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月工资发放时间定于次月的10号

因本月工资发放时间定于次月的10号
因本月工资发放时间定于次月的10号

因本月工资发放时间定于次月的10号,跨月所致。

15、应付福利费期末数:20000 元

16、未付利润期末数: / 元

是按股东会对的净利润分红决议,计算分配给股东们的待领红利。

17、应付税金期末数:364787.22元

根据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而尚未入库的营业税及附加

1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 元

19、资本公积期末数:130,000,000.00 元

股东黄佑俊收购公司8800万元,及准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款项4200万元注入。

20、盈余公积期末数:/ 元

21、企业发展基金期末数:/ 元

22、未分配利润期末数:-10,455,421.46 元(因尚未竣工,单位成本无法准确计量。根据配比原则,收入只能暂时在《预收账款》中体现,成本在《开发成本》中归集,此两项均目前都不能在当期损益中反映。但期间费用却应当在当期反映。以上《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就是前述原因历年期间费用累计而形成的假象,并非真实的亏损。)(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有关项目的注释

1、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发生额:/ 元

2、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发生额:/ 元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doc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1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薪酬发放程序和操作流程,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作用,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 四、工资结构 1、员工工资由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销售提成四部分组成。 2、岗位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职业资历、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这部分工资是员工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时才予以发放。 3、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技能、态度综合表现及公司对员工的各项指标考核后予以发放。

4、福利津贴包括:伙食、通讯、交通、差旅等其它补贴,是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津贴。 5、销售提成是公司根据每月的经营效益给予员工的激励金; 五、扣除项目 1、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2、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和扣款(含借款、罚款等)。 六、工资内容 1、每月10号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顺延发放。 2、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周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6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即: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6;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销售提成 3、行政人事部于每月5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4、财务部会计负责公司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8号前交予总经理审批。 5、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9号将工资表送交出

薪资核算及发放规定

薪资核算及发放规定 一、总则 1.目的:明确工资核算与发放的基本流程,规范工资核算及发放工作。 2.原则:根据职务不相容原则,以及本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制定本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二、细则 (一)职责 1.各部门、分公司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核算依据的提交,并对提交的资料依据进行 初步审核签批。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薪资架构及薪资计算审核、完成各项与薪资有关资料的审核、工资表审 批跟踪。 (二)工资结算形式及流程 1.工资发放时间:当月工资下月15日发放(如1月工资,2月15发放),如遇节假日,按假期 时间延后或提前。 2.工资发放形式:目前全公司员工工资均走“银行通道”,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汇款的形式发放到 员工本人预先提交的银行账号上; a)指定银行通道:玉林地区——中国银行南宁地区——建设银行 (上述银行通道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运作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财务部下达的指令通知为准)b)原则上工资发放账户仅限员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指定银行账号,如遇特殊情况,员工本人账户无法接收款项,必须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的转账申请以及证明,方可转入员工指定的账户。 c)一般情况下工资发放均为电子银行转账通道,不执行现金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执行现 金结算)须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现金结算后须收款人书写“收条”。 3.结算工资的方式分为:新入职人员、正式人员、离职人员、临时工。 a)新入职人员结算流程:新录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工资。自报到之日起计薪,按实际出勤日 计算。上岗期间,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情况按“自动离职”论处,不予补发工资。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由员工本人提交《试用期转正申请》,直属上级和部门领导按试用期间考核结果审批完成后,按其转正日期计发转正工资。

薪资调整方案及工资结构说明

员工薪资调整方案及工资结构说明 为适应市场发展,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园区整体竞争力,同时也为稳定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更好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薪资调整方案并对调整后员工薪资组成进行说明。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业绩提成、过节福利、加班费、补贴等。 员工工作状况在结构工资中的对应体现及核算标准 1、基本工资 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员工基本工资确保不低于政府规定的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1390元/月,具体执行参照公司薪酬制度、员工入职岗位确定的基本工资标准。

2、绩效工资 对应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综合贡献。绩是成绩、业绩的意思;效即效率和效果。绩效工资对应的是工作(业绩)数量和质量。绩效工资发放将按照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经考核最终确定绩效考核分数,根据考核分数结合得分系数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度。在考核中发现工作出现差错、工作效率低、工作

效果差、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任务不饱和等,将酌情部分扣除或全部扣除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项目按年度由各员工直属领导设定(因工作性质或客观原因变动可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业务开展情况、团队协作贡献、建议倡导和创意思维及行动、工作责任感/刻苦程度和奉献意识等,每月3号前由直属领导评分签字,每月5号前员工签字确认交人力资源专员核算统筹工资,绩效考核满分100分,不同岗位系数计算标准不同,普通员工:每月绩效工资=考核得分* 10 元/分*系数。员工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考核为不合格,视为不胜任工作,由直属领导安排在原岗位接受培训、当面汇谈,或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经再次考核,结果仍然不合格,直属领导视情况上报公司,公司可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员工连续2个月以上绩效考核分数高于90分,公司可根据情况适当调薪或升职。

工资发放规定和工资发放时间

工资发放规定和工资发放时间 一、工资的发放规定 1、工资的基本组成: 营业员:基本工资1300+满勤100 收银员:基本工资1300+满勤100+收银风险金100+营业额提成 (万分之一) 柜租长:基本工资1300+满勤100+岗位津贴300 2、奖励工资 工作满一年的发放年终奖1000员 每年年底评选优秀员工,具体奖励根据情况来定。 3、工资发放的基本规定 员工在不违反超市上下班时间,认真遵守超市的各项管理规定 的是发放全额工资。 员工违反规定和上下班时间,工资应扣除罚款工资。 员工突然离职和没有按规定辞职离职的,按相关规定发放。 4、工资的说明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为固定工资部分,本着确保员工基本生活的原则设定。 基本工资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出勤情况,出勤异常(包括迟到、 早退、未打卡、超休、请假、旷工等)影响基本工资。 全勤工资: 全勤工资为鼓励员工出满勤设立,受出勤因素(请假、旷工、

超休等缺勤情况)影响,迟到、早退、未打卡等在基本工资中作相应处理,不影响全勤工资的享受(但迟到、早退时间过长(超过30分钟),按的相关规定视同旷工的影响全勤工资)。 凡有旷工情况,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工资;请假(手续完备、规范的)一天扣除50元(不足1天按1天处理),2天扣除150元,超过2天扣除全额全勤工资。 收银风险金: 收银风险金是真对收银员,收银风险而设定的。影响风险金的因素,收银金额有差异、收假币等各种原因造成的风险都应从风险金中扣除。如扣除部分超出收银风险金的从基本工资扣除。 5、工资的发放时间: 每月16日发放上月(1—30日)工资。发放工资以员工考勤表为准。

工资制作及发放流程管理规定

工资制作、发放流程管理办法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工资核算程序,确保员工工资核算无误,特制订本管理流程。 一、职责 1.各部门主管负责员工的考勤、浮动工资管理; 2.公司人事负责员工工资的核算、审核、呈报,及本管理制度的修订,执行; 3.财务部负责工资的复核、发放。 二、工资发放流程:

备注:商超、督导人员工资以财务对账会计每月对账完毕作为发工资前提。 2.员工薪资发放日: ①办公室、部门主管、业务员、督导等部门:10日 ②商超:15日(财务对账会计15日之前完成库存对账后,可根据对账结果核算工资) 3.员工工资采用农业银行划账形式或现金形式发放,请各部门负责人将入职人员农行卡号及是否为异地开户行报财务出纳备档。 三、管理监督 1.各部门负责人须按以上规定日期准时呈报工资核算资料,相关报表填写要求: ①《考勤表》:清楚无误标示出公休日期。督导类人员当月未享受的公休请标注是核算入出勤工资,还是加入下月调休;该表格中浮动工资要求各部门主管填写,要求清楚无误填写后签字上报人事专员;

②销售部各部门《月度绩效完成情况表》,请销售部经理每月将成绩汇总交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于人事专员; ③《借支明细表》由财务部负责统计汇总,其中包括工装押金、贴花借支、商场已发工资金额等明细,请财务部经手人汇总后签字,交于人事专员。 2.因部门负责人呈报核算资料不及时,导致工资核算流程受阻,致使员工工资延迟发放,由直接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延误1天交纳成长基金10元、延误2天交纳成长基金20元,延误3天交纳成长基金40元,延误4天(及以上)交纳成长基金80元。 3.各部门负责人、人事专员在工资核算流程中,呈报核算资料错误、审核、复核失误,导致员工工资发放错误,责任人首次更改交纳成长基金10元,第2次更改交纳成长基金20元,第3次更改交纳成长基金40元,第4天(及以上)更改交纳成长基金80元。 4.人事行政部、财务部于每月同时跟进当月的工资核算流程,跟踪签呈进度,确保公司发薪日能准时发放薪资。 5.员工工资核算公开、公正、公平,接受员工监督,如有遗漏、错算情况,请当事人及时与人事专员说明,经查属实,以上述第2、3条为依据,由责任人交纳成长基金,错漏工资将在下月工资中予以补算核发,当月不发放错漏工资。 日开始执行。27月11年2013本管理办法自 人事行政部 日26月11年 2013.

最全面薪资核算及发放流程

薪资核算及发放流程 一、总则 1.目的:明确工资核算的基本流程,规范工资核算工作。 2.原则:过程清晰,涉及部门职责明确。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二、细则 (一)职责 1.各部门经理:负责部门核算依据的提交、考勤表计算依据及OEC奖罚审核。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薪资架构及薪资计算审核、完成各项与薪资有关资料的审核、工 资表审批跟踪。 (二)工资结算形式及流程 1.工资发放时间:当月工资下月20日发放(如1月工资,2月20发放) 2.计算工资的公司分为:xx服饰有限公司、xx服饰有限公司、xx服饰有限公司。 a)新入职人员结算流程:新录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工资。自报到之日起计薪,按日计算。 上岗期间,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不予补发工资。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由部门负责人按试用期间考核结果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审批完成后,按其转正日期按转正工资计算。 b)正式人员结算流程:根据员工的级别档薪规定及与每月与薪资有关资料信息计算。 c)离职人员结算流程: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提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书,经相关部门主管签 字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交与人力资源部备案。工资每月25日前发放。凡是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工资者,可写书面委托书委托同事代领,也可把银行帐号告诉公司打款人,由打款人在工资发放日打款。离职员工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离职员工当月出勤不满3个工作日者,公司不为其支付工资。 d)临时工结算流程:由任职部门提供审批完成的考勤表及核算依据,人力资源部计算工资 并填报销单交相关领导审批、审批完成后交财务发放。一般每月10月前,发放上月工资。任务期满办完离职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工资。

关于发放工资的管理办法

工资发放流程的考核管理办法 前言: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工资的按时发放,建立和维护适应新劳动法的工资制度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公司人性化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行政部 1、制初表5日制成《考勤初表》,下发办事处确认。 2、确认6日-----8日,办事处主任反馈确认。 3、上报10日将《考勤初表》上报综合部。 4、签批行政部递交《考勤表》后,综合部经理1个工作日内给与签批。 5、移交12日上午9:30前将《考勤考》移交至财务部。 6、上报出纳发完工资后,1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发放跟踪表》上报总经理。 二、信息中心 1、初表的生成及呈报7日上午12:00以前将生成的《--------地区---月信息考核初表》 呈报总经理初审。 2、下发总经理签批完《-------地区---月信息考核初表》后的半个工作日内下发办事处 确认。 3、终表生成并呈报根据办事处的反馈意见,于1个工作日内制成《-------地区---月信 息考核表》并呈报总经理签批。 4、移交总经理签批完《--------地区----月信息考核表》后的半个工作日内上报财务部。 5、评选18日上午9:30前通告月度“标兵主任及优秀客户服务标兵”。 三、支撑中心 1、初表生成及转呈9日上午9:30前将生成的《--------地区----月绩效考核初表》流 转到总经理助理审核。 2、确认总监签批完《--------地区----月绩效考核初表》后的半个工作日内下发办事处 确认。 3、复审将根据办事处反馈情况,于1个工作日内制成《--------地区---月绩效考核表》 并转交总经理助理审核。 4、移交总监签批完《---------地区---月绩效考核表》后的半个工作日内上报财务部。 四、总经理助理 1、转呈运营支撑中心提交《---------地区-----月绩效考核初表》后,于2个工作日内呈 报总监初审。 2、呈报将运营支撑中心递交的《--------地区-----月绩效考核表》于1个工作日内呈报 总监签批。 五、办事处 1、《考勤初表》和《月度行政考核表》的回复:行政部提交《考勤初表》和《月度行政 考核表》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

人员变动、工资绩效发放流程

通知 为规范医院职工薪酬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调整人员变动、工资绩效发放流程,保证医院内部员工的合理配置,改善医院内部员工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以达到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目的,特通知如下内容。 一、关于内部人员调动 (一)员工由于以下原因之一,在医院内部流动时,需办理内部调动手续 1、员工升职或降职时; 2、员工参与医院其他岗位内部竞聘,被录用时; 3、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归属部门时; 4、员工因不适应原岗位工作,被调整工作岗位时; (二)员工未办理调动手续的,不得随意调换岗位 (三)员工调动的,原部门需办理的工作、物品交接工作,手续不清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原部门承担。 (四)内部人员调动,业务主管部门(注:医生调动为医务处,护士调动为护理部)需要提交调动申请到人力资源处,在调入科室和调出科室签字确认并且经过人力资源处审核后,下发《内部人员调动情况表》(包含姓名、工号、调入科室、调出科室);需要请示院主管领导的变动,在提交调动申请前,业务主管部门单独或者汇同人力资源处做好前期工作。

二、关于新进人员管理 (一)所有新进人员人力资源处必须实时下发相关通知给财务处,并提供新进人员信息表(包含姓名、工号、科室、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及工资标准)。 (二)规培人员考核通过前归入科教处,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前归入医务处,医生考核通过前归入医务处,护士及行政后勤人员归入所在科室 (三)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满后,经业务主管部门考核通过进入科室后,由人力资源处下发《内部人员调动情况表》 三、关于退休及辞职人员管理 退休人员及辞职人员人力资源处要实时下达人员变动信息通知单到财务处,以便及时进行职工薪酬考核。 四、建立员工工号管理制度 建立员工工号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人员信息识别,以避免因同名同姓员工造成的混淆。员工工号由三部分组成:年度(4位)、月份(2位)、进入序号(3位)。 (一)现有职工人员工号从201301xxx(进入序号)组成,新进人员按实际入职年度、月份及进入序号进行工号排序。

工资发放制度流程

工资发放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职责 1. HR负责每月员工考勤统计、考勤异常确认、员工绩效考核工资的计算和员工动态资料的编制。 2. 人力行政部负责员工工资计算和《员工工资表》的编制。 3. 人力行政总监负责《员工工资表》的审核。 4. 总经理负责《员工工资表》的审批。 5. 出纳负责按审批通过的《工资发放表》发放员工工资。 三、工作程序要点 1.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 a) 财务部负责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春节除外) 。 b) HR在每月3日前编制完成员工考勤表、考勤异常确认。 c) 各部门在每月2日前向人力行政部提交绩效考核数据。 d) HR在每月7日前完成《员工工资表》的编制,提交人力行政总监审核。 e) 人力行政总监在每月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员工工资表》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原则上在9日前将审批完毕的《员工工资表》交人力行政部,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f) 人力行政部在10日前将审批通过的《员工工资表》交财务部。 g) 出纳员在每月10日根据审批通过的《员工工资表》发放员工工资,如有疑问,财务部应及时通知人力行政部做修改,由人力行政部再次提交总经理审批。 h) 员工工资的计算工式: 员工月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出勤天数/当月全勤天数+绩效工资+业绩达标工资(广告营销部适用)。

2.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a) HR根据离职员工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员工离职表)、依照员工工资计算公式计算该员工离职工资。 b) 员工离职工资若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在离职时申请领取,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生效。 c) 离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d) 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 3.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a) 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单到人力行政部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人力行政部申请查阅。 b) 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c) 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d) 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人力行政部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e)财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f) 人力行政部在每月11日前将员工工资单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员工的企业邮箱。 上海文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 2012.8.15

计件工资发放标准管理办法

计件工资发放标准管理办法 1、计件工资标准由财务部制定审核; 2、各作业部可以进行内部调整,但调整情况必须及时报财务部和生产部批准(内部调整范围:车架作业部和拉杆作业部控制在5%以内、冲压作业部控制在10%以内); 3、试制产品的工价由生产部会同财务部共同确定,转入正常生产后,财务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再次确认,适当进行调整,重新制订正式工价(累计20辆份以内可以作为试制生产,具体由财务部和生产部共同商定后确定转为正式生产); 4、生产部每月下达各作业部生产计划及生产指令(含临时计划)之前必须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必须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对作业部工资情况进行审查。生产部每次下达计划前,应先查阅前期库存情况,有库存及可用库存件改制的,必须减少计划下达。如需预投建立一定库存,必须进行专题研讨,并报总经理批准。 5、全面禁止各类工位器具的制作, 原则是谁批准,谁制作,谁承担全部费用。如确需增制或补充的,必须通过经理层专题会议讨论决定(专题会由生产部提出后进行研讨)。 6、每月20日以前,各作业部根据上月完工情况以及工资状况上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先行审查,对超计划生产部分进行剔除,负责人签字后再报至财务部进行审查核发。凡超计划生产所造成的浪费:属于生产部审查未落实的,按50%考核生产部、50%考核相应作业部负责人,实际发放工

资金额必须与生产部下达的计划相吻合。如因财务部审查不力,造成超计划工资发放,由财务部承担100%责任处罚; 7、公司组织每半年彻底盘存一次,财务部必须根据原先的产品产量来制定现阶段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库存量标准; 8、生产计划数量下达:在正常供货量的情况下,库存数量不得超出上年同期供货量的50%; 9、鉴于生产、供货等不稳定因素,生产部必须采取游击战的生产模式,不能为了保证发交而造成大量库存。在设备、人员出现不匹配的情况下,必须采用二班制和加班加点支付加班费的方式来保证供货; 10、健全下道工序(含仓库)对上道工序的监督,对产品质量有问题和超计划生产部份,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受其产品。下道工序接收后,由下道工序生产组负责消化和处理,造成浪费损失的,由下道工序组和上道工序组各承担50%责任; 11、对于第一道工序(剪板下料、锯管下料、辊压成型)的超计划生产,由生产部位承担100%浪费处罚。发货时必须按数量发货,不得多发一件; 12、此管理办法于9月1日起执行。 湖北八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薪酬发放程序和操作流程,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作用,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 四、工资结构 1、员工工资由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销售提成四部分组成。 2、岗位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职业资历、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这部分工资是员工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时才予以发放。 3、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技能、态度综合表现及公司对员工的各项指标考核后予以发放。 4、福利津贴包括:伙食、通讯、交通、差旅等其它补贴,是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津贴。 5、销售提成是公司根据每月的经营效益给予员工的激励金; 五、扣除项目 1、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2、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和扣款(含借款、罚款等)。 六、工资内容

1、每月10号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顺延发放。 2、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周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6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即: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6;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销售提成 3、行政人事部于每月5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4、财务部会计负责公司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8号前交予总经理审批。 5、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9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0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6、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7、新入职员工和离职的员工,其当月工资的结算均按照日工资的方式计算。 8、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七、工资误算、误法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总经理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八、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卡或工资条到出纳处查询。

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时间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时间有哪些规定 网友提问: 我在某公司谋得一职,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写明,每月5日为公司的发薪日。开始时,公司遵照规定按时发工资,但后来,公司由于财务帐目出了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再也没能在5日准时向职工发工资,确切地说,再没有在20日以前让职工领到工资,而具体工资在20日之后哪一天发出,也并不确定。 我想到劳动合同上明文规定每月5日是发薪日,于是,与公司管理者交涉,要求每月按时发给工资,并要求给予一定的拖欠工资补偿,公司管理者拿出《劳动法》,声称他们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并向我讲解道:《劳动法》规定,工资要按月支付,只要在一个月之内发放工资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听了公司领导的说法,我也陷入了迷惘之中,到底能不能对企业提出申诉呢? 律师解答: 这个企业的行为属于拖欠职工工资。企业对按月支付工资的规定理解有误,而职工也由于不懂法,面对企业侵权行为也只有不知所措。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也有如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正确理解《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的涵义,应把握这三点: 第一,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在一个月里,企业无论确定哪一天为工资支付日都可以,但必须固定日期。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按有关协议或按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二,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是按月支付工资的日期,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约定了发薪日期,每月必须在约定之日发薪,不能随意变动,过了约定日期发薪,就是拖欠职工工资的违约行为。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薪日期是每月5日,那么这天发工资就是按月支付,如果月月有变动,就难以保证按月支付。如3月份是5日发薪,到4月份变成15日发薪,到5月份又变成25日发薪。这样3月到5月两个月各拖欠了工资10日、20日。因此。本案中企业认为的只要在一个月内无论哪天发工资都是按月发工资显然是错误的。 第三,发薪日适逢节假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而不能错后支付。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公司工资发放管理规定精编版

公司工资发放管理规定 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行政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15号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行政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和上月的快递费支出明细等支出,统计汇总交予人力资源部。(注:考勤资料包括员工考勤表、请假条及其他应扣款凭证) 3、人力资源部部于每月5号前将公司上月所有员工的在职明细、社保支出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4、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号前将行政部提供的考勤资料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5、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号前将职能部门的绩效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6、财务部会计每月5号前与销售核对好上月签单业绩、到账业绩,统计好月度和季度应获奖人员,11号前根据人事部、行政部提交的数据核算出工资并提交给总经理审核,13号前确认好所有员工工资和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 7、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13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8、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9、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发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总经理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三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薪资发放管理办法

薪资发放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资发放流程,确保按时发放工资,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薪资发放 3、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薪酬发放的综合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的考勤汇总及考核表的填写;负责本部门奖金的二次分配;负责本部门短期合同工工资奖金表的编制; 3.3 财务部负责按时将薪资转入员工帐户。 4、工作流程 4.1 跨年合同工工资发放 4.1.1 各部门每月3日前将部门<考勤表>及<考勤汇总表>交办公室人事。 4.1.2 办公室后勤每月3日前汇总代扣洗衣费、代扣餐卡费、代扣卫生费、代扣电费明细交办公室人事。 4.1.3 办公室人事根据各部门提交资料及相关薪资发放标准核算员工工资,并于每月8日前交财务审核。 4.1.4 财务部每月10前将薪资转入员工帐户。 4.2 跨年合同工奖金发放 4.2.1 各部门每月5日前填写月责任制考核表,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后交办公室企管。各部门同时提交分管副总所填写的考核表。 4.2.2 业务部每月5日前将上月投产量、炭化炉投料量、烟叶精选产量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企管。 4.2.3 办公室企管每月10日前完成考核表的汇总,并经总经理审批。 4.2.4 办公室企管于每月12日前完成月奖金分配情况表、月奖金汇总表、月管理人员奖金表、月员工奖金表的编制,经财务部审核后分发给各部门。 4.2.5 各部门于每月18日前将本部门奖金的二次分配情况交办公室企管汇总。 4.2.6 财务部每月20前将薪资转入员工帐户。 4.3 短期合同工薪资发放 4.3.1各部门每月8日前完成本部门短期合同工工资奖金表的编制,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交办公室人事。 4.3.2 办公室人事对各部门提交的工资奖金表进行审核,并编制汇总表,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于每月12日前交财务审核。 4.3.3 财务部每月15日前将薪资转入员工帐户。 4.4 其他事项说明 4.4.1薪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薪资次月发放。 4.4.2 如遇节假日,薪资发放日期顺延。 4.4.3 如工资表审批人出差,则采用先汇报再补签的原则,保证薪资按时发放。 5、考核标准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72740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遵毕项目办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民工及其工资的管理。现就我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工区(队)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合同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二、工资发放方法: 1、财务室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并将每个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每月30日各工区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财务室,财务室在10日前将民工工资准备完成,并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 2、最低工资控制,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现民工工资最低45元/天。 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项目经理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应在项目经理部或各工区所在地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区长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工区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工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项目经理部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4、为妥善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聘请当地的乡镇村领导为廉政监督员,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奖惩办法 1、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协作队伍、工区等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对协作队伍、工区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贵遵毕监办、项目办挂名。 2、劳务协作队伍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实,项目部将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拖欠民工工资,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总监办、项目办挂名。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一、目得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得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得稳定与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 适用于浩创集团孟庄分公司管辖得新建、扩建、改建得各项建筑工程。 三、实施办法 3、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得,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3、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单位缴纳一定数额得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3、推行分包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用工与工资支付行为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3、4、推行施工现场门禁系统,民工上下班刷卡制度,动态监管各民工个体工时情况,以保证民工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3、5、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得劳动关系。 四、保证措施 4、1、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得监督、宣传、协调与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得专项监管人员,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得日常工作。

4、2、各项目部得工程部经理担任该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工资发放资料。 4、3、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民工相关信息登记,建立录用得农民工用工花名册;并提取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办理进出场门禁卡,以便用于民工上下班打卡。(附表1) 4、4、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考勤制度,用于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附表2) 4、5、根据合同各分包单位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提交已完成节点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项目部及时针对各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量、考勤信息及分包合同支付比例审核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并最终确定支付金额。 4、6、各分包单位根据项目部各节点支付金额及民工出勤情况,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并上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审核。4、7、公司财务将工程款发放至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与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相结合根据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时支付各节点民工工资,且应将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她不具备主体资格得组织或个人。 4、8、各项目部应定期自检,浩创集团孟庄分公司采用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对于出现拖欠、克扣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数额不实等情况得项目,由公司研究限期整改与通报批评,同时针对实际情况对项目部处一定罚款。

关于规范公司工资核算计算时间控制节点管理规定(10.20调整2版)

关于规范公司工资核算发放时间控制节点 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工资核算程序和时间控制节点,确保公司统计核算数据资料及员工工资核算准确无误和及时发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职责 1、企业管理部企管办公室负责车间生产产量、质量、安全、生产物资消耗成本等工资核算及绩效考核数据的统计、计算、汇总、呈报; 2、生产运行部、技术质量部、装备能源部部长负责公司车间生产产量、质量、安全、生产物资消耗成本等的审核、确认; 3、各部门、科室、车间主任负责绩效考核数据的提报和本部门、科室、车间工资二次分配及考勤表、员工工资表的计算、汇总、呈报; 4、生产运行部、企业管理部及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科室及车间二次工资分配的审核、督查; 5、企业管理部人事劳资科负责生产车间工资基数核算及各部门、科室、车间员工工资的录入、扣缴、呈报; 6、财务部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复核、做账及发放。 三、工资核算程序及标准 1、员工工资核算程序: 各单位各项工资核算统计数据递交→企管部企管办公室月度统计报表汇总编制→管理职能部门对汇总报表审核签字→企管部企管办公室呈报工资核算资料→企管部人事劳资科工资核算及考核工资核算→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各部门、车间工资分配数据→各部门、各生产车间工资二次分配并编制工资表→生产运行部审核员工工资表→企业管理部审核员工工资表→企管部人事劳资科工资录入及扣项扣缴→财务部复核员工工资表→企管部人事劳资科打印员工工资表→总经理或授权人签批工资表→财务部财务做账→财务部发放工资。 2、工资核算发放管理标准及时间节点 公司工资核算发放管理标准表

四、工资发放 1、每月10日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如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则顺延发放; 2、新员工入职,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工资;在职员工工资的调整及转正员工工资调整,由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之日起计算; 3、工资误算、误发、少扣时,当事人(部门、科室、车间)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因误算或少扣而超付工资,企业管理部人事劳资科、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科室、车间行使追索权。无法追回或不适合追回的,由责任部门、科室、车间或责任人承担损失。 4、员工工资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发放。新入职员工及在职员工银行卡号变更应于每月10日前必须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帐号及身份证号报企管部人事劳资科登记备案。 五、管理监督: 1、各部门、科室及车间负责人须按以上规定日期准时呈报工资核算及绩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由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第四条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四章监管办法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要点如下:

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支付的时间:中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相关知识:工资支付制度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 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克扣”:(1) 国 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 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 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 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 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无故拖欠”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对于每个单位不同,时间上也会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大的法律规定是不会违反的。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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