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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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2)

【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2)

案例分析题

1. 鲜为人知的胶水店

香港一家经营强力胶水的商店,座落在一条鲜为人知的街道上,生意很不景气。一天,这家商店的店主在门口贴了一张布告:“明天上午九点,在此将用本店出售的强力胶水把一枚价值4500美元的金币贴在墙上,若有哪位先生、小姐用手把它揭下来,这枚金币就奉送给他(她),本店绝不食言!”这个消息不胫而走。第二天,人们将这家店铺围得水泄不通,电视台的录像车也开来了。店主拿出一瓶强力胶水,高声重复广告中的承诺,接着便在那块从金饰店定做的金币背面薄薄涂上一层胶水,将它贴到墙上。人们一个接着一个地上来试运气,结果金币纹丝不动。这一切都被录像机摄入镜头。这家商店的强力胶水从此销量大增。2.10万美元寻找主人!

某公司宣传其新型保险柜的卓越功能,登出一则这样的广告:

“10万美元寻找主人!本公司展厅保险柜里存放有10万美元,在不弄响警报器的前提下,各路豪杰可用任何手段拿出享用!”

广告一出,轰动全城。前往一试身手的人形形色色:有工人、学生、工程师、警察和侦探,甚至还有不露声色的小偷,但都没有人能够得手。各大报纸连续几天都为此事作免费报道,影响极大。这家公司的保险柜的声誉随之大增。

试运用公共关系学中的相关知识分析评点这一案例。

3.陶陶居的蟑螂

作为国有企业的陶陶居是广州的一个老字号企业,因为在一次饮食当中,顾客在第二次喝汤的时候,赫然发现汤中竟然有一只蟑螂。酒楼碰见这种情况一般的补救措施是撤下这碗汤,再换个别的东西,或者是把这一桌酒席打个折。但遗憾的是这几位顾客不同意这种常见的处理方式,他们要求赔偿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等等。在争执中,楼面经理口不择言,不慎说出了:蟑螂是中药,那么蟑螂汤也就没有什么危害,同时,汤都是高温煲出来的,也不会有细菌……勃然大怒的顾客于是迅速的抱起这碗蟑螂汤来到《羊城晚报》,由于陶陶居的领导一直没有高度重视,甚至其办公室主任对采访的记者也态度粗暴,终于使陶陶居在这个“蟑螂汤事件”中一发不可收拾。这本来并不是一个多么难以处理的问题,甚至在这个过程中,顾客与报社都提供了陶陶居两次台阶,但遗憾的是他们选择了放弃,而终于使这只“蟑螂”越长越大,仅在《羊城晚报》的头版就“趴”了一个礼拜,并最终使陶陶居停业整顿。

教师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二(含答案)

教师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二(含答案)

教师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二(含答案)

请你对下面的教学目标进行评价。

(1)能正确读写“陆续、应接不暇、灿烂、缝隙、照耀”等词语,会用“规律”造句。能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使学生领悟作者抓住景物特点进行描写的表达方法。

(3)让学生通过阅读,感受南国的美丽风光,体会作者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

【参考答案】

(1)优点:①包含三维教学目标。②目标具体明确。③体现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能联系课文,体现课文特点。

(2)缺点:学生是学习主体,因此在教学目标的描述中不可用“让、使”等词。

案例分析 2

案例分析 2

阳光家园是一个新建的商品化住宅小区,社区居民来自不同的工作单位,至今居民已经入住三年,但是他们彼此互不认识,相互之间的来往非常少,平时走在社区里感觉冷冷清清,没有一点活力。前不久在社区里发生的两件事情引起社区居民的关注,往日沉寂的社区开始热闹起来。

社区一名退休的老教授王奶奶,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由于老伴过早去世,再加上孩子都不在本地工作,所以一直过着凄凉的独具生活。突然有一天,王奶奶心脏病发作去世,但直到去世后的第三天才被发现。

一天夜里,社区居民王女士下班回家,就在她拿出钥匙准备打开楼下的防盗们时,突然出现一个持刀歹徒,王小姐当场大喊:“救命啊——”,可是周围邻居没有一位能主动帮助她,万般无奈之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歹徒抢走了自己的包。

这两个事件随即在社区中广泛传播开来,人们议论纷纷,人心惶惶。几位社区热心人士来到社区中心,希望社工小张能够帮助他们解决社区问题。

假如你是小张,你会怎么做?

2009年10月下旬,新港社区24号楼有部分服务对象来社区反映,他们居住的同一幢楼宇里有一半住户几个月前就安装并使用上煤气管道了,而另一部分住户(主要是三楼以上住户)到现在还不能安装煤气管道,住户对此非常不满。社区接到服务对象的反映后,立即走访了服务对象代表并到现场查看。随后,社区与煤气公司进行了联系,了解有关情况。煤气公司有关人员回答,公司的煤气管道施工设计是把煤气管道从一楼直接通到楼顶的,但是该巷24号一楼和二楼的部分住户担心煤气管道从自家外墙经过会给自己带来诸多不安全的因素,所以坚决不同意。而煤气公司又不能越过一楼和二楼直接把管道从三楼通到上面去。由于双方互不相让,安装煤气管道的事情就这样停下来了。但没有用上管道煤气的住户又很焦急,多次催促煤气公司,要求马上安装。为此,部分住户情绪越来越激动,扬言说,如果邻里之间再不互相体谅的话,就不客气了,而且还要去上访。社区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一边上报给街道,一边发动社会工作者密切关注此事。

第二篇-案例分析

第二篇-案例分析
小王:你们自己就没责任?低价团是你们自己选的,买东西是你 们自己掏的钱,我们在旅游提示中明确告知:游客旅游过程中切勿冲 动购物!你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们有啥办法!你要是怀疑买了假 货,先找有关部门鉴定去,别在这闹啦!
赵先生:你这怎么说话的!什么态度呀!我父母也不想买,可导 游一直骂骂咧咧,我母亲心脏不好,受不了惊吓。
(2)问题反推。 解决材料中的现有问题。 【例 1】请根据以下材料,就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提出
建议。 曾女士:我不习惯骑车,主要是由于很多街道都没有设非机动
车道。 根据以上问题可提出对策:增设非机动车道。 【例 2】请对材料中反映的新时代工人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 有人评价道:“中国的工人获得了美国《时代周刊》的认同,却没
赵先生:现在不用你管了,叫你们领导来! 小 王:别 别 别, 你 们 别 着 急, 具 体 说 说 事 情 经 过 吧, 都 有 什 么 要求? 朱女士:不跟你废话了,要说的刚才都说过了。 小王:这不是刚才没顾上记录嘛。这样吧,大致情况我都知道了, 你们放心,这事我们一定解决,我尽快让旅行社赔你们钱,不赔就取 消他们资质。 从 B 县旅游质监所离开后,朱女士在 C 市某旅游论坛上实名发 帖,描述了父母参加低价团被强制购物的遭遇和去旅游质监所投诉的 经过。朱女士的帖子“有图有真相”,引发众多网友议论,有的对旅 行社和导游进行谴责,有的对受骗游客表示同情或对他们忍气吞声的 行为表示不解,还有的吐槽旅游质监所和工作人员,甚至怀疑某些管 理者和旅行社之间有利益关系。 根据材料二,请你概括 C 市 B 县旅游质监所投诉处理科小王在接 待投诉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指出问题的具体表现。(35 分) 要求:准确、全面、分条作答。字数在 300 字以内。

案例及分析2

案例及分析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第第4141条和条和19871987年年99月月55日颁布的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污染防治法该法于该法于19951995年年88月月2929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并于当日公布生效改并于当日公布生效第第3636条之规定环保局于条之规定环保局于19961996年年33月月111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焦化厂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焦化厂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的1515日内向果农支付污染损害赔偿费日内向果农支付污染损害赔偿费50005000元但焦化元但焦化厂收到处罚决定厂收到处罚决定6060日后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日后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
{案例1} 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 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条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 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 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 部门予以处理。1993年9月市环境监理总站经调查、监测证 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分贝,所处区域为Ⅱ类混合区. 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 但乙厂臵之不理。1993年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 处罚:(1)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元;(2)追缴滞纳 金1500元;(3)罚款5000元。乙厂不服,提出几点理由: (1)污染源所在地建设在先,甲厂住宅楼建设在后,责任 在甲厂选址不当;(2)主要污染源鼓风机系国家定点厂家 生产,低噪音符合排放标准,出现高噪音应属厂家产品质 量问题。 {问题} 1、你认为乙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依据环境法,请具 体分析说明乙厂有无违法行为? 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你是甲厂的代理人,你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解决该案的问题?

企业管理咨询师-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练习题(二)

企业管理咨询师-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练习题(二)

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练习题(二)

案例分析1

A公司是一家著名的方便面生产企业。2008年3月底,该公司在某咨询机构的协助下,初步建立了一套绩效管理系统。其中,包括基于平衡计分卡(BSC.的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陈总经理对该系统十分满意,在人力资源总监王总提交的《关于开展绩效管理系统试运行三个月的建议》上,陈总的批示是:“要敢于试行,积极探索,不要怕出问题。”

按照陈总的批示,系统从4月份直接开始正式实施。然而该系统在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总监王总却遇到了一系列问题。

在实施过程中,销售部李经理来到王总的办公室,向他诉苦说:“王总,你看我们部门的总体考核指标,如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应收账款比例、员工保留率、订单处理速度、销售利润等,确实都能很好评价销售部的业务。不过具体到员工考核,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对我的部下进行合理的评估啊。”王总于是把绩效评估的方法单独给李经理作了解释。经过2个小时的耐心解释,李经理终于明白了,高兴地走了。

但是,更多的麻烦接踵而来。在第一次考核完毕后,不断有被考核人认为考核结果不公平,开始找王总诉苦,要求公平和公正,搞得王总疲于应付而影响了其他工作。同时,王总也听到一些员工对绩效管理工作提出了质疑,如每次考核都要填很多表格,太繁琐了,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来完成这些表格。还有一些员工说:“让我们填写这么多内容,是不是就是为了找我们的不足啊?”

考核结束后,王总翻开绩效考核表格,发现部门经理对员工的评价结果差别不大。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员工对绩效考核的意见,王总又找了一些员工,获得了一些新的反馈。有些员工反映,在绩效考核结束后,上级没有和他们进行绩效沟通,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考核成绩,更谈不上应如何改进,只有在发工资时才发现奖金数有点儿变化。王总又找部门经理们了解情况,并交流了绩效管理相关事项。部门经理们认为绩效考核工作太复杂了,占用了很多的工作时间,他们没有精力和员工做绩效反馈。

案例分析 (2)

案例分析 (2)

2.1 刺五加注射液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

【案情简介】2008年10月5日,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使用黑龙江省

某制药厂(黑龙江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药业公司)刺五加注射液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经查,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某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后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2008年7月1日,昆明特大暴雨造成库存的刺五加注射液被雨水浸泡。某药业公司云南销售人员张某从某药业公司调来包装标签,更换后销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在被雨水浸泡药品的部分样品中检出多种细菌。此外,某药业公司包装标签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包装标签管理不严,提供包装标签说明书给销售人员在厂外重新贴签包装。

2008年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某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某药业公司)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 200712272 1、200712151 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

【案例分析】 1. 案例性质

该药业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刺五加注射液事件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依法应按假药论处。 2. 案例处理

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该药业公司刺五加不良事件的处理如下:行政责任:(1)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并监督黑龙江某制药厂召回2007121511和2007122721两个批次的100ml刺五加注射液,查封、扣押以上两个批次药品的库存成品和留样。

旅游案例分析二

旅游案例分析二

法律问题
• 1.本案中,赵先生到底应该向谁要求 赔偿?为什么?
• 2.对赵先生的意外伤害,旅行社有无 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 1.赵先生应向承运人索赔。《铁路 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 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 正点到达。在客运期间发生的事故, 旅客应该向铁路客运部门索赔。如 果说是第三人的责任,铁路运输企 业可以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案情二(文中姓名都是化名)
• 2002年3月,赵先生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旅 游团前往桂林旅游。临行前接受组团社的推荐, 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在乘火车前往桂林途中, 火车车窗的玻璃突然被一块飞来的石头击碎, 玻璃碎片将靠窗而坐的赵先生扎伤。事后,赵 先生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说,此事故纯属意 外,不是旅行社的责任,赵先生应向保险公司 索要旅游意外保险赔偿。但保险公司却认为, 旅客在火车上发生意外,应由铁路客运部门负 责赔偿。
案情五:
• 1998年1月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赴长白山旅游团,委派 导游黄某作为全程导游随团服务。当此旅游团将要攀跃天池 的前一天晚上,该团一些团员询问黄某,上天池是否要多添 衣服,以免天气变化。黄某根据其多次在这个季节上天池的 经验,回答游客不必多添衣服,以便轻装上山。翌日,该团 游客在黄某及地陪的引导下上了天池,不料,天气突然变化, 天降大雪,气候骤然下降,黄某急忙引导该团下山,但由于 该团有些客人未带衣帽围巾等御寒之物,致使不少人耳、鼻 及手脚严重冻伤。其中4人经医院诊断为重度冻伤。为此,该 团游客投诉导游黄某,要求黄承担医治冻伤等费用,并赔偿 因此造成的损失。黄某所属的国际旅行社接到此投诉后,认 为此次冻伤事故是由于黄某工作失误所致,责令其自行处理 游客投诉,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黄某则认为此起冻伤事 故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化所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与其 无关,不应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管理与可靠性》案例分析 2

《质量管理与可靠性》案例分析 2

《质量管理与可靠性》案例分析 2

《质量管理与可靠性》案例分析2

针对下列各场景,判断是否有不合格项,并指出不合格项是不符合iso9001中的哪条,简述其理由。

1、rs有限公司计划在8月下旬拒绝接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证书。

为此总经理同意在7月16日~18日积极开展内部审查。审查一组走进公司筹办。办公室

王主任非常热情好客,准备工作了许多瓜果。张副组长婉拒了王主任的真心,马上瞄准审

查正题,问:“办公室的主要质量职能存有哪些?标准中哪些条款由办公室主管?”王主

任掏出质量手册关上说道:“办公室的质量职能在手册中已明确规定。办公室负责管理的

标准条款主要存有4.2.2质量手册、4.2.3文件掌控、4.2.4质量记录的掌控、5.3质量方针、5.4策划、5.5.1职责和权限、5.5.3内部沟通交流、5.6管理评审、6.2人力资源、8.2.2内部审查、8.5改良等”。张副组长问:“除了没?”王主任想要了想要确实地说道:“没”。

答:质量手册中对每个部门都有职能分工,题中并没有提及办公室的职能,所以不能

作出判断。但判断为不符合5.5.1职责和权限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2.副组长建议先看看培训,负责管理培训的杨工程师追捧出来两大砌早已准备好的

培训资料。各类人员培训规范齐全,并存有年度培训计划,该计划未构成红头文件印发,

但有王主任核准盖章。在审查主要工种培训时,小组搜到了课堂培训记录、试卷。除此以

外再并无培训记录。张副组长问至主要、关键、特定岗位上岗情况时,杨工程师甩颁布账,该台账记录了所有颁证人员名单。张副组长问:“哪些岗位为关键的?”杨工说道:“过

民法案例分析(2)

民法案例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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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王某与华某(女)于1982年结婚。1995年王某的父亲在老家去世,王某一 人奔丧回家,将父亲的后事料理完之后,王某将变卖房屋的18000元 钱,连同父亲遗留的5000元钱一起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1997年, 夫妇俩想在家乡开饭馆,华某主张租房,而王某则想买房,最后两人 决定让刘某先给他们租三间房,如果有价格合适的房再通知他们。刘 某得知一家饭馆正好要出卖,价钱也仅有同地段商品房的2/3,于是 刘某没有通知王某夫妇就自己垫付2万元钱以王某的名义先买了下来。 知道此事华某坚决反对,认为刘某的行为没有得到他们的授权,应由 他自己承担后果;但是王某却同意,并从自己的存款中取出钱汇给刘 某,并委托刘某以他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夫妇俩回家经营饭 馆一年后,由于两人关系恶化,王某提出离婚。华某同意离婚,但主 张房屋应有其一半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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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
199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 同。双方约定,赵某在199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 赵某5000元报酬。199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 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 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旅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 结发现果属他人作品。
12
Questions

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及答案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案例分析及答案(2)案例7:摩托罗拉的管理理念(50分)

摩托罗拉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通信、电子业跨国公司,在管理中特别强调人本位的管理理念。他们认为人才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和动力之源。为最大程度地开发人力资本的效能,该公司提倡人人参与管理,重视集体协作,鼓励员工创新,并通过为员工提供培训、教育、专业发展机会、后勤保障、内部沟通等方式,来实现对个人尊严的肯定。

一、重视人才培训,为员工创造发展机会

为了改善和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制定了详尽的人才培训计划,尤其重视中高层管理人才的培养,他们每年都选派600多名中国员工到其美国工厂参加技术会议、工程师设计会议,以及各种技术培训班,同时加速人才本土化进程,以尽快实现由中国人来管理公司。

摩托罗拉强调“一切融人中国文化”,人才方面因此也强调本土化。他们有个规定:中层管理者基本雇用本地员工,5年之后,高层管理人员中本地人要占900。亚太总部近期还提出,40%的部门要由女性来领导;在选拔干部时,每一个岗位的候选人中,l /3必须是女性。目前,在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经理主管一级已有100多名中国人,占该层管理者的51%。

为了早出人才,他们除了加强教育和培训外,还支持和组织员工参加全国经济统计专业职称技术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质量认证培训等,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二、尊重每一个员工,创建公司的和谐气氛

通信行业竞争异常激烈。近年来,世界着名的通信公司如爱立信、诺基亚等纷纷进驻中国,在众多的通信企业中,摩托罗拉吸引人才的地方就是企业支化——“尊重每一个人”。为形成此风气,公司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在待人、沟通上都做得比较好。比如高级管理人员都要与员工对话。这种文化促使摩托罗拉挑选一批适应这种文化的人既能适应创新的挑战,又能把工作做好,符合职业道德标准。他们不断告诉员工,要有长远打算。在摩托罗拉内部,如果谁有创意,完全可以把想法直接提到高层来,甚至提给总裁。摩托罗拉的工厂和销售部门,都通过小组的形式把员工组织起来做项目,每年还有国内和国外的比赛和交流。这样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员工自发地解决问题和群体合作。通过多种沟通方式营造公司的和谐气氛。公司总裁每周都会发一封信告诉员工,把他这一周会见的客户告诉员工,包括他这周带孩子去钓鱼这样的事;信中还一再提出希望员工关心家庭等等。他把自身的经验写给员工,他不是以高高在上的口气与员工对话,他也是一个普通的人。有些美国企业家创业后就不再干活了,高尔文家族也是这样,但他们热爱这个企业,他们希望作为全球性的领导人去很好地推动工作。为了推动“肯定个人尊严”的活动,他们每季度都要问员工六个问题:

案例分析 (2)

案例分析 (2)

1、某民营玩具生产企业的产品主要销往国际市场,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其市场不断扩大,销售额和出口额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员工由最初不足200人增加到目前近2000人。与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发展不同的是,该企业的组织结构没有做任何调整,仍然沿用最初建立时的类似直线型的组织结构,李厂长是绝对的领导,对企业的生产、销售、财务和人事等各项工作全面负责,且在许多具体问题上亲力亲为。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企业遇到了一些事情,让李厂长应接不暇。首先,玩具生产是按合同定单执行,生产指令由厂长向各部门、各车间下达,遇到定单紧急的情况,往往是厂长带头,全体员工加班加点赶任务。这种赶任务、赶工期的现象,难免会出差错,个别情况下,玩具质量不达标,产品被客户退回,严重的甚至赔款。第二,伴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量的增加,企业急需招聘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且需要对新系统进行培训。而以往的人员招聘、培训方式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第三,企业的后勤管理没有专门的机构及人员,传统的做法是厂长临时派人去做,现在事情多了,头绪多了,传统做法落后了。凡此种种,以前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管理方法等都失去了作用。面对现状,李厂长时常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他也在不断思考应该如何解决现有的问题,以便能更好地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目前采用的是何种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有何特点?

(2)、你认为现有的组织结构能否支持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组织结构应做哪些调整?

2、由于超市的迅猛发展,远大商业集团决定投资组建“便捷”连锁店公司,在××市开设10家中型超市,“便捷”连锁店公司的机构由总部、门店和配送中心组成。总部是连锁经营管理的核心,主要职能有:商品采购、财务管理、市场调研、促销策划、人员选聘、教育培训等。各门店按照总部的要求进行日常的销售活动。配送中心依照总部制定的配送方案,承担各门店所需商品的进货、库存、分货、加工、运输、送货等业务。

毕业实习案例分析(2)

毕业实习案例分析(2)

毕业实习案例分析(2)

毕业实习案例分析篇二

实习生上班途中遇车祸身亡单位被判免责案例介绍:学生在实习期间遭遇不测,到底应该是由实习单位负责,还是学校负责呢?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实习单位免于担责。

女实习生车祸去世

周某是广州市一家中专的女学生,正常的毕业时间是20xx年7月。20xx年3月16日,周某与广州市一家公司、学校三方签订《实习协议书》,约定周某进入公司的收费员岗位实习,每月由该公司发津贴1300元,实习期间,由该公司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同时约定,“发生工伤意外,经劳动部门鉴定属公司的责任的由公司负责;属周某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在实习还没到一个月,20xx年4月8日17时30分,周某从家中出发前往仓头收费站上班,不幸被车撞死。

处理完女儿的后事,周某的父亲向公司提出了赔偿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周父向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被仲裁委员驳回申诉请求。

实习单位免于担责

周父随即又将女儿的实习公司告上法院。法庭上,周某认为,女儿已经与学校、公司共同签订《实习协议书》,确立了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且他女儿当时已经配戴了统一的收费员证,与正式的收费员一样,由此可见,他女儿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对于女儿的死,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公司答辩称,周某的身份是在校学生,上述《实习协议书》已明确约定其为实习生,实习期至20xx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享受的是实习期津贴而非工资,故其死亡时止双方从未建立过劳动关系,至于所称的工作证,实际上是由广州市物价局统一颁发的收费员证,与其单位正式员工的工作证完全不同,不能作为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依

案例分析2

案例分析2

案例分析一: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案例[1]

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贷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贷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分析:

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CIF合同。因为合同条款内容与CIF本身的解释相抵触。抵触有二;一是合同在C1F条件下竟规定了“到货日期”.这与CIF价格术语所赋予的风险界限划分的本意相悖,按CIF 是装运港船上交货,货物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负责。如果限定到货日期,岂不是要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二是CIF 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而该合同竟规定‘如货运船只不能如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实际上成了货到付款。由此看来,该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已与CIF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尽管名义上是按CIF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CIF合同性质。

案例[2] FOB租船纠纷案

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分析:

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案例分析(2)

案例分析(2)

FORMALITY与TEMPO
• 在亚洲文化中,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 在亚洲文化中, 他们推崇“ 注重礼节与礼让, ,他们推崇“仁”,注重礼节与礼让,注 重主人与客人之间的礼仪,然而, 重主人与客人之间的礼仪,然而,对于没 有受过中国儒家文化影响的美国, 有受过中国儒家文化影响的美国,他们并 不在意此,他们注重事实的真相与理性。 不在意此,他们注重事实的真相与理性。 • 此文化背景的不同,可能造成双方在生Fra Baidu bibliotek 此文化背景的不同, 商谈时双方的不舒服与经济利益的损失。 商谈时双方的不舒服与经济利益的损失。
M-TIME与P-TIME
• 单一时间习惯,即M-time以大部分的北美人、瑞士人、 单一时间习惯 德国人及斯堪地那维亚人为典型。这些西方文化倾向在一 个时间点上只专精一件事情。他们把时间区分为一个个小 的单位,然后很关心准时性。M-time是使用一种线性的方 式,它认为谁在节省时间、浪费时间、停留时间、花费时 间、损失时间都是看得到的。大部分低相关文化都在Mtime时间习惯下运作。 • 多重时间习惯 多重时间习惯,即P-time在高度相关的文化中较常见,它 是强调以比遵循时程表更多的方式来完成人类的交易。Ptime的特征是同时间内发生许多事情,并且「和人们之间 有很大的牵连」。P-time如同高度相关的文化一样需要先 建立关系并吸收事件前后的关联性。
高语境文化与低语境文化

案例分析 2(2020年7月整理).pdf

案例分析 2(2020年7月整理).pdf

案例一

阳光家园是一个新建的商品化住宅小区,社区居民来自不同的工作单位,至今居民已经入住三年,但是他们彼此互不认识,相互之间的来往非常少,平时走在社区里感觉冷冷清清,没有一点活力。前不久在社区里发生的两件事情引起社区居民的关注,往日沉寂的社区开始热闹起来。

社区一名退休的老教授王奶奶,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由于老伴过早去世,再加上孩子都不在本地工作,所以一直过着凄凉的独具生活。突然有一天,王奶奶心脏病发作去世,但直到去世后的第三天才被发现。

一天夜里,社区居民王女士下班回家,就在她拿出钥匙准备打开楼下的防盗们时,突然出现一个持刀歹徒,王小姐当场大喊:“救命啊——”,可是周围邻居没有一位能主动帮助她,万般无奈之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歹徒抢走了自己的包。

这两个事件随即在社区中广泛传播开来,人们议论纷纷,人心惶惶。几位社区热心人士来到社区中心,希望社工小张能够帮助他们解决社区问题。

假如你是小张,你会怎么做?

案例二

2009年10月下旬,新港社区24号楼有部分服务对象来社区反映,他们居住的同一幢楼宇里有一半住户几个月前就安装并使用上煤

气管道了,而另一部分住户(主要是三楼以上住户)到现在还不能安装煤气管道,住户对此非常不满。社区接到服务对象的反映后,立即走访了服务对象代表并到现场查看。随后,社区与煤气公司进行了联系,了解有关情况。煤气公司有关人员回答,公司的煤气管道施工设计是把煤气管道从一楼直接通到楼顶的,但是该巷24号一楼和二楼的部分住户担心煤气管道从自家外墙经过会给自己带来诸多不安全的因素,所以坚决不同意。而煤气公司又不能越过一楼和二楼直接把管道从三楼通到上面去。由于双方互不相让,安装煤气管道的事情就这样停下来了。但没有用上管道煤气的住户又很焦急,多次催促煤气公司,要求马上安装。为此,部分住户情绪越来越激动,扬言说,如果邻里之间再不互相体谅的话,就不客气了,而且还要去上访。社区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一边上报给街道,一边发动社会工作者密切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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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一)2005年3月,某村村民王某承包本村集体所有的一片池塘养鱼。同年5月,同村的李某兴办了一个水银温度计厂,位于鱼塘边的山坡上,温度计厂的生产废渣即露天堆放。同年7月尚未造成大量死鱼事件,但对鱼的质量会有影响。经与李某协商,李某同意向王某一次性支付2000元赔偿金,两人签订了协议。8月,该地连降暴雨。8月15日王某发现鱼塘中的鱼大面积死亡泛塘,损失惨重,经环保部门监测发现鱼塘中汞含量严重超标是造成死鱼的主要原因,于是向李某提出增加赔偿金的要求,李不同意。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请求处理要求李某增加赔偿的的纠纷。后由于王某不满环保局的处理决定,又以环保局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李某,请求法院撤消该行政调解决定。李某也认为环保局的处理决定不正确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1)环保局能否受理王某的请求,如果受理,应当怎样进行处理?
(2)法院应当怎样处理该行政诉讼案?王某应以谁为被告提起什么诉讼?
(3)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请说明理由。
(4)若在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请说明理由。
一、
1、可以受理,受理后进行调解解决,并可以对污染人进行行政处罚
2、不应受理该行政案件,王某应向李某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3、有李某承担,构成环境侵权责任
4、王某证明自己损失事实和数额,李某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案例二
(二)2004年7月,甲化工厂与乙化工厂签订供货合同,规定甲向乙提供工业用三氯化磷10吨。8月初,乙因故暂时停产,于是乙提出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同时电告甲暂停发5。9月初,甲未征得乙同意即用汽车将货运至乙。乙先拒绝接收,后经双方协商,乙同意暂为保存,并介绍由丙运输公司负责卸车。此后,在卸车过程中由于甲未向运输公司交待卸车必要规则,同时又由于丙运输公司装卸工操作不慎,造成装有三氯化磷的容器阀门断裂,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外泄,使周围6?2万余平方米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事发后,乙所在地市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甲处以⒈5万元的罚款,对丙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而甲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其一,事故主要是丙运输公司操作不慎造成的,应由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二,货已运抵乙市,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乙,再出事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其三,甲厂属于甲市管辖,即使处罚也应由甲市环保局作出,乙市环保局无权对甲厂进行处罚。于是甲市化工厂向乙市环保局所在地的乙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市环保局的

处罚决定。
问:(1)法院受理此案后,应当通知哪几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
(2)乙市环保局是否能够对甲作出行政处罚?为什么?
(3)甲的诉讼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二、
1、应通知乙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可以进行处罚,乙地属于侵权行为地,
3、部分成立,应有丙和甲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行政责任,但乙环保局有权管辖

一、法律的概念: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性的依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特点: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三个最基本的),可以再说说稳定性(滞后性)、局限性等。
二、调整对象:法的调整对象从微观上说是人的行为,从宏观上说是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纠纷的工具,好比字典是工具书(法典)。
三、法律体系:十大部门法(宪、刑、民、诉、行、经、劳、环、国、军)
四、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区法规、国际条约)
五、法系:大陆、英美,为什么?民族性
六、法的效力:约束力。对象效力(属人、属地、保护、综合)、空间效力(全境、部分、域外效力)、时间效力(法不溯及既往)
七、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权利义务责任,责任分成三种)
八、法的价值:利益、秩序、正义、自由、效率
九、法与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道德、政策等的关系。

案例三:
案例:华药集团各企业存在严重环境污染,排污超标,沿河居民受害。省环保局对其做出罚款处罚,并要求限期治理。问题:1.本案涉及什么行政处罚? 2.处罚是否正确?
回答:1.涉及财产罚(罚款)、行为罚(限期治理)
2.罚款处罚正确,限期治理处罚错误。限期治理是指对严重污染项目、行业和区域,有国家机关依法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及规定的要求,是我国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限期治理的对象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严重污染环境的污染源(环保法第29条规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二是位于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的超标排污设施 (环保法第18条规定,中央、省级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污染物排放超标的,限期治理)。程序:中央和省级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级政府决定,其他的由市县政府决定。本案错在省环保局无权决定企业的限期治理,工具我国水污染防治法24条规定,应该由省环保局向省政府提出意见,由省政府决定。
案例:河南伊川个体户曹某在城南开设加油站,与隔壁

的中州制药厂的水井间隔为7.5米,渗漏的汽油污染了地表及地下水层,并流向该药厂的水井。某天药厂职工查看水井发现污染即向环保部门被告,经检测,井水含汽油成分,且加油站是唯一污染源。环保局对曹某处以2万元罚款,县政府责令加油站停业并搬迁。
问题:1.本案涉及那些行政处罚?2.本案包含的两项环保法基本制度。
解答:1.涉及财产罚(罚款),行为罚(责令停业)
2.涉及的两项制度是: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02年生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规划及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要进行事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环评是项目开工的前置程序,必须通过,否则不得开工或责令停建,限期补办。(著名案例:圆明园湖底工程)。加油站应该进行环评。二、三同时制度。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防污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加油站应该有污染防治设施。
案例四:
广东肇庆化工厂经环保局监测噪声超标,环保局向其发出限期缴纳超标排污费的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24000元,但化工厂一直拒交,环保局多次催缴未果,遂做出处罚决定书,缴纳排污费24000元,滞纳金500元,罚款3000元。
问题:1.本案涉及的处罚 2.排污费、滞纳金、罚款三种之间的关系。
解答:1.超标排污费不是处罚,罚款是财产罚 2.排污费是一种环境行政管理手段,普片适用于排污企业,不能代替罚款;滞纳金是督促不履行金钱缴纳义务的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的轻质措施;罚款是行政处罚。

案例:陕西某县政府先后批准多家企业在不具备环保设施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其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标,使环境严重受害。经国务院、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调查,发现县政府部分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违法行政导致损失。在给企业以处罚的同时,给予副县长行政警告、环保局长撤职处分。
问题:1.区分案例中的两类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2.比较这两种责任之间的异同。
解答:1.给企业的是行政处罚,给领导的是行政处分。 2.二者都是行政法律责任,但实施主体、处罚对象、处罚形式、处罚依据、救济途径都不同

案例五:
孙家与范家是邻居。同住一个居民楼。今年 2008 年 3 月至 6 月上旬,孙家 委托一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 范家声称, 装修过程给范家房屋造成严重损害, 其中,房屋阳台顶部瓷砖被震脱落,门厅和卫生间隔墙上方出现漏水等。装修第 3 天,工人开始使用电动工具,当时范先生 73 岁的母亲就在该房屋居住,母亲 生前患有糖尿病,且伴

有冠心病等并发症,3 月 24 日,范母离开了人世。范先 生认为母亲是因装修噪音引发的冠心病而亡, 救护车到来时, 装修噪音还在继续。 范先生起诉称,装修噪音使母亲病情发作并导致死亡,要求孙家和装修公司 对母亲死亡承担 50%的赔偿责任, 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76961 元以及其他房屋 修复费用。范先生还专门向法院提供了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证明其死亡原因 是心脏病猝死,死亡时间是在装修过程中。 装修公司表示, 范先生母亲的死亡与装修行为无关, 没有事实依据。 孙某解释说, 范母心脏病的发病时间是在凌晨,在该时间他家并没有进行装修。因此也不同意 赔偿。 你认为该案件应如何审理?
分析:
此案件涉及责任属于污染民事责任,是无过错行为责任。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危害后果和因果关系两个方面。 其中危害后果要是产 生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这些损害并且这些损害有潜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因 果关系的确定有三种理论:一是盖然性因果关系说;二是疫学因果关系说;三是概 率因果关系说。 在审理这件案子的时候主要要用到疫学因果关系来判断“装修”这件事情是 否与范先生母亲猝死有因果关系。 疫学因果关系理论主要有四个条件: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主观要素;加害 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害人的行为符合此四个条件的,则依法应当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因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主观要 件,故加害人是否有侵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不再成为诉讼证明的对象,加害人也 不得以自己无主观故意或过失进行抗辩,亦无需就主观要件进行举证。 而对于另外的条件: 1、加害人存在加害行为,如加害人装修的时间、地点、噪声的强度等等, 而实践中,对此类行为一般需要行政机关的专门勘察、现场调查和一定的专业技 术鉴定从而形成诉讼证据,针对环境污染损害本身的特殊性,加害人必要时应当 采取证据保全的措施,申请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以弥补个人取证 的不足; 2、损害事实即损害结果,因加害人的加害行为造成直接的损害结果及其与
加害行为的关系。受害人不能满足上述两个要件则可能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如受 害人举证满足了上述两个要件,加害人仍不承认,则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 事由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其若不能证明其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加害人当然依法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赔偿责任。 在举出损害结果, 即判断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是否造成直接的损害后果时要注意几 点: 首先,

危害后果要是一个面,而不是一个点,即危害后果要对周围的其他邻 居都造成损害,而不是只对范母一人,在本案例中没有显示有其他的受害者。因 此,这个条件不成立。 其次,危害行为应该多次发生后果,而不是仅仅一次就判定其与危害结果有 直接因果关系。在此案件中,装修过程给范家房屋造成严重损害,其中,房屋阳 台顶部瓷砖被震脱落,门厅和卫生间隔墙上方出现漏水,这些是装修中曾经存在 的后果,但是并没有给范先生母亲的身体带来不适的现象发生,因此危害后果带 有极强的偶然性; 再次,危害行为和后果成正相关,即是危害行为越强烈,危害结果越严重, 即未受噪音污染的的非污染地区,因心脏病发死亡的患者少;或者没有噪音污染 的时候,没有因心脏病猝死的病患。在此案例中,没有这个规律存在,很多地方 没哟强噪音依然有心脏病猝死的病患。 第三,要危害行为在前,结果在后。本案例中范先生母亲生前患有糖尿病, 且伴有冠心病等并发症,这些病症是先于装修这个行为发生的,并不是因为有装 修才换上这个病,因此,也不符合这个要求。 第四,要满足医学规律。在本案例中即是噪音会导致心脏病发猝死。根据资 料显示,噪音太大是会导致心脏病,但是是在长期的高噪音条件下,装修开始到 范先生母亲死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不能证明二者有直接关系。另外,资料显示 目前一半以上的心脏病猝死者都是由于冠心病导致的,即心脏病发是由于冠心 病,而冠心病是在装修行为前就有的,不能证明装修噪音跟心脏病猝死有直接医 学关系。 综上所述,由于范母是心脏病猝死,发病的原因主要是与其生前的冠心病有 比较密切的关系,而冠心病是在装修行为之前就有的,因此与装修没有直接因果 关系。 因此,我认为,装修行为和范先生母亲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装 修公司和孙家不需要赔偿范母死亡的赔偿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是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给范家房屋造成严重损害,其中,房屋阳台顶部 瓷砖被震脱落,门厅和卫生间隔墙上方出现漏水,这些损害属于有直接因果关系 的,因此,装修公司要赔偿范先生这部分损失。

案例六
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200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200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

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案件评析:
本案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案例七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1、该中院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该中院的审理过程不太恰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原告提出被告污染环境引起的损害而请求赔偿的,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由被告负责举证,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担证明生料粉尘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

立,对于超标排放的损害该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
2、你认为合适的判决应如何?
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来划分是不正确的。这至多是其损害事实的一个证据。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物无害时,根据法律规定,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应由他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认责任的大小。

案例八
1989年,辽宁省某乡岗岗村群众向市环保局投诉,称自1988年以来,该市矿务局设在该村的排矸场,由矸石自燃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使附近农田果园受到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市环保局受理了此案。经调查化验发现,排矸场矸石自燃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持续时间长,是造成附近农作物、果木损害的主要原因。
排矸场认为,国家对排矸污染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拒不承担责任。同时主张在煤矿生产中必然环节是排放煤矸石。限于我国煤矸石及煤炭技术水平,可燃物品不可避免地进入矸石,这才导致自燃。它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1、该厂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国家对排矸污染没有具体规定,但这不妨碍该厂因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环境民事责任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并且化验结果已经证实该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该厂的主张能否成立?这是否属于不可抗而构成免责理由?
该厂的主张不成立,该厂主张矸石自燃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因此不能成为免责事由。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矸石自燃虽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但是可以预见到的;而且自燃造成的损害也是可以采取一定措施防止和避免的。

案例九
1991年9月,湖南某市发生严重大气污染事件。21日凌晨,工业街一带居民被有毒气呛醒,感觉喉咙堵、胸闷、全身乏力。居民纷纷的湿毛巾捂鼻口躲避。上午,群众认为是于该街中部的电镀厂造成,出现围攻情况,当地政府与公安机关将厂房封锁停工。当日午,该街又出现相同的气体。小部分情绪失控的群众推倒了电镀厂围墙,毁坏了一些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经市环保局调查,该污染事故是因为当地一农药厂的化磷反应锅使用不当致使防爆膜破裂,三氯化磷泄人大气反应生成酸雾和有毒气体。图该厂在工业街东北方2公里处,东北使有毒物质从电镀厂平房上方侵入工业街,致使群众误认电镀厂为污染源。
1、农药厂对于工业街居民应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
农药厂应该承担责任。

该厂的行为(使用不当致使发生事故)与居民所受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你认为电镀厂的损失是否应由农药厂承担?
电镀厂的损失不应由农药厂承担。电镀厂的损失是由于部分失控群众造成,构成普通民事侵权关系;而环境民事经权关系则仅存在在农药厂与居民之间,农药厂的行为与电镀厂的损害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电镀厂的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

案例十
养鸡场经营者甲发现自她所在市某公司在她鸡场附近修建预制板厂以来,小鸡纷纷死亡,产蛋鸡也不再下蛋,经济损失达数万元。同时,其住宅出现裂缝,家人住院。主要原因是各种设备产生的震动和噪声。据环保局监测,其住宅及养鸡场噪声已达80分贝和95分贝。该厂自规划以来,未履行“三同时”手续,也未安装任何消声防震措施。环保局在调解同时,对该厂罚款3万元,并要求补办“三同时”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前不得生产。
环保局的处罚有无依据?
环保局的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该厂未执行“三同时”制度,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其次,该厂排放噪声及震动等已严重超标,违反了法律规定。
该厂若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时,甲有何救济?
该调解属于行政调解,不具强制执行力,当该厂拒不履行时,甲可以到法院起诉该预制板厂,当然甲必须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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