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四川大学关于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经我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现将我院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一、转专业的对象2015级和2016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1.按照《四川大学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规定的10类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2.申请转入公共管理学院学习的学生需达到以下申请条件(1)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要求所学课程一次性通过,所修课程成绩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其中转入哲学专业的学生要求所修课程成绩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本学院内专业互转学生的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
(2)申请转入公共管理学院学习的同学,需要经过专家测试,专家测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学习潜质和综合素质。
未通过测试的同学不能转入公共管理学院。
(3)考核合格的学生,在学院转入计划内择优录取。
(4)公共管理学院不开展转专业的二次选拔工作,也不接收院内专业调剂的申请。
(5) 学院接受投诉的电话和邮箱:电话:85412269;邮箱:1005730098@.三、转专业工作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5月7日。
其中: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4月24日-4月27日;学院考核时间:4月28日-5月7日,各专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院转专业计划按照我校“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7年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表。
公共管理学院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五、工作程序(一)学生申请4月24日—4月27日,转出学生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将填写的《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给所在年级的辅导员处,由学院统一研究决定,研究决定后再通知相关学生。
大学想转专业?这些是你必须知道的
大学想转专业?这些是你必须知道的2022年度高考招生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了,大部分考生都已经被学校录取的,有些考生为被录取而选择了服从调剂,被录取了不想读的专业,从而想要转专业,那么要如何才能转专业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他们之所以选择接受,是因为现在在大学里可以转专业。
自己现在学的专业,尽管自己不喜欢,但是到了大学里,不是还有机会转专业吗?但是转专业就是嘴一张这样轻松吗?未必,因为每一所大学里对转专业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不是你想转就能转的——这是每一个准大学生都必须要提前知道的。
那么,大学转专业难不难呢?大学对转专业又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大学转专业,不同的学校会有不同的要求和流程,这篇文章只讲一般大学如何转专业?第一:需修满一学年,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在乙级以上,在大一结束时可提出转系或转专业类申请。
第二:转系、转专业类必须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或考查。
第三:转系、转专业具体程序:大学里转专业,每一所高校的要求不尽相同,但是大体的流程还是差不多的,作为准大学生,如抱有转专业的想法,就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准备工作:首先,你必须要明确自己将要转入什么专业。
你说你不喜欢现在的专业,那么你到底喜欢什么专业呢?这是你必须要考虑清楚的。
既然你先转入一个新的专业,那么你就必须要对它感兴趣。
这是转专业的一个前提。
什么事,你只有感兴趣了,才能全情投入,把事情做好。
如果你不感兴趣,即便它多有前途,但是大学四年在痛苦中煎熬,也是一件悲催的事。
而在这样的状态下,你能学得好这个专业吗?恐怕只有老天知道。
有兴趣只是一方面,你还必须要对自己将要转入的专业进行深入的了解。
因为一些专业尽管名称相似,但是学习的内容可能是大相径庭。
所以,既然要转专业,那就要对将要转入的专业看清摸透,确定是对的哪一个。
如果你只是抱着就是想要跳出坑的心态,对将要转入的专业也是要懂不懂,好像知道又好像不知道,那么就有可能让自己从一个坑里跳进另一个坑里,那就悲哀了。
四川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附件:四川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四川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
外国留学生与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此条例执行。
第二章新生入学第三条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合格,取得学籍。
第四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前执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书面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
未按时报到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性质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按以下办法处理:1 .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2 .不符合入学健康标准,但由指定医院证明经治疗可恢复健康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学年开学前一个月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3 .符合入学健康标准,但不符合专业健康要求者,可转入学校指定的专业学习。
第三章注册与请假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 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不注册者不能选课。
每学年第一学期须到学校财务部门缴纳本学年学费及有关费用或结清上学年学费及有关费用,不交费者原则上不予注册。
2 .因故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须事前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须持有关证明销假并补办注册手续。
第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习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川大转专业政策
川大转专业政策1. 背景介绍川大(四川大学)作为中国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拥有广泛的学科设置和优秀的师资力量,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优秀学生前来就读。
在校期间,有些学生可能会发现自己对原先所选择的专业不再感兴趣,或者发现自己对其他专业更有激情和天赋。
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川大制定了转专业政策。
2. 转专业政策概述川大转专业政策旨在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机制,让学生有机会调整自己的专业选择,以更好地发挥自身潜力和兴趣。
转专业政策适用于本科生和研究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转入其他相关专业。
3. 转专业条件3.1 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学分要求:本科生必须完成至少两个学期(不包括预科)的正常课程学习,并获得不低于60个学分。
•成绩要求:本科生需要达到原所在院系规定的转专业最低学分以及绩点要求。
•相关专业要求:转入专业必须与原所在院系的专业相关,并且需要符合目标专业的招生要求。
3.2 研究生转专业条件•学分要求:研究生必须完成至少一年的正常课程学习,并获得不低于30个学分。
•成绩要求:研究生需要达到原所在学院规定的转专业最低学分以及绩点要求。
•相关专业要求:转入专业必须与原所在学院的研究方向相关,并且需要符合目标专业的招生要求。
4. 转专业申请流程4.1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流程1.咨询辅导员:本科生首先应该咨询所在院系的辅导员,了解转专业政策和申请流程,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2.填写申请表格:本科生需要填写并提交转专业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就读院系、目标专业等内容。
3.提交材料:本科生还需要提交一份个人陈述或动机信,说明自己为什么希望转专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实习经历等)。
4.审核评定:申请提交后,院系将进行审核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分、成绩、相关背景等因素,决定是否通过申请。
5.通知结果:学校将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学生转专业申请的结果。
4.2 研究生转专业申请流程1.咨询导师:研究生首先应该咨询所在学院的导师,了解转专业政策和申请流程,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四川大学各学院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doc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年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热爱和了解所转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有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展示。
二、接收人数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环艺)、动画、绘画(国画)、绘画(油画)、美术学、编导各人,共计接收人。
三、考核办法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四川大学数学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物理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五、递交申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点: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
联系人:史秀川
联系电话: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及学校相关精神,现将年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三、考核方式
.专家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评(),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成绩计算和排名,按照百分制进行排名,作为录取标准。
四、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转专业申请表。
.成绩单(需盖主修学院公章)。
.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五、如有不清楚事宜,请打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法学院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不同学校的转专业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概述。
请注意,具体的细节和要求可能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政策和规定进行确认。
1. 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一般情况下,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为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部分学校可能规定一定的学籍年限,例如一年以上或两年以上方可转专业。
2. 转专业的申请方式和时间大多数学校会在每学年的特定时间开放转专业申请,一般为秋季学期的开学前或者春季学期的期末。
具体的申请方式可能包括在线申请或者纸质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 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不同学校对于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普遍要求:-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和学分要求。
- 部分学校可能对特定专业的转入设置了一定的门槛要求,例如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或者通过一定的考试。
- 学生需要通过申请评审,可能包括面试、考试、审查材料等环节。
- 部分学校可能对转入专业的名额有一定限制,例如每个专业每年限定转入的人数。
4. 转专业的申请材料一般来说,转专业的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转专业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专业和申请专业的具体信息、转专业的原因等。
- 学业成绩单,包括已修读的课程和取得的成绩。
- 学分清单,列明已获得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情况。
- 推荐信,一般需要至少一封教师或导师的推荐信。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个人陈述、作品集等。
5. 转专业的评审和通知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对转专业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申请的材料和面试等环节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评审一般由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者专门的转专业委员会负责。
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是否被录取转入目标专业。
6. 转专业后的学籍情况学生成功转入目标专业后,学校会重新处理学生的学籍情况,例如重新核定学分和学年级。
转入专业后,学生需要按照目标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学习,并满足相应的毕业要求。
7.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例如双专业、辅修专业等,转专业的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高分子事业,勇于探索,成绩优良,学习勤奋;
(二)思想积极,在校期间表现良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三)身心健康,高考体检和入学体检未出现拟转入专业限制情况(如色弱、色盲等);
(四)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达到20以上;一年级转专业学生英语达到四级合格水平,二年级达到六级合格水平,并附上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二、接收人数
三、考核办法
由资格审查和面试组成。
其中,资格审查包括学生身体情况,学业成绩情况等;面试由转专业专家小组负责,主要考察学生政治思想、心理健康、学业知识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综合成绩=成绩绩点*12.5+面试成绩*0.5
注: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时间:4月24日-4月27日,学生完成《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和相关材料(成绩单、四六级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高分子学院教务办公室208室,教务办公室负责汇总。
(二)学院考核时间:4月28日-5月7日,高分子学院转专业专家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考察。
具体面试考察时间地点安排将届时
在学院网站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学院不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五、递交申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分子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收取学生申请。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楼(研究生院对面)208室
联系人:杨老师85405112 /木老师85461787
六、投诉方式
李老师:85461785,gfzxy2000@。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文(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文转专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转专业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学生转专业的公平和合法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第三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相应的转专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的审核和决定权属于学校,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第二章转专业申请流程第五条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递交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第六条转专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当前所在专业信息、拟转入专业信息、转专业理由陈述、学业成绩单、奖励处分等材料。
第七条学校转专业审核部门应对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根据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进行初步筛选。
第八条经过初步筛选的学生将参加面试或笔试,以评估学生在拟转入专业中是否具备基本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面试或笔试结束后,学校转专业审核部门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规定的录取名额和标准进行排序。
第十条学校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
第十一条学生若在转专业录取名单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若未能被录取,可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的转专业。
第三章转专业要求和限制第十二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学生学业成绩良好,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二)学生身体健康,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能要求。
(三)学生品德端正,无违纪违规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应遵守以下限制:(一)拟转入专业人数已满,无空余名额。
(二)转专业人数已达到学校规定的上限。
(三)拟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与现有的专业课程冲突。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第二次。
第四章转专业的退出和转回原专业第十五条学生若转入专业后发现自己无法适应或不满意,可以申请退出转入专业,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学生转回原专业时,应满足原专业的转回规定和要求,并获得原专业的同意。
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匹兹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一、申请条件1.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成绩优良,GPA高于2.0, 操行评定良好, 无违纪行为者;3.英语综合能力良好;4.具有良好的专业学习能力和扎实的专业背景知识。
二、接收人数专业/类别匹兹堡学院内转川大其他学院转入工业工程20 7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0 7 材料科学与工程10 6总计40 20三、培养模式与学位授予1. 2+2:在我院完成50%的学分后,将所修学分转至美国匹兹堡大学斯旺森工学院并完成剩余学分要求,获得四川大学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匹兹堡大学的本科学位证;2. 3+1:在我院完成75%的学分后,将所修学分转至美国匹兹堡大学斯旺森工学院并完成剩余学分要求,获得四川大学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匹兹堡大学的本科学位证;3. 4+0:即在我院完成本科四年的学习,获得四川大学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匹兹堡大学的学习证明;4. 3+1+1:在我院完成75%的学分后,将所修学分转至美国匹兹堡大学斯旺森工学院并完成剩余学分要求。
达到研究生入学要求者,可以免考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并以一年时间完成研究生课程,获得四川大学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匹兹堡大学本科学位证及硕士学位证。
四、学习费用1.国内学费:6.5万元/年2.住宿费:1,200元/年3.参加2+2、3+1、3+1+1等培养模式的学生,出国学习费用按照匹兹堡大学当年学费收取(以2017年秋季入学为例,匹兹堡大学斯旺森工学院2017-2018学年学费为3.2万美元/生·年)五、考核办法匹兹堡学院学术委员会将通过面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维度包括学生现有GPA、英文水平、奖学金与学科竞赛获奖、论文与专利发表、领导力与社区贡献等方面。
面试语言为中英文双语。
六、工作流程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在4月27日前将申请表递交至匹兹堡学院行政办公室(地址:江安校区文科楼4区213),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并电话通知相关学生。
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XXXX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育人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潜质潜能,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规范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XX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交流学生除外)。
第三条教务处主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要求第四条转专业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原则;(S)学生自愿申请原则;(四)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新生报到后进行,第二次在一年级结束时进行,第三次在二年级结束时进行。
第六条各专业转出、转入学生总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本班级人数的10%o第七条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如确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经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同意,方可再给一次转专业机会。
(一)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二)学校因专业停招,休学、保留学籍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S)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但艺术类专业学生须在同类艺术专业之间申请转专业;(四)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且难以完成学业者,由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综合评估,教务处审核后同意者。
第八条学生(不包括新生)在同一门类下的各专业间转专业时,可编入同一年级学习,跨门类转专业一般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九条申请转专业的新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条面试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公安、司法类专业新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其他专业转入要求,由学校调配到其他专业;符合面试和体能测评要求且志愿学习公安、司法类专业的学生(女生应执行15%的规定),允许转入公安、司法类相关专业。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文件以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转专业原则1.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部处、师生代表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全校转专业工作。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
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须有师生代表参加,专家小组成员应以非院级领导的一线教师为主。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意见。
在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将组织纪委办、监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转专业工作的巡查力度,切实做好转专业的监查工作。
2.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做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3.学校鼓励学院多接收转专业学生,对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将在专业建设经费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4.学院对于转专业学生应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
5.学院负责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方案中务必明确: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选拔条件、接收人数、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含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工作流程、考核时间与地点等;公布学院的咨询电话、投拆电话及邮箱;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是否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须独立打分。
当接收转专业名额已满,对未被接收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和考核成绩调剂到院内其它专业。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按照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来华留学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违纪处分;(二)在读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达到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第六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四)外国语中学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生;(五)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六)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七)跨地区转专业;(八)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九)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十)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学习专业,这类学生原则上也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第八条学校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章管理与实施第九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一)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及资格条件(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其他方式转专业1.循环协议转专业:在一年级期间,在个人自愿,并作出承诺的情况下,两人之间或多人之间一对一互相交换循环转专业。
2.学有特长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有特长的学生(即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视具体情况转入相关专业。
3.学习困难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习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理工类专业可转文、经、管、法类专业,工科类专业可转理科类专业,文、经、管、法类可转文科类专业。
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4.创新创业转专业:申报获批创新创业休学的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满2年及以上,且休学前学业GPA达到3.0及以上者,可申请转入与其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专业学习。
5.入伍退役转专业:退役后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4.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5.无正当理由的学生;6.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工作程序1.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学生学籍管理中心协调、汇总并及时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试行办法
四川大学学分制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试行办法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学分制学生适用)》(试行)的规定,学分制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
为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门类修读第二专业,现制定具体试行办法:一、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条件,按照“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学分制学生适用)”第十五条第1款执行。
二、申请修读第二专业须办理以下手续: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凭本人的书面申请到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处领取“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2.学生填好申请表后请指导教师签暑意见,指导教师须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志向和自我发展计划等情况签署意见;3.学生到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情况并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4.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修读学生的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合格后签署意见,并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到教务处学籍科;5.教务处受理第二专业申请的时间为每学期第7-10周。
三、修读第二专业的课程要求:修读第二专业须修满第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实践性环节等课程的基本学分。
如果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与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中有相同(主修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和教学内容的要求相当或高于第二专业的相应课程要求)的课程,承认已取得的学分;学生修读的第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如果与学生在辅修班所学的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学分数相同,承认该课程的学分;四、修读第二专业的毕业:a) 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基础上,又修得第二专业所要求课程的全部学分并完成毕业环节学习,获得第二专业毕业资格,学校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b) 在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修读了第二专业但未获得第二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所取得相应学分可凭本人申请,记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学分。
五、第二专业教学安排:1.各学院各专业原则上应为外专业学生提供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的第二专业的修读名额;2.学院如果接受了学生修读本学院的某专业作为第二专业,则应保证第二专业学生所学课程的教学,并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学生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五篇)
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五篇)第一篇: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转入冷门专业或国家建设重点急需专业可适当降低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平均达到20学分以上者;(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五)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转专业规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四)应予退学的学生;(五)在校期间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的学生;(六)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第四条学院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比例根据自身情况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10%;部分教学资源缺乏的学院转入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5%;转入医学专业、基地班的学生人数应严格限制。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申请,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六条转专业办理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一)上报计划。
每学年的春季学期第8周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并上报教务处。
各学院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并向学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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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有哪些专业?篇一:四川大学专业代码篇二: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转入冷门专业或国家建设重点急需专业可适当降低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平均达到20学分以上者;(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五)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转专业规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四)应予退学的学生;(五)在校期间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的学生;(六)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第四条学院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比例根据自身情况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10%;部分教学资源缺乏的学院转入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5%;转入医学专业、基地班的学生人数应严格限制。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申请,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六条转专业办理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一)上报计划。
每学年的春季学期第8周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并上报教务处。
各学院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并向学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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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修订)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转入冷门专业或国家建设重点急需专业可适当降低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平均达到20学分以上者;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转专业规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应予退学的学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的学生;
(六)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第四条学院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比例根据自身情况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10%;部分教学资源缺乏的学院转入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5%;转入医学专业、基地班的学生人数应严格限制。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申请,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六条转专业办理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
(一)上报计划。
每学年的春季学期第8周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并上报教务处。
各学院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并向学生公布。
另外,同时各学院需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二)学生申请。
学生要慎重对待转专业。
经认真思考,确需转专业的学生,于春季学期第9-10周提出转专业申请。
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或在所在学院领取《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学生的学习表现由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认定,分管学生的副书记签字,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三)学院考核。
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各学院应当组织对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考核。
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第11周,组织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如笔试、面试等,并将考核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负责检查学院转专业的考核工作。
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
划接收人数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转入学院教务老师将拟转入学生的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教务处审批。
(四)学校审批。
每学年春季学期第12周,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教务处公布审批的各院转专业学生名单。
同时由转入学院教务老师通知学生在第13周前到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接收学院须落实转入学生的学分制指导教师,并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教学计划变更与下学期课程修读等相关工作指导,帮助他们按新的修读计划选课。
第七条转专业后学生所编入的年级和班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并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第九条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收取。
第十条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补修转入专业相关课程。
第十一条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原专业所修的其他课程转为新专业的选修课学分。
课程的转化认定由学生转入学院负责。
第十二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获准转专业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
第十三条学院内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院内转专业及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分专业的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相关条件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转专业程序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转专业和分专业名单确定后须在每年春季学期第12周前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第十四条吴玉章创新学院、各类创新班、基地班、医学长学制及国际合作项目等特殊类转专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及部门组织,其转专业方案由学生所在学院及部门单独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适用于2004年及以后入学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