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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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2000,10―01实施1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1(0(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1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 2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3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时行中和及消散;4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5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6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7防止人体带电。

1(0(4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有关规定。

2名词术语2(0(1 工业静电industrial staticelectricity静电是对观测者处于相对静止的电荷。

由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较之电场效应可以忽略不计。

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

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2(0(2 带电体electrified body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系统。

(完整版)管道防静电要求

(完整版)管道防静电要求

管道防静电要求《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2000)1.1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

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

1。

2 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

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 00mm时,应加跨接线。

1.3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1。

4 工艺管道的加热伴管,应在伴管进汽口、回水口处与工艺管道等电位连接。

1.5 风管及保温层的保护罩当采用薄金属板制作时,应咬口并利用机械固定的螺栓等电位连接.1.6 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

1.7 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接地.1.8 地下直埋金属管道可不做静电接地。

第一章静电接地有关标准规定如设计图纸已标明静电接地技术要求的,应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与验收。

图纸未标明的静电接地施工与验收标准规范的,均按本通用工艺守则执行.一、静电接地安装基本要求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间应导电。

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

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

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有静电接地连接的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获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直接连接,应采用钛板或不锈钢板过渡。

用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零件,安装前不得涂漆。

导电接触面必须除锈病紧密连接。

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电阻值超过规定时,应进行检查与调整。

二、防静电接地系统自建网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自然接地体或建筑钢筋环梁)或接地干线相连、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应有防松装置并涂电力复合脂.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损伤管道强度。

石油化工油罐车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油罐车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油罐车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油罐车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1.0.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1 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2 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3 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时行中和及消散;4 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5 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6 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7 防止人体带电。

1.0.4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有关规定。

2 名词术语2.0.1 工业静电industrial static electricity静电是对观测者处于相对静止的电荷。

由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较之电场效应可以忽略不计。

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

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2.0.2 带电体electrified body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系统。

2.0.3 带电区electrified area带电体上积聚静电的部位。

sh309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 2000-10―01实施前言本规范是依照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

要紧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

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要紧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我公司的地址是: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编:100101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要紧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损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1.0.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要紧措施之一。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1 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幸免大量产生静电荷:2 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刻,泄漏和导走静电荷;3 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时行中和及消散;4 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5 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幸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幸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6 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操纵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7 防止人体带电。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

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目次1总则2名词术语3一般规定3.1静电接地的范围3.2静电接地方式3.3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3.4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3.5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3.6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3.7静电接地的连接4具体规定4.1固定设备4.2储罐4.3管道系统4.4铁路栈台与罐车4.5汽车站台与罐车4.6码头4.7粉体加工与储运设备4.8气体与蒸汽的喷出设备4.9化纤设备4.10人体静电接地4.11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附录A静电接地的检测方法附录B静电接地工作的注意事项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 2000-10―01实施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1.0.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1 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2 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3 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时行中和及消散;4 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5 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6 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7 防止人体带电。

1.0.4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有关规定。

2 名词术语2.0.1 工业静电industrial static electricity静电是对观测者处于相对静止的电荷。

由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较之电场效应可以忽略不计。

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

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2.0.2 带电体electrified body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系统。

静电接地、跨接规范依据

静电接地、跨接规范依据

静电接地、跨接规范依据一、根据《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1990)的规定,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应放置在导电的地坪上,并与接地线相连。

带轮子的小车应采用有导电性能的材质制作。

计量用的台秤、地衡等应用连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小型应采用电池夹子、跨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皮带输送机的皮带应尽量选用导电性的材质。

当皮带是绝缘性时,皮带的接头不应使用金属材料。

皮带罩必须接地,且固定牢固,不得与皮带有碰刮的现象。

二、根据《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的规定,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固定设备(塔、、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三、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 -2014 )的规定,甲、乙和丙A类液体的汽车罐车或灌桶设施,应设置与罐车或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应设与船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四、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2008)的规定,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接地措施。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五、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2008)的规定,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

六、根据《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2010)的规定,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七、根据《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2004)的规定,当系统管道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时,管道网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八、根据《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2012)的规定,油气回收设施内油品管道、设备、机壳应设置静电接地装置。

九、根据《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2013)的规定,煤气管道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管道防静电要求

管道防静电要求

管道防静电要求《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2000)1.1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

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

1.2 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

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

1.3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1.4 工艺管道的加热伴管,应在伴管进汽口、回水口处与工艺管道等电位连接。

1.5 风管及保温层的保护罩当采用薄金属板制作时,应咬口并利用机械固定的螺栓等电位连接。

1.6 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

1.7 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接地。

1.8 地下直埋金属管道可不做静电接地。

第一章静电接地有关标准规定如设计图纸已标明静电接地技术要求的,应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与验收。

图纸未标明的静电接地施工与验收标准规范的,均按本通用工艺守则执行。

一、静电接地安装基本要求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间应导电.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

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有静电接地连接的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获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直接连接,应采用钛板或不锈钢板过渡。

用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零件,安装前不得涂漆。

导电接触面必须除锈病紧密连接。

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电阻值超过规定时,应进行检查与调整。

二、防静电接地系统自建网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自然接地体或建筑钢筋环梁)或接地干线相连、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应有防松装置并涂电力复合脂。

Get清风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Get清风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标准SH3097-2000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标准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平安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标准?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标准?BS5958 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

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屡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平安技术研究所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目次1 总那么2 名词术语3 一般规定3.1 静电接地的范围3.2 静电接地方式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3.5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3.6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3.7 静电接地的连接4 具体规定4.1 固定设备4.2 储罐4.3 管道系统4.4 铁路栈台与罐车4.5 汽车站台与罐车4.6 码头4.7 粉体加工与储运设备4.8 气体与蒸汽的喷出设备4.9 化纤设备4.10 人体静电接地4.11 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附录A 静电接地的检测方法附录B 静电接地工作的本卷须知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那么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平安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平安闲用,特制定本标准。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方案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方案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

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目次1总则2名词术语3 一般规定3. 1静电接地的范围3. 2静电接地方式3. 3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3. 4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3. 5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3. 6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3. 7静电接地的连接4具体规定4. 1固定设备4. 2储罐4. 3管道系统4. 4铁路栈台与罐车4. 5汽车站台与罐车4. 6码头4. 7粉体加工与储运设备4. 8气体与蒸汽的喷出设备4. 9化纤设备4. 10人体静电接地4. 11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附录A静电接地的检测方法附录B静电接地工作的注意事项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 0. 1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管道防静电要求

管道防静电要求

精心整理管道防静电要求《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1.1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

长距离无分支管1.21 00mm1.31.41.51.61.71.8如设计图纸已标明静电接地技术要求的,应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与验收。

图纸未标明的静电接地施工与验收标准规范的,均按本通用工艺守则执行。

一、????????静电接地安装基本要求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间应导电.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

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有静电接地连接的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获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二、防松螺母。

当爆炸危险区内的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0mm时,宜每隔20m用金属线跨接;金属管道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0mm 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容量为50m3及以上的贮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成环形的闭合回路。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分岔处进行接地。

长距离五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接地线最小规格静电接地支线、连接线最小规格:注:括号内为2类腐蚀环境中用钢材的推荐规格。

第二章静电接地操作流程步骤一判断是否需要专用静电接地措施;一个<30Ω。

a)???金属接触面除锈去污b)???搭接长度为扁钢长度两倍或圆钢直径6倍。

c)???如果使用钛钢或不锈钢管,则搭接前需垫钛板或不锈钢板过渡。

2.???螺栓连接:a)???金属接触面除锈去污b)???采用M10以上螺栓,加防松螺帽或放松垫片,接触面涂电力复合脂步骤四管线间跨接1.???管间跨接:a)???当金属法兰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有两颗以上螺栓或卡子导电接触面接触良好时,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

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我公司的地址是: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编:100101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目次1 总则2 名词术语3 一般规定3.1 静电接地的范围3.2 静电接地方式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3.5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3.6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3.7 静电接地的连接4 具体规定4.1 固定设备4.2 储罐4.3 管道系统4.4 铁路栈台与罐车4.5 汽车站台与罐车4.6 码头4.7 粉体加工与储运设备4.8 气体与蒸汽的喷出设备4.9 化纤设备4.10 人体静电接地4.11 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附录A 静电接地的检测方法附录B 静电接地工作的注意事项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2000-10―01实施3 一般规定3.1 静电接地的范围3.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3.1.2 在进行静电接地时,必须注意下列部位的接地:1 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行检查的导体;2 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3 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4 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5 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6 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3.1.3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3.1.4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有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1 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2 当埋入地下的金属构造物、金属配管、构筑物的钢筋等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3 当金属管段已作阴极保护时。

3.2 静电接地方式3.2.1 需要进行静电接地的物体,应根据物体的类型采取下列静电接地方式:1 静电导体应采用金属导体进行直接静电接地。

2 人体与移动式设备应采用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进行间接静电接地。

3 静电非导体除应间接静电接地外,尚应配合其它的防静电措施。

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3.3.1 静电接地系统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

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对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Ω。

3.3.2 当其它接地装置兼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3.4.1 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有的接地连接端子,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

3.4.2 接地连接端子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不易受到外力损伤;2 便于检查维修;3 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4 不妨碍操作;5 尽量避开容易积聚可燃混合物以及容易锈蚀的地点。

管道防静电要求.

管道防静电要求.

管道防静电要求.管道防静电要求《化⼯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和《⽯油化⼯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2000)1.1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产车间⼚房)处、分岔处应进⾏接地。

长距离⽆分⽀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次。

1.2 平⾏管道净距⼩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

当管道交叉且净距⼩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

1.3 当⾦属法兰采⽤⾦属螺栓或卡⼦紧固时,⼀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少有两个螺栓或卡⼦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

1.4 ⼯艺管道的加热伴管,应在伴管进汽⼝、回⽔⼝处与⼯艺管道等电位连接。

1.5 风管及保温层的保护罩当采⽤薄⾦属板制作时,应咬⼝并利⽤机械固定的螺栓等电位连接。

1.6 ⾦属配管中间的⾮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属管应分别与接地⼲线相连,或⽤截⾯不⼩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

1.7 ⾮导体管段上的所有⾦属件均应接地。

1.8 地下直埋⾦属管道可不做静电接地。

第⼀章静电接地有关标准规定如设计图纸已标明静电接地技术要求的,应按照图纸进⾏施⼯与验收。

图纸未标明的静电接地施⼯与验收标准规范的,均按本通⽤⼯艺守则执⾏。

⼀、静电接地安装基本要求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间应导电.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

接地引线宜采⽤焊接形式。

有静电接地连接的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获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直接连接,应采⽤钛板或不锈钢板过渡。

⽤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零件,安装前不得涂漆。

导电接触⾯必须除锈病紧密连接。

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测试,电阻值超过规定时,应进⾏检查与调整。

⼆、防静电接地系统⾃建⽹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然接地体或建筑钢筋环梁)或接地⼲线相连、连接螺栓不应⼩于M10,并应有防松装置并涂电⼒复合脂。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2000-10―01实施3 一般规定3.1 静电接地的范围3.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3.1.2 在进行静电接地时,必须注意下列部位的接地:1 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行检查的导体;2 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3 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4 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5 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6 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3.1.3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3.1.4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有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1 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2 当埋入地下的金属构造物、金属配管、构筑物的钢筋等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3 当金属管段已作阴极保护时。

3.2 静电接地方式3.2.1 需要进行静电接地的物体,应根据物体的类型采取下列静电接地方式:1 静电导体应采用金属导体进行直接静电接地。

2 人体与移动式设备应采用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进行间接静电接地。

3 静电非导体除应间接静电接地外,尚应配合其它的防静电措施。

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3.3.1 静电接地系统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6Ω。

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对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Ω。

3.3.2 当其它接地装置兼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3.4.1 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有的接地连接端子,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

3.4.2 接地连接端子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不易受到外力损伤;2 便于检查维修;3 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4 不妨碍操作;5 尽量避开容易积聚可燃混合物以及容易锈蚀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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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2000-10―01实施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

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我公司的地址是: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编:100101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1.0.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1 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2 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3 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时行中和及消散;4 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5 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6 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7 防止人体带电。

1.0.4 静电接地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地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的有关规定。

2 名词术语2.0.1 工业静电industrial static electricity静电是对观测者处于相对静止的电荷。

由它所引起的磁场效应较之电场效应可以忽略不计。

静电可由物质的接触与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物理过程而产生。

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料、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2.0.2 带电体electrified body正负电荷数量不相等,对外界显示电的特性的物体或系统。

2.0.3 带电区electrified area带电体上积聚静电的部位。

2.0.4 物质静电特征参数1 体积电阻率volume resistivity表征物体内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它是单位横截面积、单位长度上材料的电阻值,其单位为欧[姆]·米(Ω·m)2 表面电阻率surface resistivity表征物体表面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它是正方形材料两对边间的电阻值,与物体厚度及正方形大小无关,其单位为欧[姆](Ω)。

3 电导率conductivity表征材料导电性能的物理量。

其与电场强度之乘积等于传导电流密度,即σE=j。

电导率的单位为西[门子]/米(S/m)。

2.0.5 静电起电、积聚和消散1 静电起电electrostatic electrification由于物体的接触分离、静电感应、介质极化和带电微粒的附着等原因,使物体正负电荷失去平衡或电荷分布不均,而在宏观上呈现带电的过程。

2 静电积聚electrostatic accumulation由于某种起电因素使物体上静电起电的速率超过静电消散的速率而在其上呈现静电荷的积累过程。

3 静电泄漏electrostatic leakage带电体上的电荷通过带电体自身或其他物体等途径向大地传导而使之部分或全部消失的过程。

4 静电消散electrostatic dissipation[decay]带电体上的电荷由于静电中和、静电泄漏、静电放电而使之部分或全部消失的过程。

5 静电静置时间time of repose;time of rest在有静电危险的场所进行生产时,由设备停止操作到物料(通常为液体)所带静电消散至安全值以下,允许进行下一步操作所需要的时间间隔。

6 电荷弛豫时间relaxation time of charge带电体上的电荷(或电位)消散(或下降)至其初始值的1/e时所需要的时间。

7 杂散电流stray current任何不按指定的通路而流动的电流,这些非指定的通路可以是大地、与大地接触的管线和其它金属物体或构筑物。

2.0.6 静电放电现象1 静电放电electrostatic discharge当带电体周围的场强超过周围介质的绝缘击穿场强时,因介质产生电离而使带电体上的电荷部分或全部消失的现象。

2 静电放电能量electrostatic discharge energy带电体所形成的静电场,通过静电放电所释放出来的总能量。

3 电晕放电corona discharge发生在不均匀的、场强很高的电场中的辉光放电。

电晕放电时,在电极周围有微弱发光的电晕层。

4 刷形放电brush discharge指发生于带电量大的绝缘体与导体之间空气介质中的一种放电形式。

该放电形式放电通道不集中,呈分枝状。

5 传播型刷形放电brush discharge with propagation form在高速起电场所及静电非导体背面衬有接地导体的情况下,在静电非导体上所发生的放电能量集中、引燃能力强,并带有声光特征的一种放电。

6 火花放电spark discharge由于分隔两电极间的空气或其他电介质材料突然袭击然被击穿,使电流急剧上升,电压急剧下降,引起带有瞬间闪光、并有集中通道的短暂放电现象7 尖端放电discharge at sharp point在带电导体曲率半径很小处所发生的放电现象2.0.7 材料1 静电导体static conductor一种具有较低的电阻率,除非使它与地绝缘,否则其上难于积聚静电荷的材料。

2 静电非导体static non-conductor一种具有很高的电阻率,因此能在其上积聚足够数量的静电荷而引起各种静电现象的材料。

3 导静电材料static conductive material指金属和碳等电导率大的材料,以及用其他方法(如在绝缘材料中掺入导电材料等)使物体具有导静电性能的材料。

4 防静电织物anti-static fabric通过某种工艺方法,使纤维表面电阻率降低,从而形成或生产出的一种具有防止静电积聚的织物。

2.0.8 静电安全有灾害预防1 静电安全electrostatic safety指在生产过程有各种环境(系统)中,不发生由于静电现象而导致人的伤害、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和条件。

2 静电故障electrostatic accident由于某种静电现象的作用,导致生产系统、设备、工艺过程、材料、产品等发生故障、损害(如生产率下降、产品质量不良,以致失效、破坏等)的现象或事件。

3 静电灾害electrostatic disaster由于静电放电而导致发生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危害、损害的现象或意外事件(如火灾、爆炸、静电电击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二次事故等)。

4 静电电击electrostatic shock由于带电体向人体,或带静电的人体向接地的导体,以及人体相互间发生静电放电,其所产生的瞬间冲击电流通过人体而引起的病理生理效应。

5 二次事故secondary accident由于静电电击使人体失去平衡,导致人员由高空坠落或触及其他障碍物而引起的伤害;或造成已存在的火灾、爆炸的后果进一步扩大等危害的现象或事件。

6 静电危险场所area of electrostatic hazards空间存在可由静电引爆的爆炸性混合物,或对其进行直接加工、处理和操作等工艺作业场所的统称。

2.0.9 静电接地1 静电接地系统electrostatic earthing system带电体上的电荷向大地泄漏、消散的外界导出通道。

2 直接静电接地direct static earthing通过金属导体使物体接地的一种接地方式。

3 间接静电接地indirect static earthing通过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使物体接地的一种接地方式。

4 连接connection将彼此间没有良好导电通路的物体进行导电性连接,使相互间大体上处于相同电位的措施。

5 静电接地的电阻分类a静电泄漏电阻leakage resistance of static electricity物体在不带电的情况下,物体的被测点对大地的总电阻。

b静电接地电阻earthing resistance of static electricity指静电接地系统的对地电阻。

直接静电接地电阻为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

间接静电接地电阻为被接地物体的接地极与大地之间的总电阻,主要由导电、防静电材料或防静电制品的电阻决定。

3 一般规定3.1 静电接地的范围3.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3.1.2 在进行静电接地时,必须注意下列部位的接地:1 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行检查的导体;2 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3 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4 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5 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6 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3.1.3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3.1.4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有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1 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2 当埋入地下的金属构造物、金属配管、构筑物的钢筋等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3 当金属管段已作阴极保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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