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策略的分类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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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策略的分类和介绍引言

一般的翻译教材在讨论翻译问题时,都离不开讨论翻译方法与技巧。我国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的统编翻译教程(即张培基等编著的教程),主要是讲述常用的翻译方法与技巧,其中包括:词义的选择、引伸和褒贬;词类转译法;增词法;重复法;省略法;正反、反正表达法,分句、合句法;被动语态的译法;名词从句的译法;定语从句的译法;状语从句的译法;长句的译法,和习语、拟声词、外来词语等特别语词的译法等。

九十年代出版的翻译教程也基本上沿用这些方法与技巧,或在此基础上有些改进,例如,柯平编著的《英汉与汉英翻译教程》,除了提出与张培基教程大同小异的方法外,还提出了变通和补偿手段:加注、增益、视点转换、具体化、概略化、释义、归化和回译。

也有学者(参见刘宓庆1993:196-234)把分切、转换、词性转换、语态转换、肯定与否定、阐释或注释、引伸、替代、拆离、增补、省略与重复、重构、移植等等方法称这“手段”。

以上所引是不同学者所用的不同术语,用以描述翻译过程中的具体处理方法。究竟哪些属方法、哪些属技巧、哪些属手段,恐怕是很难讲得清楚的。我们在这里把翻译过程中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以上所述的方法、技巧、手段)都类归为翻译“方法”;而把那些能够包含多种方法的术语,如直译法、意译法、语义翻译法与交际翻译法(见下图)、异化翻译法、归化翻译法等,类归为翻译“策略”。本章讨论的就是这样的翻译策略。

翻译二分法

一直以来,无论是在我国还是在西方,直译与意译都是翻译讨论的中心话题。“直译与意译之争,在我国自有翻译之时起就已存在”(罗新璋,1984:4)。“此争论至少从公元前就已经开始。到了十九世纪初,很多作家倾向于意译,即译其神韵而不是译字母;译意义而不是译词汇;译信息而不是译形式;译事实而不是译方式。……不过,这种争论是纯理论的,争论者并没有考虑到翻译的目的、读者的情况和文体类型等因素”(Newmark 1988b:45)。

直译、意译在传统译论里讨论得最多。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在西方又出现了其它的提法,例如:奈达(Nida 1964)提出的“形式对等”(formal equivalence)与“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 在本质上和意译与直译是一致的。还有其他学者提出的二分法,例如:霍斯(House 1977)的“显性翻译”(overt translation)

与“隐性翻译”(covert translation);格特(Gutt 1991)的“直接翻译”(direct translation)与“间接翻译”(indirect translation);图瑞(Toury 1980,1995)的“适当性”(adequacy) 与“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纽马克(Newmark 1981/1988)提出的语义翻译(semantic translation) 与交际翻译(communicative translation),以及温努提(Venuti 1995) 的异化翻译(foreignizing translation) 与归化翻译(domesticating translation)。

以上所述的翻译方法二分法,既有共通和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本章将对人们常引用及争论直译/意译、语义翻译/交际翻译和异化翻译/归化翻译等三对翻译策略进行探讨,追溯其根源,弄清其概念,并举例说明其所指。直译与意译

关于直译之争持续了几个世纪,赞同者坚定不移,反对者(也即意译的赞同者)坚持已见,互不让步。其实,英文literal translation 和中文“直译”的定义都不是十分确定,既可指逐词译(Word-for-word translation),也包括逐句译(Sentence-for-sentence)。直译作为一种翻译策略常见用于以下领域的翻译:(1)用于翻译科技资料;(2)用于外语教学,让学生了解两种语言结构的差异;(3)也用于文学翻译,Nabokov 是文学翻译中直译的高手,在他看来,“只有直译才是真正的翻译”(见Shuttleworth & Cowie 1997:96)。

然而,在现代文学译者中,赞同直译的人为数不多,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如Nida 所说,“因为没有哪两种语言是完全相同的,无论是符号所指的意义或语言符号的排列方式都会有差异。可以说,语际之间没有绝对的一致。因而,也就没有绝对准确的翻译”(1964:156)。

八十年代初,张培基等学者在当时的统编教材《英汉翻译教程》中这样下定义:“所谓直译,就是在译文语言条件许可时,在译文中既保持原文的内容,又保持原文的形式——特别指保持原文的比喻、形象和民族、地方色彩等。但直译不是死译或硬译。……应当指出,在能够确切地表达原作思想内容和不违背译文语言规范的条件下,直译法显然有其可取之处。直译法一方面有助于保存原著的格调,亦即鲁迅所说的保持‘异国情调’和‘洋气’,另一方面又有助于不断从外国引进一些新鲜、生动的词语、句法结构和表达方法,使我们的祖国语言变得日益丰富、完善、精密”(张培基等1980:13)。

九十年代出版的翻译教程,对直译又有了不同的阐释:“直译指翻译时要尽量保持原作的语言形式、包括用词、句子结构、比喻手段等等,同时要求语言流畅易懂”(范仲英1994:90)。一般说来,采用直译所产生的译文看

起来肯定有翻译的痕迹,读起来也不是那么通顺。如果直译也“要求语言流畅易懂”的话,说明译者心目中的直译与意译的界线已经开始模糊,二者不再是对立的两种策略。

意译法有以下特点:(1)以目的语为导向;(2)用规范的目的语语言把原文的意思表达出来;(3)注重译文的自然流畅,不一定保留原文的结构及修辞手段。(见Shuttleworth & Cowie 1997:62-63)。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直译和意译各有优缺点,意译与直译不会形成二元对立,因为翻译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最恰当的做法是根据不同的语篇类型、翻译目的和读者对象来制定不同的翻译策略。直译、意译是翻译过程中表达阶段所采用的两种最基本的方法。正如张培基等学者所说,“不同的语言各有其特点和形式,在词汇、语法、惯用法、表达方式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处。所以翻译时就必须采取不同的手段,或意译或直译,量体裁衣,灵活处理”(1980:14-15)。

在原语与目的语有共同的表达方式时,直译是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例如:

(1) He ran his administration as a one-man show, and loved to exercise authority … Arthur Krock reported that he was “the boss, the dynamo, the works”. (The Glory and the Dream p.82)

(译文)他在政府里惯唱独脚戏,喜欢发号施令。……阿瑟·克罗报道说,罗斯福“是老板,是发电机,是钟表的发条。”(王宗炎1983:9)

当原语在目的语中找不到对应词,直译又无法把原意传递出来时,意译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例如:

(2) If Main Street didn’t understand this, Wall Street did. ((The Glory and the Dream p.85)

(译文)这一点,一般人不理解,华尔街那些大老板们却是明白的。(王宗炎1983:10)

如直译为,“如果主街不理解,华尔街是理解的。”,读者就会不知所云。王先生把Main Street 意译为“一般人”,把Wall Street意译为“华尔街那些大老板们”,把原意清楚地表达了出来,使译文简短明白。

(3) Bette Davies, Spencer Tracy and Frank Capra were Oscars. … Alfred Hitchcock was making a lady vanish. (The Glory and the Dream p.197)

(译文)电影演员贝蒂·黛维丝、斯本塞·屈莱塞、弗兰克·卡普拉获得了奥斯卡金像奖。……艾尔弗雷德·希契科克导演了《名媛失踪》。(注:影片原名是the Lady Vanishes.)(见王宗炎1983:11)

原文玩了个文字游戏,很风趣,凡是了解艾尔弗雷德·希契科克曾导演the Lady Vanishes的读者,看到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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