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概念,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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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概念守住底线
这两天微信朋友圈被袁部长和北大教授的提问给刷屏了。

各大门派就此话题分分亮剑,颇有当年“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味道。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笔者虽不敢自诩内行。

但是看完热闹之后,冷眼观之:部长居庙堂之上,贯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方针,固本培元,无可厚非;教授处江湖之远,求学术自由之精神,情理之中。

但问题在于,这是一次真正的对话和交锋么?笔者并不这么认为。

对话的前提是围绕同样的概念或范畴,而这次教授的提问,显然在概念上就跑偏了。

“西方价值观”对应的显然不是地球西边的价值观,地球是圆的,怎么区分东方与西方?“西方”在知识界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政治概念。

如果按照通常的地理概念,日本还在我国东边呢,但它却是“西方七国集团”之一!如果说“西方”的概念普通百姓不明白,那还情有可原,但是教授揣着明白装糊涂,那就显得混淆视听了,别有用心了吧?还有“研究西方价值”和“传播西方价值”也是两个概念,很多人研究了西方价值之后,对西方价值一通批判,而很多人对于西方价值观毫无研究,却仍在传播。

部长没有禁止研究,而是反对在课堂上传播西方价值。

传播已经不再是知识性的研究与评说,而是价值认同与主张了。

而且结合上下文语境,在课堂上传播西方价值观与传播中国的价值观是个此长彼消,甚至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即使两者在边界上不像自然科学那样界限分明,甚至也有被内化吸收的部分,但毕竟不能否认两者还有存在差异的部分。

难道部长应该主张教师们在课堂上自我否定,往祖坟上刨么?!还有部长禁止“诽谤”与“抹黑”与教授主张的“反思”与“揭露”两者并不矛盾呀!“诽谤”和“抹黑”都是带有感情色彩和价值取向的词汇,俗称贬义词,诽谤即无中生有,添油加醋。

抹黑与诽谤异曲同工,诽谤是手段,抹黑是结果。

而“反思”与“揭露”则是中性词,是就事论事,是实事求是。

这两者的界限本来是很清楚的,一般来说不存在混淆,难道教授理解的“反思”与“揭露”暗含着“诽谤”与“抹黑”的成分与动机么?关于违宪的问题,更是无从谈起了,教授列举的宪法三条,和部长讲话基本对不上,唯一比较接近的是第47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这说的还是学术自由问题,和课堂讲授与传播,还不是同一个概念,就像人们常说的“研究无禁区,讲授有规范”。

部长讲话还提出高校教师必须守好政治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

这涉及到底线与自由的关系,涉及到对自由的理解。

自由本来就不是原生态和无边界的,马克思曾经说过自由的边界是由法律标定的,就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

教师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理应有这些底线意识。

教师“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所站的三尺讲台,也不完全是他私人订制的舞台。

他的言行“格式化”着很多人,教师不能太任性!教授在提问中反复强调了宪法自由。

那就讨论一下宪法自由和教育秩序的关系吧。

宪法赋予我国公民(包括教师)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例如宪法规定了言论自由,那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去骂街呢?甚至在课堂上骂街?!宪法规定了出版自由,那是否意味着有些人可以攒点淫秽书刊出版贩卖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的,都需要被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具体化,明确边界才能无害,边界就是底线。

再比如,我国宪法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一个人信仰宗教了,他去教堂参加宗教活动这是他的个人自由,但是如果他是一名教师,将自己的课堂变成教堂,传播宗教思想,那就突破自由的边界了。

因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同时我国的教育法也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这就是个人自由与教育秩序的关系。

再回到意识形态教育的主题,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教育法也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部长讲话只是重审和诠释了这些法律的精神,并非开山立派,自立门户,各路江湖豪杰纷纷围观甚至踢馆,反倒显得少见多怪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教育法也规定了“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这也体现了一种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但是立足点还是中国和中国化,对于包括西方文明在内的一切优秀成果,我们都要进行吸收转化,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但这和照搬以及宣传、宣扬西方价值观本不是同一个问题。

教师这份职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做与不做,有选择的自由,但是一旦选择了这份职业,就选择了这份使命,选择了这份操守,就应该有这样底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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