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二00八年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二00八年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9.05•【字号】冀卫科教[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二00八年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计划》的通知(冀卫科教〔2008〕19号)各市卫生局、各高等医学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现将《河北省二OO八年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尽快通知课题负责人组织落实。
课题补助经费随后拨付承担单位。
根据《河北省卫生厅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获资助课题的承担单位要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列入我厅指导计划的课题,承担单位也应给予经费支持,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
对课题研究进展和经费落实情况,我厅将进行抽查,对配套经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停拨课题补助经费。
附件:河北省二OO八年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计划二OO八年九月五日河北省二OO八年医学科学研究重点课题计划河北省卫生厅二OO八年九月说明1、根据河北省防病治病需要和确定的医学科研重点,对2008年度招标申请的科研课题,经我厅科教处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厅领导批准,确定列入《河北省卫生厅二OO八年医学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计划》的课题共492项,其中重大课题9项,指令性课题206项。
2、根据冀卫科教字[1999]第54号及[2001]第43号文件精神,我厅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具有开发推广前景、两个效益并重的重大科研攻关课题的研究,进一步引导科技人员增强科技开发意识。
3、根据课题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申请后列入厅重点计划的课题,应列入各级各单位的科研计划内管理,并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4、课题单位的科管部门要加强对列入计划课题的管理,督促落实其任务书要求的各项研究内容。
对课题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我厅科教处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7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7号)各市卫生局、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按照《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和卫生部《卫生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我厅编制了《河北省卫生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附件:《河北省卫生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河北省卫生厅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河北省卫生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卫生科技工作是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支撑。
做好卫生科技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省委《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决定》,根据《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和卫生部《卫生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卫生科技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以来卫生科技发展回顾“十五”以来,全省卫生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技工作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卫生科技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全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做出了贡献。
(一)卫生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实现了卫生科技成果新突破“十五”以来,我省卫生系统共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5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1项,863计划2项,共获得科研经费877万元;省级科研项目1338项,科研经费1424万元;市级科研项目1694项,科研经费1893万元;我厅资助科研项目757项,资助科研经费792万元,投入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经费1740万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投入科技经费13340万元。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新一轮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新一轮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12.05•【字号】冀卫科教字[2007]58号•【施行日期】2007.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新一轮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58号)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周期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24号)和《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7〕35号)要求,2007年9月至10月我厅组织省内和北京各大医院的59位知名专家,对我省“十五”期间确定的42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和各市、各单位遴选推荐的58个新学科进行了严格的现场评审和专业评审。
近日,我厅根据专家提交的评审意见,从全省卫生服务需求和卫生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扶强扶优、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促进发展和统筹区域布局的原则,经审慎研究确定了我省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发展)学科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重点(发展)学科在当地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技术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卫生科技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名单2.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名单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附件1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名单1. 河北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2.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学影像中心3.河北省人民医院老年病科4. 河北医科大学法医学5.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精神病学6.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神经内科7.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消化内科8.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眼科9.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妇产科10.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泌尿外科11.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血液科12.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骨科1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肾内科14.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感染科15.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内分泌科16.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普外科17.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肿瘤放射治疗科18.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胸外科19.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麻醉科20.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口腔颔面外科2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心脏外科22.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呼吸内科23.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外科24.河北省儿童医院新生儿科25.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临床心理学26.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病毒学27.唐山市工人医院烧伤整形科附件2河北省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名单1. 河北省人民医院内分泌科2. 河北省人民医院普外科3. 河北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4. 河北省人民医院康复科5. 河北省人民医院功能神经外科6.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心脏外科7.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神经外科8.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呼吸内科9.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普外科10.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学影像科11.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12.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骨科康复专业13.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肿瘤影像学14.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妇产科15.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口腔病理学16.河北大学附属医院肿瘤科17.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18.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性病科19.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泌尿外科20.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2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喉科22.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内科23.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皮肤性病科24.河北省儿童医院小儿神经内科25.河北省儿童医院小儿心外科26.河北省儿童医院小儿呼吸心内科27.河北省胸科医院结核内科28.河北省胸科医院肺肿瘤科29.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精神病学30.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学31.河北省血液中心配型实验室3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劳动卫生学3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危重症医学34.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学35.石家庄市第五医院肝病防治专业36.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妇产科37.承德市中心医院心胸外科38.承德市中心医院消化内科39.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眼科40.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41.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妇科42.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内分泌科43.秦皇岛市第三医院肝病科44.唐山市工人医院心血管内科45.唐山市工人医院神经内科46.廊坊市人民医院骨科47.廊坊市人民医院妇产科48.保定市第二医院心脏外科49.保定市第三医院胸外科50.沧州市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51.沧州市中心医院血液科52.沧州市中心医院神经内科53.沧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54.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神经内科55.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神经外科56.邢台市眼科医院眼科57.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骨科58.邢台市心血管病医院心脏外科59.邯郸市眼科医院眼科60.邯郸市中心医院泌尿外科61.邯郸市中心医院颅脑损伤亚低温治疗中心。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拔医务人员赴国外进修交流的通知-冀卫办国际函[2014]4号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拔医务人员赴国外进修交流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拔医务人员赴国外进修交流的通知(冀卫办国际函〔2014〕4号)各有关单位:为学习国外先进的医疗卫生服务技术和管理理念,加强临床医学学术和技术人才的培养,提升我省临床医学水平,结合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赴外进修项目,我委将在省内选拔推荐一批优秀中青年临床医务骨干人员赴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美国、日本等国家进行短期临床进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热爱祖国,工作表现突出,医德医风高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较好的医学英语基础,听说能力强,能进行有效的专业沟通和交流。
具备进修国家官方语言日常沟通能力者优先。
要求至少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需提供相应语言能力证明)。
(三)获得主治医师职称后,在本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获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
二、选拔方式和程序(一)2014年7月上旬,下发选拔通知,各有关单位开展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2014年7月中旬-8月,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参加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
(三)考试结束2周后公布选拔通过名单。
(四)报名参加意大利、奥地利、日本项目并通过选拔考试者,由相应国外接收机构根据交流专业方向进行安排;报名参加德国、美国项目者,还需参加由外方组织的英语面试,主要测试口语和综合素质,具体时间与形式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一)所有申请人员须经单位推荐同意,并由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验收指南
附件1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验收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项目验收范围。
凡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等,各项目承担单位均应按本办法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履行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相关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另有验收管理办法的,按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验收。
第三条项目验收依据。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对项目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项目验收原则。
项目验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提交的验收资料、实验数据的真实性,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依据所提供验收资料以及验收现场作出相应验收结论。
因提供验收资料不真实或编造相关科研数据等原因导致出具的验收结论不客观,验收组织单位和验收专家组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提供的验收资料是否齐全、规范;(二)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三)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四)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六条验收申请程序。
项目负责人于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后准备验收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经所属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审定。
第七条项目验收资料。
申请项目验收需向项目验收组织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 验收大纲;2. 验收申请书( 一式1份);(1)项目组人员应在研究成果中有所体现,对成果无贡献的人员不能作为完成人员。
(2)项目完成人员名单原则上应与立项申报时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人员变更,须填写人员信息变更表,并按要求说明原因。
3.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4. 项目科技报告(技术报告);5. 验收函审表(5份);6. 验收证书( 一式3份);7. 项目研究成果(专利、论文、操作规程、相关标准等) ;(1)应标注资助计划名称及编号,如非本立项名称和编号,须填写论文使用情况说明。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31•【字号】冀卫办科教﹝2018﹞8号•【施行日期】201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卫办科教﹝2018﹞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技术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委制定了《河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方案》,以贫困县为重点,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面向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协同提高,为建立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全省农村地区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8年10月31日河北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快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发展理念,以基层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推广为手段,以提高能力为目的,通过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促进县级医院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使县级医院真正成为县域医疗中心,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指引》的通知【法规类别】医疗保健【发文字号】冀科社[2017]10号【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17.09.21【实施日期】2017.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指引》的通知(冀科社〔2017〕1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卫生计生委(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和《河北省医学科技发展规划(2013-2020)》,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参照执行。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9月21日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指引为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和《河北省医学科技发展规划(2013-2020)》,进一步明确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思路和主要任务,鼓励河北省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申报奠定基础,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加强临床医学技术创新,加快推进临床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以临床技术研究为主线,打破现有的专业及学科界限,促进多机构、多学科、多专业跨界融合,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应用,支撑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医改实施,为临床诊疗实践搭建共享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和产品保障。
(二)建设目标。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是我省医学科技发展整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临床医学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研究平台。
针对我省疾病防治需求和临床医学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将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成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究资源和创新力量的重要依托,建设成实施主要疾病领域临床研究的主体力量,建设成促进医学科技成果普及普惠的应用平台,为培育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奠定基础,为我省医学科技发展和健康河北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大纲
附件3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大纲(会议验收用)一、项目名称:二、项目编号:三、承担单位:四、项目起止时间:五、验收依据:□项目任务合同书□其它六、验收组织:□省科技厅组织并主持□省科技厅组织委托主持。
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名。
七、验收内容:1、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2、是否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
3、经费是否到位以及使用是否合理规范情况4、对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情况、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做出评价。
5、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八、验收程序:1、宣读验收大纲。
2、宣布验收专家组名单。
3、由验收组长主持,听取项目汇报:(1)工作报告;(2)、技术报告;(3)、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4)、检测(测产)报告;(5)、用户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意见;(6)其它文件(说明)。
4、考察生产现场、观看演示,或现场测试(计算机软件等需要进行测试的项目)。
5、验收组质疑,主研人答辩。
6、主研人回避,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
7、验收专家签字。
8、验收会结束。
九、提供验收资料:1、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大纲;2、项目任务合同书;3、项目工作总结;4、项目技术报告;5、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6、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7、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8、经省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9、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填写部分)。
附件4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大纲(函审验收用)一、项目名称:二、项目编号:三、承担单位:四、项目起止时间:五、验收依据:□项目任务合同书□其它六、验收组织:□省科技厅组织并主持□省科技厅组织委托主持。
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名。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9.02.17•【字号】冀科计[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科计〔2009〕5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现将《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同时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研究内容按期完成目标,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程序之一,是对项目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目标、经费是否合理规范使用的考核与评价。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在计划任务目标完成后,应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
第三条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分为重大项目验收、重点项目验收、一般项目验收三种类型,采用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由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设区市(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
项目类别通过年度计划的下达予以界定。
重大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单位)组织实施;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单位)组织实施,或委托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1年第二批拟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1年第二批拟入库国家
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1.05.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1年第二批拟入库国家科技型
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冀科企函〔2021〕2号)相关要求,经企业自主评价、评价工作机构审核,现将我省2021年第二批拟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2号
邮编:050021
附件:河北省2021年第二批拟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5月27日。
书(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格式)
欢迎共阅附件6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冀科验字第〔〕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
协作单
验收方
验收日
填写说明
1.《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本表格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
本证书为河北省科技厅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内容、增减证书中栏目。
2.证书编号:指省科技厅按年度组织验收的生成的顺序编号,必须与申请表中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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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意见: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填写,经负责人签字后,加盖科
15.省科技厅意见:由项目主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项目验收专用章。
一、项目基本信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注:1、本表由承担单位如实填写。
2、累计情况请填报自项目开始实施至结题的合计数;
3、本表数据做为项目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二、项目概述
注:本表由承担单位如实填写。
六、验收意见
注:如采用书面审核验收此页不用填写。
七、项目管理部门意见。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指南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指南新药创制、大药升级、医疗器材及中药材家产化开发领域优先主题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药研发要点技术(1)拥有新作用体制和靶点的化合物。
(2)临床急需、无知识产权纠葛的外国医药品种。
(3)已知构造种类的新化合物(me-too 药物)。
(4)大品种、高质量、高效、安全药物新制剂、新剂型及其新技术的研发,特别是脂质体技术、注射用靶向制剂、拥有合理释药行为的制剂及特别药用辅料的制备技术。
优先主题 2:中药及中药材标准的研究与拟订整合河北科技资源,组织大团队,展开中药材及中药标准的研究与拟订。
(1)河北惯用中药材标准的研究与拟订。
(2)河北惯用中药材种子标准研究与拟订。
优先主题 3:生物技术药物研发要点技术(1)基因工程药物的生产工艺研究。
小分子肽构造改造、增效修饰研究;生物药物剂型稳固性、给药门路与药效关系的研究;生物药物缓释剂型研究。
(2)疫苗及新剂型、人用佐剂的研究,特别是针对乙肝、 HIV 等病毒性疾病、肠道传得病、寄生虫病、变态反响及恶性肿瘤等的新式预防或治疗性疫苗、新剂型、新品种的研究,特别是预防性疫苗、新剂型、新品种的研究。
(3)低毒、高效抗体导向治疗药物新剂型、新品种的研究。
(4)引进生物技术药物的中试转变研究及家产化放大技术研究。
优先主题 4:中药新药研发要点技术要点研发疗效切实、毒副作用小、质量稳固可控、用于防治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要疾病的中药新药。
(1)不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从中药材及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单体、有效部位及其制成的制剂。
(2)拥有临床应用基础并应用现代技术研制的疗效突出的中药复方药物及其制剂。
(3)大品种、高质量、高效、安全的中药新制剂、新剂型及其新技术的研发。
优先主题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新药研发要点技术(1)经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许经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1.10•【字号】冀卫科教[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冀卫科教〔2008〕1号)各市卫生局、扩权县(市)卫生局,各高等医学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2007年,经过广大卫生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我省卫生系统取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61项的好成绩。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已于去年采用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和科技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实现了网上申报受理和网上评审。
为与省科技厅网上申报实现对接,做好200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及重点1、自然科学奖: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或者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性研究的成果。
重要科学发现指: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认可,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
2、技术发明奖: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
重要技术发明是指: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科技进步奖:在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所取得的卫生科技成果并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在下列科技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外国公民、组织:(1)同在本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2)向在本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3)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冀卫办科教〔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的通知冀卫办科教〔2015〕7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计生委,定州、辛集市卫生局、计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根据新《预算法》要求,今年我委提前组织开展2016年课题申报评审工作。
为做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要求1.重点资助方向为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其他常见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2.项目设计要结合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等的实际需要,着眼于提高我省医学科技创新水平和带动学科整体发展,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价值或临床意义,并具有良好预期推广前景。
3.各申报单位要对经费配套情况作出承诺,即获得我委经费支持的课题要给予1:1经费配套支持,列入我委指导计划的课题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4.网络申报项目需上传查新报告或检索报告一份。
二、网络申报方法1.申报人注册资质:申报人首先登录“河北省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网址:/kjch)首页,点击“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系统”并注册,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信息并及时通知单位进行审核。
“用户账号”请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
2.申报人资质审核:单位科管部门登陆“河北省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后,点击“科研项目信息填报系统”(单位账号和密码同“卫生科教专家信息库”),进入后点击“科技人员信息库”并打开“本单位科技人员管理”栏目,选中人员并打开人员信息,在“审核状态”栏选择“已通过审核”并保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和中西医结合研究方向及措施办法;指导与协调中医(药)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组织中医药重大科研课题协作攻关、重要中药研制及中医药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与推广;挖掘总结民间中医药治疗经验;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省中医药人才、成人教育、师承教育等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考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0.06.27
【字 号】冀政办[2000]26号
【施行日期】2000.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厅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定省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七)研究拟定全省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七)疾病控制处(河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定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组织指导计划免疫接种规划的实施,组织调度全省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承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1.08•【字号】冀人口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人口发[2007]1号)各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安排全年工作,深化改革,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七年一月八日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2007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以及省委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任务,通过抓基层基础工作、抓能力的提高、抓依法行政、抓利益导向、抓综合治理等项工作,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圆满完成人口计生责任目标,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07年要突出抓好中央《决定》的贯彻落实,以依法管理、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和基层网络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为重点的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农村育龄妇女免费服务“民心工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六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一)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的高潮。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2014年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目
录(2014年版)的通知(修订)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卫办医[2014]39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4.10.12
【实施日期】2014.10.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
(冀卫办医〔2014〕39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委组织专家对《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制定了《骨盆及骶骨肿瘤(含骶管内肿瘤)技术管理规范(2014年版)》等17个技术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骨盆及骶骨肿瘤(含骶管内肿瘤)技术管理规范(2014年版)》等17个技术管理规范请电子版已发至各地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处)邮箱,请及时下载。
2010年
发布的《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废止。
附件:1.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2014年版)
2.《骨盆及骶骨肿瘤(含骶管内肿瘤)技术管理规范》等17个技术管理规范(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12日附件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国科发计[2014]148号【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14.06.05【实施日期】2014.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148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请各有关推荐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推荐数额不限。
推荐单位包括以下几类:1.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主管机构;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 原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 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5. 经科技部批准试点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项目申报1.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
2.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项目技术负责人需为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在研项目可不计入)。
各单位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可利用项目申报中心查询相关人员承担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科技部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
3. 申报单位应针对指南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
申报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突出研究重点。
4. 围绕确定的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2 密级: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起止年月:年月至年月承担单位:协作单位:项目类别(重大、重点、一般):申请验收方式(会议、函审、书面审核):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制填写说明1.《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本表格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打印一份,由项目主管处室(单位)存档。
2.密级:涉密项目需按照《国家保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法》规定的程序履行定密手续,提交验收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供定密所批复的有关文件。
3.项目编号:4.项目名称:与计划下达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5.承担单位:与计划下达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6.申请验收方式:按照《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验收方式并填写。
7.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表:是指项目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的约定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
8.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表中预算数为合同约定数,决算数为实际执行数。
9.技术资料目录:指按照规定应由申请验收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0.项目承担单位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提供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审查,11.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12.项目验收安排表:此表由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单位)通过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加盖项目主管处、单位公章。
13.验收申请表由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单位)存档。
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其他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单位:万元注:预算数为合同约定数,决算数为实际执行数注:此页由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单位)通过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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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
二批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卫办科教函[2014]18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4.07.01
【实施日期】2014.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冀卫办科教函〔2014〕18号)
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下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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