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合集下载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教人[2014]13号【发布部门】南京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4.05.30【实施日期】2014.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宁教人[2014]13号)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各有关学校(单位):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1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

今年继续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和市职称办规定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

2015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申报与评审执行《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7号)。

各单位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相应条件(含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对报评人员的主要业绩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评人员必须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所在单位不得签字上报。

因审核不细致造成材料虚假的,在对申报人员按规定作出处理的同时,追究审核人员和学校领导责任。

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和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初定或考试的方式进行;中小学一级教师和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由市职称办委托相关单位区人社局和市职称评介中心组织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和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由省、市职称办委托市教育局组织评审。

南京市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南京市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南京市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全文共2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发展,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一)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本专业(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学科)本科学历后,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获得本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且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一级教师资格:1、获得本专业(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10.09•【字号】宁教高师[2006]26号•【施行日期】2006.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教高师[2006]26号)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南京晓庄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首次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简称NIT-NITE考试)定于今年 11月18日至11月24日举行。

为做好此次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苏教师[2005]1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次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6]25号)规定,全省中小学、职业学校已参加过有关教育技术培训、具备相应教育技术能力的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和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须参加教育技术水平考试。

超过上述年龄的教师如本人自愿,也可报考。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工作,经研究,我市首次报名参考人员范围主要是:区县级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参加过市区教育技术培训者培训的教师、担任教育信息技术课教学的教师,以及今年暑期参加中小学省级“校校通”培训的教师。

各区县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组织具备条件的教师(含职业学校教师)报名参考。

二、考试安排首次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科目为教学人员初级,参考教师按任教情况选择相应或相近学科。

考试方式为机考。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从11月18日开始连续编排,最迟到11月24日结束,每天三场,各场次时间为:9 :00~11:00、13:00~15:00、15:30~17:30。

南京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10.29•【字号】宁教人[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教人[2013]17号)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南京市教育局2013年10月29日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人事人才评优表彰、评审考核工作机制,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确保评优表彰、评审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订本规定。

一、申报人员资格审查第一条申报参加有关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的人员必须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如实提交规定的各项评审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出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条推荐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准确齐全。

二、评委(专家)、考官的遴选第四条评委(专家)、考官(以下简称评委)的产生,要根据评优表彰、评审考核工作的需要,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人选。

评委库成员由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的专业人士组成。

没有评委库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标准严格审查、认真挑选出相应的人员担任评委。

第五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评委如与参评对象有直系亲属关系、师徒(生)关系或其他应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回避或提醒回避。

第六条参加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的评委须签订承诺书,承诺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3.11•【字号】宁政办发[2003]20号•【施行日期】2003.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制定的《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三月十一日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规范继续教育行为,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

其主要任务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本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继续教育应当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中心、为经济建设服务、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与人员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市场导向、政府调控、行业指导、社会服务、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市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市教育、经济、科技、卫生、劳动、财政、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继续教育以及相关工作。

区、县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继续教育应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以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班,进修班和研修班为主;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业务考察,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自学,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出国(境)进修,获得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发表论文、译文,出版影视教材以及承担与专业有关的讲课任务等,皆可以作为继续教育的辅助形式。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7‟314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局,省属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湖南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市州要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5类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本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一)坚持以德为先。

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问题“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学历可放宽一个“台阶”。

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和服务基层年限、效果等,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南京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分类细化

南京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分类细化

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分类细化
易之;钱红艳
【期刊名称】《河南教育:基教版》
【年(卷),期】2006(000)10S
【摘要】南京市2006年新修订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下
简称《条件》)根据近年出现的新课程改革;加强新农村建设等要求.对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3个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职称评定)条件在原有基础
上进行了较大修改。

【总页数】1页(P10)
【作者】易之;钱红艳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1
【相关文献】
1.探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对学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J], 王志滨
2.浅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的论文问题 [J], 徐强;朱辉;臧红飞
3.探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对学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J], 王志滨[1]
4.中小学教师应如何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兼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的论文要求[J], 刘谋桂
5.上海市细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公安局《全市集中开展中小学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公安局《全市集中开展中小学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公安局《全市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4]134号【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10.19【实施日期】2004.10.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公安局《全市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4]1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拟订的《全市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十九日为扎实推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最安全城市”、建设“平安南京”活动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侵害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和重大事故,切实解决当前影响中小学、幼儿园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国办发电〔2004〕26号)精神和教育部、公安部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决定于即日起至12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要坚决遏制侵害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强化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探索建立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下同)、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把中小学和幼儿园建成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安全文明的学习场所,为广大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一是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最安全城市”、建设“平安南京”活动,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拆除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2012〕9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主管部门: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口径(一)关于评审条件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

其他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

(二)关于岗位数额各校要严格执行岗位设臵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要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申报岗位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即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的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因工作需要,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并一直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仍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但其岗位仍为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

首次聘用期结束后,须按照所聘岗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关于同级转评除已有规定外,凡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职务,比照原有职务,属跨系列、跨岗位的,均须同级转评。

(五)关于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政发〔1999〕70号)规定,对近3年高校从海外引进的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海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南京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南京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南京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南京市中小学老师的职称评审条件,是一个严格的程序,有助于激发教师的学
习能力,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首先,老师的职称评审条件要求老师具备一定的资历,凭借一定的时长持有正
式职务,并且任职期间表现良好。

其次,要求老师不断学习,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储备,能独立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有能力利用科学、合理的原理和知识对学生进行教学辅导。

此外,老师要更新自己的教学思想,加强教学技能,用先进的教育方法、技术手段来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

另外,还要求老师热爱教育事业,以及在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方面有较高要求。

最后,老师要有独立作业的能力,有积极的行动方释进行教育研究,有改进教学方法、编写教材、组织社科交流、参与辅导服务等能力,并有较高的教研创新能力。

总之,南京市中小学老师的职称评审条件旨在激发教师的潜能,使其在教学中
发挥最大的效能,充分的利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在教学中获得良好的效果。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了局公示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了局公示

2013年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2013-10-12 点击次数:810中小学高级教师名单: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柏铁柱、常虹、纪凤、秦岭、杨军、余珍、张倩、张文理南京市第一中学:车亚莉、王艳梅、许斌、周良骏南京市金陵中学:陈文婷、刁雪梅南京市聋人学校(南京聋人高级中学):沈旭升、唐宁宁南京市盲人学校:朱茵南京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方明中南京市中华中学:陈晓浒、李小福、王璇、夏新峰、谢伟、薛安定、张海宁、张敏、张茹南京外国语学校:杜菁、刘爱娟、吴晓荣、吴煜乐、张学萍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小学:何永香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曹海永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唐隽菁南京市成贤街小学:王学其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徐爱芬南京市第九中学:都海英、符慧敏、李琦、聂英云、吴紫敏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吕华兵、唐莉莉、张巍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红山校区:操基兵南京市第十三中学锁金分校:方晶晶、万震南京市海英小学:张萍南京市弘光中学:钱慧南京市科利华中学:贲玥、李光蕾、张丽萍、赵晓燕南京市人民中学:陈媛、樊晓鸣、冯建美、倪霞、任蓉、王晓燕、熊万英、应长兵、周向前南京市五十四中:胡红南京市小营小学:杜雯静南京市孝陵卫初级中学:姚光明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柯勇、周萍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太平门校区):刘光涛、王江宏南京市逸仙小学:孙瑜南京市宇花小学:王成南京市紫东实验学校:黎平智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陈琼、陈艳、顾函、洪晓堂、黄波、贾伟宏、鞠峰、李静、栾富海、彭炜、王生福、谢正华、叶萍、张鲁宁、张媛媛南京29中教育集团四中校区:张宏斌南京财经大学附属小学:陈凌南京市29中教育集团四中校区:刘恩吉南京市滨江中学:周海燕南京市赤壁路小学:王小燕南京市第12中学初中部:徐军南京市第八中学:晁树梅、管宁、赵丽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丁建琴、沐晓红、谭冰南京市第十二中学:翟胜云南京市第十二中学初中部:姜素青、谭大凤南京市第五十中学(南京工业大学附属中学):陶宜标、张晔南京市芳草园小学:黄健南京市鼓楼区特殊教育学校:许秀梅南京市拉萨路小学:刘宁南京市琅琊路小学:冯毅、张冬梅南京市力学小学:陈芳、张金枝南京市砺志实验小学:解兴华南京市龙江小学:林敏南京市南昌路小学:张玉珍南京市宁海中学:胡玮、李有双、施亚筠、文雄、吴赟、张梦憬南京市青云巷小学:刘敏南京市天正小学:朱翠萍南京市下关区第二实验小学:姚芳南京市下关区教师进修学校:陈卉南京市下关区天妃宫小学:李延江、史春妍南京市下关区五塘小学:殷雅玲、张馥丽南京市象山小学:陈依云南京市银城小学:曹静、张燕南京市郑和小学:朱培波南京市紫竹苑小学:刘春明南京树人国际实验学校:李玉芳、张军霞、章熙美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刘海燕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黄艳萍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陈树平、李静、苏焱、唐云兰小市中心小学:周志飞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董贵玲、郭丽莉、张小娟、张志君、朱浩遐南京市爱达花园小学:李有兰南京市江东门小学:段素静、汪国盈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刘灿、徐文标、张明明、张小健南京市南湖第二中学:施国萍、周志健南京市南湖第三小学:蒋勇、唐晓勤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王强南京市南湖第一中学:樊金龙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分校:唐渊飞白下区教学研究室:叶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初级中学:邵蓓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徐璐、张忆忠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胡海斌南京市白下区少年宫:郭艳艳南京市第二十八中学:笪素萍、蒋珺、郁心游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邓育红、季任燕、唐玲、汪后上、王琳、王乾、王旭、魏业娣、翁珍、吴义苗、张明东、周琦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史克强、唐晓雅、徐冬梅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陈海波、陈嵘、杜卫庆、范书韵、韩霞、郝明莉、胡达红、李勤、汪燕、吴媛媛、徐辉、张丽萍、赵心昉南京市第十八中学:陈金宜南京市第五中学:蒋汇文、林涛南京市火瓦巷小学:曹秋林南京市瑞金路中学(一中初中部):李纳南京市石鼓路小学:余多慈南京市文枢中学:陈捷、高宇清、杲蕾、毛昊宇、莫丹、沈国美、宋靖、王俊、王婷、吴桂军、胥小伟、庄严南京市五老村小学:成剑南京市西街小学:赵海燕南京市小西湖小学:成金燕、曾文莲南京市行知实验中学:房静、郝怀银、靳军、刘永东、毛萍、王宏图、王宜先、章金凤南京市月牙湖小学:洪波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薛海丽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仙林学校初中部:范兴平、史婷婷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仙林学校小学部:张红茜南京市八卦洲中桥中学:任兴平、徐俊、张庆、赵鹏南京市伯乐中学:王蔚南京市花园中学:巫志荣南京市马群中学:邹正清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中心小学:陈斌、李世刚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吴秀会、徐鸣南京市栖霞区摄山初级中学:袁慧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赵菊英南京市栖霞中学:刘安兵、施洋、许芳、周强南京市燕子矶中学:姜坤林、姜莉、李军、叶晓凤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刘彩虹、唐荣方、严小梅南京市板桥中心小学:严朝胜南京市板桥中学:蔡治国、郭红卫、郭华飞、马志国、茅根梅、徐建梅、叶秋燕南京市春江学校:徐秀芳南京市共青团路小学:叶梅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小学:秦金和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夏全美南京市梅山第一中学:刘秀环南京市梅山高级中学:于南霞南京市孙家初级中学:储祥红、梁秀琴、于雷南京市铁心桥中心小学:周继红南京市小行小学:方玉春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一中:盛金芳南京市雨花台中学:安勇、曹颖、常晓芹、杜家伟、李金松、李娜、陆宜军、王明飞南京市雨花外国语小学:周春燕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陈久禄、胡泓、李永兵、倪艳、彭海兰、田旻鸣、熊明忠、杨宜健南京市第十七中学:钱德琴、邵明云、姚金华、叶凤仙南京市第十四中学:邓艳辉、候旭廷、华蓉南京市河西中学:解丽莉、刘长珍南京市江浦实验小学:方萍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明发滨江分校:徐武友、周文芬南京市浦口柳袱小学:韦碧红南京市浦口区大桥中学:葛毅峰、柯家贵南京市浦口区第二中学:葛发美、侯舒、应万松南京市浦口区第三中学:朱明霞南京市浦口区陡岗中学:窦昌琴、薛圣丽南京市浦口区龙山学校:严昌宝南京市浦口区浦厂中学:刘洪斌南京市浦口区桥林中学:杜成洪、黄锟、叶万金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小学浦园路分校:周晓翠南京市浦口区泰山小学:李志平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林高峰、刘利、孙凯、王金柱、朱达燕南京市浦口区铁路小学:邱建辉南京市浦口区乌江学校:林其中、秦奋军、王长强、张传明南京市浦口区新世纪小学:曹孝琪南京市浦口区星甸中学:豆昌玲南京市浦口区行知中学:许春桂、余后义南京市浦口区沿江小学:冯士民南京市浦口区永宁中学:刘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中学:解定胜、李莉浦口区第四中学:丁仕妹浦口区教学研究室:张建浦口区实验小学浦园路分校:章翔江宁区岔路学校:胡静江宁区横溪初级中学:邓可道、刘先进、杨小勇江宁区陆郎初级中学:陈维强、金长华、陶勇江宁区秣陵初级中学:高春梅、李建梅、李瑛、尚剑峰江宁区周岗初级中学:倪春洪、张小兵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宋淑华、唐建忠、邹兴明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傅春松、吉沙娟、沈加海、沈丽娟、吴森、张燕、钟文楼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程文静、罗小兵、吴国亮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小学:戴尚荣、汤小玉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学校:于斌南京市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陈光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初级中学:陆玉明南京市江宁区龙都中心小学:杨小林南京市江宁区禄口初级中学:邓庆、濮方芳、汪忠琴、夏敦讯、张红香、朱小丽南京市江宁区禄口中心小学:陈静南京市江宁区上坊初级中学:张兴余南京市江宁区上峰初级中学:王东南京市江宁区桃红初级中学:甘正云南京市江宁区铜山初级中学:管启明、吴霞南京市江宁区土桥初级中学:金兴华、任端巧、尹丽丽、朱泽全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王宁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傅德柱、刘玉凤、尚宗发、夏杰、薛法林、严传勇南京市秣陵中学:陈志刚、迪贺斌、朱才英南京市秦淮中学:邵思青、王兴刚、张青南京市上元小学:冯晓萍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仇雪燕、梁民伟、谢文平、杨寿琴、朱粉红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肖震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李丽、李永平、刘田福、米晓燕、吴山林、叶桂玲、周艰六合区竹镇民族中学:侯宏伟六合区竹镇镇民族小学:吴万斌六合区竹镇镇乌石初级中学:唐九林南京市六合区程桥初级中学:张家岭南京市六合区程桥高级中学:陈定友、丁红霞、董琴、李远高、刘进彪、朱明秀南京市六合区程桥中心小学:李家强南京市六合区瓜埠初级中学:金吉荣南京市六合区广益小学:郭桂玲南京市六合区横梁初级中学:叶志江、诸士金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张见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初级中学:包义才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中心小学:沈东波南京市六合区灵岩小学:戴秀琴南京市六合区龙池初级中学:卢安芳、竺宗科南京市六合区龙池小学:庄定萍南京市六合区马鞍初级中学:李瑞季、徐晓军南京市六合区马集初级中学:郭玉荣、石存前南京市六合区实验初级中学:王晓林南京市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李勇、王雪峰南京市六合区实验小学:姚云霞南京市六合区新篁初级中学:柏立云、杨定宝南京市六合区新集初级中学:杨兴文南京市六合区冶山镇初级中学:王忠红、杨雨田、姚金凤南京市六合区冶山镇中心小学:陈长平、吕德玲南京市六合区玉带镇初级中学:王章林南京市六合区竹程初级中学:崔强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泉水小学:余家宝高淳区沧溪中学:杨红水高淳县永丰中学:黄丽华、邢丽玲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谷文华、黄伟、史拥华、孙丽琴、周松桢南京市高淳区宝塔小学:甘永龙、吴小辉、荀爱双南京市高淳区沧溪中学:李雪琴、邢华国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小学:翟红芸南京市高淳区第二中学:邢益斌南京市高淳区第三中学:邢爱国南京市高淳区东坝中心小学:曹桂平南京市高淳区古柏中心小学:夏小伙南京市高淳区固城中心小学:陈爱萍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芮君平、王玉娣南京市高淳区漆桥中学:徐玉林南京市高淳区桠溪中学:周万花南京武家嘴实验学校:王勇强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卞维清、路清、杨颖、张绪生溧水第三高级中学:汪峰溧水区第二初级中学:陈辉、王性保、徐增娣溧水区第三高级中学:卞维彩、林爱兰、申来平、魏广英溧水区东庐初级中学:周玉银溧水区群力中学:端晓燕溧水区永阳镇中心小学:刘文娟溧水区柘塘初级中学:吴桐军南京市溧水区第二初级中学:李红梅、王桂兰南京市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刘荣南京市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陈强、孔春水、邱松林、王亚丽南京市溧水区东屏中学:刘小可、张映良南京市溧水区洪蓝初级中学:陆兵、秦逵香、徐瑛、赵小军南京市溧水区洪蓝中心小学:姜训平南京市溧水区晶桥初级中学:曹孝武南京市溧水区晶桥中心小学:刘小星南京市溧水区孔镇中学:杨亭南京市溧水区群力中学:刘宏星南京市溧水区石湫中心小学:钱义凤南京市溧水区实验小学:陈彩霞、刘方、陶建华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心小学:汤小琴南京市溧水区云鹤初级中学:孔令富南京市溧水县第二实验小学:徐本敏南京市溧水县东屏中学:虞玉家南京体育学院附属学校:唐岭南京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陈美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刘晓燕、孙蘅南京市长城中学:娄双喜南京市大厂高级中学:董纪琴、李大成、刘昶、姚建明南京市大厂区山潘街小学:李亚平南京市葛塘中心小学:葛文斌南京市九龙中学:周怡南京市南化第二中学:徐海燕、张洪军南京市旭东中学:杨开莲南京市扬子第二小学:秦晶、余益和南京市扬子第四小学:王悦琴南京市扬子第一中学:殷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冯怀勇幼儿园高级教师名单:南京市滨江幼儿园:于海燕南京市第二幼儿园:彭云南京市第三幼儿园:王义梅南京市鼓楼幼儿园:何凯黎南京市实验幼儿园:郑梅南京市第五幼儿园:蔡小荣、巫莉南京市红梅幼儿园:刘亚莉南京市秦淮幼儿园:陈京敏南京市中华路幼儿园:钱震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童静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小学:魏红梅。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28•【文号】教师厅[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宏大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按照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师培训实效,提升教师素质能力,现就做好2017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做好培训统筹规划,落实重点支持任务各省(区、市)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按照《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部署,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重点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基层倾斜,优先支持贫困县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校长素质能力。

要按照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和本省(区、市)“十三五”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在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地乡村教师校长队伍现状和培训需求,分类做好2017年项目规划设计,为乡村教师校长提供2至3年周期性培训。

要科学统筹项目区县覆盖范围,确保“国培计划”向贫困县倾斜,新增项目区县数原则上不少于当年项目区县总数的20%,并以贫困县为主。

请各省(区、市)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2017年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遴选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定。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发展,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一)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本专业(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学科)本科学历后,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获得本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且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一级教师资格:1、获得本专业(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发展,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一)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本专业(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学科)本科学历后,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获得本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且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一级教师资格:1、获得本专业(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

南京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南京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南京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发布时间:2012-10-13 点击率:111 经南京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专业技术职称网进行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将意见反馈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工作处)。

公示期限:2011年10月10日 10月16日接访时间:上午960012600 下午26006600接访电话:83639200 传真:57711724接访地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828室)附:南京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公示人员名单:高淳县沧溪中学:孙桂青、王金顺、王秀梅高淳县淳溪中心小学:朱腊美高淳县东坝中学:卫春耕、侯建兵高淳县古柏中心小学:梅秋云高淳县古柏中心小学(借用到武家嘴实验学校):韩志明高淳县固城中学:傅建平、李英斌高淳县湖滨高级中学:熊爱青、肖建、陈小斌、李青青、葛红辉、黄顺胜高淳县漆桥中心小学:胡秀凤、朱克卫高淳县桠溪中学:吴水香高淳县阳江中心小学:陈军华高淳县永丰中学:邢益贵高淳县砖墙中心小学:王根娣、吴红凤高淳桠溪中心小学:俞建兵、史建华江宁区岔路学校:郝明珍江宁区丹阳学校:衡其林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孙其银江宁区横溪初级中学:昝庭根、马发根、钟建平、于琴娣、王兆辉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甘庆军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刘玉芸、许广霞江宁区禄口初级中学:张家国、陶光富江宁区秣陵初级中学:刘浩、张桂明、刘玲江宁区麒麟初级中学:匡国花江宁区麒麟中心小学:张梅香、叶有平江宁区上峰初级中学:言明宝、曾康海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宫艳丽、侯燕、侯治富江宁区土桥初级中学:柏圣荣、许光明、笪爱民、石巧祥、许秦保、陈信宝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任长春、胡庆贵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胡松、宋磊、潘芸莉、王凯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罗益锋、诸国善、丁向荣、王兰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张虎、唐宏明、徐爱勇、陈久玲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薛银梅、陈小银、曹春兰、张茂发、张启水、邵成龙、谢红娣江苏省溧水县实验小学:葛家生、田青、谢玉香、闵小红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欧昌建金牛湖六合区金牛湖初级中学:戴相松溧水县第二初级中学:毛秋平溧水县第二高级中学:黄道玲、晋兆美溧水县第二实验小学:孙映红、张巧萍溧水县第三高级中学:刘廷、夏迎晓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杨闻涓、严静、胡福凤、韦青凤、史金花溧水县东庐初级中学:杨孔兰、赵上春溧水县东屏中心小学(群力小学):端义云溧水县东屏中学:许宝霞溧水县和凤初级中学:张晓顺溧水县和凤中心小学(孔镇小学):杨白香溧水县洪蓝初级中学:张香兰、杨新玉溧水县洪蓝中学:黄来青溧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马大庆、章丽平溧水县晶桥初级中学:陈永新溧水县孔镇中学:许桂芳溧水县明觉初级中学:王昌珍、徐名龙溧水县石湫中心小学:武学新溧水县特殊教育学校:陶永宁、王华香溧水县永阳镇中心小学:王荣福、彭茂华、胡华山、纪正兵溧水县柘塘初级中学:任来富、王芳溧水县柘塘中学:毛贻成六合区龙池初级中学:林旭东六合区龙池小学:石兰春六合区龙池中心小学:贾从兵六合区新集初级中学:孔庆江六合区竹镇民族中学:王玉平、吴晓霞、潘爱民、章德贤、张绍和六合区竹镇镇民族小学:曾天祥、王宏军六合区竹镇镇乌石初级中学:吕晓山、秦富强南京大学附属中学:窦建丽、吴蕾、吴小健、张晓芳、陆海芳、周海明、越红东南京第三高级中学:但媛、王翠丽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王斌、周玉红、尹启洋、李柏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初级中学:王德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徐建琴、肖长宏、何中雷南京江宁实验小学:何云南京民办实验学校:丁红兵南京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王建成、刘克宝南京瑞金路中学(南京一中初中部):陈小勤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王怡陵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刘畅、王峰、郝彧、居艳、李小飞、代正军、袁青云、邓小俐、陈明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江宇林、颜忠华、兰景平、李冉、季卫新、罗刚淮、乔德银、谢仁斌、朱国军、包志祥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叶壮志、常万志、姚溱南京实验国际学校:盛成群南京市八卦洲中桥中学:潘行知、张玉霞南京市白下区五老村小学:张惠南京市白云园小学:陈娟南京市板桥中心小学:徐光才南京市板桥中学:汤家云、张俊芬、汪玲南京市长城小学:吴之云南京市大厂高级中学:邱安国、段本香南京市第13中学红山校区:丁文贞南京市第二十八中学:翟元红、胡焕过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成文、许峻、许荣胜、周月霞、汪津洲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张敏、朱静、葛梅、任琦燕、阎小强南京市第九中学:李俊成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高正红、陈燕红、周化光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赵宝琴、冯宏剑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陶恒、薛飞、沈卫、杨春燕、王国兰、童毓卿、李佳梅、王庆锋、邹丽丽 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马晓庆、蒋芳、王学海南京市第十二中学:韩长洲南京市第十二中学初中部:刘家林南京市第十七中学:朱英华、树琴、唐玉凤南京市第十三中学:李健、杨宏兵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红山校区:蔡荣庆、翟华南京市第十三中学锁金分校:李紫燕、林杏花南京市第十四中学:王志强、李万斌、王静波、于芳、孙丽华南京市第四十三中学:吴晓霞南京市第四中学:蔡莉、王承红、刘艳、吴远芳、胡志梅、王荩、孙英南京市第五十四中学:刘明虎、冯丽、车爱侠南京市第五中学:顾海荣、陈越南京市第一中学:孙金丽、蔡文锁、吴中英、陈雅蓉、孙熙桐、张佳地、史建华、刘晓丹南京市电化教育馆:伍菁南京市丁家桥小学:孙银宝南京市东水关小学:焦莹南京市芳草园小学:陈馨南京市凤凰街小学:张勉南京市凤游寺小学:刘红、徐悦南京市高淳县第三中学:杨国屏南京市高淳县古柏中心小学:杨启启南京市高淳县固城中心小学:傅兵华南京市高淳县漆桥中学:孔爱娣、周小兰南京市共青团路小学:周美萍、孔红梅南京市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许玲南京市鼓楼区特殊教育学校:殷涛南京市光华东街小学:沙娟娟南京市海英小学:汪劲松南京市河西中学:曹明兰、刘学云、张志荣、祁支炳、黎林萍南京市弘光中学:赵萍、田佳、陈水菊南京市虹桥小学:杜颢南京市花园中学:张云霞南京市回龙桥小学:吴广岭南京市火瓦巷小学:高一兵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吴昌林南京市建邺路小学:谢红霞南京市江东门小学:万有明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马和明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学校:皇甫开平南京市江宁区谷里初级中学:杨家驹、李东初南京市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王仙兰、刘光胜南京市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茅洪锋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初级中学:马明强、潘其斌、纪永全、周福华、张丛保南京市江宁区龙都中心小学:陶礼宾南京市江宁区麒麟初级中学:陈勇、陈堂忠南京市江宁区上坊初级中学:潘德淦南京市江宁区桃红初级中学:吴培河、胡德明、陈裕龙南京市江宁区铜山初级中学:张国强、陶太福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顾敏、程林南京市江宁特殊教育学校:张筱翠南京市江心洲初级中学:殷明南京市江心洲中心小学:姜文敏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李洵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孙爱云、王涛、雍建皖、杜亚萍、毛红莉、储娜娟南京市金陵中学:戴建良、张亮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倪健康、陈洪杰、钮勤章、马海峰、张景强、张晓芳南京市景明佳园小学:孔祥龙南京市靖安中心小学:王明鹏南京市九龙中学:胡金霞南京市科利华中学:孙睿、桑青、叶桢干南京市拉萨路小学:吴芸南京市力学小学:郁勋南京市溧水县白马中心小学:程东南京市溧水县第二初级中学:潘三亚、尤春保、邓可立、徐振宝南京市溧水县第三高级中学:胡小林南京市溧水县东屏中学:宋田华、经秀玲南京市溧水县永阳镇中心小学:薛昌红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杨昌武、彭大江、马恩来、焦孝明、冯燕颖、朱懋凤、杨苏静、佘川琴 南京市六合区程桥高级中学:王乾彪、刘东海、黄远香、陈文岭、秦真容、王加兵南京市六合区程桥中心小学:李仁惠南京市六合区东沟镇初级中学:郑兴功南京市六合区东沟镇中心小学:陶劲松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高级中学:李明才、王敬成、李胜元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初级中学:董红梅、李宝山南京市六合区广益小学:徐有新南京市六合区横梁初级中学:陈进、张义兵、钟立志南京市六合区横梁中心小学:吕传楼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初级中学:缪恒朝南京市六合区励志学校:俞晓强南京市六合区龙袍镇中心小学:叶方兵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城西初级中学:万其嗣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初级中学:杨荣田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中心小学:王正平南京市六合区马集镇初级中学:陈和、陈伏元南京市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秦江莉、徐剑、邬成喜南京市六合区实验小学:赵亮、吕向东南京市六合区特殊教育学校:陈玉杰南京市六合区冶山镇初级中学:张国林、张翠香、杨明波、王芝玉南京市六合区玉带镇初级中学:朱立春南京市六合区玉带镇中心小学:张静南京市六合区竹程初级中学:李文进南京市聋人学校(南京聋人高级中学):杨新宇南京市马府街小学:李瑾南京市马群中学:楚明锦南京市马台街小学:蒋华南京市盲人学校:朱征、王吉星、杨雪梅南京市梅山第二中学:周立青、潘红飞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邱红英南京市民生实验小学:杨燕鸿南京市秣陵中学:蔡林南京市南昌路小学:王铭敏南京市南湖第二小学:戴春晴南京市南湖第二中学:王丰、周跃林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孙克清南京市南湖第一中学:陆军南京市南化第二中学:王继宝、魏仙顺南京市南化第三小学:周智松南京市南化实验小学:王琪璋、林苏东南京市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朱延辉、陈珍年南京市宁海中学:杨勇、姜学亮、安文琳、陆敏、马峥嵘、陶晓燕、杜荣建 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小学:邓伟飚南京市浦口区大桥中学:黄广才、马德凤南京市浦口区第二中学:刘袁玲、段正琴南京市浦口区陡岗小学:王天江南京市浦口区陡岗中学:胡敬华南京市浦口区教师进修学校:徐彪南京市浦口区柳袱小学:曹永亮南京市浦口区浦厂中学:贺飞、夏玉兄、石田明、张怡梅、谢碧玉、戴晓晖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小学:虞家翔南京市浦口区桥林中学:张乐强、杨梅、林其燕南京市浦口区石桥中学:王英棠南京市浦口区泰山小学:罗永芹南京市浦口区汤泉中学:何萍、马大龙、王安贵南京市浦口区威尼斯水城小学:徐瑾南京市浦口区新世纪小学:张荣南京市浦口区星甸中学:王泽田南京市栖霞区教师进修学校:李娟南京市栖霞区龙潭中心小学:钱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中心小学:焦微薇南京市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李萍南京市栖霞区摄山初级中学:周晓妍南京市栖霞区摄山星城小学:杨启林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佘明东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中心小学:蒋劲松、刘军、汤一梅南京市栖霞中学:汪国丽、韦智斌、马爱萍南京市秦淮第二实验小学:马灵和南京市秦淮区第一中心小学:张宏霞南京市秦淮特殊教育学校:张慧南京市青少年宫:潘雪华南京市清水亭学校:沈俊南京市人民中学:曾静、吴德茂、王先玮、戴辉、钱冬宁南京市瑞金路小学:倪鸣南京市沙洲中学:黎星、张晶、王梅、姜潇啸南京市山西路小学:姜玲南京市石鼓路小学:孟春宇南京市双塘小学:刘华萍南京市孙家初级中学:宋德龙、顾荣海、胡万琴南京市太阳城小学:郭红霞、李玲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李松霞、王涛、夏明勇、张昌军、戚平、葛明海南京市天正小学:谢晓富南京市文枢中学:何家宽、曹涤、陆继红南京市五塘中学:蒋小波、宋冬梅南京市西善桥小学:胡俊南京市下关区方兴小学:尤志钢南京市下关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室:吴世亮南京市下关区小市中心小学:葛峥南京市仙林小学:程菊峰南京市仙林中学:杨金翠、马孝东南京市象山小学:姚玉华南京市小行小学:高月嫦南京市晓庄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鲁照斌南京市行知实验中学:朱丽、江黎旅、殷勇、朱敏、陈国丽南京市旭东中学:赵春萍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郝晓玲、陆艳、娄淑、张林、张小华、李丹、王蕾颖、曹仕红、余年、曾淳荣、宋军南京市玄武区教学研究室:吴晓龙南京市玄武区小营小学:徐红飞南京市沿江开发区扬子第四小学:钱淑云南京市燕子矶中学:唐志军、丁雨南、李映春南京市扬子第三小学:赵勇南京市扬子第一中学:陈文道南京市银城小学:吴悦南京市樱花小学:贾玉兰南京市营防中学:陶德华、李保兰南京市永丰中学:陈玉、沈雪松、陈萍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万代红南京市雨花台区实验小学:窦林南京市雨花台中学:蒋勇、许吴琴、胡永新、赵世付、李红、张春生、孙经昊、王红、杨永忠 南京市雨花外国语小学:王静南京市渊声巷小学:康瑜南京市中华中学:秦春霞、武小冬、陆俊、吕文斌、陈浩、陈义永南京市中央路小学:金丽南京市紫东实验学校:吴永忠、朱翠华南京市紫竹苑小学:吴葆青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康旭、吕晓阳、徐剑梅、任香萍、朱晓霞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史睿、李顺芳、刘洁、黄红锦南京外国语学校:王超、戴霞、余维、沙宣勇、翁华、李志刚、郑俊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王倩、林一士、刘方、丁松、傅乃彬、尚劲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验小学:余志远、林丽、郑长洪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中学:庄永华南京玄武外国语学校:庄国安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教学研究室:王宗琴、林长龙南京一中明发滨江分校:朱仕东南京郑和外国语学校:宋勤霞浦口区乌江小学:王军浦口区珠江小学:高艳沿江工业开发区大厂体校:张红。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6.26•【字号】宁教人〔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3〕1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正、副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4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评审程序(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单位)推荐。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宁教人[2004]10号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宁教人[2004]10号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正文:----------------------------------------------------------------------------------------------------------------------------------------------------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二○○四年六月八日宁教人[2004]10号)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04]54号)中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普教系统内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提高广大教职工遵纪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的教职工队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落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加强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作出如下暂行规定:一、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国家教委(原)、全国教育工会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见附件一)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见附件二);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二、各类假期及待遇(一)国内探亲假学校的教职工应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再另行安排探亲假。

教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凡在规定标准内的费用,可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每四年一次。

享受探望配偶假和父母假的条件以市人事局宁人字[1998]166号文件为准。

(二)出国出境探亲假1、学校教职工中凡属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或港澳台眷属、驻港澳地区工作人员家属、驻外援外人员的配偶,在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享受探亲待遇,其假期及待遇均按南京市人事局宁人字[1998]166号文件执行。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4.02.16•【字号】宁职称字[2004]1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职称字[2004]1号)各区、县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市有关单位:现将《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二00四年二月十六日南京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教师法》、《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作为我市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教师资格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应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对其任现职年限要作相应延长,直至取消申报: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设立收费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均延迟1年申报。

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014年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计226人)一、南京市(21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高级中学鞠党生正高级教师2南京市金陵中学张松年正高级教师3南京市秦淮区教学研究室渠东剑正高级教师4南京市教学研究室曹荣苏正高级教师5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蒋天林正高级教师6南京市金陵中学江敏正高级教师7南京市教学研究室刘江田正高级教师8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姚玉琴正高级教师9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蒋小润正高级教师10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闫勤正高级教师11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侯正永正高级教师12南京市夫子庙小学冯爱东正高级教师13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张发新正高级教师14南京市中华中学姜玉华正高级教师15南京市拉萨路小学分校宝船小学江和平正高级教师16南京市太平巷幼儿园汪丽正高级教师17南京市第十三中学高学林正高级教师18南京市雨花台中学周茜正高级教师19南京外国语学校李鸿彬正高级教师20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张士民正高级教师21南京市百家湖中学王洪贵正高级教师二、无锡市(14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江苏省天一中学张春华正高级教师2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教研室储建明正高级教师3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夏雷震正高级教师4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赵宪宇正高级教师5江苏省宜兴中学戴顺良正高级教师6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俞静娟正高级教师7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陈平正高级教师8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研究发展中心王华民正高级教师9无锡市第一中学张祖寅正高级教师10江苏省天一中学许芹正高级教师11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实验学校许帮正正高级教师12江苏省江阴长泾中学陆敏刚正高级教师13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龚雷雨正高级教师14无锡市南湖小学武凤霞正高级教师三、徐州市(13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李本松正高级教师2徐州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李秋颖正高级教师3徐州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戴申卫正高级教师4徐州高级中学杜宪刚正高级教师5徐州市第一中学卞东华正高级教师6中国矿业大学附属中学王宗信正高级教师7徐州市铜山区夹河中学王刚正高级教师8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张昌盛正高级教师9沛县教研室刘健正高级教师10江苏省沛县中学蔡梅正高级教师11徐州市铜山区清华中学王林喜正高级教师12徐州市铜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王勇正高级教师13丰县教育局教研室丁运超正高级教师四、常州市(11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常州市新北区教研室万荣庆正高级教师2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王冬娟正高级教师3常州市武进区奔牛实验幼儿园冯雅静正高级教师4金坛市华罗庚实验学校吕水庚正高级教师5金坛市华罗庚实验学校张五芳正高级教师6常州市实验小学杨文娟正高级教师7溧阳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陈建华正高级教师8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姜明红正高级教师9金坛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曹少华正高级教师10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曹丽敏正高级教师11溧阳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蒋建华正高级教师五、苏州市(23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张家港市万红幼儿园许晓蓉正高级教师2张家港市沙洲中学瞿高海正高级教师3常熟市中学马宁正高级教师4常熟市中学邵俊峰正高级教师5常熟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韩建光正高级教师6常熟市实验中学钱建江正高级教师7常熟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徐建文正高级教师8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偶伟国正高级教师9太仓市实验中学吴志明正高级教师10江苏省震泽中学姚敬华正高级教师11吴江高级中学唐琴正高级教师12江苏省吴江实验小学幼儿园肖菊红正高级教师13苏州市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高本大正高级教师14苏州市吴中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张洪鸣正高级教师15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章青正高级教师16吴县中学张华中正高级教师17苏州工业园区莲花学校叶鹏松正高级教师18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潘娜正高级教师19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柳袁照正高级教师20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张惠钰正高级教师21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彭兆光正高级教师22苏州市第一中学校蔡玉书正高级教师23苏州市振华中学校周颖正高级教师六、南通市(24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南通如东县实验中学李旭东正高级教师2如东县马塘中学朱建武正高级教师3如东县实验中学吴丛铎正高级教师4如皋市第一中学鞠九兵正高级教师5江苏省海门中学石鑫正高级教师6江苏省海门中学王美华正高级教师7海门市东洲中学滕玉英正高级教师8江苏省启东中学王生正高级教师9江苏省启东中学卢卫忠正高级教师10南通市通州区育才中学姚卫新正高级教师11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戴继华正高级教师12南通市天星湖中学耿建正高级教师13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张园园正高级教师14南通大学附属中学王锦飞正高级教师15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张晓冰正高级教师16南通市小海中学曾荣正高级教师17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李凤正高级教师18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沈世红正高级教师19海安县城南实验小学许卫兵正高级教师20启东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蔡宏圣正高级教师21海门市东洲小学祝禧正高级教师22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王笑梅正高级教师23如皋市东皋幼儿园尤素敏正高级教师24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幼儿园李莉正高级教师七、连云港市(17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赣榆县第一中学窦育国正高级教师2赣榆县外国语学校王常亮正高级教师3连云港外国语学校韦霞正高级教师4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蒋捍正高级教师5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张长松正高级教师6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王锦起正高级教师7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殷汉卿正高级教师8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周中森正高级教师9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孙运利正高级教师10连云港高级中学潘家永正高级教师11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吴海宁正高级教师12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王弟成正高级教师13连云港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孙朝仁正高级教师14东海县教育局教研室杨贤栋正高级教师15东海县教育局教研室孙才周正高级教师16连云港市墟沟中心小学孙焱正高级教师17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中陈红正高级教师八、淮安市(16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淮安市城南乡中心小学黄艳梅正高级教师2金湖县实验小学吴汝萍正高级教师3淮安外国语学校张宁生正高级教师4淮安市教学研究室肖红梅正高级教师5淮安市教学研究室陈浩正高级教师6淮安曙光双语学校张健正高级教师7盱眙县教育局教研室赵道夫正高级教师8江苏省清河中学李文军正高级教师9江苏省清江中学苗长平正高级教师10江苏省洪泽中学程如林正高级教师11淮安市楚州中学朱傲雪正高级教师12江苏省淮阴中学芮鹏程正高级教师13江苏省清河中学石敬珠正高级教师14江苏省淮阴中学孙立祥正高级教师15江苏省清江中学刘金龙正高级教师16江苏省清河中学李善中正高级教师九、盐城市(25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江苏省盐城中学薛和平正高级教师2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柏品良正高级教师3盐城市毓龙路实验学校赵维坤正高级教师4江苏省盐城中学陈俊江正高级教师5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周荣正高级教师6盐城市明达中学徐卫东正高级教师7江苏省东台中学李克刚正高级教师8盐城市第一中学郭宗雨正高级教师9东台市教育局教研室程韶荣正高级教师10江苏省东台中学吴海霞正高级教师11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臧殿高正高级教师12射阳县教育局教研室王克亮正高级教师13盐城市第一中学林成国正高级教师14盐城市第一中学陈玉乔正高级教师15盐城市第一小学王咏梅正高级教师16江苏省盐城中学范红军正高级教师17大丰市实验初级中学奚志宏正高级教师18东台市安丰中学卢惠斌正高级教师19盐城市龙冈中学王良洪正高级教师20盐城市盐阜中学王军正高级教师21江苏省盐城中学洪波正高级教师22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姜有荣正高级教师23盐城市第一中学王乃宁正高级教师24江苏省滨海中学王中荣正高级教师25盐城市实验小学邰霞正高级教师十、扬州市(17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袁爱国正高级教师2江苏省宝应中学邰雨春正高级教师3江苏省江都中学孟华正高级教师4宝应县氾水镇中心小学张宏军正高级教师5扬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张利琴正高级教师6宝应县教育局教研室王俊正高级教师7宝应县教育局教研室方长明正高级教师8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高级中学周明龙正高级教师9江苏省邗江中学潘竹娟正高级教师10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马骏正高级教师11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张晓林正高级教师12江苏省邗江中学袁昌华正高级教师13扬州市新华中学薛义荣正高级教师14江苏省扬州中学鞠东胜正高级教师15江苏省高邮中学钟志健正高级教师16扬州市新华中学蒋选荣正高级教师17扬州大学附属中学胡曼玲正高级教师十一、镇江市(9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王生正高级教师2江苏省大港中学叶忠明正高级教师3句容市实验高级中学冯义平正高级教师4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戎年中正高级教师5丹阳市第六中学朱万喜正高级教师6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李金国正高级教师7镇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徐明正高级教师8扬中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田素娥正高级教师9丹阳市新区幼儿园邱向琴正高级教师十二、泰州市(12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刘震宏正高级教师2江苏省姜堰中学潘双林正高级教师3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教研室王书月正高级教师4泰州市康和实验中学徐宏寿正高级教师5江苏省泰州中学陆正海正高级教师6兴化市教育局教研室陈德前正高级教师7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顾广林正高级教师8江苏省姜堰中学吉晨春正高级教师9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钱五海正高级教师10江苏省口岸中学卞珍凤正高级教师11江苏省泰州中学夏淑萍正高级教师12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宋玉蓉正高级教师十三、宿迁市(12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江苏省淮北中学陈经山正高级教师2江苏省宿迁中学袁东升正高级教师3泗洪县教育局教研室范晓红正高级教师4江苏省泗洪中学程振理正高级教师5泗洪县洪翔中学杨行胜正高级教师6宿迁市实验学校高胜光正高级教师7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小学苗彩成正高级教师8江苏省宿迁中学赵加营正高级教师9宿迁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卓斌正高级教师10宿迁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姜兴明正高级教师11江苏省泗洪中学周明正高级教师12宿迁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王邦柱正高级教师十四、昆山市(4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江苏省昆山中学陈炳飞正高级教师2昆山开发区青阳港学校徐德湖正高级教师3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吴政正高级教师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4江苏省昆山中学沈为慧正高级教师十五、沭阳市(3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朱漫丽正高级教师2沭阳如东中学张红宇正高级教师3沭阳县怀文中学赵鹤正高级教师十六、泰兴市(4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泰兴市教育教学研究室王建康正高级教师2泰兴市第四高级中学明学圣正高级教师3江苏省黄桥中学黄克恭正高级教师4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孔爱华正高级教师十七、省教科院(1人)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拟评职务资格1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何锋正高级教师1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
外来进修申请表
进修科目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选送单位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各栏信息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信息。

2.填写方式:打印或手填均可,如手填,请用黑色签字笔填
写,字迹工整清楚。

3.打印无单双面要求。

4.外来进修办理流程
1)于我院官网下载《外来进修申请表》电子版,逐项填
写,于进修前2个月将进修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科教部
邮箱xx,等待进修通知。

2)收到进修通知后,于进修前1周内到我院科教部办理进
修手续,携带单位介绍信(纸质、带鲜章)、进修承诺
书(纸质、带鲜章)、外来进修申请表(纸质、带鲜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执业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
一张,资料不齐,不予接收。

3)办理外来进修手续的同时缴纳进修费。

4)完成缴费后到科教部领取入科介绍信、胸牌等,凭入科介绍信到科室进修学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