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行政救济法治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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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

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

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与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特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国实践中的一些案例。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断努力。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与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社会主义社会中普遍认同的、具有引导作用的一系列基本价值观念。

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这些核心价值观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与追求,是指导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统一全国人民的价值观念,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有利于培养公民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形成全社会遵守法律的共识,提高法治素养。

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培养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纽带,有利于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

二、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特点社会主义法治旨在实现国家的法制化建设,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人权、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定权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罪刑法定等。

这些原则保证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保障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推动了国家法治化建设的进程。

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法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护人民权益是法治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

法治是社会文明的基石,也是迄今为止现代国家治理的最优选择。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法治既是一种治国方略,也是社会主体的一种价值目标选择。

马克思认为,人是法律的主体和目的,“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获得了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存在。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卢梭也指出,法律就是公意对于一个共同利益的目标所作出的公开而庄严的宣告。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至少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一种治理方式、模式或制度;二是指一种秩序、状态或结果;三是指一种精神、信仰或文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法治的核心要义是良法善治,立良法和推善治的结合彰显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内涵和价值。

社会核心价值观内容解读

社会核心价值观内容解读

社会核心价值观内容解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 24 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

孙全胜(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2200)摘 要: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对法治政府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将德治和法治有效结合起来,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道德理念支撑。

中国法治政府建设是由党领导的,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大政方针、法治决策、司法治理、党政思想建设等领域,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在新时代的法治建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发挥道德指引的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伦理取向。

关键词:法治政府;德治和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收稿日期:2021-12-28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2015MZD009);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02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026)。

作者简介:孙全胜(1985-),男,山东临沂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博士,经济哲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经济哲学。

The Path of Integrating Core Socialist Values into The Construction of Law-based Government Sun Quansheng(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Beijing 102200,China)Abstract :As China has entered a new era. It has also put forward new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law-based government. The construction of law-based government needs the guidance of core socialist values and the effective combination between law and virtue, providing moral suppor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law-based country. The construction of law-based government is led by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it is necessary to integrate core socialist values into the national fundamental policy, law-based decision, judicial governance, ide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and other areas, improve people’s awareness of the rule of law, and cultivate a favorable cultural atmosphere for the rule of law. In the construction of law-based government in the new era, core socialist values can play the role of moral guidance and provide the correct political direction and ethical orient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law-based government.Keywords :government under the rule of law; rule of virtue and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path; the core values of Chinese socialism[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752(2022)04-0005-08 ]DOI:10.13310/ki.gzjy.2022.04.00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党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实践的集中体现,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着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遵循。

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至关重要。

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团结互助、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等理念。

这些价值观与法治建设的初衷不谋而合,都是为了人民的福祉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可以让法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精神和国家认同的重要体现。

法治建设需要一个符合国情、民族传统和国家认同的精神支撑,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符合这一要求的。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可以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认同感,进而提高法治的执行效果和社会的稳定性。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也有利于增强人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培育,促进人民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主动遵守法律,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对于法治社会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不仅能够提高法治的公信力和执行效果,更能够增强国家的认同感和国家凝聚力,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在个人看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能够更好地凝聚全社会的共识,推动法治建设顺利进行,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更加详细地探讨具体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以及实践中可能会面临的挑战和解决之道。

也将对我个人对这一主题的理解和看法进行更加深入的阐述,以期为读者带来更多的启发和思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_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_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的发展和变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已经渗透到各个方面。

其中,融入法治建设立法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融入法治建设立法,并分析其必要性和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论述。

首先是引言部分,在此给予读者一个概述,并说明文章的结构。

接下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的论述部分,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含义和重要性以及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然后我们将探讨融入法治建设立法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着重讨论建立符合价值观的法律体系、加强道德和文化教育、推进司法公正等方面。

在第四部分中,我们将介绍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并展望未来发展。

1.3 目的本文旨在深入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的意义和必要性,并提供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以及针对存在挑战的解决方案。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建设中的有效应用,为我国法治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作出贡献。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2.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含义和重要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一套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的共同道德规范。

它包括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十六字方针,并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念和目标。

这些价值观对于保持社会稳定,推动国家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至关重要。

2.2 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法治建设是指以法律为基础,通过完善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制来实现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指导国家建设及个人行为准则的重要指导原则。

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与依存关系。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治提供了根本指导思想和道德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应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应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应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进步和和谐发展。

首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为法治提供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改革创新、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等主要价值取向为核心,为法治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价值取向。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法治政府能够更好地推动社会正义、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实现。

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公正法治,要求法律适用公正、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对于构建公正的法治政府至关重要。

其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

通过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引导广大公民增强法治观念,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培养依法办事、守法守纪的良好习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不仅能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还能够培育公民的法治意识,促进全社会法治素质的提高。

此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引导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行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改革创新”、“平等正义”、“诚信友善”等。

改革创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要具备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能力,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

平等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义,法治政府要坚持公正法治原则,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法治政府要加强与公民的互动,建立良好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解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解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中国社会主义文化的精髓和灵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价值指引和价值追求。

它包含了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是中国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集中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十分丰富多样,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指导作用。

下面将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方面进行解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个方面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富强是指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力的增强,民主是指人民群众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文明是指社会风气的优良和人们的精神文明素质的提高,和谐是指社会各个方面的关系和谐相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二个方面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自由是指人民群众的言论、出版、宗教信仰等权利,平等是指人民群众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公正是指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法治是指国家权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三个方面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爱国是指对祖国和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忠诚精神,敬业是指对工作和职业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诚信是指守信用、讲信誉的品质,友善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和互助友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不仅包含了对个人的道德要求,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价值追求。

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价值指引和行为准则,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证。

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在今天的社会变革和发展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我们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为指引,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行动,将其融入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实践中去,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申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申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申论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
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的方法
三、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措施
正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精髓,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灵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和推广,对于提升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要深入理解和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精髓,使其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指导思想。

其次,我们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此外,我们还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行为规范,引导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使全社会都能够理解和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次,我们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和落实。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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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决策问题探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决策问题探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决策问题探析作者:厦门大学章舜钦来源:《南方论刊》 2021年第1期章舜钦(厦门大学福建厦门 361005)【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决策是贯彻党和国家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客观要求,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决策法律制度立改废释的全过程、决策全过程、监督全过程和行政决策者的内心里,对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行政决策;融入探析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法定程序,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项,拟定和选择行动方案并作出决定的专门活动。

行政决策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方式,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它通常分为重大行政决策和一般行政决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也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政府行政决策的全过程,对于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时代价值。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决策的时代价值(一)贯彻党和国家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执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讨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同时,党和国家还颁布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16年《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2019年《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作出战略部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制度建设的理论意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制度建设的理论意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制度建设的理论意蕴作者:哈书菊来源:《知与行》2018年第04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

2018年5月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又进一步明确,我国在今后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废除法律、解释法律过程中要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

司法制度建设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制度建设是时代的必然要求。

公正作为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价值理念,是法治国家发达、社会稳定进步的基础。

公正即公平和正义。

公正的司法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法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的重要保证。

历史上,自然正义原则是用以规范司法权运作的,完善司法制度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防线的作用。

在完善司法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有关司法制度的立改废释要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利保障、平息纠纷、限制权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功能,要让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能在制度中感受到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

与此同时,公正也应当是看得见的公正。

也就是说,司法公正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还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平等是现代法治与民主社会中人与人交往最基本的要求,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

从宏观角度讲,平等体现在政治平等、经济平等、社会平等几个方面;从微观角度看,平等包括权利平等、地位平等、机会平等等方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深入到我们的法律制度与观念当中。

在完善司法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设立司法平等原则,要将这一原则具体体现在司法制度的规则中。

司法平等原则主要是指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即当事人双方有同等的诉讼手段,以保护他们各自的程序权利与实体权益,法院依法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同等的诉讼机会,以此保障他们能够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解析

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解析

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在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从世界观到方法论,从价值追求到理想信念,经过长期形成和历史积淀的丰富内容和深厚意蕴。

法治精神是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有力保障的精神理念和行动指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与时代背景密切相关的。

当代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项事业正在进入深入发展的新阶段。

在这一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运而生,其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这些核心价值观凝聚了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时代内涵。

法治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根本地位和基础作用。

法治精神强调立法、执法、司法的完备和权威,主张以法律为依据和统一的治理原则,推动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护。

法治精神的核心要义是平等、公正、公平,以及依法行政的要求。

它对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其实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价值追求的引领作用,为法治精神提供了精神动力和价值导向。

法治精神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具体实践中得以体现和落地的重要手段和手段。

只有法治精神的支持和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得以深入人心,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和拥护。

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的建设过程中,我们需要坚守共同的价值信念,传承和发扬革命先辈和先烈的优良传统和精神风貌。

同时,我们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精神的教育和宣传。

只有通过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尊重法律的自觉行为,才能真正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根基。

同时,我们还需加强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治的覆盖范围和实施力度。

高中政治教案: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高中政治教案: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高中政治教案: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介绍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和公共道德规范的集中体现。

法治是一种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的方式,通过法律来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

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

1. 法治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实现的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体现,是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

通过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通过法律的制裁和保护来实现。

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公正、人权保护等,这些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平等、公正等价值观相契合,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治提供了明确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着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中起到了指引作用。

法治是为了实现社会公正和人民公平而存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追求为法治提供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法律的制订、施行与执行都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为基准,确保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互呼应、相互促进。

二、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同点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人民幸福而存在的,二者在某些方面具有一致性。

1. 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致力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治通过法律的制订和执行,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平等、公正等理念,也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观。

二者共同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公平和正义的制度保障。

2. 弘扬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德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致力于弘扬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德。

法治通过法律对行为的规范和制裁,维护社会的道德秩序和公共利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的诚信、友善、乐于助人等价值观,是在推动良好社会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德的形成。

核心价值观法治的理解

核心价值观法治的理解

核心价值观法治的理解
核心价值观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被广泛认可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

法治则是指以法律作为规范和制约社会行为的基础,并通过法律的公正性来保障每个人的权益和利益。

核心价值观与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首先,核心价值观是法治的基础。

一个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循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如诚信、尊重、公平、责任等,以此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只有当这些价值观的普遍认同成为社会习惯和行为规范时,法治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

其次,法治有助于传承和弘扬核心价值观。

法律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则和标准,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思想,同时也传递和强化了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和重要性。

例如,法律中对于诚信、公平、责任等价值观的规定,就是在指导人们的行为和思考中,以这些价值观为基础来构建社会规范的。

最后,核心价值观和法治之间的互动,也会不断地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当法治制度得到完善和健全时,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和践行也会更加顺畅和有效。

同时,核心价值观的不断升华和完善,也可以为法治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和支撑。

因此,理解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实践这些价值观,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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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进政策、进法律、进社会治理

核心价值观进政策、进法律、进社会治理

核心价值观进政策、进法律、进社会治理摘要本文探讨了核心价值观与政策、法律及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

核心价值观是一国或一社会在价值取向上的共同认同,是引导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

将核心价值观纳入政策制定、法律执行和社会治理中,可以促进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引言核心价值观是当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们共同关注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在政策、法律和社会治理方面,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与应用对于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核心价值观对政策的影响政策是国家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

将核心价值观纳入政策制定过程中,可以确保政策的符合公众期待,并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

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能够提升政策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可行性,为政府决策赢得更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核心价值观对法律的影响法律的作用是规范社会行为,保护公众利益,并维护社会秩序。

将核心价值观纳入法律内容中,可以更好地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

通过将核心价值观与法律融合,可以更好地引导社会行为,实现法律的科学与公正。

核心价值观对社会治理的影响社会治理是实现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

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治理提供了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社会治理中,应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建设和谐宜居的社会环境。

结论核心价值观进入政策、法律和社会治理,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政策制定和法律执行的全过程,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广泛普及核心价值观,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共同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教育中的推广与应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教育中的推广与应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教育中的推广与应用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革,法治教育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道德与法治精神对于社会和个体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教育中的推广与应用。

一、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法治教育旨在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诚实守信、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充满活力、使命担当等多个方面的核心价值观念,与法治教育有着天然的契合点。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可以使公民在法治观念上更加统一,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

二、法治教育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在法治教育中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深入挖掘其内涵,使其更加具体化和实践化。

例如,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方面之一,它要求人们遵守法律规定,不撒谎、不欺骗,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

在法治教育中,可以通过讲述真实的案例,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

再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素之一,它要求人们平等对待他人,不歧视、不欺压。

在法治教育中,可以通过引导学生思考公平正义的具体问题,培养他们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广与法治实践的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教育中的推广,需要与实际的法治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经验。

在校园中,可以组织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的力量。

此外,还可以邀请法官、律师等法治专业人士进校园进行讲座或座谈会,让学生了解法官的工作原理、法律职业的重要性。

同时,学校还应与社区、政府合作,组织学生参观法院、检察院等法治机构,让学生深入了解法治的实际运作。

四、教师的角色与法治教育在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教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师要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榜样。

他们应当遵守法律,讲究诚信,正确引导学生的行为和思想。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的理解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的理解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的理解摘要: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战略任务。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不可缺位^法治是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基本要素,是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制度保障,是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推动力量。

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来追求,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还会强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十八大报告提出“三个倡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将“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这是1997年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后,党和国家在法治建设理念上的重大转变:法律不单纯是一种社会调控手段或工具,有其自身的内在正义价值,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人民群众民心所向。

一、“法治”思想的历史渊源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

在人类社会文明的早期,就有了法治思想。

在西方早在公元前18世纪就形成了3500行、282条《汉谟拉比法典》为代表的古代西方法律体系。

在古代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思想。

《管子·明法》中说:“威不两错,法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

”[1]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更是取得了杰出的成就,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依法治国的尝试。

在此后的历朝历代中,都有过相关的法制建设。

但在封建社会的集权统治下,很难公正的做到依法治国。

法律大部分时间都只是流为政客的说辞和统治者的工具。

但在长期的封建统治期间,中国的法制建设仍然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二、现代法治的基本含义1.建设完备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建成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有法可依的重要前提。

“法治”意味着必须以完备的法律体系作支撑,经过数十年的建设,我国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国情,基本完备的法律体系。

核心价值观法治的理解

核心价值观法治的理解

核心价值观法治的理解法治是一种基于法律的管理和社会秩序的方式,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石。

核心价值观则是指社会共同价值观念的核心要素,是一个国家或社会在道德、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共同认同和共同追求。

那么,核心价值观与法治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核心价值观对于法治具有引导作用。

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共同价值体系的核心,它包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

法治旨在通过制定与核心价值观相符合的法律法规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核心价值观对法治起到了引领和指导的作用,它为法治提供了价值追求的方向和目标,使法治更加符合社会的共同期望。

法治为核心价值观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法治作为一种管理社会的方式,通过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维护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的存在和发展为核心价值观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保护,使核心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得以体现和落实。

只有在法治的保障下,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成为社会行为的准则,成为人们共同遵守和追求的价值观念。

法治与核心价值观的相互促进也是不可忽视的。

法治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有一定的价值基础,而核心价值观则为法治提供了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

法治通过制定公正合理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行为,而核心价值观则为法治提供了价值判断的标准和依据。

在法治的指导下,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和要求能够得到更好地体现和实现。

同时,法治的建设和发展也为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弘扬提供了制度和环境保障。

然而,核心价值观和法治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和挑战。

在实际应用中,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可能与核心价值观存在偏差,导致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受到质疑。

此时,就需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法治水平,以及加强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来解决这一问题。

只有在法治和核心价值观的良性互动下,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核心价值观与法治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核心价值观为法治提供了价值引领和价值追求的方向,而法治则为核心价值观的实现提供了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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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第17卷第3期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时代法学PresentdayLawScience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Jun.㊀2019Vol.17No.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行政救济法治初论∗倪洪涛(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ꎬ湖南长沙㊀410081)摘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制度之魂ꎬ行政救济法治融通核心价值观是行政救济体系完善的基础性工作ꎮ价值定位的游离ꎬ造成了我国行政救济法治的体系性障碍ꎬ严重影响着行政救济功能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发挥ꎮ故此ꎬ以 社会本位 为起点ꎬ建立救济的行政复议中心主义和行政诉讼担保主义㊁兜底主义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ꎬ让司法从繁重的行政争议处理中超脱出来ꎬ成为行政救济政策㊁原理的生成力量㊁重大疑难案件的化解力量和行政救济价值方向的引导力量ꎬ最终锻造具有中国特色的 重复议㊁轻诉讼 的行政救济体系ꎮ为此ꎬ应当着力实现社会本位行政救济体系的价值重构ꎬ和谐理念下行政救济机制之间的有效衔接ꎬ法治意识形态下行政救济的理性运行与适时终局ꎬ以及诚信价值滋养下行政救济的官民真诚互动㊁文明表达和理性对话ꎮ关键词:核心价值观ꎻ行政救济ꎻ救济的行政复议中心主义中图分类号:D922 1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672 ̄769X(2019)03 ̄0001 ̄11DOI.10.19510/j.cnki.43-1431/d.20190530.008OntheFusionBetweentheRuleofLawoftheAdministrativeRemedyandtheSocialistCoreValuesNIHong ̄tao(LawSchoolꎬHunanNormalUniversityꎬChangshaꎬHunan410081ꎬChina)Abstract:ThesocialistcorevaluesarethesouloftheconstructionoftheruleoflawinChina.Thefusionbetweentheruleoflawoftheadministrativeremedyandthesocialistcorevaluesisthebasicworktoperfecttheadministrativeremedysystem.ThedepartureofvalueorientationhascausedthesystematicobstaclefortheruleoflawoftheadministrativeremedyofinChinaꎬwhichseriouslyinfluencestherationalallocationandeffectiveperformanceofthefunctionofadministrativeremedy.Thereforeꎬtheadministrativeremedysystemshouldtake thesociety ̄centered asastartingpointꎬthesystemshouldestablishthe administrative ̄centered remedy.Thejudicialsystemisremovedfromtheheavyadministrativedisputes.Thejusticebecomethegeneratingpowerofthepolicyandtheoryfortheadministrativeremedy.Thejusticebecometheresolvingpowerofthedifficultcasesinadministrativeremedyꎬtheguidingpowerofthevaluabledirectioninadministrativeremedy.ThegoalistoformanadministrativeremedysystemwithChinesecharacteristics.The1∗收稿日期㊀2019-03-15㊀该文已由 中国知网 (www.cnki.net)2019年5月30日数字出版ꎬ全球发行ꎮ㊀基金项目㊀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完善重点领域行政基本法研究 (17VHJ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ꎮ㊀作者简介㊀倪洪涛ꎬ男ꎬ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ꎬ博士生导师ꎬ法学博士ꎬ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ꎮadministrativeremedysystemdistributesmuchmoredisputesinadministrativereconsiderationchannelꎬthedisputesinadministrationlitigationchannelarelessthantheadministrativereconsiderationchannel.Weshouldreconstructthe society ̄centered valueoftheadministrativeremedysystem.Weshouldachievetheeffectivelinksbetweentheadministrativeremedymechanismswithharmoniousconcept.Wenotonlyachievetherationaloperationoftheadministrativeremedyꎬbutalsoachievethetimelyendwiththeruleoflawideology.Weshouldachievethehonestinteractionꎬcivilizedexpressionandrationaldialoguebetweentheofficialsandthepeoplewiththegoodfaithvalue.Keywords:corevaluesꎻadministrativeremedyꎻthe administrative ̄centered remedy一㊁引言2013年12月23日中办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ꎬ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下简称 核心价值观 )贯彻到依法治国㊁依法执政㊁依法行政的实践中ꎬ落实到立法㊁执法㊁司法㊁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ꎮ2016年12月中办㊁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ꎬ明确了核心价值观 入法入规 的总体目标要求ꎮ2018年3月ꎬ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被写入宪法ꎬ核心价值观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ꎮ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ꎬ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ꎬ坚持全面依法治国ꎬ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ꎬ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ꎬ确保各项立法导向更加鲜明㊁要求更加明确㊁措施更加有力ꎬ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ꎬ推动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ꎮ上述核心价值观的宪法确认和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中央重视ꎬ为行政法学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ꎬ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行政救济法治的理念更新㊁价值定位与体系重构ꎮ本文有关行政救济法治融通核心价值观的初步探讨ꎬ是在以下基本认识基础上展开的:其一ꎬ法治中国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ꎬ核心价值观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价值定位与价值指引ꎻ其二ꎬ以 三个倡导 为基本内容的核心价值观ꎬ凸显了社会主义 社会本位 的本质要求ꎬ兼顾了诚信公民和理性个体的道德养成ꎬ回应了文明国家建设的民主共识和家国愿景ꎬ意味着传统权力意识形态向法治意识形态的深刻转型 1 ꎬ预示了生成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自觉与自信ꎻ其三ꎬ从利益认同到价值认同 2 ꎬ从 入法入规 到规则性体系的生成ꎬ从规范性规则体系到执行性运用体系ꎬ从法治语辞到法治思维ꎬ最终促使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㊁固化于制㊁外化于行ꎬ从而在中国法治话语体系内实现多元社会主体之间的理性对话㊁良性互动与共和共处ꎬ展示社会主义政权体制的人民性与社会性本质ꎻ其四ꎬ目前我国行政救济制度定位不准㊁分工不明㊁衔接不畅㊁制度空转ꎬ关键就在于价值上的游离与抵牾ꎬ以核心价值观重塑行政救济法制体系ꎬ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性铸魂工程之一ꎻ最后ꎬ核心价值观不仅是良法的道德滋养ꎬ更是善治的伦理保障ꎬ其理应有效融入行政救济的立法目的㊁原则体系㊁主要内容和基本制度之中ꎬ成为制度之魂ꎬ体系之芯ꎬ让冷冷峻的法律保有 温度 ꎬ使刚性的制度释放人性光辉ꎬ以文明为标杆举起华夏人文主义的国族图腾ꎮ二㊁行政救济法治价值取向的域外流变及其启示就世界范围而言ꎬ符合本文主旨和核心议题的直接学术研究阙如ꎮ不过ꎬ有关法律与道德㊁法律与政策㊁法治与价值ꎬ及其对行政救济法律体系形塑的间接研究成果却汗牛充栋ꎮ(一)宏观层面在宏观层面ꎬ从早期神法与人法关系的古典自然法精神的探讨ꎬ到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法哲学ꎬ从萨维尼历史法学派的兴起ꎬ到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ꎬ从约翰.奥斯丁的分析法学派ꎬ再到二战后 恶法非2 12陈金钊.对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诠释[J].法律科学ꎬ2015ꎬ(1):13.冯留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路径探析[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ꎬ2013ꎬ(2):16.法 的人性反思和 高级法 精神的历史感悟 3 ꎬ其背后折射出的无不是价值之于法律良善的指导意义和法律加诸价值社会凝聚的反作用力ꎬ这也表明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价值选择上的深刻紧张关系ꎮ仅就当代而言ꎬ最具典型代表性的学术争论集中体现在德沃金和哈特这一对师生之间ꎬ长达40年的隔空喊话甚至阴阳对质ꎮ哈特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主张: 法律是一套自洽的规则体系ꎬ它的运转自有规律ꎬ与道德㊁伦理并无直接关联 ꎮ德沃金则反对这种观点ꎬ他认为 法律始终具有道德性ꎬ这种道德性镶嵌于法律原则中ꎬ反映出宪法的基本价值和立国的基本共识ꎮ 德沃金主张ꎬ在发现法律的过程中ꎬ 法律是什么取决于法律应当是什么 ꎬ这也就意味着 政治之道德性 ꎬ即法律(法官)是 身披法袍的正义 4 ꎮ他说 如果我们主张一种法治 它并非仅仅是经济成就与社会和平的一件工具ꎬ而是使我们有资格声称是共同体的那种平等的公共关系的一个标志㊁一面镜子的话 那么ꎬ我们就必须担负起那一至高的责任 ꎮ值得注意的是ꎬ德沃金所谓的基本价值和社会共识ꎬ 应该是自由和平等ꎬ是对公民权利的认真对待ꎬ是对一个平等关怀与尊重的良好社会的坚守 ꎮ在德沃金看来ꎬ 在政治和法律制度背后ꎬ应当有一个不可克服㊁不可动摇的东西ꎬ即承认每个人拥有自我决定㊁自我实现和自我负责的权利ꎮ 5除却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立场ꎬ仅就法律与价值关系层面而言ꎬ德沃金㊁富勒㊁霍尔等在 应然 和 实然 基础上ꎬ 使法律成为可能的道德 的学术主张 6 ꎬ对于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ꎬ不无启发和借鉴意义ꎮ(二)中观层面就中观层面而言ꎬ警察国㊁自由法治国㊁社会(福利)法治国和以民营化为导向的现代性反思的西方行政法制变迁史ꎬ也是因循 自由 平等 博爱 的价值序列演进的历史ꎮ自由法治国时代ꎬ由于对专制的恐惧和市场万能的青睐ꎬ西方社会普遍强调个人自治和市场自由对制度建构的伦理作用ꎬ正如休谟在论及正义的自然法则时指出的那样ꎬ稳定的财物占有㊁根据同意的转让和许诺的履行构成了彼时法治的制度基石 7 ꎮ在此价值观念下ꎬ以秩序行政为基本面向的行政救济法治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制ꎬ既延续着警察国时期对 安全 与 秩序 的价值维护ꎬ又实现了以 自由 为鹄的价值转型ꎬ建构起了以合法律性审查为目的的撤销诉讼制度体系ꎬ旨在透过 法律 实现 行政 的民主控制ꎬ英国的越权无效原则㊁法国的越权之诉和德国的撤销之诉是其典型的制度形态ꎮ社会(福利)法治国ꎬ是在市场无法自洽㊁ 公地悲剧 日益凸显的艰难转型的大背景下ꎬ因应公法扩张而渐次走向公众视野的ꎮ伴随着从 基于私人所有权个人生存 到 基于社会关联性个人生存 的历史性转变 8 ꎬ 财产权负社会义务 逐渐扬弃了洛克式古典自由主义的绝对私有财产观ꎬ其宪法化和制度化肇始于«魏玛宪法»ꎮ通过对 公共利益 生存关照 人格尊严 等范畴的法律化技术改造ꎬ社会利益㊁公共关怀不断渗透㊁影响着以私益保障为宗旨的既有司法体制ꎬ并最终实现了行政救济制度尤其是行政诉讼制度一定程度上的客观化ꎬ如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确立了一般给付之诉㊁义务之诉㊁确认之诉㊁变更之诉和规范颁布之诉等ꎬ行政诉讼类型日益丰富ꎮ而英美法系国家ꎬ也多通过司法审查强度的提升和审查标准的多元化ꎬ实现了行政权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双重规制ꎬ并力求在个人自由和社会福利之间达致必要的平衡ꎮ如在美国ꎬ1905年洛克纳诉纽约州(LochnerV.NewYork)劳工权益案中ꎬ尽管 伟大的异议者 霍姆斯与其他三位大法官发出ꎬ只有面包工人的身体健康ꎬ才能生产出健康的面包的异议ꎬ联邦最高法院多数意见仍坚持 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凭借其财产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法律达尔文主义 ꎬ他们认为纽约州的立法 剥夺了个人财产自由 ꎮ最终 让雇工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 的面包房老板ꎬ凭借彼时的自由财产观获得了胜诉ꎮ直至 罗斯福新政 以后ꎬ联邦最高法院才从保守33 4 7 8 6 [美]E.博得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ꎬ1999.38.75.87.105.117.189. 5 [美]罗纳德 德沃金.身披法袍的正义[M].周林刚ꎬ翟志勇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ꎬ2014.1.2.[英]休谟.人性论(下)[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ꎬ2005.566.张翔.财产权社会义务[J].中国社会科学ꎬ2012ꎬ(9):107-108.主义艰难地走向开明ꎬ经由一系列判决否定了面包案等先例ꎬ实现了节制资本的 社会 法治目的 9 ꎬ从而完成了个人价值向社会价值的倾斜ꎮ进入当代ꎬ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的双重困境ꎬ开启了以理性市场回归为向度的行政任务民营化(Privatization)全球改革浪潮ꎬ随之亦造就了后福利时代公私法治高度融合之势ꎮ公共行政的民营化改革ꎬ试图透过政府采购㊁服务外包(Outsourcing)㊁公私合作(PPP)㊁契约行政(Governmentbycontract)和特许经营(Franchise)等诸多法律技术手段ꎬ吸纳㊁整合官民双重智慧和多元资本ꎬ在 政府瘦身 和 国家再造 的同时ꎬ实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优价廉的高效供给ꎮ不过ꎬ民营化改革却根基于 政府在提供商品与服务方面绝对比不上私有市场 10 ꎬ这一至今仍无法有效证成的意识形态迷信之上ꎮ同时ꎬ改革过程中公私法治融合带来的行政权力对传统宪制下民主化控制的逃离和行政责任的私法化转移ꎬ无不成为经济学家和政治家留给法(律)学家的时代课题 11 ꎮ故此ꎬ为了回应合作行政㊁合意行政带来的司法挑战ꎬ德国创设了 双阶段理论 12 ꎬ法国健全了行政合同(契约)诉讼制度 13 ꎬ美国学界以E.S.萨瓦斯为代表ꎬ也对政府合同及其救济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理论研究 14 ꎮ(三)现实层面在现实层面ꎬ就价值如何融入行政救济制度建设而言ꎬ西方社会整体上仍处于动态调整的过程之中ꎬ其背后的 牵引力 和 风向标 无不受政经政策㊁价值取向甚或意识形态的变化的深刻影响ꎮ现仅从行政诉讼的主客观定位和行政的司法规制与行政自我规制之间关系两个角度加以阐述ꎮ仅从语辞上分析ꎬ大陆法系的行政诉讼(Administrativelitigation)制度理应更加侧重权利救济ꎬ即更加强调公民权益的司法保护ꎬ进而展现出更多主观诉讼的法治特征ꎻ而英美法系司法审查(Judicialreview)的基本制度品格ꎬ注重的应该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ꎬ通过权力制约的制度安排达到客观上权利保障的社会果效ꎮ申言之ꎬ权利救济是权力制衡的结果ꎬ即英美法系的司法审查整体上ꎬ本应以客观诉讼的面向展现其制度属性的ꎮ但是ꎬ从诉讼模式的角度而言ꎬ有着鲜明当事人主义诉讼程序构造的英美法系和德国ꎬ整体上却是 主观公权利保护 型行政诉讼ꎬ而职权主义特征浓厚的法国ꎬ则更多的是 客观法秩序维护 型行政诉讼的典范ꎮ撤销之诉是法国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诉讼类型ꎬ 而此种诉讼着眼于公共利益ꎬ主要目的在于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ꎬ属于对事不对人的客观诉讼ꎬ对起诉资格要求宽松ꎬ法院的判决效力也不以当事人为限ꎬ而发生对事的效果ꎮ 15不过ꎬ随着公私法治融合和价值取向调整ꎬ除了整体上的制度特色ꎬ各国行政诉讼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主观和客观功能并举的时代面向ꎬ行政诉讼法在一定层面上ꎬ既是救济权利的法ꎬ又是监督行政的法ꎮ可见ꎬ 社会本位 对 个人主义 的制衡ꎬ公益价值对 自由主义 的约束ꎬ深刻地影响着当代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定位和基本程序构造ꎮ就我国行政救济的制度体系而言ꎬ行政的司法控制与行政的自我控制之间的关系ꎬ指的就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及其相互关系问题ꎬ即在行政争议处理机制上ꎬ采用司法中心主义还是行政中心主义ꎬ而二者关系最集中反映在它们之间衔接机制的建构上ꎮ对此ꎬ西方法治发达国家主要有三种模式 16 :其一ꎬ 以穷尽行政救济为原则的美国模式 ꎮ在美国ꎬ作为 隐藏的法官 ꎬ行政法官发挥着独特的制度优势ꎬ大量行政纠纷在行政程序中得以化解ꎬ 体现了美国人对行政过程㊁行政复议㊁行政救济等理念的独特认识ꎮ 以社会保障行政案件为例ꎬ 1980年财政年度ꎬ社会保障署的行政法官完成了4 910111213141516倪洪涛.从公共性行政诉讼到行政公益诉讼[J].湘潭大学学报ꎬ2016ꎬ(4):20.[新西兰]迈克尔 塔格特.行政法的范围[M].金自宁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ꎬ2006.52.倪洪涛.论行政特许延续的阻却[J].行政法学研究ꎬ2018ꎬ(1).程明修.公私协力法律关系之双阶争讼困境[J].行政法学研究ꎬ2015ꎬ(1):9.[法]让 里韦罗ꎬ让 瓦利纳.法国行政法[M].鲁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ꎬ2008.473.[美]E S 萨瓦斯.民营化与PPP模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M].周志忍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ꎬ2015.114.邓刚宏.论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及其理论价值[J].中国法学ꎬ2009ꎬ(5):56.章志远.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衔接之再思考[J].现代法学ꎬ2005ꎬ(4):79.252023个案件ꎬ而所有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仅审结了192475项案件ꎻ而在2003年财政年度ꎬ社会保障署的行政法官处理了602009个案件ꎬ而所有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仅审理了12948项案件ꎮ 17 其二ꎬ 与行政诉讼类型相勾连的德国模式ꎮ 在德国ꎬ撤销之诉㊁负义务之诉以行政复议前置为原则ꎬ而确认之诉㊁一般给付之诉及规范审查之诉则无需复议前置程序ꎬ较为有效地实现了行政争议在诉讼和复议之间的分流ꎮ其三ꎬ 以当事人自由选择为原则的法㊁日模式ꎮ 以日本为例ꎬ基于行政效率的价值追求ꎬ2011年日本约有4.8万件行政复议案件ꎬ与2000件左右的行政诉讼案件相比ꎬ免费的行政复议制度还是受到民众更多青睐ꎮ即便如此ꎬ国民对行政复议的公正性㊁简易性㊁实效性的改革呼声依然很高ꎬ于是ꎬ2014年6月ꎬ日本首次实质性地修改了实施了半个世纪之久的诉愿法 18 ꎮ可见ꎬ尽管西方社会有关行政复议机制独立性与专业性问题的争议长期存在ꎬ但在行政纠纷的解决上ꎬ复议制度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ꎮ与之相比ꎬ行政诉讼在整个行政救济体系中所担负的ꎬ更多是司法安全阀和最后担保作用ꎬ司法权威主义的宣示功能ꎬ远胜于定纷止争功能ꎮ当然ꎬ这种制度运行状况ꎬ既与司法谦抑和司法节制有关ꎬ又与行政活动的专业性㊁技术性存在密切逻辑勾连ꎬ更是价值层面上公正与效率㊁ 行政统制主义 和 权利救济主义 长期角力的必然结果ꎮ(四)启示与小结就价值与健全行政救济制度的关系而言ꎬ国外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动态及其背后的法治语境与制度变迁ꎬ整体呈现出如下可资借鉴的特征:其一ꎬ在自然法精神和高级法背景下ꎬ任何法律制度的建构和运行都有着极其深刻的政策背景和价值引领ꎮ法律制度是社会价值的载体ꎬ社会价值是法律制度的精神源泉ꎮ经过社会价值滋养的法律制度ꎬ可以交通法理人情㊁彰显国族气质ꎬ实现良法善治ꎬ维系共同体的文脉传承ꎬ在代际之间传递家国情怀ꎮ其二ꎬ价值体系的多元建构ꎬ并不影响一定历史时期和不同法治时代社会核心价值观念的差异和倚重ꎬ如自由之于近代ꎬ现代诉诸平等ꎮ但核心价值的动态转换ꎬ只有主次之别ꎬ而无彼此取代之可能ꎬ如效率兼顾公平ꎬ社会本位平衡个人主义ꎮ其三ꎬ主观权利的救济和客观法秩序维护的二元平衡ꎬ行政效率与行政公正的价值取舍ꎬ以及公益与私益的长期纠葛ꎬ贯穿于行政救济法治运行的始终ꎬ成为制度体系建构和衔接的内在逻辑牵引ꎮ最后ꎬ行政救济制度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和对国家治理变革的依附性ꎬ特别是行政诉讼制度ꎬ 其本身就是为满足政治需要ꎬ而不是基于解决行政争议效率考量设计的ꎮ 19 故此ꎬ 政治之道德性 和政策的动态性ꎬ规定了行政救济制度的建立健全ꎬ对社会价值特别是核心价值的高度依赖性ꎮ否则ꎬ缺乏价值指引的法律制度尤其是行政法律制度ꎬ必将窒碍难行甚至是空转不行ꎮ因为从一般的意义上讲ꎬ社会价值是民众朴素情感㊁观念和心理等精神因素的聚合和提升ꎬ法律的价值割裂ꎬ就是法律对民众的脱离ꎮ三、我国行政救济法治价值研究的滞后及其成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ꎬ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就 20 ꎮ不过ꎬ由于受转型社会法制移植主义和法治工具主义等因素的影响ꎬ有关价值特别是社会核心价值与行政诉讼法甚或整个行政救济法制关系之研究ꎬ成果却屈指可数ꎮ间接性学术研究也仅限于对行政诉讼目的论㊁本质论㊁功能论的探讨上ꎬ如胡肖华教授对行政诉讼目的的论述 21 ꎬ何海波教授对行政诉讼 三重功能 的制度定位 22 ꎬ薛刚凌教授的«论行政法的目的㊁手段与体系» 23 ꎬ谭宗泽教授的«行政诉讼目的新论:以行政诉讼结构转换为维度» 24 ꎬ邓刚宏教授的«论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及其理论价值» 25 ꎬ以及孔繁华教授5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高秦伟.行政救济中的机构独立与专业判断美国行政法官的经验与问题[J].法学论坛ꎬ2014ꎬ(2):149.王贵松.日本行政复议改革有新动向[N].检察日报ꎬ2014-09-09.翁岳生.行政法(下册)[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ꎬ2002.1321.章志远.晚近十年的中国行政诉讼法学研究[J].清华法学ꎬ2015ꎬ(1):64.胡肖华.行政诉讼基本理论问题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ꎬ1999.1-51.何海波.行政诉讼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ꎬ2011.薛刚凌.论行政法的目的㊁手段与体系[J].政法论坛ꎬ1997ꎬ(3):94-100.谭宗泽.行政诉讼目的新论:以行政诉讼结构转换为维度[J].现代法学ꎬ2010ꎬ(4):50-56.邓刚宏.论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及其理论价值[J].中国法学ꎬ2009ꎬ(5):53-65.的«行政诉讼的性质研究» 26 ꎬ等等ꎮ对行政诉讼价值问题直接的㊁系统性研究当数刘善春教授ꎬ刘教授围绕其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ꎬ发表文章㊁出版专著 27 ꎬ认为行政诉讼的价值受制于行政诉讼的本质ꎬ 我国行政诉讼的价值呈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效益㊁秩序㊁公正和自由 28 ꎮ关保英教授的早期著作«行政法的价值定位» 29 ꎬ尽管从效率和程序等宏观层面对行政法进行了泛经济学论述ꎬ也只能是对行政诉讼价值的间接关注ꎮ有的论著虽出现了 价值 字样ꎬ却是在对行政诉讼目的㊁功能和价值ꎬ不加严格区分的意义上展开论述的ꎬ且主要局限于对相对人权益保护和监督行政二元结构的讨论上 30 ꎮ值得强调的是ꎬ由罗豪才教授发起的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大讨论ꎬ在 管理论 和 控权论 基础上ꎬ升华㊁提炼出的 平衡论 31 ꎬ深刻地影响着我国行政救济法立法的价值定位与制度取向ꎮ不无遗憾的是ꎬ上述研究成果较为集中发表于1990年代中后期ꎬ此后对行政救济法与价值关系的讨论ꎬ虽然在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的诸多成果中有所论及ꎬ但专论性著作却几乎没有ꎮ这一理论研究和智识供给现状ꎬ严重影响并制约着我国行政救济法制回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ꎬ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制度运行中法理与人情的疏离ꎬ文本和实务的隔阂ꎬ甚至导致救济制度的时代性滞后ꎮ比如ꎬ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订时ꎬ由于没有很好的平衡自由与平等两种价值ꎬ新的«行政诉讼法»仍然留有秩序行政的时代烙印ꎬ整体上还是自由法治时期的制度框架ꎬ很难全面关照我国福利行政蓬勃发展所引发纠纷的诉讼解决ꎮ更有甚者ꎬ在扶贫攻坚和 精准扶贫 的历史关键期ꎬ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竟然找不到扶贫领域权益救济的直接条文ꎮ进而言之ꎬ被 扶贫 是否是一种权利ꎬ是特定社会群体的权利ꎬ还是公民个体的权利ꎬ抑或贫困地区的区域性个体权利?扶贫与社会保障制度为何?理论的苍白造成实践的尴尬ꎮ另外ꎬ也正是因为公益(社会)和私益(个人)司法保护在价值上的左右摇摆ꎬ才导致修改刚逾二年的«行政诉讼法»即再行修改ꎬ于2017年增设 行政公益诉讼 条款ꎬ立法的严肃性因此而大打折扣ꎬ行政救济价值定位的游离可见一斑ꎮ可见ꎬ我国行政救济法研究的整体学术水平ꎬ还很难适应行政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ꎬ从一定意义上也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的理论短板ꎬ2015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次修改的仓促与粗糙就是明证ꎮ具体而言ꎬ以下因素不容忽视:(一)学术组织归属上的变动1998年原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之下ꎬ设立了与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㊁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相并列的行政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ꎬ2006年原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行政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ꎬ被并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ꎬ2013年行政法学研究会新设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 32 ꎮ这一学术组织的重新定位ꎬ终于为行政法学界有关行政诉讼法学与行政法学关系的长期争论画上了句号ꎬ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发展找准了 行政法学总论 这一娘家ꎬ有助于行政程序事中争议解决机制和行政复议㊁行政诉讼等事后行政救济机制的一体性㊁系统性研究ꎬ为受案范围的拓展㊁被告资格的优化以及行政法学的整体价值定位等诸多理论问题研究的深化ꎬ整合了现有学术资源ꎮ不过ꎬ一刀双刃㊁凡事有利必有弊ꎮ诉讼法学知识结构㊁自有逻辑和司法原理的组织性断裂ꎬ又成为制约行政救济法学长足发展新的㊁更加醒目的障碍ꎮ同时ꎬ学术组织的变动也导致了既有研究队伍的离散㊁重组与磨合ꎬ严重影响了研究人员的学术归属感和学术团队的稳定性㊁可持续性ꎮ6 26272829303132孔繁华.行政诉讼性质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ꎬ2011.刘善春.行政诉讼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ꎬ1998.刘善春.论行政诉讼价值及其结构[J].政法论坛ꎬ1988ꎬ(2):88.关保英.行政法的价值定位 效率㊁程序及其和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ꎬ1997.81以下.章剑生.论影响实现我国行政诉讼价值目标的法律机制及其对策[J].法律科学ꎬ1996ꎬ(2):25ꎻ吴鹏ꎬ胡锦光.«行政诉讼法»修改与法治国家建设[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ꎬ2015ꎬ(1):48.罗豪才ꎬ甘雯.行政法的 平衡 及 平衡论 范畴[J].中国法学ꎬ1996ꎬ(4):48-54.章志远.晚近十年的中国行政诉讼法学研究[J].清华法学ꎬ2015ꎬ(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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