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劳办发[1993]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解放军总后勤部: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完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管理,针对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在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我部编写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现发给你们。
凡与本文发生矛盾的解答,以本文为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七日)1.什么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答: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2.什么是轻伤及轻伤事故?答: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什么是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什么是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答: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什么是急性中毒事故?答: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急性中毒的特点是发病快,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有的毒物因毒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可在下班后数小时发病。
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6篇
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6篇本文为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旨在为大家提供参考。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件或职业病造成人身伤亡的总称。
以下为几篇范文:范文一:报告对象:xx县中学报告时间:xx年x月x日报告内容:本报告为对___副校长___的工伤事故报告。
___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中因不慎跌倒,导致第11胸椎骨折。
经过学校委员会研究,认定为工伤事故,恳请相关部门给予认定为工伤的待遇。
范文二:报告对象:XX项目部报告时间:年月日报告内容:本报告为XX项目部机械伤害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时间为年月日,事故地点为XX1号公寓。
受伤人员为左手大拇指,伤害程度为轻伤。
请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范文三:报告对象:企业报告时间:无报告内容:本报告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制度。
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同时,公司、项目必须成立应急救援小组,以应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职工伤亡事故分为四类,其中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经小幅度改写,上述范文已经没有格式错误和明显问题。
责任。
同时,要加强事故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范事故的再次发生。
根据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轻伤事故由项目分管经理负责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登记调查表及时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重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公司安全生产部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
死亡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录像,收集证言和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项目和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职工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通过电话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
国务院令 第75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第七条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第八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条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责任者&!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第十七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见刑第%&’(%&)(&*+条,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见刑第&*+条,第二十条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由国务院劳动部门会同国务院统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确定办法和事故的分类办法由国务院劳动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劳动部门对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伤亡事故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劳动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年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同时废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计字[1992]74号
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计字<1992>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局)、公司、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国务院第75号令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劳动部国家统计局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五日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为进一步搞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定期统计工作,劳动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在原有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调整,制定了新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以下简称《统计办法》)。
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统一填报范围原来的几种报表在填报范围上是不统一的,如是否包括县以下集体企业、乡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
调整后的填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乡村集体所有制、其他各种所有制、私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
2、基层表的调整在原《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和《矿山企业因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出企业填报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基层表(A表)。
调整后的基层表共计520项数据栏(基本情况6项,表体514项),比原来的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的777项减少了33%,但必要信息并未减少。
各类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统一填报A表,矿山企业不再另外填报单独的报表。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伤亡事故参 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劳动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 199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956 年国务院 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同时废止。
四、第十条中“死亡事故,由……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 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进行调查”,应如何理解?
解释: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市一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可视情况 授权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市)一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 一次重伤 3 人以上(含 3 人)的重伤事故,劳动部门可视情况进行调查。 2 寸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省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可授权市(地) 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
(1991 年 7 月 25 日 劳动部劳安字〔1991]23 号文印发)
为了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991 年 3 月 1 日国务院第 75 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规 定》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第三条中所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 毒事故”应如何理解?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事故 3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 二、第六条中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 应如何理解? 解释 2 企业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企业负责人要用 快速办法(包括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办法)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最 迟不得超过 24 小日寸。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三、第八条中“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 场”,应如何理解? 解释: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企业应派专人看护现场, 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 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日寸,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 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 方可进行。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人事政策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条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 确定事故责任者;(三)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常用的有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
总量指标指事故次数、死亡人数、损失工作日数、事故经济损失的钱数(一般以万计),以及为计算相对指标所需的平均职工人数、主要产品产量(一般以万吨计)等绝对数字指标。
总量指标可以直接反映一个企业、部门、地区安全状况的好坏,但是由于不同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情况不同,采用总量指标无法对事故的情况进行比较,也难以对安全工作的好坏进行鉴别,因此往往还要采用相对指标。
相对指标表示伤亡情况的有关数值与基准总量的比例。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常用的伤亡事故相对统计指标有:(一)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干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
计算公式是: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二)千人重伤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
计算公式是:千人重伤率=重任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千人死亡率、干人重伤率则主要是为完成国家的统计报表而制定,它易于统计,但不利于综合分析。
(三)百万工时伤害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
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次数之和。
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
计算公式是:百万工时伤害率(A)=伤亡人次数/实际总工时×106实际总工时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总工时=统计时期内平均职工人数×该时期内实际工作天数×8(四)伤害严重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
计算公式是:伤害严重率(B)=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6损失工作日数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附录B进行计算。
总损失工作日系指标统计时期内每一受伤害者的损失工作日的总和。
(五)伤害平均严重率:表示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
计算公式是:伤害平均率(N)=B/A=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次数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伤害平均严重率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企事业单位、部门、地区安全工作的状况和安全措施的效果,所以有利于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可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评价指标。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中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1.3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令第____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7)、《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3-1986)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
2.伤亡事故的统计伤亡事故统计的内容为: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事故类别、伤亡程度、经济损失。
2.1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实行事故快报制和月报制。
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后,项目经理应立即将事故简况以最快方式上报区域/专业公司或公司,区域/专业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简况以最快方式上报总公司及当地有关安监、建设等政府部门。
公司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每月底项目部向区域/专业公司上报本月“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每月的____日区域/专业公司向总公司上报上月“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每月的____日总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上月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2.2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其统计应包括用于伤亡者的费用、物资损失、生产成果的减少、因劳动时间的丧失而引起劳动价值的损失、因事故引起的其他损失等五个方面。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12-1987)进行计算;2.3伤亡程度按《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计算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确定重伤与轻伤。
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3篇)
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设局、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报须在事故发生的____小时内报公司安全处,并同时报保险公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单位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死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人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公司。
(二)、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分公司派人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报公司安全处,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
分析事故死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报公司安全处,公司按程序报有关部门。
第三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领导和现场人员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证明数据,并画出事故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7.其他
本办法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颁布日期:
1992年10月15日
执行日期:
1993年01月01日
各级劳动部门应分别汇出本辖区内全部企业伤亡事故的B1表、B2表报至上级劳动部门,汇出相应的C表报至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各级劳动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基层填报单位和综合填报单位,做到本辖区内全部企业不重不漏,行业不错位。
(3)劳动部门对各部门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实行分级考核。
各类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按隶属关系将A表同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汇总全部直属企业的A表为B1、B2表后送同级劳动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局)及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将全部直属企业的A表汇总为B1、B2表后报送劳动部(需要考核的部门和单位由劳动部确定和调整)。
附:
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
为进一步搞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定期统计工作,劳动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在原有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调整,制定了新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以下简称《统计办法》)。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统一填报范围
原来的几种报表在填报范围上是不统一的,如是否包括县以下集体企业、乡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调整后的填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乡村集体所有制、其他各种所有制、私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实施办法
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提高劳动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1.统计的内容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次数、职工伤亡人数、伤亡程度、事故的类别、造成伤亡事故的原因和经济损失等。根据上述内容制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包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基层表(A表)、《非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综合表(B1表)、《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综合表(B2表)。另外制发供各级劳动部门汇总发布用的参考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告》(C表)。
重大事故报告表
重大事故报告表1. 引言本报告旨在详细记录和分析发生在某公司的一起重大事故。
通过对该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旨在提取教训,改进安全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本报告包括了事故的背景、原因分析、影响与损失、应对措施以及未来改进计划等内容。
2. 事故背景在2019年9月15日的上午10点左右,某公司位于工厂的储存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
该储存区负责存放液化气罐,事故发生时,该区域约有40个液化气罐。
3. 事故原因分析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初步确定了以下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3.1 设备故障在事故发生前,液化气罐储存区的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未能及时发现并报警。
该故障使得事故发生时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事故的扩大。
3.2 人为操作失误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言,事故是由于一名员工在液化气罐安装过程中疏忽大意,导致气罐泄漏并最终爆炸。
员工未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
3.3 不适当的安全措施在液化气罐储存区,没有明确标示出禁止吸烟、明火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这导致了员工在区域内轻视安全规定,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4. 影响与损失该事故对公司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失:•人员伤亡:事故导致2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严重。
•设备损坏:事故引起了爆炸和火灾,导致储存区内的液化气罐损毁严重,估计总价值超过500,000元。
•生产停摆:事故爆炸和火灾导致了生产区域的关闭,造成了长达5天的停摆,并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生产计划。
5. 应对措施针对该事故,公司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立即报警:事故发生后,员工立即报警,通知了相关部门和消防队救援。
•疏散人员:为了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迅速组织了储存区附近的员工进行疏散,并在事故现场设置了警戒线。
•救援与灭火:消防队迅速赶到现场,完成救援和灭火工作。
并确保了其他区域没有进一步的火灾蔓延。
6. 未来改进计划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公司制定了以下改进计划:•修复设备故障:对液化气罐储存区的监控系统进行彻底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范文(3篇)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范文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____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
由项目部负责____,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
由公司负责____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
由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3)、死亡事故。
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
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
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项目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报公司。
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公司安全处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公司:编制:日期: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条事故报告1、项目部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发生轻伤事故,也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员,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部门汇报,由公司安全部门填写《伤亡事故月报表》,建立事故档案。
2、发生伤亡事故,除立即报告外,应立即对人员进行抢救,作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报告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伤亡人员简况、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及原因的初步判断;(五)事故现场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六)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有要求,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发生事故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不得不报或瞒报。
第二条事故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经理)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按国务院令第493号由有关政府、安监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公司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类型、性质、事故责任者;(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公司事故调查组成员一般由公司领导、安全部门、工会、办公室及与事故相关负责人组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知识和专长;(二)与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02/22)【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 19910222【实施日期】 199105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条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责任者;(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全文
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全文(199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公布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四章事故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条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责任者;(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2篇)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一、为了及时统计、报告、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职工是指本项目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拍照或录象。
四、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经理,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
五、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预防事故后重复发生部门,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
六、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部所有职工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七、死亡以上事故,项目部所以职工的必须正确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的工作。
八、事故处理要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九、项目部应在每月____日前,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月(年)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年)报表》送到公司安全科。
十、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2)是企业为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并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伤亡事故而建立的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伤亡事故报告:任何一起工作中的伤亡事故发生后,职工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程度、受伤人员情况等详细信息。
2. 事故调查:主管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