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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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科
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正文:
----------------------------------------------------------------------------------------------------------------------------------------------------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科协,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机构人事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
效益;
(三)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科协共同推荐本省区市的候选人;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机构人事司(局)推荐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三)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推荐军队系统的候选人;
(四)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部委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推荐单位根据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进行推荐。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10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科协拟推荐的候选人,由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五)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数据通过网上传输。

中国科协网站()上设有“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

候选人登陆注册后向推荐单位传输电子材料。

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汇总候选人电子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后一并传输。

请在报送书面推荐材料前,完成电子材料的传输。

电子材料传输成功后,不能另行更改。

(二)请于2007年3月31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十五份;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以内);有关证明材料一份。

请勿另附封面。

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在中国科协网站下载。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100863
联系人:解欣杨彩虹岳文彬
电话:(010)68788541、68526144
传真:(010)68578091
电子信箱:********************.cn,***************.cn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略)
2.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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