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查2
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
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实施,确立了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建筑市场中的主导地位,竞争已成为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
在招投标工作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既是目前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也是我国招投标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建筑企业通过投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有效防止了建筑市场的腐败行为,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本文中作者将结合自己从事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作经验,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何编制及审核工程量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及看法,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工作的水平。
1.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作用和要求工程量清单招标就是指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的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以此为基础,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投标报价,根据各地不同的招标办法,招标单位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
造价工程师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不仅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要根据市场、实际施工经验、编制出描述准确,工程量无误的清单成果文件。
2.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将直接影响到计价项目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到招标单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和投标商的报价,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提高工程量清单的质量。
笔者主要从招标文件、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三个方面入手谈谈如何控制工程量清单的质量,2.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招标文件是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重要的法律文件,编制人应熟读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基本的施工工艺,严格编制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避免招标文件条款漏洞百出。
招标文件编制应还注意以下几点:(1)招标文件中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一一明确,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工程结算、工程索赔中产生歧义。
如本市的公开招标工程项目,财政审核所对招标文件的工程检测费用的解释是应该包括桩基检测,桩基检测费用应列入工程量清单中,但实际多个招标工程中均未列此项目,因此在工程结算中产生了很大争议。
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编制
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标底,是指由业主对招标工程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预期价格。
标底一般是指以清单编制人或另行委托的标底编制人计算的工程造价。
一、标底的编制原则1、编制依据具有可靠性;2、标底价应具有完整性;3、标底价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4、标底价格的合理性;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二、标底的编制依据1、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2、工程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工程量计算规则;3、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等资料;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5、现行的预算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及有关调整计价的文件等;6、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
三、标底的编制内容1、封面包括标底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标底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员执业资格证章。
2、标底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中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3、标底价格计价书包括全部的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直接费计算表、材料价差调整表、费用计算表、主要措施费用计算以及主要材料用量表等。
4、标底附件如标前答疑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来源说明,现场的水文、地质资料,施工方案等。
四、编制标底需考虑的有关因素应该指出,当前招标工作的标底大多数是在施工图预算基础上确定的,但它不完全等同于施工图预算。
因为要编制一个合理的标底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1)标底必须符合目标工期的要求,对提前工期所采取的措施因素应按提前工期的天数给出必要的赶工费。
(2)标底必须保证满足招标方的质量要求,对高于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因素应有所反映。
(3)标底要适应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因素,可列出清单,随同招标文件供投标时参考,并在编制标底时考虑材料价差方面的因素。
(4)标底应合理考虑招标工程的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将由于自然条件导致施工不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计入标底价格内。
五、标底的审核标底审核的主要内容为:1、标底计价内容: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款2、工程量清单单价组成分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以及主要材料数量等。
第5章 招标标底的编制
• (4)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 (5)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案、施工技术措施等。 (6)工程施工现场相应情况的有关 资料。 (7)招标时的市场价格信息。
• 二、 编制标底应遵循的原则 • 1 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 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 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编 制标底;
• 所以投标单位是否能取得中标资格, 其报价与标底的差距大小是重要的 影响因素。
• 2标底是招标中防止盲目报价、抑制低价抢标现象 标底是招标中防止盲目报价、 标底是招标中防止盲目报价 的重要手段 • 低价抢标现象是建设市场不成熟、法律法规不健 全、招标管理不规范的产物,可以预见,这种现 象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和法律法规的完善而逐步消失。低价抢标者不顾 客观实际,盲目压低标价,在施工过程中,采取 种种不正常手段来避免自己的损失,或偷工减料, 或拖延施工进度或无理索赔,所以如不采取切实 有效的措施来抑制这种现象,工程的质量和施工 进度就无法得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损 害。
• 3、编制和确定标底 • 标底必须确定采购项目总的价格。但对 持续一定时间的制造、修理、加工、买卖、 供给、使用等合同可以以单价作为标底。 • 4、密封标底并送受托的招标机构保存。
四 标底文件的主要内容
•
(1)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 (2)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 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 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 系数测算明细等; (3)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 用量表;
• 2)实物量法在计算其他各项费用,如其他直 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 金等时将间接费、计划利润等相对灵活的 部分,根据建筑市场的供求情况,随行就 市,浮动确定。 因此,实物量法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 应的并以预算定额为依据的标底编制方法。
标底审查的方法与注意事项
标底审查的方法与注意事项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设有标底的做法是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市场发育状况和国情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招投标制度的一个具体体现。
标底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招标人发包工程的期望值,二是评定标价的参考值,设有标底的招标工程,在评标时应当参考标底。
目前一般情况标底大多是由中介机构编制(如造价咨询公司)编制,而且一般招标人给中介机构编制时间都较紧迫,加之中介机构人员能力参次不齐,又要保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一份质量较高的急难任务,而目前标底在招投标过程中仍起着较为重要的角色,因此对于实行设有标底进行招标的工程,必须重视标底的审查工作,否则在招投标过程中标底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标底价格,加强标底的审查,保证标底的准确、严谨和科学。
标底价格的审查有两种做法,一是报招标管理机构直接审查,二是由招标管理机构和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委托当地2至3家资质较高、社会信誉较好、人员素质与能力较强的中介机构审查。
招标人要求审查的时间比编制标底的时间更短,一般为1至3天,下面就如何在较短时间内做好标底审查工作谈谈看法。
一、标底审查的方法1.“筛选”审查法建筑工程虽面积、高度、长度不同,但其同类工程单位建筑面积或其他指标变化却不大。
将同类型工程加以汇集、优选,找出其单位建筑面积工程量、单价、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大类单方基本指标,并注明指标的适用范围。
这些指标用来筛分标底相对应的工程量、价格、用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进行详细审查。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便于发现问题。
运用这方法的关键是平时要注意各种类型工程造价指标的收集,拟审查标底的工程结构特征要与已建工程或已结算工程结构特征的关系对应,只有是同类型工程指标才可套用。
这就要求我们平时注意工程造价。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编制与审查讲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 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 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
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 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 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2.《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紫金矿业集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集团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汇编》之《投资建设制度 集》,已经修订,但修订版还未发出)
(二)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规定的招标范围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 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的采购。
(五)工程招投标的组织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 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 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 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 ② ③项规定的标准, 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建
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时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00万 元以上的施工、设备、材料,50万元以上的勘察、 设计、监理以及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所有项目。 (与《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 规定基本相同)
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的编制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有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发布的,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将来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包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
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为许多不同阶段,每个阶段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及要求不尽相同,这里我们重点介绍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
(1)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人应当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3)合同主要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6)技术条款。
7)设计图纸。
8)评标标准和方法。
9)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表明。
(3)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中还应遵循如下规定:1)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标底编制流程
预算结算科业务及流程预算结算科业务及流程一招标项目标底编制审核程序及要求(一)确定标底编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标底编制单位或由监理单位编制)。
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底时,预算结算科项目责任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理单位必须了解现场情况,及时相互沟通,尽量完善工程量清单,避免有遗漏的情况发生。
(二)施工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定稿后,项目责任人负责召开标底编制会议,会议参加人员包括预算科相关成员、工程管理科相关工程师、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标底编制单位有关人员。
会议主要讨论确定采用的定额、取费标准,施工图中未包括的项目、图纸问题、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项目的工程量及造价的确定方法。
(三)预算结算科负责督办标底编制单位完成标底的编制工作。
标底编制单位将成果报送监理单位和预算结算科审核,送审材料包括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详细的标底编制说明,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造价咨询单位对自己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的准确性负责,尤其是要保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必须准确无误。
(四)预算结算科收到标底后,由预算结算科项目责任人安排与监理单位同时进行标底的审查工作,审查人员与监理单位和标底编制责任人应该充分沟通。
(五)标底审查工作完成后,由预算结算科项目责任人填写《文件处理单》并签署初审意见,报预算结算科科长审核签字,再报我局总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盖章后,由预算结算科项目责任人报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业局审核。
同时,做好文件签收登记工作。
(六)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业局审核期间,由预算结算科项目责任人负责跟踪,标底审定后,由预算结算科项目责任人转交计划合同科进行招标公示,并登记存档。
二直接发包项目标底编制审查程序及要求(一)直接发包项目标底编制审查程序同投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相应变为“承包人须知”)。
(二)预算审定后移交相关科室,以便进行合同洽商。
三期中预算编制审查程序及要求(一)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审批、工程数量较大增加、现场签证等,都应该及时做好预算的申报审查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查
2.4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者
•
•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编制,当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能 力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查
2.1 招标控制价的概念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 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2.2 是否所有的工程都要编制招标控制价
•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备案 B
• 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 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 理机构备查。
THANKS
•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 进行编制。
2.5 编制依据
•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 7、其它相关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1] • 按上述依据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注意以下事项: • (1)使用的计价标准、计价政策应是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定额和相关政策
2.7 招标控制价编好以后?
发布 B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 行上浮或下调。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 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建筑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
建筑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摘要:在评标过程中,为了对投标报价进行评价,特别是采用在标底上下浮动一定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时,招标单位应编制工程标底。
标底是由招标单位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代理机构,根据国家(或地方)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经济定额所编制的工程价格。
本文主要针对建筑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进行分析和讨论。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标底;编制;一、标底的概念所谓标底,一般由成本、税金、利润等部分组成,工程造价管理中,应该将其控制在投资限额内和批准的总概算之内,这样的成本估算计划叫做标底;而在实际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标底则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计价办法和计价原则,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也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招标工程是否必须设置标底价格,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自己决定是否需要编制标底,如果设置有标底,其主要作用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标底价格是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造价数目,是用来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一种重要的参考依据,对合理的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次,标底价格是衡量及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所以,编制建筑工程招标标底,必须要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的方法来编制,同时,还要要求造价管理人员要实事求是,综合考虑和体现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这样才能编制出切实可靠的标底,此外,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否则会造成造价管理的混乱与无序,因此,招标标底的编制工作尤为重要。
二、建筑项目招投标环节造价控制工作中的一些问题1、招投标形式随意招投标环节包括的内容繁多复杂,相关人员在执行时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可能会存在招标内容缺失、不全面等情况,在工作中出现纰漏。
工程招投标培训教程
2)、常用的报价技巧: (1)、突然降价法
在报价时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
价。 (2)、不平衡报价法
对施工方案实施可能性大的报高价,对实施可能小的报低价 (3)、先亏后盈法
为了打进某一地区采取不惜代价,只求中标的低价投标方案
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 (2)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完成的工程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的情况;
(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与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该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情况
2)、标底的作用
(1)能使招标单位预先明确自己在拟建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
(2)给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
(3)是衡量投标单位标价的准绳;
(4)是评标的重要尺度。
2、编制标底的主要程序
1)、确定标底的编制单位; 2)、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进行标底计算: (1)全套施工图纸与现场情况的有关资料; (2)招标文件; (3)标底价格的计算书、报审的有关表格。 3)、参加交底会与现场踏勘; 4)、编制标底。
4、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至少须满足该工程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非本国注册的施工企业应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资质。 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
后得出的标底价格。
2)、综合单价法 按照分部工程分类,经过科学的测算,可得出综合单价。
第三部分 投标报价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摘要:最近几年,工程项目层出不穷,促进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也让它在工程中的地位越来越弥足关键。
笔者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进行了分析,若是本文探讨的理论得到应用,有利于让投标报价获得可靠的依据。
关键词:招标;工程;定额一、招标控制价1.1招标控制价的概念招标控制价:施工之前,招标人需按照国家明文规定,结合市场行业发展趋势等,设定最高工程造价,让工程项目花费有一个上限标准,防止报价过高,有人中饱私囊,挪用本该用于工程项目的款项作私用。
二、招标控制的编制(一)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1)我国对这类项目使用的是投资概算审批制度,也就是说工程的总资金消耗不能高过预算。
若是高于了预算,需要重新申请,重走一遍审批过程,并说明高于预算的理由,对于不合理的预算超标,应严格追查超标原因,并严肃处理浪费资金的涉事人员。
(2)性质上属于国有的工程项目需按照招标的形式选择开发商,而招标过程应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标准,为了保证施工方选择一个可靠的、不会出现质量问题的开发商,招标人有权利设定标底,保证所选择的施工方是有资质的、具备一定可信度的开发商,让最终双方的交易价格合理化,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和哄抬物价的局面,让招标有失公平,或者是让开发商打国家财产的主意,侵犯国家利益。
一般来讲,一个项目只有一个标底,而其数值大小只有招标人知道,开发商无权贿赂招标人,获得标底信息。
(3)进行招标的时候,开发商应公布采购预算,该预算金额绝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否则拒绝跟该开发商合作。
也就是说,招标控制价指的是招标方能接受的最高工程价格。
(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招标控制价应明确誊写在招标文件中,一经确定之后,不能随意改动,更不能为了让某内定开发商被选中,调整招标控制价。
在设置好该价格之后,招标人需将数值和相关资料报送给有关部门,进行资料备案,当将来有冲突的时候也可以调取资料查证,有利于保护招标者都在公平的起跑线上。
对审计、工程审计和工程招标标底编制的认识
, ,
- 二 - 对招标标底编制与 i 编制单位应该十分严肃认真对待标 工程审计关 系的认识
对 建 设 项 目竣 工 决 算 进 行 审 计, 主要 审查 预 ( ) 在执 行 中是 概 算 否超 支 , 超支 原 因 , 无 隐 匿资金 、 有 隐 瞒或 截 留基 建 收 入 和投 资 包 干结 余 , 以及 以投 资 包 干结 余 名 义分 基 建 投 资 之类 的违 纪行 为等 。审计 机 关 依 法 独 立检 查 被 审计 单 位 的会 计
标底必须有编制人、 内部审核人, 并 象。审计机关审核标底没有法律规
报招标办审定 ,每一个工程项 目只 能 有一个 审定 的标底 。 标 底 造 价及 甲方 供应 材 料 数量 误差应控制在一般工程 ± % , 4 大中 型工程 ± %范围内, 5 超过上述或标 底 未按 规 定 编制 的 ,招标 办 有权 退 回重编或改 由他人编制 ,所造成的 损失 由编标单位负责。编标完成后 应认真填写编制人、 校核人 、 负责人 签 字并 加 盖单 位 公 章 后连 同标底 内 容 所有 资 料 并 密 封 送 审 。标底 审 定工作 由招标办进行 ,发现错误会 同 编标 单 位进 行 改 正 ,然 后 密封 直 至 开标 ,并 加盖 招 标 管理 办 公室 公 章作为有效标底 。 开标会议 中, 标底 在公证处监督下 , 当众拆封并宣布, 一 经宣 布 立 即生 效 。评标 后 如对 标 底 有 异 议 可 向招 标 办 提 出 , 由招 标 办会同编制单位负责解释 。 定 ,在工程决算时再审核标底没有 任 何意 义 。 标 底 是 由业 主组 织 专 门人 员 为 准备招标 的那一 部分工程或设备 , 或工程和设备都有而计算 出的一个 合 理 的基本 价格 。 不 等于 工程 ( 它 或 设备) 的概 ( ) , 预 算 也不等于合 同价 格。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 , 招标人 以此价格作为衡量投标人 的 投 标价 格 的 一个 尺 度 ,也 是 招标 人 控 制投 资 的一种 手 段 。招 标 顺 利结 束, 招标标底也就完成法定任务。 标 底 审定 工 作 由招 标 办 进行 ,发 现错 误 , 同编标 单位 进 行改 正 , 后密 会 然 封直至开标 ,并加盖招标管理办公 室公章作为有效标底 。 由此看出, 标 底 编 制 是 一 项 技 术 性 很 强 的工 作 , 标底 的审 定有 建 设 行业 的招 标 主管 部门管理, 而非审计机关管理。 标底
拦标价审核情况说明
1.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查情况如何二、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查 1、标底的概念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标底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
2、标底的编制方法我国目前主要采用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来编制标底。
1)以定额计价编制标底。
通常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股价表)确定直接工程费,然后按规定的费率标准估计出措施费,得到相应的直接费,再按规定的费用定额确定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标底的基础。
2)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标底 3、标底审查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标底计价内容;②标底价格组成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其单价组成、直接工程费、措施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间接费、利润、税金、主要材料、设备需用数量等;③标底价格相关费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现场因素费用、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对于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在施工周期内价格波动的风险系数等。
例题:标底由()等组成。
A。
成本 B。
利润 C。
措施费 D。
经营成本 E。
税金答案:ABE解析:本题考查标底的概念。
2.拦标价工程量清单错误倒置投标报价过低,后期结算是否可以更正拦你问拦标价工程量清单错误倒置投标报价过低,后期结算是否可以更正拦标价,应当怎样和审计机构解释?答:首先看拦标价工程量清单错误倒置是哪个环节错误倒置,一般情况下都是招标单位的意愿,通知中介单位在“招标书中”标明,投标前为什么没有发现?中标后又是怎样发现的?倒置后的的拦标价经过测试与所谓的不倒值相差多大?一连串的问题要一一的排查,一个一个的确认,然后在作出更正的决定,这个过程一定要谨慎,如果属实有出入更改也是可以的,因为我是纸上谈兵,就说这么多.。
标底的编制
标底的编制招标的工程项目是否须编制标底,我国现行法规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则要求招标工程必须编制标底,且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查批准。
标底的实质是业主单位对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其作用,一是使建设单位(业主)预先明确自己在招标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二是作为衡量投标报价的准绳,也就是评标的主要尺度之一;同时,也可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核实投资规模的依据。
标底可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标底价格的组成,除现行概/预算应包括的内容外,还应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的具体要求而发生的措施费、不可预见费以及价格变动等因素。
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底由主管部门封存,在开标前要严格保密,待开标后才能公开。
标底的具体编制方法如下:标底的编制原则1.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编制的基础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生产要素市场的价格,确定工程量和计算标底价格。
2.标底的计价内容、计算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
3.标底价格应充分考虑各种措施费用,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4.招标人不得因投资原因故意压低标底价格。
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并在开标前保密。
标底的编制依据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标底价格的编制要依据的国家法律,包括《价格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依据的法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价格、财政、税收的条例、通知;有关部门规章主要是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等国务院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如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
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既是编制标底价格的指导思想,又是计费依据和约束条件,标底价格编制者应当全面掌握和执行而不得违反。
2.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基础定额和国家、建设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的各种相关定额、取费内容、标准和市场价格信息。
标底的编制、审查及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标底的编制、审查及在招投标中的作用作者:战锡忱来源:《财经问题研究》 2013年第13期战锡忱(大连海昌集团,辽宁大连116000)摘要: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招投标机制,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通过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低成本、高质量和高效率地完成工程建设。
在工期和质量都得到保证和满足的前提下,招标方的目的就是选择投标报价最低或者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因此,价格的竞争作为招投标的核心内容无疑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现如今,建筑业市场越来越规范化,开发商和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如何编制标底拦标价和运用标底拦标价投标,成为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标底、成本、成本控制和利润之间的关系也是开发商和建筑企业必须共同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招投标;标底;成本控制中图分类号:F540.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13)05�0094�03一、标底的编制(一)标底编制的原则要收集和了解有关专业定额、国家现行取费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详细了解工程建设地区的地形、地质、地貌、水文和气象以及场内外的交通情况,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切实可行的标尺,是评标、决标的重要依据。
1.标底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于招投标时各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同,招标单位希望投入较少的费用,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而投标单位的目的则是以最少投入尽可能获取较多的利润。
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兼顾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双方的利益,以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
2.严格“量准价实”的原则在编制标底时,由于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对材料用量的标准及设备选型等内容交底较浅,就会造成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设备、材料价格选用不合理。
因此要求设计人员力求做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进行精心设计;而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技术与各专业配合协调一致,才可避免技术与经济脱节,从而达到“量准价实”的目的。
标底的编制、审核及在招投标机制中的作用
标底的编制、审核及在招投标机制中的作用摘要:随着竞争性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建筑市场经历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根本性转变。
建设企业可以选择最佳的施工单位,通过招标文件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从而保证施工质量,使投资效益最大化。
在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化的背景下,开发商在招标过程中如何编制和应用标底已成为应着重考虑的问题。
基于此,本文就标底的编制、审核及在招投标机制中的作用开展探究与分析。
关键词:标底编制;标底审核;招投标机制在当前工程建设的改进中,投投标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而标底的编制是这项工作的关键环节,不仅可以作为评标的依据,也是投标工作的必要准备。
对于目前的招投标工作来说,标底的编制不仅需要有高度的保密性,还需要保证编制的严格性。
在进行招投标标底编制时,往往需要造价资质较高的机构参与,编制标底应保证客观公正,不涉及太多的主观因素,使标底能够发挥较好的作用,从而提高整体招标工作的合理效果。
一、标底的编制(一)编制原则在招标阶段,必须明确项目设计的深度和内容,为便于比较投标价格,标底项目不能以概算为依据进行划分,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1]。
收集和了解有关专业指标、现行国家收费标准和地方规定,详细了解施工区域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以及现场和场外交通情况,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可行的一项重要指标,是评标和决标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方法编制标底和编制投标报价的方法基本相一致。
标底由编标组织按照程序进行审查、确认和盖章。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有标底的,标底应当保密。
”但是,工程量清单招标实施后,由于招标方式的变化,标底保密一直未能有效地防止哄抬标价[2]。
为了客观、合理地评价投标价格,防止操纵投标造成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标底,该标底应为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高成交价。
编制标底要以工程招标实际情况为基础,选择较适宜的编制方法,具体有以下两种编制方法:第一,工料单价法。
施工招标投标最高限价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规定
施⼯招标投标最⾼限价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规定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件渝建发[2007]58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资⾦投资建设⼯程施⼯招标投标最⾼限价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规定》、《重庆市国有资⾦投资建设⼯程合理价格组成及合理低价投标报价暂⾏规定》的通知各区县(⾃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步规范建设⼯程施⼯招标投标计价⾏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程造价,维护建设⼯程承发包双⽅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程价款结算暂⾏办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市建委制定了《重庆市国有资⾦投资建设⼯程施⼯招标投标最⾼限价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规定》、《重庆市国有资⾦投资建设⼯程合理价格组成及合理低价投标报价暂⾏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00七年三⽉⼗五⽇重庆市国有资⾦投资建设⼯程施⼯招标投标最⾼限价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规定⼀、为规范我市⼯程造价和⼯程招标计价⾏为,维护⼯程建设各⽅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程造价,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程价款结算暂⾏办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程造价管理规定》等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凡本市⾏政区域内全部使⽤国有资⾦投资或国有资⾦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简称国有资⾦投资建设⼯程)施⼯招标需设最⾼限价的应按本规定执⾏;其他需设最⾼限价的建设⼯程可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本规定所指的最⾼限价是指招标⼈根据国家及本市⼯程造价计价依据、招标⽂件和施⼯图等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并按本规定要求编制的最⾼⼯程造价(投资)期望值。
四、最⾼限价编制和审查依据(⼀)实⾏定额计价的⼯程应根据以下经济技术资料进⾏编制与审查:1、市现⾏⼯程预算定额或计价定额、费⽤定额及其配套⽂件等⼯程造价计价依据;2、国家及我市的相关规范、标准;3、⼯程招标⽂件及招标答疑资料、⼯程设计施⼯图、施⼯组织设计或施⼯⽅案;4、⼈⼯、材料、机械价格按照重庆市建设⼯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信息价以及招标⽂件确定的暂定价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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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查
2 (三)标底的编制程序 当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一经确定,即可进入标底编制阶段。
工程标底的编制程序如下: (1)确定标底的编制单位。
标底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2)收集编制资料。
1)全套施工图纸及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 2)招标文件; 3)领取标底价格计算书、报审的有关表格。
(3)参加交底会及现场勘察。
标底编审人员均应参加施工图交底、施工方案交底以及现场勘察、招标预备会,便于标底的编审工作。
(4)编制标底。
编制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公正地编制标底价格 (5)审核标底价格。
(四)标底文件的主要内容
(1)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
(2)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
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
险系数测算明细等;
(3)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用量表;
2 (4)标底附件:如各项交底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来源、
现场的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编制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
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
(5)标底价格编制的有关表格。
(五)标底价格的编制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部第107号令)第五条中规定,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
在编制时分部分项工程量单价可以是直接费单价
也可以是综合单价。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主要采用定额计价和工程
量清单计价来编制。
1.以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
3 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采用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直接费单价(或称为工料单价法),仅仅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
直接费单价又可以分为单位估价法和实物量法两种。
(1)单位估价法。
其具体做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费用定额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标底的基础。
单位估价法实施中,也可以采用工程概算定额,对分项工程子目作适当的归并和综合,使标底价格的计算有所简化。
采用概算定额编制标底,通常适用于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阶段进行招标的工程。
在施工图阶段招标,也可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按概算定额和单价计算直接费,既可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又可减少工作量,节省人力和时间。
(2)实物量法。
用实物量法编制标底,主要先用计算出的各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分别套取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指标,并按类相加,求出单位工程所需的各种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总消耗量,然后分别乘以当时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单价,求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再汇总求和。
对于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的计算则根据当地当地建筑市场的供求情况给予具体确定。
实物量编制法与单位估价法相似,的区别在于两者在计算人工费、
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及汇总三者费用之和时方法不同。
1)实物量法计算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根据预算定额
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与当时、当地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
单价相乘汇总得出。
采用当时、当地的实际价格,能较好地反映实际价
格水平,工程造价准确度较高。
从长远角度看,人工、材料、机械的实
物消耗量应根据企业自身消耗水平来确定。
4 2)实物量法在计算其他各项费用,如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
接费、计划利润、税金等时将间接费、计划利润等相对灵活的部分,根
据建筑市场的供求情况,随行就市,浮动确定。
因此,实物量法是与市
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并以预算定额为依据的标底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