

第十八条充分发挥已有养护机械的作业,提高使用效率。

养护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管用结合,人机固定、合同调配、安全操作”。

第二十一条养护机械在使用时应对其运行状况进行记录,一旦机械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二十三条切实做好养护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维修保养原则,抓好例行保养、定期保养、特殊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等维修保养工作。

延长养护机械的使用寿命,降低养护成本。

第八章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如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叉车、铲车、抓斗车、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路面机械等)、等高架设作业人员(高空建筑、架设、外挂作业、高空维修、高空安装等)、建筑机械作业人员(搅拌机、卷扬机、打桩机、沉桩机、钢筋机械)、金属加工作业人员(冲剪压工、铣工、刨工、车工、锯工、钻工)等均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作业IC卡。

第二十五条养护施工作业时,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过往车辆的安全与畅通。

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的规定作业,作业所用的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服装、养护机械和交通工具等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确保作业文明、安全。

第二十六条养护施工作业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好对高速公路的环境保护,不得随意乱堆、乱弃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好作业场地的清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美观、整洁。

第九章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小修工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制定小修工程的施工方案,质量标准及验收程序。

养护技术管理人员须对小修工程的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进行过程指导和检查,严格按照制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组织对完工工程进行验收。

第二十八条小修工程施工现场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第二十九条小修工程施工按照“经常性、及时性、安全性、预防性”的养护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施工方案,按相关要求配备养护机械设备,尽可能使用机械化作业,缩短施工的作业时间,以达到养护及时、安全的目的。

主要小修工程项目修复时限规定详见附表。

第三十条小修工程施工按以下流程进行:
日常巡查→施工任务安排(下达维修通知单或任务书)→施工安全设施、材料、机械设备、车辆等准备(技术管理人员检查)→作业区布设(技术管理人员检查)→现场施工及施工记录(技术管理人员过程监督)→施工结束,清理现场(技术管理人员检查)→垃圾及杂物运至路外指定堆放地点(技术管理人员检查)→整理施工内业资料(技术管理人员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小修工程项目若为所辖养护所(队)自行组织实施的,应根据相关的工、料、机管理制度规定对工、料、机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登记,养护工程科委派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过程监督。

经验收合格后,以结算清单的形式进行小修工程的计量支付。

若委托专业施工队伍的实施的,应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小修工程的范围和任务、质量标准、工期、安全、环保、合同价款以及奖罚措施等条款的详细内容,按合同约定对小修工程实行计量支付。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XX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XX年5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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