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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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财政分配关系

案例1

澳大利亚国企改革模式及效果

一、本案例服务的教学内容

本案例主要服务于第三章第一节――解决国有企业本身存在矛盾的三种处理方式,而实际上这三种方式在许多国家都曾实践过,其中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本案例将介绍澳大利亚国企改革的模式及其经验。

二、案例内容

(一)澳大利亚国企改革的模式

澳大利亚对于国有企业主要是采取了私有化、公司化改造以及企业的重组等改革模式。

1、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私有化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澳大利亚和英国成了一个时髦的词。私有化至少可以有三方面的含义:通过国有企业上市把国有资产私有化,为政府垄断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将国有企业承包给私人。在上世纪80年代,澳大利亚进行私有化以及半私有化改造的企业有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澳大利亚国家航空公司Qantas、澳大利亚电讯公司Telstra,以及几家机场、电力公司、供水公司甚至包括监狱。

2、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通过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政府为企业经理确定了明确的业绩目标,如利润、成本目标。公司化的目的是促使国有企业的经理能像私营企业经理一样参与市场竞争。政府规定国有企业要公平参与竞争,不能享有特权。公司化改革的原因是国有企业的领导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面的动力不足。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前期,澳大利亚的国有企业比私营企业和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效率低、成本高。

3、企业重组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企业重组包括将国有企业的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相分离,对企业进行水平分割或垂直分割。

企业的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相分离,改革后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可以

进行平等竞争。改革前澳大利亚电讯公司既制定竞争的规则又参与竞争。80年代后期,开放市场后,澳大利亚电讯公司的政府职能从企业中分离出去,它变成了一个纯粹竞争性的企业。与此同时,一些私营企业进入了这一市场。

对企业进行水平分割,将大企业分成一些小企业以引入竞争机制。在可行的情况下,大的垄断企业被分成一些小企业,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目的是引入竞争机制,同时有利于对于企业的业绩进行比较。维多利亚国家电力委员会私有化后,公司分成了五家独立的公司。对企业进行垂直分割,当企业中既存在垄断成分又存在非垄断成分时,将自然垄断的部分与竞争部分相分离。典型的例子是电力行业,电力传送是自然垄断的,而发电和电力零售是竞争性的。垂直分割后,发电、电力输送分离。对于发电和电力零售,引入竞争机制,对于电的长途传输实行垄断。

(二)对于改革效果的分析

1、对效率的影响。以利润和资产回报率来衡量,私有企业的效率要高于国有企业。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目标不同,这样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国有企业目标中有为公众服务的责任。如澳大利亚的银行和电讯公司在私有化前都要求将在城市的盈利用于补贴在乡村的亏损上。

2、对政府干预的影响。私有化并没有减少政府对于企业的干预。政府对于私有化的企业的干预要比国有企业多。美国对于私有化的企业的管理比澳大利亚还要严格。

3、对于改善竞争环境的影响。许多国有企业都处于自然垄断行业,因此私有化并不能增强市场竞争。即使是在非垄断行业,进行竞争的关键是要消除竞争的障碍,而不是一定要私有化。在私营企业与国营企业进行竞争的领域,如澳大利亚的航空公司间的竞争,国有企业并不比私营企业差。一些研究表明,国有企业在引入竞争机制后,企业的业绩很快得到改善。

4、私营企业的经营者与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动力。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并不一定比国营企业的经营者更有动力,反过来也是如此。经营者的动力主要是取决于分配制度以及对于经营者的考核,而并非完全取决于所有制。

5、市场监督。资本市场对于私营企业的监督并不总比对于国营企业的监督强,因为对于非上市私营企业并不存在资本市场的监督。即使是在受资本市场监

督的情况下,经理人大多数情况下追求的也并非是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而常常是企业的规模。

6、对于政府收人的影响。出售国有资产增加了政府的收入。但是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价格问题,需要对于出售国有资产所得的收入与经营国有企业的未来收益的净现值进行比较。澳大利亚国有企业私有化的问题是出售国有资产的价格过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7、对于社会服务的影响。私有化减少了社会服务。在改革前澳大利亚的银行和电讯都不是把盈利作为惟一目的,公司的目标中也包含了社会服务目标。改革前银行和电讯都把在城市的盈利的一部分用于乡村服务的补贴;而改革后,私有化的银行关闭了在乡村的不盈利的分支机构。

三、简要点评

国有企业在产权改革时,需要考虑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分配制度,而不仅仅是产权制度的改革。在评价国有企业改革效果时,要综合考虑改革后对各方面的影响,以及有关法规的建立。不能认为公有制企业的所有问题都是由于产权而造成的,因此不能够简单地认为,通过产权改革就可以解决国有企业所存在的所有问题。澳大利亚国有企业的改革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思考题

1、面对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低下的情况,有哪些可行的改革方案?

2、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本案例素材来源:

翟庆国 Russell Smyth:“澳大利亚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效果分析”,《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财政公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与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国际会议论文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刘辉)

案例2

我国工农城乡关系的历史演进

一、本案例服务的教学内容

第三章第五节讲解“三农”问题时,提出“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是社会主义财政分配体系中极其重要的一环”,之所以这样说,除了因为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生产力水平远远滞后于第二、三产业,这主要是一些历史原因造成的。本案例将简要介绍建国以来我国工农城乡关系的演变。

二、案例内容

建国以来,我国工农城乡关系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后30年是工农产品“剪刀差”比较严重的时期,也是工农城乡关系较为紧张的时期。

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为加速实现工业化,通过各种措施在农民与城里人之间划了条线:农民通过低价供应粮食、原材料等方式做出牺牲,让城里人把建设先搞起来。农民为城里人做出了贡献:1950年-1978年,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大约提供5100亿元;1979年-1994年,提供约15000亿元,通过农村税费制度供应约12986亿元。这说明,城市本来就是农民和城里人一起出钱建的。就是这样,主要依靠农业的积累、农民的贡献和农村的支持,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路线得以实现,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和工业化体系迅速建立。这个时期重工业增长速度大大快于轻工业,农业和轻工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可以说,我国建国后30年的工业化,是城乡隔绝的工业化,加剧了经济二元化,城市的工业化独立于农村经济之外,农村工业化几乎停滞不前,严重阻碍了整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与此同时,城乡二元结构也日益强化,农村发展越来越落后于城市。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20年是工农业发展比较协调时期,也是工农城乡关系开始缓和的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并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业化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开始转变。重工业转移到为农业、轻工业和其他产业部门服务的轨道上来,尤其是注重发展农业、基础产业和第三产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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