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痕迹学中的几个概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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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学概论

痕迹学概论

第一章痕迹学概论第一节痕迹学的概念一、痕迹的概念(一)广义的痕迹所谓广义的痕迹指的是在案件现场,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物质变化,如现场留下的手印、脚印、工具破坏痕迹、枪弹痕迹、文书字迹、血迹、人体分泌物、分离物、脱离物、斑渍、现场物体的变动、翻动、增加或减少等等。

广义的痕迹在侦查和审判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狭义的痕迹狭义的痕迹是痕迹学的研究对象。

痕迹学所研究的特定的痕迹即狭义痕迹,是指犯罪嫌疑人由于实施犯罪行为而遗留在案件现场的据其结构特征可进行同一认定的物质反应形式,如手、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牙齿痕迹、轮胎痕迹、整体分离痕迹、步法痕迹等等。

(三)痕迹应当具备的条件1有一定的外部结构形态,如凹凸结构、花纹结构、大小、轮廓等。

2这种外部结构形态反映的是某个客体物的外部结构。

3这种外部结构形态能反映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4这种外部结构形态能反映客体本身的动作习惯,如笔迹、步法。

5这种外部结构形态是痕迹学进行同一认定的依据。

(四)痕迹的种类划分1外部结构痕迹,如手印、脚印、牙印,是痕迹学研究的重点。

2整体分离痕迹,如物质碎裂痕迹、机械被拆卸的痕迹。

3动作习惯痕迹。

如笔迹、步法。

二、痕迹学的概念1运用相关自然科学的原理和方法。

2研究痕迹及其形成的规律特点。

3研究痕迹的发现、显现、提取、鉴定的理论和方法。

第二节痕迹学研究的对象和任务一、痕迹学研究的对象(一)研究痕迹的形成和分类(二)研究痕迹的规律特点(三)研究痕迹的发现、提取、保存及档案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四)研究痕迹鉴定的理论和方法二、痕迹学的任务1科学分析案情2提供侦查线索、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指导办案活动3为查缉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4不断提供痕迹发现、提取、保全、管理、鉴定的新方法5为侦查破案、起诉、审判提供依据和证据审查和评断鉴定结论的科学可靠性和证据意义。

(一)审查科学可靠性1审查鉴定资料2审查鉴定方法3审查鉴定结论的科学依据是否科学、鉴定对象是否得到法律的承认,审查结论是否把握了以客体的特性为依据,审查对特征的符合点和差异点的解释是否全面而符合科学原理,审查鉴定书的结论是否清楚、逻辑是否严密。

浅谈痕迹学中的几个概念问题

浅谈痕迹学中的几个概念问题
二、关于痕迹学
痕迹学是研究同犯罪有关客体遗留痕迹的形成机理、变化 规律,痕迹发现、提取、同一认定及档案管理等理论和方法的 一门应用科学。其研究的对象主要有手印、足迹、工具痕迹、 枪弹痕迹、牙齿痕迹、车辆痕迹、整体分离痕迹、爆炸痕迹、纵 火痕迹等等;痕迹学是由痕迹检验技术上升为科学的学科,属于 自然科学的范畴。它的主要依据是实验事实,它的理论基础是痕 迹形成的过程,相关事物运动的自然规律。随着新科学技术的引 入,经过广大痕迹科技工作者的不懈探索,痕迹学之下又诞生了 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等分支学科。
三、关于痕迹的分类及其分支划分
(一)按痕迹所携带信息的属性划分。1.形象痕迹。携带 造痕体形象信息的痕迹。造痕体上必有至少一个局部,在形象方 面与痕迹相对应。2.表象痕迹。带造痕体表象信息的痕迹。造痕 体上不一定存在一个局部,在形象方面与痕迹相对应,可由痕迹 的形象,通过一个思维过程对造痕体的某些特征得出判断。
痕迹检验技术是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量案 件现场上,在各类物证的出现、提取和利用率中,都占首位。 尽管在其他物证方面已引进许多高新技术,但始终无法取代痕 迹的位置。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方面,我们都有必要对痕迹进 行超越应用技术层次的讨论和研究。
对于什么是痕迹这一应用技术层次上的讨论,不必太过于 追究其内涵和外延,也不必计较狭义的“痕迹”可否完全涵盖 我们可能遇到的所有痕迹;笔者仅想从刑事技术或法庭科学的 角度出发,在此谈谈痕迹学中的几个概念问题,以期得到更多 同行的重视,从而引起广泛深入的探讨。
(三)按痕体的几何状态划分。按痕迹的几何状态可以把 痕迹分为平面痕迹和立体痕迹。
四、痕迹检验的任务和作用
痕迹检验的总任务是发现、提取、分析、鉴定作案人实施 犯罪活动时遗留在现场有关物体上的各种痕迹,为侦查提供线 索,为破案和诉讼提供证据。

痕迹检验学-自考-笔记

痕迹检验学-自考-笔记

痕迹检验学-自考-笔记痕迹检验学第一章痕迹检验学概论痕迹检验学,是研究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固定、记录、提取、分析判断、检验鉴定,做出对一定人或物同一认定的理论和方法。

痕迹检验,是依据同一认定的原理,综合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对作案人实施犯罪遗留的痕迹检材同嫌疑样本进行比对鉴定,做出现场痕迹物品是否为某人或某人的某物留的一项技术。

第一节痕迹的概念痕迹,是指曾经存在于某一时空中的事物或现象,是一切事物运动所遗留的映像或迹象。

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遗留下来的各种迹象和信息。

它包括广义犯罪痕迹和狭义犯罪痕迹。

广义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变化而遗留的各种迹象或信息。

狭义犯罪痕迹:作案人在实施犯罪活动中,一客体在力的作用下接触另一客体时形成并保留的迹象。

痕迹的特点?痕迹具有客观反应性、相对稳定性、特定性和关联性的特点。

第二节痕迹形成与分类(一)痕迹形成1.痕迹形成的机理造痕体与承痕体在力的作用下相互接触,使承痕体的组织结构或表面形态发生相应变化,反映并保留造痕体接触部位的形象,即形成痕迹。

2.痕迹形成的因素痕迹形成有三个主要因素,即造痕体、承痕体和作用力,三者缺一不可。

平面痕迹的形成还需要介质参与。

(1)造痕体:指留下痕迹的人、物和动物,是痕迹的创造者。

造痕体具有一定的形状、体积、硬度,能把自身的结构形态特征和功能形态特征遗留在承痕体上。

(2)承痕体:指保留痕迹的客体,是痕迹的保存者。

能把造痕体与之接触部位的形象特征,包括外表结构形态和动作习惯痕迹保留并反映出来。

承痕体具有吸附性、渗透性、硬度、可塑性。

(3)作用力,使造痕体与承痕体接触时相互作用的动力。

由于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的不同,痕迹的反映形象也不同。

(4)介质:造痕体表面附着的介质转移到承痕体上形成加层平面痕迹;承痕体表面粘附的介质转移到造痕体上形成减层平面痕迹。

(二)痕迹的分类1.按造痕体的类型分类:人体痕迹,物体痕迹,动物痕迹。

痕迹的概念

痕迹的概念

痕迹的概念一、痕迹的概念:是事物运动遗留的印象或形象二、痕迹的三要素: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三、痕迹的分类:(一)按造痕体分:人体痕迹、动物痕迹、物体痕迹(二)按痕迹表现形式分类:立体痕迹与平面痕迹、显见痕迹与潜在痕迹(三)按痕迹的反应特征分类:形象特征、动作习惯特征、整体分离特征(四)按接触方式划分:擦划痕迹、印压痕迹四、痕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一)预备检验:1、受理案件,了解情况2、清点材料,登记建档3、备好检验器材(二)分别检验:顺序:先现场痕迹(左)后样本痕迹(右)方法:1、先寻找种类特征后寻找个别特征2、由点到面,局部到总体,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方法进行3、找出全部特征的基础上,确定明显、稳定、质量高的特征供比较检验使用(三)比较检验:顺序:先一般(种类)特征,后细节(个别)特征,再细节特征的具体位置、形态、大小方法:1,、痕迹对照比较法2、痕迹结合比较法3、痕迹重叠比较法(四)综合评断,做出结论(五)制作鉴定书五、痕迹检验鉴定书的结构(一)绪论:1、委托单位2、送检人3、受理日期4、案情摘要5、检才和样本6、鉴定要求7、检验开始日期8、检验地点(二)检验1、先描述现场指纹、特征、形态、数量等(检材指纹)2、再描述样本指纹3、比较检验:说明检验的方法(如特征比对法),重点说明检材细节特征的部位及数量(三)论证:1、认定结论2、否定结论3、不能得出结论a,现场指纹与嫌疑人指纹种类及细节特征的一致性b,这种一致性反映了两者本质同一性,是他人不能形成的c,这种一致性完全构成两者为同一手指所形成的结论的客观依据(四)鉴定意见(五)附件:1、特征比对照片2、鉴定人3、鉴定日期六、手印的概念:人的手指手掌表面接触物体时在物体表面所形成的印痕,他能反映手的外形结构和掌面皮肤花纹的形态特征七、手纹的概念:人手掌面的皮肤花纹包括乳突花纹、屈肌褶纹、皱纹、伤痕、脱皮、汗孔等八、手纹的特点:1、人各不同2、终身基本不变3、触物留痕4、认定个人九、手印的分类1、客观表面形态的变化—平面手印、立体手印2、附着物的变化状态—加层手印、减层手印3、手印物质的色调—有色手印、无色手印4、手印的物质成分—汗液手印、油质手印、灰尘手印、血质手印、精液及阴道分泌物、各类果汁饮料、乳汁十、手指乳突花纹的基本类型:1、弓形纹2、箕型纹3、斗型纹4、杂型纹十一、指节乳突花纹的类型:1、平弧型纹2、倾斜型纹3、混合型纹十二、手掌乳突花纹的基本特征:(一)指根区:1、在中环指间有一指尖倒箕2、每一个指根部有一组弧形纹线,弧凸面对向掌心,有“Y”结构3、纹线从内侧到外侧(二)内侧区:1、纹线较长、屈肌褶纹起源于虎口处流经掌心2、弧凸面对向掌心3、手掌内侧区花纹呈网状(三)外侧区:1、纹线始于食指根部及两侧斜流经掌心至大部分外侧边缘2、纹线由少迅速增多,呈“扫帚状”3、有相对整齐的边缘,纹线基本平行状十三、乳突纹线细节特征标示方法:1、垂直到位2、均匀散射不交叉3、排列整齐4、“1时位”起顺时针标号十四、捺印样本指纹的要求:清晰、完整、不变形十五、寻找手印的重点部位:1、现场出入口2、犯罪活动的中心区域3、出入现场的途径中能接触的物品4.作案工具及现场遗留物5、照明设备及擦洗器具十六、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普通光肉眼观察2、透明客体上的无色手印——透光加深色背景3、有光泽非透明体上的无色手印——反光观察与哈气法4、借助特种光源进行观察——蓝光灯、紫外线、激光十七、粉末法显现手印适用的客体:非渗透性客体:瓷碗、玻璃、塑料、铅笔盒粉末法显现操作方法:1、直接刷显法2、撒粉刷显法3、撒粉抖显法4、磁性粉刷显法十八、硝酸银、印三酮显现手印适用的客体及操作方法:(一)硝酸银显现:用于渗透性客体、(纸张、本色木)方法1、涂抹法、浸泡法、喷雾法(二)印三酮显现:用于渗透性客体(牛皮纸、报纸)方法1、涂抹法、浸泡法、喷雾法十九、“502”熏现手印适用的客体、操作方法用于非渗透性客体(皮革、塑料纸)方法:1、自然熏现2、加热二十、手印提取记录的方法:(一)、提取方法:照相法,制模法、胶带复制法、原物提取法(二)记录方法:照相、文字记载。

痕迹的概念

痕迹的概念

一、痕迹的概念:是事物运动遗留的印象或形象二、痕迹的三要素: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三、痕迹的分类:(一)按造痕体分:人体痕迹、动物痕迹、物体痕迹(二)按痕迹表现形式分类:立体痕迹与平面痕迹、显见痕迹与潜在痕迹(三)按痕迹的反应特征分类:形象特征、动作习惯特征、整体分离特征(四)按接触方式划分:擦划痕迹、印压痕迹四、痕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一)预备检验:1、受理案件,了解情况2、清点材料,登记建档3、备好检验器材(二)分别检验:顺序:先现场痕迹(左)后样本痕迹(右)方法:1、先寻找种类特征后寻找个别特征2、由点到面,局部到总体,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方法进行3、找出全部特征的基础上,确定明显、稳定、质量高的特征供比较检验使用(三)比较检验:顺序:先一般(种类)特征,后细节(个别)特征,再细节特征的具体位置、形态、大小方法:1,、痕迹对照比较法2、痕迹结合比较法3、痕迹重叠比较法(四)综合评断,做出结论(五)制作鉴定书五、痕迹检验鉴定书的结构(一)绪论:1、委托单位2、送检人3、受理日期4、案情摘要5、检才和样本6、鉴定要求7、检验开始日期8、检验地点(二)检验1、先描述现场指纹、特征、形态、数量等(检材指纹)2、再描述样本指纹3、比较检验:说明检验的方法(如特征比对法),重点说明检材细节特征的部位及数量(三)论证:1、认定结论2、否定结论3、不能得出结论a,现场指纹与嫌疑人指纹种类及细节特征的一致性b,这种一致性反映了两者本质同一性,是他人不能形成的c,这种一致性完全构成两者为同一手指所形成的结论的客观依据(四)鉴定意见(五)附件:1、特征比对照片2、鉴定人3、鉴定日期六、手印的概念:人的手指手掌表面接触物体时在物体表面所形成的印痕,他能反映手的外形结构和掌面皮肤花纹的形态特征七、手纹的概念:人手掌面的皮肤花纹包括乳突花纹、屈肌褶纹、皱纹、伤痕、脱皮、汗孔等八、手纹的特点:1、人各不同2、终身基本不变3、触物留痕4、认定个人九、手印的分类1、客观表面形态的变化—平面手印、立体手印2、附着物的变化状态—加层手印、减层手印3、手印物质的色调—有色手印、无色手印4、手印的物质成分—汗液手印、油质手印、灰尘手印、血质手印、精液及阴道分泌物、各类果汁饮料、乳汁十、手指乳突花纹的基本类型:1、弓形纹2、箕型纹3、斗型纹4、杂型纹十一、指节乳突花纹的类型:1、平弧型纹2、倾斜型纹3、混合型纹十二、手掌乳突花纹的基本特征:(一)指根区:1、在中环指间有一指尖倒箕2、每一个指根部有一组弧形纹线,弧凸面对向掌心,有“Y”结构3、纹线从内侧到外侧(二)内侧区:1、纹线较长、屈肌褶纹起源于虎口处流经掌心2、弧凸面对向掌心3、手掌内侧区花纹呈网状(三)外侧区:1、纹线始于食指根部及两侧斜流经掌心至大部分外侧边缘2、纹线由少迅速增多,呈“扫帚状”3、有相对整齐的边缘,纹线基本平行状十三、乳突纹线细节特征标示方法:1、垂直到位2、均匀散射不交叉3、排列整齐4、“1时位”起顺时针标号十四、捺印样本指纹的要求:清晰、完整、不变形十五、寻找手印的重点部位:1、现场出入口2、犯罪活动的中心区域3、出入现场的途径中能接触的物品4.作案工具及现场遗留物5、照明设备及擦洗器具十六、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普通光肉眼观察2、透明客体上的无色手印——透光加深色背景3、有光泽非透明体上的无色手印——反光观察与哈气法4、借助特种光源进行观察——蓝光灯、紫外线、激光十七、粉末法显现手印适用的客体:非渗透性客体:瓷碗、玻璃、塑料、铅笔盒粉末法显现操作方法:1、直接刷显法2、撒粉刷显法3、撒粉抖显法4、磁性粉刷显法十八、硝酸银、印三酮显现手印适用的客体及操作方法:(一)硝酸银显现:用于渗透性客体、(纸张、本色木)方法1、涂抹法、浸泡法、喷雾法(二)印三酮显现:用于渗透性客体(牛皮纸、报纸)方法1、涂抹法、浸泡法、喷雾法十九、“502”熏现手印适用的客体、操作方法用于非渗透性客体(皮革、塑料纸)方法:1、自然熏现2、加热二十、手印提取记录的方法:(一)、提取方法:照相法,制模法、胶带复制法、原物提取法(二)记录方法:照相、文字记载。

新形势下痕迹检验技术应用问题及对策

新形势下痕迹检验技术应用问题及对策

新形势下痕迹检验技术应用问题及对策作者:梁冰唐可娜来源:《中国校外教育·基教(中旬)》2016年第03期摘要: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有效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是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

痕迹检验技术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而现阶段痕迹检验技术在应用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解决。

关键词:痕迹检验刑事犯罪刑事侦查刑事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具有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和较为严重的后果。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成为了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

痕迹检验是刑事侦查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刑事侦查工作效率、提高刑事诉讼证据转化率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新形势下提高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水平,已经势在必行。

一、痕迹检验技术的概念及重要作用1.痕迹检验技术的概念。

痕迹检验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之一,是指综合运用痕迹检验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各种犯罪痕迹的形成与变化规律,以及发现、显现、提取、分析、鉴定犯罪痕迹的方法,进而揭露和证实犯罪,为侦查、起诉、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

长期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通过运用痕迹检验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刑事侦查工作效率,实现了有效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的目标。

但是,随着新形势下刑事犯罪活动类型多样化、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诉讼证据规定修订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水平急需要进一步提高。

2.痕迹检验技术的重要价值。

总结起来,对于公安机关来说,痕迹检验技术主要具有下列几方面重要的价值:(1)痕迹检验可以有效提高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效率。

在我国现阶段的司法工作实践中,大量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都需要基层公安机关来完成。

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任务繁重,侦查人员数量较少,案件办结率较低。

通过采用痕迹检验技术,可以有效地缩小侦查目标,精确锁定犯罪嫌疑人范围,也就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效率。

痕迹学重点

痕迹学重点

痕迹学重点序言:炎炎烈日,酷暑难耐。

诸位同仁倍感艰辛,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求学之多艰!叹讲解之须臾,恨重点之无穷!愚不才,愧担学委之重,难以解重点之惑。

求知于诸贤,故愚敢言。

第一章痕迹学概论1什么是物证,物证技术。

然后把内容简单看看就行了,考得不多。

——引潘自勤老师——考李静、马婷婷两位先生第二章手印21,概述部分,搞懂各个概念,例如手印与手纹。

2,手印在侦查审判中的作用。

书上有。

3,皮肤乳突线花纹的胜利结构及其分类,只要求指纹识别,进行二级分类。

具体分类看书上有。

1潘老师在此处一笔带过,所言甚少,加上笔者当时没有注意,只能事后考究。

如有缺略,敬请原谅。

2潘老师在此处讲要点思路及其开阔,旁征博引。

我也是听得云山雾里,感觉老师每讲一遍,都讲的不同,最后采取老师最后总结的要点4,现场手印的发现,固定,提取。

要看书上现场手印的勘验部分3。

——引潘自勤老师第三章足迹1,什么是足迹。

足迹的分类,例如成趟与单个。

2 ,足迹的特征,注意赤足印与手印的不同。

3,步态特征要注意起足、落足、碾足特征。

例如扫痕啊。

4,现场足迹的发现、确定和提取。

看书上。

45,足迹分析,例如推断身高,体重,年龄啊。

——引潘自勤老师第四章工具痕迹51,工具痕迹的概念。

2,工具痕迹的分类,例如打击工具3,工具痕迹的分析。

见书上。

——引潘自勤老师3此处应该是一整个勘查的过程有寻找发现,还要有显现技术,还要分析,还要固定提取。

书上都有讲到。

4此处也是一整个勘查过程,要求与3大致相同,书上讲到。

5本章老师说实践里不太重视,因此讲课也放在最后讲。

而且只是简要提及,主要是自己下来看。

第五章枪弹痕迹1,枪弹痕迹最重要的是弹头和弹壳,一定要分清楚痕迹。

2,阳膛线痕迹是重点,一般特征和细节特征。

3,小知识点,例如残留物痕迹(近距离射击),射入口和射出口的不同情况比较。

——引潘自勤老师结语:我只是列举了老师讲到的范围和方向,当然不可否认,在这些大知识点中有很多小知识点。

犯罪心理痕迹的基本问题(一犯罪心理痕迹概述)

犯罪心理痕迹的基本问题(一犯罪心理痕迹概述)

北京私家侦探深圳私家侦探厦门私家侦探杭州私家侦探杭州婚姻调查杭州讨债公司第一章犯罪心理痕迹概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有这样的生活经验,曾经经历过的事情,会在大脑中留下印迹,或清晰,或模糊;或深刻,或肤浅。

如果经历的是“平凡小事”,这种印迹就模糊肤浅;如果经历的是“重大事情”,那么这种印迹就会深刻清晰,甚至刻骨铭心,终身不忘。

无论是清晰或模枷、肤浅或深刻的“印迹”,都是一种记忆痕迹,是人们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在大脑中的沉淀。

人们曾经经历过的事情,会在记忆中沉淀下来,愈是重大事情,沉淀就愈牢固。

记忆“沉淀物”,是心理痕迹的存在形式之一,外国学者研究认为,这种“沉淀物”是以某种生化物质的形式存在千人的大脑之中。

犯罪人的犯罪活动,理所当然是犯罪人、被害人及证人所经历的.…重大事件外,尤其是重大的杀人、抢劫、强好等犯罪活动,更会在犯罪人、被害人、证人大脑深处留下极为“沉重的沉淀”,这种“记忆沉淀”是犯罪心理痕迹的存在形式之一。

心理测试技术就是通过某种刺激,来挖掘犯罪嫌疑人的这种“犯罪记忆沉淀物,,。

人类很早就注意到了心理痕迹现象。

古代的中国和印度就曾经利用有关心理痕迹原理进行早期“侧谎”。

当今心理侧试技术的广泛应用,就是犯罪心理痕迹研究的丰硕成果。

2002年s月24日,英国《泰晤士报》报道称:一种“神经化学技术”将成为21世纪打击犯罪的新手段。

借助此项技术,警方将可“掌握生者甚至死者的记忆”。

搜索凶案死者的记忆,找到他们遇害前所目睹的情景,将成为缉凶的重要线索,这会令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这里的“神经化学技术“,实际上就是犯罪心理痕迹的解读技术。

如果解读成功,死者也能为凶案作证,在不久将来,将成为警方侦破命案的“尚方宝剑”。

可以肯定地说.在不久的将来,犯罪心理痕迹技术.一定会成为侦查破案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一、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一)痕迹痕迹,是自然界的一种物质现象,人们在从事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时都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

【讲 义】痕迹概述

【讲 义】痕迹概述

【讲义】痕迹概述& 手印的基础知识第一节痕迹概述一、痕迹的含义痕迹,是一个在诸多领域被广泛使用的概念,它是一切事物运动所遗留下来的印象或形象。

是指曾经存在于某一时空中的事物或现象的客观反映,人们可以通过分析、研究这些“痕迹”来了解过去的某一时空中曾经存在过的事物或现象的本质与特性。

如“旧社会的痕迹”,化石,粒子运动的痕迹等。

刑事侦查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犯罪痕迹,是指犯罪行为所遗留下来的各种映像和信息,它包括广义犯罪痕迹和狭义犯罪痕迹。

1. 广义犯罪痕迹,是指犯罪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各种映像或信息。

例如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等。

依据这种变化的事实和客观物质内在的因果联系,可以分析和再现犯罪活动当时的情景和过程,重建犯罪现场,为分析和证实犯罪提供依据。

2. 狭义犯罪痕迹,是指案犯在实施犯罪活动过程中,当一客体在力的作用下接触另一客体时形成并保留下来的反映形象。

前者叫做造痕体,后者叫做承痕体。

承痕体上的痕迹反映出造痕体接触部位的外表形态结构特征和作用力的性质,因此又称为“形象痕迹”,如手印中反映的乳突纹线特征,穿鞋足迹中反映出的鞋底花纹结构特征,铁锤在桌面上留下的打击特征等。

二、痕迹的特点(一) 客观反映性。

(二) 特定性。

(三) 关联性。

现场痕迹同犯罪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犯罪痕迹是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结果,这种内在的因果关系使痕迹成为揭露与证实犯罪事实的重要物证。

三、痕迹的形成(一) 痕迹的形成机理造痕体与承痕体在力的作用下相互接触,使承痕体的组织结构或表面形态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反映并保留了造痕体接触部位的形象特征,即形成了痕迹。

造痕体与承痕体的接触方式,因力的大小、方向合作用点的不同而不同;承痕体则会因外力的作用产生形变而形成印痕或分离成若干部分。

(二) 痕迹的形成因素痕迹的形成有三个主要因素,即造痕体,承痕体和作用力。

有些痕迹的形成还需要介质的参与。

法医学在法医学痕迹学中的应用探究

法医学在法医学痕迹学中的应用探究

法医学在法医学痕迹学中的应用探究法医学痕迹学是法医学中的一个重要学科领域,主要研究各类痕迹在犯罪、事故以及其他法律案件中的应用和解释。

法医学在法医学痕迹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为犯罪案件的破案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本文将探究法医学在法医学痕迹学中的应用。

一、痕迹学的基本概念与目标痕迹学是研究痕迹的产生、转移、保留和检验等过程的一门科学,目的是通过对痕迹的检验和分析,判断物体间的接触和互动关系,进而提供证据以用于法律案件中。

痕迹可以分为生物痕迹和非生物痕迹两大类。

生物痕迹是指与生物体有关的痕迹,如血迹、唾液等;非生物痕迹则指与非生物体有关的痕迹,如脚印、工具痕迹等。

二、法医学在血迹学中的应用血迹是法医学痕迹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通过对血迹的分析和鉴定,可以判断血迹的性质、来源以及血迹发生的时间等信息。

法医学通过检验血液成分中的红细胞、白细胞、血型抗原等特征来确定血迹的来源。

同时,也可以通过血液中的血浆蛋白、酶活性等特征来推测血液的年龄。

这些信息对于解决血迹相关的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三、法医学在唾液学中的应用唾液是一种具有独特生物标记的体液,具有广泛的犯罪学应用价值。

唾液中含有DNA和唾液特有的酶等物质,可以通过提取和分析这些物质来判断唾液的来源和相关信息。

法医学通过分析唾液中的DNA特征,可以用于判断唾液的来源以及唾液与嫌疑人的关联性。

同时,唾液还可以通过酶活性的分析来推断唾液的时间信息。

四、法医学在指纹学中的应用指纹学是法医学痕迹学中另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通过对指纹的鉴定和分析,可以确定人体活动和犯罪行为的参与者。

指纹是人体皮肤脱落物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模式化图案,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特而不可复制的。

法医学通过对指纹形态、纹型、纹路和纹线等特征的提取和比对,可以确定指纹的主体身份。

五、法医学在工具痕迹学中的应用工具痕迹学是研究工具痕迹的形成、性质以及与相关物体和人体之间的联系的学科领域。

工具痕迹包括各种犯罪工具在作案过程中留下的痕迹。

痕迹概论

痕迹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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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用力 作用力是造痕体和承受体之间的相互 作用。作用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对所 形成痕迹的面积大小、深浅、特征反映方 式及质量、物体在力的作用下所发生的变 化有着直接的影响。 (四) 媒介物 媒介物是指形成平面痕迹时,在承受 体上形成痕迹的中介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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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痕迹检验的理论和方法
一、痕迹检验的理论 ㈠物质转移和交换原理 物质由一客体转移到另一个客体的过程 称为物质转移;物质在两个客体之间相 互交换称为物质交换。痕迹形成可以通 过物质转移和交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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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同一认定原理 1.同一认定的概念 同一是指客体特征集合只能与其自身相 同一,与别的客体绝对相区别。 同一认定就是对某一客体及客体的衍生 物进行检验,根据两者特征集合是否相 同来确定两者是否具有同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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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痕迹检验的任务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手段,发现、 提取、分析、检验、鉴定、管理犯罪 痕迹。 开展科学研究,不断研究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以提高痕迹检验的 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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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痕迹检验的作用 ⑴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尽可能收集与 犯罪有关的痕迹。 ⑵将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勘查过程 等用文字、摄录相、照相、录音、绘图 等多种手段记录和固定现场犯罪痕迹。 ⑶对现场痕迹进行分析检验,以查明案情。 ⑷对现场痕迹进行鉴定,为揭露犯罪和证 实犯罪提供证据。 ⑸积累和储存犯罪资料信息。
二、痕迹形成的机理 从痕迹形态上看,有立体痕迹和平面 痕迹两种。 立体痕迹是承痕体在力的作用下,发 生塑性变形或者破裂粉碎。 平面痕迹是当造痕体与承痕体接触时, 将承痕体上的媒质带走或将自身媒质遗留 在承痕体上而留下痕迹。

痕迹检验概述[知识研究]

痕迹检验概述[知识研究]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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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痕迹的形成
3.作用力
又称载荷,使两者相互作用形成痕迹 的一种机械力量。
作用力的方向、大小、作用点影响痕迹 形成的种类与质量。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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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痕迹的形成
4.第四要素(中介质)
是形成平面痕迹时的必要因素。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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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痕迹的分类
1.按造痕体的不同分类 人体痕迹 器械痕迹 动物痕迹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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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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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痕迹检验研究的对象
手印 足迹 工具痕迹 枪弹痕迹 其他痕迹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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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痕迹检验的原理和程序
(一)痕迹检验的基本原理
事物的客观反映性是痕迹检验的基础 事物的自身特殊性是痕迹检验的依据 事物的相对稳定性是痕迹检验的条件 同一认定理论是痕迹检验的基本理论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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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痕迹检验的原理和程序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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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痕迹的形成
1.造痕体
形成自己反映形象的客体,是痕迹所反映的 主体。
A、硬度大,靠引起对方的塑性形变而留痕。 B、分泌物、附着物,遗留在承体上形成痕迹。 C、粘走承痕体表面微量物质而留下自己接触面的形态。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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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痕迹的形成
2.承痕体
相互作用后出现痕迹的客体,是痕迹的载体。 对应造痕体形成痕迹的3种情况,承痕体通过 自身塑性形变或体表微量物质的转移而形成痕迹。
(二)痕迹检验的程序 1.预备检验 2.分别检验 3.比较检验 4.综合判断 5.制作检验鉴定书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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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痕迹检验的任务和作用
(一)痕迹检验的基本任务 勘查犯罪现场 检验鉴定犯罪痕迹 建立和管理各类痕迹档案 研究开发新的检验手段及预防犯罪手段

西南政法痕迹学复习资料总结建议稿

西南政法痕迹学复习资料总结建议稿

痕迹学复习参考资料总论部分1、痕迹的概念:在案件现场,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物质变化。

2、痕迹的分类{可能出现概念比较}平面痕迹:指承受体在受到造型体作用时,表面不发生形变,仅导致承受体表面增加或减少某种介质,从而反映出造型体接触面的外表面特征。

立体痕迹:制承受体在受到造型体作用的时候,其表面发生形变,形成能反映出造型体接触表面外表特征的三维状态的痕迹。

静态痕迹:造型体和承受体在形成痕迹的接触过程中,作用力的方向为90°或近于90°,两客体之间为静态印压接触,在此条件下所形成的的痕迹称为静态痕迹。

动态痕迹:造型体和承受体在形成痕迹的接触过程中,作用力的方向大于90°或小于90°,两客体之间为动态状擦划接触,在此条件下所形成的的痕迹称为动态痕迹。

(一)手印痕迹部分手纹的概念:手掌面上由乳突状凸起的摩擦脊线形成的花纹,即手面乳突花纹。

手印:手指、手掌面接触客体所留下的印痕,反映了手的形态结构特征和手掌面的乳突花纹特征。

页32指纹的特性:认定人身,各人各指不同;触物留痕;指纹特性终身不变。

页35指纹的基本分类:图片见48页1、弓形纹的基本分类:弧形纹——花纹中心全部由弧形线祖成的一类弓形纹。

帐型纹——花纹中心的弓形线存在有竖直和倾斜的纹线将弓形线像帐篷一样的支撑着的一类弓形纹。

2、箕型纹的基本分类:开口和闭口3、斗型纹的分类:页47 图片见48页环形斗——中心花纹由一条以上的环形线组成的一种斗型纹。

双箕斗——环纹中心有两条以上的箕型线重叠或交绕的,或由曲型线组成的一种斗型纹。

囊型斗——具备一个外三角,花纹中心有一条以上的闭口箕形线存在,其中心内部至少有一条弧型线,其凸面与箕枝闭口夹角形成一个内三角,且不与来自三角以外的纹线相接触,形似囊袋的一种斗型纹。

杂型斗——内部环纹系统纹线奇特的一类斗型纹。

4、发现手印的方法:1直接观察,2显色观察,3激光照射。

页585、物理显现法:1粉末法,2烟熏法等这部分内容需理解,所以建议仔细阅读教材60页。

法医学中的痕迹学和痕迹鉴定

法医学中的痕迹学和痕迹鉴定

法医学中的痕迹学和痕迹鉴定痕迹学是法医学中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和鉴定物体或人体留下的痕迹。

痕迹可以是任何大小、形状或物质的痕迹,例如血迹、指纹、毛发、纤维、土壤等。

痕迹学的目标是通过对痕迹的检验和分析,帮助解决犯罪案件或其他法医学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痕迹学的基本概念、痕迹的类型以及痕迹鉴定的流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痕迹学的基本概念痕迹学是法医学中一门研究和鉴定物体或人体留下的各种痕迹的学科。

痕迹可以是显性的,如血迹、指纹等,也可以是隐形的,如身体分泌物、微生物等。

通过对痕迹的检验和分析,可以获得许多重要的信息,如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作案时间和地点等。

痕迹学的意义在于为刑事司法系统提供科学的依据,有助于揭露真相,保护无辜。

二、常见痕迹的类型1. 血迹:血液是痕迹学中最常见和重要的痕迹之一。

通过血迹的颜色、形状、流动模式等特征,可以推测出血迹的来源、形成过程和可能的作案手段等信息。

2. 指纹:指纹是每个人独特的生物特征,也是痕迹学中的重要研究对象。

通过对指纹的分类、比对和鉴定,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3. 毛发:毛发是人体表面最常见的一种痕迹,通过对毛发的形态、颜色、长度等特征进行鉴定,可以推断出犯罪嫌疑人的性别、种族和可能的身体特征等信息。

4. 纤维:纤维是布料、衣物等物品的基本组成部分,在犯罪现场常常存在大量纤维痕迹。

通过对纤维的形态、颜色、纺织结构等特征的分析,可以推断出物品的来源和可能的使用过程。

5. 土壤:土壤痕迹在解决犯罪案件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不同地区的土壤成分有所不同,通过对土壤样本的比对和分析,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或作案地点。

三、痕迹鉴定的流程痕迹鉴定是痕迹学的核心内容,其流程一般包括痕迹的采集、检验、分析和鉴定等步骤。

1. 痕迹采集:痕迹采集是痕迹鉴定的第一步,需要在现场或物品上收集到可能的痕迹。

采集方法应根据不同的痕迹类型和物质特性进行选择,以避免破坏或污染痕迹。

2. 痕迹检验:痕迹检验是对采集到的痕迹样本进行初步的观察和初步分析。

犯罪痕迹学知识点总结

犯罪痕迹学知识点总结

犯罪痕迹学知识点总结一、犯罪痕迹学的基本概念1.物证和痕迹犯罪痕迹学关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物证和痕迹。

物证是指可以直接观察到或者通过科学手段检测的物质,如血迹、指纹、毛发等;痕迹是物证的一种,通常指微小的、不容易察觉的痕迹,如纤维、微粒等。

2.犯罪现场的重要性犯罪现场是发生犯罪的场所,犯罪痕迹学通过对犯罪现场的分析和研究来获取关键的物证和痕迹。

犯罪现场的处理和保护对于犯罪痕迹学的研究和侦破至关重要。

3.犯罪痕迹学的目的犯罪痕迹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科学的证据和依据,帮助司法机构解决犯罪事件。

它通过物证和痕迹的分析和研究,为犯罪的侦破和刑事诉讼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犯罪痕迹学的常见技术和应用1.指纹识别技术指纹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身份特征,通过比对犯罪现场的指纹和嫌疑人的指纹,可以确定嫌疑人是否曾经出现在犯罪现场。

2.血迹分析技术血迹是犯罪现场常见的重要物证之一,血迹分析技术可以通过对血迹的成分、形态、颜色等进行分析,帮助确定血迹的来源、性质和可能的犯罪方式。

3.毛发分析技术毛发在犯罪现场可以作为重要的痕迹来进行鉴定,通过对毛发的形态、颜色、结构等特征进行分析,可以帮助确定毛发的来源和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4.工具痕迹分析技术工具痕迹分析技术主要针对犯罪现场可能留下的工具痕迹,通过对工具痕迹的形状、尺寸、材料等特征进行鉴定和比对,可以推断出可能使用的工具类型和相关信息。

5.火灾痕迹分析技术火灾痕迹分析技术主要用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在研究火灾现场的残留物和火灾过程中的痕迹,以确定火灾原因和行为。

6.数字证据分析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证据在犯罪痕迹学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数字证据分析技术主要用于对电子设备、存储介质等数字资料进行鉴定和分析,帮助解决电子犯罪事件。

7.法医学技术法医学技术是犯罪痕迹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物学、法医精神病学等多个领域,通过对尸体和遗体的解剖、病理学检查等手段,帮助确定死因和进行法医鉴定。

痕迹学基础知识

痕迹学基础知识

痕迹学基础知识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痕迹学基础知识,这可真是个有趣又实用的玩意儿呢!你想想看,在生活中,到处都有痕迹呀。

就像你走路会留下脚印,这就是一种最常见的痕迹。

痕迹学呢,就是专门研究这些痕迹的学科。

它就像是一个神奇的侦探工具,能帮我们发现好多隐藏的秘密。

比如说,一个杯子在桌子上放着,突然它移动了位置,这就是一种痕迹。

那我们通过研究这个痕迹,是不是就能推断出它是怎么移动的呀?是被风吹的,还是被人碰的呢?这多有意思呀!再打个比方,一辆车在路上开过,会留下车辙。

痕迹学家就能通过车辙的深浅、宽窄等等,判断出车子的型号、速度甚至开车人的一些习惯呢!这就好像是给车子画了一幅画像,神奇吧?还有啊,犯罪现场的那些痕迹更是重要得不得了!一根头发、一个指纹、一滴血迹,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

痕迹学家就像是能读懂这些痕迹语言的高手,从这些小小的细节里找出真相。

你说痕迹是不是无处不在呀?我们每天的生活都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呢。

就像你今天穿的衣服会有褶皱,这也是一种痕迹呀。

那痕迹学不就是在研究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嘛。

而且哦,痕迹学可不只是在犯罪领域有用呢。

在考古的时候,那些古老的遗迹也是痕迹呀,通过研究它们,我们能了解到古代人的生活是啥样的。

这不是很神奇吗?想象一下,如果我们都能掌握一些痕迹学的知识,那我们是不是就能像侦探一样,发现好多别人发现不了的事情呀?比如说,你能从朋友家里的一些小痕迹,看出他最近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这多有趣呀!总之,痕迹学基础知识就像是一把打开秘密之门的钥匙,让我们能看到那些隐藏在表面之下的故事。

让我们都来好好了解一下它吧,说不定哪天我们就能用它来解决大问题呢!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哦!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最新 当前痕迹检验技术应用问题及对策-精品

最新 当前痕迹检验技术应用问题及对策-精品

当前痕迹检验技术应用问题及对策一、痕迹检验技术的内容以及重要意义(一)痕迹检验技术的概述痕迹检验技术的主要工作原理是在刑侦工作过程中,通过痕迹检验的相关的理论以及方式进一步提升证据的质量,同时收集以及检验犯罪现场中遗留的各种痕迹。

这样做既能够有效的推断出犯罪变化的规律,也能够基本掌握犯罪现场的基本情况。

对于这种证据收集的步骤有以下几种:发现、显现、提取以及分析和犯罪痕迹的鉴定等等。

通过这些方式提取的证据能够为审判过程中提供可靠的线索。

简单而言,就是检测犯罪现场遗留的痕迹,其中包括了手印、脚印以及工具、车辆的痕迹等等。

采用痕迹检验方式一方面对于还原犯罪案情有着极大的帮助,另一方面还能过找到犯罪痕迹与犯罪事实之间的潜在联系。

(二)痕迹检验在刑事侦查中的重要意义第一,痕迹检验结构视为形式证据。

痕迹监测能够帮助公安机关在现场调查时,判断犯罪现场的实际情况,这个过程中的痕迹能够作为直接的犯罪证据。

在痕迹监测过程中,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犯罪工具以及衣服等物品进行痕迹监测,因此应当重视痕迹检验技术的使用,这样能够提高犯罪证据的准确性。

第二,痕迹结构对于公安机关锁定犯人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犯罪现场收集到的一些嫌疑人遗留下来的指纹、衣物以及毛发等都能够成为证实犯罪嫌疑人身体特征,从而帮助公安机关缩小搜查的范围。

此外,第二痕迹结构能够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情况、年龄、职业等行为特征一一表现出来。

第三,痕迹检验技术与证据的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

在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要求极为严格,只有那些不存在疑问的证据才能够呈上法庭,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定罪证据。

简单而言,想要证明犯人是否有罪或者无罪,只有没用任何疑问的证据才能够正式,也需将证据采用痕迹检验技术进行彻底的检查。

比如说:在犯罪现场找到指纹,公安人员能够用来指证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或是某一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额联系,从而为案件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现阶段痕迹检验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虽然痕迹检验技术能够提高刑事案件侦破案件的效率,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依然存在不足之处,只有将这些问题彻底解决才能够进一步提高证据质量。

物质痕迹、心理痕迹与印象痕迹的概念及特征(2)

物质痕迹、心理痕迹与印象痕迹的概念及特征(2)

物质痕迹、⼼理痕迹与印象痕迹的概念及特征(2)(⼆)⼼理痕迹1.⼼理痕迹的概念⼼理痕迹是指犯罪分⼦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和犯罪前后的⼼理活动。

⼼理痕迹是⼈的认识、情感、意志等⼼理过程所产⽣的⽣理固化物,其存在离不开与⼼理、⽣理相关的物质痕迹。

⼼理痕迹隐藏于犯罪现场之中,反映犯罪嫌疑⼈个性特征及⼼理活动特点,它更是⼀种抽象的注意对象。

⼼理痕迹不但能从犯罪活动中表现出来,也反映着犯罪活动发展的深度。

同时,⼜是犯罪嫌疑⼈⾃⾝的习惯⾏为结果间接的反映在犯罪现场物质痕迹或被害⼈、事主和知情者记忆之中的某些带有固定的、⼀致性的、典型的⼼理特点。

2.⼼理痕迹的基本特征⼼理痕迹的抽象性与⼼理痕迹的激活性是⼼理痕迹的两⼤基本特征。

它于⼼理现场密切相关。

⼼理现场是指案件留存于证⼈、被害⼈,尤其是作案⼈内⼼的痕迹。

⼼理现场的基本特征是相对独⽴性、整体性,其稳定性与⼼理刺激的强度有关。

⼼理现场的运动,能够接近案件原型。

犯罪⼼理痕迹是相对于物质痕迹⽽⾔的,是指犯罪分⼦在实施犯罪活动过程中,在现场暴露出来的某些带有意向的、具有稳定性的典型的⼼理特点。

它是⼀种抽象的痕迹,在现场勘查中不能直接观察也不能直接采集,⽽是在现场整体情况中,多中物证关系之间所反映出犯罪分⼦已形成的个性⼼理特征。

犯罪⾏为连接着物质和⼼理两现场。

同⼀犯罪⾏为,可形成多个⼼理现场。

由于⼼理痕迹的抽象性,它不能脱离相关物品及其物质痕迹⽽存在。

⼼理痕迹必须通过现场的痕迹物证表现出来。

物质痕迹只是案件现场的⼀部分⽽留存于犯罪空间⾥。

它可能经作案⼈或其他⼈的⼈为破坏⽽毁灭,或因时空变化等⾃然⼒的转换⽽消失。

但案件留存于证⼈、被害⼈,尤其是作案⼈内⼼的痕迹,并由此⽽形成的⼼理现场,⼀经内隐地形成,它们就有不依赖于物质现场⽽存在的相对独⽴性。

即使物质现场遭破坏,它们也可能相对久远地留存于当事⼈⼼中。

其⼀:⼼理痕迹的抽象性,像语⾔符号是抽象的⼀样、⼼理痕迹也是抽象的、它不能脱离相关物品及其物质痕迹⽽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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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痕迹学中的几个概念问题
作者:蒋奔贲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7年第04期
【摘要】痕迹学同其他学科一样,有其专门的科学原理、研究对象、检验方法和具体任务,经过国内外专家多年的研究和应用,现已发展成法庭科学领域的一门独立学科。

在文中主要就痕迹学中的几个概念问题进行分析,对痕迹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关键词】痕迹学;概念问题;物证
痕迹检验技术是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量案件现场上,在各类物证的出现、提取和利用率中,都占首位。

尽管在其他物证方面已引进许多高新技术,但始终无法取代痕迹的位置。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方面,我们都有必要对痕迹进行超越应用技术层次的讨论和研究。

对于什么是痕迹这一应用技术层次上的讨论,不必太过于追究其内涵和外延,也不必计较狭义的“痕迹”可否完全涵盖我们可能遇到的所有痕迹;笔者仅想从刑事技术或法庭科学的角度出发,在此谈谈痕迹学中的几个概念问题,以期得到更多同行的重视,从而引起广泛深入的探讨。

一、关于痕迹
(一)痕迹的定义。

痕迹是物证的一种,它是指犯罪过程中某一客体在力的作用下,引起另一客体物质形态和空间位置变化而形成的一切反映形象。

刑事侦查学中所指的痕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痕迹泛指与犯罪行动有因果联系的一切物质环境的变化;狭义的痕迹,即物证鉴定技术工作中所说的或者是痕迹学中所指的痕迹,是指以形成诉讼证据为前提的,与犯罪行为有关联的人或物引起承受客体发生形态变化而造成的反映形象。

形成痕迹必须有三个要素,即两个客体和作用力。

主动作用的客体称为造痕体(又名造型客体或加载客体),一般是作案人躯体组织、穿戴物或借助的工具,如手、足、枪、车辆、工具等等;也可能是被侵害人进行抵抗时使用的工具或者躯体组织。

被动作用的客体称为承痕体(又名承受客体或承载客体),多数是现场客体物、被侵害人的躯体等,如被踩的地面,被撬的柜、门、箱。

造痕体和承痕体之间必须要有力的作用,力是将二者连在一起发生作用的纽带。

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二)痕迹是一种物证及信息载体。

痕迹之所以能为侦查提供线索,是它携带与犯罪有关的人、事、物的信息,痕迹能提供的一切线索都来自于这些信息。

譬如,我们通过对现场足迹的分析可以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年龄、行走特点等,分析工具痕迹可以判断作案人的职业、破坏手段、破坏的行为细节等。

所有这些都是痕迹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通过对痕迹深入的认识,可以得出相应的论断,可见痕迹携带上述信息。

我们考查和认识痕迹,有些情况下只注重痕迹的形象,如比对检验时,现场痕迹有什么形象,样本痕迹是否有同样的形象,以此来确定二者是否由同一造痕客体形成;有些情况下只注重形象是远远不够的,如分析痕迹时,需要通过形象状态、成因、伴随条件等,经过一个思维过程,才能得到一种判断。

(三)痕迹是以形象为存在形式的物证。

痕迹与其他物证的主要区别在于形象的重要性,法化学物证依据物质的成分、结构、组成等,法医学物证依据被害人生理的、病理的现象等,形象在这些物证中不很重要,有时是可有可无的。

但痕迹必须依据形象,没有了形象就谈不上痕迹(狭义痕迹)。

痕迹的一切信息(形象和表象的)都要存在于形象之中。

亦即痕迹是以形象为主要信息源的物证。

二、关于痕迹学
痕迹学是研究同犯罪有关客体遗留痕迹的形成机理、变化规律,痕迹发现、提取、同一认定及档案管理等理论和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

其研究的对象主要有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牙齿痕迹、车辆痕迹、整体分离痕迹、爆炸痕迹、纵火痕迹等等;痕迹学是由痕迹检验技术上升为科学的学科,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

它的主要依据是实验事实,它的理论基础是痕迹形成的过程,相关事物运动的自然规律。

随着新科学技术的引入,经过广大痕迹科技工作者的不懈探索,痕迹学之下又诞生了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等分支学科。

三、关于痕迹的分类及其分支划分
(一)按痕迹所携带信息的属性划分。

1.形象痕迹。

携带造痕体形象信息的痕迹。

造痕体上必有至少一个局部,在形象方面与痕迹相对应。

2.表象痕迹。

带造痕体表象信息的痕迹。

造痕体上不一定存在一个局部,在形象方面与痕迹相对应,可由痕迹的形象,通过一个思维过程对造痕体的某些特征得出判断。

(二)按造痕体的属性划分。

1.人体痕迹。

包括手印、足迹、牙齿痕迹、唇纹及人体其他部位皮肤的印迹。

2.物件痕迹。

包括工具痕迹、枪弹痕迹、车辆痕迹、开破锁痕迹;另外,痕迹作为痕迹学中最基本的概念,应该能够涵盖各种痕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3.忽略造痕体痕迹。

包括分离痕迹、玻璃破碎痕迹和外围痕迹。

无造痕体,并非无视造痕体的存在,而是我们研究此类痕迹的目的不在于研究其造痕体,例如整体分离痕迹,我们不一定要搞清楚导致分离的主体是什么,一般只要搞清楚各部分之间的整体关系就够了。

(三)按痕体的几何状态划分。

按痕迹的几何状态可以把痕迹分为平面痕迹和立体痕迹。

四、痕迹检验的任务和作用
痕迹检验的总任务是发现、提取、分析、鉴定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时遗留在现场有关物体上的各种痕迹,为侦查提供线索,为破案和诉讼提供证据。

【参考文献】
[1]刘耀.物证鉴定科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8.
[2]刘恩素.痕迹学基础理论[M].沈阳:中国刑警学院印刷,1984.
[3]刘长清.痕迹检验学教程[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
[4]李冬云.痕迹检验技术[M].北京: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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