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规定

财产管理规定
财产管理规定

财产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属于国有资产,是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为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确保教学政策学正常的秩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申购与记账

1、根据教学实际的需要,各组室的申购计划一般应与上学期结束前,在查清损耗

的基础上,由管理员(或需用者)提出,经教研组长汇总、教务处审核,纳入预算,安排采购。零星急需物品也须教务处审核,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2、采购的物品(包括上拨物品),应经仓库保管员、校长签字后才能到财务科报

销。

3、每学年仓库保管员应对实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二、保管与使用

1、财产保管室应定橱定位,全部仪器、设备、物品应分类、编号。

2、财产保管室应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物品的不同性能和特点,进行常规检查和

保养。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不准随意拆卸仪器的零部件移作他用,保持仪器的完好率。

三、出借与领用

1、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出借,贵重设备如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私人不准借

用。

2、其他个件物品,在不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总务处批准,凭借条可以

临时借用,按期归还。外单位借用物品,应凭介绍信,经校长室同意,由总务处开具出门单。出借物品归还时应当场验收,如有缺损根据赔偿制度应与赔

偿。

3、每学期期终前所有出借物品一律回收。教职工在调离本校前,应主动还请借用

物品。

4、借用教室应用预先与总务处联系,按规定付款,用完后应将教室打扫干净。

5、低值消耗办公用品领用,由教师填写领用单,统一办理领用手续。

四、报损与赔偿

1、凡因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财物损坏免于赔偿,但应做好报损手续。

2、借出的仪器、工具在归还时如有缺损应负责修复,否则照价赔偿,出借物品遗

失应照价赔偿。

3、对无意损坏的学校财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公物除加倍赔偿外,还应按学

校规定作出纪律处分。

公司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下(不含1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采购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综合部管理部上交申购单给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申请的方能办理,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资产的50%)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人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及时转移资产到使用人名下。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在系统处理相关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个人)进行登记出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相关部门同意后仓库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采购维修组确定无维修价值后,方可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

IT资产管理制度

1 分发号:

1目的和范围 1.1为规范对****公司IT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公司IT设备安全有效运行,降低IT资产管控的风险,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关IT资产的管理活动。 2引用(相关)标准和文件 无 3定义 IT设备:主要指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外部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软件包括ERP、PLM等;硬件包括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交换机等。 4职责 4.1信息部 4.1.1负责IT设备的使用统筹管理及年度IT设备预算控制; 4.1.2负责监督IT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4.1.3负责审核公司IT设备采购申请、选型,建立IT设备配置标准; 4.1.4参与IT设备采购商务谈判; 4.1.5负责建立IT设备台帐,配合管理部进行IT设备资产盘点工作。 4.2采购部 4.2.1负责按照信息部提交的采购需求进行采购,并保障质量和及时到位; 4.2.2在信息部需要时,采购部根据其提供的由经理签字的工作协调单借阅或提供相关资料。 4.3管理部 4.3.1管理部是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IT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部分,管理部负责制定统一规定; 4.3.2管理部负责组织IT设备的盘点工作,及时做好IT设备盘点记录表,并将盘点记录提交给财务管理部与经理; 4.3.3IT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需管理部会审,方可进行。 4.3.4 归口管理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的采购工作; 4.4各部门

4.4.1负责指定信息对接人,并到信息部备案,配合信息部相关工作;如因工作需要更换,必须提前通知信息部; 4.4.2向信息部提交本部门IT设备需求表; 4.4.3负责建立本部门IT设备台帐,粘贴标签及报修工作; 4.4.4负责本部门IT设备的申领,并及时将闲置的设备退还至信息部仓库;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4.4.5对本部门使用的IT设备负有保管维护责任,保持清洁,保证正确使用。 5管理流程 5.1IT资产管理流程 5.1.1 流程图(P10-001A) 略

保险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绩效管理 办法 1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分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但不包括业务序列员工。 第三条公司绩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价值驱动原则:绩效计划的制定应以公司年度规划及重点为导向,以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和公司价值的提升。 二、分层分类,逐级管理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进行分层分类,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制定计划和实施管理。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绩效管理应结合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四、及时反馈、有效指导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评估者,帮助被评估者认识实际绩效与期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断改进工作绩效。

五、科学奖惩、激励发展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与薪酬发放、岗位调整、培训发展等相联系,达到有效激励员工的目的。 第二章绩效管理周期与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周期一般为一年;对于经营管理类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季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绩效管理周期。 第五条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监控、绩效评估反馈和绩效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 一、绩效计划制定:直接上级和岗位任职者设定绩效指标、指标目标值以及相应的权重,完成各级员工的绩效计划书; 二、绩效辅导监控:直接上级对被领导员工进行实时辅导、提供相应指导,定期对员工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回顾; 三、绩效评估反馈:绩效周期结束后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组织下,对部门和员工全年工作业绩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员工沟通,以促进员工下一年绩效的提升; 四、绩效结果运用: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在职业发展、薪酬调整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应用。 第三章管理机构、职责及权限

企业财产保险管理规定

企业财产保险管理规定 为了使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财产得到及时赔偿,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1.理赔机构及职责 1.1机电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汇总、确认公司财产的保险范围、设备出险后报案、现场勘查及理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理赔费用结算等工作。 1.2企管部、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出险设备的原始发票或复印件等工作。 1.3相关单位应各指定一名专人(指定人员更换工作,由分管设备主任)负责本单位所属财产保险范围的确定,设备出险后及时通知机电部,迅速召开会议准备理赔资料,及时交机电部进入理赔程序。 1.4机电部或供应部相关人员应负责提供维修合同或购货合同。 2.保险种类:机损险;综合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2.1机损险、综合险是各车间所在界区内的机器设备、管道,仪表电气、电缆等的设备财产保险 2.2雇主责任险是公司投保时所有的在职职工。 2.3公众责任险是我公司员工、财产以外的人和物。 2.4保险险种可能依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具体以保单为准。 3.理赔程序 3.1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本单位的保险联络员应按下述步骤判断是否需要报案。 3.1.1首先确定出险设备受损价值。 3.1.2如果受损价值小于3000元,不需要报案。 3.1.3如果在投保范围内且受损价值大于3000元,出现故障直接原因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应尽快报案;出现故障直接原因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必报案。 3.2报案 3.2.1报案注意事项: 3.2.1.1说明出险单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保单号、设备名称及损失项目、估计损失数额,已采取的措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1.2因生产需要无法保留第一现场电话报案时应明确说明,并由报案人

企业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办法 二、财产管理规则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A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B 五、财物盘点制度范例A 六、财物盘点制度范例B 七、固定资产火灾保险事务处理准则 八、不动产管理规定 九、设备管理制度 十、工具管理制度 十一、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谓财产系指资产负债表上所列属于固定资产科目者,其有关事务处理悉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 1.土地。 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酸洗间、仓库、宿舍、护堤、水道、围墙、停车场、道路。 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推高机、起重机、机车、手推车、台车。 4.机器设备:连续式铸造钢板设备、钢铁热轧设备、钢铁冷轧及冷压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 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 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7.事务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俱设备(写读家俱、储放家俱、坐息家俱)、通讯设备。 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马达、给水配管设备。 9.其他设备:防护设备(消防警卫、医疗)装潢设备、康乐设备。 第三条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帐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四条由购入而取得之不动产,应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其有关产权之登记与变更登记及税法规定事宜与减损报废之报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各项工程修造不论金额多寡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其紧急处理者仍应补办手续。 第六条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契约书,并会财务部复核转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 第七条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之标准如下: 1.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应列为费用支出。 2.资产之因扩充、换置、改良而能增加其价值或效能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即为费用支出。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选自教委2005年10月下发的《顺义区教育系统财会人员手册》)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11.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调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将数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12.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提供经验。 固定资产报废、核销、转移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核销、转移,是指学校占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 处置的范围包括: (1)闲置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报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 (3)盘亏、呆帐、丢失等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

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业务档案的工作质量,维护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业务档案的信息存储、咨询作用,使之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业务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业务档案的综合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业务档案是指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和保险公司在承保、批改、理赔等业务处理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单证、文字、图表、照片、声像等文件资料,包括已承保的投保资料档案、保险合同资料档案、案件理赔资料档案及其它业务档案。 第四条业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及电子档案两大类。文书档案是指在传统直接记载有信息无需借助外部阅读工具阅读的各种纸质(包括纸、塑、胶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档案。

第二章业务档案的归档 第五条在完成承保理赔工作后,应在一个月内向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所有原始归档材料,双方清点移交材料并在“业务资料归档交接清单”上签名(清单项目:移交机构、移交人、移交时间、保险合同号或赔案号、单证张数、接收机构、接收人签字),并确保原始档案资料的排列顺序与交接清单一致。 第六条业务档案管理员在收齐原始档案后,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整理归档入库,保险档案的整理、立卷应以保证各种文件、单证的系统、完整、真实和保持历史联系为原则。具体如下: (一)非车险保单按险种归档,依险种保单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 每50个流水号装订一卷,批单归入原承保单证案卷中(如案卷已装订归档,则粘贴在首页),若单一险种当年度保单号不足50号,则与其他险种合并归档装卷。作废、丢失单证单独归档; (二)车险保单依印刷流水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每50个流水号装订一卷;批单单独装订,按印刷流水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每50个流水号装订一卷。 第七条业务案卷承保材料依下述顺序从上至下归档装订: (一)交强险承保单证:依不同交强险险种类别归档

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明确相关责任,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中的“公司财产”是指各类原辅材料(卡纸、铝簿、版辊、印版等),机械设备(包括图纸)、办公及公共设备(桌椅、电脑、更衣柜等)、公司资料(执照、文件等含电子版)、现金及支票和其它归属于公司的各类财产物资。 本制度中的“当事员工”是指负责公司财产的保管、操作使用的员工。 3 内容 当事员工在保管、操作使用过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公司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当事员工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包含以下内容: 在人身安全发生危险的场合,为保护人身安全,需要放弃对公司财产的保护。 不可预见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拒和不可防备的抢劫、偷窃、战争等事件。 由于当事员工在保管、操作使用过程中,应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程等不当行为,造成了公司财产的不必要的损坏或丢失。当事人须在第一时间跟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写出书面的情况报告,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公司财产(不含现金支票)损坏 损坏可修复:当事员工赔偿维修费用。 损坏不可修复:按“公司财产丢失”处理。 公司财产(不含现金支票)丢失 由当事员工按丢失公司财产的价值予以赔偿。丢失财产的价值按“财产购入价减去财产折旧”计算。不好计提折旧的财产按“原值乘以(剩余使用年限与标准使用年限的比例)”计算。 现金支票丢失 当事员工按丢失现金支票造成的实际损失等额赔偿。 赔偿方式 公司财务部核定所需赔偿金额及赔偿期限后会及时书面通知当事员工,当事员工收到赔付通知后应尽快落实赔偿,赔款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当事员工故意拖欠赔偿款,若超过赔偿通知规定期限一个月,公司有权从当事员工工资中逐月扣缴。恶意拖欠赔偿款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可起诉当事员工。 由于公司财产的损坏或丢失,影响公司业务开展的,所以涉及的连带损失,公司保留另行追究责任的权利。 4 本制度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5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XX保险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落实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人力资源制度,贯彻母公司的文化传承,规范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打造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定《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员工分为内勤管理类、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三类。本原则与政策将作为公司内勤管理类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原则、制度的基础和依据。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将由单独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公司关于组织架构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体系的设置及其调整方案。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事宜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组织架构与职位体系、薪酬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方案及相关规定的制定与调整,承担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处理和维护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下同)是公司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参与执行机构,参与部门职位的调整与维护、部门员工的薪酬调整与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内控部将协同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薪酬预算、发放,以及财务类绩效指标的制定、分解、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与职位管理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提议,在经过

总经理室研究审核后,审批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并对架构内的职位及对应职级进行合理配置。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责: 制订公司各部门及各机构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级配置,报公司董事会(或 执行董事)审批 制订公司各类岗位的整体编制计划 制订公司SM类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 批 制订公司BM类及以下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室审 批 第九条公司的职位分为管理类职位、专业类职位和操作类职位。 管理类职位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对下属(团队或同事)的领导和指导做出贡献或达成工作业绩目标,团队绩效是其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专业类职位需要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并通过长期经验的累积才能完成工作,其工作重点是专业能力而非人员管理。 操作类职位主要从事简单、重复的操作性工作,其工作职责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或流程进行操作为主,工作环境单纯或简单。 第十条构建职位管理体系应根据公司当前阶段的战略发展与业务发展目标,体现以下原则: (一)满足组织发展和员工发展的需求:按职能需要和职责划分设置职位,并为员工的发展提供空间。 (二)明确界定管理层级的设置:本着构建精简高效组织的宗旨,规范各管理层级的设置标准与原则。 (三)通过科学的职位评估,建立统一规范的职等架构体系:明确各层级的角色定位与职责要求,以利于内外部人员对各层级角色的了解。

新奥集团财产保险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新奥集团财产保险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新奥集团财产保险管理制度 (试行) 1 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企业保险活动的管理,保障企业财产的安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转移风险、分散风险、提高索赔效率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2 投保的原则 2.1全面性原则。凡属企业所有和管理的、未来可能遭受损失的财产,均需按照规定办理保险业务。 2.2系统性原则。投保工作应有计划进行,投保险种要合理组合。 2.3时效性原则。保险业务应做到投保期间合理、出险报案快、索赔效率高,重要财产不得出现保险空白期。 3 范围 3.1企业财产保险。包括各项流动资产保险和各项固定资产保险。 3.2货物运输保险。包括国内运输保险和海上运输保险。 3.3机动车辆保险。包括各种机动车辆保险。

3.4第三者公众责任险。所经营的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性质,如发生事故会危及社会公众安全的,应投保第三者公众责任保险。 4 职责 4.1财务部门负责财产保险的实施与管理。 4.2集团公司财务部职责 4.2.1拟定企业各项财产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财产保险体系,保证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健康有序的开展。 4.2.2具体办理集团公司的财产保险业务,指导各成员企业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审定成员企业财产保险的投保方案。 4.2.3检查各成员企业财产保险工作,调查财产损失原因,督导损失索赔。 4.3成员企业财务部门职责 4.3.1拟定财产保险的投保方案,办理本企业各项财产保险业务。 4.3.2参与保险事故处理的调查,提出索赔建议。 5 投保 5.1财务部门组织各财产保险业务责任部门根据企业财产状况,按必须、必要、一般,分类拟订年度财产保险投保方案。 5.2投保方案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核准。 5.3根据批准的投保方案,财务部门具体负责保险业务的落实。

公司财产管理规定

公司财产管理规定 公司财产管理规定 (一)所谓财产系指资产负债表中所列属于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科目者,有关事务处理均悉依照本制度规定办理。 (二)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指公司自己购置的,产权属于公司所有的不动产; 2、交通设备:小轿车,客货车等; 3、事务设备: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收银机,电话交换机,数码相机,音响,电视机,影碟机,DVD,电脑服务器,条码阅读器,投影机,空调机等),家具设备(办公家具,办公桌椅等)和通讯设备(电话,移动电话等); 4、低值易耗品。 (三)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标准如下: 1、支出结果如能获得其他资料者属于资本性支出,否则应列为利益性支出; 2、资料因扩充,换置,改良而能增加其价值或效能者,属于资本性支出,否则即为收益性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的固定资产,其耐用年限在2年以上且其金额在2000元以下,列入低值易耗品,否则应作为收益性支出; 4、凡为维护财产的原始使用效能所需的维护费用作为收益性支出。 (四)资产的折旧或摊销 1、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并以帐面价值为准,其折旧年限由公司财务部在国家财政部规定的年限范围内自行确定。对于使用年限届满的固定资产继续使用者,可以不提折旧。 2、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在领用后的使用月份中平均摊销。 (五)资产的购置 1、添置资产的部门应事先提出申请,报经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批准后方能购买(对于价值较大的资产还需报总经理批准)。 2、新购置的资产验收后,应分清资产的性质,记入相关的办公用品登记表供备查。属于固定资产的还应立即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经管理部门签章后,一份送公司财务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一份由营运部留存,另一份由行政人事部留存。属于低值易耗品的,行政人事部,营运部应在辅助帐簿记载。 (六)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管理部门:各部门,各直营店应对本部门,本直营店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管理责任,保证本部门,本直营店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部门经理,店长为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对本单位所管理使用的财产负完全责任。 (2)编号: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使用单位管理,还应按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编号顺序编号。 (3)日常维护:各部门(直营店)必须保证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对于因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采取必要的措施。 (4)移交:各单位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资产管理制度89295

《资产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存货及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工具器械、食堂设备等,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燃料、包装物、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二、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 盘盈、盘亏等应履行登记和报账手续。 三、实物管理部门 公司所有实物资产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一)、房屋建筑物、电气设备由公司综合部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机器设备、工具设备、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所有物品档案材料应在采购完成后即时归档,由档案室管理。 (四)、财务部指定专人就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管理,应汇同公司综合部定期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财务部不定期派人抽查。 (五)、资产核实是财务部工作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资产登记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综合部统一管理,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并粘贴标签,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并形成“固定资产年度盘点表”存档被查。 其他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材根据每月各部门需求进行申购,购回后综合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并按明细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其进、销、存的变动情况,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五、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一)、购置手续 业务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按审批的标准、数量,有综合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购置后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二)、登记

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分级管理办法(2012年6月修订版 )

保险理赔案件分级管理办法 (2012年6月修订) 为了贯彻“一个客户、综合服务”的服务理念,切实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根据总经理室提出的:“产、寿、健理赔案件必须做到每案有责任人,对于重大案件实行一案一跟踪,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组织架构 一、责任人设置 为了更好的将分级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整合总公司及各机构理赔资源,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分级管理办法中共设定如下责任人: 1、总公司 总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分为: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案件督导责任人、分级案件管理审核人、呼叫中心数据支持责任人。 2、分公司 分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分为:分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和分公司分级案件跟踪责任人 3、案件责任人 为落实总经理室提出的每案有责任人的要求,案件责任人分为: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 二、各责任人职责 1、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

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分级案件管理办法,完成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同时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予以指导。 2、重点机构总公司执委督导制(详见如下列表) 总公司督导责任人为总公司执委成员,负责对分级管理案件的全程跟踪,同时督促、指导分级管理案件的处理过程,直至案件结案;督导执委根据人员调整和机构指标达成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3、分级案件管理审核人 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审核人负责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予以提前审核,通过案件的现场查勘情况给予相应的指导意见,同时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跟踪处理。 4、呼叫中心数据支持责任人 呼叫中心数据支持责任人负责按本办法对报案后的案件逐案审核,检查第一责任人是否按时到现场查勘,调查报告是否按时完成,同时完成对分级管理案件数据采集工作,并报送相关责任人。 5、分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 分公司分级管理案件责任人由查勘管理岗位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对分级管理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总公司的沟通与反馈,同时对前一日的报案案件查勘情况通过理赔系统进行严格审核,防止查勘员预估失误。 6、分公司分级案件跟踪责任人 分公司分级案件跟踪责任人由未决管理岗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5

财产保险管理办法

山东迪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保险活动的管理,保障企业财产的安全,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实现转移风险、分散风险、提高索赔效率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企业财产保险包括各项流动资产保险和各项固定资产保险,均按照本保险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2.2货物运输保险包括国内运输保险和海上运输保险,均按照本保险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2.3机动车辆保险包括各种机动车辆保险,均按照本保险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2.4第三者公众责任险等均按照本保险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3、职责 3.1财务部门负责财产保险的实施与管理。 3.2公司财务部职责 3.2.1拟定企业各项财产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财产保险体系,保证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健康有序的开展。 3.2.2具体办理集团公司的财产保险业务,指导各成员企业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审定成员企业财产保险的投保方案。 3.2.3检查各成员企业财产保险工作,调查财产损失原因,督导损失索赔。 3.3成员企业财务部门职责 3.3.1拟定财产保险的投保方案,办理本企业各项财产保险业务。 3.3.2参与保险事故处理的调查,提出索赔建议。 4、投保 4.1财务部门组织各财产保险业务责任部门根据企业财产状况,按必须、必要、一般,分类拟订年度财产保险投保方案。

4.2投保方案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核准。 4.3根据批准的投保方案,财务部门具体负责保险业务的落实。 4.3.1保险公司选择按既定的险种及有关事项,与保险公司进行实质性的接触,商谈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确定、保险期间和理赔时效的确定、损失赔偿和争议解决的确定等。 4.3.2保险合同的签订按照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的程序审批及签订。 4.3.3保险合同的备案财产保险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本一份备案。 5、保全 5.1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现场当事人,要及时向安保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企业领导人组织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对事故有关事项的处理;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把事故的发生通知保险公司。 5.2事故调查 企业事故处理小组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调查,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向保险公司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信息。 5.3现场救护 企业要积极开展灾害事故的救治工作,动用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和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5.4索赔落实 当灾害事故发生,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后作为赔偿请求的开始。 5.4.1赔偿申请 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5.4.2赔偿方式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样本

财产管理制度 一、概述 ( 一) 、为加强公司财产的购置、保管、使用和维修的管理, 规范相应程序, 制订本制度。 ( 二) 、本制度所规定的财产指公司办公事务所必须且具有耐用性的物品, 交通车辆的管理另行规定。 二、公司财产的范围和管理 ( 一) 、财产的范围 家具类——办公用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相应附属物等。 仪器用品类——U盘、电话机、 MP3、计算器、移动式硬盘、台灯、软盘以及工程测绘、制图用具等。 机器类——电脑及配套部件、打印机、传真机、影视器材及其它办公用机器等。 其它类——饮水机、书画、装饰陈列物、花卉盆景及其它办公用管理品。 ( 二) 、财产管理的原则: 惜财节用, 使用人负责保管维护, 申购有计划, 领用有登记, 管理有程序, 维护有记录, 报废有依据。 ( 三) 、公司财产应当办理登记并编号, 登记由总裁办负责, 财产使用部门予以配合。总裁办与财务部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对财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 三、物品购置 ( 一)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有关物品, 应当出具物品申购计划, 详细说明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估价额, 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 经总裁办审核, 报公司总裁审批后方能采购。 ( 二) 、物品采购由总裁办负责组织进行, 经过综合比价确定供应商, 择优采购。总裁办制订供应商目录作为综合比价的依据。 ( 三) 、采购应自总裁办收到经批准的申购计划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宗物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的, 向申购部门作出解释, 及时订购并跟进落

实。 ( 四) 、采购回的物品须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并做好财产登记。申购计划应作为附件, 在报销时一并提交财务部。 ( 五) 、凡未按照申购审核程序擅自采购的, 有关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四、保管与领用 ( 一) 、购置回来的物品在验收入库后由总裁办指定专人保管, 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填写财产保管记录表。 ( 二) 、保管员应按照物品类别制作台帐, 详细填写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单编号及日期、领料单编号及领用部门和领用人。 ( 三) 、物品分部门领用和个人领用, 部门领用是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物品, 如电脑、打印机等; 个人领用是指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 如U盘、桌椅等。部门领用的物品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个人领用的物品由个人负责保管,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四) 、领用应经过审批, 申领人填写领料单( 属部门领用的,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 , 交由本部门负责人核准, 然后交总裁办审核决定是否同意领用。 ( 五) 、使用保管人应当爱惜并妥善保管公司财产, 若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将所用物品交还总裁办, 登记于财产保管记录表。个人领用的物品随个人调入其它部门的, 登记时应注明接用部门, 在其调出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减少, 在调入部门的财产登记表上予以增加。移交时由总裁办派人监督, 应查看移交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与领用登记相符, 发现物品损坏、遗失的, 使用保管人应当赔偿。 ( 六) 、使用保管人领用物品时, 以前曾领用同类物品的, 应当以旧换新, 没有移交旧物品的, 不予领用。 五、维修和报废 ( 一) 、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坏需维修时, 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财产请修单报总裁办审核, 总裁审批后由总裁办安排专人维修。 ( 二) 、财产请修单的预估金额超过元时, 应在总裁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最新)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最新) 1、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总务处全面事务管理、协调; 2、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学校各项报销的审核; 3、做好学校经费的预算,管理全校资产; 4、管理学校资产,负责用品采购审批工作; 5、负责学生学费收缴、贫困助学、代办费“多还少补”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总务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校安工程; 2、校出租店面管理。 总务处主任助理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临时工; 2、负责全校教师房改工作; 3、负责校园卫生及绿化、美化校园; 4、负责做好负责水电管理及校内零星修缮; 5、做好各种集会和突击性活动的服务工作。

总务处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日常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上报审批事务;(刘) 2、负责领取上级调拔的物资; 3、协调自行车管理;(可) 4、全校复印和印刷工作管理。(刘) 总务处职员 1、负责管理校园广播及听力系统;(刘外出,潘) 2、负责校园卫生及周末卫生大扫除的检查;(潘) 3、负责教室财产管理和登记(除多媒体设备);(潘) 4、办理水电、土地、工商、城建、环保等对外有关业务; 5、总务处其他临时工作。 总务处职员 1、学校基建工作和校舍信息档案; 2、学校食堂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教研组及各室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凭由总务处办理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由总务主任审核,再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 5、各专用室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部门管理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7、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私自拿出校门。 8、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9、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10、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

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摘要: 1、总则 1.1 为规范国内财产再保险市场,加强对财产再保险业务的管理和引导,实现国内财产再保险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所称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经营行为。 本规范所称直接保险,也称原保险,是相对再保险而言的保险,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业务。 本规范所称合约分保,是指保险人与其他保险人预先订立合同,约定将一定时期内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办理再保险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临时分保(以下简称临分),是指保险人临时与其他保险人约定,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办理再保险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比例再保险,是指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分出人自留额和再保险接受人分保额的再保险方式。 本规定所称非比例再保险,是指以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分出人自负责任和再保险接受人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1.3 本规范所称再保险分出人或分出公司,是指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人;本规范所称再保险接受人,是指承接其他保险人转移的保险业务的保险人。 本规范所称分出业务,是指再保险分出人转移出的保险业务;本规范所称分入业务,指再保险接受人从其他

保险人处接受的保险业务。 本规范所称再保险经纪人,是指接受再保险分出人委托,基于再保险分出人利益,为再保险分出人与再保险接受人办理再保险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机构。 1.4本规范适用主体为国内财产保险公司。 2、再保险战略管理 2.1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设定再保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公司总体分出比例的目标区间和制定公司的再保险预算。 2.2 财产保险公司应界定再保险安排和再保险管控的关键节点,设定公司内部再保险管理的权限分工。 2.3 财产保险公司应在综合考虑重损承受意愿,财务实力,业务组合平衡性的基础上确定各产品线的“每次事故最大自留额”(以保额为基础)。 2.4 财产保险公司应重视并加强风险累积责任的管理,并建立风险累积责任的识别和管理原则(地区\行业\险种)。 2.5 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再保险接受人的选择原则,包括对资信的审核以及资信风险分散度(单一再保险接受人接受限额)的考量原则。 2.6 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再保险资产可摊回性的评估原则。 2.7 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再保险信息的内部报告以及外部披露流程; 2.8 财产保险公司应确立再保IT系统的建设与完善目标,并组织实施。 3、再保险运营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个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标准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房屋建 筑 20 3 -5% 2、办公机器设备 5 3-5% 3、其他设备 5 3-5%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财务部直接对房屋、建筑物及计算机设备、办公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可以计算机表格形式存盘),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申购单”,由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订购单”,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检验报告”及“验收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填写“检验报告”的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份交使用部门贴在相应固定资产上,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由资产管理人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台帐(可以计算机表格形式存盘),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账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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