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属国企违规配用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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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石家庄市属国企违规配用车清

作者:吴琦吴志坚

来源:《国企管理》2017年第01期

如何开展违规配车用车清理工作?石家庄市的做法是:严查市属企业“车轮上的腐败”,积极改革探索违规配车用车清理工作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刹住国有企业配车用车方面的不正之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于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出部署,强调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石家庄市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在石家庄市委和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密联系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严查“车轮子上存在的腐败”,很刹市属企业配车用车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积极改革探索开展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有效措施,有力推动了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的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传导压力,迅速启动

石家庄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开展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清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专题研究在全市企业开展违规配车用车清理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罗二虎为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贾洪生为副组长的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在市属国有(控股)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会议上,罗二虎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全市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抓好省、市《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认真清理,严肃问责。对问责“问什么”、清理“清什么”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强调指出要把全市企业开展违规配车用车清理工作作为推动市属企业党组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发展,实现“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环境,为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建设幸福石家庄作出积极贡献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全市企业开展违规配车用车清理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罗二虎在住院治疗期间,3次部署调度,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在配车用车清理工作中切实负起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这次开展的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在石家庄市尚属首次。涉及1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76家企业,多个行业,隶属关系不同,组织协调难度较大。面对这些情况,石家庄市国资委党委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同时,开展了承诺践诺活动,要求各监管企业和相关市直部门“一把手”结合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签订承诺书,向组织作出承诺。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集中约谈提醒,提出具体要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贾洪生多次召开配车用车清理工作调度会、情况汇报会、督查落实会等,要求在工作中

坚持“一岗双责”,利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年度考核的机会,把专项清理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再强调再部署再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国资委机关先后抽调机关22名领导干部,由委领导带队,组成8个督导组,采取听汇报、看台账、查账目、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严查细究市属监管企业违规配车用车4个方面突出问题。在市直19个部门和单位中,开展“互查互纠”一对一交叉督查活动。

突出重点,强力推动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处置和费用、交通补贴的发放,有效遏制市属企业在公务用车上存在的不正之风,石家庄市国资委将清理工作分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核实,完善制度、总结提高四个阶段。重点清查企业负责人违反规定超标准配车;企业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仍然占用原单位公务用车;以接待为由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等问题。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企业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向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等问题。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继续在企业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为将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落在实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石家庄市国资委联系全市企业实际,参照省国资委有关文件规定,以市清车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统一口径及分类处理标准的初步意见》《关于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分类处理意见》,以制度遏制市属企业在公务用车上存在的不正之风。针对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存在的配车用车问题和情况,及时出台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和《补充规定》。对在专项清理行动中,如有顶风违规违纪者,一律严肃处理。同时,清理工作坚持开门搞清理,各企业自查自纠清理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严字当头,落实做细

在开展清车行动中,石家庄市国资委组成22个专项行动督查组,从2016年4月下旬开始,利用10天时间,对76家企业认真督导检查。对“零报告”单位开展“一对一”交叉互查。由党委领导带队,组成8个督导组,采取听汇报、看台账、查账目、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严查细究市属监管企业违规配车用车4个方面突出问题。从各督导组检查和上报的问题清单筛选案件线索,及时初核立案,强化责任追究。高悬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剑,形成震慑。同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对问题严重的3个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党政纪和组织处理。6月下旬,在交叉督查的基础上,又开展了百分制检查考核工作,把专项清车行动划分为6个方面19项共计100分,对所属单位专项行动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单位

和被考核单位相互找“毛病”,查问题,提意见,互相签字盖章确认结果,层层传导压力,以保证做到清查工作无疏漏,从中新发现问题19个,涉及8个行业主管部门。

通过开展抓监督问责和倒逼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清理工作共清理出7个方面问题,计33件,分别是:1、违规配车10件;2、违规借车3件;3、公车私用1件;4、违规处置费用4件;5、违规发放补贴1件;6、车辆违规处置3件;7、其他问题10件;共涉及45部车辆。追回国有资产约200余万元。对3个单位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与了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问题车辆全部封存待处理,对相关单位的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函询和廉政约谈。对所发现问题都已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使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规范公务用车长效机制得到完善。树立了国有企业负责人在职工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存在问题,下步对策

虽然,石家庄市国资委在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操作的良好经验和做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二是有的单位规章制度不细不实。三是纪检监察、财务管理、监事会对公务用车监管还没有形成合力,存在监管疏漏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要努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按要求整改处理、建章立制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抓好执纪问责工作,配合省市督导组搞好抽查评估工作。对新规定出台后发生的问题,严肃处理。三是抓好制度规定落实。按照《工作方案》需要解决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抓好制度落实。把公务用车管理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体系,与企业负责人的晋升和薪酬挂钩,形成公务用车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存在的不正之风。

编辑/蓝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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