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守则
《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实用版】
目录
1.引言
2.《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主要内容
3.乘客应当遵守的规定
4.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5.结论
正文
【引言】
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轨道交通已经成为了大城市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
为了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和秩序,青岛市制定了《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对乘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主要内容】
《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主要包含了乘客应当遵守的规定和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两个方面。
【乘客应当遵守的规定】
乘客应当遵守的规定主要包括:
1.乘客应当按照车站的指引标识进站、出站,不得逆行或者翻越栏杆。
2.乘客应当在车站内排队买票、安检,不得插队或者拥挤。
3.乘客应当文明乘车,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或者吸烟。
4.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票价购票,不得无票、漏票、逃票。
5.乘客应当爱护轨道交通设施,不得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反《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乘客,轨道交通企业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拒绝其进站或者乘车,甚至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结论】
《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制定,是为了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和秩序,提高乘客的乘车体验。
沈阳地铁乘客守则
沈阳地铁乘客守则随着沈阳地铁的不断发展,地铁成为了沈阳市民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保障地铁的安全和秩序,沈阳地铁制定了一系列乘客守则,希望广大乘客能够遵守并共同维护地铁的良好环境。
一、排队进出站,有序乘车在高峰时段,地铁口往往人流量较大,为了保证乘车的安全和顺利,乘客需要排队有序进出站。
进站时,应按照站台指示标识排队,不要插队,避免拥堵和摩擦。
出站时,同样要排队有序,不要争先恐后,以免发生意外。
二、让座礼让,关爱他人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座位资源有限。
乘客应该主动让座给有需要的人,如老人、孕妇、残疾人等。
对于有需要的乘客,我们应该给予关心和帮助,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
三、不随地吐痰,保持车厢清洁为了保持地铁车厢的整洁和卫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车厢的清洁。
如果有垃圾需要处理,可以将其放入指定的垃圾箱,或者带回家进行处理。
四、文明用语,和谐交流乘坐地铁时,我们应该保持安静,尽量减少噪音。
在与他人交流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使用粗俗、侮辱性的言辞。
如果有需要与他人交流的情况,应该尽量降低声音,以免给他人带来困扰。
五、遵守秩序,安全出行地铁乘客应该遵守地铁的乘车秩序,不要随意跨越安全门、护栏等设施。
在车厢内,应稳立或持扶手,不要乱跑、追逐,以免发生意外。
同时,要关注列车的到站信息,提前做好下车准备,避免延误他人出行。
六、保护设施,爱护公物地铁设施和公物是我们共同的财产,我们应该爱护和保护它们。
不要随意涂鸦、撕扯车厢内外的广告和标识,不要故意损坏或破坏设施。
如果发现有设施损坏或故障,可以向工作人员反映,共同维护地铁的良好状态。
七、遵守禁令,文明出行地铁车厢内有一些禁止行为,如吸烟、吃东西、大声喧哗等。
我们应该遵守这些禁令,文明出行。
不仅可以维护车厢内的空气质量和卫生,还可以给其他乘客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
八、关注安全,自我保护乘坐地铁时,我们要时刻关注自己的人身安全。
乘客守则十准十不准
乘客守则十准十不准为了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确保乘客安全,特制定本乘客守则,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均应遵守以下准则:十准1. 凭有效车票或刷卡乘车,不得偷乘、乘车逃票或盗刷公交卡。
2. 遵守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各项规定,如不吸烟、不占用紧急出口、不剧烈摇晃车厢等。
3. 保持交通设施、设备、车厢内部整洁卫生,不在车上吐痰、乱丢垃圾。
4. 给老人、残障人士、孕妇、儿童等依法应优先让座人员让座。
5. 保持安静,不要大声说话、放声喧哗或使用大声播放器件。
6. 保护公共财产,不破坏、乱贴乱画、污损交通设施、票务设备、车辆、场站等。
7. 尊重交通工具从业人员,不扰乱车速、不辱骂公共交通工具从业人员。
8. 爱护文明、有益的公共环境,不在车厢、场站内吸毒、酗酒。
9. 遵守公共交通工具行车时的安全规定,不在车厢内、车厢外、行车道上乱跑、乱窜。
10. 有共同意识,相互关爱,有利公共交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十不准1.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 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烟。
3. 不得在车厢内、车厢外、车站设施、场站区域内等公共交通场所乱扔垃圾。
4. 不得乘坐无牌、黑旗车辆、黑出租车等非法交通工具。
5. 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外滥拉客、拦路抢客、强行索取车资、过路费等。
6. 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内推销商品、发广告单和传单。
7. 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玩游戏、套娃、赌博等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
8. 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推销存储卡、光盘、黄色碟片等影响公共风尚的物品。
9. 不得干扰公共交通工具行车,如随意按动紧急制动、施压紧急停车按钮等。
10. 不得影响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如盗窃、抢劫、诈骗等行为。
以上乘客守则十准十不准,请各位乘客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和安全。
对违反规定的乘客,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深圳地铁乘客守则
深圳地铁乘客守则深圳地铁是广东省深圳市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每天都有大量的乘客利用地铁出行。
为了确保地铁乘坐的安全和顺利,深圳地铁制定了一系列的乘客守则,希望乘客能够遵守并共同维护良好的地铁秩序。
一、排队有序为了避免人群拥挤,乘客在进入地铁站时应排队有序。
不要插队或者挤入他人的队伍,尊重他人的权益和空间。
在高峰期,如果人流量较大,可以耐心等待下一班地铁到来,不要采取冲撞或者推挤的行为。
二、不乱丢垃圾地铁车厢内禁止乱丢垃圾,乘客应该将垃圾放入垃圾桶中。
保持地铁车厢的整洁,是每一位乘客的责任。
如果有乘客发现有人乱丢垃圾,可以提醒对方注意,共同维护地铁环境的整洁。
三、不大声喧哗在地铁车厢内,乘客应该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避免打扰到他人,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期,车厢内人员密集,大声喧哗会给其他乘客带来困扰。
在需要打电话时,应该尽量降低音量,以免影响他人。
四、给予特殊乘客帮助地铁是公共交通工具,我们应该给予特殊乘客帮助和关爱。
比如,身体不便的乘客、老年人、孩子等,如果需要帮助或者让座,我们应该主动伸出援手。
尊重他人,关心他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五、遵守站内规定在地铁站内,有一些特定的规定需要遵守。
比如,不得在地铁站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或者乱扔垃圾,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地铁站。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地铁站内的秩序和安全,乘客应该遵守并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
六、不占用紧急出口和通道地铁车厢内有紧急出口和通道,乘客不得占用这些区域。
这些出口和通道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而设置的,如果乘客占用了这些区域,将会妨碍其他乘客的安全疏散。
因此,我们应该遵守规定,不占用紧急出口和通道。
七、不乱涂乱刻地铁车厢内和地铁站内,乘客不得乱涂乱刻。
这不仅会破坏地铁车厢和站内的环境,也会给其他乘客带来不好的影响。
我们应该保持文明乘车,不做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
八、不破坏设备设施地铁车厢内和地铁站内的设备设施是为了方便乘客出行而设置的。
乘客不得随意破坏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比如,不得乱扯车厢内的吊环、不得乱拆地铁站内的标识牌等。
杭州地铁乘客守则
杭州地铁乘客守则
杭州地铁是杭州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每天都有大量的乘客使用。
为了确保乘客安全,保护乘客的基本权利,以及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杭州地铁公司制定了一些乘客守则,请各位乘客仔细阅读: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危险行为:
乘车时,请不要携带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攻击性武器等。
也不要在车厢内进行吸烟、乱扔垃圾、随意涂鸦等行为,以及任何形式的恐吓行为,以确保乘客的安全。
二、安全乘车:
乘车时,应遵守站台、车厢内的安全标志,并确保自身安全。
特别是在列车快要进站时,乘客应尽量远离站台边缘,以免发生意外。
三、文明乘车:
乘车时,要保持车厢内的清洁卫生,不要在车厢里大声喧哗、说话,并要尊重他人的隐私。
此外,乘客也要注意自身着装,不能穿着过于暴露的衣物,以免影响其他乘客的乘车体验。
四、礼貌排队:
在地铁站等候的时候,请遵守排队礼仪,先到先得,不要插队。
同时,也要注意安全,不要踩踏他人,以免发生意外。
五、购票乘车:
乘客在乘车前,应先购买好车票,并在检票口出示车票,以便安全出站。
乘客在乘车时,也要注意检票员的提示,及时出站。
总之,乘客要尊重他人的权利,行为文明,注意安全,共同维护杭州地铁的安全和文明秩序,共同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杭州地铁乘客守则
杭州地铁乘客守则
1. 遵守安全规定
•在地铁站站台时,请站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等候列车。
•列车到站后,请先等待乘客下车后再上车,不要争先恐后地挤上车厢。
•在乘坐地铁时,请务必站稳扶好扶手,不要随意行走或倚靠车门,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 尊重他人
•在地铁车厢内,请保持安静,避免大声喧哗,以免干扰他人。
•若有座位的乘客,请尽量让座给有需求的人,如孕妇、老人、残障人士等。
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文明的乘车环境。
3. 维持卫生
•请勿随地乱扔杂物和垃圾,将其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若需要进食,请选择不散发异味和破坏环境的食品,并带好垃圾袋用于包装残渣并正确处理。
4. 禁止违规行为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地铁站和乘坐地铁。
•禁止吸烟、吐痰、吃东西等行为,以保持地铁车厢的整洁和乘客的健康。
•请勿随意触摸和破坏车厢设备,保护公共财产。
5. 遵守秩序
•在进出站时,请遵循乘车指引,按秩序排队进站、出站,并主动让行老人、孕妇等有需要的人。
6. 提高安全意识
•在地铁站内和车厢内,注意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被他人偷窃或遗失。
•在乘车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或发现可疑物品,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7. 关注公共形象
•请保持良好仪容仪表,不要穿着露骨、低俗的服装,并遵守各个车站和车厢内的行为规范。
以上是杭州地铁乘客的守则,请广大市民积极遵守和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地铁环境。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高铁乘客守则
高铁乘客守则
一、不要随意扳动车门。
动车的车门和飞机的舱门一样,不是你任性想开就能开,非紧急情况下,乘客自行打开车门是禁止的!另外,请不要好奇心太强,没事动手去研究车上的紧急制动阀、消防器材、破窗锤等安全设施,也不要在车门口处站立、停留及放置物品,以免发生危险,影响行车安全。
二、绝对不要吸烟。
即使在洗手间、车厢连接处,也是不可以吸烟的。
车上有很多这种检测装置,被抓到在车内吸烟,处500-2000元的罚款。
如果被抓到两次,会被禁止以后购买高铁动车票。
三、行李别超重。
高铁不像火车,行李的重量方面也是有所要求的,只能携带不超过20公斤的行李,儿童(含免费儿童)是10公斤。
超过规定的,要办理托运。
四、经停站别轻易下车。
高铁列车在各经停站一般只停几分钟,没到站,就不要下车。
有些人,趁这一两分钟,下车抽烟,又没注意时间,耽误了自己的行程。
列车乘客守则
列车乘客守则1. 乘客安全是第一要务• 1.1 独自行动时,尽量不要在列车上或车站附近熬夜等。
• 1.2 注意保管个人物品,避免遗失或被偷窃。
• 1.3 在车内行走时保持平稳,避免摔倒或碰撞。
• 1.4 在站外乘车时,注意交通状况,遵守交通规则。
2. 爱护公共财物• 2.1 不随意涂鸦、刻字或损坏列车内外的公共设施和座椅。
• 2.2 不乱扔垃圾,保持车内清洁整洁。
• 2.3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浪费资源。
3. 遵守乘车秩序3.1 预订车票• 3.1.1 提前预订车票,避免临时买票造成的不便。
• 3.1.2 如需退票或改签,请提前办理,以免耽误他人行程。
3.2 安全有序的排队• 3.2.1 在候车室或站台上,按照站点的次序有序排队,避免拥挤和踩踏。
• 3.2.2 让老人、孕妇、残疾人、儿童等特殊乘客优先上下车。
3.3 礼让上座• 3.3.1 尊重老年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主动让座。
• 3.3.2 尊重他人,不占用他人已经占座的座位。
3.4 安静文明的行为• 3.4.1 不大声喧哗,不播放嘈杂的音乐,不妨碍他人休息。
• 3.4.2 保持车厢干净卫生,不乱丢废弃物。
• 3.4.3 禁止吸烟,遵守列车上的吸烟规定。
4. 合理使用列车服务设施4.1 应急设备• 4.1.1 熟悉车厢内的紧急疏散出口和安全设备的位置。
• 4.1.2 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冷静,按照列车工作人员的指示行动。
4.2 餐饮服务• 4.2.1 尊重列车乘务员,排队有序购买食品和饮料。
• 4.2.2 不随意买卖非法物品,遵守列车上的禁止销售规定。
4.3 娱乐设施• 4.3.1 遵守列车上的娱乐设施使用规定,不在使用过程中干扰他人。
• 4.3.2 协助维护列车上的娱乐设施,如有损坏及时报告。
4.4 WiFi 和电源• 4.4.1 使用列车上提供的WiFi和电源设施时,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
• 4.4.2 不滥用WiFi和电源设施,让其他乘客也能够合理使用。
《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原创实用版】目录1.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简介2.乘客应当遵守的规定3.乘客禁止的行为4.乘客守则的实施与处罚正文【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简介】《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是为了维护青岛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乘客的安全与舒适,制定的一部守则。
本守则适用于青岛市轨道交通的所有线路和车站。
乘客在乘坐轨道交通时,应当遵守本守则的相关规定。
【乘客应当遵守的规定】1.乘客应当按照车站的导向标识进出站,并按照规定在车站内的安全区域候车。
2.乘客应当在列车到站时,有序上下车,避免拥挤和争抢座位。
3.乘客应当爱护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不得随意触摸、按动、损坏。
4.乘客应当保持车厢内的安静与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
5.乘客应当遵守列车上的禁烟规定,不得在车厢内吸烟。
6.乘客应当遵守有关乘车礼仪的规定,尊重他人,文明出行。
【乘客禁止的行为】1.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2.乘客不得携带宠物(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
3.乘客不得在车站和车厢内乞讨、卖艺、散发传单。
4.乘客不得在车站和车厢内赤脚、赤膊或穿着不雅服饰。
5.乘客不得在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6.乘客不得在车站和车厢内躺卧、占座、踩踏座位。
7.乘客不得擅自进入行车部位、重要设备场所。
【乘客守则的实施与处罚】1.乘客应当自觉遵守本守则,轨道交通企业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本守则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2.对违反本守则的行为,轨道交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劝离车站、罚款等处罚。
3.对严重违反本守则、构成犯罪的行为,轨道交通企业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1. 进站须知在太原乘坐地铁,咱们可得先知道进站的基本规矩。
首先,看到那黄黄的闸机了吗?就像是一个守门员,只有你顺利通过了,才能迈入地铁的世界。
别急,先把票准备好,刷卡或者扫码都行,别像我一样,一时兴起,把钱包翻了个遍,最后还是找不到票。
到了闸机前,切忌拥挤,咱们要有礼貌,保持一点距离,像个绅士或者淑女一样。
进站后,看看指示牌,哪条线要坐,记得问问周围的人,尤其是那些熟悉地铁的小伙伴们,听听他们的经验。
别小看这一步,万一你坐反了车,可就要多花时间了!还有,走路的时候,不要盯着手机,别让自己变成行走的“盲人”,不然摔个跟头可就不好玩了。
2. 列车上行为规范2.1 候车注意事项等车的时候,大家都挤在站台边,像一群小鸟等着飞。
其实啊,站在安全线后是最基本的要求。
万一列车来了,哗的一声,咱们可不能被挤到轨道上去,那就太危险了。
看见列车进站,别着急,先让下车的乘客出来再上车,这可是咱们太原人的素养,体现出咱们的文明!2.2 车上行为守则上了车,找个座位坐下,或者站稳了,别晃悠。
车厢里是个小社会,大家都在为自己的目标而奔波。
别跟身边的人聊天聊得太入迷,影响了别人的安静,虽然有时候那些尴尬的沉默确实让人想笑。
咱们要尽量保持安静,不要把手机音量开得像摇滚音乐会那样,让别人也跟着你一起嗨。
还有,吃东西的时候要小心哦,尽量避免散发出“香味”的零食,这可容易引起别人的“围观”。
3. 出站与礼仪3.1 出站小技巧到了目的地,准备下车了,提前按下车铃,提醒司机。
别等到最后一刻,才猛冲到门口,搞得像是在打电梯那样,急得满头大汗。
记得,车门是自动开的,别用手去按,确保安全。
3.2 文明礼仪下车后,走路的时候,别像个蜗牛那样慢吞吞,别人也有他们的行程要赶。
走在走道上,要保持通畅,不要挡着路。
像咱们太原的朋友们,讲究的是团结友爱,礼让三分,尽量让行人和自行车通过。
碰到需要帮助的人,主动伸出援手,那可是一种美德。
扬州市公共汽车乘客守则
扬州市公共汽车乘客守则
摘要:
1.扬州市公共汽车乘客守则简介
2.乘客应遵守的规定
3.乘客应履行的义务
4.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5.守则的实施和解释
正文:
【扬州市公共汽车乘客守则简介】
为了维护扬州市公共汽车交通秩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守则。
本守则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汽车。
【乘客应遵守的规定】
1.乘客应按照公交车票价规定购票,不得无票、漏票、逃票。
2.乘客应文明乘车,禁止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上车。
4.乘客应遵守公交车站秩序,按照先后顺序排队上下车,不得拥挤、插队。
5.乘客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打闹、斗殴,不得影响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
6.乘客应尊重驾驶员、乘务员的工作,不得对其进行侮辱、谩骂、威胁。
【乘客应履行的义务】
1.乘客应遵守本守则,自觉服从驾驶员、乘务员的管理。
2.乘客应爱护公交车及车内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3.乘客应协助驾驶员、乘务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乘客应尊重其他乘客,礼让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
【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守则的乘客,驾驶员、乘务员有权进行劝阻、制止。
情节严重的,可以拒绝其乘车。
2.违反规定且不听劝阻的乘客,可由公交公司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3.违反规定,造成公交车设施损坏的,乘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违反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守则的实施和解释】
1.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交通乘客守则承诺书
公共交通乘客守则承诺书尊敬的公共交通乘客:作为一名公共交通乘客,我郑重承诺遵守以下公共交通乘客守则,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和良好的出行环境。
1. 尊重司机和其他乘客我承诺尊重公共交通司机和其他乘客。
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我将保持文明礼貌,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感受。
我将尽量避免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言秽语,以免对他人造成困扰或伤害。
2. 遵守座位规定我将遵守座位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主动让座给有特殊需求的乘客,如老年人、孕妇、残障人士等,为他们创造舒适的乘车环境,体现社会公德和尊重。
3. 放声音小我明白在公共交通工具中,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时应保持低音量,避免扰乱他人休息或工作。
我将尽量出声说话时控制音量,创造一个安静的出行环境,争取给每位乘客一个舒适的空间。
4. 妥善携带行李我将妥善携带、放置和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尽量不占用其他乘客的空间。
我明白行李过多或过大可能会给其他乘客带来不便,因此我将合理安排自己的行李,确保不危及他人安全和舒适。
5. 等候有序上下车我将遵守公共交通工具站点的上下车秩序,遵守安全规则和交通信号,排队等候上车,有序下车,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在上下车过程中,我将尽量减少时间和空间的浪费,方便其他乘客快速进出。
6. 保持车厢整洁我将爱护公共交通工具的设施和环境,保持车厢的整洁和卫生。
我明白保持环境的美观和卫生是我作为一名公共交通乘客的责任,因此我将积极配合车厢内的垃圾分类和垃圾回收工作。
7. 积极配合安全检查我明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的安全检查是为了确保我的安全和其他乘客的安全。
因此,我将配合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并主动出示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为了给每位乘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愉快的出行环境,我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公共交通乘客守则。
同时,我也希望其他乘客们一同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的良好秩序。
公共交通,我们共同的出行方式,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和友善的公共交通环境。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16.05.18•【字号】•【施行日期】201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一条为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轨道交通乘坐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为乘客创造安全、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轨道交通设施范围的乘客,应当遵守本守则。
本守则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车辆、机电系统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乘客应当遵守以下票务管理规定:(一)南宁轨道交通客运票价及优惠政策按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批复文件执行。
(二)乘客持有效票(卡)进入轨道交通付费区,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应当使用同一张票(卡)进、出闸。
(三)乘客按序排队购票,持有效票(卡)乘车;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
(四)乘客每次乘车有效时限120分钟,超过有效时限,乘客须按单程最高票价(出闸站与线网中可到达最远站之间的单程票票价)补交票款,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原因导致的除外。
(五)单程票在地铁车站发售,乘客当天在发售站进站乘车有效,出站由运营单位回收,遗失票(卡)的按照无票处理;单程票未进站使用的,可在购票当日运营时间内前往购票站办理退票。
(六)进闸时没有在闸机验卡区正常感应的票(卡)(即没有进闸记录),持单程票的以发售站为出发站支付票款,持其他票(卡)的乘客应当向车站说明出发站名称等情况,由车站按其所持票(卡)种类收取票款。
(七)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携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八)持单程票的乘客可凭有效票(卡)在目的地车站出闸前领取当次乘车发票,其他票(卡)的发票在购买、充值时一次性领取。
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1. 乘客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乘坐南通市轨道交通。
2. 乘客应保持轨道交通车内的秩序和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3. 乘客应礼让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乘客,给予他们必要的座位和帮助。
4. 乘客应遵守轨道交通车内的禁烟规定,不得在车内吸烟。
5. 乘客不得在车内大声喧哗、骚扰他人,尤其是不得进行违法乱纪的行为。
6. 乘客应遵守轨道交通车内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靠近轨道或者尝试离开车厢。
7. 乘客应遵守轨道交通车内的票务规定,按照规定的方式购买并妥善保管车票。
8. 乘客应遵守轨道交通车内的安全提示,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9. 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
10. 乘客应遵守轨道交通车内的紧急情况应对措施,保持冷静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
大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全文)
⼤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全⽂)⼤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全⽂) ⼤连市交通局发布了《⼤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此条例将于2016年2⽉1⽇起实施。
下⾯,跟⼩编⼀起来看看《乘客守则》的最新内容吧!欢迎阅读。
⼤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第⼀条为维护轨道交通乘车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乘客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连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守则。
第⼆条凡进⼊轨道交通出⼊⼝通道、站台、站厅、列车车厢等轨道交通设施者均须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乘客应当遵守以下有关票务管理的规定: (⼀)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或者有效证件乘车,⼀⼈⼀票,并接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票务查验,不得⽆票、持⽆效车票、冒⽤他⼈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乘车。
(⼆)乘客应当按照⾃助机所⽰步骤购买单程票或者办理储值卡充值业务;需要单程票购票、储值卡充值报销凭证的,应当在办理时⼀并索取。
(三)单程票仅限⼀⼈使⽤,进站验票,出站收回,当⽇有效,不予挂失;如逾期使⽤视为⽆效车票,如因车票遗失、污染、损坏等情形致使出站时闸机⽆法收回的,应当按照出闸站线⽹单程最⾼票价补交票款。
持储值卡乘车,其车费由出站闸机⾃动扣除。
(四)乘客⾃本站进出时在付费区内停留时限为30分钟;⾮本站进出采⽤分段计时,即2元票价80分钟、3元票价90分钟、4元票价100分钟、5元票价110分钟、6元票价120分钟。
超时出站,应当按照出闸站线⽹单程最⾼票价补交超时车费,但因轨道交通不能正常运营的除外。
超程出站的,即乘客所⽤车票不⾜以⽀付所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应当按照出闸站线⽹单程最⾼票价补交超程车费。
既超时⼜超程,应当按照出闸站线⽹单程最⾼票价补交车费。
乘客因⾝体健康等⾃⾝原因超时超程的,应当向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五)伤残军⼈、因公致残的⼈民警察、离休⼲部可以凭有效证件在车站乘客服务中⼼办理登记后免费乘车;60周岁以上⽼⼈可以持⽼年优待证办理⽼年⼈乘车优惠卡免费或者优惠乘车;残疾⼈可以持市残疾⼈联合会统⼀核发的残疾证办理乘车优待卡免费乘车;市内中⼩学在校⽣(含中专、技校),可以办理学⽣乘车优惠卡优惠乘车。
列车乘客守则怪谈
列车乘客守则怪谈乘客须知1.请您候车时站在黄线外,否则容易被列车卷入,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如果不慎被卷入,本公司不负责回收尸体。
2.上车时确保有蓝色车票,下车前请收好车票以备查验。
如有红色票,请立即通知最近的乘务员,在中途停留站下车,及时改签,以免耽误行程。
3.上车前请确认列车编号,如果搭乘了错误了列车,请按照上一条处理。
4.请您依次序上车,先下后上,避免拥挤造成坠落事件。
如果您不慎坠入轨道内,本公司将放弃救援;如果您目睹其他乘客坠入,请不要试图施救,避免被轨道吞噬。
5.餐车为四号车厢,乘务员皆为女性,如果餐车里出现男性服务员,请不要相信他,不要吃他向您推销的任何食物,一旦食用,后果自负。
6.4号车厢以外的车厢有少量男性乘务员,穿着蓝色制服。
如果发现有穿红色制服的乘务员,请不要和他说话,立即回到座位上,尽快入睡。
7.上完洗手间后,请确定您回到了正确的车厢。
8.如果您在列车行驶途中睡觉,请看管好个人物品。
另外,睡醒后请不要轻易和身边的乘客对话,直到你确认她是人类。
9.如果有需要,可以前往车厢连接处找乘务员求助,请严格执行乘务员的建议,否则您可能永远无法到达正确的终点站。
10.如果发现列车在计划之外的站点停靠,请不要惊慌,不要下车,不要询问乘务员。
乘务员工作守则1.在每一站的乘客上车后,查验他们的车票,如果有人上错了车,请劝说他们尽快下次。
如果他们拒绝,请联系最近的临时停靠点的工作人员,穿红色制服的人会前来处理。
2.告知乘客正餐供应时间,并建议他们不要使用餐车供给之外的食物。
3.向每位乘客发送乘客信息,并解释重要内容以提醒他们。
4.每一站到站前提醒睡着的乘客记得下车,避免乘客到达预期之外的终点站。
5.如果有乘客试图跳车,阻止她,必要的时候使用安全锤。
产生的保险费由火车公司负责。
6.你不必和穿红色制服的员工说话,以免职责混淆。
7.当4号餐车出现混乱时,可以去协助工作,确保4号餐车提供的食物是可食用无害的,排除任何可疑的肉类,没有可疑的气味。
《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摘要:1.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简介2.乘客行为规范3.禁止携带物品4.票务管理5.乘客权益保障6.违规处理正文:【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简介】《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是为了维护青岛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秩序,保障乘客安全、舒适、便捷出行,制定的一部规范性文件。
本守则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轨道交通线路及车站。
《守则》遵循公平、合理、文明、有序的原则,旨在为广大乘客提供优质的轨道交通服务。
【乘客行为规范】1.乘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
2.乘客应主动配合车站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服从车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3.乘客应文明乘车,礼貌让座,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
4.乘客不得在车站和列车内吸烟、饮酒、吃零食、玩游戏、乞讨、卖艺、散发传单等。
【禁止携带物品】1.乘客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2.乘客禁止携带活禽、活畜、宠物(导盲犬除外)等动物进站乘车。
3.乘客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滑板车、溜冰鞋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
4.乘客禁止携带超过规定尺寸的行李、包裹等物品进站乘车。
【票务管理】1.乘客应按照规定购买有效车票,持有效车票乘车。
2.乘客应妥善保管车票,进站时刷卡或持票,出站时交还车票。
3.乘客可享受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按照政府及轨道交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乘客权益保障】1.轨道交通公司应保障乘客享有安全、舒适、便捷的乘车环境。
2.轨道交通公司应提供准确的乘车信息和服务指南,为乘客提供便利。
3.轨道交通公司应对乘客的投诉、建议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违规处理】1.乘客违反《守则》规定,轨道交通公司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情节严重的,可拒绝其进站、乘车。
2.乘客违反《守则》规定,造成轨道交通设施损坏或者影响其他乘客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地铁乘客守则
xx地铁乘客守则2007 年 02 月 14 日 15:10 深圳新闻网xx地铁乘客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运营管理,规范和保障地铁的正常运营秩序,确保乘客安全、顺畅地乘坐地铁,根据《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地铁车站范围(含出入口、通道)者均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第二章票务守则第三条乘客购买地铁车票前,应详细阅读乘坐地铁的相关规定和守则。
当乘客购买地铁车票时,即表示其已知有关规定,并同意遵守。
第四条乘客乘坐地铁应当持有有效车票进站乘车,进出地铁付费区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五条地铁车票分为单程票、“深圳通”储值票和深圳地铁纪念票。
“深圳通” 储值票又划分为普通储值票和记名储值票两种。
乘客应按地铁以下规定购买和使用车票。
(一)普通乘客可购买“深圳通”储值票、单程票;(二)深圳市内身高1.1 米以上学龄前儿童和市属全日制中小学、中专、技工、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学生优惠票,即为全额5 折票(学生优惠票为记名储值票,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车站按记名储值票办理);(三)凡是 70 周岁及以上男性或 65 周岁及以上女性老年人(不限户籍、国籍)可以按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地铁;持《离休干部荣誉证》、《离休干部优待证》的离休干部(无年龄限制)可按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地铁;(四)持《伤残军人证》的残疾军人及持《残疾人证》的盲人可享受免票乘坐地铁;(五)纪念票按发行公告的具体规定购买和使用;(六)购买地铁车票后需报销凭证的乘客,凭所购付费车票在车站售票问讯处索取等额的发票。
第六条每位成年乘客只可携带一名身高1.1 米以下的学龄前儿童入站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成人全票;身高超过1.1 米的儿童需购买成人票入站乘车。
第七条凡重量超过 30 公斤或长度超过 1.6 米、体积超过 0.1 立方米的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乘客携带重量 20?30 公斤或体积 0.06?0.1 立方米的行李需购买与车资等额的行李票。
无锡市公共汽车乘客守则
无锡市公共汽车乘客守则为了维护公共汽车乘坐秩序,出台了无锡市公共汽车乘客,下面是详细内容。
无锡市公共汽车乘客守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汽车乘坐秩序,保障公共汽车运营安全,保护乘客和公共汽车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无锡市公共交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乘坐公共汽车的乘客,应当遵守本守则,主动配合司乘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第三条乘客应当遵守以下票务管理规定:(一)乘客上车应当主动投币、刷卡或者出示有效的乘车凭证,并配合司乘人员查验。
乘客投币应当自备零钱,按规定票价自觉投足钱币,禁止将残币、假币及不符合规定的货币投入钱箱;车内不设找零,不得在车上收取他人乘车票款,不得从钱箱内取钱找零;投币乘客可按投币额撕取票据。
乘客刷卡应当在读卡设备上刷卡,不得撕取票据;因卡片损坏或者余额不足时,应当购票。
(二)身高1.3米(含)以下的儿童可在有监护能力的健康成年人陪护下免费乘车。
(三)离休干部、残疾人及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办理免费卡可以免费乘车;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驻锡部队现役军人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可以凭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60周岁(含)以上至69周岁以下的老年人及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凭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乘车。
(四)严禁伪造、涂改、冒用他人优惠乘车卡乘车。
未按规定支付车费,司乘人员可以要求其补交车费,乘客拒不补交的,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使用伪造乘车证件或者他人证件的,司乘人员有权对伪造、涂改、冒用的乘车卡或者乘车凭证予以扣留,另行处理。
第四条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醉酒者、行动不便等行为能力受限人,必须在健康成年人陪护下乘车。
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传染病患者、身体裸露不文明者以及其他不适宜乘坐公共汽车的人员,不得乘车。
第五条每位乘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8米,总体积不超过0.15立方米的行李物品乘车,超过的需另行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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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依据《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宁波市轨道交通各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和列车车厢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乘坐轨道交通的乘客须持有效车票(包括乘车卡)乘车,实行一人一票制。
乘客应使用同一张车票(包括乘车卡)进、出闸机,同一张车票(包括乘车卡)不可多人同时使用,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持单程票乘车,应在购票车站上车,限乘单程一次,当日运营时间内进站有效,出站时车票由出站闸机收回;
(二)持乘车卡乘车,出站刷卡时,车费由出站闸机自动扣除;
(三)乘客持票通过闸机进入付费区后,应在2小时内通过闸机出付费区,超过上述时限为超时乘车,按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原因导致的超时除外;
(四)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乘车,应当按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并加收五倍票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其中,冒用他人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告知有关发证机关;
(五)乘客超程的,应当按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如乘客恶意超程的,则另行加收五倍票款;
(六)乘客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直接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并按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加收五倍票款;
(七)乘客有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行为的,有关处理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八)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乘车。
超过一名的,应当购票;
(九)盲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警察、离休干部等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可以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的乘客,应当凭有效证件办理乘车卡后刷卡乘车。
上述人员在乘车过程中应配合轨道交通工作人员检查,出示有效证件。
第四条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
(一)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品,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二)长度超过1.6米、重量超过20千克、体积超过0.15立方米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的物品;(三)充气气球、自行车(有安全包装的折叠自行车除外)、电动车、货运平板车;
(四)有严重异味,外表尖锐或其他容易污损轨道交通设施、容易损伤他人的物品;
(五)禽畜和猫、狗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或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动物或物品,有识别标志的导盲犬除外;
(六)影响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运营安全的其他物品。
第五条醉酒者、赤脚者、赤膊者、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以及其他不适宜乘坐轨道交通的人员不得进站乘车。
第六条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智障者、行动不便者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健康成年人陪同乘车。
第七条乘客应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车站的自动扶梯、自动售检票机及其他有关设施、设备,因乘客原因造成损坏的,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乘客应自觉维护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厢内秩序,乘客出入车站、上下楼梯时应遵循靠右行走的原则;搭乘自动扶梯时,应紧握扶手带,并照顾好身边的儿童和老人,严禁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嬉戏、打闹。
第九条乘客应在安全线内自觉按序候车,并按地面指示标志上、下列车。
上、下车时应先下后上,注意站台间隙,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优先上、下车。
上车后,乘客应当遵守乘车秩序,拉好扶手栏杆,注意乘车安全。
列车关门的提示警铃鸣响时,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
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屏蔽门。
车门关闭后,未上车的乘客应及时退到安全线外。
列车抵达终点,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第十条禁止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从事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一)擅自在车站内设摊经营以及在车站或车厢内兜售或派发报纸、广告、宣传品等物品;
(二)在车站或车厢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和丢弃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以及踩踏座位、用随身物品占座等不文明行为;
(三)擅自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物品等;
(四)在车站或车厢内躺卧、乞讨、卖艺、歌舞表演及废品回收等;
(五)在车站或车厢内使用滑板、溜冰鞋;
(六)在车站或车厢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悬吊等;
(七)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禁止从事下列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车;
(三)损毁列车、隧道、轨道、车站等轨道交通设施;
(四)在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通风亭、疏散通道五十米范围内堆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
(五)擅自进入轨道、桥梁、隧道、通风亭以及其他标有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的区域;
(六)在轨道上放置或者丢弃物品,向列车、工程车、轨道、通风亭、接触网等轨道交通设施投掷物品;(七)在轨道交通车站站前广场、出入口周围五米范围内以及站台、站厅、通道等区域堆放杂物、停放车辆、揽客拉客以及从事其他妨碍乘客通行、疏散和救援等活动;
(八)在轨道交通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的弯道内侧修建妨碍行车视线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种植妨碍行车视线的树木;
(九)擅自移动或者遮盖安全标志、警示标志、服务标志、防护监视设备等轨道交通设施;
(十)攀爬或者跨越列车、隔离围墙、护栏、护网、闸机、安全门、屏蔽门等轨道交通设施;
(十一)故意干扰机电系统和通信信号系统;
(十二)非紧急状态下擅自使用应急装置或者安全装置;
(十三)倚靠列车车门、屏蔽门;
(十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关票务、安全等方面的服务须知,接受、配合车站的安全检查。
当车站或列车发生意外情况时,乘客应保持冷静,在工作人员的引导或广播的提示下,有序疏散。
遇到轨道交通客流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时,乘客应当配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
发生纠纷时,乘客可向工作人员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第十三条乘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在车站、车厢内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乘客应自觉遵守本守则,违反相关规定的,按《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守则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