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2

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2

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三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验室设置第三章实验室任务第四章实验室审批第五章检测工作要求第六章报告与反馈程序第七章保密第八章附则附表1 艾滋病确认实验室申请表附表2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申请表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确保检测质量,提高检测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系指为了进行艾滋病监测、检疫、临床诊断、安全供血和移植等而对人体血液、组织液、排泄物、分泌物、组织器官、精液、血液制品等进行艾滋病病毒或其相关标志物检测的实验室。

第3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进行艾滋病病毒或其相关标志物检测的实验室。

第二章实验室设置第4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管理,统筹规划辖区内实验室建设。

第5条实验室设置1、国家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

2、艾滋病确认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确认中心实验室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艾滋病确认实验室:根据需要,可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医院和有关单位设立艾滋病确认实验室。

4、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根据需要,可在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和有关单位设立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5、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根据需要,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和有关单位设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第6条实验室必备条件(一)人员条件1、国家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至少由9名医技人员组成,具有高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至少3名,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3名或以上。

高级技术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艾滋病病毒检测和研究经验,接受过国际或国家级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2、艾滋病确认中心实验室和确认实验室至少由5名医技人员组成,具有高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至少1名、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2名或以上。

负责确认试验的技术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从事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经验、接受过国家艾滋病参比实验室或艾滋病确认中心实验室的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背景艾滋病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引起的,所致病毒性疾病。

艾滋病可以通过母婴垂直传播、血液和血制品传播、性传播和注射吸毒等途径传播。

血液和血制品的传播途径是造成艾滋病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无偿献血,但是这也要求供血人员必须经过病毒筛查,过程将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

目的实施供血人员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是为了确保供血安全,防止艾滋病病毒的传播,保证公共卫生安全。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供血人员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流程,确保实施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所有供血机构的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旨在确保供血产品的安全。

流程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流程包括:1.供血人员登记处:由供血机构为前来献血的供血人员建立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健康状态、艾滋病感染史等内容。

2.供血人员申请献血:供血人员需在登记处完成献血申请手续,选择捐献方式、献血数量等内容,并签署相关协议。

3.采血:在专业采血室,由专业人员采集供血人员的血液样本,样本数量视其选择供血量而定。

4.采血样品处理:采血过程结束后,将采集的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初步处理。

5.试验操作:在实验室,进行ELISA检测、应急包检测、验证和确认。

6.筛查结果:根据试验结果,将结果划为“阳性”或“阴性”,结果将保存在线上系统中,供血机构的专业人员才能查看。

7.通知结果: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供血人员,对阳性反应者需做好引导和科普服务,并按照规定拒绝献血。

方法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方法主要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结论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是供血机构确保供血产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实施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操作流程,提高筛查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同时,还需要借助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2)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2)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1. 引言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是保证供血安全的重要环节,旨在对供血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筛查,以防止病毒通过输血传播给受血者。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供血机构在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时的操作步骤、检测方法和相关管理措施。

2. 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操作流程2.1 供血人员登记和初步筛查•供血人员在登记时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病史、暴露史等相关资料。

•进行采血前,需根据供血人员填写的资料进行初步筛查,排除高风险人群。

•初步筛查包括询问可疑症状、感染风险评估、暴露史评估等内容。

2.2 采血和标本处理•采血过程中,遵循无菌操作规范,采用一次性采血针、管和其他相关物品。

•采血后,将血液标本按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3 抗体筛查检测•抗体筛查检测采用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进行定性和定量检测。

•检测前,必须检查试剂盒的有效期和质量。

•按照试剂盒说明书的操作步骤进行样本处理、试剂添加、反应孵育等步骤。

•使用相关仪器进行结果判读和数据分析。

2.4 病原学检测和补充检查•对于初步筛查结果为阳性的供血人员,进行病原学检测以确认感染情况。

•病原学检测可采用核酸检测技术、病毒分离和培养等方法。

•检测结果需及时记录,并与抗体筛查结果进行比对。

3.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3.1 人员培训和技术评估•对从事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操作规范和技术水平。

•随时对人员进行技术评估和继续教育,以提高检测质量和准确性。

3.2 质控体系建立•建立质控体系,包括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监测实验室和操作人员的质量指标。

•定期进行质控样品的检测和结果比对,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管理和文件记录•对于每个供血人员,需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包括个人信息、检测结果、病原学检测结果等。

•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需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文件记录,以备查验和追溯。

4. 风险评估和处理措施4.1 高风险人群的定义和处置•对于初步筛查中判断为高风险人群的供血人员,应立即暂停采血,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处理。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计划方案.doc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计划方案.doc

《基础护理学》实验教学大纲课程编号:08070101课程总学时:96课程总学分:7.5适用专业(专业类):护理学专业、本专科学生一、实验的目的和任务基础护理学教学任务是以培养护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情感为核心,使护生树立整体护理的观念,掌握基础护理中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并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灵活运用于临床实践,履行护理人员“促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和减轻痛苦”的重要职责。

实验的目的:使学生掌握护理学操作的用物准备、操作步骤、注意事项。

培养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多动脑、勤动手的护理工作风气和习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创新精神,为以后的临床护理工作奠定基础。

实验的任务:通过对护理操作的观察、思考和反复练习,学习护理学实验操作技能、加深对护理学理论知识的理解。

二、实验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实验项目内容提要学时实验类型必开选开1铺床法备用床、暂空床、麻醉床、卧床患者更换床单法12 综合必开2运送患者法轮椅运送法、平车运送法 2 综合必开3舒适与安全常用卧位、变换卧位法、保护具的应用2 综合必开4口腔护理口腔的清洁护理 2 综合必开5皮肤护理皮肤的清洁护理:床上擦浴、背部按摩2 综合必开6无菌技术无菌技术基本操作方法:无菌持物钳的使用、无菌容器的使用、无菌包的使用、铺无菌盘、取无菌溶液、戴脱无菌手套4 综合必开7隔离技术隔离技术基本操作方法:帽子口罩的使用、穿脱隔离衣2 综合必开8生命体征的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呼吸的测量 2 综合必开9吸痰法电动吸引器吸痰法 3 综合必开10氧气疗法鼻导管给氧法、鼻塞法 3 综合必开11冷、热疗法温水拭浴、乙醇拭浴、热水袋的使用 2 综合必开12鼻饲法经鼻腔插管、拔管 2 综合必开13导尿术女性患者导尿、男性患者导尿 2 综合必开14留置导尿术双腔气囊导尿管固定法、普通导尿管胶布固定法2 综合必开15灌肠法大量不保留灌肠法、小量不保留灌肠法、保留灌肠、肛管排气法4 综合必开16口服给药法备药:固体药、液体药;发药 2 综合必开17注射给药法皮内注射法、皮下注射法、肌内注射、静脉注射8 综合必开18雾化吸入法超声波雾化吸入法、氧气雾化吸入法 2 综合必开19药物过敏试验法青霉素过敏试验、链霉素过敏试验 4 综合必开20静脉输液周围静脉输液法:密闭式输液法 4 综合必开21常用急救技术心肺复苏、洗胃法 2 综合必开22医疗与护理文件的书写体温单、医嘱单、出入液量记录单、特别护理记录单、病室交班报告、护理病历4 综合必开23综合练习本学年要求掌握的全部试验项目 4 综合必开24操作考核由本教研室组织安排考核相关内容 4 综合必开25实习前辅导练习由本教研室组织安排相关内容16 综合必开说明:必做22个实验三、实验教学参考书、指导书本课程所用教材为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基础护理学》(第四版)主编李小寒尚少梅,出版时间:2006年9月。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卫生部卫疾控发〔2006〕218号2006年6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和验收,确保艾滋病检测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艾滋病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的艾滋病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艾滋病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艾滋病检测工作,并接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的机构。

第二章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第五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统筹规划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第六条国家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实验室的职能、开展检测工作的性质及范围共分三类实验室,分别是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

(一)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其职能包括:1、承担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评价工作。

2、建立全国艾滋病检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国家级实验室能力验证和艾滋病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

3、承担艾滋病检测疑难样品的分析和确证,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仲裁,出具最终检测报告。

4、开展应用性研究,承担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病原学鉴定、现场综合防治、调研、监测、临床治疗等工作中的相关检测任务。

5、建立国家艾滋病病毒毒种库、样品库、质控品库、基因库和细胞库。

6、为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开展省级实验室质量管理、省级艾滋病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和自愿咨询检测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县妇联结合全县“十*五”规划和我县妇女工作实际,在***镇**村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汇报专题以推进城乡统筹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为根本,以“双学双比”和“美德在农家”活动为载体,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力争在“十*五”期间,把**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治安良好、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现代化新村庄,全面推进和带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

二、主要任务(一)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丰富,任务繁重,妇联组织要以项目化的运作方式,把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引领广大农村妇女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以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为着力点,积极开展科技示范培训。

一是加强对农村女能人的示范培训,引导女能人创办民间科技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发挥她们的“二传手”作用,辐射更多的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

二是加强对普通女农民的普及培训,积极开展对农村妇女的文化教育和实用技术等普及型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率,促进科学种田,使妇女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增强她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

2、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着力点,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要紧紧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收致富的目标,引导、组织广大农村妇女以**村的养殖、果蔬为主导产业为中心,发展体现区域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创建1个示范作用强、带动效果好的示范基地,发展1个具有地方特色、妇女特点的“妇字号”生产经营项目,培养树立一批依靠科技致富的女带头人。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无偿献血员艾滋病丙肝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无偿献血员艾滋病丙肝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无偿献血员艾滋病丙肝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5.18•【字号】包卫发[2010]114号•【施行日期】201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血吸虫与地方病防控正文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无偿献血员艾滋病丙肝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卫发〔2010〕114号)昆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艾滋病丙肝疫情监测哨点工作要求的通知》(中疾控办发〔2010〕94号),为指导全市开展无偿献血员丙肝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根据我市目前丙肝流行状况和特点,制定了《包头市无偿献血员艾滋病丙肝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包头市无偿献血员艾滋病丙肝监测实施方案二○一○年五月十八日附件:包头市无偿献血员艾滋病丙肝监测实施方案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艾滋病丙肝疫情监测哨点工作要求的通知》(中疾控办发〔2010〕94号),为指导全市开展无偿献血员丙肝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质量,根据我市目前丙肝流行状况和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通过连续收集无偿献血员丙肝病毒(HCV)感染状况、流行因素、行为特征及相关信息,为分析该人群丙肝流行趋势、制定相应防治策略提供依据。

二、监测内容病例报告、专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点监测。

三、监测方法(一)病例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实行网络直报和管理。

(二)专题流行病学调查根据丙肝流行状况和特点,结合防治工作需要,在我市无偿献血员中开展专题流行病学调查,以掌握该人群HCV感染状况、流行因素、行为特征及规模等。

(三)监测点监测1、监测人群:无偿献血人群指在正规采供血机构参加无偿献血的人群。

2、监测点采样方法对该人群均采用连续采样方法,选择符合要求的调查对象,完成监测登记表(见附件),收集临床检验的残余血样,完成HCV抗体、HIV抗体、梅毒的实验室检测。

输血传染病筛查管理制度

输血传染病筛查管理制度

输血传染病筛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确保医院输血工作安全、合理和高效进行,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涉及输血工作的科室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输血:指将供血者的血液或血液成分经过适当处理后,输注给患者以改善其血液功能或治疗某些疾病的医疗行为。

2.传染病:指各类感染性疾病,包含但不限于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

3.输血传染病筛查:指对供血者进行相关检查,以排出携带或感染传染病的风险。

第二章输血传染病筛查管理流程第四条供血者选拔与登记1.科室应依据输血需求和供血者特点,订立供血者选拔标准,并将标准上报医务部备案。

2.供血者在志愿捐献前,必需进行详尽的健康问询,并填写《供血者登记表》。

3.供血者需携带身份证件及其他必备资料到指定科室进行初步筛查和登记。

第五条输血传染病筛查内容1.对于拟进行血液留样的供血者,应进行卫生检查和询问,确认无传染病症状或感染风险。

2.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供血者进行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抗体(HCV)、艾滋病病毒抗体(HIV)等相关传染病标记物的检测。

3.依据特定需要,学科专家可对供血者进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筛查。

第六条输血传染病筛查结果判定1.输血传染病筛查工作由医院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应有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2.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供血者的筛查结果进行判定。

3.判定结果应及时记录在供血者档案中,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七条输血传染病筛查结果处理1.对于筛查结果为阳性(携带或感染传染病)的供血者,应实施相关的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劝阻其进行志愿供血、告知其筛查结果、帮助其进行进一步诊治等。

2.输血科应将有关阳性结果的供血者档案上报医务部,以便进行进一步管理和跟踪。

第八条输血传染病筛查结果通报1.输血科应定期将输血传染病筛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上报医务部、质控科和感染管理科。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9.17•【文号】卫办疾控发[2004]142号•【施行日期】2004.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4]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目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严峻。

因1995年前后有偿供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已进入发病和死亡高峰,一些原来未被列为疫情重点的地区,既往供血人群艾滋病疫情也正在陆续暴露。

这部分人群中有50%以上的感染者已经发病,如得不到及时的抗病毒治疗,将会在短期内死亡。

同时,仍有一些地区存在未被发现的既往供血感染人群。

因此,尽快发现既往供血人群中的感染者和病人、挽救他们的生命是目前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当务之急。

不久前河南省各级政府广泛动员,逐户排查既往供血人群以发现其中感染者的做法已提供一个很好的经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要求,准确掌握既往供血人群疫情,及早发现病人,我部决定对既往供血人群开展一次全面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以下简称全面筛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全面筛查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全面筛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全面筛查工作作为准确掌握既往供血人员疫情的一项有力手段,作为及时发现病人、挽救生命、拯救家庭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落实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方针的具体体现,抓紧抓好。

全面动员,加强领导,做好筛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全面筛查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本着筛查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充分掌握上世纪90年代以来供血(浆)登记、近年居民死亡登记报告、专项调查、媒体报道、群众反映等线索的基础上,制定科学、严谨、切实可行的全面筛查工作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4)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4)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1. 背景艾滋病病毒(HIV)是一种影响人类免疫系统的病毒,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传播。

在供血过程中,确保献血者不携带HIV是至关重要的,以保证输血过程中不会传播艾滋病。

因此,实施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是非常必要的。

2. 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制定一套完善的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方案,以确保献血者在献血前经过全面的筛查,排除携带HIV的风险。

3. 实施步骤本方案的实施步骤如下:3.1 预登记在献血者到达供血点之前,进行预登记工作。

献血者需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并签署同意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知情同意书。

3.2 个人健康问询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个人健康问询,询问献血者的个人病史、过往暴露史、既往输血史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对确定献血者是否有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3.3 快速诊断试剂筛查使用经批准的快速诊断试剂对献血者进行筛查。

这些试剂具有高度敏感性和特异性,可快速检测献血者血液中的艾滋病病毒抗体。

3.4 血清学试验对经快速诊断试剂筛查呈阳性的样本,进行血清学试验以确诊。

常用的血清学试验包括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和核酸检测等。

只有经过确诊的献血者可以被认定为携带HIV。

3.5 结果通知与咨询对筛查结果为阴性的献血者,及时将结果告知他们,并提供相关的健康咨询。

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献血者,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详细的结果解读,并提供心理支持和转诊服务。

3.6 数据记录与管理对所有献血者的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和管理。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机密性,为后续的追踪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4.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注意事项4.1 专业培训所有参与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的医务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艾滋病病毒筛查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4.2 试剂及设备管理确保所使用的试剂和设备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并按照要求进行合理的保存和管理。

4.3 质控措施建立质控体系,定期进行质控检验,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得明确我们的目标。

供血人员是艾滋病病毒传播的重要环节,我们要确保每一袋血液都是安全的。

所以,这个方案的核心任务就是:通过抗体筛查,确保供血人员中没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一、筛查对象1.所有愿意无偿献血的人员。

2.各献血点的工作人员。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献血者。

二、筛查方法1.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法进行筛查,这是一种快速、简便、准确的方法。

2.对于筛查呈阳性的人员,采用免疫印迹法进行复检,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三、筛查流程1.献血者填写知情同意书,同意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

2.采集献血者血液样本,进行ELISA法筛查。

3.筛查结果出来后,将结果告知献血者,对于阳性人员,进行复检。

4.复检结果出来后,将最终结果告知献血者,并对阳性人员进行相关咨询和指导。

四、筛查时间1.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不休。

2.对于献血者,献血前进行筛查;对于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筛查。

五、筛查地点1.各献血点设立筛查室,配备专业筛查人员。

2.对于偏远地区,采用流动筛查车进行筛查。

六、筛查费用1.筛查费用由献血者承担,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免费筛查。

七、保密原则1.筛查结果仅用于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属了解健康状况,不得对外泄露。

2.所有筛查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确保献血者隐私得到保护。

八、后续跟进1.对于筛查呈阳性的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其度过难关。

2.对于筛查呈阴性的人员,鼓励其继续献血,为我国血液事业贡献力量。

九、宣传与培训1.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重要性,提高献血者的认知度。

2.对献血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这个方案的制定,旨在确保供血人员的安全,降低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风险。

通过严格的筛查流程,我们相信,能为我国血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加油,为健康护航!注意事项一:确保筛查试剂的质量和有效性有时候,试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1.27•【字号】泸市府办发〔2005〕12号•【施行日期】2005.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市府办发〔2005〕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2005年市政府办公室召开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紧急会议后,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已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

根据泸州市中心血站和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的1990年到1998年既往有偿供血人员名单10116人,各区县在此基础上并通过逐户摸底调查,目前全市共调查核实713人。

目前筛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心血站和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的1990年到1998年既往有偿供血人员名单真实性较差,查找较困难;有的区县工作经费未到位;个别区县领导不够重视。

针对以上问题,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筛查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在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工作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并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

各级医疗机构要继续加强对既往有偿供血人员的清理,并积极提供既往有偿供血组织者的有关线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做好筛查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作好线索调查工作,通过户证查询系统查找有偿供血者情况。

四、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送样和人员培训等有关经费,切实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按有关规定对参加调查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

防治艾滋病血液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

防治艾滋病血液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

防治艾滋病血液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结合2005年和2006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经费艾滋病防治项目我省血液质量管理子项目的执行情况,根据2007年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和管理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本项目为“AA省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项目目标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积极发展自愿固定无偿献血者,努力实现国家“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以及《行动方案》中提出“2007年15~49岁人口中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85%以上”的要求,确保血液来源安全;加强采供血机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建设,完成国家血型筛查库的建设,逐步推行血液集中化检测,以省中心实验室牵头,建立和完善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体系;加强采供血机构和临床医师的培训,全面提高血液工作者整体素质;加强采血车等设备建设,满足规范设置血站取消部分基层血站后带来的采血车、送血车等设备的需求。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一)项目范围全省14个市州卫生局献血办;14个市州中心血站。

(二)项目内容根据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有关要求,从无偿献血宣传、国家血型筛查库和省内实验室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血液质量保证培训和血站采集、储存和运送设备建设四个环节,开展我省艾滋病防治项目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1、无偿献血宣传在繁华地段和醒目位置建立群众容易接受的、固定的无(1)逐步实施血液集中化检测。

按照《血站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省血液中心承担所在省血液的集中化检测任务。

目前,长沙血液中心应当承担该项任务。

根据长沙血液中心的现状,须加强实验室检测设备、质量控制和人员培训的建设,拟给予血液集中化检测建设经费5万元,并要求长沙血液血液中心向长沙市相关部门申请配套经费(见下表)。

(2)继续开展在献血者中进行稀有血型筛选,建立我省稀有血型库。

血站或中心血库艾滋病检测管理规范

血站或中心血库艾滋病检测管理规范

血站(或中心血库)艾滋病检测管理规范为加强采供血工作中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简称抗H1V)检测管理,提高血液质量,预防和控制H1V感染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全国HIV监测管理规范》,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血站(或中心血库)。

一、HIV筛查实验室的设置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血液中心设立H1V筛查中心实验室;2.其他各级血站(或中心血库)均需设立HIV筛查实验室。

3.H1V筛查中心实验室、HIV筛查实验室的评审验收纳入血站(或中心血库)执业许可审核中,其批准由执业许可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H1V筛查实验室的任务1.H1V筛查中心实验室负责本单位的HIV筛查工作,并承担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它H1V筛查实验室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质量管理、信息管理等任务。

2.H1V筛查实验室负责本单位的H1V筛查工作。

三、HIV筛查实验室的必备条件1.工作环境HIV检测实验室的墙面、地面、顶棚、工作台表面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洁和消毒,并具有与实验要求相适应的照明、取暖、降温、通风等设施,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工作无关的物品。

2.人员(1)HIV检测操作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技师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从事病毒或血清学检测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单位举办的H1V检测学习班的培训,取得检测技术培训证书,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3.仪器设备(1)具有HIV检测所需的专用仪器设备,包括加样器、酶标仪和洗板机等,并有HIV 抗体检测专用标志。

(2)各种试剂及血液标本保存必须有固定的专用冰箱,分别单独放置,标志清楚,严禁混杂。

(3)应有放置污物及废弃血液等专用污物桶及消毒设施。

(4)实验室内应备有安全设施,包括冲洗皮肤、眼睑的自动开关的水龙头和自来水池;各种消毒液。

四、HIV抗体筛查的方法酶联免疫吸附法(E1ISA)或经卫生部批准的其它检测方法。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河东县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一、范围在全县范围内,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既往有偿供血人员(指自18年至18年期间参与有偿供血者)的筛查工作。

通过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追踪等手段,充分掌握18年以来参与有偿供血人员信息,确定实施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掌握既往供血(浆)人员感染艾滋病情况。

二、方法与步骤(一)人员登记(18年2月1日-18年2月16日)1、各乡镇、行政村两级组成专门调查队伍,重点依靠乡镇卫生院,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积极作用,实行层层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户登记填写《既往有偿供血员调查表》,并填写《既往有偿供血者登记表》。

若没有既往有偿供血人员,由户主签名记录在册。

2、凡登记在册但拒绝参与筛查的既往供血人员,先由各乡镇卫生院派人做思想工作,仍拒绝筛查的要记录在册。

3、对既往有偿供血人员中的外出者尽可能找回,长期离家外出或已经死亡者通过其家属或邻居进行调查,并在备注栏注明(死亡者要注明死亡时间)。

4、在充分掌握既往有偿供血浆人员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筛查乡镇。

(二)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筛查。

(18年2月16日-3月8日)。

1、依既往有偿供血者登记册,对既往有偿供血人员的检测前后咨询和血标本的采集由县卫生局配合疾控机构的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同时抽调县级医院检验人员配合。

标本采集使用负压采血管,采静脉血5ml,及时分离血清,并将血清封好置于-20度保存。

2、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查:在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实验室完成,初筛阳性者送省确认实验室确认。

(3月10日-3月底)3、凡初筛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确认实验(WB)。

(三)阳性检测结果的通知与个案调查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当面通知感染者,同时提供检测后咨询(咨询电话:7366885)。

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明确筛查对象。

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曾经为了生活,为了金钱,走上了这条道路。

如今,我们要为他们的健康把好关,防止艾滋病病毒传播。

一、筛查目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感染者,切断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筛查范围本次筛查面向全国范围内所有既往有偿供血人员,无论性别、年龄、地域,均应纳入筛查范围。

三、筛查方法1.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筛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电话等,同时了解其有无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行为。

2.血液检测:对筛查对象进行血液采样,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法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

如检测结果为阳性,需进行免疫印迹试验(WB)进行确证。

3.结果反馈: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筛查对象,对于阳性者,提供心理咨询和转介服务。

四、筛查流程1.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筛查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2.问卷调查:筛查对象填写问卷调查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初步评估。

3.血液采样:对符合条件的筛查对象进行血液采样。

4.实验室检测:将血液样本送至实验室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5.结果反馈:将检测结果告知筛查对象,阳性者提供心理咨询和转介服务。

6.跟踪管理:对筛查对象进行定期跟踪,了解其健康状况,防止病毒传播。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筛查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筛查工作所需经费。

3.人员保障: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员参与筛查工作。

4.宣传保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筛查工作,提高群众参与度。

六、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筛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精心组织:筛查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筛查工作顺利进行。

3.严格保密:筛查工作中涉及的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为确保供血安全,保护广大供血者和受血者的健康,必须对供血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

制定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是保证供血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筛查方法目前常用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方法有免疫层析法、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放射免疫分析法、酵母半定量抗体检测法、酶联免疫斑点法、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免疫固定电泳等,其中免疫层析法和ELISA是目前主要采用的两种方法。

二、筛查对象1. 候选供血者:指初次前来献血的患者和曾经捐献过血但过去的献血资料已经过期的供血者。

2. 定期供血者:指按规定参加献血者调查并且符合条件而本次来献血的常献者。

3. 往年捐献记录已经过期的常献者:指自上次捐献至今已有一年或以上时间未进行捐献的常献者。

三、检验标准1. 筛查结果初步阳性或可疑者,必须再进行复查。

2. 筛查结果阳性者,必须采集新的血样进行复查。

3. 前两次均显示阳性反应者(即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初筛和复筛结果均为阳性),必须进行第三次检测以确诊。

四、筛查流程1. 候选供血者、定期献血者和往年捐献记录已经过期的常献者,必须在献血前签署同意接受抗体筛查并确认无临床诊断过的HIV感染的书面声明。

2. 采集血样后,将血样送到医学检验实验室,用ELISA法进行初筛。

3. 初筛检测结果正常的供血者可进行献血,结果初步阳性或可疑者,必须再进行复查。

4. 复筛结果为阳性的供血者,必须采集新的血样进行复查。

5. 两次检测结果均显示阳性反应的供血者,必须进行第三次检测以确诊。

6. 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阳性的供血者,应进行进一步医学诊断和治疗,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其个人隐私。

五、注意事项1. 检测前,供血者应接受专业医生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知识讲解,并完成必要的书面声明等手续。

2. 所有的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认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抗体筛查工作。

3. 检测仪器必须经过专业维护和检定,确保其正常运转和结果准确可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是XX最新发布的《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方案》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XX。

河东县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施一、范围在全县范围内,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既往有偿供血人员(指自1990年至1998年期间参与有偿供血者)的筛查工作。

通过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追踪等手段,充分掌握1990年以来参与有偿供血人员信息,确定实施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掌握既往供血(浆)人员感染艾滋病情况。

二、方法与步骤(一)人员登记(2005年2月1日-2005年2月16日)1、各乡镇、行政村两级组成专门调查队伍,重点依靠乡镇卫生院,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积极作用,
实行层层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户登记填写《既往有偿供血员调查表》,并填写《既往有偿供血者登记表》。

若没有既往有偿供血人员,由户主签名记录在册。

2、凡登记在册但拒绝参与筛查的既往供血人员,先由各乡镇卫生院派人做思想工作,仍拒绝筛查的要记录在册。

3、对既往有偿供血人员中的外出者尽可能找回,长期离家外出或已经死亡者通过其家属或邻居进行调查,并在备注栏注明(死亡者要注明死亡时间)。

4、在充分掌握既往有偿供血浆人员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筛查乡镇。

(二)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筛查范文写作。

(2005年2月16日-3月8日)。

1、依既往有偿供血者登记册,对既往有偿供血人员的检测前后咨询和血标本的采集由县卫生局配合疾控机构的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同时抽调县级医院检验人员配合。

标本采集使用负压采血管,采静脉血5ml,及时分
离血清,并将血清封好置于-20度保存。

2、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查:在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实验室完成,初筛阳性者送省确认实验室确认。

(3月10日-3月底)
3、凡初筛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确认实验(WB)。

(三)阳性检测结果的通知与个案调查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当面通知感染者,同时提供检测后咨询(咨询电话:7366885)。

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调查对象的检测结果。

2、对筛查中被确诊感染者和病人进行个案调查,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及时上报疫情。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师在对感染者进行个案调查的同时,应对感染者的配偶和年龄小于14岁的子女进行登记,填写登记表,并采集静脉血,做抗体检测。

(四)在外地务工的既往供血者的调查与检测。

登记在册但在外地务工的既往
供血者,由乡镇政府给本人发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回乡参加艾滋病调查和检测。

对于难以回乡的,要求持通知信在务工地区的县(区)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加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寄回县卫生局。

(五)数据收集、录入、整理和传输1、数据收集:调查表及登记表由乡镇收集后于05年2月17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县汇总后上报市疾控中心,血样检测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筛查数据库。

调查问卷编号的市、县码按国标码统一标记,乡、村、XX户或个人的编码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定,调查问卷应注意编号的唯一性(即本县的同类调查人群中编号不能重复)。

2、数据录入:市疾控中心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录入。

每类调查人群对应一个独立的数据库,数据库保存和命名采取全省统一命名方式。

3、数据汇总和整理:本次调查的所有调查表格的数据库录入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

县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数据整理中若发现数据错误、空项或其它问题,应尽快联系数据来源单位及时更正。

三、组织实施(一)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此次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政府领导任组长,卫生院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要实行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筛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职责,实行责任制1、筛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2、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技术指导组,为筛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既往有偿供血人员的逐户登记工作由乡、村两级政府和卫生部门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配合完成。

4、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均有市疾控中心负责,市疾控中心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县疾控中心,以便对艾滋病病人进行管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工作进度。

县要成立筛查工作督导组,组织实施对各地筛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

(四)时间安排。

本次筛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范文TOP100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05年2月1日-2005年2月16日):由各乡镇统一组织,通过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追踪等多种形式的调查,充分掌握既往有偿供血人员的信息,确定本乡镇重点筛查行政村。

第二阶段为实施筛查、总结上报阶段(2005年2月16日-3月8日):由各乡镇统一组织,对乡镇行政村需开展筛查的人员进行上报。

县卫生局组织人员进行血样采集,并按要求将血样于3月10日前送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将3月底前完成监测和资料录入汇总等工作,并按时上报省疾控中心。

四、质量控制与督导评估(一)筛查人员的选择与培训参加全面筛查的登记、调查、检测等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进行相关的各类培训,使其具备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县卫生局负责培训乡级师资力量,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基层登记人员的培训,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将对现场采血、血样保存、个案调查等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二)筛查过程质控1、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检测质量,检测工作在市疾控中心艾滋病中心实验室进行集中[1] [2] 下一页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