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维修保养标准化管理手册
高速公路维修调养尺度化打点手册xx高速公路开展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高速公路维修调养尺度化管理手册第一章总那么一、定义维修调养是指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从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而进行经常性、周期性、预防性养护和维修工作,使高速公路及其从属设施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原有道路状况和使用品质不下降。
二、分类按照工作内容分为:巡查、日常调养、小型维修。
〔1〕巡查内容:日常巡查按期巡查特殊巡查专项巡查〔2〕日常调养内容:路面调养路基调养桥梁与涵洞调养交通安然设施调养绿化调养〔3〕小型维修内容:路基小修路面小修桥、涵、隧小修沿线设施小修绿化补植三、流程及分工:流程分工四、责权划分①公司养护总负责报酬:公司总经理②公司养护具体负责报酬:公司主管副总经理③公司养护科总负责报酬:养护科科长对路段养护工作组织和开展以及养护科打点总负责,对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按照所分配段落的不同,主要负责地址段落的日常养护巡视和日常养护工作打点。
对所辖路段养护工作开展负责,对路段总负责人负责,对监理和承包人不按期查抄和抽查。
第二章巡查和通知单巡查是通过搭车或步行的方式,了解设施状况完好程度,目的是尽早发现病害或损坏,及时进行调养或维修。
巡查是维修调养工作的根底,是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养护方案的依据。
第一局部:日常巡查一、责任主体及频率路况的日巡查由施工单元、监理单元、打点公司三方共同实施,每天至少一次。
二、巡查要求:1. 路容路貌整洁、美不雅;2. 路基边坡不变,排水设施完善、畅通;3. 路面平整无明显跳车,病害处治及时、有效;4. 桥梁、地道、涵洞及通道等构造物保持完好状态;5.沿线设施尺度、齐全,恢复及时;6.绿化长势良好,无虫害、无死苗木;7. 防汛抢险、除雪防滑预案完善,办法到位,效果明显;8.天气、路况、工程维修等交通信息及时发布;9. 养护作业尺度,安然办法齐全,现场打点有序;三、巡查内容1、路容路貌:路面较大散落物、路面〔翻浆〕唧浆和坑槽、护栏板〔活动护栏〕、标记牌、标线、防眩板〔网〕、防抛网、隔离栅及刺丝缺掉、倒伏、中分带绿化苗木枯死、路基边坡、边沟的水毁。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工程项目高效、高质量的完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项目管理机构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依托于道路养护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管理机构具体包括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部、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督部等相关部门。
三、项目管理流程养护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确定、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及批准,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项目确定在项目确定阶段,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养护需求等因素确定项目的开展。
通过调研、评估等方式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
五、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对养护工程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布局的阶段。
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立项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批。
审批机构依据项目的可行性、成本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做出是否立项的决定。
六、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最为复杂的部分。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具体实施进行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安排。
同时,对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工期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是对项目实施结果的检查和评估阶段,也是项目管理的总结阶段。
项目监督部门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做出最终结论,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八、质量管理养护工程项目的质量是项目管理的核心要素,也是公路养护工程的重点之一。
项目管理机构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确保道路养护的效果和效益。
九、安全管理养护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是保障道路养护人员、设备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项目管理机构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十、成本控制养护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
高速公路养护工区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工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高速公路养护工区,促进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营,确保行车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区是指为保障高速公路运营安全、进行路面维护和设施维修而设置的专门区域。
第三条养护工区内的所有人员和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管理单位的指挥和调度,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安全。
第四条养护工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大声喧哗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在养护工区内进行维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六条进入养护工区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禁止无证、无牌、无保险的车辆进入。
第七条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养护工区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环境整洁。
第八条在养护工区内所有人员都应当保护环境,做到资源节约、非法采石、破坏植被等行为均属违规,应当严肃处理。
第二章养护工区的管理第九条养护工区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责任人员和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十条养护工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每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及时更新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第十一条养护工区内应当设置标志、警示标志以及相关设施,保障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养护工区内应当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响应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养护工区内应当配备紧急救援车辆和急救设备,保障工作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十四条养护工区内应当每天定时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养护工区内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指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六条养护工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三章养护工区的作业第十七条养护工区内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计划进行工作,确保作业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八条养护工区内的作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保证作业的顺利进行。
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制度范本
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公路的安全运行,保障公路设施的完好性和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公路管理部门、公路运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中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维修补救相结合的原则,维护保养工作贯穿于公路工程全生命周期。
第四条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责任、有效管理,确保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协同性。
第五条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应当遵循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公路利用率,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第二章维护保养管理第六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工程维护保养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路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包括路况检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方案等信息,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可靠。
第八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水平过硬的维护保养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巡查考核制度,定期对路面、桥梁、涵洞等公路设施进行巡检,并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对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和奖励。
第十一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提高维护保养工作的效果。
第三章维护保养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包括路面养护、桥梁维修、涵洞清淤、路肩绿化等内容。
第十三条路面养护工作应当包括路面清扫、清理、修补、铺设防滑材料等,确保路面平整、无障碍,提高车辆行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桥梁维修工作应当包括桥面清理、钢梁防锈、桥墩加固等,确保桥梁结构稳固、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涵洞清淤工作应当包括涵洞内部清理、疏通水道、维修涵洞结构等,确保涵洞畅通、排水正常。
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石锁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所辖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适应新的养护管理模式,提高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养护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体现预防性、科学养护的管理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等规定,结合石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际,为使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节约养护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养护规范化管理,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石锁高速公路管理处所辖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护管理体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通过预防性、及时性、计划性、科学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持设施完好,实现道路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标。
第四条养护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管理、转变理念、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反应快捷、保障畅通”的方针,开展“以路面养护为中心,桥梁隧道安全为重点”的全面养护工作。
第五条养护工程范围包括主要设施和附属设施。
主要设施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通道);附属设施包括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
具体作业内容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执行。
第六条小修保养工作实行管养分离,由管理所(养护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由交通工程机电维护中心负责实施。
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第二章养护管理职责第七条管理处小修保养管理工作职责:一、代表公司对辖区内各路段养护管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接受公司对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
确保各路段道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值保持在优良。
具体指标在年初公司与管理处及管理所(养护中心)签订的责任书中明确。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三、管理机构1.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实行统一领导和分别负责的原则。
2.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管理岗位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机构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基本原则1.科学合理性原则: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的原则,做到合理规划、科学施工、有效管理。
2.先进性原则: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应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3.安全保障原则: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应把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经济效益原则: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应注重经济效益,提高效益水平,降低成本。
五、工作流程1.规划阶段(1)明确养护工程的目标,确定养护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2)制定养护工程规划,确保养护工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设计阶段(1)根据规划确定养护工程的设计方案,保证设计方案符合养护需求。
(2)编制养护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3.施工阶段(1)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验收阶段(1)完成施工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养护工程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2)出具验收报告,确认养护工程的最终质量,并进行竣工。
6.维护养护阶段(1)完成养护工程后,进行养护保养工作,延长养护工程的使用寿命。
(2)对养护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养护工程的稳定运行。
七、责任追究1.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单位应设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果和责任进行评估。
2.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和渎职行为,应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国道、省道及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3. 公路养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
2. 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养护技术档案。
3.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三、养护内容与标准1. 公路养护内容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病害处理、清洁保洁、绿化美化等。
2. 根据公路等级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养护标准和作业指南。
3.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或极端天气造成的公路损害,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纳入养护计划。
四、养护工程实施1. 养护工程应根据公路实际情况和养护周期,制定年度和季度养护计划。
2. 养护工程实施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3. 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警示,保障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 养护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达到预定的养护效果。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1. 公路养护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2. 根据养护工程的规模和复杂度,合理预算养护成本。
3. 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六、监督考核与奖惩1. 建立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对养护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
2. 定期对公路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评价的依据。
3. 对于养护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随着公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保障公路运输安全畅通,保护公路设施的完好,提高公路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公路养护维修管理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应当依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制,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组织第五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六条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便于查阅和追溯。
第八条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学习,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三章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流程第十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管理按照“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验收”工作流程进行。
第十一条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公路养护维修工程计划,确定工程范围、任务和要求,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规划设计。
第十二条养护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施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施工现场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落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划分为小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
具体规定依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履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行政管理职责;(二)审批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方案组织施工;(三)协调、指导和监督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职责履行。
第四条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二)依照本规定提交交通组织方案审查意见并负责监督实施;(三)及时查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全路网养护施工作业动态统计信息。
第五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有关规定选择具备安全施工作业条件的养护施工作业单位;(二)与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并负责监督落实;(三)负责养护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照本规定组织编制和报送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五)依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组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六)及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信息;(七)负责养护施工安全标志、设施的设置,通过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具体落实;第六条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负责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和教育;(二)设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养护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养护施工地点,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时间,交通管制方式,管制路段的起止桩号,现场交通标志布置方式(含文字和图表),应急预案;(四)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五)按经营管理单位要求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设置养护工程施工安全设施;(六)负责养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维护及现场管理工作;(七)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规定。
20.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作业人员、过往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机械设备、车辆运行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保障通行”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高速公路路域范围内进行的养护施工作业。
缺陷责任期内的公路,在尾工或缺陷施工作业时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高速公路养护是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基础设施设备的保养与维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建工程,其中沥青路面养护包括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按其施工时间长短分为长期养护作业(定点作业时间大于24h)、短期养护作业(定点作业时间大于4h且不超过24h)、临时养护作业(定点作业时间大于30mim且不超过4h)和移动养护作业(连续移动或停留时间不超过30min)。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
工程管理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负责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作业实施的管理。
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六条管护队负责监督检查养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养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方案、安全保障保通方案、应急预案、施工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经公司审核批准(若有必要,召开一路三方联勤会议审议),报【高速交警、路政执法等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九条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等长期养护作业需报【高速交警、路政执法等部门】进行批准,并提前15个工作日通过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公路养护工程技术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技术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技术水平,保障公路的安全通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公路养护单位及从事公路养护工作的人员,具体负责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制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问题发现早、解决快、效果好。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应注重科技创新,推广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维护养护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鼓励公路养护单位建立自我监督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公路养护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公路养护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第七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公路养护工程技术难题。
第八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公路安全。
第二章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第九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划分工作区域。
第十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十一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应加强设备和工具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应加强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确保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可靠。
第三章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要求第十四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要求公路养护单位应加强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等重点部位的养护工作,确保公路设施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要求公路养护单位应及时处理公路出现的损坏、危险和险情,确保公路安全通行。
第十六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要求公路养护单位应做好公路路面、路基、排水系统等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公路正常通行。
第十七条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要求公路养护单位应制定科学的养护方案,根据不同路段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养护措施。
高速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7XX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养护维修作业行为,加强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设备安全及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XX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XX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是指在高速公路路域内组织实施养护检查检测、抢修抢险、日常保洁、小修保养、专项工程等作业时的人身、设备和道路通行安全。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从严管理,规范操作;(三)杜绝事故,保障通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域范围内实施养护维修作业的所有养护施工单位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领导机构(一)公司作为业主或业主代表,是业主方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所辖高速公路路域内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之业主方的领导、指挥、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同公司建立路域养护维修作业项目施工合同关系的法人或法人委托单位,是施工方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具体施工单位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指挥、监督和协调工作。
(三)公司同建立合同关系的法人或法人委托单位,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共同负责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第六条主体责任部门。
具体施工单位或项目部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为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和资金投入;(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四)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五)按合同约定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六)按规定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主管部门XX是公司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同委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的签订工作;(二)负责对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审查工作;(三)负责督促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到路政和交警部门办理进路施工审批,协助路政和交警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布控及人员管理,及时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四)负责监督委托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五)负责公司同委托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调工作;第八条监督管理部门XX是公司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施工单位进路施工许可的审批相关工作;(二)负责审查施工作业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三)负责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和检查工作;(四)负责养护维修施工现场安全布控的监管工作;(五)负责对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公路养护工程制度汇编范本
公路养护工程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活动,确保公路设施的安全、完整、畅通,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2. 公路养护工程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应急抢修、专项维修和大中修工程等。
3.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养护计划和措施。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公路养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公路养护工作。
2. 明确公路养护责任主体,划分养护区域,落实养护责任。
3. 加强养护队伍的建设,提高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三、养护内容1. 路面养护:包括清扫保洁、排水系统疏通、坑槽修补、裂缝处理等。
2. 桥梁隧道养护:定期检查桥梁隧道结构安全,进行必要的加固和维护。
3. 边坡防护:防止水土流失,维护边坡稳定。
4. 绿化美化:保持公路两侧绿化带的整洁美观,提升行车环境。
四、养护方式1. 日常养护:每日对公路进行检查和清洁,确保公路畅通无阻。
2. 定期养护:按月、季、年等周期进行公路设施的全面检查和维修。
3. 应急抢修:对于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损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修。
五、资金管理1. 建立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合理预算,严格控制养护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对于大型养护工程项目,应实行招投标制度,公开透明选择施工单位。
六、监督检查1. 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养护质量。
2. 对于养护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公路养护问题进行投诉和建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省级以上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保持公路的良好技术状况,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行.结合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高建营运中心(以下简称“高建营运中心”)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修保养是对高速公路日常维护和公路轻微损坏的修补,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公路局管养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第二章职责划分一、高建营运中心职责:第四条高建营运中心负责制定所辖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分部下达年度小修保养计划任务、工作目标以及沥青等材料调拨计划。
第六条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养护定额,编制年度小修保养单价,作为小修保养计量支付的依据。
根据营运管理中心工程计量签认,进行计量支付。
第七条负责对日常维护、保洁、小修的养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与评定.工程量由营运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确认,高建营运中心支付.第八条负责对小修养护工作进行抽查,高建营运中心每季度检查一次。
第九条适时对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进行科学决策,不断提高小保养修机械化养护水平,确保小保养修质量,降低养护成本。
二、营运分中心职责:第十条负责拟定月度日常维护、保洁、小修计划方案,待上报的计划批复后组织实施和验收,负责编制月报.第十一条负责对日常维护、保洁、小修养护单位(或者承包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日常维护、保洁、小修的计量以作业计划为依据,每月底对现场工程量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负责下达日常维护、保洁、小修的通知,对养护工程各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制定日常维护、保洁、小修维护工程质量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和内容。
第十五条要求日常维护、保洁、小修单位作好路况的调查、巡查记录,通知养护单位作好日常维护、保洁、小修工作和日常存在的病害处治,对处治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评定,建立养护工程实施情况及费用的台帐记录.第十六条要求汛期间对病害的调查,做好汛期前边沟的清理工作。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活动,保障公路设施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路养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路管理、养护施工、监督检查等相关人员。
3. 公路养护工程应坚持预防为主、定期养护与应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公路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公路养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解决公路养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 设立专门的公路养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的养护管理工作。
3. 明确各级公路养护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三、计划与预算1. 根据公路技术状况和养护需求,编制年度公路养护计划,明确养护内容、标准和时间安排。
2. 根据年度养护计划,合理编制公路养护预算,确保养护工作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四、养护作业1. 按照养护计划和技术规范,开展路面、桥梁、隧道、排水系统等各项养护作业。
2. 强化养护作业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高效。
3. 采用先进的养护技术和设备,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率。
五、质量监督1. 建立健全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对养护工程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
2. 定期组织养护工程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养护工程质量达标。
六、应急管理1. 制定公路养护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和评估。
2.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信息化管理1.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养护数据的实时收集、处理和分析。
2. 通过信息系统,加强养护工程的计划调度、进度控制和质量监督。
八、绩效评价1. 建立公路养护工程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2.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提升。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小修保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修保养工程的施工作业,提高施工作业质量,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小修保养工程的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切实维护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每天上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会议,明确当天的工作内容和安全要求,确保施工作业能够按照安全要求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包括安全培训情况、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特种设备,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示牌,指示牌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遵守安全规定。
(完整版)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小修保养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小修保养规定小修保养是对高速公路设施轻微损坏的修补、修复,主要包括:路面、路基、桥梁、涵洞、隧道、沿线设施等的零星维修。
使高速公路路基、路面、边坡、桥涵、隧道等结构物及其附属设施无缺损,使用功能良好,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行驶舒适。
小修保养管理流程描述【养护单1.营运公司养护单位 开始位】或【营运 公司】巡查发现病害;日常巡查 /经常性检查发现病害巡查发现病害病害调查分析维修任务单下发统计病害数量【养护单2.位】或【营运 公司】统计病害数量,病害数量养护单 位需上报营 运公司。
病害修复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NY 计量支付结束【项目公3.司或营运公 司】下发养护 维修任务单;【养护单4.位】对病害进行修复;5. 【项目公司或营运公司养护管理岗】实施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
6. 【养护单位】验收不合格整改7. 【营运公司】计量支付;结束。
8.5.1小修保养的内容5.1.1小修保养的主要内容序部位号主要病害水泥混凝土路面:错台、边角剥落、磨光、板面灌缝、换板等;1 2 路面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龟裂、泛油、唧浆、松散、沉陷、坑槽、车辙、路面灌缝、排水系统等。
土质边坡、浆砌边坡、排水沟、路缘石、碎落台、反压护道、拦水带、急流槽、硬化的土路肩等圬工砌体勾缝、修补等零星工程。
桥涵伸缩缝清理及修复、泄水口的清疏、支座的清理、锥坡(八字翼墙等圬工砌体)的修复、涵洞清理;隧道内路面、标志、顶板和内装保洁、排水设施清理及修复。
3 桥涵、隧道更换或修复交通设施(轮廓标、标志牌、反光道钉、防眩网、波形梁护栏、新泽西砼护4 交安设施栏、反光桶、活动栅栏、隔离栅、沙井盖);标线补划;收费雨棚、收费站防撞岛、人行天桥、活动护栏等金属结构除锈、刷漆翻新。
绿化苗木高速公路中分带、路侧、收费站场、互通及5补植管理中心场区绿化苗木的补植。
5.1.2小修保养任务的确定由于道路设施自然老化、人为损坏、外力作用下损坏、自然灾害损坏等,是一项属于不可预见性的养护项目,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应对小修保养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除保险3索赔、路基边坡单点坍塌土方清理≥ 30m、浆砌砌体单点≥ 53 2m、水泥混凝土路面换板单点≥5 m以外,其它的维修均归类为小修保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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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质量目标及工程内容 (3)
(一)路基 (3)
(二)路面 (4)
(三)桥梁、涵洞、隧道 (4)
(四)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4)
(五)绿化 (5)
第三章职责划分 (5)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和制度。
(5)
(二)制定小修工程管理机构图(详见附表)。
(5)
第四章计划管理制度 (5)
第五章人员管理制度 (6)
第六章材料管理制度 (6)
第七章机械管理制度 (6)
第八章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7)
第九章施工管理制度 (8)
第十章附则 (9)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XX管理处负责解释。
(9)
XX管理处小修工程主要病害修复时限 (11)
及质量标准规定一览表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2001)、《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2-200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等技术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管理处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小修工程施工的管理。
第三条小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日常维护保养指对路基、路面、沿线设施、绿化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第四条XX管理处小修保养工程必须坚持“经常性、及时性、安全性、预防性”的养护要求,实现“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的。
第五条加强小修工程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合理配备技术管理人员、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
第六条保证小修工程的投入,并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根据小修工程的工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采取了委托专业施工队伍完成,以确保小修工程的施工质量。
提倡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小修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二章质量目标及工程内容
第八条养护质量目标:达到与省高管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第九条小修工程内容
(一)路基
1、小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
2、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轻微沉陷翻浆的处理。
3、桥头接线或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4、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设施等局部损坏。
5、局部加固路肩。
(二)路面
1.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2.沥青路面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龟裂、啃边等局部病害。
3.水泥混凝土路面日常清缝、灌缝及堵塞裂缝、板块等局部病害的修复;
(三)桥梁、涵洞、隧道
1、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2、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3、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修理。
4、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5、清除隧道洞口碎落岩石和修理圬工接缝,处理渗漏水,清理洞内暗沟、沉淀池垃圾泥沙。
(四)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里程牌等修理或部分添置更换。
2、路面标线的局部补画。
(五)绿化
绿化树木、花草缺株的补植。
第三章职责划分
第十条XX管理处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小修工程进行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和制度。
(二)制定小修工程管理机构图(详见附表)。
(三)组织路况调查和养护质量检评工作,及时掌握高速公路路况水平,科学编制所辖路段小修工程年度计划并上报省高管局进行审核。
(四)负责XX管理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除外)小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考核、竣工验收。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小修工程管理档案,及时上报各类小修工程资料。
(六)负责组织养护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小修工程的施工质量,降低养护成本。
第四章计划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根据路况调查和路况检测评定结果,于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年度小修工程计划报省高管局审核汇总,由省交通厅批准;
第十一条根据批准的年度小修工程计划,结合路况实际,及时安排小修工程。
小修工程年度经费按照养护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控制在批准的计划经费之内。
第五章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路段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养护工程科科长职责、工程养护科副科长职责、路基、路面养护工程师职责,桥梁工程师职责。
第十三条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小修工程的有关技术要求、作业流程、质量标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第六章材料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为降低养护成本,提高养护质量,加强对小修工程的材料采购、仓储、检验、使用进行监管,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合格。
第十五条材料采购要根据作业的需要和仓库的库存量,合理制定采购计划或材料购置清单。
做到用途不明不购、质量不明不购、规格不清不购,严把工程材料质量关。
第七章机械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加强对养护机械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养护机械管理制度,确保养护机械性能完好,使用效率高,运行安全。
第十七条养护机械根据有关规范要求,结合XX管理处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配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养护机械的配备应能满足小修等养护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路面坑槽修补、灌缝、设施修复等小修工程项目实现机械化作业。
第十八条充分发挥已有养护机械的作业,提高使用效率。
养护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管用结合,人机固定、合同调配、安全操作”。
第二十一条养护机械在使用时应对其运行状况进行记录,一旦机械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二十三条切实做好养护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维修保养原则,抓好例行保养、定期保养、特殊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等维修保养工作。
延长养护机械的使用寿命,降低养护成本。
第八章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如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叉车、铲车、抓斗车、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路面机械等)、等高架设作业人员(高空建筑、架设、外挂作业、高空维修、高空安装等)、建筑机械作业人员(搅拌机、卷扬机、打桩机、沉桩机、钢筋机械)、金属加工作业人员(冲剪压工、铣工、刨工、车工、锯工、钻工)等均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作业IC卡。
第二十五条养护施工作业时,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过往车辆的安全与畅通。
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的规定作业,作业所用的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服装、养护机械和交通工具等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确保作业文明、安全。
第二十六条养护施工作业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好对高速公路的环境保护,不得随意乱堆、乱弃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好作业场地的清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美观、整洁。
第九章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小修工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制定小修工程的施工方案,质量标准及验收程序。
养护技术管理人员须对小修工程的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进行过程指导和检查,严格按照制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组织对完工工程进行验收。
第二十八条小修工程施工现场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第二十九条小修工程施工按照“经常性、及时性、安全性、预防性”的养护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施工方案,按相关要求配备养护机械设备,尽可能使用机械化作业,缩短施工的作业时间,以达到养护及时、安全的目的。
主要小修工程项目修复时限规定详见附表。
第三十条小修工程施工按以下流程进行:
日常巡查→施工任务安排(下达维修通知单或任务书)→施工安全设施、材料、机械设备、车辆等准备(技术管理人员检查)→作业区布设(技术管理人员检查)→现场施工及施工记录(技术管理人员过程监督)→施工结束,清理现场(技术管理人员检查)→垃圾及杂物运至路外指定堆放地点(技术管理人员检查)→整理施工内业资料(技术管理人员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小修工程项目若为所辖养护所(队)自行组织实施的,应根据相关的工、料、机管理制度规定对工、料、机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登记,养护工程科委派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过程监督。
经验收合格后,以结算清单的形式进行小修工程的计量支付。
若委托专业施工队伍的实施的,应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小修工程的范围和任务、质量标准、工期、安全、环保、合同价款以及奖罚措施等条款的详细内容,按合同约定对小修工程实行计量支付。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XX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XX年5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