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项护理核心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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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核心制度(15项)
一. 分级护理制度
二. 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输血查对制度
三. 交接班制度
四.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五.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六.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 医嘱执行制度
八. 护理查房制度
九. 护理会诊制度
十.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十一.护理告知制度
十二.健康教育制度
十三.患者转交接护理管理制度
十四.患者入院、出院、转院、转科护理工作制度
十五.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护理核心制度(15项)
一、分级护理制度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2.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3.分级护理原则及其要点:
特级护理:
⑴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严重外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⑵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⑴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⑵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
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⑴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⑵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⑴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⑵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⑴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⑵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⑶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⑷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护士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查对医嘱的全部内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各班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每日必须进行医嘱总查对一次。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空安瓿。
4.重整医嘱需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并在医嘱核对本上签名。
(二)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使用腕带识别标识制度》,每例手术患者佩戴腕带,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以保障患者安全。
2.手术室护士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左右)及其手术部位标识,输血申请单、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填写交接记录,交接护士签全名。
3.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
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4.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在麻醉手术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核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5.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查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手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