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工商大学商学院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成员由科研副院长、副书记、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五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推免生质量,现将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育部今年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共235名。
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接收外校推免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为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机制,我校今年有部分向校外推荐名额。
拟向外校提交推免申请的学生,须参加我校各学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取得我校推免资格方可向外校提出推免申请。
四、申请人可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交至各学院。
五、各学院按照《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分配名额1:2比例选拔推免人选,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及各院在院内显著位置公示7天。
六、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推免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名额在全校内进行重新分配。
联系人:常娟张腾举报、监督电话:2061096(6096)附件一:宁夏大学201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二:推免工作进度表附件三:《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附件四:《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点学院)附件五:试点学院名单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附件一:宁夏大学201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燕昌副组长:杜国华冯秀芳成员:郎伟潘忠宇周玉忠高桂英芮洪兴李新碗刘万毅王玉炯米文宝何文寿朱学军田军仓高石刚刘旭东刘明郭琳金忠杰附件二:推免工作进度表附件三: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探讨
6 ・ 7
维普资讯
第2 2卷 第 3期
高等教育研 究
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19 及《 ( 96年公
布) 等法律法规 , 构成了规范研究生教育的基本法律 框架 , 改变了研究生教育无法可依 的状况 。但是 , 作
2 澄清观念 , . 明确职责。严格来说 , 高校 推免 生工作是 由“ 推荐和接收” 两个部分有机组成的。这 两部分工作既 相互独立 , 又相辅相成 , 不能混 为一 谈, 也不能彼此割裂 。从理论上来说, 一个高校可以 只具有推荐权 , 也可 以只具有接收权 。当然 , 我国更 多的高校既具有推荐权 , 又具有接收权 , 它所推荐 的
维普资讯
第2 2卷第 3期
推荐优 秀应届 本科毕 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 的探 讨
20 0 6年 9月
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 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 工作 的探讨
吴俊 川
( 西华大学研 究生部 四川成都 6 03 ) 10 9
摘 要 : 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 试攻 读硕 士 学位 工作 ,是激 励本科 学生 勤奋 学习、 选拔 尖创新 人 才的 推 推
18 年招 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的通知》 95 中规 定 :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可 以进行推荐少数优秀应届 “
本科毕业生免试人学 的试点工作。从 18 ” 9 5年开始
学生工作做 出的贡献 , 院系在推 荐免试 生时有意 向 他们倾斜。第二 , 工作“ 交易” 型。近几年来 , 高校学
攻读硕 士学位 ( 以下简称推免生) 工作 已有 2 0个年 头。2 年来的实践表明 , O 这项工作对加快我 国高层 次人才的培养 , 促进本科教学质量 的提高 , 促进本科 生良好 的学 习、 研究 风气 的形成 , 产生 了积极 的影 响。但是 2 年来 由于忽视 了对这项工作的不断改 0
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工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审定推荐名单等。
二、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1.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农大教字〔2019〕5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②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列本专业前50%,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50%;③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2.学院推免最终排名规则:综合成绩=学分绩点(GPA)×25×60%+科技创新能力测评成绩×30%+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10%,最终以综合成绩为准(详见第三节)。
3.凡获得推免名额者不得申请出国留学等其他项目,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相关手续。
三、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成绩考核方案2.科技成果产出主要由各类科技竞赛、学术论文、专利或软件著其中:1.科技竞赛①科技竞赛分为A 类和B 类,A 类为学院重点支持比赛;B 类为A 类比赛以外本科生院认定的科技竞赛。
其中,B 类累计分不超过5 分。
②同一比赛不同组别得分可累加,同一组别得分不得累加,组别判定以获奖证书上是否注明组别为准。
③设有团体奖项的比赛,团体奖得分平均分配、且不与个人赛得分累加。
2.学术论文①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
②学术论文得分均为正式发表,录用文章得分减半。
③录用文章需提供录用通知,会议EI 需提供检索证明。
3.专利或软件著作权①专利权人为中国农业大学。
②同类型成果得分不累加,如2 项软件著作权只记1 分。
③发明与实用新型同申成果得分不累加。
4.其他①上表给出分值为每项成果总分,个人得分由指导教师按实际贡献分配、且个人得分占比不得大于排名的倒数;分值只允许分配一次,分值分配表需由指导教师确认签字。
(教学厅〔2017〕8号附件)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确认工作实施办
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确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 ··简称“新增推免高校”)申报确认工作,保证新增推免高校质量和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根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增推免高校申报确认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家教
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
校办学行为是否规范为重要依据,以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
量为核心指标,以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水平、学校管理和社
会服务能力等为基本要素,引导高校不断巩固人才培养中心
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
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第三条新增推免高校申报确认工作坚持“综合评价、
择优选拔、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着力构建保证推
免质量、激发高校活力、强化省级统筹、服务改革发展的常
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1。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1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通过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情况的全面考察,择优推荐。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党委负责人、系主任、班主任和教务秘书等,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
第三章推免条件第五条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第六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研究兴趣浓厚,- 1 -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七条学生应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学业,因病休学的学生康复返校之前不能申请推免。
第八条推荐对象仅限于在我院本部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生)。
第九条以第十四条规定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为标准,申请推免的学生成绩基本要求为:前六个学期所修专业课程必须及格,并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4;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重大成绩者,由3名本专业教授特别推荐,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至3.3(含3.3);第十条申请推免学生英语成绩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一)达到我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B以上且达到中国人民大学英语口语能力标准四等以上;(二)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6分以上且达到中国人民大学英语口语能力标准四等以上;英语口语可采用社会普遍认可的口语考试成绩进行对标认证,对标成绩达到推免办法规定的英语口语同等水平视同英语口语达到推免要求。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大连工业大学推荐2019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大连工业大学推荐2019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为了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的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大连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院长等组成,负责本校推荐工作。
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毕业班辅导员及有关专业负责人等,具体实施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各学院推免工作应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推免标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二、推荐基本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硕士生入学体检标准。
2.逻辑思维清楚,反应敏锐,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第1~6学期课程首修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符合第8条特别推荐的,但重修无不及格记录,学业成绩计算以最高成绩计。
5.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00分或雅思成绩5.0分及以上;其它非外语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日语)四级;修读日、俄语学生达到全国大学日、俄语四级考试60分。
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保证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
第四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研处、团委、体育工作部、纪检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协调全校推免生工作。
具体工作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有关负责人、系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七人,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第三章推荐条件第七条推免生的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五)品行表现优良,没有因违纪、违法受校级及以上处分和行政、司法处罚;(六)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七)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法语专业学生专业法语四级考试合格及以上,艺术类专业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其他专业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英语四级成绩510分以上。
合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doc
合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推荐条件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校。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学优良,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无考试作弊记录,截止2019年9月1日,没有尚未解除的警告及以上处分。
㈡.热爱所学专业,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身心健康,能够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
㈢.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全部修完合格;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全国专业英语四级(TEM4)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00分。
且推免GPA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推免GPA位于专业前40%;且:①至少有二个年度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获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②在科研、教学实践中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并得到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承认者,或③获得教育部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全国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或④获得全国“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或⑤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者,或⑥在校期间具有班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及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中共党员,考虑综合素质,择优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计划的推免生推荐条件为:推免GPA原则上位于专业前40%,在校期间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选拔,考虑综合素质,择优推荐。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推免生工作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要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要在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推免生对象为我校在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应届在校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继续教育学院学生)。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纪委办(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学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审定学校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和拟推免生名单,受理关于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的申诉,加强对全校推免生工作的指导。
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推免生的相关具体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负责具体实施本院的推荐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各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其他相关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第三章推免生选拔条件第七条推免生选拔基本条件:(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修读并通过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且平均学业成绩(见本暂行办法第五章)不低于75分(成绩以首次记载的原始成绩为准);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全国专业英语四级(TEM4)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00分。
大学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第一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修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前三年(四年制)或前四年(五年制)不及格课程累计未超过两门(考试或考查课均按一门计)且第一次补考合格(对于不予补考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第一次重修相当于补考);2.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0%(外校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不计算);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注:定向生参加推荐须提交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书。
第二条推荐的基础工作由各院(系)组织进行,推荐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议后报学校审批。
第三条对学生要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其中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
优秀加分见“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校研发[2011]391号)”。
第四条修读辅修学位的学生只参加主修专业的推荐。
第五条综合考评后的学生名单要进行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推荐人选要严格按综合考评总成绩的排序依次确定。
第七条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情况从入学统计至学校规定的综合考评公示之日止。
1.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依照《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XX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2.参加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者,在平均学分绩上加分(同类竞赛的获奖不累计加分),加分原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科入学时已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学期间未达到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款除外),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九条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若符合本细则第一条规定的内容,可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十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东北大学管理学院2019年推免细则
工商管理学院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和《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71号)以及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实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际,特成立“工商管理学院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小组成员组长:马钦海郝树满副组长:孙新波郁培丽严立宁成员:石天杜洋孙建伟杨光二、工作职责1、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及特殊情况的处理。
2、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9月7日工商管理学院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和《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71号)以及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实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4、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5、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
6、因考试作弊、违法违纪等所受处分已解除者推免权益不受影响。
7、按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取整)内(创新特长评定推免生、支教类推免生等另有规定除外)。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XX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被推荐人不需要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纪委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录取两个环节,推荐环节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接收录取环节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校纪委监察处、学生事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及相关学院共同参与。
第三章推荐原则与范围第六条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开展青年人才选拔新机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本科毕业生选择攻读硕士学位,以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竞争力。
然而,目前硕士研究生招生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复试环节的冗杂,选拔机制的单一等。
为了更好地挖掘优秀人才,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我们有必要推行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政策,特别是对应届本科毕业生。
本文将从具体实施、推行的意义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具体实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重要的选拔措施,旨在发现并培养潜力出众的青年人才,尤其是那些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毕业生。
具体实施该政策时,可采取以下步骤:1.设立推荐通道:各高校应设立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通道,以便毕业生和学校能够方便地进行推荐和申请。
2.选拔标准:制定详细的选拔标准,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竞赛获奖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以确保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专家评审: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的录取名单。
4.公示结果:将最终录取名单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推行的意义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行对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整个高等教育系统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能够让他们直接进入硕士阶段的学习,免去了繁琐的复试环节,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潜力。
其次,推行该政策有助于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能够更好地发挥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作用,有效利用资源,强化学术氛围,提升学术水平,为培养更多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行对于优化招生机制、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汕头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被推荐的学生简称推免生)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而且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和各教学单位代表等成员组成。
推免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小组),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系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
推免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五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
第六条推免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经系、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预期可毕业;(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五)推免生的前3学年学业平均绩点应达到3.0(含3.0)以上,且非英语专业学生(艺术类除外)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艺术类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达350分(含350分)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A工商大学商学院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促进和激励我院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AA工商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推荐免试生工作的性质
(一)推荐免试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确认其免试资格,由招生单位(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接受的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我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本办法所称推荐免试生,是经我校遴选和确认其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或外单位的复试后被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六学期末、第七学期初进行。
推荐和接受对象的业绩终算时间为第七学期开学前(当年9月1日前)。
二、推荐免试生遴选原则和条件
推荐免试生的遴选,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既要看被推荐对象的品行和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素质及其他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在具体操作中,要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推荐免试生分为直接推免和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两类。
(一)直接推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参加推荐免试生遴选的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
低于3.5,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前5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英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六级425(含)以上[如已获得985院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接受函的,可适当降低外语要求,但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英语四级500分(含)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成绩达到国家四级70分(含)以上;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艺术类学生的外语要求由所在学院确定。
5、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满足直接推免的基本条件;
2、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担任学生辅导员,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4、具有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或班团、党支部的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工作表现突出;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水平;
(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复学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生名额的分配
在教育部下达我校推荐免试生的控制名额内,学校根据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上学年硕士招生数、近三年考研、保研情况和推免工作基础等有关原则和因素确定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方案,本次商学院的推荐免试生名额总共26个,期中包括直接推免名额23个和保研辅导员专项名额3个。
学院按照各专业在校人数将直接推免名额分配至各专业,直接推免名额分配方法如下:
(一)各专业推免基数计算方法:(商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数÷商学院2015级本科生总人数)×商学院推免名额总数,最后四舍五入取整。
(二)各专业推免入围名额分配办法:(商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数÷商学院2015级本
科生总人数)×商学院推免名额总数×150%入围比例,最后四舍五入取整。
(三)各专业上报名额分配方法:(商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数÷商学院2015级本科生总人数)×商学院推免名额总数×120%上报比例,最后四舍五入取整。
最终名额分配如下:
(四)各专业递补计算方法:按1:1比例计算实际各专业指标,然后按四舍五入取整后,需要递补的专业中,按舍去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列递补顺序。
四、商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系(专业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工作。
其中,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领导和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
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国顺、毛新述
副组长:何玉润、樊江涛
组员:孙永波、杨浩雄、邓春平、张浩、张宏亮、张伟华、张运来、刘文纲、童盼、王仲兵
(二)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