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档】公司决定解散某个部门是否需要工会同意--推荐word版 (17页)
团队解散人员安置制度模板
团队解散人员安置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团队解散时的人员安置工作,确保人员安置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团队在解散过程中的人员安置。
1.3 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本制度的规定,妥善处理团队解散人员安置工作。
二、团队解散提前通知2.1 公司决定解散团队时,应提前至少30天通知员工。
2.2 公司应在通知期内与员工进行沟通,说明解散原因、安置方案等相关事项。
三、人员安置原则3.1 公平公正:人员安置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员工在安置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3.2 自愿选择:员工可根据个人意愿和能力,选择公司内部其他职位或外部就业机会。
3.3 合理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职级等因素,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四、人员安置方案4.1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包括人员安置方式、时间表、补偿标准等。
4.2 安置方案应提交员工代表或工会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4.3 安置方案应在通知期内向员工公布,并根据员工反馈进行调整完善。
五、人员安置实施5.1 安置实施过程中,公司应与员工保持密切沟通,解答员工疑问,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5.2 对于选择内部调整的员工,公司应根据员工意愿和公司需求,合理安排岗位。
5.3 对于选择外部就业的员工,公司应提供职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协助员工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
5.4 公司应按照安置方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并根据员工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辅导。
六、保密协议6.1 公司与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应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双方在保密期限内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6.2 保密协议应明确保密信息范围、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
七、争议处理7.1 若在人员安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无果,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7.3 若调解不成,员工可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章程中关于解散和清算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关于解散和清算的规定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定文件,规定了公司的权益、义务和管理机制等内容。
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有时可能会发生解散和清算的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合法、有序,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相关规定。
本文将就公司章程中关于解散和清算的规定进行探讨。
第一章公司解散的程序和要求第一节解散的程序1.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需由股东会进行决议,决议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
未达到三分之二的同意,则需重新召开股东会进行再次表决。
2.解散公告:公司解散决议通过后,应当及时发布解散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解散的原因、解散的日期和解散程序的具体安排等。
3.立案备案:公司应当在解散公告发布后的三十日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解散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解散公告、解散决议等相关文件。
第二节解散的要求1.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法继续经营:(1)公司达到法定存续期限;(2)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解散;(3)公司因解散原因无法继续承担债务。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议:在收到解散备案材料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行审核,若符合解散要求,将发出解散决议书。
第二章公司清算的程序和要求第一节清算的程序1.清算组成立:公司解散决议通过后,应当立即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工作。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指定,一般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监事等。
2.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组应负责编制清算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清算费用等详细信息。
3.向债权人通知:清算组应及时向公司的债权人发出通知,债权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债权申报。
4.清偿债务:清算组应根据清算情况依次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包括支付员工工资、清偿供应商债务等。
第二节清算的要求1.债务清偿顺序: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应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首先清偿员工的劳动报酬,其次清偿国家税款及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2.清算结余分配:在清偿全部债务后,如有清算结余,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一般由股东会决定清算结余的分配比例及方式。
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解散公司的决定
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解散公司的决定我公司股东会上,经过充分的讨论和投票,一致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定。
以下是本次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及相关决定的详细说明:一、决议背景及原因:鉴于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困难和不可逆转的经济压力,股东们认为解散公司是目前最为合理和可行的选择。
公司在过去一段时间内遭遇了多个挑战,包括市场需求下降、财务亏损以及内部管理问题等。
经过仔细考虑和权衡利弊,股东们一致认为解散公司是为了保护各方利益和最大程度减少亏损的最佳方案。
二、解散程序和时间安排:1. 公司解散程序:根据《公司法》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解散需经过股东会决议,并向相关政府机构履行解散登记手续。
解散程序包括召开股东会议、制定解散计划、公告解散事项等。
2. 解散时间安排: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将立即开始解散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解散程序通常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
预计公司将在XX年XX月XX日正式解散,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解散程序的进展情况确定。
三、员工安置及赔偿:1. 员工安置:鉴于公司解散将导致员工失业,公司将积极协助员工进行就业安置。
我们将提供相关职业指导和求职辅助,帮助员工重新就业。
2. 员工赔偿:对于公司解散给员工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各位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在解散程序中递交相关申请,并按照程序获得相应的赔偿。
四、债务清偿和资产处置:1. 债务清偿: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债权人的合理要求,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股东们呼吁债权人积极与公司进行债务协商,共同确定合理的偿还方案,以保障各方利益。
2. 资产处置:公司在解散过程中,将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妥善处置剩余资产。
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将依法分配给股东。
五、其他事项:1. 解散费用:公司解散所需的相关费用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2. 公告与通知:公司将及时公告解散事宜,并向各方送达相关通知。
股东或债权人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公司将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
解雇人必须工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吗
Tired, unwilling to move forward, feeling sad, no love to be found.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解雇人必须工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吗解除员工需要,必须,应当——通知工会,并得到工会的同意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
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
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的作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有点画蛇添足的味道。
为什么说是画蛇添足?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不是已经规定了吗?也没说也没有建立工会,也就是说不管也没有建立工会,都要通知工会。
司法解释却又强调建立工会的通知工会,但却未对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应当通知工会作出明确规定,令人叹息啊!因此,有观点认为即使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也应当采取通知其他工会的方法予以变通;也有观点认为,司法解释仅对有工会的用人单位规定了通知义务,言下之意就意味着没有工会的用人单位无需履行通知工会的义务。
还是要回归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来。
我更情愿理解为司法解释是强调,而不是改变,而且也没有权力改变。
单位辞退员工要报工会吗
If there is a project, first consider whether anyone will do i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单位辞退员工要报工会吗单位辞退员工要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或者劳动者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单位辞退员工要报工会吗?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根据《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用人单位并无发起设立工会的义务。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先通知工会,是以单位已成立工会为前提。
由于单位无设立工会的义务,故未建工会没有通知工会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
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工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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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解散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解散管理,确保解散过程的合法、有序、高效,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因经营不善、战略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需要解散的情况。
第三条公司解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依法依规,确保合法合规;3. 保护债权人、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4. 维护公司稳定,减少解散过程中的损失。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解散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成立解散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解散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2. 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3. 财务总监;4. 法务总监;5. 相关部门负责人;6. 部分股东代表。
第六条解散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解散方案;2. 处理解散过程中的事务;3. 保护公司资产,确保资产安全;4. 维护公司稳定,减少解散过程中的损失;5. 协调各方关系,确保解散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解散程序第七条公司解散程序如下:1. 董事会决定解散公司,并形成决议;2. 解散工作小组制定解散方案,包括解散原因、解散时间、解散程序、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3.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解散信息;4. 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5. 清算过程中,优先偿还债务,剩余资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6. 处理完毕所有债权债务后,注销公司登记,完成解散。
第八条解散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解散工作小组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进行调整。
第四章债权债务处理第九条解散过程中,公司应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条债权人应在解散公告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
第十一条解散工作小组负责核实债权债务,并制定偿还方案。
第十二条债务偿还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解散工作小组负责执行。
第五章员工安置第十三条公司解散过程中,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员工。
公司内部解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解散程序,确保解散过程的合法、合规、有序,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因各种原因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决议等。
第三条公司解散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解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解散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公司解散的申请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前,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一)公司财务状况;(二)公司债权债务;(三)公司资产处置;(四)公司员工安置;(五)公司解散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六条股东大会审议解散申请时,应当听取董事会关于解散原因、程序、方案的报告,并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一)公司解散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二)公司解散程序是否合法;(三)公司解散后债权债务处理;(四)公司解散后员工安置方案。
第七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解散申请后,董事会应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解散申请。
第三章债权债务处理第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优先偿还债务,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司解散前,应当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制定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第十条公司解散后,债权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偿还债务。
第十一条公司解散后,债权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公司应当及时履行偿还义务。
第四章员工安置第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妥善安置员工,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解散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置调查,制定员工安置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后,员工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补偿金等。
第十五条公司解散后,员工要求支付工资、补偿金等的,公司应当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第五章解散后的资产处置第十六条公司解散后,剩余资产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后,剩余资产处置方案应当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中的公司解散程序
公司章程中的公司解散程序公司解散是指公司依法终止运营并进行清算的过程。
在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公司解散程序,以保证公司在解散时能够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步骤。
本文将就公司章程中的公司解散程序进行详细阐述。
一、解散决议的提出公司解散的第一步是解散决议的提出。
公司章程中应明确指定可以提出解散决议的主体,例如股东、董事会或者其他特定人员。
在提出解散决议之前,相关主体应当认真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确保解散是必要且合理的选择。
二、解散决议的表决在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解散决议的表决程序。
通常情况下,解散决议需要获得公司章程规定的特定多数股东的同意。
其中,公司章程还应明确股东实际出席表决的比例要求,以确保解散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公告和报备手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解散决议通过后需要进行公告和报备手续,以通知所有利害关系人和政府有关部门。
公司章程中应详细规定公司解散公告的内容、形式和发布方式,并明确解散决议的报备机构和程序。
四、组织清算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解散后必须成立清算委员会负责处理公司的清算事务。
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方式、职责和权限。
一般情况下,清算委员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特定人员组成,并应选择合适的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协助进行清算工作。
五、资产清算和债务偿还公司清算的核心工作是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偿还。
公司章程中应进行详细规定,包括资产清算的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以及债务偿还的顺序和方式等。
清算委员会应确保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得到合法有效的偿付,并尽可能获取最佳清算效果,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终结清算程序在完成资产清算和债务偿还后,清算委员会应编制清算报告,并向公司的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公司章程中应规定清算报告的内容、编制要求和提交期限。
登记机关审核清算报告后,将依法注销公司登记,终结清算程序。
结语:公司章程中的公司解散程序是公司合法解散的关键步骤,对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部门解散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部门解散是一个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过程。
以下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详细阐述部门解散的相关规定。
一、部门解散的概念部门解散,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根据法定程序,终止其法人资格,使其不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行为。
部门解散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下:1. 部门职责消失或被合并;2. 部门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撤销;3. 部门出现严重问题,经上级机关决定解散;4. 部门完成特定任务后,根据上级机关决定解散。
二、部门解散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部门解散有着明确的规定。
例如,宪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行政法对部门解散的程序、条件、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行政法规定:“行政主体依法作出解散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职务任免、退休、辞职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也涉及部门解散时公务员的处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对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等。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对社会团体的设立、登记、解散等进行了规定。
三、部门解散的程序1. 提出解散申请:部门解散的申请可以由部门自行提出,也可以由上级机关提出。
2. 进行可行性研究:在提出解散申请后,相关部门应当对解散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包括解散的原因、影响、后果等。
3. 进行公示:在研究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当对解散决定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4. 作出解散决定:在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当根据研究结果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作出解散决定。
5. 办理解散手续:部门解散决定作出后,应当依法办理解散手续,包括资产清算、人员安置、档案处理等。
四、部门解散的法律责任1. 违法解散责任:如果部门解散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决议解散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其存续与解散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现象。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终止其法律主体资格,结束其经营活动的过程。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
本文将详细阐述公司决议解散的法律规定,包括解散的原因、程序、法律后果等内容。
二、公司解散的原因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应当解散。
2.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解散的,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应当解散。
5.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予以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解散:(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三、公司解散的程序1. 提出解散申请公司解散的原因确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出解散申请。
浅析工会对企业单方解雇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浅析工会对企业单方解雇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摘要】工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面对企业单方解雇时。
工会通过与管理层协商,法律规定与工会协商等方式,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而工会与企业解雇协商、实践案例以及监督抗争等方面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保障。
通过合作共赢的企业劳资关系,工会与企业能够共同实现发展与稳定。
未来,工会发展方向应着重于更多关注基层工人权益,加强监督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工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促进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共赢关系。
【关键词】工会、企业、单方解雇、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规定、协商、解雇协商、实践案例、监督、抗争、合作共赢、劳资关系、发展方向。
1. 引言1.1 工会的作用工会作为劳动者的组织形式,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机构。
工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和维权组织,能够协助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在企业单方解雇劳动者的情况下,工会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抗争等方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合理解雇的发生。
工会能够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
通过工会的组织和调解,能够化解劳资矛盾,避免劳资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稳定和持续发展。
工会还可以通过加强劳动者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提高整体劳动力水平,推动企业的发展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推动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劳动者的重要保护伞和助力。
1.2 企业单方解雇现状企业单方解雇是指企业主单方面将劳动者从原工作岗位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当今社会,企业单方解雇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
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可能会频繁进行人员调整,导致大量员工被解雇。
一些企业可能会滥用解雇权,过度解雇员工,造成员工生计困难,影响社会稳定。
企业单方解雇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威胁。
如何合法处理公司合作解散
如何合法处理公司合作解散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合作解散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各方的利益和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公司合作解散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如何合法处理公司合作解散的相关步骤和事项。
一、明确解散合作的原因和决定在公司合作解散前,需要明确解散合作的原因和进行解散决定的程序。
一般而言,解散原因可以包括合同到期、协商一致、违约等。
对于解散决定的程序,需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或合同规定,进行内部决策,通常要经过合作伙伴的一致同意。
二、协商制定解散协议公司合作解散需要通过协商制定解散协议。
解散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合作解散的时间、解散后各方的权益和义务、资产分配等。
此外,还需明确解散后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等。
协商制定解散协议时,建议各方寻求专业意见并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履行解散协议在解散协议达成后,各方需要根据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这可能包括清算资产、偿还债务、销毁或转移资料等。
同时,还需要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如解除合同、注销企业等。
四、通知相关机构和部门公司合作解散后,需要及时通知相关机构和部门,确保公司的法律地位得到合法确认。
具体通知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能涉及税务部门、注册机关、银行等。
同时,需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以确保公司合作解散的合法性。
五、解散后的事后处理公司合作解散后,还需进行一系列事后处理。
首先是清理公司财务状况,包括结清尚未支付的费用、退还各方的投资本金和利润等。
其次是解除与其他相关方的合同关系,如租赁合同、供应商合同等。
最后是处理员工的相关事宜,如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等。
六、遵循法律法规及专业建议在处理公司合作解散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建议。
这有助于确保解散过程合法合规,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权益。
总结起来,合法处理公司合作解散需要明确原因和决定、协商制定解散协议、履行协议、通知相关机构和部门、处理事后事宜,并遵循法律法规和专业建议。
解除工会主席的劳动合同需征得上级工会同意吗?
解除工会主席的劳动合同需征得上级工会同意吗?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征求工会意见,工会主席作为受到特殊保护的群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工会主席的劳动合同时,除了征求本级工会意见外,还需要征得上级工会同意吗?我们对该问题从法律法规再到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进行了梳理,以期对该问题能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一、相关法律法规梳理(一)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回函等文件对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委员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等方面进行了特殊保护,但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委员存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在征求工会意见等方面有一些特殊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工会主席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122号)规定,已经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工会主席,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经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5]24号)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其他附加条件限制,因此,如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在任职期间存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法规名称法规内容是否需征得本级和上一级工会同意?逾期不答复是否视为同意?云南省实施第十一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2修订)随意调动其工作。
确需调动工作、变更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上一级工会接到书面征求意见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采纳工会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采纳工会意见
陈昌衡
【期刊名称】《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年(卷),期】2022()6
【摘要】【案情】2020年1月,马某与某服装公司订立了为期5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任该服装公司成衣加工部的部门主管。
2021年至2022年第一季度,在不定期抽查检验中,成衣加工部的产品被发现在裁剪、锁眼钉扣、缝制等方面有多次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生产及出口的进度。
根据该公司已公示的内部管理规定:“在抽查中,成衣加工部门一年内发生三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将解除与该部主管的劳动关系”,公司遂决定解除与马某的劳动合同。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本公司工会后,工会的意见是:“处理偏重,应给予年轻人一次改过提高的机会。
”公司则认为,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外贸出口不容因次品而自毁声誉,便未采纳工会意见,仍以马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关系,并再次通知了工会,也书面通知了马某。
马某不服,认为公司未执行工会的意见,系违法解除行为,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总页数】1页(P57-57)
【作者】陈昌衡
【作者单位】湖南省衡阳市人社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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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建立工会辞退员工是否需要通知工会
企业未建立工会辞退员工是否需要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条规定就是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但是现实状况是很多企业客观上没有成立工会,如果企业要单方面辞退员工该怎么操作呢?我们先和大家分享一个四川的案例,这个案例仅供大家参考,大家不要直接引用,只是说在法院审理环节,还会出现大家意想不到的的结果。
李某某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的民事判决,并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事实及理由:1.一审判决在只有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某物流公司)当庭陈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批准,就认定对李某某采取不定时工作制错误;2.《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是地方性法规,不是某物流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某物流公司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也只是约束驾驶员上班的行为,因此李某某下班后酒后开车并未违反某物流公司的规章制度;3.某物流公司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三条的规定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将解除理由告知工会的行为违法;4.《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审未判决某物流公司为李某某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错误。
争议焦点:1.某物流公司单方面解除与李某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2.某物流公司是否应给付李某某经济赔偿金和法定节假日双倍工资。
一审案件事实:某物流公司系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李某某于2015年5月到某物流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并于2015年5月9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出勤天数和出勤量计发工资,工作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每月工资不固定。
某物流公司为李某某购买了社会保险。
2019年9月27日,李某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
合法解散部门协议书
合法解散部门协议书甲方(解散方):[公司全称]乙方(被解散部门员工代表):[员工代表姓名]鉴于甲方因业务调整及战略规划需要,决定解散[具体部门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解散部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解散决定甲方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散[具体部门名称]。
乙方作为该部门员工代表,代表该部门所有员工同意甲方的解散决定。
二、解散程序1. 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乙方及该部门员工发出书面解散通知。
2. 甲方应组织解散部门的员工进行解散前的工作交接和资料整理。
3. 甲方应依法妥善处理解散部门的资产、债权债务等事宜。
三、员工权益保障1. 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解散部门的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2. 甲方应保障员工在解散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 甲方应协助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提供必要的离职证明。
四、保密义务乙方及该部门员工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公司全称] 乙方(签字):[员工代表姓名]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员工代表身份证号]日期:[签订日期] 日期:[签订日期][公司地址] [员工代表地址][公司联系电话] [员工代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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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解散某个部门是否需要工会同意?
篇一:工会判断题
工会考试判断题
第一部分80题
1、工会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
(√ )
2、工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收付实现制。
(× )
3、工会经费、会费,属于预算外资金。
(× )
4、工会经费的利息收入属于工会的“其他收入”,不属于预算外资金。
(√ )
5、工会经费拨交款专用收据,不仅仅限于在收到工会经费时使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于其他方面。
(× )
6、全国总工会和省级工会的财务部门是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主管机关。
(× )
7、根据全总总工办发(1999)41号文件的规定,未经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出售、销毁和承印收据。
(√ )
8、工会基层委员会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 )
9、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交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10、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 )
11、工会经费的使用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可以不接受国家的监督。
(× )
12、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
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 )
13、全总办公厅201X年印发《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工会固定资产按原值入帐,实行折旧。
(×)
14、根据《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县以上工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
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
施监督。
(√ )
15、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工会事业单位和工会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也要参
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 )
16、全总201X年印发《工会经费呆账处理办法》规定,暂付五年以上的,由于债务人的原因尚未收回并按管理权限确认无法收回的暂付款,可以确认为呆账。
(× )
17、根据《工会经费呆账处理办法》规定,处理呆帐要按照“分清责任,账销
债留”的原则办理,保留备查帐簿,对投资失误者要追究责任。
(√ )
18、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
扣除。
凡不能出具此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
扣除。
(√)
19、建立工会组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依照
《工会法》向企业工会拨交经费时,港、澳、台方和外方人员(含高级职员),也应拨交经费。
(√)
20、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
其经费财产依法由上级工会进行处置。
ˇ
21、工会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
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ˇ 22、201X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由全
总委托财政部制定ˇ
23、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ˇ
24、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ˇ
25、工会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
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ˇ
26、工会固定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ˇ
27、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
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ˇ
28、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ˇ
29、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
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ˇ
30、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
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
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ˇ。
3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
危害。
(√)
32、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
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33、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不必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
34、工会组织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
(√)
35、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的职权。
(√)
36、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是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该履行的义务。
(√)
37、根据需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可不与职工(代表)大会
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相结合。
(×)
38、有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
产合格班组。
(√)
39、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
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
40、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可不必立
即上报。
(×)
41、201X年度安康杯竞赛主题:自觉遵章保安康,安全生产促和谐(√)
42、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的,不必事先征得企
业的同意。
(×)
43、工会四项主要社会职能就是教育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简称为维护职能、
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
(√)
44、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
45、按照《劳动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46、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
参加。
(√)
47、工会要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
48、工会要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方面查清事故原
因和责任,督促行政采取改进措施,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责任者,工会要
代表职工追究其法律责任。
(√)
49、对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淮,条例的行为予以处罚;对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提请司法机关追究
法律责任。
(√)
50、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
51、中央书记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 )
52、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特点是程序简便、环境熟悉、方式缓和(√)
53、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主要保障职工的民主决策权、民主参与权和民主监
督权(√)
54、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55. 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督促其自觉遵纪守法,避免劳动争议
的发生,这是工会开展职业安全预防工作的措施。
(错,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56、在特殊情况下,各级党组织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