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准确版
2011年全国社保基数
20.0% 20.0% 12.0% 20.0% 20.0% 20.0% 18.0%
2011-5-13
贵州
贵阳
¥1,412 养老/工伤/生育:1509 医疗:1491
20.0%
2011-5-17
云南
昆明
20.0%
2011-3-1 2011-3-1 2011-3-1 2010-11-12
陕西 陕西 陕西 甘肃
¥1,929 ¥1,556 ¥1,939 ¥1,522 ¥1,550 ¥1,188 养老:1218.8、其他四险:1463.05 失业:1218;医疗、工伤、生育:1500 养老为1218.8、失业1218.8 养老:1218.8、其他四险:1218
20.0% 19.0% 19.0% 20.0% 20.0% 20.0% 22.0% 20.0% 22.0% 22.0%
2011-5-13 2011-5-4 2011-4-12 2011-4-13 2011-4-14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州 厦门(本地) 厦门(外地岛内) 石狮 泉州
医保:1741;工伤:1536;生育:1536;养 老、失业:950 ¥1,823 ¥900 养老、失业:950;工伤、生育:1200;医 保:1300 养老、失业:950;工伤、生育:1200;医 保:1911
20.0%
2011-1-7
湖南
长沙
¥1,500
20.0%
2011-4-15 2011-5-13 2011-5-18 2011-3-7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株洲 常德 衡阳 岳阳
¥1,362 ¥1,362 ¥1,362 ¥1,362
20.0% 20.0% 20.0% 20.0%
各类参保人员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市
城 镇 户 口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1680 元---12603 元
1680-12603 元(城) 2521---12603 元(农)
农村劳动力 (24 号文)
ao
2521 元---12603 元 1680 元---12603 元
eb
市 农 民 户 口 外 埠 城 镇 户 口 外 埠 农 民 户 口 韩国籍 德国籍
北
.c
om
本
养老保险
必
政策依据:
养老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83 号文件 失业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38 号文件 工伤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40 号文件 医疗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58 号文件 生育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54 号文件 缴费比例下调:京社保发 2011 年 25 号文件
2%+3 元 8% 不缴费 不缴费
理
代
按行业性质确定 缴费比例 9%+1% 1% 20% 20% 1%
必 须 参 加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保
2%+3 元 不缴费 8% 8% 0.2%
社
外埠农民工 2521 元
1680 元---12603 元
北京社保代理中心网: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sh
本
养老保险
ww w.
2%+3 元 不缴费 8% 0.2% 不缴费 不缴费
bj
必须参加
必须参加
20% 1% 按行业性质确 定缴费比例 2521 元---12603 元 0.8%
:
网
必须参加
心
持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 作居住证》的人员参加 必须参加
2011年社会保险基数下限计算表(1)
户口分类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 养老、失业 养老 保险缴费基 数下限 单位20% 个人8% 1680 336.00 1680 336.00 1680 336.00 1680 336.00 2010年年人均50415元 134.40 134.40 134.40 134.40 失业 单位1% 16.80 8.00 16.80 8.00 2010年月人均4201元 3.36 工伤保 工伤 险基数 个人0.2% 下限 单位0.4% 3.36 1680 2521 1680 2521 6.72 10.08 6.72 10.08 生育保 医疗保 医疗 生育 险基数 险基数 个人2%+3 下限 单位0.8% 下限 单位10% 2521 2521 20.17 20.17 2521 2521 2521 2521 252.10 25.21 252.10 25.21 53.42 53.42 月缴费金额 单位 631.79 399.46 611.62 379.29 个人 191.18 134.40 191.18 134.40 合计 822.97 533.86 802.80 513.69
<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简化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2010年月人均3倍12603元
2010年月人均的60%为2521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10年月人均的40%为1680元
外埠城镇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其他与本市城镇工一样 外埠农村户口: 养老保险基数下限为上年人均工资40% 失业保险基数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数上年人均工资60% 医疗保险基数上年人均工资60%单位按1%缴纳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6]183号令 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 备注 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 京劳社办发[2005}13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140号令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5]154号令 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190号令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5]158号令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
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25号2011年05月10日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40.2元、失业保险费50.4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4.2元、失业保险费30.25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36元、失业保险费20.16元。
北京市2011年社保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表
外埠城镇
本市农村
外埠农村
注:工伤保险是行业差别费率,本表按0.3%计算。
医疗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2,521 12,603 2,521 2,521
医疗 10% 2%+3元 10% 2%+3元 10% 2%+3元 10% 2%+3元 1% 0 10% 2%+3元外埠农村
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2011年度)
户口类别 本市城镇 缴费方 单位 本市城镇 个人 单位 外埠城镇 个人 有工作居住证 单位 的外埠城镇 个人 单位 本市农村劳动力 个人 单位 本市农民工 个人 单位 外埠农村劳动力 个人 单位 外地农民工 个人 参保类别 养老 20% 8% 20% 8% 20% 8% 20% 8% 20% 8% 20% 8% 20% 8% 失业 1% 0.2% 1% 0.2% 1% 0.2% 1% 0 1% 0 1% 0 1% 0 工伤 0.3% 0 0.3% 0 0.3% 0 0.3% 0 0.3% 0 0.3% 0 0.3% 0 生育 0.8% 0 —— —— 0.8% 0 0.8% 0 0.8% 0 —— —— —— ——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数上下限表(2011年度)
户口类别 本市城镇 上下限 上限 本市城镇 下限 上限 外埠城镇 下限 有工作居住证 上限 的外埠城镇 下限 上限 本市农村劳动力 下限 上限 本市农民工 下限 上限 外埠农村劳动力 下限 上限 外地农民工 下限 参保类别 养老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失业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960 960 960 960 工伤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生育 12,603 2,521 —— ——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 —— —— ——
2011年度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2521
0.1 0.1 0.01 0.1 0.1 0.01
252.1 252.1 25.21 252.1 252.1 25.21
2%+大额医疗3元 2%+大额医疗3元 2%+大额医疗3元 2%+大额医疗3元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户口类别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 劳动力 本市农民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 劳动力 外埠农民
单位缴费 合计 630.11 625.43 398.54 609.94 605.26 378.37
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以往是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而今年将参照基本养 注: 缴费基数 进行确定。
元. 个人缴费金额 134.4
3.36 3.36 -
53.42 53.42 53.42 53.42 -
将参照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北京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2011 投保地: 执行日期: 内容: 城镇户口: 备注: 执行日期 险种 养老保险 北京 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 最低基数是1680,最高是12603. 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基数由原:1615~12111调整为为1680~12603. 医疗生育基数由原:2422~12111调整为2521~12603 2010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15元,比上年的48444元增加1971元,月平均工资为4201元 2011年6月 单位缴费金 最高 户口类别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最低基数 基数 额 1680 12603 本市城镇 0.2 336 0.08 本市农村劳动力 本市农民工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劳动力 外埠农民工 1680 本市城镇 0.01 16.8 0.002 960 本市农村劳动力 9.6 960 本市农民工 9.6 1680 外埠城镇 16.8 0.002 960 外埠农村劳动力 9.6 960 外埠农民工 9.6 1680 本市城镇 0.003 5.04 2521 本市农村劳动力 7.56 2521 本市农民工 7.56 1680 外埠城镇 5.04 2521 外埠农村劳动力 7.56 2521 外埠农民工 7.56 2521 本市城镇 0.008 20.17 本市农村劳动力 本市农民工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劳动力 外埠农民工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劳动力 本市农民工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劳动力 外埠农民工 个人缴费合计 191.18 187.82 134.4 191.18 187.82 134.4
北京市2011年社保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表
户口类别 本市城镇 参保类别 本市城镇 上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本市农民工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外地农民工 上限 下限 养老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失业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工伤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1,680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生育 12,603 2,521 —— ——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 —— —— —— 12,603 2,521 2,521 医疗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12,603 2,521 2,521
外埠城镇 外埠城镇 有工作居住证 的外埠城镇
本市农村劳动力
本市农村
外埠农村劳动力
外埠农村
注:工伤保险是行业差别费率,本表按0.3%计算。
外埠城镇 外埠城镇 有工作居住证 的外埠城镇
本市农村劳动力
本市农村
外埠农村劳动力
外埠农村
பைடு நூலகம்
注:2010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月平均工资4,201元。 元 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年度) 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2011年度) 年度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2012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基本说明: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
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
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其他:(非必须)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统一为12%。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
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特别说明:关于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有人提出下限是按照60%的比例确定的。
可能是存在这种下限确定方式;但我也确实亲眼所见,下限按照40%的比例确定的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市2011-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全国社保基数比例-2011
8%
8.00%
2%
2.00% 1.00% 2.00% 0.8%
8%
7.00%
2%
2.00% 1.00% 1.50%
0%
8%
6.50%
2%
2.00% 1.00% 0.50% 0.8%
8%
6.50%
2%
2.00% 1.00% 1.00% 0.8%
8%
6.50%
2%
2.00% 1.00% 0.5%
0.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00%
8.46% 4.26% 1.46% 8.26% 7.5% 2.3% 6.50% 2.00% 6.00% 6.50% 6.2% 8.00% 8.00% 7.00% 3.00% 7.00% 3.00% 7.00% 3.00% 7.50% 7.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 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
1.00% 0.50% 0.50% 0.50% 0.50% 1.0% 0.50% 0.5% 0.8% 0.60% 2.50% 0.80% 0.50% 0.50% 0.50% 1.00% 1.00% 2.00% 1.20% 0.60% 0.6%
8%
7.00%
2%
2.00% 1.00% 0.50% 0.7%
8%
6%
2%
1.50%
1%
0.6%
0.7%
8%
2011年至2012年社保缴费情况对比表
单位部分合计:31. %+工伤 单位部分合计:31.7%+工伤
个人部分合计:11%+2 个人部分合计:11%+2元 %+
单位部分合计:27. %+工伤 Hale Waihona Puke 位部分合计:27.5%+工伤
个人部分合计:11%+2 个人部分合计:11%+2元 %+
参保时间:2011年12月1日起 类别 养老 比例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城镇户口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20% 8% 12% 8% 8%+1% 2%+2元 农村户口 2944*(1.4%+0.1%) 5元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城镇户口 农村户口 2% 1% 0.5%-3.3% 0.7%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
2010年4月-2011年3月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费月扣金额一览表(北京市最低标准)
单位缴费
0.8%
城镇
本市城镇
1615
323
129.20
452.20
1615
16.15
3.23
19.38
2422
242.20
51.44
293.64
1615
4.85
2422
19.38
外埠城镇
1615
323
129.20
452.20
1615
16.15
3.23
19.38
2422
242.20
51.44
293.64
2010年4月-2011年3月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费月扣金额一览表(北京市最低标准)
类别
养失缴费基数
养老金额
失业缴费基数
失业金额
医疗
缴费
基数
医疗金额
工伤
生育
单位缴费20%
个人
缴费
8%
缴费
合计
单位
缴费
1%
个人
缴费
0.2%
缴费
合计
单位
缴费
10%或1%
个人
缴费
2%+3或不缴费
缴费
合计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
0.3%
外埠城镇
323
16.15
242.20
4.85
586.20
本市农村劳动力
323
242.20
7.27
19.38
599.85
本市农民工
323
8
24.22
7.27
19.38
381.87
外埠农村劳动力
323
8
北京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比例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城镇人员
农业户口人员
养老缴费比例
失业缴费比例
本市上年社 会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 上限
养老失业 工伤基数
下限
240 284 377 545 679 679 798 918 918 1024 1148 1311 1508 1508 1508 1727 2004 2362 2362 2734 3008 3322 3726 3726
月止)
1999年10月止)
工伤保险自
5%
2004年1月
6%
起开始缴纳
生育保险自
按企业营业 2005年7月
7%
执照中经营 起开始缴纳
项目的第一
8%
1.5%(自1999年
11月-2008年12 月止)
0.5%(自1999年
11月-2008年12月 止)农村户口不缴
纳个人部分
项内容确 定,分为
0.5%/1% /2%三
1615
4201
12603
1680
医疗生 育基数
下限
787 787 905 905 1036 1202 1417 1417 1640 1805 1993 2236 2236
2422
2521
养老 失业
缴费基 缴费基
数
数
-
农民工 农民工 养老自 失业自 1999年6 1999年6 月起开 月起开 始缴纳 始缴纳
4037
480 567 1131 1635 2036 1635 2036 2395 2395 2755 3071 3444 3932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7087 8202 9024 9966 11178 11178
2011年全国各地社保基数和比例(1)
省份
城市
产品 养老 医疗 工伤
企业比例
个人比例
企业最高基数 12603 正常12603; 农民工2521 城镇12603; 农户12603 北京户藉 12603; 非北京户藉0
北京
北京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天津
天津
城镇1%,农业户 口0% 11.0% 8.0% 2.0%
河北
石家庄
1.0% 7.0% 8.0% 2.0%
河南
郑州
1.0% 10.0% 8.0% 2.0%
山西
太原
1.0% 6.0% 8.0% 2.0% 1.0% 7.0% 8.0% 2.0%
济南
山东 医疗 青岛
北区
山东 7137(农业的养 老、工伤1427) 7137(农业的养 老、工伤1427) 1%(农业户口不 7137(农业的养 缴) 老、工伤1427) 10.0% 11895 8.0% 11154 2.0% 11154 11154 11154 1.0% 11154 10%/15% 18590 8.0% 11154 每月2元 11154 11154 11154 1%or0 11154 14.0% 18590 8.0% 10472 2.0% 9636 10472 8517 1.0% 10472 12.0% 17460 8.0% 2.0% 8931 8931 8931 8931 1.0% 7-12% 8.0% 2%+2.5大病 8931 8931 6833.49 8099.25 8099.25 8099.25 8099.25 13498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10350.75
2011年7月更新后缴费基数及比例
备注:上表以参保工资1500为例(也就是个体第二档)
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及费用
险种 1 2 养老 失业 医疗 3 大病救助 4 5 工伤 生育 合计 — 1500 1500 — — 0.5% 0.7% — 6 7.5 10.5 444.4 — — — — 4 — — 157.36 — 1.0% 0.7% — 10 7.5 10.5 601.76 — — — — — — — — 最低基 最低基 数 1367 1367 1500 单位缴纳 比例 金额 20% 2% 8% 273.4 27 120 个人缴纳 比例 金额 8% 1% 2% 109.36 14 30 合 比例 28% 3% 8% 计 金额 382.76 41 150 单位: 元/月 个体缴费 低档 高档 273.4 — — 455.6 — —
附注:养老保险个体缴费比例为20% 大病救助个人部分从医疗卡中扣除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疗保险个人帐户情况
个人账户年龄段 参保基 数 1500 1500 1500 企业部分 缴纳比例 6% 120 120 120 计入比例 25% 30% 35% 计入金额 30.00 36.00 42.00 缴纳比例 2% 30 30 30 个人部分 计入比例 100% 100% 100% 计入金额 30 30 30 计入总计 (扣除个人大病救 助2元) 56.00 62.00 68.00 35周岁以下 36——45周岁 46周岁以上
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生
育
保
险
缴费的对
象、基数
与比例
本市户籍企业职工、外来工、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和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至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被征地人员,以职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计缴,由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备注
1)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57元,若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2014.2元),超过300%的按300%(10071元)为缴费基数。
(3)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2005〕356号)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
(4)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
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参保对象 险种
本市户籍职工
外来人员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
员和下岗失业人员
事业单位
城镇职工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
主及本市户籍雇工
养
老
保
险
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
最低工资
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60%-300%
个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
个人上年度
月平均工资
缴费
比例
合计
22%
20%
20%
22%
20%
单位
14%
关于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元、失业保险费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元、失业保险费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36元、失业保险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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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地:北京
执行日期: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
内容:最低基数是1680,最高是12603.
城镇户口:备注:
户口缴费比例计
北京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基数由原:1615~12111调整为为1680~1医疗生育基数由原:2422~12111调整为2521~12603
2010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15元,比上年的48444元增加19
注: 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以往是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而今年将参照基进行确定。
比例明细表
80~12603.
增加1971元,月平均工资为4201元.
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而今年将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