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管理实施办法(范本)

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管理实施办法(范本)
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管理实施办法(范本)

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际机场控制区(以下简称机场控制区)人员和车辆证件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机场控制区安全有序地运营,根据《机场集团公司机场控制区证件管理规定》、《巫家坝国际机场运行管理手册》和其他法规,结合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机场控制区证件(以下简称控制区证件)包括: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件(以下简称人员通行证件)和机场控制区车辆机坪工作车证件(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证件)。

第三条机场航空安全护卫部(以下简称机场护卫部)负责控制区证件的审批、制作、发放和日常管理。

首次申办或已经取得有效期为两天以上(不含两天)人员通行证件的人员,必须接受背景调查,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或换发证件。背景调查工作由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以下简称机场公安局)具体负责落实。

机场护卫部、安检站和驻场武警部队的执勤人员负责日常控制区证件的查验。在发生可疑、特殊事件情况下,机场公安局和机场的执勤人员有权阻止持证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办理、使用和管理控制区证件的单位、人员、车辆。悬挂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专用号牌(以下简称内场车辆号牌)的车辆另行规定。

第五条办理控制区证件的范围是确因工作确需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和机动车辆。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