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人社厅发〔2017〕139号

【发布日期】2017-11-01

【生效日期】2017-1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

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职称层级,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

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要求,经研究决定,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系列和名称

(一)增设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和正高级名称分别为: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

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

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

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

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船舶系列增设正

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民用航空飞行系列增设正高

级飞行员、正高级领航员、正高级飞行通信员、正高级飞行机械员。农业系列继续开展农业

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可设置农业、林业相关专业。其他系列个别专业未设置到正

高级职称的,在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时进一步完善。

(二)在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增设的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各

系列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标准条件

(三)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还应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

1、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

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取得其他

创造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的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

决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

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在副高级岗位

上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5、国家对职业准入有明确要求的,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四)正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按照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基本标准条件的具体评价标准。

三、评审组织

(五)各省、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建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系列正高

级职称。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的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各地以及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经授权组建的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核准备案。备案有效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备案情况定期向社会公示。未经核准备案,不得自行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六)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

高级职称。首次评审可以吸纳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相邻或相近专业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业内公认、业绩突出的资深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

(七)创新正高级职称评审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可采用

个人述职、成果展示、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综合评议、业绩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正高级

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八)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严格掌握标准条件,

确保评审质量,切实发挥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

(九)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正高级职

称数量进行宏观调控。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评审。

其他单位也要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严格评审标准,进行适当的比例控制,统筹考虑高

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

(十)本通知实施前自行试点评审的正高级职称,要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具体衔接办法由各省、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四、监督管理

(十一)加强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监督

作用。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正高级职

称的评审办法、具体评价标准在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时一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或在

本单位内部公开。

(十二)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各

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对违反

评审工作纪律,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委会,视情节停止该评委会的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正高级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增设正高级职称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省、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抓紧制定各系列实施方案,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做好衔接过渡,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正确对待和积极参与改革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人力资源部门岗位设置

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1.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福利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和经营活动的开展,处理解决公司日常人事劳动方面的工作。 2.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负责编制公司的劳动用工计划,合理定编、定员,组织办理人员选聘及录用,安排面试、背景调查、考核上岗等各项工作。 3. 负责拟定公司劳动合同文本和实施细则,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合同期内员工工作表现的考察工作,按期组织劳动合同续签,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员工等级评定的组织工作,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按权限审批员工各种休假。 5. 结合公司效益情况,负责拟定公司和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做好员工因岗位职务变动工资的调整和日常性定级审批工作。 6. 依据国家规定,负责制定和完善员工奖罚办法和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违纪员工有权作出处理意见。 7. 执行国家相关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员工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及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员工调入、调出养老保险的接转手续。 8. 负责制订各种形式的专业技能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员工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考核提出员工职务升降的建议。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力资源部门的岗位设置 人力资源部门岗位的设置需要综合考虑企业规模、企业性质、企业家管理风格、企业文化、企业习惯、人员素质、企业所在地等。 以公司规模为例,如果是小型企业,可以设HR经理一人、助理一人;中型企业,可设HR经理一人、专员二到三人,分别负责招聘、薪酬、培训、绩效考核,另可设文员一名,负责协助工作; 如果公司是大型企业,这时人力资源部门的岗位应当更加细化,需设人力资源总监1名,负责总体决策事务,人力资源经理一名协调各个主管工作,人力资源主管若干,分别负责招聘、培训、薪酬、绩效、劳资关系等人力资源模块,当然并不是一人一个模块,而是更具公司具体性质等进行调整,设专员两三名。 当然,以上这些都应该综合考虑行业、本部门业务水平、政策环境进行宏观调整。员工20人以下,没必要设置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HR工作可由行政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兼管; 员工20-50人,可设置人力资源部,设人力资源经理1名、人力资源助理1名; 员工51-100人,设人力资源经理1名、专员2名(具体分工为1人负责招聘、薪资福利;1人负责培训、绩效考核)、文员1名; 员工100人以上,500人以下,可考虑设置人力资源总监1名、人力资源经理1名、专员2-3名;文员1名; 500人以上的企业,可设置人力资源中心主任(或人力资源总监)1名、人力资源经理(如果设置HR中心就不设经理,设主管)1名、主管若干名、专员2-3名、文员1名;可提请公司领导设置人力资源管理专门委员会,如薪酬委员

信息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修(新改)

信息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信息部职责描述 1.部门定位 上级部门:总经理 管辖部门:无 业务协作:商品部、营运部、收货部、财务部、收银部、客服部、销售部、商场部、采购部、工程部、防损部、企划部、总经办、餐饮部、技术部、保安部 2.部门建制 部门架构图 职位设置编制:8名 ●信息部经理:1名 ●资深主管:1名(兼维护员) ●信息维护员:6名 行政级别 ●信息部经理 ●信息部主管 ●信息维护员 3.部门描述 信息部是购物中心重要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零售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维护,系统功能优化,和对系统应用部门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商品部、营运部、财务部做好商品进、销、存、结的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4.部门职责 ●负责信息系统运行基础参数的设定、维护工作。 ●负责信息系统功能的开发、优化工作。 ●负责商品基础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 ●负责商品进、销、存各环节中单据的录入、审核工作。 ●负责商品促销调价、降扣的信息维护工作。 ●负责业务销售数据的分析上报工作。 ●负责为系统应用部提供业务操作培训工作。 ●负责为信息设备安装、维护人员提供安装、维护程序和资料的工作。

二、信息部岗位职责 1.0 目的:为明确规定购物中心信息部各岗位职责,特制定规定。 2.0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购物中心信息部。 3.0 职责: 3.1 信息部经理职责 3.1.1 职务名称:信息部经理 3.1.2 直接上级;总经理 3.1.3本职工作:负责信息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3.2 主要权利和义务: 3.2.1、对本部门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3.2.2、对本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完成效果负责。 3.2.3、对本部门主管的工作程序的执行效果负责。 3.2.4、对本部门负责检查的规定的施行情况负责。 3.2.5、对本部门管辖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负责。 3.2.6、对本部门涉及的公司秘密的安全负责。 3.2.7、对本部门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3.2.8、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3.2.9、对本部门所属员工和各项业务工作有管理权。 3.2.10、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3.2.11、对直接下级的任命有提名权。 3.2.13、对隔级下级的任命有批准权。 3.2.14、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检查权。 3.2.15、对所属下级奖惩有建议权。 3.2.16、对直接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评价权。 3.2.17、在业务范围内对紧急事件有权宜处理权。 3.2.18、对违反系统操作原则的行为有制止、纠正权。 3.2.19、有义务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 3.3 工作职责: 3.3.1、向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信息部的日常工作。 3.3.2、负责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3.3.3、接受、处理直接下级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3.3.4、指导、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随时掌握直接下级的工作情况。 3.3.5、组织作好本部门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以及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3.3.6、做好直接下级的思想工作,在必要的情况下向直接下级授权。 3.3.7、处理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紧急事件。 3.3.8、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对程序文件提出修改或废止的需求。 3.3.9、对与其它部门之间产生的工作争议,一个工作日内提出界定需求。 3.3.10、根据本部门工作安排,按照程序提出申请招聘,参与制定下级的面试及入职考核。 3.3.11、负责直接下级岗位人员任用的提名,隔级下级岗位人员任用的批准。 3.3.12、制订直接下级的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职责在本部门开展述职工作。 3.3.13、定期对直接下级进行绩效考评。 3.3.14、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3.3.15、负责编写本部门主管业务的培训教材,设计本部门考试方案,经批准后实施。3.3.16、改善本部门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

人力资源部岗位及各岗位职责 名称 人力资源部 职责描述编码ZZHR 页码版本 1.部门概述 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负责选拔、配置、开发、考核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定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并对企业持续长久发展负责。负责企业文化的建设与推广工作。 2.部门岗位设置 人力资源部实行在人力资源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门经理负责制,部门人员直接向人力资源经理汇报工作。设:招聘与员工关系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发展与企业文化管理、绩效考评管理四个专员岗位。 3.部门职责 3.1 人力资源规划管理 3.1.1 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3.1.2 组织拟定企业机构人员编制,并经批准后实施。 3.1.3 增编、缩编等申请的受理、调查和执行。 3.1.4 负责人力资源支出预算编制与成本控制。 3.2 组织结构、流程设计和岗位说明书的编制 3.2.1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设计和优化。 3.2.2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对公司流程进行优化和设计。 3.2.3 根据公司发展及运营情况负责各岗位职务说明书的编写、报批、签办。 3.3 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管理 3.3.1 制定、修订、更正和废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3.2 执行经批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3.3 发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对此进行解释和运用。 3.3.4 统筹指导并监督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4 人事管理 3.4.1 负责新进、在职、临时、兼职人员人事管理办法的拟定。 3.4.2 分析研究人事管理办法。 3.4.3 解释、修正、实施、废止人事管理办法。 3.4.5 负责公司总部人事问题的解决处理,指导各子(分)公司人事问题的解决处理。 3.4.6 负责公司总部人事关系的协调。 3.5 招聘选拔与配置管理 3.5.1 在公司内外,寻找和发现公司需要的人才,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推荐。 3.5.2 根据企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要求,制定年度人力资源需求、供给计划。 3.5.3 负责公司招聘渠道拓展与维护。 3.5.4 负责人才测评与人员甄选。 3.5.5 负责人员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3.5.6 负责年度/季度/月度招聘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3.6 薪酬福利管理 3.6.1 拟定薪酬福利制度,并经批准后执行。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部部长:杨敏 1.协助总经理设置公司的组织架构,制定部门工作职责; 2、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拟稿、修订与完善,并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3、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状况分析及需求规划,做好招募面试,为公司输送合适人员; 4、负责员工素质测评与岗位测评,为公司用人、育人及储备人当好参谋; 5、负责公司全员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6、负责了解员工诉求,为员工与公司沟通搭建平台,客观分析员工需求与公司满足需求的差距,为公司调整和确定满足需求程度、激励员工提供参考意见,同时把公司意见、理念传达给员工; 7、根据公司总体目标,负责全员绩效考评与管理,为员工的选拨、调动、晋升、轮岗、培训提供依据; 8、负责了解掌握市场薪酬动态,建立完善并实施公平、激励并有效的薪资方案; 9、负责对部门员工进行工作考核与指导,并做好人事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与安排; 10、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张琴 1、协助部门部长做好人力资源薪酬体系的建立、维护和完善,并参与薪酬与福利调查,追求薪资的内外部公平; 2、负责公司绩效管理体系的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工作绩效的提升; 3、负责公司月度后勤部门员工工资考勤表制作及相关费用统计、扣款工作的审核工作,确保及时准确上报财务; 4、熟练掌握人事、劳动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及时与部门沟通交流; 5、负责协助部门经理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负责员工录用、转正、离职手续的办理及面谈,确保及时了解人员动态,为公司人事规划提供依据;人员的调配及合理安排门店员工调动事宜,确保门店运行正常。 7、负责为公司各部门提供各项人事咨询,提高各部门对人事反馈的满意度; 8、负责协助部门经理参与招聘和人员选拔; 9、负责配合部门同事完成各项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人事专员:宋力 1、负责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公司全员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各项培训工作; 2、随时了解行业人才市场最新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交部门经理。 3、全面了解人事、劳动相关政策、法规;

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

康飞塑业企业人员配置及薪酬体系 (讨论稿) 二0一一年十月

目录 一、公司组织架构 (3) 二、人员配置明细 (3) 三、岗位说明书 (5) 一)行政人事部 (5) 1、行政人事部经理 (5) 2、人事专员 (6) 3、行政专员 (7) 4、前台文员 (7) 5、行政司机 (8) 6、保洁员 (9) 7、门卫兼保安员 (10) 8、厨工 (11) 二)财务部 (12) 1、财务部经理 (12) 2、会计 (13) 3、出纳 (14) 4、仓管 (15) 三)采购部 (16) 1、采购员 (16) 四)外贸部 (17) 1、外贸经理 (17) 2、外贸业务员 (18) 3、外贸跟单员 (18) 五)生产部 (19) 1、生产部经理 (19) 2、生产部主管 (20) 3、班组长 (21)

一、公司组织架构 注:因财务主管未到位,暂将仓管划为生产部管理,待财务主管到位后由财务部管理。 二、人员配置明细

三、岗位说明书 一)行政人事部 1、行政人事部经理 所属部门行政人事部 职位使命负责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保证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完整和平稳运行;进行公司形象推广、公关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后勤支持工作;出差管理等。 直属上级总经理 直属下级人事专员、行政专员、前台文员、司机等后勤保障人员 工作职责 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 2)负责开展公司的招聘、培训及绩效考核工作; 3)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并完成年度调薪工作; 4)负责劳动关系管理; 5)负责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并督促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评估和监督 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6)负责公司行政费用、物资管理的管控及员工出差等费用审核工作; 7)负责公司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安排,周例会的主持工作,年度会议的组织准 备工作,并跟进会议决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8)负责部门内部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内部行政工作的协调沟通;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完整版)机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目录 一、机构设置框图 (1) 二、部门职责及机构编制 (2) 一)、监事会 (2) 二)、董事会 (3) 三)、总经理办公室 (3) 四)、行政部 (5) 五)、财务部 (7) 六)、生产部 (8) 七)、研发部 (10) 八)、销售部 (11) 三、岗位职责 (12) 一)、监事长 (12)

二)、监事 (12) 三)、董事长 (13) 四)、董事 (14) 五)、总经理 (15) 六)、总经理助理 (16) 七)、行政部经理 (17) 八)、财务部经理 (17) 九)、生产部经理 (18) 十)、研发部经理 (20) 十一)、销售部经理 (21) 十二)、办公室主任 (22) 十三)、公关部主任 (23) 十四)、车间主任 (24) 十五)、督查 (25)

十六)、采购部主任 (26) 十七)、库管 (28) 十八)、销售代表 (29) 十九)、市场部主任 (30) 二十)、财务会计 (31) 二十一)、成本会计 (32) 二十二)、出纳 (33)

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经改制后已经营运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时间里公司在内部管理、对外联络、产品销售上都取得了斐然的成绩,公司整体面貌也有了巨大的变化,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得到了提升。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岗位职责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为了进一步合理分配公司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责,使部门设置能有效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公司的长足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将管理部门的编制和组织结构设置做出如下方案: 一、机构设置框图

人力资源部岗位设置优化方案(091111)

人力资源部岗位设置优化方案 现存核心问题:消耗了过多的人力在人事服务等基础性工作上,属于典型的“最小公共功能综合症”,员工工作强度都不小,但忙于“救火”、“补窟窿”,在规划、分析、流程改造、组织变革等战略职能上投入人力较少。 本优化方案中,4人负责招聘调配、3人负责培训发展、2人负责薪酬、2人负责绩效。具体特点如下: 1、专人专岗,而不是每人身兼数岗, 各处员工互为A、B角,尽量不跨团队,避免“职责不清、汇报关系复杂” 的问题。 2、结合员工性格、能力特点确定岗位,充分挖掘员工潜力性。对有想法、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多安排一些机制建 设等改革性工作,对外向的员工安排沟通性的工作,对内向、细心的员工多安排数据统计类工作。 3、根据当前的部门工作重点拟定本次岗位设置,一年后应该重新盘点,进行轮换,避免职业倦怠、培养多面手。 一、人力资源部门管理人员 主任:王浩,职责:1、全面负责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侧重负责干部管理、政府接口、文化建设; 2、尽快成立绩效考核办公室,把各部门管理者组织起来,将战略落实到各部门。 副主任:沈斌,职责:协助主任开展人力资源日常管理工作,重点负责报社采编队伍的人力资源建设。 高级顾问:于波职责:继续推进发行、印务考核系统实施,实现考核信息化。 7

下文表格说明: ①战略性任务用蓝色方块表示,日常性任务用白色方块表示。 ②新增或异动工作用红色字体表示,目前工作用蓝色字体表示。 7

二、人力资源部普通员工(各处员工互为A、B角,但不跨团队) 1、招聘调配处:负责招聘、调配管理和人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体现“选人”、“用人”的职能。 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7号令(2010.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7号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5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我部对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和修改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2.修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附件1: 废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序号制定机关规章名称文号施行日期废止理由 1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组 织及工作规则 劳部发 〔1993〕301号 1993.11.5 其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 动争议处理条例》已被《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代替。 2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 行政处罚办法 劳部发 〔1994〕532号 1995.1.1 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代 替。 3劳动部劳动行政处罚 若干规定 劳动部令 第1号 1996.10.1 已被《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 规代替。 4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考 核暂行规定 人核发 〔1994〕4号 1994.3.8 已被2007年1月4日颁布施行的《公 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代替。 5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职 务任免暂行规 人核培发 〔1995〕37号 1995.3.31 已被2008年2月29日颁布施行的《公 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 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 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 分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 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

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的费用; (二)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

部门岗位设置与职责

郑州盛世朗奇管理咨询工作室目录 一、组织架构 二、部门职能 三、岗位设置 四、岗位职责 (一)生鲜、食品、百货课课长职责 (二)值班经理工作规范 (三)生鲜、食品、百货课组长职责 (四)生鲜、食品、百货课值班长工作规范 (五)生鲜、食品、百货课理货员 (六)服务课课长职责 (七)收银组长职责 (八)礼仪员 (九)收银员 (十)收货员

门店部门职能 一、门店生鲜课: 门店生鲜课是本店三大营业单位之一。 1、负责熟果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2、负责肉品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3、负责水产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4、负责熟食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二、门店食品课: 门店食品课是本店三大营业单位之一。 1、负责日配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2、负责酒饮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3、负责休闲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4、负责粮油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5、负责冲调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三、门店百货课: 门店百货课是本店三个主要营业部门之一。 1、负责精品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2、负责文教、文体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3、负责家居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4、负责大家电、小家电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5、负责妇婴、家纺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6、负责服饰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7、负责日化类商品的进、销、存及人员管理。 四、门店服务课: 门店服务课是本店良好形象展示的窗口。 1、负责门店专柜商品销售、存包、退换货服务。 2、负责门店顾客投诉初步处理、开发票服务。 3、负责门店专业客户大宗业务接待、购物服务。 4、负责门店各种商品收银工作。 5、负责各种入店商品检验、接收及发放工作。 6、负责门店专业会员接待及各种服务项目执行。 门店岗位设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培训项目项目背景: 2010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倡导的“十大重点人才工程”之一。“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目标是:“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加强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万名高级技师。” 同时,着眼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根据社科院《2009年社会蓝皮书》的统计,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未就业人数至少还有100万。 2009年应届大学生611万,未就业的达80万。

2010年应届大学生630万,未就业的达60万 2010年有960万下岗再就业农民工。 伴随着全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企业优胜劣汰、兼并重组将越来越多。这些,都将对劳动力供给的数量和结构、劳动关系调整产生深刻影响。城镇下岗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与高校毕业生“三股洪流”汇聚,更加大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难度。曾经的“天之骄子”,如今路在何方? 截止到2006年,全国肢体残疾人有2641万人,绝大部分残疾人都没有就业,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一下,他们头脑聪明,上进心强,但是缺乏一项可以立身的技术。 因此,为了推进国家职业创新,增加大中专毕业生、待业青年、下岗工人、农民工、残疾人等“草根层”的就业机会,创业机会及创业能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简称:CETTIC)推出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培训及认证项目,此项目由北京东维网科技开发中心组织实施,设立国家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办公室。 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证目前暂分为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证(电脑产品),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证(办公设备),电脑硬件维修高级工程师证(数码产品),都是综合认证。此种证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唯一一个芯片级高级工程师认证,是求职、任职、单位任用的主要依据。实行国际双边及多边互认。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介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c16744089.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介作者:吴凤杰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3年第11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 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 劳动部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部之一,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 会议上,就决定了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 与劳动部相比,人事部的设立要稍晚一些。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并没有设立全国统一的人事管理机构。为了避免在人事的管理上出现机构重叠、工作分散的情况,1950年9月, 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统一管理全国在职、在学、在党和非党干部等。 1954年9月,国务院成立,并设立国务院劳动部。而根据有关规定,国务院不再设人事部。改为设立国务院人事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人事、劳动部门的管理、名称不断发生着变化,但其主要职责并没有发生改变。直到1970年6月,中央决定将人事局的工作,一部分交中央组织部,一部分交国务院政工小组。而劳动部则被并入国家计划委员会。五年后,1975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 劳动工作从国家计委分出,成立国家劳动总局。 1980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人事工作,国务院决定将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和国务院军 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国家人事局,负责综合管理政府系统的人事工作。 1982年5月,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家编办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合并成立劳动 人事部。198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人事分离,并分别充实了其他功能后成立 了人事部、劳动部,将原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并入人事部,适应党政分开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强化政府的人事管理职能。1998年的机构改革,在劳动部基础上 组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当时由劳动部管理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事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民政部管理的农村养老保险、各行业部门统筹的养老保险以及卫生部门管理的公费医疗,统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为了实现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为了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2008年,上届政府推行大部制,人 事与劳动保障成为首选的一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运而生。 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岗位设置及职责(参考模板)

北京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业务独立.安全.高效地运作,公司按照《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 第四条公司组织结构按照合规、精简、高效的原则,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部门设置为投资研究部.综合部,为公司业务管理系统。 后台运营服务系统外包给具有外包服务资格的机构。 公司另设合规风险负责人,为公司投资合规与风险控制决策人。合规与风险控制负责人不参与公司投资业务,直接向公司执行董事报告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五条公司岗位设置 总经理下设投资研究部、综合部,投资研究部负责私募基金业务,综合部负责公司日常各项综合后勤事务。各业务部门由部门经理负责,后期根据业务发展和公司结构变化,可做部门及岗位设置的调整和补充。 第六条公司后台运营服务系统由具有外包服务资格的机构提供相应服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七条公司岗位设置及职责如下: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做出调整和修订。 第九条公司业务岗位设置可以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做出调整。 第十条本制度经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实施。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认的专业资格证书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认的专业资格证书详见:http://www.e23.me/html/86/669.htm 一、全国统考职业(每年5、11月第三个周末考试,考前40天报名截止,分别为3、9月)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二级)、营销师(二、一级)、心理咨询师(三、二级)、秘书及涉外秘书(二级) 二、全国统考下放职业(每年5、11月第三个周末考试,考前40天报名截止,分别为3、9月) 营销师(五、四、三级)、秘书及涉外秘书(五、四、三级) 三、省艺术类统考职业(每年5、11月第三个周末考试,考前40天报名截止,分别为3、9月) 广告设计师、平面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服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工业设计师、动画设计师、商品展示设计师等。 四、省非统考职业(每月第三个周末考试,考前25天报名截止,以下仅列举部分职业,可来电咨询) 1、物流师、电子商务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师、职业信息分析师、物业管理师、理财规划师、职业经理人、房地产策划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模具设计师、黄金投资分析师、保安员、营业员、收银员、公共营养师、化妆师、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形象设计师、摄影师、照明师、录音师、剪辑师、美工师、置景师、道具师、采购师、二手车鉴定评估师、鉴定估价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茶艺师、育婴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保洁员等; 2、玩具设计师、首饰设计师、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家具设计师、动画绘制员、家用纺织品设计师、陶瓷产品设计师、陶瓷工艺师、地毯设计师、皮具设计师、网络编辑员、制图员、速录师、收发员、打字员、话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通信网络管理员、出版物发行员、服装模特、收购员、拍卖师、保管员、理货员、商品养护员、保鲜员、冷藏工、营养配餐员、配膳员、餐厅服务员、插花员、眼镜验光员、商品检验员、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洗衣师、染色师、修脚师等; 3、花卉园艺工、花卉工、绿化工、眼镜修理工、盆景工、假山工、锅炉操作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农艺工、实验动物饲养工、钻探工、钻井工、采样工、工程测量工、井下采矿工、采油工、采气工、井下作业工、贵金属冶炼工、制冷工、纺织工、车工、数控车工、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电焊工、气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冷作工、钣金工、仪器仪表元件制造工、装配钳工、钳工、工具钳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锅炉设备装配工、锅炉装配工、电机装配工、仪器仪表元器件装调工、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机修钳工、汽车驾驶员、汽车模型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检测工、汽车起重机操作工、汽车钣金工、汽车钣金工、汽车装调工、汽车检测设备维修工、汽车起重机操作工、锅炉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糕点/面包烘焙工、中/西式糕点制作工、木工、造纸工、装饰美工、爆破工、石工、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水环境监测工、废水处理工、废气处理工、化学检验工、水处理工、着色工、整修工、开山工、铸排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软件工、试验工、电子测量工、水质处理工、炉前工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教人[2010]44号 关于做好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2010】135号)精神,现就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教研员;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工读学校教师等。 二、事业单位实行按岗申报 各县(区)、学校要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

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衔接,今年仍然在核定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原则上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申报条件 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要求仍按照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1、表格和证书 (一)驻蚌单位所属学校,须出具市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各县区所属学校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交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评审计划审批表”(见附件) 县(区)教育局、局属单位报送《申报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高、中、初级分别填写,各报一份,并将此表内容输入软盘(Excel电子表格)一并报送(见附件1),输入软盘的内容报送之前要认真校对。 (二)《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学高级、中级须提交一式两份;初级一份。 (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填写《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申报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填写《蚌埠市学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简明登记表》,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份(见附件2、附件3)。 (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校长岗位培训和校长提高班有关证书、获奖证书等均提交原件。 (五)凡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写专题报告,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出具《破格评审通知书》后,方可将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典型课例教学和答辩有关手续,合格后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2、教育教学方面材料 (一)申报中学高级须根据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教育叙事一篇。 (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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