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共51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0•【字号】新政发[2012]55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5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自治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实现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安全保障(一)充分认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高度重视和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使经济社会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坚持变化变革、务求实效,全力推进自治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产准入条件 , 加强 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 , 推进安全 生产 标准
化建设 。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意见指出 , 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 深入推进
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 改, 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 , 严格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 , 深化非煤矿 山安全整治 , 加强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 加强消防 、 冶金等其他行 业领域 的安全监 管; 大力加 强安全保 障能力建设 , 持续加 大安全生产投入 , 充 分发挥科技支撑作 用 ,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 加强安全人才和监 管监察队伍建设。
管理 水 平 。
下降 , 全 国各 类事故死亡人 数年均减少约 1万人 , 反 映安全
生产状况 的各项指标显著改善 , 安全 生产形 势持续稳 定好转。 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 累的深层次 、结构性和 区域性 问题 , 又 要应 对不断 出现 的新情况 、 新问题 , 根本 出路 在于坚 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意 见的指导思想是 : 坚持 以邓小平理论 和“ 三个代表 ” 重
意见要求 ,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 健全 完善 安全
生产法律制度体系 , 加大安全生产普法执法力度 , 依 法严肃查 处各类事故 ;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认真 落实企业 安全 生产
主体责任 , 强化地 方人 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 切 实履行部 门安
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 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 严格 安全 生
要思想 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牢 固树立 以人 为
本、 安全发展的理念 , 始终把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 首位 。 大力实施 安全 发展 战略 ,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是中国国务院发布的一项重要文件,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以下将对该意见进行详细阐述。
一、意见的背景和目的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不稳定和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安全生产形势面临着更加复杂严峻的挑战。
《意见》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善安全形势,推动科学发展与安全发展良性互动。
二、意见的重点内容《意见》共分为9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内容。
1.总体要求《意见》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意见》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强化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意见》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4.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意见》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5.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意见》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加强安全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
三、意见的重要性和意义《意见》的发布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
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有利于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针对性,更好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参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意味着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增强遵守安全规程的自觉性,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年均减少约1万人,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各项指标显著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实践表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
(二)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
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要把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待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意识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1•【字号】黔府发[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2〕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精神,围绕提速转型、加快发展,全面提高我省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与全省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工作任务和要求。
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我省实现后发赶超的必然选择。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在大力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有机统一。
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的基本原则,以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省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内,完成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大幅度减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闽安委…2011‟36号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属各大企业: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安委办…201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意见‣是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之后下发的又一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意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强调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是“十二五”乃至更长远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抓住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一要深刻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要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
按照•意见‣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改革发展的规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把发展真正建立在企业和全社会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之上。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国发[2011]40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1.11.26【实施日期】2011.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年均减少约1万人,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各项指标显著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实践表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
(二)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
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要把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好 转 , 出以下 意见 : 提
一
个 环 节 , 之 成 为 衡 量 各 行 业 领 域 、 生 产 经 使 各
营单 位安 全 生产 工作 的基 本标 准 , 自觉 做 到不 安 全不 生产 , 现安全 与 发展 的有机 统一 。 实 ( ) 三 坚持 科 学 发 展 安 全 发 展 是 经 济 发 展 社 会进 步 的必然 要求 。随着 经 济 发 展 和社 会 进 步 , பைடு நூலகம்
五” 间 , 期 事故 总量 和重 特 大 事 故 大 幅度 下 降 , 全 国各类 事 故死亡 人 数 年 均减 少 约 1万 人 , 映 安 反 全 生产 状况 的各 项 指 标 显著 改 善 , 全 生 产 形 势 安 持 续稳 定好 转 。实 践表 明 , 持 科 学 发 展 安 全 发 坚
业
劳
动
安
全
第2 5卷第 1 期
全 的有机 统一 , 以强 化 和落 实 企业 主体 责 任 为 重
特别 是 县乡级 人 民政 府 责 任 , 打击 非 法 生 产 不 对 力 的 , 严肃 追究 责任 。 要 (k 依 法严肃 查处 各类 事 故 。严 格 按 照 “ J) 科
进 步 的成 果 。 二、 指导 思想 和基本 原 则
准确 把 握 , 保 障人 民群众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的 必然 是
选择 。
( ) 持科 学 发展 安 全 发 展 是 解 决 安 全 生 二 坚 产 问题 的根本 途 径 。我 国正 处 于工 业 化 、 城镇 化
( 指导 思想 。坚 持 以邓 小平 理论 和 “ 四) 三个 代表 ” 重要 思 想 为 指 导 ,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深
国发40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 4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年均减少约1万人,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各项指标显著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实践表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
(二)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
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要把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待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意识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1•【字号】闽政[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1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履职报告和点评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
(三)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关闭和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新 时期安 全 生 产 客 观 规 律 的科 学 认 识 和 准 确 把 握, 是保 障人 民群众 生命 财产安 全 的必然选 择 。
( 坚持 科 学发展 安全 发展是 解 决安全 生产 二)
问题 的根 本 途 径 。我 同正 处 于T业 化 、 镇 化 快 城
( 指 导 思想 。坚持 以邓 小 平 理论 和 “_个 四)
统筹兼顾 , 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
责的惩治措施 。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县乡级 人民政府责任 , 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 要严肃追
究 责任 。
产与经济社会发展、 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 坚持
把安 全生 产放 在首要 位置 , 促进 区域 、 行业 领域 的
科学 、 安全 、 持续发 展 。 可
、
充分认 识 坚持 科 学 发 展 安全 发 展 的 重 大
社会 对安全 生产 的期 待不 断 提 高 , 广 大从 业 人 员 “ 面劳动 ” 体 意识 不断增 强 , 对加强 安全 监管监 察 、 改善作 业环 境 、 障职 业 安 全健 康权 益 等 方 面 的 保 要求 越来 越高 。这就要 求各 地 区 、 各部 门 、 各 位
到有效遏制 ,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 为屡禁不
止 , 全责 任不落 实 、 安 防范 和监督管 理不 到位 等 问 题在 一些地 方 和企 业还 比较 突 出 。安全 生产 工作 既 要解决 长期 积 累 的深 层 次 、 构性 和 区域 性 问 结 题, 又要应 对 不 断 出现 的新 情 况 、 问题 , 本 出 新 根
— — 一
( 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 八) 科
学严 谨 、 法 依规 、 依 实事 求 是 、 注重 实 效 ” 的原 则 , 认 真调查 处理 每一起 事 故 , 明原 因 , 查 依法 严肃追 究事 故单 位和 有 关 责任 人 的责任 , 厉 查 处 事故 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6•【字号】桂政发[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2〕5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坚持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一)深刻认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
多年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安全,在全区经济社会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
实践证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区正处于赶超跨越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扎实有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破除制约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障碍。
当前我区己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发展己经成为时代的主题。
但是,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仍然突出,重效益、轻安全,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观念严重束缚着我区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7•【字号】吉政发[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依法治安,综合治理。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三)坚持突出预防,落实责任。
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准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9•【字号】晋政发[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根本好转,推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
--依法治安,综合治理。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2•【字号】甘政发[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3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甘各单位,省属各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一)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健全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多项措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目前,我省正处在黄金发展期,正迈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高位平台,也正处在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
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任务十分繁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全面贯彻实施《意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主线,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促进安全生产与全省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XXXX公司关于贯彻《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和集团公司〔2011〕5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如下:一、公司成立“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工作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员XX。
工作小组办公室:综合管理部。
主任:XXX。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项目部要深刻认识公司目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宣传动员各部门、各项目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工作舆论宣传,使每位员工了解和掌握“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性,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思想和工作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五、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理念,始终把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以强化和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以事故预防为主的方向,建立完善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规范员工操作流程为保障,不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国务院
【期刊名称】《机电安全》
【年(卷),期】2012(000)002
【总页数】5页(P3-7)
【作者】国务院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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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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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张德江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国务院13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张德江指出,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三深化、三推进”,经过不懈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明显下降。
与2010年相比,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3%和5%,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8.1%和7.2%,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3.6%和61.2%;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了13.9%、11.7%、12.5%和24.7%,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万人以下、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
但各类事故总量依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屡禁不止、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隐患治理整顿和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张德江强调,2012年要深入扎实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重点抓好“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
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