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管理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为确保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单位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一节分包单位管理

第一条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程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第二条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第三条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审核分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证分包方的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

3、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外劳力施工队伍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等。

4、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进场提供以下资料:

注:分包单位在安全部的指导下由专人负责同有关部门办理入场的各

项手续,安定后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工作。

2.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节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

第一条分包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及分包队伍进场:

l、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5、人员要求: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5.1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培

训、复训,考试合格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5.2分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材

料员等管理人员须接受安

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

5.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5.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第二条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实行班前、班后安全会议和周安全总结会议,并设立台帐记录。

第三条工人素质教育.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

2 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工程部备案。

3 项目工程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业责任师召集,专业责任师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要求工人知

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5 安全教育

5.1项目安全部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组织,工程部协助。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5.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6. 记录:1、安全教育记录

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

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第三节组织管理规定:

第一条管理规定

1.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当总包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

2.经我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除经我项目经理部允许)。

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

4.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管理公司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分包单位如与总包、业主、监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则视情节处以2000元~100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甚至身体伤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有关于工程事项,必须与总包联系解决,不得越过总包与业主或监理商谈有关工程事宜。

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工程部。

8.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所罚款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9.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视为项目生产资源,受项目统一管理。其生产资源的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10.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11.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