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国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本文将介绍人社部的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以便更好地理解该部门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
一、组织架构人社部的组织架构包括部领导、内设机构和外设机构。
其主要组成部分如下:1. 部领导人社部的领导由部长、副部长和其他领导组成。
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 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包括政策法规研究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人事司、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司、医疗保险管理司、工伤保险管理司、失业保险管理司、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局等。
这些机构在人社部的领导下,负责各自的职责范围。
3. 外设机构外设机构包括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工作受人社部的指导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人社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我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人事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 人力资源管理人社部负责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推动实施人才战略,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流动,推进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
2.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人社部负责制定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确保实现全民基本保障的目标。
3. 劳动就业管理人社部负责协调全国的劳动就业工作,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升,推动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
4. 人事管理人社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招录工作,管理公务员职务晋升和培训等。
5. 职业安全和健康监管人社部负责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6. 国际交流与合作人社部负责开展与国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间的经验分享和合作共赢。
以上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的简要介绍。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一、机构设置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有办公室、人事科、劳动科、社保科、就业科、职业技能培训科等职能科室。
下设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及三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平昌县职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仲裁院、员工福利管理办公室。
二、职责和1.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行政协调、档案管理等工作;2. 人事科:负责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3. 劳动科:负责劳动法律政策研究、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4. 社保科: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研究、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管理、待遇支付等工作;5. 就业科:负责就业政策研究、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安置、劳动力培训等工作;6. 职业技能培训科: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研究、培训需求调查、培训机构管理等工作;7. 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指导咨询、职业介绍等工作;8. 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才流动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养等工作;9.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10. 职业培训中心:负责职业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教材编撰、培训效果评估等工作;11. 劳动关系仲裁院:负责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等工作;12. 员工福利管理办公室:负责员工福利政策制定、员工福利管理等工作。
三、附件列表1. 机关内部组织机构图;2. 年度工作计划;3. 工作绩效考核指标;4. 公告通知模板;5. 职务聘任申请表格;6. 劳动合同范本;7. 社会保险登记表格;8. 培训机构合作协议样本;9.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表格;10. 员工福利申请表格。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人事科:负责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人事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科室;2. 劳动科:负责劳动法律政策研究、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2020年我委共主办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区政协提案6件,协办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1件、区政协提案4件。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已全部完成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办结率、代表和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任务落实情况(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并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办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高质量地办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
根据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要求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XX区卫计委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实施方案》,成立了XX区卫计委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今年办理工作的新要求印发到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使我委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实行严格把关,坚持委领导亲自审阅、签批,委办公室综合承办、全程督办,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办理的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确,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层层负责。
我委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严格按照办理工作程序进行运作。
在接收建议、提案后,委办公室及时登记编号并根据各科室职能将建议和提案进行分解,承办人员认真审阅并提出初步意见和办结时限,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要求,再送委领导阅示,最后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经办人开会,落实办理任务,完备交接手续。
各承办科室和单位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办理计划。
根据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首先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第一手资料,然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逐一落实。
同时,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以电话、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代表或委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等,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情况,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草拟函复文件初稿,由委办公室把好法规、政策、文字关,分管领导审稿,主要领导签发后,逐一函复代表、委员。
最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商务部。
2.将国际职员服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3.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介作者:吴凤杰来源:《办公室业务》2013年第11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
劳动部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部之一,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就决定了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
与劳动部相比,人事部的设立要稍晚一些。
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并没有设立全国统一的人事管理机构。
为了避免在人事的管理上出现机构重叠、工作分散的情况,1950年9月,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统一管理全国在职、在学、在党和非党干部等。
1954年9月,国务院成立,并设立国务院劳动部。
而根据有关规定,国务院不再设人事部。
改为设立国务院人事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人事、劳动部门的管理、名称不断发生着变化,但其主要职责并没有发生改变。
直到1970年6月,中央决定将人事局的工作,一部分交中央组织部,一部分交国务院政工小组。
而劳动部则被并入国家计划委员会。
五年后,1975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劳动工作从国家计委分出,成立国家劳动总局。
1980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人事工作,国务院决定将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和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国家人事局,负责综合管理政府系统的人事工作。
1982年5月,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家编办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合并成立劳动人事部。
198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人事分离,并分别充实了其他功能后成立了人事部、劳动部,将原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并入人事部,适应党政分开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强化政府的人事管理职能。
1998年的机构改革,在劳动部基础上组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当时由劳动部管理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事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民政部管理的农村养老保险、各行业部门统筹的养老保险以及卫生部门管理的公费医疗,统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社会保障部的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

社会保障部的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社会保障部是负责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其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对于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社会保障部的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以便更好地了解该部门的运作情况。
一、组织架构社会保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下设若干内设机构以及相关的局、办、中心等单位。
下面将按照上下层次逐级介绍社会保障部的组织架构。
1. 部级机构(1)部长办公室:负责协调部门各项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管理与外部部门的联系等。
(2)总体规划与协调局:负责研究和制订国家社会保障总体规划,协调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3)政策法规与标准司:负责研究和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标准。
(4)基本养老保险司:负责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5)失业保险司:负责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6)医疗保险司:负责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7)工伤保险司:负责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8)生育保险司:负责生育保险制度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2. 局级机构在社会保障部下设若干局,它们是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具体的社会保障领域的管理和实施。
以下是几个代表性的局级机构。
(1)统筹管理局:负责全国社会保障统筹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2)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工作。
(3)宣传教育司:负责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认知。
(4)国际合作司:负责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3. 办、中心、院等单位社会保障部还设立了各类办事机构、中心和研究院等单位,以满足不同工作层次的需要。
这些单位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例如研究分析局、信息中心、培训中心等。
二、职能分工社会保障部的职能分工方面,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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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展人才测评与社会化考试服务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人事考试试题库,负责人事考试命题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全市职称(公务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人事考试中心内设考务科、综合科两个科室。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运用市场机制,开发人才资源,调剂人才余缺,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推荐、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与派遣、人才研究与培养、人才评价、人事咨询等服务;负责承担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市人才研究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设市场部(毕业生就业指导部、人才培训学校)、人事代理部(人力资源事务所)、综合部 (人才研究会秘书处)和财务部四个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负责全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9.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