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重点(新规)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重点(新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重点(新规)一、减持定义与范围1. 减持定义:减持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行为。
2. 减持范围:减持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法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股东。
二、减持条件与限制1. 减持时机:股东减持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禁止在封闭期内减持。
2. 减持方式:减持应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合法的交易场所进行,不得通过非法途径减持。
3. 减持限制: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所持股份的比例应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并遵循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减持程序与要求1. 减持申报:股东在减持前应向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申报减持计划,提供相关减持材料。
2. 减持公告:上市公司应及时发布减持公告,详细披露减持的股东、减持数量和减持计划等信息。
3. 减持冻结:股东减持前需要将相应的股份进行冻结,确保减持行为公平合法。
四、减持风险防控1. 减持风险评估:减持过程中,上市公司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前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 减持信息披露:减持过程中,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重要信息,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3. 减持合规性审查:监管机构会对减持行为进行审查,对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处罚。
五、减持后的相关义务1. 违规处理:如股东在减持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后的股东应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上市公司: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2. 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股东。
3. 监管机构:指负责监管证券市场的相关机构,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 封闭期:指在公司重大事项公告期间暂停股东减持的一段时间。
5. 减持公告:指上市公司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的公告,包括减持的股东、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等信息。
6. 冻结:指将股东的股份暂时冻结,防止其在减持过程中出售股份。
减持新规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随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相继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从具体的规则来看,此次减持新规主要限制了3类对象:一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行为,但大股东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除外;二是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即持有特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的减持行为;三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减持行为。
以下这个减持新规的讨论适用于除非公开发行、董监高外的所有股东。
该券商根据持股比例,将受到限制的股东的减持作了分类,首先从一般情况来看:(1)持股比例不超过1%:可通过集中竞价一次性减持股份,最快用时1个交易日;(2)持股比例超过1%但不超过2%:在两个90天内分两次集中竞价卖出,退出时间最快91天;(3)持股比例超过2%但不超过4%:可将其中的2%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A,余下用(2)中的方法退出;A持有6个月后集中竞价卖出,从大宗交易接盘日算起,退出时间最快180多天;(4)持股比例超过4%但不到5%:可将其中的2%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A。
剩下3%分别通过3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退出时间最快181天;(5)持股比例5%以上但不超过7%:将其中的5%协议转让给C,并同时向证监会报备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最快第15日集中竞价卖出1%,最快第105日卖出余下的部分;C将其中的2%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B,B 持有6个月后集中竞价卖出,C在第2日以后向证监会报备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最快第16日集中竞价卖出1%,第106日集中竞价卖出1%,196日集中竞价再卖出1%。
最快退出时间196天;(6)持股比例超过7%的股权:可以同样的方法类推,可以是(1)、(2)、(3)、(4)等方法加上5%股权的倍数协议转让,意思就是不论多少的股权比例,都可以拆成一个一个5%股权来进行减持;如:持股比例超过7%但不到9%股权:将其中2%大宗交易给A,将其中的5%协议转让给C,并同时向证监会报备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最快第15日集中竞价卖出1%,最快第105日卖出余下的部分;C将其中的2%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B,B持有6个月后集中竞价卖出,C在第2日以后向证监会报备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最快第16日集中竞价卖出1%,第106日集中竞价卖出1%,196日集中竞价再卖出1%;A持有6个月后集中竞价卖出;全部股份减持最快退出时间190多天。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一、背景介绍减持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东需遵守一系列减持要点,以确保减持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要点,以便股东在进行减持操作时能够全面了解相关规定,确保合规减持。
二、减持股份比例和时间限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减持股东的减持比例和时间限制如下:1. 普通股东的减持比例限制:- 单个自然人减持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 多个自然人减持比例之和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公司多个自然人股东连续6个月内减持比例之和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 法人股东的减持比例限制:-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每12个月减持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2%。
- 非控股股东、非实际控制人的每12个月减持比例不得超过所持有股份的1%。
3. 减持的时间限制:- 自股东获得减持资格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 自股东获得减持资格之日起36个月内,每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
三、减持信息披露要求减持股东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市场公平、公正地了解减持行为。
减持信息披露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 减持股东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和减持进展情况。
2. 减持股东应在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的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备减持计划和减持进展情况。
3. 减持股东应及时公告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方式和减持时间等信息。
4. 减持股东应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证券处置方式减持股东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减持,包括但不限于:1.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 大宗交易方式。
3. 协议转让方式。
五、附件本文涉及的附件如下:1.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全文。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是指上市公司中持有大股东地位的股东在一定时间内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减持是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的一种行为,可以通过减持降低其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从而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
根据我国证券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大股东减持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大股东减持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且需在证监会进行备案。
减持过程中,大股东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公告减持计划并披露减持进度和减持方式。
其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事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需要在每年确定的可减持期内进行,减持比例不得超过可减持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一。
可减持期间一般为一年,可减持期间不包括股份限售期和黑暗期。
再次,大股东减持的方式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减持方式主要有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等。
减持方式需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交易规则,确保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以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最后,大股东减持需要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大股东减持过程中,需要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原因、减持进展和减持后的
股权比例等相关信息,确保市场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减持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总体来说,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旨在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明确减持程序、时间、比例和方式等要求,有效防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减持新规
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90日不超过2%),全年可以通过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票的股东(包括定增、并购重组)在锁定期满12月后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可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全年最大可减持总股本12%的股权);若持股比例刚好大于8%一点点,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则剩余部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比例50%,另外50%只能第3年减持了。
看看市场反应,逐一解读: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打个比方,你持股%,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是90天内只准卖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则汇总(整合了减持新规)
减持的期限和数量限制
上市前持有股份的股东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主板、中小板)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主板、中小板)
2017年5月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就相关人员减持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圳他山咨询以此为出发点,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则进行了归纳,以供各位查阅。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90%,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90%的(创业板)
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收购人
收购完成后12个月不得转让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股份
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禁止减持
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禁止减持
董监高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股票减持新规解读
股票减持新规解读内容导航: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股票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什么呢?减持新规对哪些人有影响?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要点新规?Q1: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股票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什么呢?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
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Q2:减持新规对哪些人有影响?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90日不超过2%),全年可以采用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票的股东(包括定增、并购重组)在锁定期满12月后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可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全年最大可减持总股本12%的股权);若持股比例刚好大于8%一点点,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剩余部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比例50%,另外50%只能第3年减持了。
逐一解读: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打比方,持股4.99%,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90天内只准卖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前大宗交易的漏洞,所有清仓式减持,都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风险太大,估计没有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盘!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减持新规
减持新规证监会近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针对各类限售股解禁后无序减持、绕道减持等行为出台了制约措施,给A股市场的种种减持乱象上了"紧箍咒"。
减持新政通过规范原始大股东的减持股份行为,堵住了大宗交易转让绕道监管的漏洞,遏制了市场的圈钱游戏,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这是一种政策纠偏。
它也有助于产业资本把更多精力专注于企业的长期业绩成长,虽然短期内或会限制股票流动性,但在当下股指低迷、投机行为盛行的证券市场环境下,这种限制无疑是必要的。
上市公司股东、xx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一、概述减持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行为。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平稳运行,监管部门对股东减持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和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要点,并对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解读。
二、减持的定义及背景减持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主动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套现、降低风险或者规避市场波动。
减持行为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因此监管部门出台了相关的减持规定,以保护市场利益和投资者权益。
三、减持的要点1. 减持股份的限制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在减持股份时需要遵守以下限制:减持期限:一般情况下,减持期限为三个月。
减持比例:减持股份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限制,一般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一定比例,如5%。
减持方式:股东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得以其他方式减持。
2. 减持计划的要求减持计划的编制:股东在减持时应当制定减持计划,并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减持计划的公告:减持计划应当及时在全国股转系统、证券交易所网站或者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减持计划的执行:减持计划应当按照公告的内容和时间进行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延期。
3. 减持信息的披露减持股东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减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减持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减持的方式、时间及价格;减持的目的和计划;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四、新规解读最近,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新的减持规定,以下是对部分新规的解读:1. 强化信息披露:新规要求减持股东在披露减持信息中提供更多的细节,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2. 缩短减持期限:新规将减持期限由原来的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以防止减持行为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3. 限制减持方式:新规明确要求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限制了其他非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行为。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在上市公司的运作中,股东减持是一个常见的现象。
然而,这一行为并非简单随意,而是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要点和规定。
对于股东自身而言,合理合法地进行减持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实现,也对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市场的公平公正有着重要影响。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要点。
一、减持的法律法规首先,股东减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都对减持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例如,对于大股东和特定股东,在减持前需要提前公告减持计划,包括减持的数量、方式、时间区间等。
而且,在特定时期内,减持的比例也受到限制,以防止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二、减持的时间限制时间是股东减持中一个关键的因素。
通常,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对于大股东和特定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一定期限内,其减持也受到限制。
三、减持的方式常见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
集中竞价交易是在证券交易所内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的交易。
大股东和特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大宗交易则是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收盘后的限定时间进行,有单笔交易数量和金额的最低要求。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协议转让是指股东之间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转让股份的行为。
但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股东减持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应当提前公告减持计划,包括减持的原因、数量、方式、时间区间等。
在减持过程中,如果减持数量达到一定比例,或者出现其他重大变化,也需要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对市场的影响股东减持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股价和市场信心产生影响。
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要点新规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要点新规1. 背景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减持规则也逐渐完善。
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少公司股份,有时会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保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不断加强对减持行为的监管,并对减持事项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
2. 减持的定义和种类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行为。
减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大宗交易减持: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少公司股份;转让减持:股东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减少持有股份的比例;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少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减持:股东与受让方达成协议,转让持股比例。
3. 股东减持的要点新规为进一步规范股东减持行为,证监会对股东减持进行了一系列的要点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减持计划股东在减持前需编制减持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减持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减持起止时间:减持计划的起止时间应明确,不得超过36个月;减持方式:减持计划应明确减持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应明确减持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减持价格范围:减持计划应设定减持的价格范围,不得低于市场价;减持目的和原因:减持计划应阐明减持的目的和原因。
3.2 减持比例限制根据证监会的规定,股东的减持比例需满足以下限制条件: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在连续6个月内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股总数的1%;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在连续12个月内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
3.3 减持信息披露股东在减持过程中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包括以下内容:减持计划:股东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进度:股东需按照减持计划逐日披露减持进度;减持原因:股东需向证券交易所披露减持的原因;减持价格:股东需披露减持的价格。
3.4 监管机构的处罚措施对于股东减持行为中的违规操作,监管机构将采取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不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超过减持比例限制;非法获取减持信息并进行内幕交易等。
上市公司减持规则
上市公司减持规则一、背景上市公司减持背后有着复杂的经济和市场背景。
一方面,上市公司股票的减持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较大,可能引发市场波动,影响股价稳定,甚至造成恶意操纵市场的行为。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股东也需要进行适当的减持,以实现其资本盈利目标或者按照监管规定,减持到合理比例。
二、规定1.临时减持:指股东在公司控制权变更、股权结构调整或者企业重组等情况下,可以通过发行股票转让方式减持股票。
这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确保公司的发展可持续性而设立的减持规定。
2.稳定股东减持: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共同控制股东和一致行动人等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定。
这部分股东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力量,它们对于公司的决策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
稳定股东减持规定的目的是促使这些股东以适当的方式减持,实现股权结构的平衡和公司治理的健康发展。
3.高管减持:指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长、总经理等减持股票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除了作为股东,还负有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职责。
高管减持规定的目的是防止高管利用其职位的优势操纵市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影响1.增加公司治理透明度:减持规则要求股东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时间限制减持股票,不得大规模集中抛售,从而增加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2.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减持规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行为设有严格的限制和披露要求,避免高管利用其职位影响市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免受损害。
3.促进市场稳定:通过规定减持的比例和时间限制,可以避免股东集中抛售引发的市场波动,维护市场的稳定。
4.促进长期投资:减持规则限制股东大规模抛售股票的行为,鼓励股东持有股票并参与公司治理,鼓励长期投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起来,上市公司减持规则对于维护市场稳定和保护股东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减持规则通过限制减持的比例和时间,并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增加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促进了长期投资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
不过,减持规则也需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公司发展和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因素,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改变。
上市公司减持新规解读
上市公司减持新规解读【最新版】目录1.适用对象2.减持规定3.特定股东减持规定4.董监高减持规定5.高管减持新规6.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新规正文一、适用对象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最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使用的对象包括:1.大股东(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减持,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2.特定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持股比例在大股东以外)减持;3.董监高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二、减持规定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 1%;2.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任意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3.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连续任意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4.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三、特定股东减持规定持有 5% 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解禁,也就是 24 个月才能进行减持;持有 5% 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解禁,也就是 12 个月才能进行减持。
四、董监高减持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五、高管减持新规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六、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新规注意持有 5% 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嘿,咱今天来聊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这个事儿。
先来说说为啥有些股东要减持。
这就好比你家里有一堆宝贝,有时候为了改善生活,或者有其他更好的投资机会,你可能就得卖点宝贝换钱。
股东减持差不多也是这个理儿。
有个事儿我得跟您仔细讲讲。
我认识一个朋友,他之前买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了小股东。
这家公司发展得还算不错,可突然有一天,他发现公司的大股东开始减持了。
这可把他急坏了,心里直犯嘀咕:“这大股东咋要卖股票呢?是不是公司有啥问题瞒着咱?”其实啊,股东减持的原因多种多样。
有的可能是个人资金需求,比如家里突然有人生病急需用钱;有的可能是觉得公司股价已经到了一个比较高的位置,先落袋为安;还有的可能是为了调整投资组合,把资金投向更有潜力的项目。
那股东减持都有哪些要点呢?首先,得遵守法律法规。
这就像在路上开车得遵守交通规则一样,不能乱来。
比如说,大股东在特定时间段内减持的比例是有限制的,不能想减多少就减多少。
还有啊,减持得提前公告。
这就好比你要搬家,得提前跟邻居打个招呼,不能说走就走。
公告里得把减持的数量、方式、时间啥的都说清楚,让其他投资者心里有个数。
另外,减持的方式也有讲究。
有的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有的是通过大宗交易。
这两种方式在交易规则上还有些不一样呢。
再来说说对市场的影响。
股东减持有时候会让投资者心里犯嘀咕,觉得大股东都不看好公司了,自己是不是也该撤了。
这就可能导致股价下跌。
但有时候,如果减持的理由充分合理,市场也能理解,股价可能就不会有太大波动。
就像我那朋友,后来他仔细研究了那家公司的情况,发现大股东减持是因为要投资一个新的产业项目,而且公司的基本面并没有变化。
最后,他还是坚定地持有了股票,还真赚了不少。
总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这事儿,咱得仔细琢磨,不能盲目跟风。
多了解些相关知识,才能在股市的海洋里稳稳地航行。
希望您在投资的道路上,都能顺风顺水,赚得盆满钵满!。
上市公司减持的规则
上市公司减持的规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票市场成为了投资者获取利润的重要途径。
而作为上市公司的股票持有者,一部分股东可能会选择减持自己手中的股票,以实现自己的投资目标。
然而,在减持股票过程中,股东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上市公司减持规则。
上市公司减持需要在合适的时间节点进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股东一般需要在股票发行满一年后才可以进行减持。
这是为了保护新股东的利益,防止上市公司股价被大股东无限制地压低。
减持股东需要提前向公司披露减持计划。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减持股东需要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向上市公司提交减持计划,并在减持开始前5个交易日向中国证监会披露。
这样可以保证市场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减持计划,以便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减持股东还需要遵守减持的比例限制。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减持股东一般不能在一段时间内减持超过一定比例的股份。
这是为了防止减持股东过度减持,导致市场恐慌和股价暴跌。
同时,减持股东也需要遵守每日减持量的限制,以避免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减持股东还需要在减持过程中遵守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减持股东不得利用内幕信息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减持,以防止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
减持股东还需在减持过程中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确保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减持股东需要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减持报告。
减持报告需要详细披露减持股东的身份信息、减持的股份数量和减持的时间等。
这样可以方便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对减持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上市公司减持是股东行使权益的一种方式,但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减持股东需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节点进行减持,并提前向公司和监管机构披露减持计划。
在减持过程中,减持股东需要遵守减持的比例限制和每日减持量的限制,以及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
最后,减持股东需要向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提交减持报告,以便监督和评估减持行为。
通过遵守这些规则,可以保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规则
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24个月后解禁,也就是24个月才能进行减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个月后解禁,也就是12个月才能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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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实操要点上市公司董监高适用范围1、上市公司现任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
2、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和届满后离职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
3、董监高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规减持股份实操要点。
4、董监高不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且拟减持的股份属于特定股份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减持特定股份实操要点。
不得减持情型1、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
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包括当年新增股份)。
5、董监高最后一笔买入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
6、董监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并在该期限内。
7、窗口期内(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特别提示:深交所上市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董监高、证券事务代表的配偶在窗口期内,也不得卖出证券事务代表、董监高所任职公司股份。
可减持股份数量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以上年末其所持的股份为基数)的25%。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注: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转让,不受上述转让比例限制。
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1、事前披露上市公司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2、事中披露(1)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3、事后披露(1)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如果上市公司存在回购事项,董监高在上市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披露,并在公告中说明卖出该公司股票的理由。
(二)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目前只需事后披露:(1)董监高应当自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的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2)如果上市公司存在回购事项,董监高在上市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披露,并在公告中说明卖出该公司股票的理由。
离职董监高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在《细则》发布前(即2017年5月27日前)离职的,离职后的减持行为不适用《细则》有关董监高减持的规定,但仍为大股东或者持有特定股份的,应当遵守《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监高在《细则》发布后(即2017年5月27日后)、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按其原任期时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适用范围1、大股东(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所持有的股份,适用本部分实操要点,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2、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并共同遵守减持数量限制、共用相关减持额度。
3、大股东担任其所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操要点。
不得减持的情形(一)下列时间段,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大股东最后一笔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4、大股东拟减持的股份在限售期内;5、大股东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并在该期限内。
(二)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三)下列时间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卖出股份(深交所上市公司适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可减持股份的数量(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1、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属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
2、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大宗交易方式1、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协议转让方式1、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协议转让后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共享该1%的减持额度;出让方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且转让标的为特定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协议转让后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共享该1%的减持额度。
(四)赠与方式1、大股东减持采取赠与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参考本部分之“二(三)2”。
2、大股东减持采取赠与方式,且赠与标的为特定股份的,参考本部分之“二(三)3”。
可减持股份的数量(五)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方式1、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执行股权质押协议,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参考适用本部分之“二(一)”。
2、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执行股权质押协议,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参考适用本部分之“二(二)”。
3、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执行股权质押协议,采用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参考适用本部分之“二(三)2”。
4、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执行股权质押协议,采用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标的为特定股份的,参考适用本部分之“二(三)3”。
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1、事前披露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2、事中披露(1)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4)通过竞价交易每减持5%或减持至5%,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同时,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
3、事后披露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二)大宗交易方式1、事前披露上交所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暂无事前披露要求,大股东有承诺的除外。
深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按以下规则分板块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承诺的要同时遵守承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1)深市主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出售其持有或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的,公司应当在首次出售2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
(2)深市中小板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出售其持有或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在首次出售2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①预计未来6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②最近12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处分;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④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