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万载县中医院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江西省万载县中医院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根据卫医政发[2010]111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和赣卫办医政字[2011]35号《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为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规范医疗行为,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
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治理,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和用药安全。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组织领导明确有关职能科室的具体职责任务。
将整治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医院各项工作上台阶。
(一)成立万载县中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下设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二)职责。
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万载县中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和专项督导检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临床抗菌药物用药行为, 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保障患者能得到最佳治疗效果。
参照国家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密切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如有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药剂科及医务处。
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证。
3.结合患者的临床病情, 设计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 包括给药剂量、疗程、间隔时间和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情况, 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
5、注重药物经济学, 减少病人抗菌药物费用的支出。
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的规定1.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 参照“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制定“xx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一级)、限制使用(二级)与特殊使用(三级)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2、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 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 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 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 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 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药物。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 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 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 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3.医师权限:具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 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 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 应具有严格的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处方需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 但仅限于1天用量。
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规定
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我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
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
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
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四)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第五条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第六条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卫医发[2005]21号)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卫医发[2005]21号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单位:为促进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是《江西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办法(试行)》的配套措施,是加强我省临床药事管理工作,推进全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贯彻执行。
二、《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群众满意医院”和“示范诊所、门诊部”的重要考评依据。
三、《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定于200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收文后要及时印发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要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
四、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厅医政处。
附件:1、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2、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目录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我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
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
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ppt课件
五 如何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一>依据:以2015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指 南》为标准指南及规范性文件,积极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抗菌药物,掌握抗菌药物 的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分为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原则和抗菌药物预防性 应用原则,后者又分非手术和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二>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原则: <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其它原因发热或病毒性感染者均无使用 抗菌药指征;
<8> 忽略药物相互作用,违反药物配伍禁忌;
<9> 患者不适当的自我选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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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合理用药造成的社会危害
<1> 细菌耐药迅速产生并流行,超级细菌已经产生,医 院较社区更普遍,更明显,直接导致院内感染率上升; <2> 导致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甚至产生药源性疾病或药 害事件; <3> 医药资源浪费,增加患者经济负担,加重医患关系 紧张,甚至医疗事故; <4> 影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又好又快的发展。临床合 理使用抗菌药物正好契合新医改尽量减小药占比的目 的。
2 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坚持能用窄普就不用广谱,
能用一种就不联用的原则; 3 以回复突变为理论依据,循环使用抗菌药物; 4 有联合用药指征的应采取必要的个体化给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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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避免将抗感染药物畜用或动物生长用; 加强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及时公布耐药信息; 加强医药市场管理,打击假劣药品; 加强消毒隔离制度,防止耐药菌的交叉感染; 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 菌药物,提高医务人员对细菌耐药性及严重性的 认识。 10 尽力减小社会因素对医务人员的影响。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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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方案
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方案随着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增加和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临床上对于抗菌药物的应用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方案应运而生。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方案,并细致地了解其背景、意义、目标、措施与具体操作。
通过逐步分析,我们将揭示该方案的重要性,其影响与启示,并带来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更深层次理解。
一、背景及意义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方案的出台,源于当前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与滥用,导致细菌对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问题。
这一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威胁。
制定专题整改活动方案,旨在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和应用,减缓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
二、目标专题整改活动的目标是明确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科学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加强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提高全社会对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知和重视,并最终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控制细菌耐药性的发展,维护公众健康和人类医学的可持续发展。
三、措施与具体操作为实现上述目标,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与具体操作。
包括但不限于:1. 加强抗菌药物的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2. 完善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体系,提高医务人员对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意识;3. 开展抗菌药物使用宣教与培训,提高公众对于抗菌药物使用的认知水平;4. 推广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使用;5. 强化抗菌药物的监测与预警,及时掌握细菌耐药情况。
通过这些措施与具体操作,我们可以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抗菌药物的应用,减少滥用现象,从而降低抗菌药物耐药性,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
总结与启示202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方案的出台,对于维护公众健康和控制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汇报人:日期:•活动背景和目的•活动内容和目标•活动组织和分工目录•活动时间和计划•活动资源和保障•活动效果评估和总结活动背景和目的01CATALOGUE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广泛的一类药物,但存在不合理使用的情况,导致细菌耐药性增加、疗效降低等不良后果。
为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背景介绍目的和意义降低细菌耐药性,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率。
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管理水平的提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高合理使用水平。
活动内容和目标02CATALOGUE活动内容概述本次活动主要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和改进。
活动将涵盖抗菌药物的全流程管理,包括预防使用、治疗使用、耐药性监测等方面。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旨在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减少耐药性的发生,保障公众健康。
具体任务和措施加强抗菌药物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确保医生开具的处方符合规范。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耐药性变化。
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制定和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规范,明确抗菌药物使用指征和适用范围。
预期成果和目标抗菌药物使用更加合理,不必要的预防使用和滥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公众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和意识明显提高。
抗菌药物耐药性得到有效控制,耐药菌株出现率明显下降。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活动组织和分工03CATALOGUE反馈组由护理部和院感控科组成,负责收集临床科室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组汇报,以便对活动进行持续改进。
组织架构和成员分工领导组由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院感控科和临床科室主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20__ 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__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卫医政发〔20__〕45号)和__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__年__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平卫发〔20__〕14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活动范围全县各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组织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医疗机构要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46
省 政府 办公厅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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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江 西省整顿和规 范药 品市场秩序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 知
赣府厅发[ 0 6 4 2 0 ] 6号
各 市、 ( 人 民政 府 , 县 区) 省政 府各部 门:
20 0 6年 9月 3 O日
4 .严 格 医 疗 器 械 产 品 在 执 行 国 家 强 制 性 标
管理规范》 G P 和《 ( S ) 医疗机 构制 剂质蕈 管理规 准 、 临床研究评价和产品说 明 等重点环节的审批 范》 G P 等有关规定 , (P) 整治违法药品广告 ; 提高监 要求 , 理并依 法 处 理 违规 申报 、 规 审批 以及 不 清 违 管部 门依法监管 的能力和水 平 , 有效监测药 品、 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 。 医 口 l ( ) 二 规范生产行 为, 严格质量管理, 整顿药品 疗器械不 良反应 ( 事件 ) 确保药 品规范生产 和 卜 ,
管理规范》 G P 等有关规定 , (P ) 完善原辅料 、 包装材 疫苗和医疗器械等产品不 良反应 ( 事件 ) 进行重点
市质量 , 增强人民群众用药安伞感。
二、 工作措 施
生产环 节 。
1 全省 范 围 内 , 已取 得药 品 G .在 对 MP证 书的
( 规范注册 申报 , 一) 严格 审评审批 , 顿药品 药 品生 产企业 进行 一次 全面检 查 。以注射 剂 、 整 牛物 制品 、 血液制品、 特殊药品生产企 为重点 , l 重点检 质 从 1 以药品 申报 资料 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 医疗 查 原辅料 购入 、 量 检 验 、 业 人 员资 质 和企 业 质 器械 申报资料和临床研究的真实性为l要 内容 , 量管王 责任 落实情 况等 内容 。对不 按药 品 G P要 宅 组 单 M 发现有不合格产 品, 有委托或受托项 织药品 、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对近年来的注册申报 求组织牛产 ,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目标1.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储存和监测。
2. 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合理配置抗菌药物品种,降低不合理使用比例,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3. 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4. 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加强细菌耐药监测,采取措施控制细菌耐药的发展。
三、活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和相关管理部门。
四、组织管理1.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五、具体措施1. 完善管理制度:- 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储存和监测等环节的规范要求。
-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
2. 优化抗菌药物结构:- 根据临床需求和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合理配置抗菌药物品种。
- 降低不合理使用比例,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3.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 加强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中的作用,协助医务人员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
4. 加强细菌耐药监测:- 建立细菌耐药监测体系,定期对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
-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策略。
5. 强化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 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策划方案-医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措施
医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措施当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形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虽然有其复杂的背景和因素,但卫生部门责无旁贷,为认真贯彻省卫生厅“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据我院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充分认识解决其问题的重要意义。
院领导在每周的行政查房和日常临床业务查房中应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具体措施。
各科室负责人为落实本办法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按要求抓好落实。
全院医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真正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简化就医流程。
处方划价和收费合并为一个程序;各项检查由医生划价;抽血生化检验在抽血处编号。
加强导诊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态度和工作责任性,指导农村低文化人群就诊。
规范门诊各诊室各窗口标识,确保患者在门诊就医方便快捷。
三、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急诊抢救病人,各科、各岗位应给予优先,特殊情况先做检查和抢救,后催交费用。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首诊的病人应认真负责检查和处理,需转科或科间会诊的危重、疑难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与有关科室接洽,不得推诿病人。
在邀请急会诊时,被邀科室应随叫随到。
各检查科室应认真落实医院制订的限时服务措施。
为病人提供更加快捷的限时医疗服务。
四、认真落实于医字[2004]28号《关于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进一步执行和完善“群众满意医院”创建活动中制定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方便病人就医。
五、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外科手术科室要做好相互协调工作,合理调配手术人员、手术时间和手术设备等资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目录一、活动背景与目的 (4)1. 背景介绍 (4)全球抗菌药物耐药形势严峻 (5)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6)2. 活动目的 (7)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水平 (8)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误用 (9)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11)二、活动范围与对象 (12)1. 活动范围 (13)2. 活动对象 (13)医疗机构管理者 (14)医务人员 (15)患者及家属 (16)三、活动内容与措施 (17)1. 制定活动计划与方案 (18)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19)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20)2.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22)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23)强化处方审核与监督 (24)3. 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能力 (25)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与教育 (26)加强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知识考核 (27)4.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28)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络 (29)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工作 (30)5. 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与推广 (31)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活动 (31)推广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成功经验与案例 (33)四、活动实施步骤 (34)1. 启动阶段 (35)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36)召开活动启动会议 (37)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37)2. 实施阶段 (39)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40)加强过程监管与督导检查 (42)3. 总结阶段 (43)对活动进行总结与评估 (44)编写活动总结报告 (45)建立长效机制与持续改进 (46)五、活动保障措施 (47)1. 组织保障 (48)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 (49)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与分工 (50)2. 制度保障 (51)制定完善的活动相关管理制度与规范 (52)加强对活动过程的监管与督导检查 (53)3. 经费保障 (55)预算安排必要的活动经费 (55)确保活动所需物资与设备的及时采购与供应 (57)4. 技术保障 (57)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培训与指导 (58)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60)六、活动评估与总结 (61)1. 活动评估 (62)设立评估指标体系 (63)对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与监测 (64)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65)2. 活动总结 (66)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67)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68)持续改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69)一、活动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我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
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
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
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四)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第五条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第六条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第七条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皮肤和粘膜局部用药,以防耐药产生。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9.25•【字号】赣卫医政字[2012]129号•【施行日期】2012.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赣卫医政字〔2012〕129号)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省管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我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目录》共涵盖临床常用121个抗菌药物品种。
医疗机构应用《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并按照《目录》分级管理原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
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品种前,应当按抗菌药物品规逐一填写《江西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备案表》(附件2),报我厅备案。
二、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
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的,应当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讨论后决定,并做好记录。
三、《目录》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施行,2005年我省下发的《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卫医发〔2005〕21号)中所公布的《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目录》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各医疗机构要按照省级《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于10月15日前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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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11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加强我省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促进我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制定我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抗菌药物生产产业结构,规范抗菌药物流通市场秩序,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工作范围及主题
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主题: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组织管理
(一)建立省联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省卫生厅分管厅长
成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医药工业处、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卫生厅,由各成员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等联合整治工作。
(二)各地要相应建立联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并在卫生行政部门设
立协调办,负责制定本辖区联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联合督导检查。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联合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应当明确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联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治工作原则
(一)联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
各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和农业等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针对人用和兽用抗菌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对抗菌药物整治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确保各部门开展的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不留空白。
(二)单位自查与行政督查相结合。
各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行政部门要对本部门所辖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纠建并举。
通过自查与督查,切实改进和加强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三)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
通过本次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逐步探索、完善我省抗菌药物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抗菌药物全流程管理体制。
五、整治工作内容
(一)省卫生厅要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
药。
卫生部门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相关内容相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3号)、《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强化处方点评制度,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干预,当前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
2.继续加强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做好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3.深入开展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网上药品招标采购各项规定,从网上采购中标药品。
(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抗菌药物流通领域监管。
加强对流通领域抗菌药物的监管力度。
继续加强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日常监管,开展凭处方购药的专项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一次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政策的监管力度。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抗菌药物生产的行业管理。
1.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抗菌药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促进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其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实现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促进抗菌药的健康发展。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修订工作,将产能过剩的抗菌药纳入限制类目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四)省农业厅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管理。
1.加强养殖用药监管。
组织开展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养殖场(小区、户)用药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对不规范使用抗菌药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逐步建立执业兽医师制度,推行处方药制度,保证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2.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监管。
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清理整顿,全面推行兽药GSP,规范兽药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抗菌药物违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
严格控制人用抗菌药物流入兽药市场,严禁兽药经营企业违法销售违禁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
3.加强抗菌药残留检测。
认真做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重点加强抗菌药物残留监测,建立兽药残留超标产品追溯制度。
积极开展养殖业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养殖者依法、安全、规范、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
(五)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参与,强化合理用药意识。
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培训,以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减少临床工作中经验用药或不按规定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的现象。
加大兽药安全使用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兽药经营、使用和养殖合理用药意识,规范养殖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各地要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全社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以滥用抗生素造成抗药性的严峻形式、不合理使用药品造成大量不良反应等案例,向公众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的意义,宣传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必要性,提高社会对药品分类管理的认知度。
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分层次、分类别、分项目地
推动联合整治工作开展。
六、整治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月)
1. 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省农业厅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对联合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2.各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农业部门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2011年6月)
1.自查自纠。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抗菌药物管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检查指导。
各地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工作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总结上报。
各地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联合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要将本辖区内开展联合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和工作总结于2011年6月30日前对口上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0月)
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省农业厅根据各地联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抽查工作。
根据各地行政部门上报材料和督导检查结果,形成联合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同时,研究完善我省抗菌药物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适合我省省情的抗菌药物全流程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