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药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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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医院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由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我院目前临床不能供应的药品。

(3)以下药品不允许作为自备药品使用:注射剂、分装的药品、中药饮片、高危药品、需冷藏药品、国内未上市的药品、来源或标示不明的药品、科室不具备储存条件的药品等。

(4)医师或药师确认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标识清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

(5)经治医师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6)经治医生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7)开具医嘱,并注明”患者自备”。

(8)自备药物由护理人员保管,按要求储存,统一发放。

(9)护理人员执行自备药品医嘱并记录及保存。

最新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规定知识讲解

最新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规定知识讲解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规定为确保临床治疗用药合理、有效,防止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自备药品发生用药意外,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自备药品的定义:自备药品是指:①患者从其他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格药品。

②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二、自备药品剂型范围:包括注射剂型、口服剂型、其他剂型。

三、原则上不主张使用患者自备药品;仅在医院或医生允许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才允许使用。

1.医师在患者入院评估时,应询问患者自我给药情况,并告知患者本院不主张使用自备药品的规定。

2.护士发现患者自我给药情况,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主管医生。

3.任何药品的使用必须有医嘱和使用记录。

四、如特殊情况下患者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进行医嘱开具和药品核查:1.医生开具用药医嘱,注明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在自备药品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

2.使用自备药品必须通过核查后方可使用。

(1)核对人员:护士和/或药剂师。

(2)核查内容:①药品外观;②注射剂核对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效期、批准文号等;③口服及其他剂型包装完整者核对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效期、批准文号等,散装者核对品名、规格、剂型、效期、批号。

(4)核对结果:经核查符合规定者,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不符合者告知医师和患者(或家属)。

(3)患者提供内容:①患者应说明自备药品的合法来源。

②患者应向主管医生提出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自备药品、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入院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反应、应用经验等。

五、患者自备药使用流程经上述核查符合规定的自备药品按以下流程执行。

1.医生和患者(或家属)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后,主管医师方可开具处方(医嘱),并将《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2.医护人员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3.注射药品:配制和使用前,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核对;使用后,由责任护士按规定记录。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及公司利益,规范自备药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自备药品管理。

三、自备药品种类1. 可自备药品:主要是一些常用的感冒药、退烧药、镇痛药等非处方药;2. 不可自备药品:禁止携带及使用的药物,如麻醉药、精神药物等。

四、管理责任1. 公司:负责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保证员工知情权;2. 部门经理:细化并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遵守;3. 员工:遵循制度管理自备药品,合理使用,并保证安全。

五、管理流程1. 审批手续:员工需向部门经理提出自备药品申请,并填写《自备药品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携带自备药品;2. 使用范围:自备药品仅限于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3. 存放位置:员工需将自备药品放在指定的位置,确保安全;4. 过期处理:过期的自备药品需及时销毁,不得随意丢弃;5. 盘点管理:定期对自备药品进行盘点,确保数量正确;6. 紧急处理:发生意外或突发状况时,员工可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急救,但需及时汇报。

六、惩罚措施如果发现员工违反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制度宣传公司需通过宣传教育、员工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员工的自觉性和遵守度。

八、补充条款1. 本制度如有修订,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2. 如员工有其他情况需自备药品的,可向公司相关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才能携带;3. 公司将对员工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处理。

以上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希望员工能严格遵守,确保员工自身安全和公司利益。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为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定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患者在本院住院治疗期间使用的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2、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品,且药品采购供应困难,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3、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仅在病情必需,经科主任同意的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1)在患者入院评估时,医师应询问患者既往用药史,并告知患者或家属我院不主张使用自备药品的规定。

(2)护士发现患者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自备药,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主管医师。

(3)自备药品的使用必须有医嘱和使用记录。

4、患者因私自使用自备药品发生意外情况,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后果由患方承担。

5、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自备药品一律不得使用(1)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需附有药品清单)的。

(2)标签不清晰的、包装不完整、外观不合格、没有法定说明书或说明书不完整的。

(3)过期的或变质的。

(4)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或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5)根据药品说明书需特殊贮藏条件如冷藏、冷冻、避光等,但患者未按要求贮藏保存的。

(6)存在其他不适宜使用的问题的。

6、使用的自备药品必须经过医院有资质的人员(医师、护土、药师等)核对。

(1)核对人员:在患者/家属在场的情况下,由当班医师、当班护士按“(2)”中的内容进行审核。

(2)核对内容:①我院是否有此药或同类药物,且可保证供应;②药品标签、药品外包装、外观(形状、澄明度)、说明书、储藏条件;③品名、规格、剂型、有效期、批号、批准文号等。

(3)核对结果:核对后如允许使用则按本制度第8条执行,不允许使用的应及时告知患者/家属。

(4)医院员工不得保管或给患者使用核对不合格的药品。

7、使用程序(1)医师、护士负责审查患者的自备药品,在对自备药品有疑问时,可向药师咨询。

核对完成后填写《自备药品核查表》(见附表1),核查表纳入病历归档保管。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之马矢奏春创作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 保证用药平安, 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自带药品: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 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二、医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 一般病情, 医院内无备药可供, 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量报该科主任同意, 提交申请到药学部后, 由药品推销科安插推销, 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 经药学部份积极组织仍然无法供应, 患者又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过审批, 才可依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 患者使用..三、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临床疗效等相关内容, 而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 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并由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四、若需要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 则应在“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 由护士按惯例要求和医嘱进行核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六、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保管和给患者使用药品标识表记标帜不清晰、过期、蜕变的“自备药品”.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品责任的任何“自备药品”.八、未与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 呈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 影响举证招致赔偿的, 依照医院相关制度惩罚当事科室及个人.九、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同意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附表一:附件二:自带药品知情同意书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德律风:诊断:使用理由:一、根据我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 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因为医生难以识别药品真假, 且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毒副作用难以全面认识, 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 故本院原则上不接受患者自带药品, 尤其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成药注射剂、抗癌药物、抗菌药物、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药品.除非为我院无此种(类)药品且确为患者病情所需;入院前在我院门诊治疗中用药, 且由我院药房发出的药品, 入院后继续使用者, 不属于自带药品.二、药品属于特殊商品, 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 在病情确需、遵照医嘱使用自带药品的情况下, 仍有可能发生以下难以防止的用药意外及并发症,尤其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 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后果:1、输液反应:如寒战、高热、抽搐、胸闷、呼吸困难等;2、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 严重者可呈现过敏性休克;3、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4、神经精神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等;5、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 6、损害血液系统, 神经系统、循环系统;7.其他一些毒副作用, 严重者可招致病人死亡.如果发生上述情况, 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抢救.医生签名:科主任签字:年月日上述情况医生均已讲明.自己已充沛理解上述谈话内容, 经慎重考虑, 自己对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呈现的风险暗示充沛理解, 相信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治疗, 并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按规定缴纳一切费用.因使用自带药品引发的上述情况, 责任自负.自己主动要求并授权医院为我使用上述药品, 签字为证.患者或授权委托人意见:签名:与患者关系年月日。

医院住院自备药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自备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住院患者的用药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院住院的患者及其家属。

三、管理制度1. 自备药品的界定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入院前自行购买,且在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

2. 自备药品的申报患者入院时,应主动向责任护士申报自备药品,并提供药品说明书、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

3. 自备药品的审查责任护士收到患者申报的自备药品后,应认真审查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合法、合规、安全。

4. 自备药品的存放自备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存放柜中,并由责任护士负责管理。

存放柜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 自备药品的使用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医嘱,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标签上的用法用量进行。

6. 自备药品的更换与补充患者自备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更换或补充:(1)药品过期或变质;(2)药品用量不足,影响治疗;(3)患者病情变化,需要调整用药。

7. 自备药品的退回患者出院时,未使用的自备药品应退回,并由责任护士核对药品数量及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退回。

四、违规处理1. 患者未按规定申报自备药品,或申报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发现,将暂停使用自备药品,并要求患者补办相关手续。

2. 患者擅自使用自备药品,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患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责任护士未按规定审查、管理自备药品,导致患者用药不安全,将追究责任护士的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设立药品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药品管理小组定期对自备药品的申报、审查、存放、使用、更换与补充、退回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患者有权对自备药品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医院将认真听取并改进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住院患者在医院期间用药的安全、合规,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是为了规范住院病人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病人在住院期间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自备药品,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程序1.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程序如下:- 病人在住院前需向医院提前申报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医院将审核申报的自备药品,并通知病人可携带的药品种类和数量;- 病人携带自备药品入院,需进行登记,并由医务人员核对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医务人员会对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评估,并告知病人哪些药品可以使用及使用方法;- 病人在住院期间使用自备药品时,需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使用情况。

2. 医院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责任如下:- 定期检查住院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确保其安全有效;- 向病人提供使用自备药品的指导和培训;- 对病人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四、注意事项1.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药品应为合法、合规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 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需经医院审核和确认;-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得自行购买或添加新的自备药品。

2. 病人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 不得与医院提供的药品混合使用,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如有不适或药品使用有疑问,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咨询。

五、违规处理如发现住院病人擅自购买或使用未经医院审核的自备药品,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使用自备药品、没收违规自备药品、追究相关责任等。

六、附件附件1: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申报表格以上为《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请遵守并配合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务人员。

自备药的使用流程

自备药的使用流程

自备药的使用流程1. 购买自备药品•在购买之前,首先要了解自己的病情和需要的药品。

如果不确定,最好咨询医生或药师的建议。

•到正规的药店购买自备药品,避免购买劣质或过期药品。

•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包装完整性,确保安全使用。

•根据药品的使用说明,选择适合自己的剂型和规格。

2. 存储和保管药品•将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和避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

•将药品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避免误食或误用。

•有些药品需要冷藏,提前了解好药品的存储要求,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不同的药品可能有特殊的保质期限制,注意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过期的药品应废弃。

3. 合理用药•在使用自备药品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了解正确的用药方式和用量。

•不超过推荐的用量,严禁滥用药品,以免造成药物过量或药物依赖。

•严格按照医生或药师的建议使用药品,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或频率。

•注意药品的禁忌事项、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4.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如果同时使用多种药品,要注意不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了解药物之间的禁忌和相互作用,不可同时使用有明显相互禁忌的药物。

•在使用自备药品之前,告知医生或药师目前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以避免不良反应。

5. 废弃药品的处理•药品过期或不再需要使用时,应正确处理废弃药品。

•不要将废弃药品随意丢弃或倾倒。

可以将药品回收到指定的回收站点,或咨询当地卫生部门有关废药物处理的信息。

•在回收药品时,需要将药品放入塑料袋中密封,避免药品泄漏或被他人误用。

6. 注意药品的使用时限•有些药品开封后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使用完,不可长时间存放。

•需要注意药品的使用时限,避免使用过期的药品。

•如果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如颜色、气味变化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以上是自备药的使用流程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在使用自备药品时,要谨记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如有任何疑问或不适,应及时寻求医生或药师的帮助。

药品不是万能的,合理用药才能达到最佳疗效的效果。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1. 背景与目的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旨在规范患者在住院期间携带和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住院患者,对于某些特殊病种或特殊情况需要特殊管理的患者,应由医疗管理部门或经治医师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执行。

3. 基本原则3.1 患者可以自备非处方药及个人必需品。

3.2 自备药品必需符合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合法药品范围,禁止携带、使用质量不合格、管制药品和维生素等药物。

3.3 患者自备药品应当供应明确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厂家、有效期等信息。

3.4 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前,必需征得医师的同意,并有医生进行进一步的引导。

3.5 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予以监督和引导,确保患者合理使用。

4. 管理流程4.1 患者自备药品登记4.1.1 患者家属在患者入院时,需向医务人员供应自备药品的清单,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4.1.2 医务人员在接收自备药品后,核对清单并登记在案,同时告知患者和家属必需的使用注意事项。

4.1.3 高值药品或特殊药品的自备药品需进行额外的审批程序,并将相关信息记录登记。

4.2 药品验收和存储4.2.1 医务人员对自备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清单与实物是否相符,检查有效期、包装完好等情况。

4.2.2 自备药品将由医务人员统一负责存储,存放在药品柜或指定的仓库中,防止交叉感染或混淆使用。

4.2.3 医务人员应依照要求及时遵守药品保质期和保质条件,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并予以处理。

4.3 用药管理4.3.1 医务人员在依据患者病情订立用药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避开重复用药或不必需的药物冲突。

4.3.2 医务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共同订立用药方案,并认真记录在医疗记录中,包含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频次等。

4.3.3 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前,必需征得医师同意,并接受专业引导,医务人员应记录医嘱并与患者共同签署。

自备药管理流程2

自备药管理流程2

自备药管理流程2
自备口服药管理改进措施
征求意见稿)
病人入院时护患沟通:
1、住院期间有医嘱的自备口服药由护士统一核对、发放
2、告知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自行服用医嘱以外的药物,并嘱其将自带药物带回家
3、病人或家属在护患沟通记录单签名
病区建立自备口服药物登记本
所有病人服用的自备口服药必须由医生在自备药界面中开出医嘱,如我院没有的药物开医嘱时需注明“院外带药”;主班护士于口服药单据(卡)上核对并注明“自备”病人自行在院外买的药
物,如床位医生同意使用
因我院缺货,医生叫病人
到院外购买的药物
主班护士根据医嘱在我院
药房领药,转录医嘱由医生和病人交代清楚,在病历中写清楚药品名称、
批号、有效期,后果自行负责,病人签字为证,并到
医务处备案后方可开医嘱,主班护士转录医嘱
自备药领回后,主班护士在“自备口服药物登记本”上登记、发放给病人并签名(药盒上注明床号、姓名、用法),再次交待自备口服药由护士发药时统一摆入药盒发药护士根据口服药单据(卡)检查自备口服药的有效期、质量,核对无误后摆入药盒(饭前饭后分开摆放),协助病人服药
发药护士发现病人自备药
余量不足时通知管床医生
实时开药
主班护士处理停用自备口服药医嘱
时,除通例处置惩罚外需在自备口服药登
记本上登记,核对医嘱后由责任护士
告知病人所停药物并强调一律不得
自行服用,剩余药物须带回家
住院期间如发现病人仍有自
服医嘱以外药物时,应实时
汇报管床医生,责任护士再
次进行强化教育并挂放警示。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5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5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一、使用条件: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院《个案购药相关规定》申请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相应能证明药品合格的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二、使用程序: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履行“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2、调剂部门、门诊治疗室不得保管患者自备药品,病区因特殊情况需由护士代为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产地、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3、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三、使用要求:1、不得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年。

4、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2)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1. 医生指导:医生或药师应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患者是否需要自备药品以及选择何种药品。

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关于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指导。

2. 自购程度: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自行购买一些常用且无处方限制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等。

住院患者自备药医嘱执行标准作业流程

住院患者自备药医嘱执行标准作业流程

住院患者自备药医嘱执行标准作业流程
1.目的
规范临床上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医嘱执行流程,减少患者自行用药差错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范围
使用自备药的住院患者。

3.定义
自备药品是指在医院允许范围内,患者本次住院期间需要使用,由患者自备而无需药剂科调剂的药品。

(包括在本院门诊开具而未在住院医嘱下达的药品)。

4.权责
医生: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下达规范的自备药品医嘱。

护士:正确执行自备药医嘱,密切关注患者的服药情况。

5.内容
流程操作步骤要点说明
1。

ICU自备药品管理流程2012

ICU自备药品管理流程2012

ICU病人自备药品管理流程
为了完善ICU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及减少差错、纠纷的发生,对ICU病人自备药品作如下的规定:
1、接到病人的自备药品时与主管医生联系,确认叫病人自行购买相关的药品。

对药品进行
接收必须有二位医务人员在场。

双方进行当面清点确认药品的质量、数量、剂型、药名是否合格后进行双方签名确认。

2、白天接到药品后交于物价班护士、夜间交给责任组长负责,科内建立病人自备药品交接
班制度及交接班登记,每班进行交接。

病人自备药品交接单。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工作中患者院外自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我院患者院外自带药品管理的全过程适用于该制度。

人员职责:临床医师:负责向病人交待我院自带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并对病人使用自带药品的必要性和临床意义做出评估和判断;正确开具病人自带药品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的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

护士:在有医师书面医嘱,患者签署《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的前提下,执行患者自带药品医嘱;不得执行没有书面医嘱的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不得执行不符合本规定的自带药品医嘱。

三、制度正文:(一)本制度所指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因临床治疗需要使用的,由医生开具医嘱,但未经我院药学部调剂、发放的药品。

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未经我院医师处方或医嘱,患者自行购买使用的药品;①患者在我院门急诊治疗时开具的,住院后继续使用的药品,医师开具此类药品医嘱时应使用“用药医嘱”开具,同时备注“门诊继用”。

(二)为保证医疗安全,原则上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应由我院药学部门供应,一般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确需使用时,按相关要求使用。

抗菌药物不得由患者外购自带入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医务部主任签字同意。

(三)患者院外自带药品管理流程:1.住院患者使用院外自带药品前,主治医师应对使用自带药品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只有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方可使用:(1)临床治疗必须,延误患者治疗可能造成不良后果;(2)非我院药品目录品种;(3)无法通过正常临时购药渠道购进或短期内无法采购;(4)我院无可替代品种。

2.主治医师应熟悉患者使用的自带药的疗效、使用方法、毒副作用、配伍禁忌、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3.患者在《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上签名同意。

4.护士在有医师书面医嘱、患者签署有《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的情况下,执行患者自带药品医嘱。

医院使用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我院住院或门诊治疗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院而非我院药剂科调剂供应,我院知情同意使用该药治疗的药品。

二、原则上不允许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在患者病情特殊或危急,院内药品供应困难不能满足患者治疗时,须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由床位医生告知相关内容,签署“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

三、使用自备药品,住院用药医嘱单、门诊病历上应注明“自备药品”字样。

四、知情同意书中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有效期、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用法、用量、可能出现的(主要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临床诊断、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五、护理人员根据住院用医嘱单或者门诊治疗单确定是否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前,除按常规进行查对、注意配伍禁忌外,还应查对知情同意书是否签署完成,否则不得配制和使用。

六、临床科室(病区)建立自备药品使用登记本,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信息、自备药品名称、药品购置发票号及购置地点。

七、患者自备药品包装破损、外观不整、标示不清、过期变质、说明书不完整、无我国法定部门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外观不易判断药品质量等情况,不得使用。

八、患者提供的自备药品仅供患者本人使用,他人不得使用。

九、药剂科、临床科室(病区)或门诊输液室不得代为保存患者自备药品,特殊情况下,若代患者保管自备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有关要求贮存。

十、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允许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所造成的严重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住院患者自备药的安全管理

住院患者自备药的安全管理

住院患者自备药的安全管理一、总述住院患者自备药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自行携带或购买的药品。

对于一些慢性病患者或需要特殊治疗的患者来说,自备药可能是必需的。

然而,自备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对患者的治疗和安全造成影响。

为了保障住院患者自备药的安全使用,医院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本文将详细探讨住院患者自备药的安全管理。

二、制度与流程2.1制度建设2.1.1建立自备药管理制度:明确住院患者自备药的管理原则、责任分工、程序等,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1.2设立自备药管理部门:由专业的药剂师或护士负责自备药的收集、登记、存储和发放等工作。

2.1.3审查自备药清单:患者在入院前需提供自备药清单,医院应对清单进行审查,确认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2流程管理2.2.1自备药登记:患者入院时,由医院工作人员与患者一起核对自备药清单,并进行登记。

2.2.2存储与保管:医院应为自备药提供专门的存储柜或储物箱,并标明患者姓名、住院号等信息,确保安全保管。

2.2.3发放与记录:患者需要使用自备药时,由医院工作人员根据医嘱进行发放,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用量、时间等。

2.2.4监测与评估:医院应定期对自备药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库存情况、有效期、药物相互作用等,确保患者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

三、风险管理3.1药品真实性风险3.1.1患者提供虚假信息:医院应核实患者提供的自备药清单,避免患者提供虚假信息。

3.1.2药品真伪鉴别:医院应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药品,避免使用伪劣药品。

3.1.3药品来源可靠性:医院应要求患者提供购药凭证或保留包装,确保药品来源可靠。

3.2药物安全风险3.2.1药物相互作用:医院应对自备药与院内用药进行评估,避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引发不良反应。

3.2.2用量控制:医院应明确自备药的使用剂量和频率,并告知患者正确使用方法,避免过量或频繁使用。

3.2.3重复用药:医院应核实患者已使用的药品与自备药是否存在重复成分,避免重复用药。

患者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管理

患者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管理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第一条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患者在本院住院治疗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 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第二条 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仅在病情必需,经科主任同意、医 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第三条 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且供应困难,并 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第四条 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自备药品一律不得使用: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需附有药品清单)的;第五条 特殊情况下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一)医师负责审查患者的自备药品,对符合规定的,需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使用的自备药品可能出现的(主要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明确医患双方的 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患者认真阅读填写“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 (以下简称“责任书”)后签名,住院患者的责任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1) 2) 标签不清晰的;3) 无法定说明书或说明书不完整的;过期的或变质的;5) 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或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6) 根据药品书需特殊贮藏条件如:冷藏、避光等的。

7) 存在其他不适宜使用的问题的。

三)自备药品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患者申请由病房护士保管,需与病区协商,病房护士同意保管者需在责任书中备 注说明。

四)医师开具患者自备药品医嘱时,需注明“患者自备” ,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五)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品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六)患者因使用自备药品发生意外者,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第五条 责任书中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批 号、批准文号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 ) 、生产企业、药品来源、用法用 量、用药目的等,并明确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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