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7)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民事诉讼法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中,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南未参加诉讼的,不包括下列哪项情形:( )A.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B.申请参加未获得准许的C.知道诉讼,但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D.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的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制度。
根据《民诉解释》第295条的规定,A、B、C项都属于不能归责于本人未参加诉讼的情形。
知识模块:当事人2.下列哪项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 )A.放弃诉讼请求B.变更诉讼请求C.撤回起诉D.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不能撤诉,但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知识模块:当事人3.小明因合同纠纷欲起诉大明,小明因工作繁忙无法参加诉讼欲委托诉讼代理人。
则下列人员中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 )A.大明的律师谢某B.基层法律工作者张某C.小明的哥哥小黄,但是小黄为文盲D.居委会推荐的法学博士曹某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入:(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同一诉讼中,同一代理人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因此A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诉讼代理人4.甲委托乙代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希望变更代理权限。
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只需变更委托代理协议即可B.甲口头告知法院变更事宜即可C.甲应当将变更事宜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D.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甲的变更请求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诉讼代理人权限的变更。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先生因情况紧急向甲市B区法院申请对赵先生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赵先生居住地为甲市C区。
甲市B区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后,王先生未在法定期间内向赵先生提起诉讼,赵先生因财产被保全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此赵先生欲起诉王先生,请求王先生就自己遭受的损失进行损害赔偿,则下列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说法中正确的是:()A、应当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B、应当由甲市B区法院管辖C、应当由甲市C区法院管辖D、甲市B区法院和甲市C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诉前保全造成损害的管辖确定,《民诉解释》第2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故B项正确。
2.唐某与A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唐某因为无法获得存放在A公司的档案材料而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唐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B、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法院进行说明即可,不需要质证C、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视为唐某提供的证据,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D、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因由法院、唐某、A公司共同进行质证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4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60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5题,单选)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民事诉讼法的属性【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是社会关系中的一种,应该是部门法,故A选项错误。
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看,它效力低于宪法,属于基本法,故B选项错误。
根据其内容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属于程序法,故C选项正确。
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应当是公法,故D选项错误。
2.图某和李某因为债务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图某胜诉。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本案报送之前,李某发现图某欲和邬某签订虚假合同转移财产。
下列哪些财产保全的表述是正确的:( )A、无论情况是否紧急,一审人民法院都只能依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B、在紧急情况下,一审法院、二审法院都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C、第一审人民法院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批准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D、李某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审法院裁定后,必须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1章>第1节>财产保全相关问题的处理【答案】:D【解析】:考查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案件之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
根据《民诉解释》第161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B.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进行C.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应当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D.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一般司法协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1款、278条第1款的规定,AB项正确: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3款的规定,D项正确。
知识模块:涉外民事诉讼程序2.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作为诉讼当事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B.作为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C.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D.经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国聘请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A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B项正确,C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529条的规定,D 项正确。
知识模块:涉外民事诉讼程序3.A国人白某由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往来不便,特委托何某帮助其处理中国境内的投资事务。
双方发生纠纷后,白某于中国某法院起诉何某,欲委托中国律师丁某代理本案,就该委托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并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B.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C.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D.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正确答案:B。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因向乙索要借款未果,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向法院提交了乙跟他商量借钱事宜的亲笔信一封,这封信属于:( )A.原始的直接证据B.派生的间接证据C.派生的直接证据D.原始的间接证据正确答案:D解析:在本案中,乙向甲商量借钱的亲笔信单个证据并不能证明乙向甲借钱的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A、C两项是错误的。
乙向甲商量借钱的亲笔信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应该属于原始证据。
D项是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民事证据2.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2010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甲说他亲眼见到赵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日期是2010年5月17日。
王某向法院提交赵某亲笔所写的收条原件一张:并提供证人乙,乙说他听说王某已经将钱还给赵某。
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派生证据B.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派生证据C.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原始证据D.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原始证据正确答案:D解析:本案中,赵某对借贷法律关系存在和到期未履行承担举证责任,而王某则对借款债务因清偿而消灭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甲、乙证人所言皆为本证。
本案中甲证言为原始证据,而乙证言为传来证据。
故答案为D项。
知识模块:民事证据3.甲与乙公司买实合同纠纷,甲准备起诉乙公司。
下列是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其中错误的是:( )A.如果甲准备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B.如果甲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15日内不起诉,则法院应当解除该保全措施C.如果甲在起诉后准备申请证据保全,他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伞证据,法院接受该申请D.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后,发现乙公司有转移证据的行为并使证据可能灭失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因此A项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电子公司与乙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切纠纷均提交北京仲裁委解决。
随后后争议发生,在北京仲裁委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根据该和解协议制作了裁决书。
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该裁决书,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B.对于该裁决书,当事人可以请求不予执行C.对该裁决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对该裁决的执行,可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B解析:仲裁庭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A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C、D项正确。
知识模块: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2.下列关于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同之处的说法,表述错误的是:( )A.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都可以是应当承担实体义务的人B.申请的法院不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C.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不同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相同,都是从执行程序开始后到执行程序完毕之前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9条,中请撤销仲栽裁决的期限是6个月,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期限是整个执行程序的时间。
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3.胜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胜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单价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
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胜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告知当事人就该部分争议另行起诉B.法院应裁定撤销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C.法院只能裁定不予执行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D.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终结执行程序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77条.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仲裁事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8)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一定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应当责令下级法院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形不符合法定执行监督条件:( )A、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B、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C、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D、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不作为义务的执行,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超过6个月执行机构未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2节>申请执行【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1条的规定,A、B、C项正确。
D项应自法院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计算,而非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计算。
2.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仍需举证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
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C、在一起侵权纠纷中,被告刘某承认是其打伤了原告孙某,但法院查明的事实是纠纷发生当天刘某在外地,其不可能打伤孙某。
此时,应以法院查明的事实为准D、被告黄某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法官张某宣布该承认无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1节>免于证明的事实【答案】:D【解析】:考查自认。
《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8)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为乙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甲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与丙企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甲分支机构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大量货物毁损,给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现丙企业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相应赔偿,则关于本案的被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应当以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B、应当直接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C、若甲为乙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以乙为被告提起诉讼D、若甲为乙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则应当直接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法人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
《民诉解释》第53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故C项正确。
2.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0题,单选)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开庭审理【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阶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之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因此,A选项说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和宣布案由是错误的。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6)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2题,单选)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案件的调解【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二审中的和解。
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后的撤诉,既可以撤回起诉,也可以撤回上诉,此处要看当事人的选择。
本题中,当事人选择了撤回上诉。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1]354号)中,2号指导案例指出: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然,上述通知属于超出大纲的司法解释。
但这一逻辑也可以根据基本原理推论得出:本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合同约定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公司将房屋交付给甲公司后,甲公司认为房屋质量存在瑕疵拒绝付款,随后甲公司将房屋转租于丙公司。
乙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合同。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丙公司要参加仲裁,必须与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仲裁协议B、仲裁机构应在征得甲、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丙公司追加为当事人C、丙公司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为由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决定D、仲裁机构可依职权或者根据甲乙双方的申请,追加丙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仲裁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45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依据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内涵,下列哪一做法符合该项基本原则?A、被执行人范某与其女友虚构债务纠纷,借助虚假的借款合同诉讼来逃避执行义务B、在庭审过程中,专家辅助人王晓蕊故意向法庭提交了不符合专业规范的专家意见C、王星与赵铭因人身侵权纠纷诉至法院,为了提升自己的胜诉几率,王星故意逾期提交了一份重要证据D、在某起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邹强自认的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对邹强的自认不予确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诚实信用原则【答案】:D【解析】:①选项A属于借助虚假诉讼或恶意诉讼逃避执行义务的行为,属于故意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不符合诉讼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②诚信原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包括专家辅助人,因此选项B中专家辅助人故意提交不合规意见的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的要求。
③选项C中王星为了实现"证据突袭"而故意迟交证据,显然不符合诚信原则的要求。
④自认的适用范围有限制,依据《民诉解释》第92条第三款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法院不予确认。
"因此选项D中法院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亦不违背诚信原则,选项D正确2.耿军与王峰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峰向原告耿军支付欠款及利息共计42万元,王峰不服提出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峰在30日内返还欠款40万元,耿军放弃2万元利息,后王峰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并获法院准许。
但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王峰只返还了20万元。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A、此时耿军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二审程序B、此时耿军可以重新提起上诉C、此时耿军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D、此时耿军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二审中的诉讼和解协议进行执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的撤回【答案】:C【解析】:①二审撤回上诉后不得申请恢复二审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历年试题及解析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历年试题及解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来被认为是“第一考”,有关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出题较多,现将历年试题整理并附上答案解析,供参考。
1. 对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的贷款利息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关系答案及解析:C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不需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有:①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③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故选C、D项。
2.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诉前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方可作出保全裁定B.财产保全申请确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C.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答案及解析:ABCD 。
A正确,诉前保全的程序条件是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
B正确,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而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受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C正确,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保全的财产其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或与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D正确,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3.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
下列哪些主体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A.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清算组织B.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C.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D.为保护死者名誉权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答案及解析:ABCD 在民事诉讼中,实体权利义务主体均可以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但是,为了诉讼得便利,特殊的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主要包括:清算组织、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为保护死者名誉权等提起诉讼的死者近亲属、其他组织。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1)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39题,单选)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2节>管辖恒定【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管辖。
《民诉解释》第11条仅列举双方均为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那么除此之外的案件原则上仍由地方法院管辖,故A选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规定,专属于我国法院管辖的是三种合资、合作合同纠纷案件,并不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故B选项错误。
《民诉解释》第2条规定,通过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的初审管辖权,有利于分流中院办案数量,平衡案件负担,故C选项正确。
D选项所言属于不动产的专属管辖,因此是错误的。
2.甲因向乙借款2万元到期未还,被乙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延期偿还,并由丙为甲提供担保。
双方签字盖章记入笔录,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送达时丙拒绝签收。
后乙凶甲违反调解协议拒不还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财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不影响调解书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乙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执行B、调解书不发生效力,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C、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丙不履行调解书时,乙可诉丙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D、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但其中担保的约定不产生效力>>>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4节>调解的效力【答案】:A【解析】:考查案外人为调解书提供担保的情形下调解协议的生效条件。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16)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9题,单选)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人民法院调解与诉讼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诉讼和解。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4条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从一般原理来讲,如果不制作调解书,诉讼和解则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强制的约束力,单纯的和解协议也不会对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因此,A和B 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2.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公民方阳,将居住在上海市松江区的澳大利亚外教本杰明诉至松江区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1万元。
松江区法院受理了该案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本案属于涉外案件,松江区法院无权受理方阳的起诉B、本案诉讼标的金额较小,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C、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方阳与本杰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则其有权请求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D、若不服一审判决,方阳的上诉期为15天,本杰明的上诉期为30天>>>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3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答案】:C【解析】:①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由中级法院管辖,本案不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故松江区法院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一.名词解释:(每个3分,共15分)1.反诉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靠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2.合议制度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制度。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4.留置送达指受达人拒绝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履行相应手续即视为完成送达的送达方式。
5.执行回转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前开始前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所有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请将其选出并将它的标号写在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1.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该案应由()。
A.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C.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上级法院管辖D.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2.因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的诉讼,属于()。
A.指定管辖B.专属管辖C.一般地域管辖D.特殊地域管辖3.基于当事人授权而享有诉讼代理权的人是()。
A.法定代表人B.法定代理人C.委托代理人D.指定代理人4.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起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A.必须B.应当C.可以D.不可以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和不能辨别是非的人D.未成年人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申请人提供担保B.责令申请人立即提起诉讼C.解除财产保全D.中止财产保全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2)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44题,单选)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2节>上诉的提起【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70条之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本案中的甲、乙、丙三人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2.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概念【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裁定和决定的不同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因为生意需要向乙借钱,债务到期后甲一直躲避不见乙。
在乙欲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乙得知甲有大量转移存款和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关于本案的保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只能向甲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保全B.乙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C.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24小时以内作出裁定D.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乙在30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正确答案:D解析:考查诉前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ABC项错误,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张某与李某的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约定的履行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但是由于李某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明确表示不履行随后的合同义务。
因此,张某于2016年2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二者合同有效,请求李某于3月1日继续履行合同。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可以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B.如果张某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C.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张某提供担保,张某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D.如果张某于2月15日获得胜诉判决后,发现李某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遂向审理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正确答案:D解析:考查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青年工人张某为筹办婚事,到玻璃店买了一块穿衣镜,乘601路公共汽车回家。
当车行驶到东风路口时,突遇王某用木架车拉着货物横穿马路,驾驶员只好紧急刹车。
结果车上乘客几乎全部摔倒,张某的穿衣镜也被打碎,划破乘客丁某的脸部,使其误工15天。
花去医药费5000元。
丁某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某应当以张某为被告B.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和张某为共同被告C.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和驾驶员为共同被告D.丁某应当以公交公司为被告,以张某为第三人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当事人2.甲诉乙合同违约,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互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院需要确定由丙承担义务。
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丙的同意B.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丙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丙的意见C.如果丙不同意调解,法院不可以进行调解D.丙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法院应当继续调解正确答案:C解析:参见《民诉意见》第97条。
知识模块:当事人3.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
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
参加诉讼后,曹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曹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曹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曹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管辖错误将损害其实体权利C.曹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曹不是本诉的当事人D.曹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曹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当事人4.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有:A.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B.所有给付之诉C.复杂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D.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但可以送达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29条:“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一)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三)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四)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六)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七)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可见,督促程序适用的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而非复杂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更不是适用于所有案件。
给付之诉是诉的种类之一,诉根据其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
督促程序的适用与案件是否属于确认之诉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知识模块:督促程序2014年8月,文杰为申请出国向皮皮借款人民币3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1年。
半年过去了,文杰因多次被拒签,就打消了出国的想法,予2015年春节后离开北京到深圳某公司工作。
与此同时。
皮皮决定比原计划提早1年去美国读书,想要文杰提前还钱。
文杰为出国的事已经两年没有工作,无钱可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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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老张育有一子小张,大学毕业后小张去沿海城市创业,发家后从未回老家探望过父亲。
愤怒之下,老张将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每月1500元。
法院受理起诉后向小张送达应诉通知书,但发现小张在一周前因酒精中毒而意外死亡。
法院对本案的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裁定驳回起诉B、判决驳回老张的诉讼请求C、裁定诉讼中止D、裁定不予受理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本案中被告小张在原告起诉前就已经死亡,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原告老张的起诉,但法院已经受理了本案,案件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2.A市甲区法院受理了中国公民巩某与西班牙人杰森的离婚诉讼,巩某委托了离婚领域的知名律师王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只写了"全权代理"。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本案属于涉外案件,应当由A市的中级法院管辖B、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王律师无权代理巩某作出自认C、巩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亲自出庭参加诉讼D、法院可以向王律师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3节>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本案因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故属于涉外纠纷,但并非所有的涉外纠纷均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由中级法院管辖,故本案并非必然由中级法院管辖。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民诉法解释》第8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证据规定》第8条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3.甲申请依法宣告乙失踪,法院经特别程序审理后宣告乙失踪,甲被指定为乙的财产代管人。
后因为甲恶意处分乙的财产,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本案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甲的请求清理乙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甲为财产管理人B、若甲申请更换变更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C、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D、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需要来灵活确定适用的程序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6章>第3节>审理与判决【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财产代管人规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343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故A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344条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中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故BC正确,D错误。
4.以下人员中,谁可以担任仲裁员?()A、甲,曾任某市检察院检察长10年B、乙,从事律师工作满6年C、丙,某大学法学院民法讲师D、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9年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4章>第1节>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员的资格。
根据《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A项甲是检察长,而不是法官:B项年限不够,必须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C项不符合条件,因为丙没有高级职称;D 项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符合条件。
5.罗晓萌在甲市A区的大王超市购买了一个丁市P区生产的充电宝,在位于甲市B区的家中使用时,该充电宝突然爆炸并导致罗晓萌的手部皮肤严重烧伤。
出院后,罗晓萌向P区法院提起了侵权损害赔偿诉讼,P区法院立案受理后认为该案应当由超市所在地的A区法院管辖,遂将案件移送给A区法院。
A区法院认为自己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准备将案件移送给B区法院。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P区法院的移送行为违法,因此A区法院有权将案件移送给B区法院B、A区法院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若P区法院受理了罗晓萌的起诉后,被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则视为P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D、若罗晓萌认为P区法院移送管辖的裁定违法,其可以对该裁定提出上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5节>指定管辖【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据此可知,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法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再自行移送,故A区法院不得再将案件移送给B区法院。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36条规定,此时A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民诉法解释》第26条规6.甲诉乙违约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裁判作出后,甲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中存在违法缺席判决的情形,遂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甲依旧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一审法院在重审时依旧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对此二审法院的正确处理是:()A、依法作出裁判B、再次发回重审C、告知当事人申请再审D、驳回上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二审发回重审的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7.关于起诉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起诉时,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B、立案后,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C、起诉时,法院认为案件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本案行政庭审理D、立案后,法院发现其他法院已经就本案作出生效裁判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对起诉的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8.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是:()A、一审合议庭由三名人民陪审员组成B、书记员与原告是亲属关系但是未回避的C、判决书中被告的名字存在文字错误D、被告并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的情况下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根据《民诉解释》第325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4)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因此答案为C。
9.关于执行管辖,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B、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C、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作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D、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A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B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462条的规定,C、D项正确。
10.甲向法院申请执行郭某的财产,乙、丙和丁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根据郭某财产以及各执行申请人债权状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
甲和乙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甲和乙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后,丙和丁均反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48题,单选)A、丙、丁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B、甲、乙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C、丙、丁应以甲和乙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D、甲、乙应以丙和丁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参与分配异议之诉。
《民诉解释》第512条第1、2款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
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