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及乳制品的卫生及管理
乳品卫生
病原体,如结核菌、布氏杆菌、 病原体,如结核菌、布氏杆菌、口蹄疫 病毒、炭疽菌等都具有传染性, 病毒、炭疽菌等都具有传染性,一律要 弃去,不能用作鲜奶销售。 弃去,不能用作鲜奶销售。 原料奶的卫生要求 1、奶的净化:刚挤出的鲜奶必须经过 、奶的净化: 净化,通常用3~4层过滤或离心机过滤, 层过滤或离心机过滤, 净化,通常用 层过滤或离心机过滤 即可除去杂质和微生物。 即可除去杂质和微生物。 2、鲜乳的冷却与贮存:经过滤的乳汁, 、鲜乳的冷却与贮存:经过滤的乳汁, 必须尽快冷却冷却温度为2~10℃为好, 必须尽快冷却冷却温度为 ℃为好, 最好在4 左右, 最好在 ℃左右,因为刚挤出的奶含有 溶菌酶, 溶菌酶,能在较低温度下抑制微生物的 生长繁殖。 生长繁殖。
• 挤奶的卫生milking: preparation:奶牛卫生,挤奶人员,用具 挤奶时:头几把奶废弃,注意有无脓块、奶块 raw milk:多层灭菌纱布过滤后迅速冷却 • 收奶、运输奶卫生 GB6914-1986 生鲜牛奶收购标准 理化指标:fat protein density acidity Hg DDT 杂质度 感官指标 细菌指标 不得收购产前15日内的胎奶或产后7日内的初奶 搀杂搀假:某省1996 11个乳品厂调查 40余种
• Cooling and packaging: pasteurized milk is not sterile, so quickly cooled 4-6 ℃ paper cartons,plastic jugs,bottle
奶贮运的卫生
低温,保持运输工具及容器的卫生
消毒牛奶的卫生质量要求: 感官指标:色、香、味、形 理化指标: 比重1.028~1.032 脂肪≥3% 全乳固体 11.2% 杂质含量≤2mg/kg 酸度≤18 Hg(mg/kg) ≤0.01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30,000cfu/ml 大肠菌群MPN≤90/100ml 致病菌不得检出
生产乳制品规章制度
生产乳制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乳制品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涉及乳制品生产的企业。
第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生产乳制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检测体系,保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第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及时排查和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污水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乳制品生产管理第十二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原材料采购和入库检验。
第十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产品包装,确保产品安全。
第十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及时排查和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第二十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乳制品生产安全第二十一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建立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国家乳制品相关标准汇总
乳及乳制品标准推荐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部署了对这一事件的处置工作。
为了帮助广大乳及乳制品生产企业规范组织生产,现将部分国内外乳及乳制品相关标准推荐给广大用户。
推荐标准目录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其他乳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液体乳。
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宀净乳宀冷藏宀标准化宀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
2.灭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预热- 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 -冷却 -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 -成品储存(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预处理、标准化、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原料乳品质不良,造成产品不良风味和口感;超高温灭菌或无菌灌装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坏包;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灭菌温度和时间不适宜,导致产品稠厚感,并且色泽异常。
3.酸牛乳1)基本生产流程凝固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宀灌装T发酵T冷却T冷藏搅拌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发酵-添加辅料-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发酵剂的制备、发酵、灌装、设备的清洗。
乳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乳品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乳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乳品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乳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乳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乳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五条乳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乳品。
第六条乳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料乳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乳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确保生产工艺、设备、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条乳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九条乳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追溯制度,记录产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
第十条乳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环境、设备、容器、包装材料等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三章乳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十一条乳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乳品。
第十二条乳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乳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乳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乳品销售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第十四条乳品经营者应当妥善储存乳品,确保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乳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来源不明、质量不达标、过期、变质的乳品。
第四章乳品运输和储存管理第十六条乳品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运输乳品。
第十七条乳品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乳品运输过程的温度、湿度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乳品储存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储存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储存乳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36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乳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乳品,是指生鲜乳和乳制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权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围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生鲜乳和乳制品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根据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时组织修订。
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包括乳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乳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通用的乳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与乳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以及其他需要制定为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容。
制定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婴幼儿身体特点和生长发育需要,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乳制品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则
乳制品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则中乳协【xx】26号关于发布实施《乳制品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为了加强和规范乳制品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我国乳制品企业管理水平,我协会组织制定了《乳制品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则》,现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乳制品生产,促进乳制品工业健康发展,提高乳制品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乳制品定义与分类、奶源管理及生鲜乳收购、乳制品加工厂建设、乳制品加工设备、乳制品质量管理、乳制品厂卫生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乳制品定义及分类第三条乳制品是指以生鲜牛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各种产品。
第四条乳制品分七个大类:液体乳类。
主要包括:杀菌乳GB5408.1;灭菌乳GB5408.2;酸牛乳GB2746;配方乳等。
乳粉类。
主要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GB5410;婴幼儿乳粉GB10765、GB10766、GB10767;其他配方乳粉。
炼乳类。
主要包括:全脂无糖炼乳。
全脂加糖炼乳GB5417;调味炼乳;配方炼乳等。
乳脂肪类。
主要包括:稀奶油GB5414;奶油GB5415;无水奶油等。
干酪类GB5420。
主要包括:原干酪;再制干酪等。
乳冰淇淋类。
主要包括:乳冰淇淋;乳冰等。
其他乳制品类。
主要包括:干酪素GB5424;乳糖GB5422;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等。
第三章奶源管理及生鲜乳收购第五条乳制品加工企业应有固定的奶源,并同原料乳供应单位签订生鲜乳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乳制品加工企业应对奶源基地的奶畜登记造册,掌握畜群的数量、健康、饲养、繁殖、流动等情况。
第七条奶畜饲养单位和个人对奶畜的饲养与管理应执行《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46、《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5047、《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5048、《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管理准则》NY5049。
第八条大力提倡和推广机械榨乳、以质论价收购生鲜乳。
乳制品管理条例
乳制品管理条例一、目的和背景乳制品作为人们日常饮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人体的营养摄入和健康保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乳制品生产和销售过程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特制订乳制品管理条例。
二、定义和范围2.1 定义1.乳制品:指以生鲜牛奶、羊奶、山羊奶等为原料制成的各类食品,包括但不限于酸奶、奶酪、黄油、乳清粉、奶粉等。
2.生产者:指从事乳制品生产、加工和包装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销售者:指从事乳制品销售和经营的企事业单位、超市、便利店等。
2.2 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乳制品的生产、加工、包装、销售和进口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三、乳制品生产和销售的基本要求3.1 生产要求1.生产者应当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料、设备和环境的卫生质量,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3.生产者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质量记录制度等。
3.2 销售要求1.销售者应当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如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并对产品进行有效管理。
2.销售者应当对乳制品进行储存和展示,确保环境卫生,并防止产品的污染和变质。
3.销售者应当依法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四、乳制品质量与安全监管4.1 质量监测1.相关部门应定期抽检乳制品的质量,包括产品的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添加剂使用等。
2.对于不合格的乳制品,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产、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4.2 安全监管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乳制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经营。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乳制品原料的溯源管理,确保原料的安全和合规。
3.对于涉及乳制品安全的投诉和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调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5.1 生产违法违规1.生产者未持有生产许可证的,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停产、罚款,并吊销许可证。
我国乳和乳制品的质量与监管
对生命体的生长发育而言,蛋白所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
人体合成蛋白质的原料需要从外界环境中获取,食物是获取蛋白合成原料的主要途径,如乳类、肝、蛋类食品等,乳类主要是乳和乳制品,可见乳和乳制品的质量与监管很重要。
1 乳和乳制品的定义及分类乳制品是指根据相关标准和法规,以牛奶或羊奶及其加工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矿物质、维生素和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各种食品[1]。
乳制品包括多种类型的产品,比如液体乳类、炼乳类、配方乳粉、干酪类以及其他经过加工的各类乳制 品等。
2 乳制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是目前我国乳品市场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国在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总体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乳制品监管水平仍然落后。
我国的乳制品监管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2.1 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 滞后国际乳品联合会(International Dairy Federation,简称IDF)、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简称ISO)都对乳制品质量安全管理做出了相关规定,但生产者的违法行为因为没有相应的行业准则和相应规范制度来约束和执行,导致存在监管困难。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我国修改完善了乳制品标准体系,并在2010年公布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标准指标偏低等问题[2]。
2.2 食品安全可追溯性不强早在1997年,欧盟就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通过该体系建立了一套涵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完整链条的追溯机制,统一建立了数据库跟踪记录。
2004年,美国对食品生产商、加工商、分包商、零售商和进口商规定了建立和保持完整记录的法律要求。
乳制品生产细则范文
乳制品生产细则范文第一章概述第一节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本细则的目的是确保乳制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并提供高质量的乳制品产品。
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乳制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节总则2.1安全和卫生要求:乳制品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并按照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
2.2质量管理体系: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生产过程第一节原料采购和贮存1.1原料选择:乳制品生产企业应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其品质良好。
1.2原料储存:乳制品原料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并进行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原料应分开存放。
1.3原料检验: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料检验制度,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第二节生产工艺控制2.1工艺流程: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并进行严格的实施。
2.2过程控制: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控制每个生产环节的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三节设备维护和清洁3.1设备选择:乳制品生产企业应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设备,并按照设备说明书正常操作和维护设备。
3.2设备清洁: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定期清洁设备,确保设备表面干净、无残留物。
3.3设备维护: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节卫生管理4.1厂区卫生: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保持厂区内的卫生干净,确保无垃圾、无臭气等卫生问题。
4.2员工卫生: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卫生教育,保证员工的个人卫生。
4.3工作区域卫生: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保持工作区域的卫生,及时清理工作区域内的杂物。
第五节产品质量控制5.1检验和测试: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并记录检验结果。
5.2样品保存: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保存每批产品的样品,并设置样品保存期限。
5.3不合格品处理: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制定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行处理,以防止流入市场。
乳制品的安全卫生
1.1 乳制品的安全问题
(5) 无论生乳或消毒乳,其酸度不可超过22°T。 (6) 有明显污染物存在的牛乳或添加防腐剂的牛乳应予 取缔。 (7) 牛乳中不得检出任何掺杂物质。 (8) 乳牛发生个类乳房炎,未经兽医检验确证恢复前, 其乳汁一律不得食用。 (9) 牛乳中不得含有病原菌,细菌数及大肠菌值应在标 准规定的界限数以内。
1.1 乳制品的安全问题
2. 各种乳制品及其卫生知识
(1) 消毒乳。其特性是易变质,要及时饮用。
炼乳。炼乳呈淡黄色胶状流体,不允许脂肪上浮、变稠、霉斑等。
(2) 其特性是:油脂易上浮,要经常翻动
(3)
奶粉。奶粉具有消毒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呈淡黄色的干燥粉 末状,无结块现象。特性是:易受潮结块,开罐后应立即盖紧密
乳制品的安全卫生
1.1 乳制品的安全问题
1. 鲜乳卫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质量要求及其营养价值
平常人们食用的牛乳在厂内都要经过严格 的消毒后才能进入市场出售。这种乳的质量要 求是:呈乳白色,具有鲜奶香味,无其他异味。 乳类含有两百余种营养物质和生物活性物质, 其中包括人体必需的八种氨基酸和几乎所有的 维生素,还有磷脂。而这些营养物质大多易于 被人体吸收,所以,乳与乳制品是对人类有益 的食品,更是婴儿发育成长的最佳食品。
(4) 不能与其他有腥味、香味、辛辣味及易生虫的 商品一起存放。要严防老鼠的危害。
1.1 乳制品的安全问题
(5) 对不同保质期限的奶粉,要分别堆存,不得 混放在一起,用明显的标记加以隔离,以便检查,过 期的奶粉要经卫生部门化验才能销售或处理。
(6) 在夏季,奶粉运到后必须放在阴凉处散热, 然后再行堆垛,以免受热而增加库温,引起变质。
(4) 封奶油。奶油呈微黄色,具有鲜奶的纯味和香味,无其他异味,组织均
HACCP手册乳制品
HACCP手册乳制品HACCP手册乳制品1.引言- 目的:本HACCP手册旨在确保乳制品制造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并提供一套操作规范,以管理食品安全风险。
-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所有乳制品生产过程。
2.法律法规与标准- 以下是本手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规- 乳制品卫生标准3.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公司地质:- 公司联系人:4.HACCP的原则- 危害分析:对乳制品生产中的潜在危害进行分析。
- 监控措施:制定监控措施以控制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 关键控制点(CCP):确定关键控制点,以控制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 监控措施验证:验证监控措施的有效性。
- 记录保留:保留必要的记录以确保监控措施的有效性。
- 纠正措施:在发现监控措施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
5.HACCP计划- 危害分析:- 鉴定潜在危害:包括化学、物理和生物危害。
- 确定危害防控措施:制定预防控制措施以消除或降低危害。
- 监控措施:- 监控关键控制点:指定合适的监控方法以确保关键控制点的有效运行。
- 监控计划:制定监控计划以监测关键控制点。
- CCP验证:- 验证计划:制定验证计划以确保CCP的有效性。
- 验证程序:实施验证程序,包括监测、测量和记录。
- 记录保留:- 记录要求:规定必须记录的信息内容和记录方式。
- 记录保留期:确定各类记录的保留期限。
- 纠正措施:- 纠正程序:制定纠正措施的程序。
- 问题解决:解决发生的问题并纠正不符合情况。
6.卫生控制- 人员卫生:- 健康检查:要求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卫生培训。
- 设备卫生:- 设备清洁:设定设备清洁频率和清洁方法。
- 设备维护:设定设备维护计划。
- 原料卫生:- 原料检验:开展原料检验,确保原料符合安全标准。
- 储存要求:规定原料的储存条件和要求。
- 产品卫生:- 产品抽样检验:随机抽取产品进行检验。
- 产品标签:规定产品标签上必须包含的信息。
乳与乳制品的卫生检验
(一)
对原料乳的要求
• 1.原料乳验收 原料乳(生乳)必须来自健康 动物,牛乳经检验后各项指标均应符合《生鲜 牛乳收购标准》(GB /T 6914)或相应的行 业标准的规定。 • 2.食品添加剂 应选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 标准》(GB 2760)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 卫生标准》(GB 14880)中规定的允许使用 品种,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规定,但不得在鲜乳中添加防腐剂。
脂溶性维生素 种类 A D E B1 B2 PP C 水溶性维生素
含量
0.13~ 0.16
0.07 ~ 1.2
0.6~ 0.2~ 1.23 0.7
1.0~ 1.25
1.5~ 1.55
8~ 18
(七)酶 乳中酶的种类较多,现已发现60多种,有 些酶来自乳腺组织,有些是微生物在代谢过程中的 产物,主要有过氧化物酶(lactperoxidase)、解 脂酶(lipase)、磷酸酶(phosphatase)和溶菌酶 (lysozyme)等。 (八)其他成分 乳中还含有有机酸、细胞成分、气 体、色素物质、激素、生长因子以及生物活性肽和 其他微量成分。
二、乳的化学组成
乳是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物,含有上百种成分, 主要由水、脂肪、蛋白质、乳糖、矿物质、维生素 及酶类等物质组成。 乳的化学成分也会发生变化,其中变化最为明 显的是脂肪,其次为蛋白质,而乳糖和矿物质的变 化则很小。哺乳动物正常乳汁的主要化学成分及其 含量见表8-1。
表8-1
乳 的 成 分
表8-2 牛乳中主要矿物质含量(mg/kg)
钾(K) 镁(Mg)钙(Ca) 磷(P) 氯(Cl) 矿物质 钠(Na)
平均值
470
1500
120
1210
鲜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鲜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鲜奶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乳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鲜奶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检验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鲜奶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鲜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鲜奶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鲜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鲜奶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第二章鲜奶生产管理第五条鲜奶生产企业应当取得乳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组织生产。
第六条鲜奶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奶源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奶源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奶源质量安全。
第七条鲜奶生产企业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艺和设备进行生产,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污染。
第八条鲜奶生产企业应当对鲜奶进行包装、标识,并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
第三章鲜奶销售管理第九条鲜奶销售者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鲜奶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第十条鲜奶销售者应当保持鲜奶产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的鲜奶产品。
第十一条鲜奶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标明鲜奶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
第四章鲜奶运输和储存管理第十二条鲜奶运输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鲜奶产品运输和储存的规定,保证鲜奶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鲜奶运输工具和储存设施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鲜奶产品受到污染。
第十四条鲜奶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当控制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鲜奶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五章鲜奶检验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第十五条鲜奶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鲜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鲜奶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鲜奶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单位应当对鲜奶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留存检验报告。
乳制品GMP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Dairy Product Factory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乳制品企业在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关于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的设置以及卫生、生产及品质等管理应达到的标准、良好条件或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乳粉、消毒乳、灭菌乳、发酵乳、炼乳、干酪、再制乳、奶油、花色乳等乳制品生产企业。
2引用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32 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菌落总数测定3 定义乳制品(dairy product):以牛乳、羊乳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各种制品。
清洁作业区:指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
准清洁作业区:指鲜乳处理车间等生产场所中清洁度要求次于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
一般作业区:指收乳间、原料仓库、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清洁度要求次于准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
非食品处理处:指检验室、办公室、洗手消毒室、厕所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3.6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生产(加工)安全食品的一种控制手段: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
4 厂区环境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有充足水源的地区。
厂区不得设于受污染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形。
厂区内任何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不良气味、粉尘及其它污染物泄漏等有碍卫生的情形发生。
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商总局《____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____》,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一定的乳制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并主动执行各项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进货1.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2.进货时需向乳制品供应商索要加盖公章的有效证照资质证明与相关乳制品的检验报告。
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3.不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
5.建立乳制品进货台帐、销售台帐,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
乳制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6.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还应当保证严格按照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
且购进的婴幼儿奶粉标签必须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详细说明其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运输运输乳制品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需冷藏的乳制品要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
配备必要的保温设备,已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乳制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三)贮存乳制品入库要验收、登记。
验收时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乳制品名称、批号相符;储藏乳制品应隔墙离地____公分,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根据乳制品存储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库房,冷藏温度应当符合乳制品标签明示温度以及食品安全要求。
乳制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乳制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乳制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负责乳制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3. 监督检查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负责收集、分析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原料采购管理:1. 严格筛选原料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具有合格证明,不得购入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的产品;3. 建立原料采购台账,详细记录原料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第七条生产过程管理:1. 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2. 加强生产设备、工具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防止交叉污染。
第八条产品检验管理:1. 建立健全产品检验制度,确保产品出厂前必须经过严格检验;2. 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3. 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检验质量。
第四章销售与售后服务第九条销售管理:1. 严格审查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2. 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销售产品、数量、客户信息等;3. 定期对销售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售后服务管理:1. 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问题;2. 对投诉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3. 定期收集消费者反馈意见,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