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产业法规建设及其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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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产业法规建设及其制度分析
网络文化法规建设则是指有关该类产业法规制定、试行、重建完善、运行等环节的法规保障具体历程,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网络文化产业法规建设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一、网络文化产业概述
网络文化产业兴起于西方,是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结合的一个产业,也称为数字内容产业、创意文化产业和数字娱乐业。该产业涵盖的业态领域比较广泛,如,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出版、网络信息、网络文学、网络传媒、网络视频、网络广告等。目前,人们对网络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尚不明晰,也不确定和一致,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对网络文化产业的界定,首先涉及对网络范围和文化范围的界定,而网络和文化又是两个意涵宽泛很难明确的学术术语,于是,有学人初略的认为,网络文化产业是以网络技术为平台传播网络文化产品的新形态产业,“人类社会已经从工业时代跨入信息和知识时代,网络文化产业是新时代重要的代表性产物!如何促进这个新兴产业的发展成为当今广大学者的研究重点”[1](P47)网络文化产业具有和市场紧密结合的起始特征,从全球范围来看,今天的网络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已经非常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网络文化产业在文化市场经济中必须具备的一般特征。当前网络文化产业在文化产业内部及在国民经济整体发展中所处地位越来越重要,所占份额越来越大。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信息网络建设的步伐加快,网络文化产业已成为文化产业中增长最快的领域,在一些发达国家成为国民
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网络文化产业不仅可以创造财富同时增加就业机会和岗位,它还可以传播知识、普及科技信息、助推全民文化程度的加速提升、促进信息时代、创新型国家早日到来。总之,在我国,网络文化产业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文化产业自身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
二、法规建设及其制度分析
作为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结合的产物网络文化产业,在具有市场化、现代性特点的同时,还天然具有开放性、动态性的特点,这些特点要求社会以创新性前瞻性的制度建设视角来关注他,如此,使网络文化法规自身及其建设具有战略预见性,紧跟时代。借以更好的引导、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
网络文化法规是指涵盖网络文化产业的产业政策、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条文与规范的宽泛综合称谓,而网络文化法规建设则是指有关该类产业法规制定、试行、重建完善、运行等环节的法规保障具体历程。在实践中,它既可以是一部产业法律制度的运作历程,也可能指一个部门具体管理法规的创新路径。世纪之交以来,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在与社会互动中,紧扣国家发展战略、时代特点,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在与国际同行业相比较而存在、相竞争而发展的过程中,为助推和扶持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获得长远进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部门已经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网络文化产业的制度规范、国家政策、地方或部门法规。这些法规,零零总总、卷轶浩繁。其共同特点在于,他们在对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全局中某一专项问题或
某一地区网络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做出制度安排和规范管理的同时,无一不是洋溢着引导、扶持、推动、包容的制度情怀和人文精神。对于我国网络文化产业法规建设之制度关怀情怀和人文精神的理性把握与考察,可以从下列哲理因素及路径来展开。
(一)时代与社会因素
技术与社会互动相关原理表明,社会需求是技术进步至关重要的因素,网络文化产业作为与网络相结合的文化产业,应该回应时局的召唤紧扣时代的脉搏;作为与文化相结合的网络(技术)应回应社会的需求。从技术与社会互动原理看,发展网络文化产业的对策及政策着眼点只能是看社会效益、有无社会需求及如何激发社会需求,作为社会及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从网络文化产业与社会互动的视角来考察,他的发展,不应是一个单一的线条式的历程图式而应是和社会彼此影响交互前行的双链图式。社会对于网络文化的发展,有意无意之间会施加诸多的影响。
而有关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因素是比较复杂的,实际社会事务也是多头绪的。化解这些事务与社会影响因素则既需要理论探索,也需要付出艰辛的实践努力。如,一方面从政府和社会综合的群体层面来讲,努力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积极培育和繁荣健全多样的文化消费市场、普及国民的网络知识和技术等等,这些事关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事业与事务性工作都是相当繁杂、需要花费相当力气和心血才能干好的,而且要干出成绩和起色更是要历经千辛万苦、动员方方面面;另一方面,从国民的个体层面来看,“要把群众潜在的
文化消费需求激发起来,培育居民网络文化消费习惯!提高网络文化消费水平”[2](P53)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因为勤劳节俭、重生产轻消费是千百年来每一个中国农民传统的持家美德。所以网络文化法规假设的制度策略在程序和思想路线上,应该首先是扶持、促进和帮助,然后才是观察、评价和管理、精约、提高。
当今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在综合国力的比拼中,文化软实力和文化霸权的因素日益占有重要地位,在当前我国的文化软实力较之西方,尤其欧美,他们还占据明显的优势。然而我国作为传统的文明古国,中华之大,魅力无穷,文化资源却相对丰富。自古是人杰地灵,名胜古迹、历史文脉文人骚客、山川河流,无不应作为我们和西方文化软实力的较量中,可以凭借的资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在文化霸权的较量中,这东风就是机会和平台。现在,这机会来了。作为文化一部分和重要表现形式的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理应在国际文化霸权的比拼中为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做出应有的贡献。“文化部在2012年颁布的‘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至少要翻一番,其中网络文化产业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产业自身特点
从网络文化产业数字内容的特点看,数字娱乐业及网文产品具有即时性娱乐性、非传统性、起点高、市场化程度高。由于这些特点,网络文化产业,具有一开始和市场紧密联系的可能性,不像传统文化产业,从发端时就要和行业规范、行业权威、产业机制、产业体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