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制作原理暨实施策略报告人国立台湾师范大学郑庆民100.10.26
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
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个性化学习开发与提高教学效率的研究》概要课题名称:个性化学习开发与提高教学效率的研究。
课题类别:全国教育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课题审批:教育部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课题编号:立项号111820089课题组成员:课题专家组长:原国家教育科研规划办公室主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著名教学教材专家阎立钦教授。
课题专家副组长:北京师范大学学习心理学博导、中高考研究专家郑日昌教授。
课题秘书长兼课题执行组长: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主持专家、中国学校教育网总编李亚平博士;课题学习技术平台研发组长:中国学校教育网技术平台研发部主任何兴才硕士等。
现就子课题(实验基地区、校)申报选题,下发课题概要及选题指南。
一、研究意义1、本课题是按照新课程改革目标和教育部的要求,集中国内一流专家进行的实证性研究。
旨在改变教学方式,针对应试教育弊端,通过分析目前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和社会因素对学生学习的影响,有针对性的构建个性化学习平台,选择符合学生的教学模式。
是一次新课程改革中的教学方式突破的有效探索。
2、本课题提出的基于个性化学习信息平台是凸现新课程核心理念,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实验中将使个性化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个性化理论对教学的指导作用,面向每一位不同个性的学生,使每一位学生各有所获,课题实验范本在中小学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3、本课题能够实现现代教育技术的功能优势在学科课堂教学中有效应用。
在课堂教学中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关键在于构建个性化的学习平台和新型课堂教学模式,使现代教育技术真正融入整体的课堂教学系统之中,为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服务。
本课题将提供样本范示。
二、研究特征1、通过研究、实践、解决个性化学习中的问题。
2、以提高行动质量,解决教学实际问题为首要目标。
3、强调科研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的合作、行动与研究的结合。
4、重视行动研究中及时反馈;允许在行动中调整方案。
对中国台湾首次参与PIRLS结果的分析及思考
华、丁一顾等学者 以 “ 进 国际阅读素养研究 ” 促
20 年 及 2 0 年 资料 库 ,比 较 中 国 台 湾 与 东 亚 华 人 01 06 文 化 区 学 生 阅 读 能 力 的 差 异 ,他 们 发 现 , 中 国 香 港
最 差 的 学 生 ,平 均 表 现 仍 优 于 中 国 台 湾 家 庭 环 境 最
佳的群体 。 林 吟 霞等 进 一 步 分 析 原 因 ,发 现 在 文本 选 择 上 ,
晦 的 叙 述 中推 理 。前 一 种 属 于 较 为 低 级 的 阅 读 能 力 , 而后一种 则是较 高级 的阅读 能 力。 中国台湾 学生解
习 ,参 与 学 校 及 生 活 中 阅 读 团体 活 动 ,并 由 阅读 获 得 乐趣 ” 所 以 , 阅读 教 学 要 高 度 关 注 学 生 整 体 阅 读 。 领 悟能 力 、欣 赏与 评价 能 力的 提升 。从 根本 上 讲 ,
学校 要 加 强 解释 理 解过 程 的教 学 。 学校 要 减 少 阅读 后 的作 业 。 教 师要 在 阅读 理 解 教 学 方 面进 行 在 职 进 修 。
的 教 学 策 略 运 用 。 一 方 面 ,教 师 可 在 每 课 课 程 准 备 阶 段 均 依 提 问 层 次 对 文 本 进 行 分 析 ,增 进 教 师对 文 本 的理 解 ,熟 练 掌 握 提 问 层 次 ,在 实 际 教 学 时才 能
随 时 变 通 。 另一 方 面 , 教 师 可 逐 步 按 层 次 让 学 生 练
不 同 文 体 、 不 同 内容 文本 给 学 生 阅读 的 责任 。
家庭 阅读 ( 括 亲子 共 读 ) 需要 加 强 。 包
[报考材料]厦大专业课指定参考教材(仅供参考)
黄建忠 陈宪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3
2003
保罗 · 克鲁格曼,茅瑞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斯 · 奥伯斯法尔德
2002 年 4 月 第1版 2003 年 3 月 第1版 2002 年 4 月 第1版
庄宗明
科学出版社
保罗 · 克鲁格曼,茅瑞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斯 · 奥伯斯法尔德
2004年 2004年 2004年 2004年版 2006年 2001年
外文学院
人民教育出版社
法语
《法语》(1、2、3、4册)
《新编大学德语》 1-4 册 英语写作 《英语写作手册》 英汉、汉英翻译 丁往道等主编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984 年
朱建华主编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罗斯等著,吴世农、沈 艺峰等译 博迪等著,朱宝宪等译
魏后凯主编 冯云廷主编
经济管理出版社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6年1月1版 2005年版
(美)平狄克.鲁宾费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尔德著 (美)曼昆著 中国人民出版社
管理学院初试参考书目(企业管理学、会计系、旅游系、财务系)
高鸿业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陈振明主编 陈振明主编 刘健清、李振亚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2005年版 1997年版
陈振明 徐大同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天津教育出版社
2007年版
2000年版
陈振明主编 陈振明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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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知識管理與教師專業成長關係之硏究國民小學知識管理與教師專業成長關係之硏究國民小學知識管理與教師專業成長關係之硏究。
陈庆云版【精品PPT】-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第一章+导论: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框架精选全文
公共政策的调控功能是指政府运用政策,在对社会公共事务中出现的各种 利益矛盾,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公共政策作为政府用以管理社会的工具,首先必须在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与需要方面,起到巨大的政治作用。
公共政策的本质是社会利益的集中反映; 对利益的需求是人类行为的动因;【个人角度】 公共政策的本质应该是政府对社会利益实行的权威性分配。【政府角度】
3.利益分配的基础及其动态性
公共政策的实质之一是如何增进社会利益; 人们即会关心分配前的状况,又要关心分配后的结果,以及若干其他的分配以外的问题。 分配利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分配的基础是选择利益和整合利益;分配的关键是利益落实。 (利益选择、利益整合、利益分配、利益落实)
2.整体性
公共政策要解决的问题是 复杂的,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 相互影响。孤立地解决某一问 题,往往是不成功的,因此需 要整体地分析、解决问题。例 如:北京治霾
政策整体功能的发挥,需 要不同的政策环节相互连接, 组成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同 时还需要注意政策内容、政策 过程与环境之间的整体作用。 例如:计划生育
13
重点概念掌握
划重点
公共政策分析是对政府为解决各类公共政 策问题所采取的对政策的本质、产生原因及实 施效果的研究。
14
第三节 公共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分析的框架
2.公共政策分析的三种模式
麦考尔-韦伯分析模式
政策内容:政策将要影响的特定目标或目标集合,期望的特定事件过程,选择的特定行动路线,提出的说明意图的特定陈述,以及采取的 特定行动。
台湾回归实施方案
台湾回归实施方案一、背景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台湾与大陆分隔多年,未能实现统一。
为了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和平统一进程,制定台湾回归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1. 和平统一原则:以和平方式实现两岸统一,维护和平稳定。
2. 一中原则: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3. 两岸同属一个国家原则: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国家,共同发展。
三、实施步骤1. 促进两岸交流:扩大两岸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与互信。
2. 加强经济联系:推动两岸经济融合,实现互利共赢。
3. 深化文化交流:加强两岸文化交流,促进文化共享。
4. 推动政治对话:建立两岸政治对话机制,推进政治问题的解决。
5. 实施统一纲要:制定统一纲要,明确统一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
6. 逐步推进统一进程:分阶段、渐进式推进统一进程,充分考虑两岸实际情况。
四、保障措施1. 维护台湾现行制度和利益:依法保护台湾现行制度和各项利益,确保台湾人民权益不受损害。
2. 推动两岸互利共赢:通过扩大两岸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增加台湾居民收入。
3. 维护台湾社会稳定:注重解决台湾社会问题,保障台湾社会稳定发展。
4. 促进两岸民众交流:加强两岸人员交流,增进彼此了解与互动。
五、推进策略1. 坚持和平对话:通过和平对话解决两岸分歧,推动统一进程。
2. 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台湾人民的统一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台湾人民对统一的认同。
3. 拓展外交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争取更多支持与认可。
4. 有效管控矛盾风险: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风险,保持稳定。
5. 依法推进统一进程:依法制定和实施统一进程相关政策和法律。
六、落实机制1. 统一领导机构:设立相关机构负责统一进程的组织、协调与领导。
2. 舆论引导机制: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强化对大陆、台湾社会的舆论引导工作。
3. 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进程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4. 协商协调机制:建立两岸协商协调机制,解决各类问题和分歧。
“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2020年第3期台湾研究集刊No.32020(总第169期)TAIWANRESEARCHJOURNALGeneralNo.169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王鹤亭(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ꎬ河南新乡453007)摘㊀要: 一国两制 既有构想奠定了 两制 台湾方案的基本框架ꎬ而探索 两制 台湾方案应尽可能地预估并规避既有构想中的可能风险ꎮ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应遵循有别于港澳实践的政治逻辑ꎬ在内战法理基础上形成新的宪制法理规范ꎮ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宪制安排先经由统一协议确认ꎬ并明确相关法律文件的时效㊁序列与位阶ꎬ保障台湾方面在其内部事务上的自治权㊁在全国治理事务上相应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的外事权ꎮ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还应从行政协调㊁立法控制㊁司法限制和人民制约等路径去构建维护主权权威和中央管治权的实践机制ꎮ关键词: 一国两制 ꎻ台湾方案ꎻ宪制安排ꎻ管治机制中图分类号:D618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文章编号:1002-1590(2020)03-001-09和平统一ꎬ一国两制 是解决台湾问题㊁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基本方针和最佳方式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对 一国两制 提出了 三个充分 的新论述: 一国两制 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ꎬ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ꎬ是能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的安排ꎬ[1]指明了 一国两制 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仍可加以拓展与细化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号召 探索 两制 台湾方案ꎬ丰富和平统一实践 ꎬ并要 确保国家主权㊁安全㊁发展利益的前提 ꎬ[2]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台湾方案的概念与目标ꎬ 两制 台湾方案是对 一国两制 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 的涵括与升华ꎮ 三个充分 与 三个前提 的新论述为 一国两制 的拓展与深化指明了新方向ꎮ因此ꎬ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统一后的台湾将实施什么样的 一国两制 ㊁怎样实施 一国两制 ꎬ就成为新时代必须回答的课题ꎮ一㊁ 一国两制 既有构想的可优化空间依据党和国家领导人系列讲话以及重要政治文件ꎬ 一国两制 实践于台湾的既有构想轮廓是相对清晰的ꎮ邓小平在1979年12月6日讲话提出ꎬ 台湾的制度不变ꎬ生活方式不变ꎬ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 ꎻ 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ꎬ可以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ꎬ军事力量ꎮ条件只有一条ꎬ那就是ꎬ台湾要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ꎮ [3]上述表述确立了统一后台湾作为地方政府的定位ꎮ叶剑英在1981年9月30日谈话中阐明ꎬ 国家实现统一后ꎬ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ꎬ享有高基金项目: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采取反分裂国家必要措施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7JZD030)ꎻ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研究 (19ZDA128)作者简介:王鹤亭ꎬ男ꎬ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ꎮ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台湾研究集刊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2020年第3期㊀度的自治权ꎬ并可保留军队ꎬ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ꎻ台湾现行社会㊁经济制度不变ꎬ生活方式不变ꎬ同外国的经济㊁文化关系不变ꎬ私人财产㊁房屋㊁土地㊁企业所有权㊁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ꎻ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ꎬ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ꎬ参与国家管理ꎻ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ꎬ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 ꎬ[4]明确两岸统一后的 中央 地方 政治定位ꎮ邓小平在1983年6月26日讲话指出ꎬ 祖国统一后ꎬ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ꎬ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ꎮ司法独立ꎬ终审权不须到北京ꎮ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ꎬ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ꎮ大陆不派人驻台ꎬ不仅军队不去ꎬ行政人员也不去ꎮ台湾的党㊁政㊁军等系统ꎬ都由台湾自己来管ꎮ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ꎬ[5]明确台湾司法独立及参与中央政府的权利ꎮ1993年8月31日发布的«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提出: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ꎬ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ꎬ实行长期共存ꎬ共同发展ꎬ谁也不吃掉谁ꎮ 两岸实现统一后ꎬ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ꎬ生活方式不变ꎬ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ꎮ 统一后ꎬ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ꎮ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ꎬ享有高度的自治权ꎮ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㊁立法权㊁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ꎻ党㊁政㊁军㊁经㊁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ꎻ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㊁文化等协定ꎬ享有一定的外事权ꎻ有自己的军队ꎬ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ꎮ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ꎬ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ꎮ [6]上述讲话体现了 两制并存 与 高度自治 的精神ꎬ为探索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描绘了基本框架与大致方向ꎮ今天ꎬ大陆㊁台湾㊁香港的内外环境都发生较大变化ꎬ我们应参照 一国两制 港澳模式的具体实践经验ꎬ特别是台湾社会发展的新情况㊁新问题ꎬ基于 主权㊁安全㊁发展 的前提ꎬ更加系统深入地探索 两制 台湾方案ꎬ尽可能预估并规避既有构想中的可能风险ꎬ提出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理论构想和实践路径ꎮ首先ꎬ既有构想需要防范国家主权难以转化为中央政府管治权的风险ꎮ基于世界范围内自治地区的相关实际情况ꎬ中央政府的管治权一般体现在若干方面:自治地区的国际事务和外交事务的管理权ꎻ自治地区长官的最终任命权ꎻ修改有关确定自治权㊁地方与中央关系的法律文件的权力ꎻ否决超越了自治权限的地方立法ꎻ对涉及自治地区与中央政府关系诉讼的司法权和终审权ꎮ[7]而在既有 一国两制 构想中ꎬ明确指出台湾 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㊁立法权㊁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ꎬ却并未规划解决有关主权与管治权争议问题的权威机制ꎻ提出 党㊁政㊁军㊁经㊁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 ꎬ名义上基本排除了对于台湾地区相关事务的最终控制权ꎻ提出台湾 享有一定的外事权 ꎬ但外事权的范围和层级有待明确ꎻ让台湾 有自己的军队ꎬ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 ꎬ但没有回答两岸军方如何实现共同维护国家主权的组织协调机制问题ꎮ事实上ꎬ在 一国两制 香港实践中就出现了管治权争议问题ꎬ而且 一国两制 在台湾还将面临 去国家化 和 去中央化 改造问题ꎬ[8]相比之下ꎬ 两制 台湾方案更需要切实增强主权领域的实际控制能力ꎮ但从中央政府与台湾特别行政区的行政㊁立法和司法甚至防务等关系来看ꎬ既有构想尚未详细规划将国家主权转化为中央政府的实际影响力与控制力的相关路径ꎮ其次ꎬ既有构想需要防范台湾从 高度自治 衍生出 完全自治 意识的风险ꎮ大陆方面明确反对台湾 完全自治 的提法ꎬ认定 完全自治 即是 两个中国 ꎮ但比照一般理论和港澳实践来看ꎬ台湾的 高度自治 一方面确实比包括 一国两制 香港模式在内的 自治 设计更加宽松ꎬ但另一方面也有衍生 完全自治 意识㊁复燃 事实独立 意识的可能ꎮ自治权应该被限定在纯粹地区性事务㊁内部性事务上ꎬ一般包括:在地区性事务上拥有唯一及最终的决策权㊁立法权㊁审判权㊁选举权㊁税收权等ꎬ不能超出其权力范围ꎮ从比较的视角来看ꎬ中央赋予台湾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比世界上任何形式的地方自治权都要宽松ꎮ虽然理论上自治权不能侵犯国家主权ꎬ但既有 一国两制 构想提出台湾特别行政区拥有行政管理权㊁立法权㊁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ꎬ如果自治权的行使触及了主权的范围ꎬ那么这其中的标准是什么ꎬ以及如何裁断等争议ꎬ就会成为新的问题ꎮ而且 终审权王鹤亭: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不须到北京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可能会被台湾方面 释法扩权 并用于裁定涉及领土主权事务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诉讼和争议问题ꎬ可能为 完全自治 意识提供制度性资源ꎬ背离 一国两制 的设计初衷ꎮ再次ꎬ既有构想需要防范因所谓 剩余权力 问题引发国家主权与台湾自治权之间新分歧㊁新冲突的风险ꎮ既有 一国两制 构想对于权力划分的范围涉及了外交㊁国防㊁军事㊁经济㊁财政㊁行政㊁立法㊁司法与审判等方面ꎬ是在既有认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划 一国两制 在台湾的未来实践形式ꎬ并未全部罗列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中的所有权力ꎬ也难以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权力ꎮ在法理上和理论上ꎬ国家主权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之间是授权关系ꎬ无论是作为保留权力的剩余权力 还是作为遗漏权力的 剩余权力 ꎬ[9]在 一国两制 构想中都是难以证成的ꎮ所谓的 剩余权力 所指对象均应毫无疑问地属于中央政府的授权范围ꎬ但参照香港的实践来看ꎬ虽然香港基本法第20条有所规定ꎬ但中央政府仍须多次声明 香港没有 剩余权力 ꎬ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也因此需要防控未来出现所谓 剩余权力 问题的风险ꎮ从 一国两制 的具体阐述来看ꎬ 一个中国 的基本点并未罗列体现主权的权力ꎬ领导人谈话等对台湾所拥有的权力提出过 外交国防以外的权力 等类似于权力负面清单的表述ꎬ而 高度自治 的基本点则对台湾拥有的权力采用了正面清单表述ꎬ两者之间并不完全重合ꎬ而且负面表列的方式本身就会产生类似于保留权力的 剩余权力 的操弄空间ꎬ而正面清单表述则会面临类似于遗漏权力的 剩余权力 问题ꎮ而且台湾在成为特别行政区之前已经在事实上行使各种权力ꎬ统一后可能会继续运用未被 一国两制 规制的权力ꎬ等同于让台湾拥有类似于保留权力意义上的 剩余权力 ꎮ最后ꎬ既有构想需要防范台湾内部政治机制和发展趋势诱发台湾自治权与国家主权疏离的风险ꎮ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验来看ꎬ这种可能性在未来 一国两制 台湾实践中是存在的ꎮ虽然香港基本法等已经对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作出诸多规定ꎬ但仍出现了诸如香港法院扩张解释基本法㊁执行 违宪审查 ㊁质疑人大释法等问题ꎬ还有前述的 剩余权力 争议等ꎬ而且ꎬ 一国两制 后的香港还出现了激进本土主义等问题ꎮ对于在统一前就深受 台独 影响的台湾而言ꎬ 一国两制 既有构想也难以从制度上排除统一后的台湾出现类似问题的可能性ꎮ在台湾特别行政区内部政治运行过程中ꎬ民主化与选举可能会强化所谓 台湾具有本源性权力 的话语及意识ꎬ诱发台湾社会不愿受中央管治的倾向ꎬ也可能会潜在地侵蚀到国家主权的象征与权威ꎬ而台湾地区代表可以担任中央政权机构领导人等设计是一种单向权力关系ꎬ无法体现中央对地方的管治力ꎮ而且ꎬ司法权和终审权在台湾ꎬ也为某些势力通过司法途径制造新 分离 话题㊁冲撞主权的行为提供了可能的操弄空间ꎮ二㊁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内在逻辑一国两制 既要正视两岸差异ꎬ切实保障和促进台湾同胞利益ꎬ更要着眼于统一后的长治久安ꎮ当前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拓展与细化多是为了提升认可度而从 更宽 与 更好 两个维度展开ꎬ前者指赋予台湾比港澳更多的权利ꎬ后者是指给予台湾更多的利益ꎮ在一定程度上ꎬ 赋权 与 让利 相互促进ꎬ有助于增加台湾民众对 一国两制 的接受度ꎮ然而从逻辑和法理上来看ꎬ祖国大陆所主张的 更宽 与 更好 是有底线与限制的ꎮ从当前台湾的社会心态来看ꎬ 一国两制 的 赋权 与 让利 对于增强台湾社会对 和平统一 的认可度和向心力的效果是有限的ꎬ如反对 一国 的 台独 势力不会接受任何 弹性 的 两制 ꎮ大陆也不可能无原则地 赋权 或 让利 ꎬ如无法赋予台湾 完全自治权 ꎮ此外ꎬ台湾方面还认为 一国两制 既有模式或构想与台湾的期望存在较大落差ꎬ甚至认为 台湾所享有的权力并非真由北京当局所 赋予 的ꎬ而只是由北京所 承认 ꎮ这些权力均由台湾所稳固掌握ꎬ绝非所谓的北京 中央政府 所能任意剥夺的 ꎮ[10]这类看法与通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台湾研究集刊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2020年第3期㊀过 更宽 赋权与 更好 让利争取认同与支持的期许相反ꎬ也背离了两岸和平统一的内在逻辑ꎮ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强调了探索 两制 台湾方案要 在确保国家主权㊁安全㊁发展利益的前提下 ꎬ在和平统一后 ꎬ对台湾同胞予以充分尊重㊁充分保障ꎮ因此ꎬ探索 两制 台湾方案ꎬ除了比港澳 更宽 更好 的维度外ꎬ还要有 更安全 更稳定 的要求ꎬ以及 发展 的眼光ꎬ相应的制度优化及其实践机制都应由一致性的内在逻辑来统领ꎮ首先ꎬ 两制 台湾方案的法理依据㊁实现过程及形式等与港澳实践有所不同ꎮ解决香港问题在本质上属于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ꎬ其背后的行为逻辑是英国将其侵占的中国领土和平地交还给中国ꎬ这是一种国家间的行为ꎬ问题的和平解决需要中英双方政府的谈判ꎮ澳门回归祖国在本质上是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ꎬ和平终结葡萄牙的殖民统治秩序ꎬ这也是一个国家间行为ꎮ港澳当时的共同点是都不存在民选政权ꎮ而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ꎬ则是中央政府在内战状态下选择以谈判方式终结政权对立的行为ꎬ本质上属于国内意义上的政权之间的谈判行为ꎬ需要台湾当局的参与ꎬ而且台湾存在着民选政权ꎮ因此ꎬ香港㊁澳门的回归是通过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㊁葡萄牙政府的外交谈判来解决ꎬ两岸和平统一则需要两岸中国人间的协商谈判去实现ꎮ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是以国家内部的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基点的政治妥协安排ꎬ不受其他国家干预ꎬ也不以单方面的利益要求为前提ꎮ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并不是中央政府对台 赋权 与 让利 后的交换产物ꎬ而是两岸民主协商后达成的制度性安排ꎮ其次ꎬ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制度化受到内战法理的约束和驱动ꎮ1993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布的«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这样界定:出现台湾问题ꎬ与中国国民党发动的反人民内战有关ꎮ[11]2000年发布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更明白指出ꎬ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下来的问题ꎮ迄今ꎬ两岸敌对状态并未正式结束ꎮ 台湾问题则是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ꎬ是内政问题ꎮ [12]当前两岸仍处于法理意义上的内战中ꎬ只不过从过去的内战行动过渡到内战状态ꎬ从双边行为演变为单边主张ꎬ两岸关系适用内战法理ꎬ而不适用国家间的战争法理ꎮ[13]内战导致了中国内部两个政权 中央 地方 法律地位的转换ꎬ败退到台湾的旧政权并不具备决定以何种方式终结内战的权利ꎬ而合法中央政府在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路径与方式上拥有充分的自主权ꎬ不需要以获得台湾方面的同意为前提ꎬ可以在和平与非和平方式中自主选择ꎮ这种权利正如美国内战期间的情形那样ꎬ 针对脱离行为的军事抵制不仅是合宪的而且在道德上是正当的 ꎮ[14]从大陆方面所依循的法理基础来看ꎬ两岸之间的谈判是基于 内战法理 的法律定位而展开的ꎬ台湾方面的谈判地位与权利并不是先在的ꎬ只有接受和平统一才具有合法性ꎮ对于 一国两制 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ꎬ中央政府拥有包括 三个充分 在内的裁量权ꎬ而台湾具有事实上的同意权ꎮ最后ꎬ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细化ꎬ尤其是主权与自治权的关系ꎬ受到宪制法理的引导与规范ꎮ和平统一前两岸关系的核心是内战状态下 合法中央政府 非法叛乱团体 的不稳定状态ꎬ统一后则转换为中央管治权与台湾特别行政区自治权之间的平衡关系ꎮ这种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既有宪制架构和统一后新的中央政府及其宪制架构的规范ꎮ内战状态的终结改变了中央政府与台湾之间的法律关系ꎬ相应的法理逻辑也从内战法理转换为宪制法理ꎮ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逻辑与规划必须能够被包含在两岸共同缔造的新中国政府及宪制体系内ꎮ虽然统一前的台湾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自主治理ꎬ统一后的台湾在一些事务上拥有最终及独立的决策权ꎬ甚至获得 更宽 的权利空间ꎬ但其中的区别在于ꎬ统一前台湾的自我主张不被中央政府承认而且处于非法状态ꎬ统一后的台湾将处于一种和平稳定状态ꎬ其相应的权力均由新的中央政府赋予及认可ꎮ总体上ꎬ 一国两制 下的中央政府与台湾地区的关系性质不同于联邦制下的联邦与州的分权关系ꎬ而是单一制下中央政府与台湾地区特殊的赋权关系ꎻ不同于联邦制下州的某些权力不可剥夺ꎬ台湾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在其严重破坏 一国 原则时可以收回ꎻ不同于联邦制以宪法来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ꎬ而是依据中国宪法之下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来确定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关系ꎻ不同王鹤亭: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于联邦制下宪法有特别条款指明州的正面或负面权力清单ꎬ而是在宪法中仅指明设立特别行政区ꎬ不指明特别行政区的权力清单ꎻ不同于联邦制下的州可以拥有并发起修改宪法的决策权而得到宪制上的权利保障ꎬ台湾特别行政区并不具备单独发起修改和解释宪法的权利ꎬ而是借助于基本法来维护权益ꎮ与此同时ꎬ台湾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国的一部分ꎬ除了被赋予特殊性的权力之外ꎬ在全国性事务上当然享有与其他省市平等的政治权利ꎬ而台湾人民也当然享有参政议政的平等权以及在祖国大陆地区同等的经济㊁社会待遇ꎬ这些都受到宪法的保护ꎬ这也是现代政治逻辑的内在要求ꎮ三㊁ 一国两制 台湾方案的宪制安排为了确保国家主权㊁安全与发展利益ꎬ在既有构想的基础上ꎬ参照 一国两制 港澳模式的权利架构ꎬ 两制 台湾方案首先应建立起国家主权与地方自治权之间有机的宪制性联结ꎬ以制度和法律去规范中央与地方㊁主权与自治权之间的权力配置ꎮ首先ꎬ通过统一协议将统一共识制度化ꎬ实现 和平统一 与 一国两制 ㊁统一方案与统一后方案的衔接ꎬ并以基本法规范中央管治权与台湾自治权的关系ꎬ初步确立 两制 台湾方案的宪制秩序ꎮ值得注意的是ꎬ两岸统一协议不是任意合同ꎬ在性质上更不同于北美十三州签字的邦联条例或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之间的联合条约ꎬ也不适用 宪法契约论 ꎬ因为台湾在统一前的权力不等同于主权ꎬ中央政府所拥有的也不是有限权利ꎬ统一不是台湾向中央政府让渡或转移权力ꎬ统一协议确认的是中央政府对于台湾地区的赋权与容纳㊁台湾地区对于中央政府权威的承认与接受ꎮ统一协议签署后由两岸代表性机构加以批准ꎬ并使其被各自内部法政体系接受并适用ꎮ协议应确定:和平统一后新的中国政府为中央政府ꎬ并直接治理大陆地区以及相应的涉台事务ꎬ管辖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外交㊁国防㊁安全㊁主权㊁疆域等全局性事务ꎬ修订后的宪法为全中国宪法ꎬ台湾地区的某些宪制性规定对于台湾内部事务的适用性可以不变ꎬ但应强化维护一个中国原则和巩固祖国统一的条款与精神ꎬ中央政府和台湾特别行政区关系以及台湾所具有的权力由基本法具体确定ꎮ基本法的拟定可以吸收台湾代表参加ꎬ其条款可以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ꎮ基本法应规划 高度自治 与 两制并存 的具体框架ꎬ确立起未来裁决管治权与自治权争议的权威机制ꎮ为衔接 和平统一 与 一国两制 ㊁协调和落实特殊的 中央与地方 关系ꎬ可以依照统一协议或基本法成立过渡性的两岸统一事务委员会ꎬ其成员一半由中央政府从大陆人中选任ꎬ一半由台湾特别行政区政府从台湾人中选任ꎬ职责是研究和协助解决中央政府和台湾特别行政区之间阶段性的共同事务和争议事项ꎬ如共同防务协调㊁共同参与国际组织与活动㊁台湾对外签订协约㊁台湾控制海域㊁深化统一的立法或行政措施㊁ 剩余权力 的归属安排㊁台湾原有法律的合规性等问题ꎬ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提出可行性方案与建议ꎬ提请或寻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裁决ꎮ统一事务委员会作为协商或协助平台ꎬ并不调解中央政府与台湾特别行政区政府之间的争议ꎬ而是协商将哪些事务或争议交由中央按照宪法和基本法来裁决ꎬ并协助落实裁决ꎮ其次ꎬ台湾方案要明确 一国两制 相关法律文件的时效㊁序列与位阶等ꎮ不同于港澳回归过程中联合声明㊁宪法与基本法之间较为简单的关系ꎬ在台湾地区实现和实践 一国两制 的过程中ꎬ统一协议㊁宪法㊁基本法㊁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等重要法律性文件在时效㊁序列及位阶等方面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关系ꎮ确定四者间的时效㊁序列与位阶等ꎬ有助于避免或化解统一后可能出现的 法律冲突 ꎮ统一协议是实现 一国两制 的纲领性㊁先导性文件ꎬ确定基本法㊁新宪法及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之间的关系ꎻ同时也是阶段性文件ꎬ其任务在于确证 和平统一 目标完成㊁设置 一国两制 初始安排ꎬ其效力随着基本法的实施而终止ꎮ新修订的宪法经由统一协议约定作为统一后的国家宪法ꎬ在统一协议终止适用后具有最高的法律位阶ꎮ基本法的法源为宪法第三十一条ꎬ主要规范中央与台湾之间的权力配置及关系协调ꎬ台湾对于基本法的接受由统一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确定ꎮ基。
投影片二- 资讯与组织实验室B
– 外部知識澄清度
▪ 組織對於外部(如上下游廠商、顧客等)知識暸解 之程度。
國立台灣大學資訊管理所
文獻探討
提昇知識澄清度的工具
– 專家索引(Directories of Experts)和黃頁名錄(Yellow Pages) – 知識地圖(Knowledge Map) – 知識地形圖(Knowledge Topographies) – 知識資產地圖(Maps of Knowledge Assets) – 地理資訊系統(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s) – 知識來源地圖(Knowledge Source Map) – 知識矩陣(Knowledge Matrices) – 忠告網絡(advisory networks)、信任網絡(trust networks)、
▪ Every organization has a unique mix of people, skills and knowledge…..
國立台灣大學資訊管理所
研究目的
找出影響組織對知識觀點的因素 驗證研知識管理中的權變觀
國立台灣大學資訊管理所
文獻探討—知識的分類
知識的型態 ~by Maryam A., Dorothy E. L.
國立台灣大學資訊管理所
國立台灣大學資訊管理所
企業的知識澄清度與其衡量 模式之探索性研究
台大資管所(碩一) 孫傳雄
研究背景與動機
尋找企業知識來源之需求。 核心知識專長之重要性。 目前學界並無一個較完整性的知識澄清度
衡量模式之研究。
國立台灣大學資訊管理所
法学书单(台湾)
法学书单(台湾)法学书单(台湾)法学入门方面法学入门李太正、王海南、法治斌、陈连顺、黄源盛、颜厥安法学概论刘振鲲宪法方面宪法学释论陈新民宪法要义李惠宗现代宪法论许志雄、陈铭祥、蔡茂寅、周志宏、蔡宗珍宪法基本权利之基本理论(上册) 陈新民宪法基本权利之基本理论(下册) 陈新民宪法学陈慈阳民事法方面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论体系王泽鉴法学入门—民法概要王泽鉴民法入门陈美伶、李太正、陈连顺实用民法概要刘振鲲民法概要陈聪富民法案例踹黄承启、郭振恭民法总则王泽鉴民法总则讲义林诚二民法总则黄立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曾世雄债法原理(一)-基本理论债之发生王泽鉴债法原理(二)-不当得利王泽鉴债法原理(三)-侵权行为法(1)基本理论一般侵权行为王泽鉴买卖法黄茂荣民法债编总论黄立新订民法债编通则(上册)邱聪智新订民法债编通则(下册)邱聪智民法债编总论(上) 林诚二民法债编总论(下) 林诚二民法债编各论讲义(上) 林诚二民法债编各论讲义(中) 林诚二民法债编各论讲义(下) 林诚二民法债编各论(上)杨芳贤、陈□岳、谢铭洋、吴秀明、苏惠卿、郭玲惠、黄立、杨佳元、郭丽珍、姚志明、林一山、陈聪富、杜怡静、王惠玲、王千维民法债编各论(下)杨芳贤、陈□岳、谢铭洋、吴秀明、苏惠卿、郭玲惠、黄立、杨佳元、郭丽珍、姚志明、林一山、陈聪富、杜怡静、王惠玲、王千维新订债法各论(上) 邱聪智新订债法各论(中) 邱聪智新订债法各论(下) 邱聪智民法物权(一)通则.所有权王泽鉴民法物权论(上)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 谢在全继承法讲义林秀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一)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二)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三)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四)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鮯(五)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六)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七)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 王泽鉴商事法方面商事法王文宇、林国全、王志诚、许忠信、汪信君商事法入门潘秀菊、刘承愚、蔡淑娟、尹章华、冯震宇商事法--公司法、票据法潘秀菊、刘承愚、蔡淑娟公司法论王文宇公司法论梁宇贤公司法实例解说梁宇贤新修正公司法解析赖源河、王仁宏、王泰铨、曾宛如、王文宇、余雪明、黄铭杰、林仁光、刘连煜、梁宇贤、林国全、王志诚、柯芳枝票据法实例解说薄鮰贤票据法论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王志诚最新海商法论杨仁寿保险法新论梁宇贤保险法实例解说梁宇贤保险法论文集(一) 江朝国保险法论文集(二) 江朝国保险法论文集(三) 江朝国保险法基础理论江朝国海啊鮧实例解说梁宇贤海商法尹章华、徐国勇海商法修订新论柯泽东刑事法方面刑法通论(上册) 林山田刑法通论(下册) 林山田基础刑法学(上) 黄荣坚基础刑法学(下) 黄荣坚刑法总论释义—修正法篇(上) 柯耀程刑法总论释义—修正法篇(下) 柯耀程刑法精义黄仲夫刑法总论(上)陈子平刑法总论(下)陈子平刑法分则释论(上)褚剑鸿刑法分则释论(下)褚剑鸿刑法各罪论(上) 林山田刑法各罪论(下) 林山田体系刑法各论(第一卷) 甘添贵体系刑法各论(第二卷) 甘添贵刑事诉讼讲义王兆鹏刑事诉讼法(上册)-总论篇林钰雄刑事诉讼法(下册)-各论篇林钰雄经济法方面金融法王文宇、王文宇、林仁光、林继恒、林国全、詹庭祯、王志诚、汪信君、黄铭杰、李礼仲、游启璋、廖大颖、康文彦智慧财产权入门赵鮐、蔡坤财、周慧芳、谢铭洋、张凯娜智慧的财产?-了解智慧财产权叶玟妤信托之基本法理王志诚信托法总论谢哲胜新证券交易法实例研习刘连煜证券法规赖源河证券交易法原理曾宛如公平交易法新论赖源河编审公平交易法刘孔中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协定论析罗昌发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理萧文生著作权法解读谢铭洋、陈家骏、冯震宇、陈逸南、蔡明诚行政法方面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吴庚行政法入门李建良、林合民、陈爱娥、林三钦、林春生、黄启祯行政程序法论汤德宗行政救济法新论蔡志方行政执行法蔡震荣行政罚法林锡尧行政罚法之理论与案例李惠宗教育行政法要义李惠宗警察职权行使法概论蔡震荣环境法总论陈慈阳国际法方面国际贸易法罗昌发WTO国际贸易法论黄立、李贵英、林彩瑜当代国际法引论陈隆志又:以下是一位台湾朋友的关于台湾法学书目的回信。
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推进闽台农业合作
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闽台农业合作
王庆;赵航;陈洪昭;林卿
【期刊名称】《台湾农业探索》
【年(卷),期】2008(000)001
【摘要】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主要力量,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的趋势.闽台农业合作的"企业+种植大户+农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了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但也存在内部缺陷.本文在分析研究了闽台农业合作模式"企业+种植大户+农户"的利弊后,提出借鉴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验,加快闽台农业合作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
【总页数】3页(P34-36)
【作者】王庆;赵航;陈洪昭;林卿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350007;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350007;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350007;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6
【相关文献】
1.深化闽台农业合作与福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J], 王庆;赵航;陈洪昭;林卿
2.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扎实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 [J], 吴沛良
3.连云港: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J], 马维法
4.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 [J], 吴沛良
5.立足职能转变发挥“五个作用”强力推进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快发展 [J], 李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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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创立与实施
台湾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创立与实施
杨李娜
【期刊名称】《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4(018)004
【摘要】大学入学考试制度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的大学联考制度自1954年建立以来经历了50年的历史,中间一直没有中断.国民党自1949年迁移台湾后,对大学入学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在考试内容、考试科目、招生录取方式及招生机构等方面既继承了民国时期的教育体系,又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因此,研究台湾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对促进大陆高考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总页数】6页(P109-114)
【作者】杨李娜
【作者单位】漳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漳州,36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9.22
【相关文献】
1.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及其化学试题评析 [J], 皇甫倩;王后雄
2.2002年-2012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英文作文题述评 [J], 宋卫民
3.我国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制度改革述评 [J], 沈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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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物权法修法(谢哲胜 台湾中正大学)
台湾物权法修法——“民商法前沿”系列讲座现场实录第326期谢哲胜台湾中正大学上传时间:2008-9-28内容提要: 2008年9月6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前沿论坛”在明德法学楼708教室举行。
论坛邀请了台湾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兼系主任、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理事长谢哲胜教授作题为“台湾物权法修正”的报告。
台湾台北大学法学系教授、台湾大学法学博士吴光明、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屈茂辉博士担任了此次讲座的评议人。
讲座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吴春岐主持。
谢教授依照担保物权、通则及所有权、占有的顺序介绍了“台湾物权法修正”的问题。
首先是担保物权的修正。
主要谈了要不要制定优先权以及流质契约是要自由还是限制的问题。
谢教授认为优先权应该规定在物权法中。
他对于流质契约的观点与通说正好相反,认为流质契约应当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而不应当禁止流质契约的订立。
同时谢教授也对典权绝卖条款、分割分管问题作出了介绍。
其次是通则的修正。
谢教授重点谈到了不动产物权的登记问题,他认为不动产因信赖登记的善意第三人,已经进行的物权变动的登记,其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因原登记物权而受影响。
对于抵押权,他认为其性质不是约定抵押权而是法定抵押权,抵押权如何成立、移转、消灭都要增加一般性条文去规定。
另外,谢教授也对越界建筑、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添附、混合、加工、共有、地上权、担保标的范围等问题作了介绍。
最后,谢教授谈了最高额抵押权的问题。
他认为最高限额抵押权的客体是对债权的清偿负最高额的有限责任,这是区别于一般抵押权的不同点。
关于被担保债权是否以一定范围内为限,台湾采肯定见解,认为若不限制一定范围,将影响交易安全,但谢教授却认为这个理由站不住脚,他认为交易的第三人如已知有不限制担保债权范围的最高额抵押权,可以预先防范将来的损害,因而不限制担保债权范围本身并不影响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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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高職實施專題製作之困難
四、在升學壓力下 學生無法全力投入
在高二下、高三上實施專題製作課程, 學生在統測之壓力下,恐無法全力投入
肆、高職實施專題製作策略
一、主題的選擇
1.競賽導向:以相關競賽之主題做為 專題製作之主題。 2.研究導向:以各科某科目內容,由學 生進行小型研究。 3.實務導向:由學生就所學科目加以應 用,做出成品。
高職專題製作課程實施流程圖(一)
專題製作課程實施流程(建議模式)
老師端 授課開始 講述重點方向 講解內容 分組指導 確定評分指標 過程評分50% 作品評分50% 學生端 同學分組 學生蒐集題目 撰寫構想 準備材料(儀器) 實施製作 書面報告 實體作品 高職專題製作 系統架構圖(二) 作品評分表50% 確定評分指標 學生端
專題製作原理暨 實施策略
報告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鄭慶民
.26
報告大綱
壹、專題製作的意義及實施緣由 貳、高職實施專題製作方式 參、高職實施專題製作之困難 肆、高職實施專題製作策略 伍、結語
壹、專題製作的意義與實施緣由
一、專題製作的意義
1.透過專題製作課程,將其先前所學之 知識、技能做一整合。 2.透過團體合作之方式來完成,以 習得知識、技能應用之能力及分工合 作之精神。
二、主題選擇
1.由老師說明專題製作之意義,讓學生 瞭解 2.教師提示主題方向,供學生思考 3.由各組學生腦力激盪,提出主題構想
貳、專題製作之實施
三、主題審核
1. 各組提出之主題由老師審核,檢視 其是否符合要求並可行。 2. 教師提出修正意見供各組參考,各 組並據以修正。
貳、專題製作之實施
四、學生提出製作計畫書
成立校(科)內 專題製作評選小組 (包括遴選評分教師)
參、高職實施專題製作之困難
一、授課時數不足
高職現階段每週大都僅有2小時之專題 製作時間,且其他時間均排有課程, 不像大學生有較多之時間可製作專 題。
參、高職實施專題製作之困難
二、經費不足
高職各科材料費不足,恐無法滿足學 生之需求。
三、教師負擔過重
肆、高職實施專題製作策略
二、辦理科內專題製作競賽
辦理科內之專題製作競賽,提供學生鼓 勵,並學生互相觀摩、互相學習之機會 ,並對學生升學有所助益。
肆、高職實施專題製作策略
三、參與各項專題製作競賽
除辦理科內之專題製作競賽,可將優秀作 品報名參與各項專題製作競賽,例如:群 科中心所辦之競賽、教育部、經濟部、農 委會等各政府單位所辦之競賽,提昇學生 參與之興趣。
六、材料採購
1. 各組所需材料由科或學校採購。 2. 各組依需求自行採購
貳、專題製作之實施
七、進行專題製作
1. 各組依其規劃進行專題製作 2. 各組依其時程自我掌控進度 3. 教師依各組時程規劃檢核進度 4. 教師提供各組必要之協助
專題製作課程實施流程(建議模式)
老師端 授課開始 講述重點方向 講解內容 分組指導 確定評分指標 過程評分50% 作品評分50% 學生端 同學分組 學生蒐集題目 撰寫構想 準備材料(儀器) 實施製作 書面報告 實體作品
各組主題經教師審核通過後,應提出計畫書 計畫書內容應包括: 1. 製作動機與目的 2. 製作流程及方式 3. 工作圖 4. 工作時程規劃 5. 材料及經費表
貳、專題製作之實施
五、計畫書及經費審核
1. 各組將製作所需之材料列表,並預估 經費。 2. 教師審視經費預算,並提供意見。 3. 小組依教師意見進行修正。
肆、高職實施專題製作策略
四、教師協同開授或每位教師均開授
科內每位教師均開授專題製作課程,可依 教師之專長訂定專題之方向,學生依個人 興趣選擇;或數位教師協同開課,可將各 老師專長整合,可製作整合型主題。
肆、高職實施專題製作策略
五、績極爭取校外資源
可透過策略聯盟等專案,爭取技專校院資 源與設備之協助。
肆、高職實施專題製作策略
六、協助學生競賽獲獎作品申請專利
對指導學生參與競賽獲獎之原創性作品, 可尋求學校提供其申請專利之相關協助 (包括申請手續及經費),鼓勵學生。
肆、高職實施專題製作策略
七、參與各項相關研習
教師宜積極對群科中心所辦之相關研習 、競賽、教學觀摩會等,透過經驗交 流,提供自已教學上之參考與協助。
壹、專題製作的意義與實施緣由
二、專題製作應是
1.知識與技能的整合 2.透過team的方式實施 3.以學生為主體,老師居於輔導之角色 4.專題製作的主題應與在校所學相關
壹、專題製作的意義與實施緣由
三、實施緣由
93年業界代表針對95暫綱提出建議:
1.希望能有一門課程具備整合性之功能(專業 知識與技術整合)。 2.希望能有一門課程可建立團隊精神。 3.希望能有一門課程能發揮自我創意。 4.希望能有一門課程具備課程發展特色之雛型。
壹、專題製作的意義與實施緣由
六、對教學而言
1.落實協同教學理念 2.強化師生互動、達成個別化學習之效 3.達成同儕學習效果
壹、專題製作的意義與實施緣由
七、專題製作之評量
1.認知:計畫書與報告的內容 2.技能:成品完成度、創意、實用性 3.情意:學習態度等
貳、專題製作之實施
一、分組
教師依學生人數,分成適當的組別,一 組以 3~4人為宜
壹、專題製作的意義與實施緣由
四、專題製作課程內涵
1.學 分 數:2-6學分 2.開設時段:第三學年上學期。 3.屬 性:建議實習課。 4.模 式:整班授課、分組製作、個別學
習。
5.教材編選:除計畫書與報告撰寫方面的參考
資料或教材外,不應有制式之教 材。
壹、專題製作的意義與實施緣由
五、對學生而言
1.培養學生問題解決之能力。 2.培養學生自行蒐集資料並應用所學之專 業知識,完成一具體之實作成品或深入 之研究主題探討。 3.使學生了解報告的撰寫方式,同時訓練 學生的報告撰寫之能力。
伍、結語
專題製作課程可強化學生自我學習能力 專題製作課程可豐富教師授課內容 專題製作課程可促進學生間團隊合作精 神 專題製作不僅注重結果,而更在意學習 過程
報告完畢 敬請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