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的通知-农银发[200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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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的通知(2002年4月17日农银发[200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原《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试行)》(农银发〔1998〕31号)、《中国农业银行审贷部门分离实施办法》(农银发〔2000〕74号)同时废止。
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操作遵循审贷部门分离的原则,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
不适宜实行审贷部门分离的信贷业务,要实行岗位分离或其他有效的制约形式。
第四条各级行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对有特殊要求的,经有权审批行批准,也可签订非制式合同文本。
第五条各级行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
第六条本规程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七条本规程经营行是指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行。
管理行一般是指总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
客户部门是指各级行承担客户拓展,信贷业务调查和发生后管理,中间业务营销,组织客户存款等职能的部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一、申请贷款
2、客户准备申请材料后,可以到当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网点办
理贷款申请,同时准备了需要的担保方式,例如抵押、质押、保证等;
3、客户要根据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提供必要的证明
材料,同时签字确认;
4、经查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网点会给予贷款审批意见;
二、贷款审批
1、客户申请贷款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按
政策规定,给予合理的贷款额度,并且会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
贷款期限;
2、审批通过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包括贷
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还款日期等;
3、客户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抵押或质押的房产证明、质押
证明等资料,审批通过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将贷款拨款至客户的账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2009.12•【文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9年12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小企业贷款,是指农发行为解决农业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农业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的规定。
第三条农业小企业贷款遵循“政策引导、择优扶持,科学高效、精细管理,严控风险、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小企业贷款实行单独核算和单独考核。
农业小企业贷款客户不得发放其他种类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种类和条件第五条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从事农、林、牧、渔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
以下企业不得作为农业小企业贷款客户:(一)纳入合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
(二)大中型企业因生产经营恶化或业务下滑导致规模缩小的企业。
(三)达不到农发行规定的相关行业信贷准入标准的企业。
第六条贷款种类。
农业小企业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一)流动资金贷款。
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二)固定资产贷款。
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
第七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农业小企业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示范效应,体现地方产业特色和行业优势;(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三)借款人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四)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农发行规定标准;(五)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2001.06.15•【文号】农发行字[2001]107号•【施行日期】2001.07.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2001年6月15日农发行字[2001]10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发行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农发行贷款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农发行各类贷款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贷款管理的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农业经济政策,确保贷款封闭管理,支持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流通,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第四条贷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二)钱随物走,购货销还,全程监管,封闭运行;(三)风险管理与封闭管理相统一。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含农发行业务代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六条农发行的贷款对象(以下简称借款人)是:(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库;(二)经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三)专门从事批发、调销、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四)经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专门从事棉花收购(含初加工)、调销、进出口业务资格和能力的供销社棉花企业;(五)农业部门所属的良种棉加工厂;(六)供销社棉花企业控股的股份制棉花企业;(七)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借款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真执行国家粮棉油购销政策,烙守信用;(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三)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开立收购资金存款账户、应付利息存款账户、财务资金存款账户等专用存款账户(简称“一基三专”账户,下同),并按规定使用;(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五)按规定及时向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开户行)提供真实的财务和统计资料,并接受其信贷管理和监督。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9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农发行按照国家政策,自主选择客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与管理应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农发行信贷政策,坚持服务客户、防范风险、全程监控、良性循环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种类、对象、用途和条件第四条贷款种类。
(一)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按使用周转性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单笔审批、单笔或分笔发放、贷款收回后不得循环使用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在一定期限、一定额度内多次滚动使用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第五条贷款对象。
农发行商业性信贷业务支持范围内的客户,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第六条贷款用途。
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物资、支付生产经营费用等合理流动资金需求。
第七条贷款条件。
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资料,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农发行信贷调查及贷后管理。
农业银行贷款利率、条件、申请流程、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利率: 项目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 六个月至一年(含)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 三至五年(含) 五年以上 三、贴现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条件: 1、借钱方需要满足 18 周岁,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钱方需要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即: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所购车辆需要有本地牌照、市场价值不得低于 10 万元。 4、若申请人为外地人,需要连续缴纳社保三年上面所讲的或在本地有房产。 5、符合农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农行的购车贷款业务, 具体情况可到银行当面咨询, 也可直接选择相应的贷款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流程: 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贷款材料——银行受理、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偿 还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业务申请表》 (2)借款人身份和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3)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材料; (4)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5)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 (6)以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提供原借款合同原件;以新购住房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 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制度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并在《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中提出 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申请。 (7)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贷款在线申请: /RvZe4pv 6.15 6.40 6.55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 5.60 6.00 年利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一、办理贷款的流程(一)开户(二)信用等级评定(三)建立信贷关系(四)借款申请(五)贷款受理(六)贷款调查或评估(七)贷款报审(八)贷款审议(九)贷款审批(十)签订贷款合同(十一)贷款发放二、办理贷款应提供相关材料(一)办理开户应提供相关材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人身份证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如果为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财政局证明)6、开户申请书除公章外还需加盖法人章,账户管理协议需盖公章、法人章及法人签字7、加盖预留银行的公章及法人章的印鉴片上述资料需带原件审核(另按A4 纸张规格复印一份)。
(二)信用等级评定应提供材料1、信用状况。
包括客户在我行及他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情况。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说明。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补充材料。
3、本年度截至上月底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的附注说明。
4、公司未来三年的销售收入、税后利润、折旧等预测数据及预测依据。
5、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及集中程度分析。
6、公司所享受的还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要求列出有关政策规定并提供三年的实际数额,当年和未来三年的预计数额。
(三)建立信贷关系应提供材料1、客户概况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客户代码证书及贷款证(卡)复印件、国地税证,食品加工企业提供工业产品加工许可证(QS 认证)。
(2)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公司历史情况介绍。
(3)公司的股权结构、各主要股东的简介。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历、素质、能力及近年来的主要经营业绩。
(5)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6)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情况。
获得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需出具证书复印件;通过ISO9000 系列认证的,需出具证书复印件。
2、客户经营资料(1)主要业务情况介绍:制造业客户包括主导产品的名称、设备先进程度及工艺流程、生产能力、实际产量、占总销售收入的份额、市场分布、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的集中程度及稳定程度、预期市场前景、市场竞争情况及主要竞争手段等情况。
银行批贷款的流程

银行批贷款的流程银行批贷款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阶段客户首先需要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id 明、财务证明、贷款用途等信息。
一般来说,银行会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收入状况、借款用途等因素来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
如果客户的信用评级较高,银行可能会直接批准贷款申请。
如果客户的信用评级较低,银行可能会要求客户提供担保或者增加利率等条件。
2.审查阶段一旦客户提交了贷款申请,银行将启动审查流程。
银行的贷款专员会对客户的信用评级、收入情况、负债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以确定客户是否有资格获得贷款。
此外,银行还需要评估贷款用途,以确保贷款用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
3.批准阶段如果银行认为客户的信用风险较低且借款用途符合要求,银行就会批准客户的贷款申请。
在批准之前,银行可能会要求客户签署一份贷款合同,其中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信息。
在客户签署贷款合同之前,银行还可能会对客户进行一些额外的调查,例如对客户经营状况的调查等。
4.放款阶段一旦贷款申请被批准,银行就会向客户提供贷款。
在放款之前,银行还需要核实客户的id明、银行账户信息等。
一旦确认无误,银行就会将贷款金额转入客户的银行账户中。
5.还款阶段客户需要在还款期限内按计划进行还款。
银行会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发送还款提醒通知。
客户可以通过银行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方式进行还款。
如果客户无法按时还款,则可能会面临罚息、违约金等额外费用。
综上所述,银行批贷款的流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客户提供足够的资料以证明自己的信用风险。
银行会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确定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细节,并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还款的监管。
如果客户违约或还款出现问题,银行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银行贷款手续流程

银行贷款手续流程一、申请贷款1.准备申请材料:根据银行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
2.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给银行,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提交。
3.等待审批:银行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收入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二、审批材料1.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收入情况、征信记录等。
2.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银行会拒绝贷款申请或采取其他措施。
3.如果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良好,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银行会通知申请人批准贷款。
三、签订合同1.申请人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条款。
2.合同中应包含违约责任、提前还款条款等重要内容。
3.申请人需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理解合同条款并确认签署。
四、发放贷款1.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发放至申请人的账户中。
2.申请人需要提供正确的账户信息以确保贷款发放成功。
3.申请人可以随时查询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确保资金安全。
五、还款计划1.申请人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还款。
2.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不同的方式,根据个人需求和财务状况进行选择。
3.如果出现逾期未还款的情况,银行会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并加收罚息。
六、结清贷款1.当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后,申请人可以向银行申请结清贷款。
2.银行会进行确认并办理结清手续,出具结清证明等相关文件。
3.申请人需要妥善保管结清证明等相关文件,以便在需要时使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附件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科技贷款暂行办法(根据农发银发〔2007〕215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科技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科技贷款,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贷款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支持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领域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而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农业科技贷款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政策导向。
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政策及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技术先进。
农业科研成果应当是行业领先、技术水平和性能较高。
(三)择优扶持。
对以高新技术带动农业常规技术升级、延长农业产业链带动农业产业化水平及农业综合效益全面提高、保障食品及农林生态安全和实行工业化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生产能力的项目优先支持。
(四)控制风险。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格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保证贷款按期收回。
第二章贷款对象、范围、种类、用途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
农业科技贷款对象(以下称借款人)主要是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法人,以及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和科研院校(所)等事业法人。
第五条贷款范围。
凡属于《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通知》(国发〔2005〕44号)明确提出的农业科技发展优先主题领域的科技成果的转化或产业化项目。
第六条贷款种类和用途。
农业科技贷款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流动资金需要;中长期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固定资产性质(包括知识产权等)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第七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农业科技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转化或产业化的农业科技成果应当属于以下几种类型之一:列入国家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并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鉴定的农业科技成果;通过国家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评定,颁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科技成果推广证书、科技进步奖励证书等的农业应用科技成果;国家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有关机构鉴定的特殊品质的农业科技成果;已经获得国家专利的农业应用科技成果;从国外引进并经国家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机构认定或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农发银发〔2009〕278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控信贷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是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各类信贷业务操作的基本依据。
除总行另有规定以外,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本流程。
第三条信贷业务操作遵循审贷分离、职责明确、横向制衡、纵向制约的原则,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
第四条信贷业务操作通过信贷管理系统(CM2006)进行控制、反映和管理,各环节应按有关要求及时进行系统操作。
第五条本流程各环节基本操作以贷款类信贷业务为主线,非贷款类信贷业务参照执行。
第二章信贷业务受理第六条开户行客户部门是受理客户信贷业务申请的责任部门。
应指定主办客户经理具体负责信贷业务受理的初步调查及申报工作。
第七条信贷业务受理的基本程序是:客户申请→初步调查→受理申报→受理意向审核→受理通知。
第八条客户申请。
主办客户经理向客户宣传农发行信贷政策和规定,了解客户的信贷需求,协助客户办理业务申请。
第九条初步调查。
主办客户经理调查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信用状况以及拟申请使用的信贷产品。
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客户分类、信用等级初评,判断客户是否符合农发行支持范围、是否具备相关信贷产品的基本条件。
经初步调查,符合条件的客户,主办客户经理根据客户基本情况、信贷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提供的风险保障条件形成初步授信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报行长或副行长审签。
第十条受理申报。
开户行应将客户信用评级、初步授信方案或用信业务意向受理资料逐级向有权审批行客户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受理意向审核。
申报流程中,各级行客户部门对申报的受理情况进行审核,经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行长审签后逐级转报有权审批行客户部门。
第十二条受理通知。
有权审批行客户部门对开户行受理意向进行审核,提出受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并报主管行长审签后,将受理意见通知开户行,同时抄送各级转报行客户部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贷款操作规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2001.07.16•【文号】农发行字[2001]125号•【施行日期】2001.07.1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贷款操作规程(试行)(2001年7月16日农发行字[2001]125号)为促进棉花贷款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实现棉花收购资金封闭管理,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购销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贷款发放第一条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借款申请书》(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书》,见附件2),并按申请各类贷款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于用款15日交开户行信贷部门。
属初次向农发行借款的,还须向开户行报送借款人上一年年末以及距贷款申请日最近时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库存商品明细表等有关财务会计、统计资料。
同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农发行办理“一基三专”账户开户手续。
第二条受理借款申请。
开户行信贷部门在接到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后,根据农发行业务范围和贷款对象的基本条件,在2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借款人借款申请的意见。
同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委派管户信贷员进行贷前调查。
第三条贷前调查。
管户信贷员根据借款申请,通知借款人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股份制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基本建设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基本建设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1995.06.22•【文号】农发行字[1995]147号•【施行日期】1995.06.2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基本建设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5年6月22日农发行字〔1995〕147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基本建设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基本建设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管好用好农业基本建设贷款,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益,为农业基本建设贷款项目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基本建设贷款是支持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扩大农业企业生产能力,增加工程效益为目的而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此项贷款必须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内安排,贷款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方向,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第四条此项贷款的发放要按照“先评估,后贷款,量力而行,择优发放”的原则办理,保证贷款安全和效益。
第二章贷款对象、用途与条件第五条农林水气等行业所属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企业集团、中外合资企业等,均可以申请农业基本建设贷款。
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贷款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企业的新建、改扩建项目购置设备及土建工程的资金需要。
第七条申请农业基本建设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经有权机关批准立项,各项批文齐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和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文等文件。
(二)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权责落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实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1995.06.22•【文号】农发行字[1995]148号•【施行日期】1995.06.2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5年6月22日农发行字〔1995〕148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行,望遵照执行。
请将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总行。
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是为支持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而设置的政策性贷款,是国家有偿有息的信贷资金。
为了管好用好此项贷款,提高贷款使用效益,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基本任务是: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部署下,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主要目标,支持农业优势资源的开发,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粮棉油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产品系列开发和多层次增值,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和政策,按照信贷资金的运动规律,坚持借款自愿、贷款自主,谁用谁借谁还,有借有还、到期收回,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依法经营和管理,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周转、安全和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贷款范围和用途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使用范围:用于国家确定的农业综合开发区(以县级为单位)和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的非开发区的多种经营项目。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主要用途:(一)中小型农口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机电设备和原材料;(二)改造中低产田、开垦宜农荒地所需的良种、化肥等生产费用;(三)农业机械的购置、修复与配套;(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购置设备及物资;(五)农业科技推广所需设备和物资;(六)农产品加工业的机械设备购置和新增生产能力的流动资金需要;(七)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以及农产品贮藏、保鲜、运输的设备购置;(八)其他与农业综合开发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惠农e贷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惠农e贷操作规程为了规范中国农业银行的惠农e贷业务,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对中国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和客户进行指导,保障各方的利益,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在进行惠农e贷业务操作时,各方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规行为。
一、总则1.中国农业银行发展惠农e贷业务,是为了满足广大农村客户的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金融服务的精准扶贫。
该业务范围覆盖农业生产、农村企业、农民个体经济等领域。
2.惠农e贷业务是指中国农业银行通过电子渠道向农村客户提供的信贷服务,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等各种形式。
客户在符合中国农业银行的贷款条件下,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操作,办理相应的贷款业务。
3.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和客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程进行操作。
二、申请条件1.客户须为中国农业银行的合法客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中国农业银行的贷款条件。
2.客户在申请惠农e贷业务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贷款申请资料,并签署相应的贷款合同。
3.客户在申请贷款时,需承诺使用贷款资金进行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建设等合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和违规操作。
三、操作流程1.客户在办理惠农e贷业务前,须在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确保自己的账户安全。
2.客户登录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入“贷款申请”页面,填写相应的贷款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资料。
3.中国农业银行接到客户的贷款申请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批,核实客户的资质和申请资料是否真实。
4.审批通过的客户,将收到中国农业银行的贷款合同,客户需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有异议可与银行进行沟通。
5.客户在签署合同后,贷款资金将通过银行账户直接划入客户的账户,客户可随时使用。
四、注意事项1.客户在申请惠农e贷业务时,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贷款资料,任何虚假资料和违规操作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农业银行惠农贷申请操作流程

农业银行惠农贷申请操作流程
一、准备材料:
2.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农业用地证或经营场所证明;
4.农业生产经营计划书;
5.银行征信报告;
6.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填写申请表格:
1.前往农业银行网点,取得农业贷款申请表格;
三、提交材料:
1.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一并提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2.银行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四、面谈核实:
2.在面谈中,需要提供详细的农业生产经营计划,包括种植养殖品种、规模、投入产出情况等。
五、评估审批:
1.银行会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征信记录、还款能力等;
2.经过评估后,农业银行会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六、签订合同:
1.如果贷款申请被批准,银行会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2.合同中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具体内容,申请人需认真
阅读并签字确认。
七、放款:
1.银行在签订合同后,会将贷款金额转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2.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提取贷款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八、还款:
1.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需要按时还款;
2.可以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网上银行等方式进行还款。
九、监督检查:
1.银行可能会定期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用于农业
生产经营;
2.申请人需如实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做到资金使用透明、合规。
总的来说,农业银行惠农贷申请流程较为简单,只要准备好必要材料,按程序操作即可。
同时,申请人需具备真实的农业生产经营需求和还款能力,以提高贷款申请成功率。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农行富民贷的审批流程

农行富民贷的审批流程1.您提交贷款申请后,农行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After you submit the loan application, ABC will arrange for staff to conduct preliminary review.2.初步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要求您提供更详细的财务资料。
After the preliminary review is approved, staff will ask you to provide more detailed financial information.3.您提供的资料将由农行工作人员进行细致的审核。
The information you provide will be carefully reviewed by ABC staff.4.若您的资料符合农行的贷款要求,将进入贷款审批流程。
If your information meets the loan requirements of ABC, it will enter the loan approval process.5.农行将对您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以评估您的信用状况。
ABC will review your credit record to assess your credit status.6.您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人或抵押品来增加贷款的安全性。
You may need to provide guarantors or collateral to increase the security of the loan.7.农行将核实您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
ABC will verify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financial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s you provide.8.若需要,农行可能会派员前往您的工作地点或生活地点进行实地调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贷款操作规程(试行)【法规类别】贷款【发文字号】农发行字[2001]125号【发布部门】农业发展银行【发布日期】2001.07.16【实施日期】2001.07.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贷款操作规程(试行)(2001年7月16日农发行字[2001]125号)为促进棉花贷款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实现棉花收购资金封闭管理,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购销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棉花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贷款发放第一条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借款申请书》(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书》,见附件2),并按申请各类贷款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于用款15日交开户行信贷部门。
属初次向农发行借款的,还须向开户行报送借款人上一年年末以及距贷款申请日最近时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库存商品明细表等有关财务会计、统计资料。
同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农发行办理“一基三专”账户开户手续。
第二条受理借款申请。
开户行信贷部门在接到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后,根据农发行业务范围和贷款对象的基本条件,在2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借款人借款申请的意见。
同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委派管户信贷员进行贷前调查。
第三条贷前调查。
管户信贷员根据借款申请,通知借款人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股份制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户行会计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已开立基本账户的证明。