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业卫生管理档案

住宿业卫生管理档案
住宿业卫生管理档案

住宿业卫生管理档案

卫生管理档案

单位苏州金陵观园国际酒店

建档日期 2013-12-25

档案内容

一、单位管理情况

二、卫生管理组织网络图

三、证照管理制度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

卫生制度

五、公共用品用具购买、索证、验收、储存制度

六、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七、公共场所自身卫生检查与检测制度

八、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九、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十、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十二、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十三、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十四、卫生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苏州金陵观园国际酒店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微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殷文娣电话号码

客房部负责人张蓉电话号码

客房楼层数5楼客房数190

卫生管理网络图法定代表人

(殷文娣)

专职卫生管理员

(朱国梁)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

证照管理制度

一、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办齐卫生许可

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证照方可营业;

各种证照禁止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负

责人及许可经营项目应与实际情况和营业执照相符。新建、扩建、改建旅店业,按规定程序申领卫生许可证。

三、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各种证照,按相关法规规定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审验、变更、换证手续,避免持过期失效证照。

四、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并按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复检、复训,禁止无证上岗或持过期失效证件上岗。

五、供顾客使用的沐浴、洗发用品等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并能提供化妆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六、住宿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消毒产品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申报资料

5、卫生管理员培训合格证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从业人员应当每一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并通过考核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六、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所需材料:

1、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记录

3、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记录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检查记录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索证、验收、储存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掌握相关卫生法规标准,并按要求进行采购。

二、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法规规定。禁止采购“三无”产品、假冒伪劣,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三、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归档存放。

四、购买消毒产品、洗洁、涉水等产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产品名称、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六、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七、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八、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九、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所需材料:

1、相关索证资料

2、进货、验收、出库记录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按卫生规范要求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毒间,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并保证能正常运转。

二、指定专人按操作规范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

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三、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拖鞋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五、清洗消毒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及公共用品,应当完好无损,必须做好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六、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七、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八、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应分开,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应分设。

九、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

一消毒。

十、补充杯具、食具应注意手部卫生,防止污染。

十二、保洁时间较长的茶杯、口杯、酒具等杯具,必须再次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十三、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公共场所自身卫生检查与检测制度(一)

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二、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三、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四、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五、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六、检查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所需材料:

1、卫生检查、改进、奖惩记录

卫生检查、改进、奖惩记录

公共场所自身卫生检查与检测制度(二)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一、严格按客房清扫程序、卫生间清扫消毒程序做好日常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各岗点对照所排列出的周计划卫生、月计划卫生、季度计划卫生定期认真的完成任务。

三、定期对客用服务设施进行消毒,如电话机等。

四、定期必须对卫生间的排气扇进行清洁消毒。

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卫生学监测,保留报告备查。

所需材料:

1、经营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检测,并提供由疾病预防在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2、经营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公共用品用具卫生检测,并提供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相关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记录。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用人单位: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二)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规范(1)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规范(1)

附件2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 案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结合本矿的实际, 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酒店、旅业治安管理制度、突发实况应急、卫生管理、旅客须知

酒店、旅业治安管理制度、突发实况应急、卫生管理、 旅客须知 酒店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

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务保管制度。旅馆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电子版)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单位名称:厦 门汇盛生物有 限公司 档案录入: 档案审核: 建档日 期:2015年6月10日 更新日期:2016年6月10日 目录 一、基本情况 1、企业简介 2、生产基本情况 3、生产工艺流程图 4、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5、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名册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 1、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 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详细参阅《紧急应变管理程序全面版》) 6、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及记录 7、企业法定代表人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表(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 3、职业病检出复查、诊断和职业禁忌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

生产基本情况表

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1、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开展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积极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4、负责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名册

2015 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2015年06月10 日成立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法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长:邓增富 成员:姚荣清章海鹰江贤学方向明 2、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员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4、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现有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噪音、高温)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今后坚持做到对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材料。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附件1);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附件2);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附件3); (四)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附件4); (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附件5);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附件6); (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7); (八)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四、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归档工作,职业卫生档案要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六、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住宿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规定

住宿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卫 生管理规定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温馨提示:请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关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按自有类别和岗位分别制定,仅供参考) 卫生管理组织(1) 一、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督促单位从业人员定期预防性健康检查,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单位名称: 宾馆、旅店卫生管理制度 (1) 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设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间,配置清洗消毒设施,消毒间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洁物品分开存放,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6、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实行一客一换,长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 7、公用茶具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保持光洁、无污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8、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座便器每日清洗消毒,清扫工具分开,做到无交叉污染。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配备标识明显的脸盆和脚盆。脸盆、脚盆和拖鞋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及时清洗和消毒。 9、公共卫生间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 10、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11、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2、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3、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洗保洁。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消毒制度(洗消间)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茶具洗消:严格做到在专用的洗消间清洗,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原则进行操作,保证消毒质量。毛巾布草、浴盆、脸盆、脚盆、拖鞋做到在专用洗消间洗消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客人一周一换。 三、设有毛巾布草供应的公共场所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间,干净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 四、公共浴室业的毛巾、浴衣裤,每客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对修脚工具、浴盆等公共用具做到一客一换洗、消毒。 五、理发美容业的毛巾、理发、美容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对头癣皮肤病患者使用专用理发工具,用后严格消毒。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 六、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应分有干净和肮脏用品用具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有明显标志区分。 七、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内容

职卫法规文件档案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2.职业卫生有关规章、规范、标准; 3.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文件; 4.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监督文书。

职卫基本情况档案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报存档); 2.企业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即时上报,有新上岗和离岗的要上报,并存档);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基本情况、主要工艺流程简图、生产场所布局图、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和高毒(高危)物品使用及接触情况,上报并存档) 4.相关资料; 说明 有关档案资料上报要求: 1.凡上述注明“上报”的资料,应及时上报; 2.凡上述注明“年报”的表格,须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 3.新上岗、离岗人员名单和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4.如今后工商营业执照或职业卫生制度发生变化及修定后,则需另行上报。 5.报告资料注明日期后,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鲜章)上报。

号,邮编:402760,联系电话:41400385,联系人:王善清。 职卫管理制度档案内容 (企业正式文件,盖章上墙公告、上报并存档) 1.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含专职或兼职人员);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或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8.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0.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12.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13.职业卫生组织网络概况; 14.其他相关管理资料。 说明 有关档案资料上报要求: 1.凡上述注明“上报”的资料,应及时上报; 2.凡上述注明“年报”的表格,须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 3.报告资料注明日期后,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鲜章)上报。

经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doc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范模板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 煤矿除外) 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 的要求, 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见附件1) ; ( 二)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见附件2) ; ( 三)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见附件3) ; ( 四)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见附件4) ; ( 五)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见附件5) ; ( 六) 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见附件6) ; (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它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 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 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它档案交叉的, 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 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 兼) 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 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 及时编号登记, 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 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 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 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 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 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 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 分类归档。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

开县御金洲大酒店有限公司住宿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及报告制度 当公共场所发生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如: 1、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加强室内外环境的保洁,客房做到通风换气,加强环境卫生及客房的空气消毒; 2、传染病流行期间,对于在我店就住的客人发现不明原因发烧; 一、发生以上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做简单有效的应急处理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相应的应急解决措施; 二、在24小时内由酒店具体分管负责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健康危害事故启动紧急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和疫情报告。做好突发危害事件的报告,最大限度的控制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是事故报告责任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处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二)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不明原因的疾病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清扫制度 1、严格按客房清扫程序、卫生间清扫消毒程序做好日常的卫生保洁工作。 2、各岗点对照所排列出的周计划卫生、月计划卫生、季度计划卫生定期认真的完成任务。 3、定期对客用服务设施进行消毒,如电话机等。 4、每周必须对卫生间的排气扇进行清洁消毒。 5、每月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洁消毒。 6、如遇空气传播性疾病爆发流行时,空调通风系统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范本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20XX 年度) 位:XX 有限公司 话: 箱:XX 档案编号:XX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XX XX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 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 ;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公司各科、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家[201H40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 一、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 ? ? XX XX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职责 1、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XX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度。 3、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防治经费落实。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 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4、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 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制定和及时修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时上报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参加厂内发生重

(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档案 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达到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职业卫生行政及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按照职业病防治活动主体分为:(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四)职业卫生科研档案。第五条各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等;(二)法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委托书、单位编码、财政帐号等);(三)工作职责、监督员执法程序、道德准则;(四)当地政府职业病防治规划;(五)年度职业卫生监督计划及总结;(六)辖区职业卫生监督对象分布图和汇总表;(七)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统计分析;(八)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九)卫生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卫生审查、卫生审核、验收批件;(十)职业性健康体检报表;(十一)职业病报表;(十二)职业病事故报表;(十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记录及文书存根;(十四)监督员培训相关资料(培训计划、材料)。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二)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9〕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 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9年2月21日 编号:ZW—JB—2014—003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1 —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2 —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3 —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4 —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完整版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七)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八)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九)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十)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宾馆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自查由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计划,分管领导带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 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全套资料

精品文档 附件2 档案编号: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年度) 用人单位: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表2-1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情实施负责备日序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审核(签编制: 编制日字): 日月期:年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住宿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规定修订稿

住宿业卫生管理组织和 卫生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温馨提示:请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关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按自有类别和岗位分别制定,仅供参考)

卫生管理组织(1) 一、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督促单位从业人员定期预防性健康检查,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单位名称:

宾馆、旅店卫生管理制度 (1) 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设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间,配置清洗消毒设施,消毒间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洁物品分开存放,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6、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实行一客一换,长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 7、公用茶具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保持光洁、无污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8、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座便器每日清洗消毒,清扫工具分开,做到无交叉污染。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配备标识明显的脸盆和脚盆。脸盆、脚盆和拖鞋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及时清洗和消毒。 9、公共卫生间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 10、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11、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2、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3、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洗保洁。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全套

附件2 档案编号: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年度)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表2-1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 序号日期 实施情况实施负责人备注 容

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版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 1 -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 2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