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西安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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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社保基数

2011年全国社保基数

20.0% 20.0% 12.0% 20.0% 20.0% 20.0% 18.0%
2011-5-13
贵州
贵阳
¥1,412 养老/工伤/生育:1509 医疗:1491
20.0%
2011-5-17
云南
昆明
20.0%
2011-3-1 2011-3-1 2011-3-1 2010-11-12
陕西 陕西 陕西 甘肃
¥1,929 ¥1,556 ¥1,939 ¥1,522 ¥1,550 ¥1,188 养老:1218.8、其他四险:1463.05 失业:1218;医疗、工伤、生育:1500 养老为1218.8、失业1218.8 养老:1218.8、其他四险:1218
20.0% 19.0% 19.0% 20.0% 20.0% 20.0% 22.0% 20.0% 22.0% 22.0%
2011-5-13 2011-5-4 2011-4-12 2011-4-13 2011-4-14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州 厦门(本地) 厦门(外地岛内) 石狮 泉州
医保:1741;工伤:1536;生育:1536;养 老、失业:950 ¥1,823 ¥900 养老、失业:950;工伤、生育:1200;医 保:1300 养老、失业:950;工伤、生育:1200;医 保:1911
20.0%
2011-1-7
湖南
长沙
¥1,500
20.0%
2011-4-15 2011-5-13 2011-5-18 2011-3-7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株洲 常德 衡阳 岳阳
¥1,362 ¥1,362 ¥1,362 ¥1,362
20.0% 20.0% 20.0% 20.0%

2011年全国各地社保基数和比例

2011年全国各地社保基数和比例

14737.5 7620 7620 7620 7620 7620 9585 8760 8760 8760 8760 8760 13750 12615
12615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广州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99999 1168200.0% 4205 21025 10089 13623 重大疾病 、外来、住院、 补充医疗:4541 13623 13623 13623 22705 10089 10089 10089 10089 19407
7.0% 5.0% 1.0%
11688 2338 2338 2338 2338
上海(原小 城镇)
1.0% 7.0% 8.0% 2.0%
2338 11688 12195 12195 12195 12195 12195 12200 11392 11392 11392 11392 11392 12900 11392 11392 11392 11392 11392
10126 10126 10126 10126 8500 11054 11054 11054 11054 11054 11050 7662.5 7662.5 7662.5 7662.5
1.0% 8%、10%、12% (任选其一) 8.0% 2.0%
常州
1.0% 10.0% 8.0% 2.0%
杭州
杭州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宁波 工伤 生育 浙江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2.0% 12.0% 14.0% 9.5% 0.4% 0.6% 2.0% 12.0% 12.0% 10% 大病1% 0.4% 0.7% 2.0% 8.0% 14.0% 8.0% 0.5% 0.8% 2.0% 9.0% 16.0% 8.5% 0.5% 0.6% 2.0% 8.0% 14.0% 8.0% 0.5% 0.8% 2.0% 8.0% 20.0% 8.0% 0.5% 0.8% 2.0% 12.0% 20.0% 8.0% 0.5% 0.7% 2.0% 1%(农村0) 8.0% 8.0% 2.0% 城镇1%(农村户 口0%) 12.0% 8.0% 2%+9 7662.5 12193 7662 2554 7662 7662 7662 8474 8423 8423 8423 8423 8423 18115 7662 2112 7662 7662 7662 9648 7665 7665 7665 7665 7665 15200 7663 7663 7663 7663 7663 22062 8586 8586 8586 8586 8586 10163 9825.9 9606.9 9606.9 9606.9 9606.9

2011西安社保缴费基数

2011西安社保缴费基数

西安市三费及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养老=工资(个人)×8%+工资(单位)×20%医疗=工资(个人)×2%+工资(单位)×7%失业=工资(个人)×1%+工资(单位)×2.5%工伤=工资(个人)×1%+工资(单位)×2%2011西安社保基数_2011西安社保缴费基数一、养老保险:2011年度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299元。

2011年度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2858.25元。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574.75元)的,以8574.75元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714.95元)的,1714.95元作为缴费基数。

备注: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处年审要求,建议参保单位在上报个人月缴费基数时四舍五入,低限为1715元,高限为8574元。

养老保险2011年1-7月在职及离职人员均须按照调整后的新基数进行基数补差,且基数调整后一年之内不得变更,未补基数差将不能正常上账。

二、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2010年西安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56元,其300%(9468元)为缴费基数高限,60%(1894元)为缴费基数低限。

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使用统一的缴费基数。

备注:1、医疗、生育保险以7月在职职工数进行补差(离职员工不需补差);2、失业保险需补1-7月基数差额(在职离职均须补差);3、工伤保险基数差额核算办法,以市工伤处文件规定为准。

三、住房公积金: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5780元/月,即2010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156元的五倍,最低缴存基数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即760元/月。

备注: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使用新基数缴存即可。

各类参保人员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各类参保人员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城 镇 户 口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1680 元---12603 元
1680-12603 元(城) 2521---12603 元(农)
农村劳动力 (24 号文)
ao
2521 元---12603 元 1680 元---12603 元
eb
市 农 民 户 口 外 埠 城 镇 户 口 外 埠 农 民 户 口 韩国籍 德国籍

.c
om

养老保险

政策依据:
养老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83 号文件 失业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38 号文件 工伤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40 号文件 医疗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58 号文件 生育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54 号文件 缴费比例下调:京社保发 2011 年 25 号文件
2%+3 元 8% 不缴费 不缴费


按行业性质确定 缴费比例 9%+1% 1% 20% 20% 1%
必 须 参 加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2%+3 元 不缴费 8% 8% 0.2%

外埠农民工 2521 元
1680 元---12603 元
北京社保代理中心网: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sh

养老保险
ww w.
2%+3 元 不缴费 8% 0.2% 不缴费 不缴费
bj
必须参加
必须参加
20% 1% 按行业性质确 定缴费比例 2521 元---12603 元 0.8%


必须参加

持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 作居住证》的人员参加 必须参加

2011年社会保险基数下限计算表(1)

2011年社会保险基数下限计算表(1)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计算表(2011.4--2012.3)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计算表
户口分类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 养老、失业 养老 保险缴费基 数下限 单位20% 个人8% 1680 336.00 1680 336.00 1680 336.00 1680 336.00 2010年年人均50415元 134.40 134.40 134.40 134.40 失业 单位1% 16.80 8.00 16.80 8.00 2010年月人均4201元 3.36 工伤保 工伤 险基数 个人0.2% 下限 单位0.4% 3.36 1680 2521 1680 2521 6.72 10.08 6.72 10.08 生育保 医疗保 医疗 生育 险基数 险基数 个人2%+3 下限 单位0.8% 下限 单位10% 2521 2521 20.17 20.17 2521 2521 2521 2521 252.10 25.21 252.10 25.21 53.42 53.42 月缴费金额 单位 631.79 399.46 611.62 379.29 个人 191.18 134.40 191.18 134.40 合计 822.97 533.86 802.80 513.69
<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简化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2010年月人均3倍12603元
2010年月人均的60%为2521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10年月人均的40%为1680元
外埠城镇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其他与本市城镇工一样 外埠农村户口: 养老保险基数下限为上年人均工资40% 失业保险基数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上年人均工资60% 医疗保险基数上年人均工资60%单位按1%缴纳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6]183号令 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 备注 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 京劳社办发[2005}13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140号令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5]154号令 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190号令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5]158号令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劳发〔2007〕214号)和《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劳发〔2009〕128号)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方便广大参保居民缴费,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对象(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二)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四)长期在本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二、缴费标准(一)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07元。

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27元。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07元。

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367元。

三、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缴费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待遇享受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四、缴费地点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营业网点(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五、缴费方式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缴费,即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缴费方式、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

2011年全国各大城市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及相关政策

2011年全国各大城市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及相关政策

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单位部分个人部分1南京02512333企业所有参保人员1140263815831090520%82%19%22武汉027企业所有参保人员900(2010-2011年)27761666.02(养老);1621(其余几险)8330(养老);8107(其余几险)20%8%2%1%8%2%3合肥0551企业所有参保人员7202472(省平)1483741420%8%2%1%8%2% 4杭州0571企业所有参保人员131025541533766314%8%2%1%11.5%2%1、外地、本地城镇职工2、本地2011.4.1后参20%8%2%1%0.6%2%原综保的本户籍劳动者12%8%2%1%2011年3.5% 2012年4.5% 2013年5.5% 2014年6.5%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包括4.1前后参保的人12%8%2%无 2.5%无调查渠道:社保局、企业、社保代办机构等。

58502380(省平)2543(市平)城市名称最低工资标准(2011)7140(养老);6819(其余5种)1428(养老);1364(其余5种)序号社平工资(2010)缴费基数下限(2010、2011)缴费基数上限(2010、2011)成都人员缴费类别2011年全国各大城市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及相关政策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城镇户口18%-20%8%1%1%7%2%农村户口12%8%2%无 2.5%无7苏州0512企业所有参保人员11402991(2009江苏)180********%8%2%1%9%2%8徐州0516企业所有参保人员9302991(2009)1583984621%8%2%1%7%2%12镇江0511企业所有参保人员11402850(2009)17948973(医疗无上21%8%2%1%9%2%13南通0513企业所有参保人员11402991(2009江苏)1583897320%8%2%1%8%2%9芜湖0553企业所有参保人员6802472(省平)2680(市平)1483741620%8%1%1% 6.5%2%10马鞍山0555企业所有参保人员7202472(省平)1480742020%8%2%1%(农户无)8%2%11蚌埠0552企业所有参保人员6302471.5(省平)市平1483741420%8%2%1%8%2%14郑州0371企业所有参保人员8002731.58(2009)1491.857459.2520%8%2%1%8%2%15济南0531企业所有参保人员11002592(市平)1556777621%8%2%1%8%2%6重庆870258015486103316西安029企业所有参保人员8602524(省平)2836(市平)1269.55(养老);1487.4(其余几种)6347.46(养老);7473.7(其余几20%8%2%1%(农户无)7%2%本地户口20%8%外地户口12%8%城市户口1720938020%8%2%1%10%(困难企业7.3%)2(困难企业个人不缴纳)农村户口养老按省平300%:9090生育医疗按市平300%:12303工伤失业按广州最低工资:养老按省平60%:1818生育医疗按市平60%:2460.6工伤失业按广州最低工资:1300/11001%(农户无)1817广州0201300/1103030(省平)4101(市平)2%天津02211603128以该员工月工资为基数前六个月只需要缴纳“工伤医疗综合险”,按缴纳“工伤医疗综合险”并按单位20%、个人8%缴纳养老保8%2%19长春0431-86012333(养老、失业)81932999(生、工、医)企业所有参保人员10002449.92(省平)2977(市平)1786893120%8%2%1%7%2%转出转出手续“五险”中必须购买的险种住房公积金购买办法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单位部分个人部分0.8%无0.5%-1.2%无无10元按国家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全部购买缴费比例为8%—12%0.7%无0.5%-2%无无7元按国家规定都必须购买缴费比例为8%—12%0.8%无0.5%-3%无按国家规定都必须购买缴费比例为5%—20%0.8%无0.5%-1.2%无无4元按国家规定都必须购买缴费比例为8%—0.6%无0.6%无1%无0.6%无0.6%无1%无0.6%无0.6%无按国家规定;大成都范围内可以全部转移,外地户口只能转移养老保险。

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及费率(2011年7月1日 -2012年6月30日)

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及费率(2011年7月1日 -2012年6月30日)

市、区属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及费率(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说明:1、2010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2010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41元。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1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确定,两区两市参照执行。

3、建筑工地农民工伤保险:
(1)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包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的内容,其工伤保险费按《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的20%(工资基数)的1.0%确定。

(2)按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其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20%(工资基数)的1.0%确定。

30.2011年社保缴费标准明细表

30.2011年社保缴费标准明细表
企业:210
4200元
个人:140
医疗保险
105元/月
1404元
医疗救助
12元/月
工伤保险
一档:8.75元/月
105元
二档:17.5元/月
210元
三档:26.25元/月
315元
失业保险
52.5元/月
企业:35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630元
个人:17.5元
生育保险
10.5元/月
126元
门诊医疗保险
96.25元/月
企业:61.25元
1155元
个人:35元
二档企业总额:7725元±105
(企业承担:5271±105个人承担:2454)
注:2011年度缴费标准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黑色:企业应缴
红色:个人应缴
社保年度为每年7月到次年6月,2011年度指2011年7月——2012年6月
2011年7月——2012年6月社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险种类别
费用标准
2011年度总额
个体劳动者
缴费基数
(2050)
养老保险
369元/月
4428元
基本医疗保险
105元/月
117元
1404元
医疗救助保险
12元/月
门诊医疗保险
96.25元/月
1155元
总计:6987元
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
(1750)
养老保险
350元/月

2009年至2010年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2009年至2010年西安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1、问:我想咨询一下,怎样办理企业员工档案统一托管,这个费用怎么计算?答:企业人事档案统一托管由单位统一收集齐员工档案,开具单位介绍信来我中心办理单位档案委托管理,费用为每人每年240元。

如果员工档案比较分散,可以造一个花名册,注名每位员工档案的所在地,我们可以免费开具商调函帮助调档案。

2、问:我准备离开原单位,我的档案在高新区人才中心,新单位也在高新区,档案如何办理调转?需要在原单位和新单位开哪些证明及手续?答:你的档案要转入新单位需要原单位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转出的介绍信,新单位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你的档案由他们单位形式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的介绍信。

3、问:我今年毕业,现在软件园工作,请问党籍应怎么转?具体流程是什么?答:请学校党组织将你的党关系转至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如果你是外地院校的学生,学校有可能将你的党关系直接转至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你然后到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办理转派手续),以后手续在你办理毕业生报到时告知。

4、问:个人在人才中心托管档案的费用怎么计算?假如我从2005年7月开始在人才中心托管档案,当时交了180元,也就是一年的费用(中间没有补缴),现在(2007年12月)我要把档案取出来转到单位,应该补交多少钱的托管费?这个价钱是西安市统一的吗?还有没有其他额外的费用?答:个人档案托管每年180元,每月15元,应该补交255元,2006年7月-2007年12月共1年5个月,计:180元+(15元/月*5月)=255元,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53号。

没有其他额外费用。

5、问:我是06年毕业的大专生,在西安高新区的一家公司上班已经1年,档案和户口(人口准入证)已经放在省人才中心,怎样才可以把档案和户口转到高新区,转入后是不是就变成了高新区的集体户口?答:档案转入非常方便,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再持商调函到省人才中心去提档案,然后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户口因为是市内户口平调直接和高新路派出所联系。

西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西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西安⼯伤保险缴费⽐例对于西安⼯伤保险缴费⽐例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西安市三费及⼯伤保险缴费⽐例养⽼=⼯资(个⼈)×8%+⼯资(单位)×20%医疗=⼯资(个⼈)×2%+⼯资(单位)×7%失业=⼯资(个⼈)×1%+⼯资(单位)×2.5%⼯伤=⼯资(个⼈)×1%+⼯资(单位)×2%2011西安社保基数养⽼保险:2011年度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均⼯资为34299元。

2011年度养⽼保险⽉平均缴费基数为2858.25元。

职⼯本⼈上年度⽉平均⼯资收⼊⾼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均⼯资300%(8574.75元)的,以8574.75元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60%(1714.95元)的,1714.95元作为缴费基数。

备注:根据西安市养⽼保险处年审要求,建议参保单位在上报个⼈⽉缴费基数时四舍五⼊,低限为1715元,⾼限为8574元。

养⽼保险2011年1-7⽉在职及离职⼈员均须按照调整后的新基数进⾏基数补差,且基数调整后⼀年之内不得变更,未补基数差将不能正常上账。

⼆、医疗、⽣育、失业、⼯伤保险:2010年西安市城镇在岗职⼯⽉平均⼯资为3156元,其300%(9468元)为缴费基数⾼限,60%(1894元)为缴费基数低限。

医疗、⽣育、失业、⼯伤保险使⽤统⼀的缴费基数。

备注:1、医疗、⽣育保险以7⽉在职职⼯数进⾏补差(离职员⼯不需补差);2、失业保险需补1-7⽉基数差额(在职离职均须补差);3、⼯伤保险基数差额核算办法,以市⼯伤处⽂件规定为准。

三、住房公积⾦:2011年度职⼯住房公积⾦缴存基数最⾼不超过15780元/⽉,即2010年西安市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平均⼯资3156元的五倍,最低缴存基数以本地区最低⼯资标准为准,即760元/⽉。

2011年全国各地社保基数和比例(1)

2011年全国各地社保基数和比例(1)
大区
省份
城市
产品 养老 医疗 工伤
企业比例
个人比例
企业最高基数 12603 正常12603; 农民工2521 城镇12603; 农户12603 北京户藉 12603; 非北京户藉0
北京
北京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天津
天津
城镇1%,农业户 口0% 11.0% 8.0% 2.0%
河北
石家庄
1.0% 7.0% 8.0% 2.0%
河南
郑州
1.0% 10.0% 8.0% 2.0%
山西
太原
1.0% 6.0% 8.0% 2.0% 1.0% 7.0% 8.0% 2.0%
济南
山东 医疗 青岛
北区
山东 7137(农业的养 老、工伤1427) 7137(农业的养 老、工伤1427) 1%(农业户口不 7137(农业的养 缴) 老、工伤1427) 10.0% 11895 8.0% 11154 2.0% 11154 11154 11154 1.0% 11154 10%/15% 18590 8.0% 11154 每月2元 11154 11154 11154 1%or0 11154 14.0% 18590 8.0% 10472 2.0% 9636 10472 8517 1.0% 10472 12.0% 17460 8.0% 2.0% 8931 8931 8931 8931 1.0% 7-12% 8.0% 2%+2.5大病 8931 8931 6833.49 8099.25 8099.25 8099.25 8099.25 13498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2011年保险缴费比例、基数与测算

2011年保险缴费比例、基数与测算

五险一金缴费明细 公积金基数 养老险缴费 失业险缴费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0 0 0 0 0 0 0 0
基本医疗缴费 单位 个人 0 0 0 0
大额医疗缴费 单位 个人 0 0 0 0
3 0
就可以测算出自己应该交了多少钱,单位为自己交多少钱。 12603的,按照12603计算。
五险缴费合计 工伤险缴费 生育险缴费 公积金缴费 单位 单位 单位 个人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单位 0 0 个人 3 0 合计 3 0
五险一金缴费合计 单位 0 0
五险一金缴费合计 个人 3 0 合计
备注
3 外农上二险时用 0 外农上四险时用
单位名称(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缴费预算 2007年五险一金缴费测算明细 单位名称 人员类型 工资标准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养老失业基数 工伤基数 医疗基数 生育基数 外城 外农 注: 人员类型:外城.北城.外农.北农 表中人员类型/工资基数/单位名称为可变项。 0 0 0 0 0 0 0 0 0 0
工资标准一栏中填上自己实际的工资,就可以测算出自己应该交了多少 工资低于1680的,按1680基数算扣款,工资高于12603

保险

保险

西安市社保条例1.缴纳基数的确定:根据西安市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73.25元,从而确定了这4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473.25元的300%即10419.75元,下限为3473.25元的60%即2083.95元,工资低于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即2083.95元)确定;高于300%的,按照300%(即10419.75元)确定。

参保职工月工资在2083.95元与10419.75元区间的,必须如实申报。

2.缴纳项目:养老、医保、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缴纳比例: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均由用人单位来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费。

目前,西安市生育保险按照全体职工工资的0.5%来缴纳,工伤保险则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2%来缴纳失业保险: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2%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纳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总额7%缴纳,个人按本人工资的2%来缴纳。

养老保险: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住房公积金: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月,蓝田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不超过20%。

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低于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的,以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单位不得擅自以本地区最低工资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51.5% 个人23%4.如何使用及注意事项工伤保险:1.工伤认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2011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1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1424.76
436.92
城镇职工(个体)
1583
9.8
5.8
——
9.8
5.8
155.1
91.8
——
155.1
91.8
1861.2
1101.6
——
1861.2
1101.6
新农合
2011年度(指1—12月)筹资标准为个人缴纳50元/人·年。
城镇居民
2011年度(指1—12月)筹资标准为个人缴纳140元/人·年
在城学生、儿童
2011年度(指1—12月)个人缴费为60元/人·年




一类单位
1583

0.5
――
7.92
7.92
――
95.04
95.04
――
二类单位
1583
1.2
1.2
――
19
19
――
228
228
――
三类单位
1583
1.8
1.8
――
28.49
28.49
――
341.88
341.88
——
失业保险
2011.7.—2012.6.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单位:元/人
险种
类别
月缴费
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总比例
单位
个人
总额
单位
个人
总额
单位
个人




灵活就业人员
1794—10126
20
——
20
359—2025.2
——

社保费收缴标准

社保费收缴标准

在职人员个人部分9元,退休人员5元。 10% 4% 0.50% 3% 146.5 58.6 7.325 43.95 8% 3% 0.50% 2% 117.2 43.95 7.325 29.3 2% 1% --- 1% 29.3 有参加医保的)月发放标准为816.2元/人。未参加医保的月发放标 为779.1元/人;最低月工资标准1060元/月。 根据平政发[2011]86号 每年4月起调整缴费标准;制表时间:2011年4月15日
2011年社会保险费收缴标准 2011年社会保险费收缴标准 单位:元
险种 企业养老 养老保险 个体养老 事业养老 一类行业 二类行业 工伤保险 三类行业 事业单位 基本医疗 医疗救助 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 疗救助 职工门诊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1465 1465 1465 1465 1535 2700 1465 2% 0.20% 6% 30.7 5.4 87.9 2% 0.20% 6% 30.7 5.4 87.9 --- --- --- --- --- --- 缴费基数 1535 1700 2700 1535 1535 比例 22% 18% 22% 0.50% 1% 缴费额 单位比例 单位负担 个人比例 个人负担 337.7 306 594 7.675 15.35 14% --- 20% 0.50% 1% 214.9 --- 540% 7.675 15.35 8% --- 2% --- --- 122.8 306 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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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三费及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工资(个人)×8%+工资(单位)×20%
医疗=工资(个人)×2%+工资(单位)×7%
失业=工资(个人)×1%+工资(单位)×2.5%
工伤=工资(个人)×1%+工资(单位)×2%
2011西安社保基数_2011西安社保缴费基数
一、养老保险:2011年度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299元。

2011年度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2858.25元。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574.75元)的,以8574.75元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714.95元)的,1714.95元作为缴费基数。

备注:
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处年审要求,建议参保单位在上报个人月缴费基数时四舍五入,低限为1715元,高限为8574元。

养老保险2011年1-7月在职及离职人员均须按照调整后的新基数进行基数补差,且基数调整后一年之内不得变更,未补基数差将不能正常上账。

二、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2010年西安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56元,其300%(9468元)为缴费基数高限,60%(1894元)为缴费基数低限。

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使用统一的缴费基数。

备注:
1、医疗、生育保险以7月在职职工数进行补差(离职员工不需补差);
2、失业保险需补1-7月基数差额(在职离职均须补差);
3、工伤保险基数差额核算办法,以市工伤处文件规定为准。

三、住房公积金:
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5780元/月,即2010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156元的五倍,最低缴存基数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即760元/月。

备注: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使用新基数缴存即可。

2、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之间不得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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