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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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1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提高防震抗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省防震减灾条例》、《市地震应急预案》及《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成立县司法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当我县遭遇破坏性地震灾害时或正式临震预报发布后,即转为县司法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县司法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二、地震应急响应
1.值班人员在发生地震或接到地震警报通知,立即向指挥长和值班领导报告,及时启动应急程序。
2.当灾情需要从系统单位抽调人员、车辆、物资时,系
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绝对服从大局需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
三、严肃抗震救灾纪律
纪律是夺取抗震救灾胜利的命脉,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灾民意识,严格遵守,坚决维护抗震救灾纪律。第一,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政令畅通,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有力支持全县的抗震救灾工作。第二,要切实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救灾款物募捐、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办法,堵塞漏洞,做到来源、数额、用途、去向“四个清楚”,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单位、受灾人员。
四、切实强化灾后法律服务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坚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疏导灾区群众情绪,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灾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二要针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并对诸实施;三要组织律师妥善做好土地、房产、资源、环境、继承、收养等事项的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公证员对灾后出现的涉及继承、委托、遗嘱、证据保全、提存等事项提供及时有效的公证服务;四要切实做好灾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受援范围,简化受理手续,畅通灾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