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起执行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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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房 介、住房租 业等单位出 动产,需要 租方开具增 发票的,可 受托单位代 主管地税机 规定申请代 值税发票。
15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0 号
要点
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
D
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
票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 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 构按照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 现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C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
使用ETC卡或用户卡
缴纳的通行费 ,以 及ETC卡充值可以开 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发票取得
ETC 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 索取发 票的 , 通过经 营性收 费公路 的部 分 ,在发 票服务 平台取 得由 收 费公路 经营管 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
E
要点
自 2016年5月1日起,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 免征增值税。本通知 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 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 纳的增值税,或办理 退税。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 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 收入,一律照章缴纳 11 增值税。
F
关于 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8 号
要点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 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其他
未办理 ETC 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 户,暂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 索取票据。客户使用 ETC 卡或用
G
抵扣认证
增值税一wk.baidu.com纳税人取得符合 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 应当自开具之日起 360 日 内登录 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 选择确认平台 , 查询、选择 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 发票信息。 。
要点
C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 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29 号)的规定办理免税备
案手续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 为,不再办理备案手续。
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 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 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 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 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 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 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 等其他符合规定的增值税 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准予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 ETC 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 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 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 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 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 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 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 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 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 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 ETC 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 8 不征税发票。
要点
税 的 具 票 有 机 人 不 增 的 关 关
C
销 动 值 , 规 申 售 产, 税 应 定 请
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
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自2018年2月1日起,月 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 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 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 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 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 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A
要点
B
纳 出 让 将 农 农 增 税 租 、 承 业 业 值
要点
人采 、互 入股 包地 生产 生产 税。 取 换 等 流 者 ,
C
转 、 方 转 用 免 包、 转 式 给 于 征
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
或部分钢材、混凝土、 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 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 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 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 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 征率预缴增值税。一般 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 征 率 为 2% , 适 用 简 易 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 征率为 3%。
A
要点
B
要点
C
额抵扣。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 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 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 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 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 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 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 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 务”缴纳增值税。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航 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 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 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 额。
13
关于 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5 号
要点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 二 “ 注 车 经 和 户 其 开
D
要点
手车销售统一发 车价合计”栏次 明车辆价款。二 交易市场、二手 销企业、经纪机 拍卖企业在办理 手续过程中收取 他费用,应当单 具增值税发票。 票 仅 手 车 构 过 的 独
10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
财税〔2017〕90 号
要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 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7〕56 号) 有关规定,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 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D
要点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 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 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 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 速 公 路 3% ; 普 通 公路等 5%
12
关于 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5 号
要点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商品和 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 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
A
要点
B
试 其 需 专 当 向 代 点 取 要 用 按 地 开 纳 得 开 发 照 税 。
D
特别要点
ETC 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 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 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 票服务平台取得由 ETC 客 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 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 后, ETC 客户服务机构和收 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 向其开具发票。
E
特别要点
F
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
2018年一、二月起执行的 政策规定
2018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
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 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 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国务院令第6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制定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财税【2017】56号 2018年1月1日起,自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36号 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 辆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税务机关库 存的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53 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 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 号)精神,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 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 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3 号)附件 1《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二、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 27 号)附件 1《本期抵扣进项税 额结构明细表》。 三、本公告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43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的,实行一次备案制。 二、纳税人应在按简易计税方法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 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复印件)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建 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三、纳税人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备案。纳税人应按 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资料范围,完整保留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建筑服务的资料 备查,否则该建筑服务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四、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上述规定向机 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无需备案。
H
申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 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 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 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附列资料(二)》(本 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 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栏次中。
I
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
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 第 10 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 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
财税【2017】77号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 同免征印花税。 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7】76号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 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
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 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 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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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
财税〔2017〕90 号
要点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 租入固 定资 产 、不动 产,既 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 又用于 简易 计 税方法 计税项 目、免 征增 值 税项目 、集体 福利或 者个 人 消费的 ,其进 项税额 准予 从 销项税 额中全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政策要点
A
发票开具
凭手机号码、手机 验证码免费注册, 并按要求设置购买 方信息。客户如需 变更购买方信息, 应当于发生充值或 通行交易前变更, 确保开票信息真实 准确。
B
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 分为以下两种: 1.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 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 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 征税发票)。 2. 左上角无“通行费” 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 “不征税”的通行费电 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 7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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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
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 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
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0 号
要点
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按照
A
要点
B
其 屋 赁 租 向 值 以 其 关 开 他 中 企 不 承 税 由 向 按 增
财政部公告2017年172号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7年12 月31日之前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 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持续有效。
财税【2017】79号 2018年1月1日起,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依照所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从2017年1月1日起,对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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