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合集下载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变为内资企业,是否提供验资报告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变为内资企业,是否提供验资报告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变为内资企业,是否提供验资报告外资转内资股权转让外汇局要求如下:1.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提交的申请报告;2•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转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4•商务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5•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后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和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原件和复印件;6•所投资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附询证函回函、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原件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转股,应有所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产权交易鉴证书;8■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凭证或中介机构的纳税意见(如为转股亏损则无须提供);9■申请前一日申请方相关外汇账户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10.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从上述要求可以知道,外汇局是在股权转让后立即审批核准受让方购汇对外支付,一般资本项下购付汇的1 / 19-----------------------------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核准件有效期为1个月内。

IPO/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之外资转内资注册资本问题及解决办法近年来我国国内资本市场多种融资渠道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从红筹结构回归国内上市,或者因股权转让或者国家行政征收,外资公司的外方投资者退出,由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境内企业。

多数外资公司的注册(实收)资本币种不以人民币表示,按照要求须办理注册(实收)资本币种的变更登记,但受汇率波动的影响,注册资本汇率折算依据及多计或少计对IPO/新三板的影响分析,成为实务操作中的难点。

问题一: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汇率折算时间点的确定。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八条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现申请变更登记。

本申请书及所有附属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含虚假成份,谨此确认。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文件一览表
受理登记窗口材料递交审查记录单
第一次企业经办人:电话:受理人:时间:年月日时
第二次企业经办人:电话:受理人:时间:年月日时第三次企业经办人:电话:受理人:时间:年月日时企业变更登记事项(一)
无变更的请勿填写,下同;
②“住所”栏应填写市、区、街道名、门牌号、房间号;
③“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

企业变更登记事项(二)
企业变更备案事项
注:①“辖区工商所代码”请查阅《深圳市工商局各工商所代码表》;
②本表不够填写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
注:1、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到登记机关履行签字认证手续;如确有困难,可到当地公证机关履行签字公证。

2、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登记主管机关审核意见(一)

登记主管机关审核意见(二)二、备案事项
三、附加事项
四、审核结果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情况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多谢您的浏览!
注:“领执照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授课:XXX。

财税实操-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流程

财税实操-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流程

财税实操-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流程一、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流程1、在变更之前,需要在公司内部召开股东大会,并且形成股东大会协议书,同时需要加盖公章。

2、根据要求,现在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需要先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在获得清税证明后,再去办理工商变更。

3、税务变更完成后,然后需要带上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东大会协议书、公司的公章和原法人名章以及公司的新章程这些材料去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去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3、提交材料之后,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

4、在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会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并发出补证通知书;若审核后发现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会进行受理,同时也会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指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合同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同(合同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同仅限于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股东的,应提交股权转让协议、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如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其中,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股权变更所需哪些材料

股权变更所需哪些材料

股权变更所需哪些材料
公司股权变更资料,变更公司地址
⼀、公证处公证:
1、股权转让协议书⼀式五份;(切记不要事先签名)
2、股东会决议(准备三份:⼀份⼯商变更,⼀份备⽤);(新旧股东签名,可事先签)
3、公司原章程;(原股东签名)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份;
5、当事股东⾝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6、公章;
7、公司在市监局⽹站上的资料打印⼀份;
8、股权转让见证申请书;(交易所领取)
注:当事股东必须到场当⾯签名并按⼿印(协议书);
让股东在空⽩A4纸上签名(⼯商变更⽤);
鉴证费(公证费)按转让股份多少⽽定
⼆、股权变更所需资料:(注:股份公司不登记股权)
1.法定代表⼈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件(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然⼈⾝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致”。

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7.因股权转让⽽变更为⼀⼈(⾃然⼈)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有限公司承诺书。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引言: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条约的规定,由外国投资者或者中外合资组建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的逐渐发展和壮大,对于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投资者股权变更是一项重要活动,影响到企业的治理、管理和经营等方面。

因此,制定一系列的规定来引导和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基本原则1. 依法自愿原则: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之规定,且应基于自愿的原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原则:投资者股权变更应公平公正,不得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

3. 风险分担原则: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循风险分担原则,即投资者在企业经营中所承担的风险应与其持股比例相对应。

4. 审慎合理原则:投资者股权变更应审慎合理,符合经济规律和实际情况,不得刻意追求短期利益,损害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股权变更的程序和要求1. 股权转让登记:投资者股权变更应进行股权转让登记,由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及时更新公司的股东名册。

2. 股权交易公开透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交易应公开透明,任何交易行为不得损害其他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平竞争权。

3. 满足法定条件:投资者股权变更应满足法定条件,如外资企业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法定股权比例等规定。

4. 经过审批程序:投资者股权变更应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如涉及国有资产的转让,需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 保护员工权益:在投资者股权变更中,应对员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三、特殊情况下的股权变更规定1. 境外交易:对于境外投资者之间的股权转让,应符合中国境外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如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等。

2. 公司破产重组:在公司破产重组情况下,可以通过股权变更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整体或部分的股权转让,以实现企业的破产清偿和债务重组。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外商投资的公司填写)/《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2.公司章程、合同(合同仅限于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公司章程、合同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各投资方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应提交审批部门审批后的公司章程、合同。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1)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且该护照已经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提交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台湾地区居民可凭其所在地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办理登记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港澳台居民可提交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股权转让资料清单

股权转让资料清单

股权转让资料清单股权转让资料清单
1. 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规模(注册资本、实缴资本)
公司成立时间
公司法定代表人
2. 股东信息
股东姓名
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联系方式
股东证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股东身份证明(股份证明/股权证明)
3.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4.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公司章程原件
公司章程修订记录
股东会决议原件
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5. 公司财务报表
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6. 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7. 相关许可证和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公司相关行业许可证和执照复印件
8. 法律文件
公司相关法律文件(合同、诉讼案件等)
其他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9. 公司债权债务信息
公司债权债务明细表
公司贷款合同复印件
公司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明细表
10. 公司知识产权信息
公司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公司知识产权登记证明文件
11. 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报告
公司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以上只是股权转让资料清单的示例,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法规和情况而有所变化。

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为了确保交易的透明和合法性,双方需要充分核实和提供相
关的文件和资料。

进行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

进行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

Life is like a cup of tea. It will not suffer for a lifetime, but it will always suffer for a whil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进行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导读:?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权利可以进行质押,而股权作为权利当中的一种,理所当然的可以出质。

但在将股权出质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些证件。

那到底此时需要的证件包括哪些呢?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外资公司是由外国投资人投资,在中国境内开办公司的企业。

外资企业的注册、注销程序都与国有企业不同,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更是很少有人了解。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的相关资料,请您仔细阅读。

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更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商务部门):1、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股权转让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②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③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④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⑤违约责任;⑥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⑦协议的生效与终止;⑧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⑨转股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①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3)放弃优先购股权的声明(由不出让股权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注:转股协议书需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4)验资报告(复印件);(5)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6)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新的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

(7)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股东名录、董事会名录、股东或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以上材料需外国投资方提供,且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中国投资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①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2022详细版)

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2022详细版)

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2022详细版)
公司股权是可以变更和转让的,那么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下⾯公司法律师将为您提供最新最详尽的版本,欢迎阅读了解。

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规定>);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件。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关于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家。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来店铺咨询。

企业境外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审批所需提交材料

企业境外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审批所需提交材料

一、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书面申请、《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及《境外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表》;2、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3、非金融类境外投资提供境外投资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批准文件(依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需提供商务部的批准证明文件);金融类境外投资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4、境外企业外方股东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股东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5、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6、外国投资者以境外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导致境内公司或其股东持有境外公司股权的,另需提供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7、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注:上述材料提供原件,留盖章后的复印件注意事项:1.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以及其所投资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留存境外,用于设立、并购或参股未登记的境外企业的,应在上述直接投资活动发生后60天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2.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应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境外投资登记材料,由其中一家外汇局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全部信息。

系统登记完成后,境内机构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领取境外投资外汇登记IC卡。

3.境内投资者通过收购其他境内投资者在境外企业股权的,股权出让方应按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股权部分出让)或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注销登记(股权全部出让)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受让方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手续。

4.依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办理外汇登记时,应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将该境外企业标识为“特殊目的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规定发布部门:国家⼯商⾏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号:第⼀条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各⽅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第⼆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统称为企业)的投资者或其在企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份额(以下称为股权)发⽣变化。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转让股权;(三)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投资者股权;(四)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质权⼈或受益⼈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五)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债权⼈或其他受益⼈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六)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其合并或分⽴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七)企业投资者不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第三条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效。

第四条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

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录》,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变更⽽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外资细则》)所规定的设⽴外资企业的条件。

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境内企业之间转让境外企业股权涉及的流程及文件

境内企业之间转让境外企业股权涉及的流程及文件

境内企业之间转让境外企业股权涉及的流程及文件(2010—07—02 15:49:08)转载标签:分类:股权转让外汇登记境外投资杂谈A公司目前持有C公司(注册在境外)100%股权。

待B公司成立后,A公司拟将所持有C公司100%股权转让给B公司,并以此换取B公司相应股权.A公司与B公司就C公司100%股权转让需要遵循以下程序:1,北京市发改委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变更核准;2,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办理境外投资变更核准;3,北京市外汇管理部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

一、北京市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变更核准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5〕2667号)第16条规定,已经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如果投资方发生变更,则需要向北京市发改委申请变更。

据此,A公司和B公司需要共同向北京市发改委报送核准文件.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境外投资变更核准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5条规定,核准后,原境外投资申请事项发生变更,企业应向原核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0条规定,A公司和B公司需要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交资料:1.《境外投资申请表》;2. 企业注册地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或者所属国有控股集团(总公司)的意见;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

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即C公司公司章程以及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5。

国家有关部门(即北京市发改委的核准文件)的核准或备案文件;6。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北京市外汇管理部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号)第9条规定,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股权转让情况,境内机构应就上述变更情况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A公司作为出让方,需要向北京外汇管理部提交以下材料:1. 书面申请,说明转股的主要情况和转股金额;2. 股权转让协议;3。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的手续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的手续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的⼿续流程现实⽣活中我们会遇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的⼿续流程的问题。

那么很多⼈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解。

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办⼿续:变更登记埯提交下列⽂件:1、董事会决议(原件);2、由法定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3、原审批部门的批复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变更⾮⽣产场地及董事成员名称除外);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5、合同、章程修改⽂本(原件)(变更住所及董事成员名称除外)变更名称、经营期限及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仅提交以上材料,变更其他登记事项还需另外提交的材料;(1)变更住所:变更住所的须提供住所使⽤证明复印件(具体同开业);(2)办理股权转让:办理股权转让的须提供股权转让协议书、新投资⽅的开业证明及银⾏资信证明,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的确认⽂件(原件);(3)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的须提供企业3次公告(公告应在省、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原件);(4)办理法定代表⼈、董事变更登记的须提交拟任职务⽂件原件及有效⾝份证明(复印件);(5)执照有效期延期的只须提交资⾦到位的验资报告(涉及前置审批的须提交相关许可证);(6)垮区域迁移登记须提交两地审批机关同意的批复及住所使⽤证明;(7)补发证照的在领取申请书后只需提供法定代表⼈签署的检讨书明确法律责任及省级以上报纸的公告;(8)变更投资⽅名称的须提供新的投资⽅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9)企业变更:对外投资需提交下列⽂件:①资产负债表(原件);②法定验资机构出具有的注册资本已缴⾜的验资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违法经营记录的证明(原件);④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办理程序:(变更)受理→审核→核准→发照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

股东变更具体流程股东变更

股东变更具体流程股东变更

股东变更具体流程股东变更我国现在的经济的发展很快,公司企业股东变更也是常有的事,那么对于这一类的情况很多新创办的企业似乎不是很了解,所以在办理的过程中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

那么企业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所以小编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资料?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世分量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世分量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变更涉及到公司的股权的持有的变更,所以需要准备充分的资料,股权转让或者交割证明是要有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证明新股东持有股权的资格和身份的证明也需要、还有股东会议决议等等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5-1 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5、第 2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第 3 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第 4 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住所变更后,需到原审批机关换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 1 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10、第 6 项外商投资企业迁移(跨原企业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申请迁移的企业凭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批准证书)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5-2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 3 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外资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外资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增加公司股东;
2、减少公司股东;
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监事变更)。

以上三种情况是公司股东变更的最主要形式,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需要向工商、税务机关提交规范的变更登记材料,只不过在细节上有所不同。

二、外资公司股东变更需要签署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复印件,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5、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需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力
三、深圳公司股权变更步骤:
1.先做税务申报,个税和印花税的申报;
2、3个工作日后去工商局提交资料,填写变更表、所有权转让协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字,盖章的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变更好股权去工商局领取变更通知书;。

6-4、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撤销登记表格及规范

6-4、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撤销登记表格及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撤销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注:需提交股权所在公司设立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

3、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需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4、公司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关于股权出质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5、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文件(批复,原件提交工商部门)6、原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批复,原件提交工商部门)7、其它有关文件(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提交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2、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提交的材料涉及投资者签字盖章的,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投资者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可加盖骑缝章)。

投资者为香港企业的,可以使用圆形、椭圆形或者条形印章(有权签字人签名),但必须前后一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股权变更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4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5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第8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8、第9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资信证明应为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

9、第11项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毋需提交第3项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