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市社保历年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 例
20.00% 1.00% 1.00% 0.80% 10.00% 12.00% 20.00% 1.00% 1.00% 0.80% 10.00%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比 例
417.80
8.00%
20.89
0.20%
20.89
个人不缴费
25.07
个人不缴费
313.40
2%+3
190.92
12.00%
缴费人员类别 本城外城 本农外农
2013-2014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参加险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 (最低) 2,089.00
3,134.00 1,591.00 2,089.00
3,134.00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比 例
463.40
8.00%
23.17
0.20%
2009-2010北京社平工资
2009-2010北京社平工资4037元/月上调311元北京社保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2010年08月02日07:38京报网-北京日报袁京
2010年度在职职工、个人存档者及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确定。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本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将随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由去年的3726元调整为4037元,上调了311元。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各类人群和单位将从7月起按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社保费。
在职职工:
养老险最高月缴968.88元
市人力社保局日前下发了《关于统一201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根据市统计局公布,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比上年的44715元增加3729元。按照相关规定,2010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均有所变化。
对于在职职工,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1615元、12111元。对于月收入低于1615元的,按1615元计算;高于12111元的,按12111元计算;而对于大多数月收入在1615元至12111元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决定每个人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按照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计算,从7月起职工每月最低缴费129.2元,最高月缴费968.88元。缴费基数高,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高,缴费基数低,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低。
农民工:
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看齐在职职工
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均按照12111元来确定;而下限并不完全相同。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为1615元;而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为2422元。
北京历年社保基数
北京历年社保基数
社保基数是指在社会保险制度下,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北京市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也是一个城市化程度很高的地区,其社保基数也随着时间不断变化。本文将围绕“北京历年社保基数”这一主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阐述。
第一步,简述北京社保基数的概念和作用。在北京市,每个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用是根据其所在单位的社保基数计算的。社保基数一般是职工的工资收入,不过也有最低收入标准。社保基数的确定直接影响着职工的社保待遇,因此该数据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步,回顾北京历年社保基数的变化。2004年至今的16年中,北京市的社保基数有过多次调整。在2004年,北京市的社保基数标准是1398元,而到2020年,这一标准已经提高到了8976元。其中一些重要年份的社保基数调整如下:
- 2008年:北京市社保基数将平均工资标准从2006年的34171元上调至38616元。
- 2011年:北京市将最低限额调整为1795元,最高限额调整为8976元。
- 2016年:北京市将最低限额再次提高至2120元,最高限额提高至1.3万元。
- 2020年:北京市将社保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调整为3072元,最高限额调整为1.9万元。
第三步,分析北京社保基数的变化趋势。从上述几个年份的调整情况可以看出,北京市的社保基数一直呈现上升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
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社保基数也在不断增加。而随着调整次数的增多,不同层次的职工的缴费基数也愈趋合理、精准。
第四步,探讨北京社保基数对职工的影响。对于职工而言,社保基数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及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一览表
567 1131 1635 2036 1635 2036 2395 2395 2755 3071 3444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缴费时间 2000.4-2001.3 2001.4-2002.3 2002.4-2003.3 2003.4-2004.3 2004.04-2005.03 2005.04-2006.03 2006.4-2007.3 2007.4-200803 2008.4-2009.3 2009.4-2010.3 20104-2011.3 社平工资 1148 1311 1508 1727 2004 2362 2734 3008 3322 3726 4037 缴费基数上限 3444 3933 4524 5182 6011 7087 缴费基数下限 400 412 435 465 465 545
工 伤 保 险
2011.4-
4201
580 1203 1329 1490 1615 1680
8202 9024 9966 11178 12111 12603
580 1203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9 1490 1615
8202 9024 9966 11178 12111
以下数据均为(2010.4-2011.3年度)缴费下限,最高基数为12111元 缴费人员类别\险种 养老 失业 工伤 本市城镇 1615 1615 1615 外埠城镇 1615 1615 1615 本市农村劳动力(24号文) 1615 1615 2422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随着社会经济、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社保缴费基数也在不断调整
和提高,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下面是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以及对应的政策解读。
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1. 2012年至2015年
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
1729元、5092元。
政策解读:2012年至2015年社会保险标准相对稳定。其中,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较高,意味着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相对较大,但也保障
了参保人的医疗需求。
2. 2016年至2017年
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
2104元、6164元。
政策解读:2016年至2017年社会保险标准有所上升,尤其是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的较大幅度调整,与国家大力推进医改、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的政策方向相符合。
3. 2018年至2019年
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2363元、6932元。
政策解读:2018年至2019年社会保险标准继续提高。对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调整较大,这与我国不断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有关,有助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经济生活。
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1. 2012年至2015年
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29元,参保人员缴纳比例为8%,单位缴纳比例为20%。
政策解读: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标准与城镇职工相同,在这一时期相对稳定。应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要比城镇职工低,这意味着企业职工在退休时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
2. 2016年至2017年
2009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2009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2009年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说明一览表企业动态加入时间:2008-1-23 16:43:39 点击:32448
缴费人员类别参
加
险
种
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比例
险种选择备注
单位缴
费比例
个人缴
费比例
本市城镇职工养
老
保
险
1490元
---11178元
20% 8%
必须参加
★ 2008年社会平
均工资为3726元。
★ 社会保险缴费
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
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2009年的缴费基数上限
为11178元。
★ 本市城镇和外
埠城镇参保人员的缴费
基数以上一年度实际发
生的工资总额的税前平
均数为准。若无法确定
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
的,按第一个月工资确
定缴费基数。
★ 缴费基数一经
核定,在缴费年度内不
能变更(每年4月1日至
次年3月31日为一个缴
费年度)。参保单位于每
年的三月中旬至四月中
旬到社保中心核定参保
人员新一年的缴费基
数。
★ 新参保单位首
次办理人员增加:在本
市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
需填写表二、表十一,
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
口簿复印件;在本市参
加过社会保险的携带转
移单并填写表十一;在失
业
保
险
1% 0.2%
工
伤
保
险
按行业
性质确
定缴费
比例
不缴费
生
育
保
险2236元
---11178元
0.8% 不缴费
医
疗
保
险
9%+1% 2%+3元
本市农民工养
老
保
险
800元
20% 8%
是否参加需
征求本人意
见
失
业
保
险
1% 不缴费
工
伤
保
险
2236元
---11178元
按行业
性质确
定缴费
比例
不缴费必须参加
生
育
保
险2236元
---11178元0.8% 不缴费外省参加过社会保险的
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方
可转入。办理时间为每
月2-28日,遇法定节假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对照表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对照表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对照表是指展示北京市每年的社会保险缴
费基数情况以及与前几年的对比。该表格是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障政
策的具体操作指南,为海量的北京市人民提供了参考依据,便于他们
了解社保缴费的具体情况,从而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障福利。
以下是围绕这张表格来分步骤阐述北京市历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对
照表的文章:
第一步:解释社保缴费基数的概念,并了解北京市社保缴费的基础情况。
社保缴费基数指企业和职工在缴纳社保费用时的基础数额,一定程度
上影响着个人享受社保福利的标准。了解北京市历年的社保缴费基数
对照表,需要对该市的社保缴费基础有初步认识,例如:北京市的社
保缴费基数是从2005年开始制订的,其中,最低缴费基数为173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8535元;社保缴费基数的具体数额由市政府根据当
地物价、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生需求等多个因素来确定。
第二步:看一看北京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对照表。
北京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对照表可通过各大媒体渠道、社保网站上
获取。例如,2020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表显示,2020年度北京市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的缴费基数
分别为8,064元、10,080元、5,040元和 ~20,160元~ (修正为
21,531元)。
第三步:对比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分析其变化原因及对个人的
影响。
通过查看北京市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对照表,我们发现,随着时间的
推移,缴费基数不断上涨,其变化原因主要是社会经济发展及通货膨
胀等因素。对于个人而言,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个人终身
2009年度社保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各险种缴费比例说明一览表
本 市 农 民 户 口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必须参加
医疗保险中农村劳动力与农民工缴费比例的区别: 农村劳动力的缴费比例定为12%+3 12%+3元(员工有医疗手 12%+3 册;有医保存折;可选择四家定点医院,其中必须 有一家社区医院;报销门诊和住院费用)
外 埠 城 镇 户 口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按缴费基数个人帐户分配比例分别为:35 岁以下为2.8%,35岁至45岁为3%,45岁至退休为4% 。 农民工的缴费比例由原2%调整为1%,个人不缴 费(员工无医疗手册;无医保存折;可选择本区指 必须参加 定两家定点医院;只报销住院费用中统筹应支付的 部分,其中包括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 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持人事局签发的《北京 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分别为0.2%、 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0.3%、0.4%、0.5%、0.8%、1%、1.2%、1.5% 必须参加 缴费基数:是以参保人上年实际发生的税前月均工 资总额核定下一年度的缴费基数。 职工新参保或调转参保单位时可以按职工入职第一 个月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优先参加 注意:每年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一般在3至4月份进 行,核定工作流程请3月初关注网上通知
险种选择
政策依据: 必 须 参 加
备注
1490-11178元
1%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 费比例 0.8%
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2010—2014)
1992.10-1992.12 1993.01-1993.12 1994.01-1994.12 1995.01-1995.12 1996.01-1996.03 1996.04-1996.12 1997.01-1997.12 1998.01-1998.06 1998.07-1998.12 1999.01-1999.12 2000.01-2000.12 2001.01-2001.12 2002.01-2002.03 2002.04-2002.12 2003.01-2003.03 2003.04-2004.03 2004.04-2005-03 2005.04-2005.12 2006.01-2006.03 2006.04-2007.03 2007.04-2008.03 2008.04-2009.03 2009.04-2009.12 2010.01-2010.03 2010.04-2011.03 2011.04-2012.03
0.5%/1 %/2%三
档,个人 不缴费
0.2%(自 2009年1月 1%(自2009年1月起至 起至今,农 今) 村户口不缴 纳个人部 分)
医疗缴费比例 生育缴费 比例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划入帐户
城镇人员自2001年4月起开始缴纳 外埠农村人员自2004年9月起开始 缴纳 本市农村人员自2005年8月起开始 缴纳 生育保险 自2005年7 月起开始 缴纳 单位缴费 在职 人员: 在职 人员:
北京市历年社保基数 比例
2236 2236
20%
Baidu Nhomakorabea
2236 2236
2422 2422
2521 2521
个人 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工伤缴费比 生育缴费比
例
例
单位缴纳
2%
-
-
城镇人员自2001年
5%
1%
(自1994年6月
每人每月2元(自
起,至1999年10 1994年6月起,至
月止)
1999年10月止)
纳 外埠农村人员自20
始缴纳 本市农村人员自20
0.8%,
个人不缴费
在职 人员:
9%+1%
档,个人不
缴费
8%
0.2%(自2009年1
1%(自2009年1 月起至今,农村户
月起至今) 口不缴纳个人部
分)
退休人 员:不缴
费
医疗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 划入帐户
城镇人员自2001年4月起开始缴 纳
外埠农村人员自2004年9月起开 始缴纳
本市农村人员自2005年8月起开 始缴纳
失业 缴费基
数
农民工 失业自 1999年6 月起开 始缴纳
310 400 412 435 435 435 465 465 545 545 580 640 730 800 800 800 下限 1680
北京市历年社保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
—
—
—
农民工养老 农民工失业 保险自1999 保险自1999 年6月起开 年6月起开
始缴纳 始缴纳
—
—
310
310
400
400
412
412
435
435
435
435
435
435
465
465
465
465
545
545
545
545
580
580
640
640
பைடு நூலகம்
730
730
800
800
下限1490
800
下限1615
240 284 377 545 679 679 798 918 918 1024 1148 1311 1508 1508 1508 1727 2004 2362 2362 2734 3008 3322 3726 3726 4037 4201
480 567 1131 1635 2036 1635 2036 2395 2395 2755 3071 3444 3932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7087 8202 9024 9966 11178 11178 12111 12603
生育保险自 2005年7月 起开始缴纳 (单位缴费 0.8%,个人 不缴费)
1992年---2012年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480 567 1131 1635 2036 1635 2036 2395 2395 2755 3071 3444 3932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7087 8202 9024 9966 11178 11178
12111
12603
养老失业 工伤基数
下限
144 170 226 327 407 327 407 479 290 310 400 412 435 435 435 465 465 545 545 580 1203 1329 1490 1490
1615
1680
医疗生 育基数
下限
787 787 905 905 1036 1202 1417 1417 1640 1805 1993 2236 2236
2422
2521
养老 缴费基
数
-
农民工 养老自 1999年6 月起开 始缴纳
310 400 412 435 435 435 465 465 545 545 580 640 730 800 下限 1下49限0 1下61限5 1680
0.8%,
个人不缴费
在职 人员:
9%+1%
档,个人不
缴费
8%
0.2%(自2009年1
1%(自2009年1 月起至今,农村户
月起至今) 口不缴纳个人部
北京市2008年至2017年社保最高缴费基数汇总表
9967
11178
12111
12603
14016
15669
17379
19389
21258
23118
200804-200903 200904-201003 201004-201103 201104-201203 201204-201303 201304-201406 201407-201506 201507-201606 201607-201706 201707-201806
9967
11178
12111
12603
14016
15669
17379
19389
21258
23118
200804-200903 200904-201003 201004-201103 201104-201203 201204-201303 201304-201406 201407-201506 201507-201606 201607-201706 201707-201806
14016
15669
17379
19389
21258
23118
200804-200903 200904-201003 201004-201103 201104-201203 201204-201303 201304-201406 201407-201506 201507-201606 201607-201706 201707-201806
北京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比例
1992.10-1992.12 1993.01-1993.12 1994.01-1994.12 1995.01-1995.12 1996.01-1996.03 1996.04-1996.12 1997.01-1997.12 1998.01-1998.06 1998.07-1998.12 1999.01-1999.12 2000.01-2000.12 2001.01-2001.12 2002.01-2002.03 2002.04-2002.12 2003.01-2003.03 2003.04-2004.03 2004.04-2005-03 2005.04-2005.12 2006.01-2006.03 2006.04-2007.03 2007.04-2008.03 2008.04-2009.03 2009.04-2009.12 2010.01-2010.03 2010.04-2011.03
1036 1202 1417 1417 1640 1805 1993 2236 2236
2422
2521
医疗
单位缴
农民工 农村劳动力 纳 基数 基数下限
其中 划入 帐户
-
-
18% -
-
-
-
-
-
-
百度文库
-
-
1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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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北京市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2009/06/23 08:14 A.M.
关于统一200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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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4715元),现就统一2009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726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178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608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236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90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
七、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2008年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单位与职工2009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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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职工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政府[1998] 2
按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
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号令、京劳险发[1999] 99 号、和的 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农民工 (农民工按北京市上一年最低工资)
京社保发[2002] 75 号、京劳 按北京市公布的上一年度最低工资作 的 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达到
8%
96.24
1.5%
45.12
0.5%
15.04
10%
18.05
2.%+3 元
6.02
0.5%
6.02
—
—
0.8%
14.44
—
—
企业应缴部分
459.60
个人应缴部分
141.36
600.96
➢ 本市农村劳动力:养老企业 800*20%,养老个人 800*8%,失业企业 800*1%,失业个人不缴费,工伤企 业 2236(比例按公司性质会有不同),工伤个人不缴费,生育企业 2236*0.8%,生育个人不缴费,医疗 企业 2236*(9%+1%),医疗个人 2236*2%+3 元
➢ 本市农民工:养老企业 800*20%,养老个人 800*8%,失业企业 800*1%,失业个人不缴费,工伤企业 2236(比例按公司性质会有不同),工伤个人不缴费,生育企业 2236*0.8%,生育个人不缴费,医疗企 业 2236*1%,医疗个人不缴费
以北京市 2007 年最低缴纳标准 1203 元为例计算
人员类别 福利项目
京户 外户 京户 外户 京户 外户 京户 外户
京户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分计 合计
缴费基数
1203 1203 1805 1203 1805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20%
240.60
市政府 [2005]第 154
按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
职工(包括男女职工)个人
号令发布。
费基数之和的 0.8 %缴纳生育保险费 不用缴纳
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不能低于上年
市平工资的 60 %)。
住房公积金
8%-12%
8%-12%
总计
40.8%-50.3%
18.5%-22.5%
医发[2001] 18 号;京劳社医 缴费基数之和的 1%缴纳大额医疗互助 元缴纳大额医疗互助金(若本人月工
发[2001] 16 号;京劳社办发 金(外地农民工由个人和单位共同选 资低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004] 101 号文件规定,外地 择一种方式缴纳医疗保险)
60 %的,则按市平工资的 60 %为缴费
本市及外地农村户口劳 北京市公布的上一年度最低工资作为 城镇户 口的劳动者)。农民工个人
动者(即农民工)从 1999 年 6 缴费基数)
不用缴纳。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不再
月 1 日起实行。
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
市政府[2001] 68 号
按被保险人缴费基数之和的
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
令和[2003] 141 号令;京劳社 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被保险人 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再按每月 3
➢ 外埠城镇户口:养老企业 1490*20%,养老个人 1490*8%,失业企业 1490*1%,失业个人 1490*0.2%, 工伤企业 1490(比例按公司性质会有不同),工伤个人不缴费,生育企业不缴费,生育个人不缴费,医 疗企业 2236*(9%+1%),医疗个人 2236*2%+3 元
➢ 外埠农村劳动力:养老企业 800*20%,养老个人 800*8%,失业企业 800*1%,失业个人不缴费,工伤企 业 2236(比例按公司性质会有不同),工伤个人不缴费,生育企业不缴费,生育个人不缴费,医疗企业 2236*(9%+1%),医疗个人 2236*2%+3 元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 3726 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 11178 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 2608 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 2236 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 1490 元。 六,本市和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 800 元。 工伤企业 0.5%-1.5% 生育:只能给本市户口缴纳。
农民工从 2004 年 9 月 1 日起参
本单位再按被保险人缴费基 基数)。退休后只按每人每月 3 元缴
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数之和的 4%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单位 纳。
内部留用并报销。不用向社保中心缴
外地农民工由个人和单位共
纳)
同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工伤保险
市政府[1999] 48 号
按本企业上年度被保险人月
职工和外地农民工个人都不
令和[2003]第 140 号令,京劳 均缴费基数之和的 60 %为基数,按不 用缴纳
社办发[2004]101 号文件规定 同行业费率的 0.5%—2%缴纳(外地农
外地农民工从 2004 民工另有规定)。
年 9 月 1 日起参加本市工伤保
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外地农
险
民工暂不缴纳
生育保险
社养发[2002] 176 号。
为缴费基数)。有条件的企业,可以 退休年龄退休后不再缴纳。
本市及外地农村户口 建立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
劳动者(即农民工)从 1999
年 6 月 1 日起实行。
失业保险
市政府[1999] 38 号
按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
令、京劳险发[1999] 99 号。 和的 1.5%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按 0.5%缴纳失业保险费(含本市和外地
2009 年北京社保缴费下限为: ➢ 本市城镇户口:养老企业 1490*20%,养老个人 1490*8%,失业企业 1490*1%,失业个人 1490*0.2%,
工伤企业 1490(比例按公司性质会有不同),工伤个人不缴费,生育企业 2236*0.8%,生育个人不缴费, 医疗企业 2236*(9%+1%),医疗个人 2236*2%+3 元
➢ 外埠农民工:养老企业不缴费,养老个人不缴费,失业企业不缴费,失业个人不缴费,工伤企业 2236(比 例按公司性质会有不同),工伤个人不缴费,生育企业不缴费,生育个人不缴费,医疗企业 2236*1%, 医疗个人不缴费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标准
依据及比例 保险种类
主要法规依据
月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