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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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必须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具体的管理措施如下:(一)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方案,在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相关工作流程。

(三)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技能。

(四)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佩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施工设备等。

(五)加强现场监督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行为和隐患。

(六)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奖励机制为了激励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机制,具体的奖励措施如下:(一)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对施工过程中出色完成施工任务并保持良好安全文明环境的单位,给予奖励和承认。

(三)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的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给予奖金或物质奖励。

(四)定期举办安全文明施工知识竞赛和技能比赛,对参与者进行奖励和表彰。

三、惩罚机制除了设立奖励机制外,还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惩罚机制,以确保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始终遵守安全施工规定。

具体的惩罚措施如下:(一)对发现的安全违规行为,依照规定进行相应程度的警告或罚款。

(二)对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暂停其施工资格,并进行停工整改。

(三)对重大的安全违规行为,吊销相关资质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法律惩罚。

四、持续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必须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具体的改进措施如下:(一)定期召开施工安全管理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与行业相关单位和专家的交流合作,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秩序,本公司制定了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范本》。

2.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并且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施工以及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4. 违反本办法的施工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安全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来参与施工。

2. 所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标识。

如发现设施有损坏的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修复。

3.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4. 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三、文明施工管理1.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业规范,不得私自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流程。

2.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施工废料必须及时清理,并分类处理。

3.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4.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5.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互相协作,做到安全施工。

6. 施工现场应设置指示标识和警示牌,以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四、奖罚办法1. 安全奖励:对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等。

2. 安全惩罚:对违反安全规定、擅自改变施工工艺等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记过、扣减工资等,严重违反的将给予停工处理或解雇。

3. 文明奖励:对积极参与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等。

4. 文明惩罚:对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等。

5. 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因违规操作、疏忽大意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或行政责任,并追求赔偿。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奖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保护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管理人员和作业人管理人员伤亡人数,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水城际铁路站前8标项目经理部铺架分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二次修订)(4)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中铁三局安质〔2019〕159号)天水城际铁路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铺架分部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完善;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内的法律法规要求,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对于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本办法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于不关心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安全与健康,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纪律松驰,事故隐患严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从而导致发生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及施工负责人实行经济罚款。

第五条实行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贯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赏罚严明。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把思想政治工作、经济奖惩结合起来进行。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给予500~2000元/次的奖励,并通报表扬。

1.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施工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一、概述本处罚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和群众利益。

依法对违反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促进施工单位依法规范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备齐资料、证照及文件报送材料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机构或岗位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较重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吊销行政许可证。

6.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每日安全例会,且通报不及时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7.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8.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9.建筑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0.施工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1.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噪声、扬尘等的治理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2.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3.在禁止施工日期或特定时段进行施工,且未经审批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5.施工单位未对职工进行体检或未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体检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模版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模版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涉及的处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等。

三、安全生产处罚1. 违反安全作业规范的处罚(1) 对于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首次处以警告,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元的罚款处罚。

(2) 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的高空作业人员,首次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0元的罚款处罚。

(3) 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首次罚款2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300元的罚款处罚。

2.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1) 对于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2) 对于未经相关岗位培训的人员擅自上岗从事危险作业的,首次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0元的罚款处罚。

(3)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项目部,首次罚款1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2000元的罚款处罚。

四、文明施工处罚1. 违反环保规定的处罚(1) 对于违规倒排污水、乱丢杂物等污染环境的行为,首次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1000元的罚款处罚。

(2)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垃圾分类处理的项目部,首次罚款1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2000元的罚款处罚。

2. 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处罚(1) 对于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影响周边交通和市容的项目部,首次罚款2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4000元的罚款处罚。

(2) 对于噪声、扬尘等超标排放的项目部,首次罚款3000元,再次违规的,按照每次5000元的罚款处罚。

五、处罚执行1. 处罚决定书的形式处罚决定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并抄送所属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地,并且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处罚主要是指对施工现场违反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标准或其他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负责,并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1.未经许可私自擅自进入施工现场;2.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3.盗窃、破坏施工现场设施设备;4.与施工现场无关的人员闲逛放肆;5.未经许可擅自带宠物进入施工现场;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1.轻微违规行为,可给予口头警告;2.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3.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4.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违规行为的记录台账,记录每一起违规行为的情况、处理结果等信息,以备查证。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对处罚措施负责,保证处罚的公正和合理。

第九条若受处罚者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施工现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情况,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宣布。

总结:通过制定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可以有效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施工现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正常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般安全纪律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每人次,不扣安全帽带的罚款50元每人次。

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要求将加倍处罚2、2米以上高处或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每人次.3、衣服不整、赤膊上岗的罚款50元每人次。

4、穿高跟鞋、裙子、短裤、拖鞋、光脚上班的罚款50元每人次.5、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大便罚款100元每人次、小便罚款50元每人次。

6、施工部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各类设备不悬挂、破坏安全标语、标志的罚款100元每次。

7、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8、酒后上岗作业的一般工种罚款100元,特殊工种罚款200元每人次.9、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操作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10、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破坏或随意移动,未经同意拆除、移动的罚款200元每人次.11、不参加安全会议、无书面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的罚款500元每次。

12、不听、不服从甲方、上级管理人员指挥的罚款200元每人次,辱骂、威胁甲方或上级管理人员的罚款500元每人次。

13、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对违章现象视而不见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14、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未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的,罚款100元。

15、管理人员有违章指挥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安全防护管理:1、电梯井口防护门未按照要求及时安装防护门的,每个井口罚款200元。

2、未及时做好电梯井筒内的水平防护的,每次罚款200元。

3、电梯井内水平兜网内及井道内的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100元。

4、顶板上预留洞口未及时做好防护盖板及防护盖板未固定地每层罚款200元。

5、顶板上大于1。

5*1。

5m的洞口未搭设防护栏杆及设置水平安全网的每个罚款100元。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切实保障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处罚规定。

本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员工和所有相关承包商、分包商方面的行为。

三、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追究和处罚。

2. 公正性原则: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3. 依法原则: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并且符合程序正义。

四、处罚主体: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是处罚的主体,负责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罚。

五、处罚标准:1. 对未佩戴安全帽进行施工的行为:(1)首次违规:口头警告并上报该员工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5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同时,限制该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高风险工作。

2. 对乱丢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行为:(1)首次违规:罚款1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2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5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同时,限制该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工地整理和清理工作。

3. 对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行为:(1)首次违规:口头警告并上报该员工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5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同时,限制该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高风险工作。

4. 对违章作业行为:(1)首次违规:罚款5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10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20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一、概述为了加强对项目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进行,保护环境和公众利益,制定了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处罚,旨在引导施工方依法合规经营。

二、违规行为与处罚2.1 施工现场管理2.1.1 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出现乱堆乱放、杂物积存等情况;2)使用不符合安全规格的施工材料;3)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施工工艺或者施工方法;4)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造成噪音、污染等影响;5)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违反作业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的规定。

2.1.2 处罚措施:1)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要求立即整改;2)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限期整改;3)第三次违规: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4)重大违规行为:罚款2000元以上,并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5)严重违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罚款5000元以上,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2 安全生产管理2.2.1 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安装或者使用防护设施;2)施工过程中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3)未经安全负责人同意,擅自进行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4)未组织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5)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

2.2.2 处罚措施:1)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要求立即整改;2)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限期整改;3)第三次违规: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4)重大违规行为:罚款2000元以上,并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5)严重违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罚款5000元以上,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3 环境保护管理2.3.1 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水等环境污染行为;2)未按照环评要求使用防护措施;3)未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废弃物处理。

2.3.2 处罚措施:1)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要求立即整改;2)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限期整改;3)第三次违规: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4)重大违规行为:罚款2000元以上,并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5)严重违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罚款5000元以上,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相应的处罚。

下面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是确保施工过程中各个岗位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障安全的重要依据。

如果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1.责令停工整改:对于一般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可以对施工现场进行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到位方可恢复施工。

停工整改期间,相关责任人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

2.罚款并责令整改: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较为严重或造成安全风险的行为,可以进行罚款和责令整改的处罚。

罚款的数额应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并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二、违反劳动保护规定劳动保护是施工现场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如果出现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1.警告并责令改正:对于未及时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轻微违规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的处罚,并要求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工人的安全。

2.罚款并责令改正:对于违反劳动保护规定较为严重的情况,可以进行罚款和责令改正的处罚。

罚款的数额应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并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消防安全是保障施工现场和周边区域安全的重要措施。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相应的处罚。

1.警告并责令整改:对于一般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的处罚,并要求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2.罚款并责令整改: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严重的情况,可以进行罚款和责令整改的处罚。

罚款的数额应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并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四、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是对施工现场各项事务进行统一管理的依据,对于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相应的处罚。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安全文明管理部分本工程施工期间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2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10元/人。

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1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20元。

4、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款50元。

5、严禁私自接电动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元。

6、爱护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20-100元。

7、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次罚款。

8、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9、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无条件驱逐出场。

10、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50元/次罚款。

11、攀爬或翻越塔吊、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罚款。

12、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100元及以上罚款。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人走场清,首次发现的须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或再次触犯的处以50元/次罚款。

14、无证人员不得私自随意接拉电线;现场施工临时电线不得随意拉拽,接触钢筋等导电体的必须架空并加护套;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违反规定首次发现的须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或再次触犯的处以最低50元/次得罚款。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工程项目文明施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树立良好的工程形象,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文明施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守工程监理要求,保护环境,保障安全,文明施工。

第四条文明施工责任主体分为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文明施工责任,统一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加强施工管理。

第六条相关人员应当服从施工单位的管理,遵守工程现场秩序,服从施工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可以对文明施工处罚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八条对于不遵守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章文明施工行为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明确施工流程、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要求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文明施工管理,监督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文明施工培训,提升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和水平。

第十二条文明施工行为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施工现场秩序管理,包括施工现场卫生、搅拌站及材料堆放区卫生等;(二)施工设备管理,包括施工机械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安全;(三)施工防护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四)环境保护管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噪音控制。

第十三条文明施工行为管理的具体要求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落实。

第三章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第十四条对于不遵守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其违规行为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施工现场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安全;(二)施工设备管理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三)施工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施工人员伤害或事故;(四)环境污染严重,破坏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2023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

2023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

2023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以规范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方案设计、施工管理和监督执法。

第二章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禁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防范和控制。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演练,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妥善处置事故。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条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应当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倡导绿色施工理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卫生、秩序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和整洁。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工作时间,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和回收施工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四章监督执法与处罚第十五条建设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执法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建设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机构有权暂停建筑工程的施工,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行政或经济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建筑施工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

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11、施工企业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以此作为管理的目标,对施工的全过程经常进行检查,对照,分析,及时发现实施中的偏差,如因总体进度计划不准,造成工程工期拖延,每拖延1天罚款5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一、概述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保障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和处罚措施,以促进施工单位依法合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一般管理要求1. 项目部负责人要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等要求的落实。

2.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3. 项目部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知识和技能。

4. 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和环境卫生。

5. 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档案,及时记录和报送相关安全、文明施工信息。

三、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规行为:未履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义务。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规行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标识不合格。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 违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建筑垃圾乱堆放等问题。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整治。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保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秩序。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重大违规处罚措施1. 重大违规行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模版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处罚规定。

第二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项目部应当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本处罚规定予以处罚:1.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立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牌等安全标识的;2.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专业设备安装、维修和保养的;3.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清理和物料堆放的;4.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临时设施搭建和拆除的;5.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秩序管理和人员进出登记的;6.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机具、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和维护的;7.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高处作业、封闭空间作业和电气作业的;8.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物料储存和防火措施的;9. 投掷、抛洒建筑材料,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坠物的;10. 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防护用品,无证上岗进行高空作业的;11.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消防设施使用和维护的;12.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排水和污水处理的;13.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噪音控制和扬尘治理的;14. 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卫生清理和垃圾处理的;1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违反本处罚规定的项目部,根据违规情节、后果和整改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1. 警告:对违规行为较轻微且后果影响较小的,给予书面或口头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督促项目部改正错误;2. 罚款:对违规行为较严重且后果影响较大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3. 暂停施工:对违规行为严重且后果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暂停施工一段时间,待整改完毕后重新复工;4. 吊销执照:对违规行为极其严重且后果极其恶劣的,依法吊销项目部相关执照,并追究法律责任。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范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领域对建筑工地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管理处罚制度的制定能够有效的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本文将着重探讨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的范文,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制度1. 安全技术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处以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性质和造成的损失情况,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罚。

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处以罚款,并要求进行补救性培训。

4. 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未及时更换的,处以罚款,并要求限期更换。

5. 临时用电线路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6. 未建立有效的应急管理预案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7. 临时施工设施建设和拆除不按规定进行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

8. 未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造成水浸事件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9. 未按规定进行周围环境的保护措施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10. 违反施工区域划定规定,侵占公共道路或影响周边业主正常生活的,责令恢复施工区域,并处以罚款。

二、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1. 不按规定进行施工噪声控制的,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并口头警告。

2. 污水横流、垃圾乱倒、渣土乱堆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责令限期清理,罚款,并进行书面警告。

3. 未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防护网、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的,责令限期设置,罚款,并进行书面警告。

4. 未统一装束、未佩戴安全帽、未戴口罩等不符合文明施工规范的,责令限期注意,罚款,并进行口头警告。

5. 随意倒卸渣土、未按规定出入工地、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等违章行为的,根据违规程度,分别进行口头警告、罚款或通报批评。

6. 违反卫生要求,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区域清洁、工地卫生管理等的,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7. 违反规定使用劳动力,未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等的,责令整改,罚款,并要求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关欠薪。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条例:1、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背者,罚款20元/人次。

2、凡酒后作业,罚款100元/人次。

3、凡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安全帽破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罚款50元/人次。

4、凡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的,罚款100元/处。

5、凡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6、凡作业人员进场后没有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人次7、凡作业时打闹嬉戏,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人次。

8、凡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罚款500~5000元/人次,处罚班组1000~5000元。

9、凡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作业时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罚款100元/ 人次。

10、凡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200元,小便罚款50元。

11、凡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罚款50元/处。

12、凡宿舍/内有使用长明灯、生火做饭烧水现象,罚款50/处。

13、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扑克牌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14、凡从高空(大于3m)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及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坠落,罚款300元/人次。

15、凡楼层结构边、基坑边1.5m范围内放置各类材料或各类材料堆码零乱,罚款100元/处。

16、凡对于高空坠物,未造成事故的按100元-500/次的罚款;造成事故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17、凡现场安全防范设施(楼梯防护栏杆、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等)不到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100元/处。

私拆、损坏、移动防护设施及标志,罚款100元/人次。

18、凡脚手架大、小横杆、立杆等加固使用的物品被破坏或移作它用,罚款200元/处。

19、凡搭设的各类脚手架、人行通道、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罚款200元/处。

项目部处罚条例

项目部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条例编制依据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公司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和策划文件,特制定本条例,希望各施工队组织本队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严格按条例执行。

违规处罚条例第一条: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劳务总包罚款1000元,班组领班罚款100元/人,工人罚款50元/人;对使用缺衬缺带、破损的安全帽或使用不正确者,管理人员罚款50元/人,工人罚款20元/人。

第二条: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背心或赤膊的,配置工作服而不穿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工人罚款20元/次。

第三条: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对操作人员罚1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500元/次,对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第四条:主管技术员在施工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次,第五条:带班工长未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的,对带班工长罚款20元/次。

第六条:带班工长未认真监督施工班组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次。

第七条: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对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拒绝执行安全隐患整改的,对工人罚款50元,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

第九条:工人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的,对工人罚款50元,对班组罚款500元,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

第十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人,对施工队罚款500元。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时向下乱抛东西的罚款2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1000元。

第十二条:没有有效的高空作业防护措施而进行高处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1000元。

第十三条:没有有效的临边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次,对主管安全的罚款100元/次。

第十四条:没有有效的洞口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次,对主管安全的罚款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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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
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
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
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
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
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
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
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
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
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
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1.15:作业人员登高或下地面,随起吊物件同上下的一次罚款200元。

2、安全生产专项规定
2.1: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安全规定
2.1.1:施工现场所用的电器设备安装时必须按照“三相五线”的规定严格接地、接零
和使用漏电保护器。

设备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严禁一闸多用。

违者处罚300元。

2.1.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导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若
有接头一应包扎结实并将电线接头处打结);电线拖地必须采取绝缘及防磨损、防潮、防断等措施;严禁将电缆(电线)直接捆绑在外架钢管机接地铁件上。

违者处罚200
元。

2.1.3: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具有完好的安全防护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正常、各种配件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违者处罚100元。

2.1.4:需要在施工现场的临电箱、电缆等临电设施上搭接电线或电箱移位,必须由项目部专业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对现场临电箱、电缆进行搭接、移位操作;严禁将无插头的电线、电缆直接插入插座中。

违者处罚100元/人次。

2.1.5: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线路穿道无保护,线路架空不符合要求,电线乱拉乱搭,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的每处罚200元。

2.2:安全防护措施及作业的安全规定
2.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并按安全帽正规佩戴,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50元/人次。

2.2.2:木(钢)模板及部件材料拆除后,严禁任意堆放拆下部件或材料(所有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违者处罚100元/次
2.2.3:严格按照卸料平台限重、限量规定堆放材料,严格执行“当日堆放,当日吊运”,禁止材料在卸料平台过夜。

违者处罚200元/处.
2.2.4: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安全员批准,严禁任意乱拆、乱移、乱动,或经批准但在作业后没有恢复,对作业人员处罚200元/处。

2.3:防火安全规定
2.3.1:施工现场所有使用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班组都必须到项目部办理动火手续,违者处罚100元/次。

2.3.2:办理完动火手续的施工作业必须具备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如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工作结束应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违者处罚200元/次。

2.3.3:管理好电焊、气焊设备,二次火线、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现象;氧气、乙炔、割具应保持安全距离,保证表、阀、管质量和安装合格。

违者处罚100元/次。

2.3.4:不得在易燃、易爆的材料堆放场或有明确禁止标识的地方吸烟,违者处罚200元/次。

3:文明施工规定
3.1:各班组使用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在未施工前应分隔出“成品区”、“半成品区”和“废料区”;违者处罚100元/次。

3.2:施工中混凝土搅拌作业严格执行“日做日清”、“谁做谁清”,将作业中的废料、建渣(沙灰)、废水清理出搅拌站外指定堆放点;违者处罚200元/次。

3.3:严禁在河渠、湖塘里洗澡、游泳;在施工期间出现此种情况一律罚款400元,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均由施工方承担。

3.4:不得在施工现场聚众赌博,违者处罚200元/次
3.5在施工现场或临时住处班组之间、组内成员之间不得吵架、闹架;严禁打架、斗殴。

违反者除承担对方医药费外,对当事人双方处罚100-500元,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施工方处罚1000-5000元。

3.6:对损坏现场绿化及卫生设施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处,施工方并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3.7:对盗窃、破坏现场材料、设备、成品者(个人),处按其赔偿所有损坏费用外,对个人处罚500元,对施工方处罚30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3.8各班组在施工现场临时住宿的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安排,不得私占、乱搭住宿、
库房,如有违章按以下条款处罚:乱搭住宿(库房)班组每次处罚1000元,拒不拆除
者按每天100元处罚,责任全部由施工单位全全负责。

附则:1、项目部以专项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对违章现象(行为)采取“三不过四)
的处罚程序,即:教育警告、整改通告、处罚通告、清退出场。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管理重点的不同,项目部还需要拟定各种“专项管理规定”,这
些规定都是本条例的补充,具有同等管理效力。

3、处罚单由项目部安全员开出后,经项目部责任工长签字后生效。

4、所有罚款单交公司经营管理部,直接在班组当期支付的工程款(工资)中扣除。

贵州警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部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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