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制度的内在逻辑和外在方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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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走廊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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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走廊讲解(实用版3篇)目录(篇1)1.人大制度的概念和背景2.人大制度的发展历程3.人大制度的主要特点4.人大制度的功能和作用5.人大制度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正文(篇1)一、人大制度的概念和背景人大制度,全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政治背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即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二、人大制度的发展历程人大制度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

首先,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体系。

接着,在改革开放后,人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强化了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监督职能。

近年来,人大制度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了立法质量。

三、人大制度的主要特点人大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首先,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证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其次,它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既保证了民主,又保证了效率。

再次,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党性,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党的领导地位。

四、人大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人大制度具有多项重要功能和作用,包括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选举和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监督国家机关工作,联系人民群众等。

通过这些功能和作用,人大制度保证了人民对国家的管理,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五、人大制度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当前,人大制度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如何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如何提高立法质量等。

但总的来看,人大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未来也将继续完善和发展。

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政治背景,经过了几个阶段的发展,具有鲜明的特点和重要的功能和作用。

目录(篇2)1.人大制度走廊的概述2.人大制度的历史沿革3.人大制度的主要特点4.人大制度的运作方式5.人大制度的意义和影响正文(篇2)【人大制度走廊的概述】人大制度走廊,是我国为了宣传和普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设立的一种教育形式。

人大制度题目答题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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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题目答题模板一、人大制度的基本概念人大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的制度。

二、人大制度的原则人大制度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2. 民主集中制原则:人大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 法治原则:人大制度坚持依法治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法律,监督法律的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三、人大制度的主要特点人大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民代表的广泛性: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具有广泛性。

2. 民主决策: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国家大事。

3. 权力集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保证了国家权力的集中和统一。

4. 法治保障:人大制度坚持依法治国,保障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四、人大制度的重要意义人大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人大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2. 促进了国家发展:人大制度保证了国家政治稳定,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保障。

3. 提高了国家治理效能:人大制度通过民主决策,集中权力,提高了国家治理效能。

4. 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人大制度坚持依法治国,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总之,人大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幸福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高一政治第三单元知识点总结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高一政治第三单元知识点总结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高一政治第三单元知识点总结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这一制度是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政党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基本政治制度。

(也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宪法的修改,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是它来完成)。

全国人大,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

3、人民如何行使权力?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间接行使权力,----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人民代表是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4、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①审议权②表决权③提案权(向人大提议案)④质询权义务:①必须代表人与群众民的利益和意志;②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产生方式:民主选举(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任期:每届任期五年人大代表的法定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

★6、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最重要特点——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高考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梳理

高考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梳理

高考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梳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制度,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体现。

本篇文章将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义、特点、组成和职权等方面,对相关知识点进行梳理。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依法选举产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它是我国政治体制的基石,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直接参与和民主管理。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1. 代表性。

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广泛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机关,代表各个社会阶层、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利益。

2. 平等性。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每个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平等的,反映了国家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

3. 多层次性。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呈现出层层代表、分级负责的特点,有国家、地方、基层三个层次的人民代表大会组织。

4. 有委员会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专门的常委会,负责全面协调、处理重要事务。

三、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两个层次。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代表通过选举产生,具有联席会议和年会制度。

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城市、县、乡、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主要负责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事务。

四、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法律,选举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领导人,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等。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与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具有以下作用与意义:1. 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力。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可以通过选举和被选举来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管理。

2. 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通过协商、议政等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摘要】代表制度是关于人民代表这一政治人的制度,人民代表是代表制度的主体和核心。

代表制度本身又处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层面,属于体制性制度。

作者通过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背后的体制和机制因素,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政体的存在,是制度的存在,也是体制的存在,机制的存在,而改革代表制度符合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内在逻辑,它既抓住了制度改革的根本主体,又体现了细节之变的制度力量,能够为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奠定适宜的运行体制和机制,而且符合我国改革的实践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为更好地发挥代表制度改革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作用,必须加强和完善对代表制度改革的理论探索。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过程存在问题解决方案一.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在古老的东方爆发了一场最壮烈的社会革命。

在这场革命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建立自己的国家政权进行了长期的流血抗争和不懈的探索实践,终于培育和构筑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由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走过了十分不平凡的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作为人民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虽然风雨兼程历经挫折但还是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框架已经建成但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迫切需要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

列宁曾经指出,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真正获得正确处理这个问题的本质,“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它现在是怎样的”。

回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新世纪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理论基础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理论基础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理论基础[摘要]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停留在以人民主权理论来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此得出中国只有本质民主而无程序民主的错误结论。

对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研究发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基于本质民主理论即人民主权理论建立起来的,而且其构成单元和运行过程体现着代表制民主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因而是实质民主与程序民主的统一体。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有普世性的民主理论内涵,又有中国自己的特色和创造。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主权;代表制;协商民主[作者简介]杨光斌:政治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尹冬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西方代议制政府的背后,有许多流行的民主理论作为基础,使代议制成为政治合法性的代名词。

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理论基础是什么?迄今为止,对于这个问题很少有过完整和系统的表述。

过去我们往往强调人民主权理论,实际上,人民主权论也是代议制政府的理论基础,并不能区隔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代议制原则方面的差异。

为此,有必要对人大制度的民主理论基础重新加以讨论,以加深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知。

国内学术界对人大制度理论基础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解释模式:从宪政角度进行解读,认为人大制度是一种宪政体制,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应朝宪政方向努力。

[1]从人民主权和代议制的角度分析,认为人大制度属于代议制的一种类型,其理论基础是人民主权理论和马恩经典作家的民主共和国学说。

从代表制理论角度进行归类,有学者在研究代表和选民关系时,将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纳入其中某种类型之中,并分析中国制度的特殊之处。

当然,第三种路径与其说是对人大制度的整体理论解释,不如说是关照代表制度本身。

尽管代表制度是人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后者还包括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制度、工作程序制度等更广泛的内容,单纯的代表理论不足以解释整个人大制度。

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西方学者一般侧重于从立法体系比较的角度分析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过程、作用、变革以及人大和其他机构的关系,他们通常注重实证分析,很少从规范角度讨论人大制度的民主理论基础。

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2《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高考考点解读

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2《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高考考点解读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近几年高考试题分析中可以发现,本课内容在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注意人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区别与联系。

要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些权力是如何行使的;结合具体事例分析人民代表应享有哪些权利和履行哪些义务。

1.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1)法律地位: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理解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机关。

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注:公民与人民不同。

①性质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则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②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更加广泛,公民除了包括人民之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2)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3)全国人大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以便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注:①全国人大拥有修改(不是制定)宪法的权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均不同干一般法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逻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逻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逻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治生活的基本特征之一。

这一制度的实现,标志着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转型,指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一、体现人民主权和代表制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理念是体现人民主权和代表制原则。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中,选举人民代表、制定法律政策、监督政府工作等都是为了代表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中大力倡导公开、透明、民主的选举方式,严格选举程序,完善选举制度,确保人民代表的选举公正、公开。

同时,基于代表制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拓展了人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扩大了公民的参政权利,使人民的意愿和利益能够被更好地反映和发挥。

二、实现政治权力制约和平衡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可以实现政治权力制约和平衡机制。

它通过监督行政工作和司法活动,使得政府的权力作用在一定范围内,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和政府滥用权力,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通过代表和政府协商、审议、决策等环节,达到了权力制衡的效果,保证了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它通过制定法律政策、监督政府工作、代表人民意愿,规范和引导经济活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掌握国家发展战略方向。

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可以有效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的效率。

四、强化国家认同和民族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可以强化国家认同和民族意识。

它通过代表人民意愿,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中国国情的法律政策,实现了民族意识和文化价值的保护。

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可以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国家认同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多样性。

综上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之一,代表了中国特有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理念。

它实现了人民自己管理自己的原则,实现了人民代表和政府制约平衡的效果,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民族意识的强化。

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金秋的风景怡人性情,九月的开学别样美丽。

快乐的伙伴相约一起,快乐的歌声心底唱响。

知识的花朵散发芬芳,幸福的课堂绽放光芒。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中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广大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由它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人大部分职权。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国家立法权。

宪法、刑法、民法及一切法律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议并通过,才能生效。

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订地方性法规。

②决定权: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如: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发展规划等。

③任免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的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部编版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知识点优选

部编版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知识点优选
基本功能
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
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制度优势: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知识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含义
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2)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它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的总称。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们绝不能照搬西*政治制度的模式。
[提醒]区分我国的国家制度、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这是从广义上来说的,狭义的国家制度是指国体。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地位
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体表现: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涵义、特点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各类政治实体加以遵循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

政治制度的六个特点。

二、中国政治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轨迹分为史前孕育期、正式确立期、曲折发展期、严重挫折期、恢复发展期。

三、中国政治制度形成与发展的背景因素正面因素:马列理论、国际环境、战时经验、国情判断。

反面因素:封建传统、国际“误识”、战时惯性、国情制约。

四、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一是由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单一结构制度构成的国家形态的政治制度;二是由人民直接参与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以及政协制度构成的非国家形态的政治制度。

五、如何学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这门课深入阐析宪法、法律所规定的政治制度;将宪法、法律所规定的政治制度与政治实践结合起来研究;组织教学实践。

教学目的和要求:这部分是全书的总括,主要介绍本教材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框架。

通过导论的学习使学生首先明确政治制度的基本含义和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

同时,通过对新中国政治制度发展历程的剖析,使学生把握我国政治制度在新世纪发展的方向和创新的内容。

教学重点:中国政治制度的涵义和基本框架。

教学难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

第一章宪法制度一、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宪法的演进:五四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

二、宪法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规定宪法对国家制度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宪法的解释、修改和监督实施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四、关于中国宪政制度若干问题的讨论好的宪法必须有确保其得到有效实行的机制和路径,以免出现“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尴尬局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知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知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知识(摘编)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有哪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的是我国的政体,也就是人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从而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目的。

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不只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身的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这一制度的主要内涵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

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各级人大和各级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第三,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權、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

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第四,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

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

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三单元知识点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三单元知识点

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三单元知识点我们要像海绵一样吸收有用的知识,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中政治必修二第三单元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五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主体:人大及人大代表)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性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各级国家的权力机关。

2、人大(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1)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全国人大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最高地位,其它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全国人大的职权:(最高)立法权,指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最高)决定权指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最高)任免权制选举罢免任命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最高)监督权指监督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工作,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地方人大的职权: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的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5、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人大常委会行使。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地位和基本内容是什么?A含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B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

C基本内容: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③由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必要性: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适合中国国情;优越性:有利于人民当家做主,它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它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

高一下册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

高一下册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

高一下册政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点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地位,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如何区别全国人大四个权力?四个权力区分的关键是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

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权力机关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其他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是决定权。

2.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1)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

产生的方式有两种: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设区的市(包括)以上的人大代表由下级人大选举产生,是间接选举;不设区的市(包括)以下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五年。

(2)权利: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义务: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逻辑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逻辑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逻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由人民代表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必然逻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与国家制度的内在要求。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国家政权由人民所有、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通过选举产生代表,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利益,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途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政权的组织形式,通过层层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构成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这种组织形式可以使政权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起联系,促进政府工作与人民利益的密切结合,使国家政权更加民主、权力更加制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础保障。

我国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监督和决定国家机构重要事项的权力,通过法律的形式实现了国家权力的行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我国的法律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同时也是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的重要渠道,保障了国家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稳定统一的基础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得全国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的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好地体现和保护,从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统一。

在我国多民族的国情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特殊的意义,有效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团结。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与国家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础保障,也是我国稳定统一的基础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人大制度的知识点总结

人大制度的知识点总结

人大制度的知识点总结一、人大制度的基本概念人大制度是指国家实行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体制。

它是一种代议制政治体制,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实行人民民主管理国家的制度。

人大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制度。

二、人大制度的历史沿革中国人大代表大会制度始于1949年,当时的西南局在成都召开了中国解放区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49年后,人大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壮大,经历了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代表大会(1969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恢复国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1975年)、国务院恢复国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1978年)等重要历史事件。

1990年,全国人大批准了《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等主要法律,从此进入了法制化和制度化的发展阶段。

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批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办法》、《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等重要法规,为人大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奠定了法定基础。

三、人大制度的组成和职能1.组成: 中国实行的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由全国人大和各级地方各级人大组成。

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各级地方各级人大是履行国家权力的机关。

2.职能:全国人大和各级地方各级人大的主要职能包括立法、监督和代表职能。

其中,全国人大主要职能包括通过宪法和法律、选举产生国家主要官员、监督国家各机关和国家主要官员、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与外国建立国际条约等。

各级地方各级人大主要职能包括通过宪法、法律,监督国家各机关和国家主要官员,决定地方的重大问题等。

四、人大制度的运行机制1.选举机制: 中国人大代表大会制度实行间接选举制度,即由人民代表选举人民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选举产生;各级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由各级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产生。

2.会议机制:全国人大每年举行一次常务会议和一次年度会议,全国人大常务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大年度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召集。

人大代表功能概说

人大代表功能概说

人大代表功能概说作者:白永峰来源:《人大研究》 2017年第12期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曾语,好的政府不仅要以人民幸福为政权之宗旨,还要了解实现该宗旨之最佳途径。

而“代表”的角色恰恰实现了这两项任务的耦合:一方面,代表是人民表达良善需求的代理人;另一方面,代表又是代议制政府行动的根基。

换言之,代表的功能维系着现代社会人们追求公众福祉的良好愿景。

一、代表功能的历史溯源代表的历史源远流长,理解现代民主意义上的代表不能脱离代表的思想史和制度史。

如果将代表理解为一种人民参与政治的代替者,那么古罗马时期的保民官就是一种代表;如果将代表理解为民众直接委托的代理人,那么中世纪英国各地区委派参加议会的骑士或市民可以算是一种代表;如果将代表理解为人民主权语境下民众利益的代言人,那么代表的产生就是近代以来的事情。

代议制发展过程中有关代表的经典论述不胜枚举,从近代以来诸多政治哲学巨匠的著作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代议制思想的生命力,体会到代表对于政治体制设计和运行的重要性。

而从代表功能的实现逻辑来看,代表在政治实践中对自身多维度宪法关系的处理就是在实现自身的各项功能。

例如,代表需要处理好与代议机关之间的宪法关系,因为,代表作为代议机关的组成单位,其行为直接关系着代议机关宪政职权的实现,影响着代议民主的实现状况;代表需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宪法关系,因为,代表的行动直接参与到了政府运行过程之中,监督着政府是否做到了按照人民的意志去规范行使行政权;代表还需要处理好与选民之间的关系,因为,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民是代表民主性的来源,代表只有做到如实反映选民的意愿,为选民服务,才能真正呈现自己的代表性。

代表功能有其内在的宪法逻辑和结构框架,也有其体系性的实践机制。

18 世纪末以来,代表与民主实现了联姻,现代代表制度得以形成,代议民主开始成为现代民主的题中之义。

但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迁,现代民主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质疑,为了应对这些变化,无论是英美传统、欧陆传统,或是布尔什维克传统的代议制政体都在进行着理论和制度方面的创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发展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国执政60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有55年,55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道路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我国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带领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理论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国家被看作是“公意”的体现,全民的代表。

但后来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表明,资本主义国家并不是像资产阶级所宣扬的那样,在社会和人的发展上实现了人类理性。

相反,它实质是统治阶级剥削、压迫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工具。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所谓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由哪个阶级专政。

国家的本质属性,在于它的阶级性。

马克思恩格斯不但指出了国家的实质,还指出了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以后应该组织什么样的国家形式。

他们在《宣言》中强调,在推翻了资本主义之后,“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

” 在《法兰西内战》中,他们强调:第一,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方面工人阶级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但另一方面工人阶级不能继承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而是要建立真正的工人自己的国家。

第二,公社是工人阶级“执掌政权的形式”。

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无产阶级的政府是什么类型的,公社提供了范例。

人大制度申论答题模板

人大制度申论答题模板

一、开头(约100字)首先,简要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为国家的繁荣富强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主体(约800字)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与特点(约200字)首先,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即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分别行使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权力。

其次,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如民主集中制、权力监督与制约、法治原则等。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约200字)简要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发展,如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制度的建立,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以及近年来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加强民主监督、提高决策水平、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意义(约200字)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当前时期的现实意义,如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等。

4. 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约200字)从提高代表素质、加强监督力度、优化选举制度、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议。

例如:“要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加强代表的培训和考核;要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提高监督效果;要改革选举制度,扩大选民参与度,提高选举公正性;要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人民根本利益。

”三、结尾(约100字)总结全文,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在新时代背景下,要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整篇文章约1000字,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在撰写过程中,注意逻辑清晰、观点鲜明、论述充分,力求使文章具有较高的说服力和可读性。

人大制度演讲

人大制度演讲

人大制度演讲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很荣幸站在这里,向大家分享一下我对人大制度的一些思考和看法。

人大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织形式。

人大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标志着我国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里程碑。

人大制度具有许多独特的特点,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几点是:首先,人大制度是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织形式。

通过人大制度,我们实现了人民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表,他们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着最广泛的人民群众。

通过人大制度,我们可以实现全体人民对国家决策和管理的广泛参与,确保国家政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人大制度是我国政治稳定的基石。

人大代表在全国各地广泛分布,能够充分反映各地区、各族群的利益和诉求。

这样的多元代表体系能够避免出现特定地区或特定群体的过度集权,保持国家政治的平衡和稳定。

第三,人大制度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支撑。

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它的存在和运作为国家法治提供了制度保障。

人大代表制定法律、审查法律,形成了我国法治的基础框架,保障了国家政权的稳定和有序运行。

再者,人大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力表现。

通过人大制度,我们建立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人大代表既是选民的代表,又是国家政权的管理者,通过代表和管理的双重身份,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形式。

当然,任何政治制度都不是完美的,人大制度也有它的不足之处。

例如,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和程序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人大的决策程序可能存在一些繁琐和不够灵活之处。

但我们要看到,这正是人大制度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和动力所在。

通过总结经验,总结问题,我们可以不断改进和完善人大制度,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总而言之,人大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国政治生活的稳定和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相信,在全体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人大制度会在不断发展中越来越完善,为实现中国梦和人民幸福生活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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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的内在逻辑和外在方位(1)今天,我想着重表达一名政治学者20余年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感悟,以此来纪念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正式确立50周年。

这些感悟,概括起来可以归结为一个命题,那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广义与狭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谈及“人大制度”,很多人往往会想到人大代表在开会,“握手、拍手、举手”,或者会想到“人大”这块牌子、这个机构。

在我看来,“人大制度”有广、狭两种涵义。

其狭义,仅指关于如何配置如何组织我国整个国家权力的制度。

应该说,这是“人大制度”最重要、最首要的涵义。

我们的官方文件与许多学者的论著一般都是从这一意义上使用“人大制度”概念的;其广义,则既指“整个国家权力的配置与组织制度”,也指有关“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机关的一整套制度,比如,人大的选举制度、组织制度、职权制度、运行制度等等。

制度是有层次性的。

“关于配置与组织整个国家权力的制度”与“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机关的制度”,显然分属两个不同的层面,但又紧密相关。

这就是说,广义“人大制度”包容着不同层面上的制度。

其实,不少研究者在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也常常突破“整个国家权力配置与组织”的宏观层面,而论及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的各类具体制度。

因此,本人主张,对“人大制度”这一概念可以作上述的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

今天我主要从狭义上阐析“人大制度”。

狭义“人大制度”是一项关乎我国“整个国家权力如何配置如何组织”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即我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

国家也不例外。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内容”——亦即国家的阶级性质,——是指由哪个阶级、哪些人掌握着国家政权。

在政治学上,也被称作为“国体”。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多种国体,即: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体、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国体、资产阶级专政的国体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

任何“内容”都是通过某种“形式”表现出来的。

掌握政权的阶级无不需要将国家政权配置、组织成一定的形式,这样才能有效地得以行使,这就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政治学上也称“政体”。

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纷繁复杂的多种政体。

国体与政体紧密相联,互为表里。

前者决定后者,后者体现前者。

由于国体与政体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权归属与政权组织形式,而国家政权是“政治中最根本的东西”,因此,规定国家政权的国体与政体,自然就成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第一次在党的政治报告中把两者合称为“根本政治制度”。

这是有意义的。

人大制度的内在逻辑:双重“委托”——双重“监督”我国人大制度的政体有着严密的逻辑性与明显的合理性。

人大制度的逻辑起点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既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末,人民就是一切权力的主人、所有者;那末,只有人民才有权行使国家权力。

但是,现代国家,尤其中国这样的“超大社会”,已经不是古雅典城邦那样的“小国寡民”,因此,不可能通过“直接民主”,由全体人民亲自来行使国家权力;这样,人民就需要由少数人作为他们的代表,组成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这就叫做“间接民主”、“代议民主”。

代表从何而来人民的代表只能由人民普选产生。

没有普选就没有人民代表。

人民通过普选,不仅仅是选出一些代表,同时还意味着将原本属于人民的国家权力委托到了代表手中。

正因为代表从人民那里获得了国家权力的委托,因此,只有他们才可以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理直气壮地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从这一意义上讲,普选就是人民进行权力委托的行为。

除了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任何组织与个人,因为没有从人民普选行为中获得国家权力的委托,因此就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民主政治必须强调“权源”——权力的“根源”、权力的。

应当注意到,按照人大制度,人民通过普选委托到全体代表手中的不是“一部分”国家权力,而是“全部”国家权力,即“整体”意义上的国家权力。

正因为如此,全体代表所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代表人民掌握全部国家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而不仅仅是掌握一部分国家权力的“国家立法机关”。

从工作效率与监督效果等因素出发,掌握全部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并不亲自行使全部国家权力。

它只亲自行使国家权力中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以及监督权,而将国家权力中的行政权、审判权、法律监督权等分别委托到由它组织产生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其他国家机关。

正因为“一府两院”分别从人民代表大会那里获得了一部分国家权力的委托,因此,它们就分别成为“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也正因为如此,它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代表人民行使各自掌握的那一部分国家权力。

这里,很容易看到,人民对全体代表及其所组成的大会进行权力委托,人民代表大会对“一府两院”等其他国家机关进行权力委托——人大制度蕴含着双重的权力委托。

必须强调,是权力的“委托”,而不是权力的“交出”、权力的“丧失”。

18世纪法国激进的民主主义思想家卢梭之所以竭力反对代议民主,就在于他认为人民选出代表后就等于交出了权力、丧失了权力。

其名著《社会契约论》中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话:“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

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

”不言而喻,如果人民的选举真的意味着交出权力、丧失权力,那末,民主就中断了,选出代表后的人民就不再是权力的主人,而只能是“奴隶”,只能“等于零”了。

卢梭的忧虑至少可以提醒我们:必须明确,人民进行选举,不是权力的“交出”与“丧失”,而是权力的“委托”!委托,意味着人民始终是国家权力的主人、所有者。

严格地讲,人民经过选举,委托出去的只是国家权力的“使用权”,而不是国家权力的“所有权”。

所有权始终保留在人民手中。

这是彻底的人民民主、可持续的人民民主。

委托,有其明确的目的,那便是让国家权力得到有效的行使,从而最大限度地为人民谋利。

为此,人民应当经常以国家权力的主人、所有者的身份,监督自己选出的代表,密切关注他们是否正确行使着人民的权力。

如果发现有代表违背人民委托权力的目的,没有能够代表人民用好权甚至滥用了人民的权力,人民就应当及时收回所委托出去的权力。

这就是“罢免”或“撤换”代表。

权力具有腐蚀性。

即使对于全部代表,人民也不能过分长久地将权力委托在他们手中。

相反,应当定期收回对全部代表的权力委托,然后重新选举代表,进行权力的再委托。

这就是“换届选举”。

同样,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于由它产生并委托权力的其他国家机关及其成员,也必须进行监督,并有权罢免与换届。

——人大制度蕴含着双重的权力监督。

总之,人民对自己选出的代表委托权力并进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对自己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委托权力并进行监督。

这样,人民在最终意义上监督与控制着自己委托出去的全部国家权力。

而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通过行使相应的国家权力,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造福人民,实现人民委托权力的目的。

简言之,双重“委托”——双重“监督”——管理社会——造福人民。

或者说,国家权力从“人民委托”的起点到“造福人民”的终点,起点与终点相重合。

——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逻辑。

这种严密的内在逻辑性,蕴含着这一制度的合理性。

人大制度的外在方位:中国的社会主义的代议民主共和制在分析了“内在逻辑”后,我们再从更为宽广的背景下来认识一下人大制度的“外在方位”——在世界各种政体分类图中的位置。

世界历史上林林总总的政体,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君主制与共和制。

前者是国家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之手,后者是国家权力由少数人或多数人掌握。

君主制又分为两种:君主专制制与君主立宪制。

前者君主权力不受任何限制,后者君主权力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君主立宪制还可分为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

前者由宪法与议会对君主权力构成一定的限制,但君主仍有较大的实力。

议会与君主形成二元权力中心。

后者由宪法与议会对君主权力构成极大的限制,君主只有在名义上掌握或代表国家权力,实际上几无实权而成为“虚君”,惟有议会才是权力中心。

君主专制制以古代的中国等国家为典型,在现代世界上已经不复存在。

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现今也很少见。

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有一些,例如,英国以及二战后的日本。

共和制也分为两种:贵族共和制与民主共和制。

分别由少数人与多数人掌握国家权力。

前者的典型在古代罗马。

现代世界上几无贵族共和制。

民主共和制按多数人直接还是间接掌握国家权力,可分为直接民主共和制与代议民主共和制。

直接民主共和制在古希腊雅典有过,当然,那只是奴隶主与自由民内部的多数,绝无奴隶们的份。

现代世界的民主共和制都是代议的。

代议民主共和制可分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与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

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又有多种具体表现形式:总统制、半总统制、议会制、委员会制等。

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有多种:苏维埃、代表团制、人民会议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

由上可见,人大制度在世界各种政体中的方位:它属于共和制,而非君主制;它属于民主共和制,而非贵族共和制;它属于代议民主共和制,而非直接民主共和制;它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而非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它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而非其他社会主义的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从“外在方位”的视角看人大制度,可将其概括为一句话:中国的社会主义的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人大制度与“分权制衡”制度的区别人大制度属于代议民主共和制。

在这一层面上我们可以说,它与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属于同一类政体,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

以往,我们只强调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相异的一面,很少讲相同的一面。

现在西方的某些人也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视为与他们的政治制度完全不同的“另类”、“异物”。

其实,这有悖于客观事实。

理性地说,代议民主共和制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大成果,反映了人类在公权领域的某些共同需要、共同智慧、共同创造。

作为一种政体,一种国家形式,它具有明显的普适性。

资本主义国家可以采用,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采用。

当然,资本主义国家先采用,社会主义国家后采用,后者对于前者是一种历史的继承。

人大制度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

在这一层面上应当看到,它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有着某些重要的区别。

比如,各自所反映的经济基础、国体不同。

这是众所周知的。

我们要着重分析的是,它们不同的权力配置的原则。

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遵循“三权分立”原则来配置国家权力,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配置国家权力的原则是“议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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