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教案(姚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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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教案
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上传时间:2003-5-18
一、授课内容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我觉得重点是诚实信用及情势变更原则。

有以下问题需研讨:(1)诚实信用及情势变更原则各自的涵义、功能。

(2)诚实信用原则在债法合同法中的突出地位。

(3)情势变更的构成(所谓“构成要件”)。

(4)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不可抗力、危险负担等相近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5)99年合同法经过反复讨论后终于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对此你如何评价?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我认为难点在于构成要件中对双务合同的“牵连性”的理解。

所谓双务合同的牵联性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

此种牵联性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发生上的牵联性,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一个合同所产生,双方的权利义务从一开始就互为条件,一方的权利不发生、不成立或无效,另一方的权利也发生同样的效果;二是履行上的牵联性,是指在双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各基于合同负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的义务以他方负担义务为前提,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的权利不能实现,其义务的履行也要受到影响;三是存续上的牵联性,是指如果非因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事实上履行不能时,所发生的危险应由哪一方负担的问题。

2.不安抗辩权
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将大陆法的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作番比较。

3.先履行抗辩权
也有人称其为“后”履行抗辩权,是观察角度不同所致,不是什么实质性的差别。

先履行抗辩权是一项为我国合同法所独创的抗辩权制度,疑问在于:先(后)履行抗辩权是否可以完全由同时履行抗辩权所替代,该抗辩权的设定是否毫无意义?有兴趣者,不妨予以思考。

二、参考书目
1.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法》,第267~283页。

2.法律出版社《合同法原理》(2000年版),第161~169页;188~200页。

3.政法大学出版社《合同法新论•总则》(王利明、崔建远著,2000年修订版),第317~369页。

4.群众出版社《合同法热点问题研究》(孙鹏著,2001年版),第270~288页;第320~
338页。

5.人民大学出版社《诚实信用原则研究》(徐国栋著,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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