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造价员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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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基础知识-精讲班-第3章(美工版)

造价员-基础知识-精讲班-第3章(美工版)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 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 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2、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四点)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 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因施工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 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 付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 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损 失和实际费用。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一、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体系中,业主和承包商是两
个最主要的相关方。 (一)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
业主为了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总目标,可以通过 签订合同将建设工程项目寿命期内有关活动委托给 相应的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机构。如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工程咨询 (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等。
典型题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 )要考虑 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A.承包商 B.发包方 C.监理方 D.业主 答案:A
性研究、技术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 管理、施工监理等,需要与相关单位签订工程咨 询或项目管理合同。 6、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是指业主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 如业主与银行签订的合同。 7、其他合同 如业主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等。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典型题目: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设 备与材料采购、施工任务全部发包给一个承 包商的工程承包合同是( )。 A.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B.施工总承包合同 C.EPC承包合同 D.特殊专业工程承包合同 答案:C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精华整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精华整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精华整理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概念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融技术、经济、法规与一体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1.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界定(1)定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由建设工程、工程造价、造价管理三个属性不同的关键词所组成,是一门集多学科知识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性学科。

建设工程:即土木工程(也称基本建设工程),既指部件产品,即由建筑业承担固定资产设计、建筑和安装任务的成果,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各类建筑物,又指一个活动范畴,即包括从事整个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各相关活动的总称。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投资额或称建设成本,二是指合同价或称承发包价格。

投资额(建设成本),是指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本,即完成一个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所需费用的总和,它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

投资额是对投资方、业主、项目法人而言的。

合同价(承发包价格),是指建设工程实施建造的契约性价格。

合同价是对发包方、承包方双方而言的。

1.1.2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特点与影响造价的因素特点:单件性计价、多阶段计价、分解组合计价。

影响因素: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商品供求规律1.1.3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及工作要素工程造价管理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引导与服务、管理与监督等实际问题,从而提高投资经济效益。

目标:遵循价值规律,健全价格调控机制,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中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企业依据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自主报价,建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

对象:分为客体和主体。

客体是工程建设项目,而主体是业主或投资人(建设单位)、承包商或承建商(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咨询等机构及工作人员。

工作要素:略1.2 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④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d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造价员-基础知识-精讲班-第2章(美工版)

造价员-基础知识-精讲班-第2章(美工版)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4)物资准备。主要包括落实原材料、协作产品、燃料、
水、电、气等的来源和其他需协作配合的条件;并组织工器
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或订货。
典型题目: 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了建设准备和具备了开工条
件以后,由( )负责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
可证。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按照其盈利性不同, 政府投资项目又可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 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典型题目: 按照项目的投资作用,建设项目可分为( )。 A.在建工程 B.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C.筹建项目 D.投产项目 E.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答案: BE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
验收、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 是各项工作必 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各阶段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 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 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 ⒈ 编报项目建议书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3. 施工 工程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即进入了施工安装
阶段。 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
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 期。
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 。
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 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
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15日内,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1.造价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教程文件

11.造价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教程文件

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方法
单价法和实物法。
作用
是施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施工单位制定人工、材料和 机械台班需求计划的重要依据。
04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过程
投资决策阶段造价管理
投资估算
根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投资估算,作为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 。
VS
风险评估
对项目投资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 、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为投资者提供 决策参考。
施工阶段造价管理
工程变更管理
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管理,控制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 支出。
进度款审核
对施工单位申报的进度款进行审核,确保工程款支付符 合合同约定。
竣工阶段造价管理
竣工结算
依据竣工图纸和合同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 交的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后评估
对项目进行后评估,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与特点
大额性
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都相当 大,动辄数百万、数千万,特大 型工程项目造价可达数十亿、数 百亿人民币。
差异性
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的结构和设计 都有所不同,相应的工程造价也 各不相同。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与特点
动态性
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 使用需要较长时间,期间很多因 素都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如人工、 材料、机械价格波动,工程变更 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 识精讲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 •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与方法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过程 •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与优化
0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与特点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设计阶段
总结词
控制工程质量和优化设计方案
详细描述
设计阶段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阶段, 主要任务是控制工程质量和优化设计方案。 这一阶段需要开展设计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相应的 概预算文件,为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提供依 据。
施工阶段
总结词
实施工程管理和监督工程质量
详细描述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目录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 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 •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 • 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过程 • 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策略 • 建设工程造价的信息化管理
0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与特点
• 建设工程造价定义: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等。
详细描述
预算法的关键是准确计算工程量,并获取市场上的价格信息 。预算法通常用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招标阶段,可以为施工 合同的签订提供依据。
清单计价法
总结词
清单计价法是一种基于工程量清单的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方法,根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 则和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对工程量进行计算,并结合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确定工程
造价。
详细描述
清单计价法的特点是采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方便不同企业之间的比较和竞争。企业可 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企业定额,自主报价。清单计价法适用于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
是当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
04 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过程
Hale Waihona Puke 决策阶段总结词确定投资规模和制定投资计划
VS
详细描述
决策阶段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起始阶段 ,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制定 投资计划。这一阶段需要开展市场调研、 技术经济分析和风险评估,为后续阶段的 造价管理提供依据。

全国造价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讲义148页全套

全国造价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讲义148页全套
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以及因工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 程造价增减 值等。
动态投资是指考虑物价上涨、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影响因素的建设投资。动态投资除包括静态投资外,还包 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涨价预备费等。相比之下,动态投资更符合市场价格运行机制,使 投资估算和控制更加符 合实际。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密切相关。动态投资包含静态投资,静态投资
造价工程师
《建设工程管理》
精讲课讲义
目录1...
造价管理(主讲:朱俊文)第一讲 第一章 第一、二节4..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4...
第一节工程造价的基本内容4..
第二节 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和内容5...
造价管理(主讲:朱俊文)第二讲 第一章 第三■五节7..
第三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制度7...
4..
3.
造价管理 (主讲:朱俊文) 第十一讲 第三章 第四节4..
8
第 四 节 流 水 施 工 组 织 方 法
4..
8.
造价管理(主讲:朱俊文)第十二讲 第三章 第五节(1)5..3
第 五 节工 程 网 络 计 划 技 术
5..
3.
造价管理(主讲:朱俊文)第十三讲 第三章 第五节(2)5..5
造价管理 (主讲:朱俊文) 第十五讲 第三章 第五节(4)
是动态投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动态投资的计算基础。
例:某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560万元,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为3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为13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2万元,涨价预备费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59万元(没有固定资产投资方 向调节税),则静态投资为()万元。
A.1023B.1125C.1180 D.1239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目录1. 内容概要 (3)1.1 造价管理的概念与重要性 (4)1.2 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5)1.3 造价管理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6)2.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 (7)2.1 直接费用 (8)2.1.1 人工费 (10)2.1.2 材料费 (10)2.1.3 施工机械使用费 (12)2.2 间接费用 (13)3. 造价编制的基本原则 (14)3.1 成本加利润原则 (16)3.2 竞争性原则 (17)3.3 合理性原则 (18)3.4 相关性原则 (19)4. 造价计价依据与方法 (21)4.1 造价计价依据 (22)4.1.1 国家法律法规 (23)4.1.2 行业标准 (25)4.1.3 地方规定 (26)4.2 造价计价方法 (27)4.2.1 固定单价法 (29)4.2.2 固定总价法 (30)4.2.3 可调单价法 (32)4.2.4 成本加酬金法 (33)5. 市场价格信息与价格调整 (35)5.1 市场价格信息的获取 (36)5.2 市场价格波动与价格调整 (37)5.2.1 市场价格变动对造价的影响 (39)5.2.2 价格调整的具体做法 (41)6. 造价管理信息系统 (42)6.1 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44)6.2 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45)6.3 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沿技术 (47)7. 造价管理风险与控制 (48)7.1 造价管理风险的来源 (50)7.2 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 (50)7.3 风险控制的常见方法 (51)8. 案例分析 (53)8.1 案例介绍 (54)8.2 案例分析的重点 (55)8.3 案例分析的启示 (56)9. 造价管理发展趋势与展望 (57)9.1 造价管理的新兴技术 (59)9.2 造价管理的国际化趋势 (60)9.3 造价管理的未来挑战 (61)1. 内容概要本章将介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基本原理及其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讲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讲义

1 2
缺乏全过程造价管理意识
只关注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忽视了其他阶段的 造价控制,导致整个项目的造价失控。
合同管理不善
合同条款不完善、不明确,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出 现纠纷和索赔事件。
3
缺乏有效的监控和调整机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造价偏 差问题,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未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趋势
4. 分析作业成本
对各项作业的成本进行分析,找出降低成本的潜力。
作业成本法的应用
作业成本法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具有广泛应用,通过对 各项作业的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提高项目的成本控制效 果和经济效益。
挣值法
• 挣值法定义:挣值法是一种基于已完成工作量和费用数据的综 合评估方法,通过比较计划工作量、已完成工作量和实际费用, 对项目的进度和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特点
系统性、动态性、专业性、技术性。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控制投资风险
通过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可以合理 控制投资风险,避免资金浪费和损失。
提高投资效益
保障工程质量
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有助于确保工程 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偷工减料 或过度追求利润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 题。
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能够优化资源配 置,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 效益。
行业标准与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01
国家颁布的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统一规范,要求各类工程
项目必须遵循。
《建设工程计价规范》
02
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计价原则、程序和方法,是编制工程概预算、
结算等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03
为合同双方提供了标准化的合同条款,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的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讲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讲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学习提纲(讲义)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第五章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依据第六章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第七章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第八章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第九章竣工决算的编制与保修费用的处理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㈠建筑许可1.建筑施工许可掌握: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终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具备的条件和处理方法。

2.从业资格掌握单位或个人取得资质后才能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要求。

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1.建筑工程发包掌握发包方式。

2.建筑工程承包掌握承包资质、工程分包、禁止行为和建筑工程造价的定义和内容。

㈢建筑工程监理了解建筑工程监理活动的内容;工程监理单位怎样才能执行监理任务。

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掌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责任。

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了解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掌握施工单位的责任。

二、合同法掌握《合同法》中确立的平等主体的内容。

㈠合同的订立掌握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约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当事人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㈡合同的效力了解合同生效与成立的概念。

无效合同的情形。

㈢合同的履行掌握合同履行的原则。

㈣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熟悉合同终止的情形。

㈤合同争议的解决掌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与合同争议诉讼的情形。

三、招标投标法掌握什么工程必须招标。

㈠招标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掌握招标方式。

2.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内容;掌握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要求。

3.其他规定掌握投标文件提交的最短时间。

㈡投标1.投标文件掌握投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㈢开标、评标和中标掌握中标人的投标所具备的条件。

四、价格法掌握政府定价的范围。

五、土地管理法1.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了解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使用权。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课程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课程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投资、成本、费用、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活动。

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控制项目的经济效益、合理管理投资、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知识进行精讲,包括造价管理的定义、任务、原则,以及造价管理的流程和方法。

首先,造价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算、投资、成本、费用、进度和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的活动。

其任务主要包括:编制和审核项目预算;控制工程投资;计算工程成本;管理工程费用;监督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

通过统筹协调各项管理任务,使项目达到经济效益和质量要求。

其次,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全过程管理原则、科学决策原则、经济与效益原则、节约原则、质量优先原则、透明原则等。

全过程管理是指从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到项目完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保证项目的全面顺利进行;科学决策是指在造价管理中要依靠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决策,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经济与效益原则是指在造价管理中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确保项目按预期达到经济利益;节约原则是指在造价管理中要合理利用资源,控制成本,降低开支,提高经济效益;质量优先原则是指在造价管理中要以质量为重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透明原则是指在造价管理中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然后,造价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前期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预算编制和项目招标等。

施工阶段包括项目施工准备、材料购置、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等。

竣工阶段包括结算和验收等。

在每个阶段,都需要进行相应的造价管理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最后,造价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分析和预算编制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成本控制和核算方法、项目进度管理方法和工程质量控制方法等。

这些方法是造价管理的具体操作手段,通过运用这些方法,可以实现整体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价协)造价员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价协)造价员考试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中价协)造价员考试第一章1。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2.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②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3.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1)建设用地①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③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

全国造价员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全国造价员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

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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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干预措施: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2.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①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1)建设用地①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③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④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d)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e)公路、铁路、机场、扩厂等经核准报废的。

3.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4)财产保险合同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④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5)人身保险合同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②投保人如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③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④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但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⑤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应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费。

⑥无论哪方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⑦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是须经被保险人同意;4.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4)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5)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种。

§1.2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④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d)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⑤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⑥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2.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①无工作业绩;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二.增合同法1.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乙级资质标准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11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甲级资质标准①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①⑤⑥⑧⑨⑩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⑤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⑧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⑩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⑪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⑫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4)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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